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PT小说程序 > 类书文集 > 世说新语 > 政事第三

世说新语 政事第三

作者:刘义庆 分类:类书文集 更新时间:2025-01-09 13:57:38 来源:本站原创

【题解】

政事指行政事务,具体指处理政务的才能和值得效法的手段。晋代士族阶层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必然要维护法制,严格执法,强化国家机构的管理,这就要重视政事和官吏的政绩。

首先是政治主张问题。是实行德政还是依靠法治,这是从政者一向关注的问题。木篇倾向仁德治国。例如第3则说要“强旨绥之以德,弱者抚之以仁,恣其所安”;第19则也说:“桓公在荆州,全欲以德被江、汉,耻以威刑肃物”。但是历代统治者的政治措施很少宽厚待民和给百姓以恩惠,所谓德政,常是停留在口头上。第26则实际提出了主张仁政和‘处杀戮之职’是否矛盾的问题。而论到施政方针,多主张施行‘猛政’,使人不敢犯法。第6则说到晋武帝登位,便要贾充定律令。因不立法,就无以执法。对行为危及忠孝和人伦关系旨,主张严惩,违法乱纪,决不饶恕。例如第1则说明:不忠不孝,其罪莫大,杀无赦;第2则记:生子不养,比盗杀财主之罪还大;第4则记载镇压无视国法的豪强。至于读书人因受业偶犯宵禁,个别小偷小摸现象,可以不理,以示宽政。在律令完备以后,只要依法令行事就可以了,第15则就说明这一点。

魏晋时代,清谈盛行,甚至因之废弃政务,很多人对此持否定态度,而主张看重事功,勤于政事。第18则把这一问题提到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至于选拔官员,则主张选贤任能,做到“举无失才”,第24则很能说明这一问题。对为官者也有多方面的要求:要注意侍人接物,要有远见卓识,办事不能唯命是从,如果“觉其不可”,就应该“翻异”,等等。可见本篇篇幅虽然不大,所涉及的问题还是相当广泛的。陈仲弓为太丘长,时吏有诈称母病求假,事觉,收之,令吏杀焉。

①主簿请付狱考众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众奸,岂复过此!”

【注释】

①主簿:官名。参《德行》第1则注④。考:查究。众好:指诸多犯法的事。

【译文】

陈仲弓任太丘县县长,当时有个小官吏假称母亲有病请假,事情被发觉,陈仲弓就逮捕了他,并命令狱吏处死。主簿请求交给诉讼机关查究其他犯罪事实,陈仲弓说:“欺骗君主就是不忠,诅咒母亲生病就是不孝;不忠不孝,没有比这个罪状更大的了。查究其他罪状,难道还能超过这件吗!”

①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主者捕之。未至发所,道闻民②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车往治之。主簿曰:“贼大,宜先按讨。”仲弓曰:③“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

【注释】

①财主:财货的主人(不是现代所说的富家)。

②发所:出事地点。在草:生孩子。草,产蓐。晋时分娩多用草垫着。

③“盗杀”句:意指母子相残,违逆天理人伦,要先处理,而杀人只是违反常理。

【译文】

陈仲弓任太丘县县长时,有强盗劫财害命,主管官吏捕获了强盗。陈仲弓前去处理,还没到出事地点,半路上听说有家老百姓生下孩子不肯养育,便掉头去处理这件事。主簿说:“杀人事大,应该先查办。”仲弓说:“强盗杀物主,怎么比得上骨肉相残这件事重大!”

①陈元方年十一时,候袁公。袁公问曰:“贤家君在太丘,远近称②之,何所履行?”元方曰:“老父在太丘,强者绥之以德;弱者抚之以仁,③恣其所安,久而益敬。”袁公曰:“孤往者尝为邮令,正行此事。不知卿家君法孤,孤法卿父?”元方曰:“周公、孔子,异世而出,周旋动静,万④里如一;周公不师孔子,孔子亦不师周公。”

【注释】

①陈元方:陈仲弓的儿子。参看《德行》第6则注①。袁公:未知指何人,一说指袁绍。

③何所履行:所履行音何,执行的是什么。

③孤:古代是王侯的自称。

④周旋:指应酬、揖让一类礼节活动。动静:行止;行动。

【译文】

陈元方十一岁时,有一次去问候袁公。袁公问他:“令尊在太丘县任职时,远近的人都称颂他,他是怎么治理的呢?”元方说:“老父在太丘时.对强者就用恩德来安抚他,对弱者就用仁爱来抚慰他,放手让他们安居乐业,时间久了,就更加受到敬重。”袁公说:“我过去曾经做过邺县县令,正是用的这种办法。不知道是你父亲效法我呢,还是我效法你父亲?”元方说:“周公、孔子生在两个不同的时代,他们的礼仪举止,虽然相隔很远也如出一辙;周公没有效法孔子,孔子也没有效法周公。”

①②贺太傅作吴郡,初不出门。吴中诸强族轻之,乃题府门云:“会稽鸡,不能啼。”贺闻,故出行,至门反顾,索笔足之曰:“不可啼,杀吴儿。”于是至诸屯邸,检校诸顾、陆役使官兵及藏逋亡,悉以事言上,罪者③④甚众。陆抗时为江陵都督,故下请孙皓,然后得释。

【注释】

①贺太傅:贺邵,字兴伯,会稽郡山阴县人,三国时吴国人,任吴郡大守,后升任太子太傅。

②吴中:吴郡的政府机关在吴,即今江苏省吴县,也称吴中。强族:豪门大族。

③屯邸:庄园。检校:查核。逋(bū)亡:逃亡。战乱之时,赋役繁重,贫民多逃亡到士族大家中藏匿,给他们做苦工,官府也不敢查处。

④陆抗:吴郡人,丞相陆逊之子,孙策外孙。下:当时陆抗所在的江陵居上游,孙皓所在的建业居下游,故说“下”。孙皓:三国时吴国的亡国君主,公元280年晋兵攻陷建业,孙皓投降,吴亡。孙皓和陆抗有亲戚关系。

【译文】

太子太傅贺邵任吴郡太守,到任之初,足不出门。吴中所有豪门士族都轻视他,竟在官府大门写上“会稽鸡,不能啼”的字样。贺邵听说后,故意外出,走出门口,回过头来看,并且要来笔在句下补上一句:“不可啼,杀吴儿。”于是到各大族的庄园,查核顾姓、陆姓家族奴役官兵和窝藏逃亡户口的情况,然后把事情本末全部报告朝廷,获罪的人非常多。当时陆抗正任江陵都督,也受牵连,便特意往建业请求孙皓帮助,这才得以了结。

①山公以器重朝望,年逾七十,犹知管时任。贵胜年少若和、裴、②王之徒,并共言咏。有署阁柱曰:“阁东有大牛,和峤鞅,裴楷鞦,王济③④剔嬲不得休。”或云潘尼作之。

【注释】

①山公:山涛。参看《言语》第78则注①。朝望:在朝廷中有声望。知管:主管。时任:当时的重任。按:山涛当时任吏部尚书,所谓知管时任,是说他还亲自主持官吏的任免考选工作。

②贵胜:权贵。

③阁:阁道,楼与楼之间的架空复道。鞅:驾车时套在牛马脖子上的皮套了。鞦:驾车时拴在牛马屁股后的皮带。剔嬲(niāo):挑逗纠缠。

④潘尼:字正叔,潘岳之侄。他在山涛死后才入朝为官,似不可能作此。按:《晋书·潘岳传》载,潘岳才名冠世,而不得志,又看见工济、裴楷力皇帝所宠爱,便题阁道说:“阁道东,有大牛,王济鞅,裴楷鞦,和娇刺促不得休。”(刺促,形容不安。)

【译文】

山涛由于受到器重,并且在朝廷中有威望,年纪已过七十岁,还照旧担当重任。一些权贵家子弟,如和峤、裴楷、王济等人都一起给他歌功颂德。于是有人在阁道的柱子上题道:“阁道东边有大牛,和峤在牛前,裴楷在牛后,王济在中间挑逗纠缠不得休。”有人说这是潘尼干的。

①贾充初定律令,与羊祜共咨太傅郑冲。冲曰:“皋陶严明之旨,②③非仆暗懦所探。”羊曰:“上意欲令小加弘润。”冲乃粗下意。

【注释】

①贾充:字公闾,在魏朝任廷尉,主管诉讼刑狱;到晋武帝登位,任尚书仆射,与裴楷共定科令,制订(晋律)。郑冲:字文和,深研儒术和百家之言,动必循礼。魏齐工时拜司空,转司徒。晋武帝即位,拜太博。高贵乡公时.司马昭辅政,命贾充、羊祜等分定礼仪、法令,他们都先咨询郑冲,然后才公布。

②皋陶(yáo):舜时的法官,制定了法令。

③弘润:扩充润色。

【译文】

贾充刚刚定出法令,就和羊祜一起去征求太傅郑冲的意见。郑冲说:“皋陶制定法令的那种严肃而公正的宗旨,不是我这种愚昧软弱的人所能探测的。”羊祜说:“圣上想要叫你稍加补充润色。”郑冲这才概略他说出自己的意见。

①②山司徒前后选,殆周遍百官,举无失才;凡所题目,皆如其言。③唯用陆亮,是诏所用,与公意异,争之,不从。亮亦寻为贿败。

【注释】

①“山司”句:山涛在魏代曾任尚书吏部郎,到晋武帝时又任吏部尚书,后来升司徒。吏部是负责选拔任免官吏的,山涛曾两次担任此职,所以说前后选。

②题目:品评。按:《晋书·山涛传》载,山涛两次任选职共十多年,每一官缺,就拟出几个人,由皇帝挑选;凡所奏甄拔人物,都各作品评。

③“唯用”句:当时吏部郎出缺,山涛推荐阮咸,贾充则推荐自己的亲信陆亮;晋武帝选用了陆亮,山涛反对无效。后来陆亮因犯罪撤职。

【译文】

司徒山涛前后两次担任吏部官职,几乎考察遍了朝廷内外百官,一个人才也没有漏掉;凡是他品评过的人物,都像他所说的那样。只有任用陆亮是皇帝的命令决定的,和山涛的意见不同,他为这事力争过,皇帝没有听从。不久陆亮也因为受贿而被撤职。

①②嵇康被诛后,山公举康于绍为秘书丞。绍咨公出处,公曰:“为③君思之久矣。大地四时,犹有消息,而况人乎!”

【注释】

①秘书丞:秘书省的属官,掌管图书典籍。

①出处(chū):出什和退隐。桩康是被晋文帝司马昭杀害的,而山涛却把他的儿子嵇绍推荐到晋武帝朝为官,嵇绍必然有所考虑。

③消息:消长,减少和增长。按:山涛以为,四季也有变化,人的进退出处也应按不同情况而定。

【译文】

嵇康被杀以后,山涛推荐嵇康的儿子嵇绍做秘书丞。嵇绍去和山涛商量出任不出任,山涛说:“我替您考虑很久了。天地间一年四季,也还有交替变化的时候,何况是人呢!”

①王安期为东海郡,小吏盗池中鱼,纲纪推之。王曰:“文王之囿,②与众共之。池鱼复何足借!”

【注释】

①王安期:王承,字安期,累迁东海内史(在王国里,内史掌管大守职务)。纲纪:主簿(主管府中事务的官)。

②文王:周文王。囿(yòu):养禽兽的园子。共:共同使用。《孟子·梁惠王下)载,周文王有个方圆七十里的园囿,人们可以到那里去打柴、打猎。

【译文】

王安期任东海郡内史时,有个小吏偷了池塘中的鱼,主簿要追查这件事。王安期说:“周文王的猎场,是和百姓共同使用的。池塘中的几条鱼又有什么值得吝惜的呢!”

①王安期作东海郡,吏录一犯夜人来。王问:“何处来?”云:“从师家受书还,不觉日晚。”王曰:“鞭挞宁越以立威名,恐非致理之本②。”使吏送令归家。

【注释】

①录:拘捕。犯夜:触犯夜行禁令。按:《晋律》禁止夜间通行。

②宁越:人名,这里指读书人。《吕氏春秋》载,有人告诉宁越,要学习三十年才能学有所成,宁越说,我不休息,刻苦学习十五年就行。十五年后,便成为周威公的老师。致理:致治,招致太平;获得政绩。“理”当作“治”,大概是唐代避唐高宗李治的讳而改动的。

【译文】

王安期任东海郡内史时,一次,差役抓了一个犯宵禁的人来。王安期审问他:“从哪里来的?”那个人回答说:“从老师家学完功课回来,没想到时间太晚了。”王安期听后说:“处分一个读书人来树立威名,恐怕不是获得治绩的根本办法。”便派差役送他出去,叫他回家。

①成帝在石头,任让在帝前戮侍中钟雅、右卫将军刘超。帝泣曰:“还我侍中!”让不奉诏,遂斩超、雅。事平之后,陶公与让有旧,欲有之。

②许柳儿思妣者至佳,诸公欲全之。若全思妣,则不得不为陶全让,于是欲并有之。事奏,帝曰:“让是杀我侍中者,不可宥!”诸公以少主不可违,③并斩二人。

【注释】

①“成帝”句:晋成帝咸和二年(公元327年),历阳内史苏峻起兵反帝室,咸和三年攻陷建康,并把晋成帝迁到石头城。不久苏峻败死,其弟苏逸立为主。咸和四年正月,侍卫着成帝的钟雅、刘超二人密谋把成帝救出,被发觉,苏逸便派部将任让领兵入宫杀了钟、刘。二月苏逸败死。

②许柳:苏峻起兵反晋时,豫州刺史祖约派许柳率兵与苏峻会合。苏峻攻陷建康后,任许柳为丹阳尹。失败后,许柳被杀。

③少主:指晋成帝司马衍。按:成帝即位时,年仅四岁,到这时也只七八岁。

【译文】

晋成帝被迁到石头城,叛军任让在成帝面前要杀侍中钟雅和右卫将军刘超。成帝哭着说:“把侍中还给我!”任让不听命令,终于斩了刘超和钟雅。等到叛乱平定以后,陶侃因为和任让有老交情,就想赦兔他。另外叛军许柳有个儿子叫思妣,很有才德,大臣们也想保全他。可是要想保全思妣,就不得不为陶侃保全任让,于是就想两个人一起赦罪。当把处理办法上奏成帝时,成帝说:“任让是杀我侍中的人,不能赦罪!”大臣们认为不能违抗成帝命令,就把两人都杀了。

①王丞相拜扬州,宾客数百人并加沾接,人人有说色。唯有临海②一客姓任及数胡人为未洽。公因便还到过任边,云:“君出,临海便无复③人。”任大喜说。因过胡人前,弹指云:“兰闍,兰闍!”群胡同笑,四坐并欢。

【注释】

①沾接:款待。说色:悦色。

②胡人:此指胡憎,即外国和尚。洽:指沾光,受到款待。

③弹指:搓手指出声。在佛经中也用来表示欢喜、许诺等意思。兰闍(shé):可能是梵语的音译,对它的同义有不同解释,解为褒誉之辞,寂静处,宣讲佛法的法师,请高兴些吧,尊美他人的敬称,等等。

【译文】

丞相玉导出任扬州刺史,几百名来道贺的宾客都得到了款待,人人都很高兴。只有临海郡一位任姓客人和几位外国和尚还没有接谈过。王导便找机会转身走过任氏身边,对他说:“您出来了,临海就不再有人才了。”任氏听了,非常高兴。王导于是又走过胡僧面前,弹着手指说:“兰闍,兰闍!”胡僧们都笑了,四周的人都很高兴。

①陆太尉诣王丞相咨事,过后辄翻异。王公怪其如此。后以问陆,②陆曰:“公长民短,临时不知所言,既后觉其不可耳。”

【注释】

①陆太尉:陆玩,字上瑶,吴郡吴人,曾任尚书左仆射、司空,赠太尉。在他任尚书午仆射时,王导为司徒、录尚书事,总揽朝政,所以他遇字要去。请示王导。

②公长民短:您名位尊贵我名位卑微。按:王导兼任扬州刺史,陆玩是扬州吴郡人,所以谦称为“民”。

【译文】

太尉陆玩到丞相王导那里去请示,商量好了的事情,过后常常改变主意。王导奇怪他怎么这样。后来拿这事间陆玩,陆玩回答说:“公名高位尊,民职卑微,临时不知该说什么,过后觉得那样做不行罢了。”

①丞相尝夏月至石头看庚公。庾公正料事,丞相云:“暑,可小简之。”庾公曰:“公之遗事,天下亦未以为允!”

【注释】

①庾公:庾亮。参《德行》31则注①。公元322年晋明帝嗣位,王导参辅朝政。公元325年晋成帝立,王导和庚亮参辅朝政。这一则所叙之事大概就发生在此后几年内。

【译文】

一年夏天,丞相王导曾经到石头城探望庚亮。庾亮正在处理公事,王导说:“天气热,可以稍为简略一些。”庾亮说:“如果您留下些公事不办,天下人也未必认为妥当!”

①丞相末年,略不复省事,正封篆诺之。自叹曰:“人言我愦愦,②后人当思此愦愦。”

【注释】

①“丞相”句:王导辅佐晋元帝、明帝、成帝三世,为政宽和得众,事从简易,晚年更是如此。封篆,文书,指奏章、公文、簿籍等。诺,画诺,签字。

②愦愦:糊涂;昏乱。

【译文】

王导到了晚年,几乎不再处理政事,只是在文件上签字同意。自己感叹他说:“人家说我老糊涂,后人当会想念这种糊涂”。陶公性检厉,勤干事。作荆州时,敕船官悉录锯木屑,不限多少,咸不解此意。后正会,值积雪始晴,听事前除雪后犹湿,于是悉用木屑覆之,①②都无所妨。官用竹,皆令录厚头,积之如山。后桓宣武伐蜀,装船,悉以③④作钉。又云:尝发所在竹篙,有一官长连根取之,仍当足,乃超两阶用之。

【注释】

①正会:正月初一皇帝朝会群臣,接受朝贺的礼仪;封疆大臣也在这一大会见僚属。听事:处理政事的大堂。除:台阶。

②厚头:靠近根部的竹头。

③伐蜀:西晋惠帝时(公元304年),李雄据蜀(今四川)建立割据政权,国号成,后改为汉,史称成汉或后蜀。公元343年,传位上李势。346年桓温中兵伐蜀,到347年3月攻占成都,李势投降,成汉亡。装船:组装战船,即闲个船组成大船。

④当足:当做竹篙的铁足。撑船闲的竹篙,头部包上铁制的部件,就是铁足。这个官长用竹根代替铁足,既善于取材,又节省了铁足。两阶:两个等级。晋代把官阶分为九个等级,叫做九品。

【译文】

陶侃本性检点、认真,工作勤恳。担任荆州刺史时,.吩咐负责建造船只的官员把木屑全都收藏起来,多少不限,大家都不明白这是什么用意。后来到正月初一贺年时,正碰上连日下雪刚刚转晴,正堂前的台阶雪后还是湿渌渌的,于是全用木屑铺上,就一点也不妨碍出入了。官府用的竹子,都叫把竹头收集起来,堆积如山。后来桓温讨代后蜀,要组装战船,这些竹头就都用来做了钉子。又听说陶侃曾经征调过当地的竹篙,有一个主管官员把竹于连根砍下,就用根部当做铁足,陶侃便把他连升两级来任用。何骠骑作会稽,虞存弟謇作郡主簿,以何见客劳损,欲白断常客,①②使家人节量择可通者。作白事成,以见存。存时为何上佐,正与謇共食,③语云:“白事甚好,待我食毕作教。”食竟,取笔题白事后云:“若得门④庭长如郭林宗者,当如所白。汝何处得此人!”謇于是止。

【注释】

①何骠骑:何充,字次道,曾任会稽内史、骠骑将军、扬州刺史,死后赠司空。白:下对上的说明,陈述。节量:适量;限量。据《品藻篇》载,“何次道为宰相,人有讥其信任不得其人。”可知何充和什么人都交往,所以虞謇(jiǎn)希望断常客。

②白事:陈述意见的呈文;报告。

③上佐:高级佐宫的通称,如别驾、治中、长史等。据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考证,虞存当时任治中。治中主管州郡的文书,是要职。因为主管文书,虞謇要先见存,而存也能题白事后。教:指示;批示。

④门庭长:当作门亭长,主管守门的官。郭林宗:郭泰,字林宗,很有限力,品评人物很准确。

【译文】

骠骑将军何充任会稽内史时,虞存的弟弟虞春任郡主簿,他认为何充见客大多,劳累伤神,想禀告何充谢绝那些常客,让手下人酌量选择可以交往的才通报。他拟好一份呈文,便拿来给虞存看。虞存这时担任何充的上佐,正和虞春一起吃饭,告诉他说:“这个呈文很好,等我吃完饭再作批示。”吃过了饭,拿起笔在呈文后面签上意见说:“如果能找到一个像郭林宗那样有服力的人做门亭长,一定照所陈述的意见办。可是你到哪里去找这样的人!”虞謇于是作罢。

①王、刘与林公共看何骠骑,骠骑看文书,不顾之。王谓何曰:②“我今故与林公来相看,望卿摆拨常务,应对玄言,那得方低头看此邪!”何曰:“我不看此,卿等何以得存!”诸人以为佳。

【注释】

①王、刘:王濛、刘惔。都是当时有名的清谈家。林公:支道林和尚,也是善谈老庄的。

②玄言:也称玄谈或清谈,崇尚虚无,专谈玄理。

【译文】

王濛、刘惔和支道林一起去看望骠骑将军何充,何充在看公文,没有答理他们。王漾便对何充说:“我们今天特意和林公来看望你,希望你摆脱开日常事务,和我们谈论玄学,哪能还低着头看这些东西呢!”何充说:“我不看这些东西,你们这些清谈家怎么能生存呢!”大家认为说得很好。

①桓公在荆州,全欲以德被江、汉,耻以威刑肃物。令史受杖,②正从朱衣上过。桓式年少,从外来,云:“向从阁下过,见令史受杖,上③捎云根,下拂地足。”意讥不著。桓公云:“我犹患其重。”

【注释】

①桓公:桓温。桓温在晋穆帝水和元年(公元345年)都督荆、司、雍、梁、益、宁六州清军事,兼任荆州刺史。荆州包括长江、汉水部分地区。被:施加。肃物:严峻地对待人;儆戒人。

②令史:官名,掌管文书。朱衣:红色官服。

③阁:官署。捎:轻轻擦过。

【译文】

桓温兼任荆州刺史的时候,想全用思德来对待江、汉地区的百姓,耻于用威势严刑来整治人民。有一次,一位令史受杖刑,木棒只从令史的红衣上擦过。这时桓温的儿子桓式年纪还小,从外面进来,对桓温说:“我刚才从官署门前走过,看见今史受杖刑,木棒子举起来高拂云脚,落下时低擦地面。”意思是讥讽唯独没有碰到令史身上。桓温说:“我还担心这也太重了呢。”简文为相,事动经年,然后得过。桓公甚患其迟,常加劝勉。太①宗曰:“一日万机,那得速!”

【注释】

①太宗:晋简文帝的庙号。或称谥号,或称庙号,这是随意的。简文帝在公元371年登位,在这以前,从公元366年起就任丞相。

【译文】

简文帝担任丞相的时候,一件政务,动下动就要整年的时间才能批复下来。桓温很担心这太慢了,经常加以劝说鼓励。简文帝说:“一天有成千上万件事,哪里快得了呢!”

①山遐去东阳,王长史就简文索东阳,云:“承藉猛政,故可以和静致治。”

【注释】

①山遐:字彦林,任东阳郡太守,处事严厉,多用刑杀,郡境肃然。后来死在任上。王长史:王濛。在简文帝辅政时任司徒左长史,后请求出任东阳太守,简文帝不答应。

【译文】

山遐离开东阳太守职位后,左长史王濛到简文帝那里要求出任东阳太守,说道:“凭借前任严厉的措施,我自然可以用宽和的、清静无为的办法使得社会安定。”

①殷浩始作扬州,刘尹行,日小欲晚,便使左右取袝。人间其故,②答曰:“刺史严,不敢夜行。”

【注释】

①殷浩:字渊源,在永和二年(公元346年)出任杨州刺史。因父死,去职;除服后,再任扬州刺史。按:当时刘惔还没有就任丹阳尹。小欲:将要。祔(bǔ):包袱;行李。

②“不敢”句:当时有宵禁,夜行者犯禁。

【译文】

殷浩切次任杨州刺史的时候,一天丹阳尹刘惔到外地去,太阳将要下山,便叫随从拿出被褥,要住下。人家问他什么原因,他回答说:“刺史严厉,我不敢夜间赶路。”

①谢公时,兵厮逋亡,多近窜南塘下诸贿中。或欲求一时搜索,谢公不许。云:“若不容置此辈,何以为京都!”

【注释】

①谢公:谢安,参(德行)第33则注②。按:谢安辅政时,中原战乱,豪强兼并,赋役繁重,百姓流离失所,没有户口者无数,谢安主张施行德政,不宜扰民,个同意搜求这些人。厮:服杂役的人;差役。南塘:南岸,指秦淮河南岸。

【译文】

谢安辅政时,兵员差役时常逃亡,大多就近躲藏在南岸下的船里。有人请求谢安同时搜索所有船只,谢安不答应。他说:“如果不能宽恕这种人,又怎么能治理好京都!”

①②王大为吏部郎,尝作选草;临当奏,王僧弥来,聊出示之。僧弥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选者近半,王大甚以为佳,更写即奏。

【注释】

①吏部郎:官名,尚书省内分科主事的长官。选草:拟举荐授官的人员的名单初稿。

②王僧弥:王珉,小名僧弥,曾任散骑郎、黄门侍郎。按:这一则说明,两人目的都是要举荐贤能人士,王僧弥不怕越仅之讥,王大也没有认为别人侵犯了自己的职权。

【译文】

王大任吏部郎时,曾经起草过一份举荐人员的名单,临到要上奏的时候,王僧弥来了,王大就随手拿出来给他看。王僧弥趁机按自己的意见改换了将近半数的候选名字,王大认为改得非常恰当,就另外誉清一份,随即上奏。

①王东亭与张冠军善。王既作吴郡,人问小今曰:“东亭作郡,②③风政何似?”答曰:“不知治化何如,唯与张祖希情好日隆耳。”

【注释】

①张冠军:张玄,字祖希,任吏部尚书,后任冠军将军(冠军是将军的名号)、会稽内史。张玄很有才学,名望很高,仅次于谢玄,当时称两人为南北二玄。

②小令:王珉,字僧弥,是王珣的弟弟。先前王献之任中书令,后来王珉接任中书令,当时称大小王令。风政:风化政绩(风化指风俗教化)。

③化:教化;感化。情好:交情。按:王珉没有直接赞美自己的哥哥,而是通过说明与张玄的关系来肯定他。

【译文】

东亭侯王珣和冠军将军张玄两人很友好。王珣担任吴郡太守以后,有人问中书令王珉说:“东亭任郡太守,民风和政绩怎么样?”王珉回答说:“不了解政绩教化怎么样,只是看到他和张祖希的交情一天比一天深厚就是了。”

①殷仲堪当之荆州,王东亭问曰:“德以居全为称,仁以下害物为②③名。方今宰牧华夏,处杀戮之职,与本操将不乖乎?”殷答曰:“皋陶造④刑辟之制,不为不贤;孔丘居司寇之任,未为不仁。”

【注释】

①殷仲堪:孝武帝时授殷仲堪都督荆、益、宁三州军事,振威将军,荆州刺史,镇江陵。据《晋书·殷仲堪传》载,他主张“王泽广润,爱育苍生”故有下文的疑问。

②居全:处于完善的情况,指具有全德。全德,指完善无缺的德行。称:称号:名称。

③宰牧:治理。华夏:中国古称华夏,这里实指晋朝的中部地区。

①刑辟:刑法;法律。司寇:掌管刑狱的官。孔子曾任鲁国司寇。

【译文】

殷仲堪正要到荆州去就任刺史之职,东亭侯王珣问他:“德行完备称为德,不害人叫做仁。现在你要去治理中部地区,处在有生杀大权的职位上,这和你原来的操守恐怕违背了吧?殷仲堪回答说:“帝舜时的法官皋陶制订了刑法,不算不贤德;孔子担任了司寇的职责,也不算不仁爱。”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