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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宗教学 第六章 少数人的宗教

作者:圣严 分类:佛学宝典 更新时间:2025-01-08 09:28:33 来源:本站原创

本章所称的少数人,与一般国家所称少数民族的意义相同。世界性的宗教,称为大宗教,例如:佛教、基督教、回教。虽非世界性但有很多信徒的宗教,称为多数人的宗教,例如:印度教、道教。信仰的人数不多但尚没有灭亡的宗教,便是本章所称少数人的宗教,此有很多,例如:日本的神道教、韩国的太乙教、越南的高台教、中国新成立的轩辕教,乃至犹太教也属这一类型。本书除将犹太教另章介绍外,仅选取印度的耆那教与锡克教,波斯的教,中国的理教做代表,因为这几个宗教比较重要。

第一节 耆那教

耆那教的出现

印度的宗教思想,在西元前第六、第七世纪之间,由于恒河流域新兴民族的王者阶级之保护,自由进步的风气盛行,这一风气的出现,乃在对于婆罗门《吠陀》宗教的革命。于是,以祭祀为主的婆罗门教,一时失去了民众的信心。代之而起的,分为两大流:1.在思想的原则上,仍旧尊崇《吠陀》圣 典的,有六派哲学的渐次发展。2.在宗教的信仰上,完全反对婆罗门教《吠陀》神学的,有六师外道的兴起,此又可称为反《吠陀》的沙门团。站在佛教的立场,耆那教即是六师外道之中的一种;站在整个印度文化的立场,佛教则是反《吠陀》的沙门团之一种。

耆那教的教主,今日已被公认是摩诃毘卢(Maha─vira)。事实上,依照耆那教的经典所传,摩诃毘卢乃是第二十四祖。初祖是勒裟拔提婆(Rishabhadeva);但从初祖到二十二祖均为史前人物,年代难明。二十三祖名叫波尔斯伐那多(Pa─rs、 va-na─tha),约为西元前第八、第九世纪的人物,乃系刹帝利武士阶级,曾弃家修道于婆罗奈斯(Va─ra─n.as1─)之林中。入定八十四日,成道后云游宣化,为时七十年。凡其弟子,均须遵守:1.不杀生,2.不说谎,3.不偷盗,4.不聚财。教徒可以结婚。

二十四祖摩诃毘卢(义为大雄),本名伐弹摩那(Vardhama─na),其父悉达尔德尔多(Siddharthartha),是武士阶级的王者。伐弹摩那生于岗陀罗摩(Kundagrama 今之比哈省)。及长,即与耶素陀(Yashoda)公主结婚。到三十岁时,即出家修道。在外餐风宿露,戴月披星,苦行修禅,经十三年,乃获觉悟,而成为「耆那」(Jina),成为全知、全能、全福的圣者。Jina一字在语源学上,乃为战胜者或征服者的意思。因为它是一种刚毅勇敢的宗教,亦是自力自助的宗 教。他们着重于默念圣哲而自净其心,笃信道德律之因果,而不信上帝能够赦罪。称信徒初名为「解脱者」,后称为耆那(Jaina)。摩诃毘卢的时代,约与佛教的教主释迦牟尼(s、a─kyamuni)同时而略早。宣扬他的教义有三十年之久,七十二岁时,逝于王舍城(Ra─jagr.ha)附近的波婆(Pa─va─)。佛经中所称的尼干子外道,就是他了。

耆那教的教理

从哲学的本体论上说,耆那教颇与佛教不同。佛教主张「诸行无常」,认为世间的任何事物,毫无真实的常法可言,皆为随时间而生起的异灭之相。耆那教则将本体分成两种特性:一为「本质的特性」(essential substance),一为「附带的特性」(accidental substance)。附带的特性发生作用,则去来无定,彼此变更;本质的特性乃是本体的继续存在,为永恒不灭的常法。佛教不以为有永恒不灭的灵魂,耆那教则坚信灵魂的永恒。故以佛教的见地,耆那教乃是「常见论者」。

耆那教把本体的延伸,又分为两类现象;也就是说:本体是由两大现象的扩展而显现,那就是「命」(j1─va),及「非命」(aj1─va),也就是精神的及物质的两种。「命」即是生命体,即是灵魂的别名。灵魂又分为解脱的及非解脱的两类。非解脱的灵魂又分为静止的及活动的两类。

活动的生命体又分为四类:1.具有触、味两种根识的,如介壳、蜗牛等。2.具有触、味、香三种根识的,如蚂蚁、水蛭等。3.具有触、香、味、色四种根识的,如蚊、蚋、蜂等。4.具有触、色、声、香、味五种根识的,如人类及高等动物。至于静止的生命体的肉体很单纯,仅有触的意识而已。所谓「非命」,它的内容是占有空间的事物,例如:法、非法、虚空,以及物质。物质又分两类:1. 地、水、风、火的混合物,2.地、水、风、火的原子。

耆那教对于灵魂的概念,则以为灵魂居于不同的肉体中,是由于过去所作业的倾向与影响。灵魂没有一定的形状,乃依肉体的形状而定。灵魂虽是无形,却不是无限,乃随同所附的肉体而扩展。灵魂虽占有空间,但只是在空间的不同部分有所出现,并非像物质一样地占有位置。所以,灵魂是弥漫于空间,一个灵魂并不妨碍另一个灵魂同时出现在同一个空间位置。

耆那教以为,灵魂本属于完善的,并具有无限的能力,所以仍可能获得无限的智识、无限的能力、无限的信解、无限的欢愉。得到此等无限的条件,便是使得灵魂的本身要除去一切的障碍。此所谓障碍,即是由前世所造的业,而受到了现世肉体物质的束缚。故其深信:我人的身体,虽由父母所生,然而我人出生的环境、体质、肤色、容貌、体形、夭寿等等,则为前世的业因所感。因此,耆那 教将灵魂的束缚,分为两项:1.灵魂被业力所牵,名为「内在的束缚」;2.灵魂与事物发生了关系,名为「物质的束缚」。

如何能将束缚和障碍的灵魂得到解脱?有两个步骤:1.「制御」(sam.vara),即是不使新的事物继续注入灵魂中去。2.「寂静」(nirjara),即是将已与灵魂混合在一起的事物排除出来。其实践的方法,则为正信、正知、正行,合称之为三宝(tri-ratna)。

耆那教的道德律

此所谓的道德律,即是正信、正知、正行的三宝,由此三宝,可成为耆那。

(一)正信(samyag-darsana):此即我人对于真理所持的尊敬态度。但是,耆那教并不要求其信徒,盲目地信赖其圣者的遗训。故其圣人牟尼伯陀罗(Manibhadra)曾说:「我并不偏信于摩诃毘卢,亦不反对伽毘罗(Kapila)及其他学人。不论何人之教理,只要其合乎理性,我皆接受之。」这与佛教主张的「依法不依人」,可谓相同。

(二)正知(samyag-jnana):对大觉大悟者生起了正确的信仰,再研究大觉大悟者的教理,即是得到正知。但在学者的自内亲证的正知,乃在于如实的认知「自我」。这要实践了正行,才可使「自我」从「非自我」中解放出来。

(三)正行(samyag-caritra):人们如欲不使新业发生,并使旧业根绝,那就应该依据耆那教理,实践七条善行:1.遵守五誓。2.慎言行,授施舍,戒杀护生。 3.思想言行,要有自制的工夫。4.行十善──宽恕、直爽、真实、谦逊、克己、牺牲、清净、无欲、苦行、独身。5.禅修。6.克服由饥渴冷热而起之苦恼。7.达到平和、真纯、无欲及至善的行为。依之而行,即可获得四种完善:1.无涯的知识,2. 无限的信仰,3.无量的力能,4.无尽的欢愉。

五誓的内容

耆那教虽有七条善行,但也不是一致主张人人皆须有七条。有些耆那学者以为如能实践五誓即可。所谓五誓略介如下:

(一)不杀生:依照摩诃毘卢的看法,认为有情众生固然有灵魂,即使植物、矿物、风火等,也有灵魂。并认为一切众生,皆具有同样的力能,众生的存在也是基于互惠互助的原则,所以严禁杀生及不伤害万物。今日印度的耆那教徒,即有在鼻孔上覆一块四方白布,以免因呼吸而伤害到空气中的小虫。但对初信该教的人,则往往劝其先由勿伤害具有两种根识以上的生命开始。

(二)不妄语:说话要真实,并要能使人悦耳而生善念;应制伏贪、瞋、痴三毒;应制戏谑的言辞。

(三)不偷盗:他人的财产,犹如他人的生命,劫夺他人赖以活命的财产,无 异劫夺他人的生命。

(四)不邪淫:此可解释为守独身。耆那教学者更有认为不但对性欲应节制,纵然是淫念也须停止,甚至凡是容许他人生起邪淫的言行者,亦在禁止之列。

(五)不执着:应舍弃对于外境任何事物所生的依恋心。此即是束缚之灵魂求得解放的工夫。

无神的宗教观

无神论的宗教,只有印度出现了佛教及耆那教。宗教而站在无神论的立场,殊为不易。耆那教之无神论,其理由如下:

(一)神或上帝,我人无从认知:人们之说有上帝的存在,乃是由于推论而来。例如每一件事物,即是一种产品。产品乃由生产的人所造作。因此,视世界也是一种产品,所以世界也必有一制造的神或上帝。实际上我们并不能证明世界是一种产品,世界虽具有组合的原理,好像是产品,组合世界的元素却是永恒的存在,并非是一种产品。同时,任何产品的制成,必由制造者的手足将产品制成,神或上帝既属无形,无形的神怎么能使物质造成世界?

(二)宇宙的创造神,根本不存在:1.假若神是万能的,那么,一切物体均为神的创造。可是,我人日常所见的事物,均为人造的而非神造的。2.一神教者认为神只许有一个,如果由许多的神,依照各自的计画创造宇宙,宇宙即不能和 谐。此说也非真理,例如蚁冢及蜂巢的建筑,即是群体的创造成果。3.一神教者以为神是永恒而完善的,也有矛盾之处。所谓完善,是除去了不完善而来,神若从未有过不完善时,则称神为完善,乃几近戏论了。

因此,耆那教否认有世界创造神的存在,他们以大觉大悟的完善人格,代取了神教的上帝而向之祈祷,以求指示迷津而已。实际上,世界的神教者,自原始人类的信仰而至一神信仰,他们所信的神,无一不是推想及拟人化的产物。并且也与社会制度有关。不统一的社会,有不统一的许多神;君权无上的社会,即会产生君临式的一神信仰。理性的宗教,即对神的存在加以逻辑的考察,故有佛教及耆那教起而否定了专断性的一神信仰。

耆那教的分派与佛教

耆那教在尼干陀若提子(Nirgrantha-jn~a─taputra),即摩诃毘卢的时期,已成立了教团,拥有沙门一万四千,比丘尼三万六千。大弟子有十一人,其中二人于摩诃毘卢死后,继续弘扬并发展此派的教势。二百年后,在旃陀罗笈多王时,北方摩揭陀的教徒与南方迦尔奈多的教徒,在思想上发生了争议。南方的属于保守派,遵行摩诃毘卢的遗教,主张极端的苦行,称为「裸体派」(Digambaras)。他们认为瑜伽苦行的人,应舍弃一切,即使衣裤,亦须舍弃。此派对于妇女的解脱,认为须转男身之后始得。北方的比较进步,虽亦接受二十四 祖的教理,却以二十三祖波尔斯伐那多的见地为准,他们比较宽宏而能容纳众见。身穿白衣,称为「白衣派」(S、veta─mbaras)。此派认为妇女亦可即身解脱。

白衣派的耆那教徒,实是受了佛教的影响。佛教不主张极端的苦行,佛教认为男人、女人出家者,均有即身证得离欲阿罗汉的可能。在家学佛的男女居士,均有即身证得第三果的可能。因此耆那教徒的白衣派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佛教的义理,他们也对佛陀及佛的圣弟子们崇拜,一如崇拜他们的耆那及其圣弟子们。崇拜耆那的圣地,也崇拜佛陀的遗迹。甚至把其教主的一生传记也尽量地写得和佛陀的传记相似。后来印度教有了女神崇拜,耆那教受其影响,也推出了一位叫作夏萨那提(S、a─sanadevi)的命令女神,加以崇拜。

耆那教与佛教的相同之处很多,例如:同样是无神论者,同样信因果律及业力,同样追求解脱,同样以为道德的生活是解脱的阶梯,同样否定《吠陀》的神圣性,同样不信祭祀。两教不同之处也多,例如:佛教主张诸行无常,耆那教主张宇宙的本体是永恒的;佛教主张诸法无我,耆那教主张灵魂是永恒的常我;佛教主张众生之中唯有情有神识,耆那教主张有情无情的一切物均有灵魂;佛教主张有情的神识乃是业熏成为种子的假名,并无不变的本体,耆那教主张灵魂是永恒的本体,业的造作是附属于灵魂而牵引受报。

耆那教散布在今日的印度北部,信仰者尚有数百万之众,且多为工商界的人士,极为富有,所立寺庙、学校、医院,多很庄严堂皇。

第二节 锡克教

锡克教的教主

锡克教(Sikhism)是印度晚出的小宗教,但在今日,信徒尚有六百万以上,比起耆那教的人数,它是略占优势了。此教散居于西北印度的旁遮普省,以前侨居于上海的印度巡捕(俗称红头阿三),大都就是锡克教徒,他们在上海也有两座寺院。

锡克教的教主名叫难能(Na─nak),西元一四六九年生于印度旁遮普省的拉和县塔尔华堤村,父亲是武士阶级,现在已将该村改名为难能村,他死于西元一五三八年。由于他的母亲信仰宗教极其虔诚,故在幼年时代,就受到深厚的宗教教育。据说难能七岁信仰宗教,九岁即能读通波斯文的经典。后来锡克教的经典,大多由波斯经典的脱胎,许多的教训,则为他自己的经验。传说他在九岁时,即向婆罗门教徒讲道。

他的父亲在政治上很有地位,并且使他得到一份很好的职位,在拉河省督的幕府中充当文案。但他对于名利心很淡,他所关切的是宗教,因此离家修道;唯 其对于当时的各宗教均不满意,所以立志改革宗教。他在最初修道期间,颇有耆那教的苦行作风。他出身于印度教家庭,又常接触到回教中人,印、回二教常有冲突,他便主张在宗教的领域上,并无印度教与回教的分别。他坚信一神教,主张真纯的内在信仰,反对偶像的崇拜。因此他有一偈(依周祥光《印度通史》一八一页所译):

「 上帝只有一,其名曰真理;

或名创造神,或谓精神晶;

不惧与不害,亦无时空限;

既是无生品,永久长存在。 」

他云游各地,行遍印度各城,到过锡兰和喜马拉雅山,更到过回教的圣地麦加。他以坚定不拔的信心,忍受了各种的痛苦,向众人谆谆劝告,所以有很多的印度教徒及回教徒,变成了他的信徒。他所最注重的,就是承认上帝为万能的神,是最大的权威者。

难能死后,他的信徒遂创为锡克教。锡克(sikha)为弟子的意思,由弟子所成立,并奉难能为其教主,嗣后也分了派;有的以难能为神道之一而加以崇拜;有的虽不以他是神,但也对他极其尊敬。前者近于印度教的信仰,后者近于回教 徒对穆罕默德的看法。

锡克教的演变

难能临终之时,曾提名其弟子奥伽特(Angad)为他的继承人,成为锡克教的第二祖。他的信徒在奥伽特的领导下,成立了锡克教的独立团体,以古鲁(Guru)之名尊称历代的祖师,由祖师统率教团。

难能的遗作,即为锡克教的教义。到了十六世纪之末,由第五位古鲁,阿尔求恩(Arjun)编集,而为根本经典,称为《格兰经》(Granth)。至第十位古鲁,又第二次编集此教的经典,称为《古尔蒙开》(Gurmukhi 意为师之金口)。此教经典为诗歌体,其中的大意,都是形容上帝的默示和对人们的劝戒,其性质类似《旧约》中的诗篇。锡克教徒极其敬重他们的经典,然而,至少有百分之九十的信徒,只知把经典当作偶像崇拜而不研究它的内容,这种精神正与回教徒之对于《古兰经》的态度相似,虽不拜偶像,却把经典取代偶像的地位而加以崇拜。

第三祖是阿摩尔陀斯(Amar Das)。他使锡克教正式成为一个有其自己之思想及习俗的社团。

第四祖是罗摩陀斯(Ram Das 西元一五七四─一五八一年)。他在旁遮普的阿姆梨多沙地方,确立了锡克教的本部区。

第五祖是罗摩陀斯的幼子阿尔求恩(Arjun 西元一五八一─一六○六年)。此 人智勇兼备,富于组织天才。因在第四祖时代,即对军事深有兴趣,使锡克教的本区,俨然成为一个军团组织,并改古鲁为世袭制。到了第五祖时代,锡克教的教区,在政治、军事、经济上已形成一个王国的局势。正因如此,便引起了印度的回教皇帝迦亨基(Jahangir)的猜疑,乃无缘无故地把他处死。

军事化的结果

可是,锡克教的精神大致是从回教学来的,所以它的信徒们具有狂热的信仰,也有勇悍的行动,何况他们本已组织严密,武力强盛。故当第五祖一死,激起了全体教徒的奋死反抗。因此而使宗教的信仰,变成了军事的战斗。到了第十位古鲁各文迪(Govind),为了报复杀父之仇,乃立誓要灭回教的帝国,唯以实力而言,这是不可能的。于是入山修炼,期能得到神通,并祀女神杜尔嘉,求神助力。对于教徒则施以军训,将全体教徒名为狮子(singh),皆蓄长发并佩以剑,与回教徒做长期的周旋战斗。又重编经典,使原先平和色彩的根本经典,化为鼓舞慷慨悲愤的诸种规律,规定教徒的生活起居,养成狂热勇猛的风气。本来是信仰上帝万能的宗教,到此已变成迷信祖师古鲁的意志的狂热之徒。此一形势,也使回教的王朝头痛,虽然流了很多信仰者的鲜血,锡克教仍如野火烧不尽的春草。等到回教的王朝在印度覆亡,锡克教的军队曾一度大张其势。后来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做了帝国主义者所做的事,锡克教才又放下武器, 再度成为一个宗教的团体。因此,有人以为,锡克教的作风实无异是印度土产的回教。它的本质,的确是由「可兰奉献,否则刀剑」的回教而来,无怪它会走上军事狂热的路上去了。

第三节:波斯的宗教

本节所讲的教,即是波斯的宗教。古代的波斯,即是现代的伊朗。在前面讲过,波斯的伊朗人,原与印度的雅利安人是同一血统。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发展出《吠陀》的婆罗门教,伊朗人留在波斯的,则出现了教。但由于两个宗教是出于同一民族的分张,所以两教之中所持的宗教信仰及其所信的神只,也有好多是出于相同的渊源。

但是,由于波斯的天然环境,促使波斯的宗教形成一种特色,那就是善恶二元论的宗教,即是第二章所说的二神教。因为波斯的民族,具有快活的气质及勇健的人生观。然其生活于高原地带,农地的耕作不易,却又必须要与大自然的力量战斗,克服寒暑的气候,乃成了他们日常的生活。于是,将此来自大自然的敌人认作可恶的力量,唯其虽有可见及不可见的恶敌和人作对,人们却不该对此世界失望。因为除了恶敌,必然尚有保护人们的善的力量。终究,邪不敌正,善的 力量必定可以征服恶的力量。所以,波斯人在如此的情况之下,一方面毫不气馁地与可恶的力量战斗,一方面又祈祷善的力量保护,把世界视作善与恶的战场,亦即是光明与黑暗的战场。由于这种信仰的基础,开出波斯的文化、政治与宗教,乃是着重于现世生活的,是战斗态度的。

因此,在政治方面,西元前五百五十年左右,波斯出了一位雄才大略的国王,叫作居鲁士(Cyrus 有译古列斯)。至西元前五百三十九年,又使巴比仑成为波斯的附庸,也成了巴比仑霸业的继承者,征服了全部的小亚细亚。在宗教方面,即产生了善恶二元论的教。

拜火教与教 印度欧罗巴民族对于火的奉祀,几乎是一致的。不过,希腊与罗马的祀火,是当作祖神崇拜的;印度雅利安人的祀火,是对火神阿耆尼的崇拜。它的职能,是在施恩于众,拔苦予乐;波斯的火神阿脱尔(A─tur),职能是在涤妄焚垢。

我国称拜火教者即为教。例如《唐书.西域传》说:「西域诸胡事火者。」《酉阳杂俎》也说:「德建国乌浒河中,有火祠。」这似乎是说拜火教就是教,其实拜火教与教是有区别的。

在教之前的古波斯人,以火神阿脱尔是主神阿诃罗莫他的儿子,尝与恶神 阿劣曼的部下叫作阿斯赫大诃迦(Azhidahaka 毒蛇之义)的战争,火神阿脱尔即用他的火光诛杀毒蛇;此是以毒蛇代表罪垢和黑暗,以火代表洁净和光明的象征而起。这个观念,到了西元前第六世纪时,因为以色列人做了巴比仑人的附庸,又做了波斯的附庸,以色列人尝被巴比仑人集体放逐到美索不达米亚,接触到了波斯的宗教,又被好心的波斯大王居鲁士释放,回到巴勒斯坦时,以色列人就接受了波斯宗教二神信仰的要素,把他们原先的耶和华上帝属性中的暴恶面,分裂出了一个魔神撒旦,波斯恶神阿劣曼的部下是毒蛇,以色列的《旧约》中也就将撒旦写成是一条蛇。关于此点,待到第七章中再加说明。

至于教之被认为即是拜火教,也非无因。教产于波斯,故对火的奉祀,仍不放弃;但在教的祀火,仅是枝末的祭式,已非主要的教义。

教的教主教的教主叫作琐罗亚斯德(Zarathustra)。所以,此教既被称为莫他教(Mazdeism),又被称为琐罗亚斯德(Zoroastrianism)。琐罗亚斯德约生于西元前六百六十年,据传说:他是由一个十五岁的童贞女所生(此为耶稣由童贞女生子的先例)。他在童年时代即已非常聪慧,并且宅心仁慈,爱护一切动物而不加伤害。三十岁开始传道,信仰最高的主神阿诃罗莫他;莫他教之名,即由此神之名而来,此为清洁高尚的正义善神。崇信此神的琐罗亚斯德,他自信也能自 身达到圣洁的地步。他自称是阿诃罗莫他的使者,神派他来向世人传道,劝世人悔改。他愿牺牲其一身的幸福,而为阿诃罗莫他神的使命来努力工作。他劝人勿饮酒、勿邪行、勿欺诳,而以真理清洁为其教旨。

琐罗亚斯德是个诚实而刚直的人,敢以直言,不畏权势,以致大家都对他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据说:他努力传道十年,仅只得到一个信徒。但他并不灰心,终于受到了波斯国王及贵族大臣的信仰。他娶了波斯大臣的女儿为妻,他的女儿也嫁给了波斯的首相。他的宗教,即成了波斯的国教。因他娶了两个妾,却造成了与后来的回教一样的多妻主义。又因他所信的主神赞成以武力斗倒恶神,所以也激励了波斯帝国的成长。

教的神教的主神阿诃罗莫他,据教的经典《阿吠陀》(Avesta)之释义称,阿诃罗(Ahura)是「主」的意思,莫他(Mazda)是「智慧」或「贤」的意思。在琐罗亚斯德以前的波斯人,已经把阿诃罗莫他当作善之神来崇祀,但是除了崇祀此一善神,同时还崇拜日月星辰、灵鬼牡牛之类的神,所以尚是多神教的性质。

到了琐罗亚斯德,即完成了二元论的宗教信仰,他站在善的立场,崇奉主神阿诃罗莫他,又依阿诃罗莫他的启示而与恶神阿劣曼斗争。阿劣曼经常驱使恶 魔,诱惑人间,陷人以罪孽,给人以困恼。因而,主神阿诃罗莫他,即命其部属征讨诸魔,争战不已。两阵相战,各有胜负。所以人间的年景,也有丰凶的差异,但到最后,恶神必将败北。故凡人当修德积善,诚心礼敬阿诃罗莫他,邀其福佑,以避恶神。

可见,教虽被列为二神教,其所事奉礼敬的,仍为一个主神阿诃罗莫他。

分期与分派

根据教的看法,将此世界的全部历史定为一万二千年,分作四个时期,每一期均为三千年。

(一)第一期的三千年中,为主神阿诃罗莫他的精神创造期。所造的物虽有感触的知觉,却处于不动的状态。

(二)第二期的三千年中,为主神阿诃罗莫他的物质创造时代。在此期中,恶神阿劣曼的扰乱作用,也开始生起。

(三)第三期的三千年中,为善恶两神的意志在此世界发生冲突的时代。琐罗亚斯德即生于此期的末叶,奉善神之命而创立真的宗教──教。

(四)第四期的三千年中,为教支配世界的时代。最后,善恶两神大会战,恶神及其眷属皆被消灭。

这种分期法是信仰的,当不是史实的,正如其他各宗教一样。

波斯地处高原,水不易得,凡事多仰于火。也许有如西藏地方,有因缺水,乃至沐浴也用烤火来代替,所以火有洁净与涤垢的作用。主神阿诃罗莫他常使火神征讨恶魔,故成拜火教;主神之下另有一位太阳神密德罗(Mithra),太阳与火,同为光明清洁的象征物,所以又有了太阳教(Mithraism);善神是光明的代表,恶神是黑暗的代表,因此又有了明暗教(Manicheism)。主神住于天上,祀神乃对天祀,故被中国人称为「示天」的教。太阳教在波斯的萨萨尼王朝(Sassanid 西元二二六─六五一年)时代稍前,曾传播于罗马帝国,一度成为基督教最危险的劲敌。明暗教创于萨萨尼王朝的初期,传入罗马,西元十二世纪,明暗教在中古时代的欧洲复活,而成为基督教的一个异端。

教传入中国,据姚宽的《西溪丛语》所载:「唐贞观五年(西元六三一年),有传法穆护何禄,将教诣阙闻奏。敕令长安崇化坊立寺,号大秦寺,又名波斯寺。」宋朝志磐法师的《佛祖统纪》中也说:「太宗时,波斯穆护,进火教,敕建大寺。」但到唐武宗会昌五年(西元八四五年)灭除佛法之时,教同遭池鱼之殃,从此遂在中国绝迹。

最小的宗教教兴起于波斯,可是波斯的教,几乎已被后到的回教消灭,如今大概已不出十万人口的教徒,可算是今日世界有名宗教之中的最小一个 了。回教消灭教之际,其中的一部分教徒逃亡到了印度,总算幸免于难,保存了它的活标本,现在大半散居于孟买,被称为帕栖人(Parsees)。不过,他们的人数虽少,对信仰大都极其热诚,注重礼拜祷告,很能勤俭耐劳,崇尚自由意志,能够乐观进取。所以他们在印度诸民族中,可算是富裕、仁慈、有教养,且能善待妇女的人。

教产于东方,故也有东方宗教的特性,那就是不用武力或政治力量来做传教的工具。当居鲁士王征服了巴比仑的时候,不但不以他们作为国教的教信仰随着政权向外推展,相反地倒是释放了被巴比仑政权放逐出来的以色列人,并资助他们重建耶路撒冷的圣城。

第四节中国的理教

秘密社会的宗教

在未谈理教之先,需要谈一下秘密社会的宗教,因为这是明末清季的中国宗教的一个大势。明朝末年,满清入关,入主中华,明末的遗民无不愤慨,既在政治及武力上无法达成反清复明的愿望,便由爱国志士转入地下,组织秘密社会,保养忠诚之心,以待时机的来临。

但是,政治色彩的任何活动,均为当时的环境所不许可,于是藉着宗教之名 以保存发展他们的实力,发展成为各种的秘密社会。历史最久的一种,即是「白莲会」。相传此会起于元朝的韩山童,后来也称为「白莲教」。韩山童图谋反元复宋,到了清朝高宗干隆年间(西元一七三六─一七九五年),则有该教首领刘松及其徒众,一再谋叛清廷。白莲会之外,尚有各支派,例如「顺刀会」、「虎尾鞭」、「义和拳」、「八卦教」等。八卦教中又分「大乘教」、「金丹八卦教」、「义和门」、「如意门」、「离卦教」、「坎卦教」等。余如「义和团」(又称大刀会)、「小刀会」、「理教」等,都是白莲会的分支。

白莲会系以念佛的名义为掩护,实际是在教忠、教孝,以图推翻异族的统治。白莲会的各分支,均以儒道释三教同源的见地来作为宗教的信仰。起初均为政治的企图,到了理教便渐渐变为宗教的一型。理教本出于道教,但据清德宗光绪九年(西元一八八三年),御史李璲的一个奏章中说到:「理门以戒人吸烟及饮酒为名,互相传引,人数众多,闻系白莲教变相,教首在天津,请饬密拿。」以此可见,理教与白莲教的运动,也有渊源。

除了白莲会的主分支之外,尚有「天地会」、或名「三合会」、「三点会」、「洪门会」,此会的分支则有「清水会」、「匕首会」、「双刀会」。另有一种「哥老会」,或称「哥弟会」,分有青帮、红帮,又有黑帮、白帮。

这些秘密社会,到了清末民初,有部分并入孙中山先生的兴中会;有部分流为上海等地的闻人贤达;有部分成为地痞流氓;有部分则净化而为宗教的形态,理教即其一例。

理教的教主

理教称他们的教主为教宗,为祖师。那就是生于明末熹宗天启元年(西元一六二一年)正月十三日的杨莱如,名宰,字廷贤,简称之杨祖。他是山东即墨人,是明庄烈帝崇祯十六年(西元一六四三年)的进士。明崇祯十七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清帝顺治登基,诏告天下,凡为明朝的遗臣逸士,进朝加封。杨祖虽亦被诏,但却坚不做贰臣,拒不出为仕。以孝母终养为志,以度人救世为愿。可见,杨祖乃一明末遗臣,与白莲会等秘密社会中人的性质相同。

从宗教的立场而言,杨莱如出身于道教的全真派下,是丘长春所传龙门派中的人物。所以理教的目的,是求「了凡」而生于道教所说的「大罗天」。我们又知道,全真派的创祖王重阳,是以道教的立场而兼采儒释教义的。所以理教的杨祖,即托言于清世祖顺治三年(西元一六四六年)三月初三日,因在其母的庐墓守孝,感得观世音菩萨化现一位老人前来度化,并授与《真理法经》,命他普度世人。理教因此即以观音菩萨作为他们的信仰中心,称之为「圣宗古佛」。但在三年丧服满后,杨祖并未立即传教,而是到河北的岐山澜水洞,隐居潜修。到了清圣 祖康熙四十年(西元一七○一年),八十一岁时,始下山云游,广结善缘。以他所采的药物,制成「茶膏」,作为普劝戒烟、戒酒用的良剂。清高宗干隆十八年二月初八日,以一百三十三岁的高龄,逝于河北的岐山。

杨祖的继承人是尹祖,被称为尹老先师,名岩生,字重山,号来凤,干隆初年生于天津科牛村。干隆二十八年二月一日,接受了岐山杨祖所遣使者毛来迟送到的「法宝文牒」。干隆三十年四月八日,首在天津永丰屯创立理教公所,尹祖自撰一联:「公陈道义参佛理,所纳心猿荡凡尘」,以此说明他的宗教信仰是道释杂陈。尤其是在清仁宗嘉庆十一年(西元一八○六年)十二月初一日,临欲命终之时,他对弟子们说:「众师弟,余本月初八日,大数届满,要回大罗天,侍奉佛祖。」这是更加明显,是用道教的底子,假借佛教的观音,乃把观音佛祖,送到道教的大罗天上去了!然而,如果不明理教的底蕴,一进理教的公所(教堂),你会以为是佛教的道场。因为理教公所正殿是供的圣宗古佛(过去正法明如来),又称金身老佛爷,那就是观音像;前殿供有弥勒像及韦陀像,很像是佛寺的山门;杨祖及尹祖的偶像则设在公所的楼上。

理教的教义及教仪

理教在义理上面,没有什么发挥;因其行法方便,道理单纯,故在民间发展颇速,主要是在教忠教孝,教做一个平实的人,崇尚五伦, 实践八德,而且要恪守五戒:1.不邪淫,2.不窃盗,3.不吸烟,4.不欺妄,5.不饮酒。五戒之中,特别注意戒烟及戒酒,并且制成戒烟歌及戒酒歌,说明烟酒危害人生的道理。故从建立人间安乐的功用上说,理教是值得推行的。所以到民国以后,理教的活动已由秘密社会成为受国法保护的宗教社团之一,而且由国内发展到了东南亚各地。政府来台之后,理教也在一九五一年开始传教。台北的理教公所,原来也就是佛寺。

若想知道理教的教理,那就请看理教的经典,它们是:《无字真经》、《在理真经》、《忠经》、《孝经》、《黄庭经》、《道德经》、《观音经》、《心经》、《金刚经》。正好是儒、道、佛三教并收的阵容,与全真教初期所用的经典,几无二致。

我们从杨莱如所造的《在理真经》,可以看出理教的内容,现在抄录如下:

「 静守持念观自身,耳目随心听潮音。

四海澄清光明现,当人居在五行中。

莲台上面持真语,*轮常转运干坤。

普照世境随心变,贯满崑仑三界明。

一切万物俱有性,气是玄妙性中根。

内里阴阳谁识破,识破还是养性人。

大道不离方寸地,如若外寻枉劳神。

人能省悟师傅理,昼夜辛勤念在心。 」

因此,理教在修持工夫上,也是儒、释、道杂行。他们循着儒家的入世规范,守五伦、践八德,止于至善;同时参学佛法,修炼道术,为出世的行程。此称之为性命双修。

从理教的斋期及法会,也可看出是道、释杂糅的信仰者。他们的斋期,分为两大类:

(一)六大斋期:1.正月十三日,杨祖诞辰。2.二月十九日,圣宗古佛显化菩萨身圣诞。3.四月初八日,尹祖创立理教公所纪念日。4.六月十九日,圣宗古佛显化菩萨身授记纪念日。5.九月十九日,圣宗古佛显化菩萨身得道纪念日。6.十二月初八日,尹老先师了凡成真忌辰。

(二)三小斋期:1.正月初一日,向佛祖朝圣拜年。2.三月初三日,圣宗古佛首度杨祖受理纪念日。3.八月十五日,帮陪监护师陞座度道纪念日。

理教每年有三次法会,乃是道教的产物:1.正月十五日,上元法会,上灯祈祷。2.七月十五日,中元法会,放河灯,追度无祀亡灵。3.十月十五日,下元法会,祭祀祖先。

理教的教制

据传说,杨莱如在生之日,即已建立了理教的人事制度。他于岐山澜水洞,自任总领正为提点大法师,对弟子毛来迟等,点放成为各座法师: 1.领正为传教大法师,2.帮正法师为襄理领正传教,3.帮陪监护各座为上座法师, 4.护法为守坛,5.另有看山、管理教产、总承办、承办、攩众、催众、办道等的职位。

这些职称,直到来台复教,仍是如此。现任的总领正是赵理明。总领正有权提名点放他的继承人,以及点放理教的各级职位,所以称为提点大法师。

因此,理教的教团,即有两类分子:一种是普通的信徒,一种是受职的教士。他们称信徒为「信士」。受职的教士则有两种称呼:总领正、领正、帮正、帮陪,均称为「法师」;护法、看山等人,称为「理士」。理士的称呼,亦得通用于法师。

信士们入教,称为「在理」,必须经过引见、虔求及保证的手续;经过数月时间的「随理」:每逢初一、十五及斋期到理公所,熟习教规之后,始许受理。信士受理之后,除了戒烟、戒酒及于朔望斋期,到公所参佛求愿外,日常生活,不受教规拘束。理士的日常生活,也可随缘合俗。

儒、释、道三教同源之说,最早见于汉末牟子的《理惑论》。至南宋的河北, 出现了新的道教全真派,乃是三教同源论的具体化。到了理教,虽自道教的全真派中蜕化出来,却不再以道教自居。从外貌上看,且有倾向佛教的色彩,此为三教同源论的独立化。这种趋势,说明了中国文化精神的涵容性及消融力。正如佛经中说:大海不拒百川,始能成其广大。最可贵的,中国这个大海,不论你是什么品种的文化之鱼,进入中国的文化之海,虽被容受,却又无虞被人消灭。例如理教的成分,识者一看便知。

因此,理教这种东凑西凑的宗教形态,虽然未必理想,他们对于化世导俗的努力,还是值得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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