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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 第二章

作者:亨利·詹姆斯 分类:外国名著 更新时间:2025-01-09 09:49:46 来源:本站原创

纽曼悠然踱回先前坐过的沙发,坐在了另一侧,望着保罗·委罗内塞 [39] 画的那幅著名的《迦拿婚宴》 [40] 出神。尽管有些疲惫,纽曼却发现那幅画非常有趣,他的眼前似乎出现了幻觉,那正是他心中能够想象的豪华盛宴。画的左下角坐着一位年轻的女士,金发披肩,头戴黄金首饰。她的身子微微前倾,脸上露着迷人的微笑,聆听着邻座客人的诉说。纽曼在人群中揣度着画中的女士,钦羡不已。他发现她也不乏专情的临摹者,一位蓄着短发的男青年正在临画描摹。突然,他有一种试试做“收藏家”的狂热冲动,他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为什么不可以继续呢?就在二十分钟前,他买下了人生中的第一幅画,此时他已经想到艺术赞助也是一项不错的事业。他越想越有劲,几乎立刻就要奔过去向那位年轻人再次“询价”了。显然,他觉得有几个理由可以让自己与那位青年建立某种关系,当然,建立关系的逻辑链似乎并不十分完美。他清楚诺埃米小姐的要价太高,他并没有为此对她不满,但是,他决定付给男青年的钱一定要不少于她。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位绅士的出现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的手里既没有拿导览图也没有拿望远镜,举止异乎寻常。他的手里拿着一把白色的遮阳伞,伞布内里衬着蓝色丝绸。他漫步来到委罗内塞的那幅画前,茫然地看着,可是因为站得太近,他只看到画布的纹理。就在纽曼对面,那位绅士停了下来,转过身子。这时,已经观察了好一会儿的纽曼终于打消疑云,看清了对方,于是从座位腾地站了起来,大步迈过去,伸出一只手抓住了那位带伞的绅士,对方狐疑地看着他,小心翼翼地伸出一只手。只见那人心宽体胖,面色红润,蓄着漂亮的褐色胡须,精心从中间分开,向两侧梳去。他的脸上看不出有很强烈的表情变化,但看起来是一个很容易相处的人。没人知道纽曼当时是怎么揣摩那张脸的,但是,他发现自己那伸手一抓却没有产生预想的回应。

“噢,瞧!瞧!”他边说边笑,“不要说我手里没有白色遮阳伞,你就不认得我了!”

他的声音勾起了对方的记忆,那位绅士张大了嘴,也笑了起来:“啊,是纽曼,你把我吓到了!我说,谁能想到在这儿碰到你?你变化还挺大的。”

“你没变!”纽曼说。

“嗨,只是没有越变越糟而已。什么时候来巴黎的?”

“三天前。”

“为什么没有通知我?”

“我也不知道你在巴黎啊。”

“我在巴黎已经六年了。”

“我们分别也有八九年了。”

“差不多吧,那时我们都还很年轻。”

“那是在圣路易斯,当时还在打仗,你在当兵。”

“不对,当兵的不是我,是你。”

“我想应该是我。”

“你没事吧?一切还好?”

“我安然无恙,一切还算满意。好像那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你来欧洲多久了?”

“十七天。”

“第一次来欧洲吗?”

“是的,差不多是那样。”

“发财了吧?”

纽曼沉默了一小会儿,然后带着静谧的微笑答道:“是的。”

“所以就到巴黎消费来了?”

“哦,看吧。本地人都带着那些遮阳伞?”

“是这样的,伞非常棒!这里的人都很会享受。”

“你在哪里买的伞?”

“到处都有,随地可见。”

“好吧,特里斯特拉姆,很高兴在这里遇见了你,想必你对巴黎已经轻车熟路了,还望在游览方面多多指点。”

特里斯特拉姆先生并不自谦,喜形于色地说道:“没问题,我想比我更熟悉巴黎的人应该不多吧,有什么问题就问我。”

“可惜的是,几分钟前你不在这儿。我刚刚买了一幅画,要是你在,兴许可以帮我把把关。”

“你买了一幅画?”特里斯特拉姆先生说着,茫然地环顾四周墙壁,“是真的吗?那些画可以买卖?”

“我的意思是买了一幅描摹画。”

“噢,明白了,”特里斯特拉姆先生一边说着,一边对着提香和凡·戴克 [41] 的画作点头,“我想,墙壁上的那些画应该是真迹。”

“希望如此,”纽曼嚷道,“我可不想要赝品的赝品。”

“哦,”特里斯特拉姆先生神秘兮兮地说道,“那可没人说得清楚。您知道,他们模仿得太逼真了!就像用假宝石做的珠宝。如果去皇宫酒店 [42] ,你会看到橱窗里的一半展品都是仿制品。你知道,法律要求给仿制品贴上标签,可谁又分得清呢?”特里斯特拉姆先生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继续说道,“说实话,我对绘画的了解不多,我都是让妻子去处理的。”

“啊,你有妻子了?”

“我没有对你提起过吗?她是一位非常不错的女人,你一定要认识她。我们就住在耶拿大街 [43] 。”

“那就是说,你现在已经安居乐业了,有了固定的家、孩子和一切。”

“是的,有一栋不错的房子和几个小孩。”

“喂,”纽曼伸了伸胳膊,赞叹道,“你太让人羡慕了!”

“噢,不,千万别!”特里斯特拉姆先生回道,并用遮阳伞轻轻捅了下纽曼。

“对不起,我就是羡慕你!”

“唉,等你……等你……你就不会羡慕我了。”

“你肯定不是想说等我看到你的成就?”

“朋友,我意思是说等你熟悉巴黎以后,你也会自作主张、成家立业,不必羡慕我了。”

“噢,我一生都在自作主张,走南闯北,早已厌倦了。”

“那么,试试巴黎怎么样。你今年多大了?”

“三十六岁。”

“正当年 [44] ,这儿的人都这么说的。”

“什么意思?”

“意思是一个人不该在最好的年龄阶段拒绝尝试。”

“是吗?我已经做了安排,准备去上法语课。”

“哦,你大可不必,法语听听就会了,我就没有上过任何语言课程。”

“那你法语讲得一定和英语一样好吧?”

“更好!”特里斯特拉姆先生含糊其词地答道,“法语是一门非常棒的语言,你可以用它讲各种有意思的事情。”

“但我想,”纽曼满脸真诚地说道,“你一定是凭着聪明才很快入门的。”

“并非如此,那正是法语的妙处。”

两个朋友就那样靠着保护画的围栏边,一直站在相遇的地方,你一言我一语,说个不停。最后,还是特里斯特拉姆先生说太累了,要找个地方坐一坐。纽曼极力建议去他刚才坐过的那个大沙发,于是二人准备过去坐下来。“这个地方真是太棒了!”纽曼动情地说。

“是的,太棒啦!真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地方!”突然,特里斯特拉姆先生看看四周,犹豫了一下,“这个地方大概不许抽烟吧。”

纽曼吃惊地看着对方:“抽烟?我的确不知道,你应该比我更清楚这儿的规定。”

“我?我以前从来没有来过这儿。”

“从来没有!六年里面一次都没有?”

“我记得我们初来巴黎时,妻子曾拽着我来过这儿一次,但后来我再也没有来过了。”

“可你刚才还说你对巴黎非常熟悉!”

“这个地方并不是我所说的巴黎!”特里斯特拉姆先生大声狡辩道,“走吧,我们到皇宫酒店那边去抽支烟。”

“我不抽烟。”纽曼说道。

“那么就去喝一杯吧。”

特里斯特拉姆先生在前面带路,他们穿过卢浮宫一间间富丽堂皇的画廊,走下阶梯,沿着凉爽阴暗的雕塑艺术馆,来到外面宽阔巨大的庭院。纽曼边走边四处观望,不过他并没有发表评论,直到最后走出去时,他才对他的朋友说:“要是我是你的话,可能我起码一周得来这儿一次。”

“噢,不会的,你肯定不会!”特里斯特拉姆先生说,“你会那样想,但你不会那样做。你腾不出来时间,你会总是想着要去,但你从不会去。在巴黎,有比来这儿更有趣的消遣。意大利才是欣赏绘画艺术的地方,等你到了那儿,你就明白了。你一定得去,在那里只能欣赏名画,什么别的事也不能做。那真是一个差劲儿的国家,连一支像样的雪茄都没有。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我鬼使神差地走进了这个地方。平时我都是在这附近闲逛,经过时偶尔也会看上两眼,有时会想我得进去看看究竟。可是今天要不是在这里看到你,我倒会有一种上当的感觉。等等,我可不关心什么名画,我更钟爱现实!”特里斯特拉姆先生斩钉截铁地抛弃了难得的附庸风雅的幸运机遇,而这可能正是那些遭遇过量“文化”折磨之人所羡慕他的地方。

两人沿着里沃利街一直走到皇宫酒店,他们在延伸至庞大露天方庭的咖啡店靠门处找了张桌子坐下来。这地方到处都是人,喷泉池的流水汩汩作响,乐队正在演奏,所有的菩提树下都摆放着一排一排的椅子,戴着白色帽子的漂亮妈妈们坐在椅子上给婴儿哺乳,整个是一派悠闲、祥和、欢乐的场景。纽曼觉得这就是最典型的巴黎市井生活。

“好吧,”他们品尝了点心饮料之后,特里斯特拉姆先生开始发问,“现在说说你自己吧,你是怎么想的?有什么计划?你从哪里来?下一步准备去哪里?首先,你现在住在什么地方?”

“我住在巴黎大酒店 [45] 。”纽曼回道。

特里斯特拉姆先生的胖脸皱了皱,说:“那地方不好!得换地方。”

“换地方?”纽曼问道,“为什么?那是我住过的最好的酒店。”

“你要的不是‘好’酒店,而是小而安静、环境优雅的住处,服务员随叫随到,人人都认得你。”

“那地方就是你说的那样啊,我还没有摁铃,他们就不停地跑来问我是否有什么需求,”纽曼说,“他们见了我总是鞠躬,毕恭毕敬。”

“那是因为你总是给他们小费的缘故吧?那风气可不好。”

“总是?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昨天一个服务生给我拿了点儿东西,然后就像乞丐一样站在那里走来走去,于是我就递给他一把椅子,问他是否愿意坐一坐。那样不好吗?”

“非常不好!”

“可他马上就出去了。总之,那地方让我觉得挺有意思。如果住处让我觉得无聊,环境再优雅也没用。昨天晚上我就坐在大酒店的院子里,看着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直到凌晨两点钟。”

“你太容易满足了,不过,只要你自己高兴,那样也无可厚非,毕竟是你自己的选择。你挣了不少钱吧?”

“我挣的钱够花了。”

“能说这种话的人,真的很幸福!够花是什么意思?”

“就是足够让我休息一段时间,忘却烦恼,看看周围,看看世界,好好放松一下,整理整理思路。要是运气不错的话,就找个妻子结婚。”纽曼说话很慢,声音有些干,时不时地停顿一下。这是他说话的习惯方式,不过,我这里只是摘其谈话要点记录而已。

“天啊!多好的计划!”特里斯特拉姆先生喊道,“当然啦,你说的东西都很花钱,特别是妻子,除非你妻子有钱,就像我一样。那么,具体内容呢?怎么去实现?”

纽曼把帽子从前额朝后推了推,双臂合抱,伸了伸腿。他欣赏着音乐,环顾熙熙攘攘的人流,望着水花四溅的喷泉,看着妈妈们和婴儿。最后,他终于答道:“我曾经干过。”

特里斯特拉姆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想揣度出朋友的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最后目光停在那张陷入沉思的脸上。“你干了什么?”他问道。

“噢,干了好几件事。”

“你大概是个喜欢动脑筋的家伙,嗯?”

纽曼继续看着妈妈们和婴儿,那是一幅多么古老而又淳朴的田园生活景象啊。“是啊,”他终于开口道,“我想我应该算是吧。”接着,他简要讲述了自己和特里斯特拉姆先生分手后的经历,并且回答了对方的提问。那是一个纯粹的西部探险故事,其中的具体情节没有必要在此一一向大家讲述。纽曼在战争中活了下来,被提升为准将,这是一份无可替代的荣耀,同时也增添了责任。虽然纽曼战时表现出色,但从内心来讲,他并不喜欢打仗。军中的四年生活让他感到愤怒而又痛苦,浪费了他宝贵的生命、时间、金钱、才智以及初心,他转而以极大的热情和能量追求和平。无论戴上还是摘去肩章,他依然身无分文,唯一能掌控的资本就是自己顽强的决心和对目的手段的鲜活敏感。对他而言,努力和行动如同呼吸,正常人从不会踏上西部那充满变数的土地。而且,他的经历与能力相得益彰。十四岁的时候,为生活所迫,他稚嫩的肩膀不得不扛起责任,为了一顿晚餐而走上街头。虽然他当晚并没有吃上晚餐,但却挣来了第二天的晚饭。从那以后,无论什么时候他一无所获,那只是因为他用手头的钱干了别的事,也就是让他感到更加快乐的事情或者获利更加丰厚的事情。他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开始做很多事情,用更专业的术语来说,他一直在干事业。他富有冒险精神,甚至胆大妄为。他熟悉痛苦的失败和辉煌的成功,但他生来就是一个实验家,哪怕再大的生活压力,他总能找到其中的乐趣,即使穿着中世纪和尚的麻布衬衫,他也不觉得有什么烦恼。有段时间,无情的失败似乎跟他如影随形,厄运成了他的枕边客,事事难遂心愿,点石不但没有成金,反而成了灰。在这种不幸执拗地达到顶峰时,他只有一个清晰的想法,那就是世事当中的超自然力量,似乎生命当中有一种东西比他自己的意志还要强大。那个神秘的东西只可能是魔鬼,因此,他的心中对这个蛮横的力量充满了强烈的仇恨。他清楚是什么彻底耗尽了他的存款,让他挣不到一分钱,让他在陌生的城市身无分文,独自伫立黄昏街头。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他来到了旧金山,开启了后来的幸运之旅。他没有像费城的富兰克林博士那样嚼着廉价面包沿街前行 [46] ,那只是因为他连廉价面包都没有。在他最黑暗的日子里,他只有一个简单实用的信念,用他的话说就是坚持到底的欲望。他最终做到了,事业渐入佳境,挣到了一大笔钱。必须赤裸裸地承认,纽曼生命中的唯一目标一度就是赚钱,对他而言,这世界上最重要的事不过就是从恶劣的机遇之中获取财富,越多越好。这个理念完全充斥了他的大脑,满足了他的想象力。至于钱的用途,人的生命在个人成功注入黄金雨 [47] 之后该如何度过,在三十五岁之前,他连想都没想过。生命对他来说就是一场开放的游戏,他玩的就是高风险。终于,他成功了,赢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那么,现在他拿着这些财富干什么呢?他迟早要面临这个问题,而答案就在我们的故事之中。不过,他隐隐约约已经有一种感觉,答案比他目前的价值观所能想象的可能性还要多,而就在他和朋友在巴黎这个美好的角落懒洋洋打发时间时,这种感觉似乎慢慢地、令人愉快地强烈起来。

“不过,我得承认,”他继续说道,“在这里我觉得自己一点儿也不聪明,我的聪明才智似乎毫无用处,我就像小孩一样单纯,随便一个小孩就可以把我哄走。”

“噢,那就让我来做那个小孩吧,”特里斯特拉姆先生高兴地说,“让我带着你,请相信我。”

“我以前只知道拼命工作,”他继续说道,“却不知道享受人生。这次我出国就是来享受的,但我怀疑自己都不知道该如何享受。”

“哦,那很容易学啦。”

“好吧,兴许我可以学学,但如果是靠死记硬背,我恐怕永远做不到。我意志坚强,但天分可能不在死记硬背上。我天生不是一个会享受的人,只能以你为榜样了。”

“你说得没错,”特里斯特拉姆先生说,“我想我生来就会享受生活,就像卢浮宫里那些不朽的画作一样正宗。”

“还有,”纽曼补充道,“我可不想一边工作一边玩乐,或者反之。我想要不紧不慢、好好地放松半年,就像现在这样坐在树下,听着音乐。最重要的是,听一些好音乐。”

“音乐和绘画!天啊,多么高雅的品位!你就是我妻子所说的那种‘文化人’,我可做不到。不过,我们可以为你找到比坐在树下听音乐更好的事情去做。首先,你得来参加俱乐部。”

“什么俱乐部?”

“西方俱乐部,你会在那儿看到很多美国人,都是一些精英。你一定会玩纸牌吧?”

“噢,我说,”纽曼用力大声叫道,“你该不会是要把我困在俱乐部,让我整天黏在纸牌桌上吧!我可不是为了这个来巴黎的。”

“啊呀,你不就是为这个来的嘛!我记得你在圣路易斯时很喜欢打牌,那时你总是赢我。”

“我这次是来欧洲旅游的,尽我所能找寻它最好的一面,想要见识所有伟大的东西,干一件聪明人干的事。”

“聪明人?天啊!那么,你认为我是一个傻瓜蛋咯?”

纽曼侧身坐着,手肘枕着椅背,头倚靠在手掌上,一动不动地盯着特里斯特拉姆先生看了会儿,脸上挂着了无生趣却谨小慎微、有点神秘莫测但又完全友善的微笑。“把我引见给你的妻子!”他终于说道。

特里斯特拉姆先生的身子在椅中打了个激灵:“说实话,我不愿意给你介绍。这会让她瞧不起我的,你也会鄙视我!”

“伙计,我没有鄙视你啊!我不会鄙视任何人或任何事。我不是那种傲慢的人,我向你保证,我是一个没有傲气的人。这就是为什么我愿意向聪明人学习的原因。”

“好吧,近墨者黑,近朱者赤。正如巴黎人常说的,虽然我不是玫瑰,但我是玫瑰的邻居。我还是可以向你介绍一些聪明人的,你知道帕卡德将军吗?哈奇?还有凯蒂·厄普约翰小姐?”

“我愿意结识这些人,拓展社交圈。”

特里斯特拉姆先生似乎有些不耐烦,狐疑满腹,瞥了纽曼一眼,然后问道:“你到底想干什么?你是要写小说吗?”

纽曼捻着嘴角的胡须,沉默了一小会儿,最后回道:“几个月前的一天,我碰到了一件怪事。我当时因为一桩重要生意来到纽约,说来话长,总之就是为在股市方面使用手段占领上风,击败对方。对方曾在生意上让我吃过苍蝇,对此我一直耿耿于怀,怒火中烧,发誓如果有机会,也给他点儿颜色看看,用比喻说法就是让他也把鼻子气歪。那笔生意的成败风险约为六万美金,如果我使绊,那对他会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他真的不值得尊重。于是,我跳进一辆马车,开始忙了起来。正是在这辆不朽的、有历史意义的马车里,我提到的那件怪事发生了。这辆马车和其他马车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稍稍脏些,褐色坐垫上面有一根满是油污的绳子,好像这辆马车在爱尔兰式葬礼上使用过无数次。我常在夜间旅行,虽然这次我很兴奋,但我还是忍不住想睡觉,很可能我打了个盹。无论如何,我突然从睡梦中或者冥想中醒了过来,产生了这个世界上最特殊的感觉,那就是对我将要做的事情的极度厌恶。这个想法的产生就像这样!”他弹了下手指,“就像开始疼痛的旧伤口突然发作一样,我说不清是什么意思,只是感到厌恶整个这件事情,想金盆洗手不干了。当时的想法就是损失六万美金,让整个事件自然发展,随波逐流,再也不想听到它,似乎这个想法就是世界上最甜蜜的东西。所有这一切的发生都不受我个人意志控制,我坐在一旁观看,如同欣赏一出舞台剧,我能感受到整个事件就在我的内心发生。有些事情虽然在我们内心发生,但我们知之甚少,不过,你可能还得依赖这种感觉。”

“天啊!你说得我毛骨悚然!”特里斯特拉姆先生叫道,“就在你坐在马车里,看着你所说的戏剧表演时,有个人登门入室掠走了你的六万美金?”

“我不知道,希望如此,无耻的恶魔!我至今也没搞明白。我们把车停在了华尔街我准备去的那栋大楼前面,但我仍坐在车厢里不动,最后赶车人爬下座位,看他的马车是否已经变成了灵车。我就像一具僵尸一样无法移动,出了什么问题?你会说,我瞬间成了白痴。我想要离开的是华尔街,于是我让赶车人驱车前往布鲁克林渡口,过河而去。过完河,我又让他把我拉到乡下。因为我最初告诉他的是把我送到市中心,而这时却恰恰相反,我想他大概会以为我疯了。也许我原来就有点儿不正常,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仍然处于疯癫状态。整个上午,我一直望着长岛上的第一茬绿叶。生意让我感到厌恶,我想抛弃一切,立即停止任何生意。我有了足够多的钱,或者说我本该拥有的东西我却没有。我似乎觉得自己的旧皮囊下出现了一个新人,渴望一个新的世界。如果你急切希望得到一样东西,你就应该去实现它。我压根儿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就这样信马由缰,任其驰去。退出生意场之后,我就乘船来到了欧洲,这就是我现在坐在这儿的前因后果。”

“你应该把那驾马车带回去。”特里斯特拉姆先生说,“让它随便走,这极不安全。你真的卖掉股份,退出生意了?”

“我转手给了一位朋友。如果我还愿意继续干,我可以重操旧业。我敢说一年后经营必将逆转,钟摆又会回来。我会乘着贡多拉小船或骑着单峰骆驼,四处周游,我会突然之间想要离家出走。但眼下我是完全自由的,我甚至考虑不再接收任何商务邮件。”

“噢,那真是帝王的任性 [48] !”特里斯特拉姆先生说,“那我就退出吧,像我这样的穷鬼是没法帮你过上这样高贵的闲适生活的,你应该想办法挤入王公贵族的行列。”

纽曼看了他一会儿,然后不急不躁微笑着问道:“那怎么才能挤入呢?”

“好!我喜欢你的风格!”特里斯特拉姆大声说道,“说明你够真诚。”

“我当然很真诚,我不是说过我想要最好的生活吗?我清楚最好的东西不是用钱就可以买得到的,但我想钱的作用应该很大。还有,为了得到最好的东西,我愿意不厌其烦。”

“你在这方面一点儿也不自卑,嗯?”

“对的,我不知自卑为何物,我想要得到人们能够获得的最大享受,人、地方、艺术、自然,包括一切!我想拜访最高的山峰、最蓝的湖泊、最美的绘画、最漂亮的教堂、最有名的男人和最美艳的女士。”

“那么就在巴黎住下来吧。虽然就我所知,这儿没有什么山脉,唯一的湖泊是在布洛涅森林公园 [49] ,但湖水却并不那么蓝。但是,在这儿,你要的其他东西都有:大量画作和教堂,无数名人和少量漂亮女人。”

“可夏天就要来了,这个季节我无法在巴黎生活。”

“喔,夏天可以去特鲁维尔 [50] 呀。”

“那是什么地方?”

“那是法国的新港 [51] ,多数美国人都去那里。”

“那里离阿尔卑斯山很近吗?”

“从那里到阿尔卑斯山的距离就跟从美国新港去落基山脉的距离差不多吧。”

“噢,我想去看勃朗峰,”纽曼说,“还有阿姆斯特丹、莱茵河,好多的地方!特别是威尼斯,我对去威尼斯旅游非常憧憬。”

“啊,”特里斯特拉姆先生站了起来,“我想我还是先把你介绍给我妻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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