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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书论

法书论

作者:蔡希综 类别:文学艺术 综合评分 0

一卷。书论。唐代蔡希综撰。希综,天宝年间书法家,曲阿(今江苏丹阳)人,希逸、希寂之弟。希综工翰墨。是编自述家世及前代书家之书学渊源,其要旨则归本于论用笔。共计五段,一、述家世。其家历世皆传儒素,尤尚书法,自十九代祖东汉左中郎邕至第四兄缑氏主簿希逸、第七兄洛阳尉希寂,皆有时名为世所重。二、追叙诸家授受渊源。述及大篆、隶书、楷法、八分、章草之始兴,历数了自周宣王至东汉期间五十余位书家,结语赞曰:“若盛传于代以为贻家之宝,则八体之极是归乎钟、蔡,草隶之雄是归乎张、王,此四贤者,自数百载来未之逮也。”三、引右军、蔡中郎之论,议用笔之法。言欲须先“适意任情,”次须“正坐静虑,随意所拟,言不出口,气不再息,则无不善矣”。四、历述钟繇、右军学皆大成之经验。钟繇从师学而精思,三十余载,行坐未尝懈怠,寝息间,“画其被,皆为之穿”。用功若此。右军习字,尤重心意,“书之为意,取类非一”。求字字意殊,骨气雄强,爽然飞动,终得其精妙。评曰: “是知学成非一师之能致,非好奇博艺之士,不能有知。”五、议下笔之法,曰:“夫始下笔,须藏锋转腕,前缓后急,字体形势状如虫蛇相钩连,意莫令断。仍须简略为尚,不贵繁冗。至如棱侧起伏,随势所立。大抵之意,圆规最妙。其有误发,不可再摹,恐失其笔势。若字有点处,须空中遥下掷,其势犹高峰坠石。”盛赞古之君子张伯英、张旭、崔长史、蔡伯喈等硕学多闻,笔力精深,“匪直禄取一朝,故亦誉流千祀”。统观全篇,所论多杂采诸家之言,无甚深诣。有《书苑菁华》本、上海书画出版社《历代书法论文选》本等。

暂无章节更新 2025-01-20 14: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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