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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武定府志 武定府志卷之二

作者:佚名 分类:天文地理 更新时间:2025-01-06 14:11:45 来源:本站原创

舆地志

黄帝分九州,尧甸十有二州。舆地之所从来远矣。顾中古以前,荒渺难稽,斯志断自禹贡,信有征也。自周、秦而后,兴废无常,建置互异,或地同而名易,或名同而地更,旋分旋并,代有沿革。

皇朝统一区夏,申画郊圻,东省升府者四,武定其一也。所属各州邑,随时变徙。谨采摭经传,考证古今,复遵皇舆表,以溯源竟委,地不易民,而鉴成宪,酌时宜,慎固封守敢为司土者期矣。志舆地。

禹贡兖州之域。按各州邑,旧志或曰青,或曰兖。查一统志及山东通志、济南府志并曰兖州。据地理今释,以济南、青州二府之西北境属兖州,而以济南之肥城等八县属青州。又据方舆纪要,亦以济南之半属兖州,而以济南之西境属青州。今考各州邑皆在济南之北,合之二说,其悉为兖州无疑也。

周为齐之北境,曰无棣。

按周成王时,薄姑氏作乱,国除,封太公望于营邱,国号齐。左氏所谓北至于无棣是也。

秦为齐郡

按方舆纪要:秦罢侯置守,遂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齐郡其一,令济南府是。

前汉为幽州、渤海郡、青州、平原、千乘二郡地。

按汉分天下为十三部,郡国一百有三。王莽篡汉,郡县悉更,渤海曰迎河,平原曰河平,千乘曰建信,盗置之名不足志录,附此备览。

后汉为冀州渤海郡、青州、平原郡、乐安国地。按东汉裁损郡县四百余所,其后渐复加置,共郡国百有八。和帝时,攺千乘郡为乐安国。

三国为魏地。

按魏武置郡凡十一,其一曰乐陵郡。

晋为冀州渤海郡、乐陵国、青州、乐安国地。

按晋分州十九,置郡国一百七十有三,其地嗣沦于石勒及慕容隽、苻坚、慕容垂转相吞劫,后入于北魏。

北魏为沧州乐陵郡及齐州、东平原郡地。按南宋初略有其半,旋没于魏。

魏有州百十有一,郡五百十有九。隋书地理志云:后齐虽开拓淮南,而郡县僻小,天保之末,总加并省。周人关中草创,及东夏削平,多有省废,事迹紏纷,难可具纪。

隋为渤海郡及齐郡地。

按:文帝混一区宇,废郡置州。炀帝寻又攺州为郡,置郡一百九十。

唐为棣州、乐安郡、沧州、景城郡及淄州淄川郡地。

按:唐初,分天下为十三道,棣、淄属河南道,沧属河北道,后更置横海军镇之。五代因之。惟周显德间,于渤海县析置滨州。

宋为棣州乐安郡、沧州、景城郡、滨州、渤海郡及淄州淄川郡地。

按:宋初分置为十五路,嗣析为十八。元丰时,又析为二十三,淄属京东路,棣、景、滨属河北东路,而棣州常为东北重镇。金为沧州、横海军、滨州剌史郡、棣州防御郡及济南府地。

按金分置为十九路,沧属河北东路,滨、棣属山东东路。初曾以其地畀刘豫,旋复取之。元为河间路、沧州、济南路、棣、滨二州地。按元立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十有一,河南、济南并统中书省,皆谓之腹里。明为山东省济南府地。

按明分天下为两京十三省,以滨、棣二州隶山东。济南府二州领县各三。永乐初,避成祖讳,攺棣为乐安。宣德初,平汉庶人,攺为武定。

皇清因之。雍正二年,以滨、武二州为直隶州,领县如故。十二年,升武定州为府,设附郭惠民县,以滨州并。所属隶焉。又割济南府所属二县以益之,共领州一,县九:惠民、青城、阳信、海丰、乐陵、商河、滨州、利津、沾化、蒲台。

惠民县附郭古惠民沟,在县东南二十里。

秦为齐郡厌次县地。

按史记:秦始皇以东南有天子气,乃东巡,以厌之次舍于此,故名其地。山东通志:厌次甚辽阔。今陵县以东尽邑境,皆古厌次县之地。

前汉为千乘郡地。

按一统志、济南府志皆为平原郡之富平。通志:前汉属平原、渤海二郡,后汉属乐安国,独武定州志为千乘郡。今据前汉书千乘郡注,应劭曰:和帝更名乐安。则后汉乐安即前汉千乘,非平原、渤海明矣。

后汉为乐安国地。

按通志:献帝建安中,又分置乐安郡,实即曹魏所置。

魏为乐安郡地。

按魏置,领县三:乐陵、阳信、厌次。

晋为乐陵国地。

按通志:冀州剌史治厌次,其故城在今阳信之东南,县之徒骇河南岸也。领县五:厌次、阳信、新乐、乐陵、湿沃。

北魏为乐陵郡地。

按元魏地形志,有两乐陵郡,一属沧州,领县四,一属青州,领县五,所领县名皆同。惟属青者多新乐县。其属沧州注晋为国,后攺。四县注皆历序自汉始。其属青州注刘宋置,魏因之。五县注亦不序所自,则为属沧之乐陵郡无疑。并据一统志:刘宋于博昌县地侨置乐陵郡及阳信、乐陵等县,此可知一时侨置,魏复因之。至北齐省,不可混于沿革之表。今武定州志载属青州部领县,如晋熙平二年,分瀛、冀二州为沧州,又攺郡属沧州,领县四,则明明元魏地志所载分隶两州之乐陵郡,而以先后合之,适以滋考古之惑。

隋为渤海郡地。按隋书:渤海郡治阳信。开皇六年,置棣州。大业二年,攺沧州,寻复为郡,领县十:厌次、阳信、乐陵、湿沃、无棣、蒲台、饶安、盐山、南皮、清池。

唐为棣州乐安郡地。

按唐书:武德四年,析沧州之阳信、商河、乐陵、厌次置棣州。八年,州废,县还隶沧州。贞观十七年,复以沧州之厌次、德州之商河、阳信及蒲台置,领县凡五。天宝初,攺为乐安郡。乾元初,复为棣州,分授方镇。

宋为河北东路棣州乐安郡地。按通志:大中祥符八年,徙棣州及厌次县于西北阳信界之八方寺,而移置阳信县于厌次故城。领县三:厌次、商河、阳信。附五代时,梁华温琪为棣州剌史,徙新州以避河患,民赖之。至是河决,知天碓军寇准请徙州。后,河北都转运使李士衡又奏徙于西北七十里乔子镇,即今州治。甫迁,水没故城丈余,民益赖之。崇宁元年,诏工部尚书牛保葺城,即今州城。建炎三年,没于金。

金为山东路棣州防御郡地。

元为济南路棣州地。

按元史志:元初,滨、棣自为一道。中统三年,攺置滨棣路安抚司。至元二年,仍分棣州与滨俱隶济南路。领县四:厌次、商河、阳信、无棣。明为济南府武定州地。按:洪武元年,省厌次县入棣州。永乐初攺乐安。宣德初,攺武定,隶济南府。皇清因之。雍正十二年,升州为府,设附郭县曰惠民。编户九十八里。

青城县金始置,盖因唐青城镇之旧名。

前汉为千乘郡之东邹县地。按青城县志:汉邹平属济南郡。考前汉并无邹平,岂邹及平台二县相连之误耶?晋为乐安国之邹县地。北魏为东平原郡之平原县地。隋为齐郡之邹平县地。唐为淄川郡之邹平县地。宋因之,移治济阳废县。

金置青城县,属济南府。

按:金天兴二年,始置县,寻废。

元复置青城县,属河间路。

按通志载皇舆表,元太宗时,始以邹平县之清平镇,又以临邑、宁津二县地析置青城县。但临邑去青城三百余里,焉能分地及此?且自汉、唐以至金元,亦无所谓宁津者,未知何据。今考宁津县金、元俱有,金属景州,元与临邑、青城属河间,并据元史地理志有析置之说可据,并非无稽。通志讥之,误也。

明为济南府青城县地。

按洪武二年,省入邹平、齐东二县,名清池店。十四年复置,旋割邹平、仁义、青城乡、武定、亲仁礼义乡、齐东、正德、嘉会、长善、义和乡以广之。皇清因之。雍正十二年,升武定为府,以县来属,编户三十三里。

阳信县信水之阳也。邑志:钩盘河经县境,至城南十里为信河。

秦为厌次地。

汉置阳信县,属渤海郡。

按汉初,攺厌次为富平,属平原郡,又析置阳信县于河曲中,此为设名之始。

后汉因之。建安中,置乐陵郡,属以阳信。

晋为乐陵国阳信县地。北魏为乐陵郡阳信县地。隋为渤海郡阳信县地。唐为棣州乐安郡阳信县地。宋为河北东路棣州乐安郡阳信县地。金为山东路棣州防御郡阳信县地。元为济南路棣州阳信县地。明为济南府武定州阳信县地。

皇清因之。雍正十二年,升武定为府,以县来属,编户七十里。

海丰县明洪武八年始置。

汉为渤海郡阳信县地,此按两汉迄北魏,并为阳信县地。晋及南北朝,以阳信县攺属乐陵国。隋为渤海郡无棣县地。按:开皇六年,析阳信之北鄙置无棣县。唐为景城郡无棣县地。按:贞观元年,以其地省入阳信。八年复置。太和二年,以无棣隶棣州,寻攺隶沧州。

宋为保顺军无棣县地。

按:周显德中,置保顺军于县之东南二十里。宋治平元年,移县治于保顺军,置军使。

金为沧州无棣县地。

按:泰和三年,易保顺军为保顺镇,割属棣州,而无棣仍属沧州。

元为沧、棣二州地。

按:至元二年,割无棣之半隶棣州,曰东无棣县。明为济南府海丰县地。

按:永乐初,亦以避讳,攺无棣为海丰,以境内有海丰乡,西北有海丰塲,故名。

皇清因之。雍正十二年,升武定为府,以县来属,编户四十三里。

乐陵县前汉置各州邑名乐陵,与阳信为最古。

汉置乐陵县,属平原郡。

按:后汉建安中,置乐陵郡,以县属之。晋为乐陵国乐陵县地。按:晋初移郡于厌次,以县为属。北魏为乐陵郡乐陵县地。

按:魏初于县置义兴郡,太和中罢之,仍移乐陵郡来治。

隋为渤海郡乐陵县地。

按:隋初废乐陵郡,以县属渤海郡。开皇十六年,以其地析置鬲津县,大业初,复省入。

唐为景城郡乐陵县地。

按:唐初属棣州,后属沧州。武德四年,析饶安地置,寄鬲津县。贞观元年省入乐陵。宋因之。熙宁二年,徙治咸平镇。金因之。

元攺属河间路。

明为济南府乐陵县地。皇清因之。雍正十二年,升武定为府,以县来属,编户五十六里。

商河县太平寰宇仁纪云:汉鸿嘉四年,都尉许商凿河以纾患,民怀之,故曰商河。隋盲书作。滳字。

前汉为平原郡之扐县、千乘郡之湿沃县地。

按后汉废湿沃县。考沾化县志:后汉攺湿沃为湿阴,入平原郡。

魏复为湿沃县,属乐陵郡。

晋为乐陵国湿沃县地。

北魏为乐陵郡湿沃县,北齐又废。

隋置滳河县,属渤海郡。

按:开皇十六年,于扐故地置县,兼有湿沃地,属棣州,后攺属渤海郡。

唐为棣州滳河县地。

按:武德四年,攺属棣州。八年,州废,县属沧州。贞观元年,攺隶德州。十七年,复置棣州于厌次县,仍来属。天宝间,攺为乐安,属如故。

宋及金、元因之。

按县志:元至元初,攺为无棣县,属沧州,后复故。明为济南府商河县地。皇清因之。雍正十二年,升武定为府,以县来属,编户六十八里。

滨州太平寰宇云:盖以其在渤海之滨,故名。

前汉为千乘郡湿沃县地。晋为乐陵国湿沃县地。南宋、北魏属乐陵郡。隋为渤海郡蒲台县地。唐为棣州渤海县地。

按唐书:垂拱四年,析蒲台、厌次置渤海县。山东通志:天宝中,迁于李邱村,即今治。后唐于县置榷盐务,后汉攺为赡国军。

五代周为滨州地。

按:后周显德三年,始置滨州,以渤海、蒲台二县为日属,治渤海。

宋为滨州渤海县地。

按宋史:大中祥符五年,废蒲台县,以渤海、招安二县隶之。

自金为山东东路滨州渤海县地。

按金史:滨州领县四:渤海、利津、蒲台、沾化。元为济南路滨州渤海县地。

按元史:元初以棣州为滨棣路。至元二年,省路为宋州,隶济南路。领县三:渤海、利津、沾化。

明为济南府滨州地。

按:明省渤海县入州,领县三:蒲台、利津、沾化。

皇清因之。雍正二年为直隶州。十二睥撤直隶州,攺属武定府,编户七十八里。

利津县本隋永利镇地,又邑有东津,合以名县。

前汉为千乘郡湿沃县地。

按一统志为千乘郡千乘县地。存参。

晋为乐陵国湿沃县地。

隋为渤海郡蒲台县之永利镇地。

唐为棣州渤海县之永利镇地。按:唐析蒲台置渤海县,而以永利镇隶之。

宋为滨州渤海县之永利镇地。

金置利津县,属滨州。按金史:明昌三年,以永利镇升置。元为济南路滨州利津县地。明为济南府滨州利津县地。

皇清因之。雍正十二年,升武定为府,以县来属,编户四十里。

沾化县齐乘汉龚遂为渤海太守,海滨之民复沾圣化,取此以立名也。

汉为千乘郡湿沃县地。晋为乐陵国湿沃县地。隋为渤海郡蒲台县地。唐为棣州渤海县之招安镇地。宋为滨州招安县地。

按宋史:庆历三年,升招安镇为县,熙宁六年,仍省为镇。元丰二年,复置为县。

金置沾化县,属滨州。

按金史:明昌六年,更招安为沾化。元为济南路滨州沾化县地。明为济南府滨州沾化县地置。

皇清因之。雍正十二年,升武定为府,以县来属,编户二十四里。

蒲台县水经注以为古贞女蒲氏所筑,三台并峙,故名。三齐记以为始皇在台下萦蒲系马。故名二说未详孰是。

前汉为千乘郡湿沃县地。

按一统志及各志俱为湿沃县地。考后汉地理志平原郡鬲县注三齐记曰:城南有蒲台,高八十尺,秦始皇所顿处,在台下萦蒲系马,今蒲犹萦者。而前汉亦有鬲县,属平原郡。据此,则疑为汉之鬲县,未敢径断,存之备参。

晋为乐陵国湿沃县地。隋置蒲台县,属渤海郡,以按开皇十六年攺湿沃县地析置蒲台。

唐为棣州蒲台县地。

按唐书:本隶淄州,贞观六年,省入高苑。七年复置。景龙元年,属棣州,后周攺属滨州。

宋为滨州渤海县地。

按:大中祥符五年,废蒲台县,以其地省入渤海。

金为滨州蒲台县地。

元为般阳路蒲台县地。

按元史:中统四年,割滨州之蒲台属淄州路。至元二年,攺淄莱路。二十四年,攺般阳路。领县四,蒲台其一也。

明为济南府滨州蒲台县地。

皇清因之。雍正十二年,升武定为府,以县来属,编户五十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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