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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近代世界 第三章 天才的世纪

作者:怀特海 分类:外国名著 更新时间:2025-01-09 15:57:00 来源:本站原创

前两章所讲的是为17世纪科学的发芽滋长准备好土壤的先决条件。在这里面我们追述了思维中的各种要素,以及本能的信念所经历的各种过程,说明了它们从古代文明初次开出花朵起,经过中古世纪的演变)

最后一直到16世纪的历史性大革命前止所经历的情形。这里面引人注目的主要因素一共有三个;第一是数学的兴起,第二是对于无微不至的自然秩序的本能信念,第三是中世纪后期思想上过火的理性主义。我们说的这种理性主义,指的是一种信念,认为发现真理的途径主要必须通过对事物本质的形而上学的分析,而且通过这种分析就能决定事物是如何活动和发生作用的。那次历史性的革命坚决地放弃了这种方法,而去研究前因与后果的经验事实。在宗教中这革命就表现为复溯基督教义之源,在科学里就表现为求教于实验和归纳法的推理。

如果把欧洲各民族在我们这个时代以前的220多年中的思维活动作一简短而十分确切的叙述,就会发现他们一直是依靠17世纪的天才在观念方面给他们累积的财富来活动的。

这个时代的人继承了16世纪的历史性革命所具有的观念酵素。同时他们又把涉及人生各方面的现成思想体系传给后代。

17世纪这个时期始终一贯地为人生活动的各个领域提供了思维活动的天才,对于那个伟大的时代来说,这些天才都是完全相称的。在文学方面相应地也可以看出这个英才辈出的世纪的盛况。刚一开始时,培根的“论学术的进展”和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就同时在1605年发表了。这事似乎说明17世纪要以一种继往开来的气概出现似的。刚好在这事的前一年,“汉姆雷特”一剧出版了第一个四开本版,到这一年时又发行了一个略有更动的版本。最后,莎士比亚和塞万提斯又同时在1616年4月23日那一天去世了。一般认为,哈维在伦敦医科大学发表关于血液循环的理论正是这一年的春天。而牛顿出生的那一年(1642)伽利略正好去世,同时又正好是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发表的100周年。前一年笛卡儿发表了他的“形而上学的沉思”,后两年又发表了他的“哲学原理”。总之,这个世纪可以说是时间不够,没法把天才人物的重大事件摆布开来。

目前我不能详细论述这一时代所包含的各个思想发展阶段的历史。这个题目在一次讲演中讲起来太大了,同时也会模糊我所要阐明的观念。我们只要把这一个时期曾经在世界上发表重要著作的人名略为一提就够了。弗兰西斯·培根、哈维、凯普勒、伽利略、笛卡儿、巴斯噶、惠根斯、波义尔、牛顿、洛克、斯宾诺莎、莱布尼兹等等都是这类的人。这个名单是根据“凡事不过十二”的精神提出的。这个数目远不能完全代表当时的情形。例如,这里面意大利人只提了一个,其实意大利人大可从自己的人才中提出这样一个名单来。

同时,生物学家中也只提了哈维,而英国人在这方面也是不胜枚举的。这种不胜枚举的遗憾有一部分恐怕是由于讲演者是一个英国人,而听众也和他一样承认这是一个英国人的世纪。如果换上一个荷兰人来讲,就会感到荷兰人不胜枚举,换上意大利人来讲,就会感到意大利人不胜枚举,换上法国人来讲就会感到法国人不胜枚举了。至于德国,则由于不幸的30年战争破坏了他们的国家。除此以外,其他各国都追崇这个世纪为天才的极盛世纪。但正如伏尔泰后来对法国人强调的一样,这个世纪肯定地是一个英国思想的伟大世纪。

除了哈维以外没有提出其他生理学家的问题也需要加以解释。那个世纪在生物学上当然有长足的进展。那些进展主要是由意大利人创造的,甚至是由巴都大学创造的。但我的目的是追述哲学从科学方面借来的,并且被科学预先假定的观点。此外还要追述一下这种观点对每个时代的总情况的影响。这个时代的科学哲学是由物理学领导的。所以从一般的观念说来,在这个时代和往后两个世纪中,科学哲学便显然形成了物理学知识状况的说明。事实上,这种概念是完全不适于生物学的;但它同时又把物质、生命和机体这一类无法解决的问题交给生物学。生物学家现在正在努力解决这一问题。关于生命机体的科学还刚开始发展到足以在哲学中留下它的概念的程度。在过去半个世纪中所见到的情形是生物学观念要在17世纪的唯物论上留下印象而没有成功。不论当时的成就应当怎样估计,17世纪的基本概念也肯定是从产生伽利略、惠根斯和牛顿的这一派思想中导引出来的,而不是从巴都大学的生理学家那里导引出来的。

这个世纪所提出的一个未解决的思想问题可以用下列方式来概括:有了物理学定理所规定的物质形态再加上空间的运动之后,生命机体应当怎样解释。

我对这个时代的讨论最好是用弗兰西斯·培根的“自然史”(即“林中之林”)第四章开头一段话来作引论。当年他的家庭牧师拉利曾写了一个回忆录说他这本书是在死前五年写的,因而也就必然是写在1620——1626之间。这一段话是这样:“肯定地说,不论任何物体,虽然它可能没有官觉,但却一定有知觉。因为当一个物体加在其他物体上时,它就会选择合意的一种纳于自己的怀抱中,而把不合意的排斥掉。不论这物体是改变他物的还是被改变的,在行动之前总是有一种知觉存在,否则物体彼此之间的关系就会毫无区别了。有时这种知觉在某些物体之中比官觉更精微得多,官觉和它比起来是十分鲁钝的。我们只要看一看温度表就能测出气候中冷热的最细微的差别,但单凭自己就察觉不出来了。这种知觉有时是隔着一段距离发生的,其情形就好象是接触了一样。

磁石吸铁或巴比伦的石油火焰,都是隔着很大一段距离发生的。因此,这便是一种很高贵的探究(对更精微的知觉的探究)所研讨的目标。知觉是打开自然界的另一锁钥,和官觉起同样的作用,有时比官觉还好。此外,这还是观察自然的主要方法,因为知觉中的东西出现得早,而效果中的东西则在很久以后才发生。“这一段话中有趣的地方很多,其中有些论点的重要性在往后几次讲演中将要加以说明。首先要注意的是培根那样仔细地把知觉或智虑跟感官或认识的经验区别开来。在这方面培根和他那一世纪中日后盛极一时的物理思维的道路是不符合的。后来人们认为物质是被动的,受着外力的作用。当时正在形成的、唯物论观念虽然足够物理学应用,但我认为培根的思想路线却发表了一个更基本的真理。17世纪的天才在我们的文献中根深蒂固地种下了唯物观点,我们也完全习惯于这种观察事物的方法,以致使我们要再认识一种新的理解自然问题的方式时都有相当的困难。

用上一段引文作例子来说,其中所包含的段落与句子都完全充满了实验的方法;也就是说,充满了对“无情而不以人意为转移的事实”的注意,并且也充满了说明一般规律的归纳法。17世纪遗留给我们的另一个未解决的问题是归纳法的理性根据。首先清楚地认识到烦琐学派的演绎法和近代归纳观察法之间的对立性的人主要是培根。当然,伽利略和当时所有的科学家也隐约地看到了这一点。但在这一群人中培根是最早的一个,并且他对于当时正在进行的知识革命的全部意义也有最直接的领会。预先道出了培根和整个现代观点的人可能是比培根几乎正好早一世纪的辽奥纳多·达·芬奇。辽奥纳多也阐明了我在上次讲演中所提出的理论,即写实主义艺术的兴起是形成我们科学思想的一个重要因素。诚然,辽奥纳多比起培根来是一个更全面的科学家。其实,写实主义艺术的作法比法律界中的作法更近于物理、化学和生物的作法。培根的同代人,血液循环的发现者——哈维有一句话是我们经常记得的:他说培根“以大法官的作风写科学著作”。但在现代初期,培根和达·芬奇两人携手并进地阐明了构成现代世界的各种思潮,即法律思想和写实派艺术家耐心观察的习惯。

我所引培根的那段话,并没有明显地提及归纳推理法。但培根在他的著作中主要着重说明的论点就在于说明实行这种方法的重要意义,和由此而发现的自然界秘密对人类福利的重要性。这一点是无须多作引证说明的。归纳法比培根所预见的要复杂得多。他心里有一点信念,认为只要在搜集例证时做到仔细,普遍的规律就会自然显现出来。现在我们知道,这种说法对于导引出科学结论的过程说明得很不充分,这一点哈维当时可能也看出来了。但即使除掉这一切,培根依然是构成现代世界思想的一个伟大的奠基人。

18世纪时,归纳法所带来的特殊困难由于休谟的批判而暴露出来了。但培根是那次历史革命的先知之一。这次革命抛弃了清一色的理性主义方法而跑到了另一个极端,把一切能得出结果的知识都建筑在根据以往的特殊事例推断将来的特殊事例这种方法上。归纳法只要运用得法,它的正确性我是不怀疑的。我所要说明的一点是,除非我们满足于把归纳法建筑在一种模糊的本能信念上,认为这当然是正确的,否则就必须事先进行一番繁杂的工作,就是用理性来说明直接出现在我们认识中的当前事态的普遍性质。当前事态如果不能对过去与未来提供一些知识,我们对记忆和归纳就会完全陷于怀疑主义之中。科学或日常生活中的归纳过程的关键就在于正确地理解当前事态的全部实际情况,这一点是不嫌多加强调的。生理学和心理学在近代的发展就是由于我们理解了这种事态在具体情况下的性质,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这一点在往后的讲演中还将谈到。如果我们把这种具体事态用一种单纯的抽象状态来代替,只考虑事物在时间和空间中的形态流变,便会发现自己处在一种无法解脱的困难之中。显然,这种对象只能告诉我们说,它们的状况就是现在所具有的状况。

因此,我们就必须回到意大利中古主义者所说的那种经院神学上去,这一点我在第一章中已经提到过。我们必须观察直接事态,并运用理性来对它的本质求得一个一般的叙述。

归纳法事先假定了一种形而上学。换句话说,它是以一种事先成立的理性主义为基础的。如果要引证历史的话,除非形而上学已经证实有一个历史可以引证,否则便没有理性根据。

同样的道理,对未来的猜测也必须事先假定某种知识基础,也就是说,必须事先认定·有一个服从以往某些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的未来·存·在。困难就在于了解这两种观念的意义。但不了解它们的意义,归纳法就成了笑话。

下面可以看到,就归纳法的本质讲来我不认为是由一般规律中引伸出来的。

这是从过去某种特殊情形的性质来推论未来某种特殊情形的某些性质的方法。但适用于一切可认识的事态的一般规律,是一个比这种方法更为广泛的假定,对这种有限的知识说来是一个很不妥当的扩大。我们对目前事态所能要求的一切只是用它来决定某一特殊事态群,这一群事态由于被包括在同一群内而在某些方面互相影响着。在物理学中,这一群事态便可以说是在共同的时—空中彼此配合在一起的一套事件;因之,从一个事态到另一个事态的变转过程就可以追溯出来。这样说来,我们所涉及的便是知识的直接事态中所出现的·那·一·种共同时—空。

归纳推理是从特殊事态进向特殊事态群,再由特殊事态群进向同群中各特殊事态之间的关系。在我们没有考虑其他科学概念之前,归纳法的讨论还不可能超出这一初步的结论。

上述培根著作的引文还有第三点值得注意的地方,即这叙述完全是关于质方面的。在这一方面,培根完全失去了17世纪的科学成就所具有的作风。科学从这时起便一直变为量方面的研究。先找出现象中可度量的成分,然后再求出这些物理量的量度之间的关系。培根漠视了科学上这一条规则。例如,在上述引文中他便谈到超距作用。但他所想到的是质方面的问题而不是量方面的问题。我们不能要求他预先达成他同时代的晚辈伽利略的见解,也不能要求他事先完成很久以后的继承者牛顿的事业。但无论如何他总是没有提到应当研究量的问题。可能他是被亚里士多德所传下来的流行逻辑理论迷惑了,因为实际上这种理论在应当叫物理学家“·量·度”的时候却叫他们从事“·分·类”。

到17世纪末,物理学便建筑在令人满意的量度基础之上了。最后和较完整的解释是牛顿提出的。人们发现质量的共同可量成分可以说明各种含量不同的物体的性质。物体的质料、形状和大小完全相同时,质量也极相近。三个条件同一的程度愈大,质量相等的程度也愈大。作用于一物体上的力,不论是接触还是超距作用,实际上被认为是等于物体的质量乘该物体由该力所产生的速度变率。在这种方式下,力就由它对物体运动的效果上看出来了。于是便产生了一个问题,这种力的大小的概念是不是能引导我们发现一种量方面的简单法则,可以用各种质的形态或它们的物理性质的条件来决定力。牛顿的概念在整个现代时期中,经受这一测验时辉煌地胜利了。它的第一个成就是引力定律,而达于顶点的胜利则是全部天文动力学、工程学和物理学的发展。

三大运动定律和引力定律的构成这一题目值得特别加以注意。这思想的全部发展过程刚好占了两个世纪。它从伽利略开始,到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为止。牛顿出生的年代伽利略正好去世。笛卡儿和惠根斯的生活时代则正好在前后两人之间。这4人通力合作的工作所获得的成就,毫不夸大地可以认为是人类知识的成就中最伟大的和无与伦比的成果。要估计这一成就的大小,就必须看到它的范围的全面性。它为我们提出了一个物质宇宙的景象,并且使我们能把每一特殊事态的最微小的细节都计算出来。伽利略跨出了第一步,找到了正确的思维道路。他看到值得注意的决定点不是物体的运动而是物体运动的改变。伽利略的发现由牛顿在他自己的第一运动定律中用公式表达出来了。这公式说:“任何物体,如果不受到改变其状态的外力作用,就继续保持平静止状态,或等速直线运动状态。”

这个公式否定了两千年来一直阻碍着物理学进步的一个信念。同时它也讨论了科学理论中必备的一个基本概念,即关于观念上的独立系统的概念。这个概念包括了事物的一种基本性质。没有这个概念的话,科学、甚至于人类有限智慧中一切的知识都不可能存在。这个“独立”的系统倒不是一个唯我主义的系统,唯我主义的系统认为离开我就一切都不存在了。这种独立系统则是在宇宙范围之内独立存在。这就是说,有许多关于这系统的真理,只要通过统一的和系统的关系图式推演到其余的事物作为参照就行。因此,独立系统的概念并不是在本质上独立于其余事物之外的系统,而是和宇宙间其他各种事物细节没有因果上的依赖关系的系统。同时,所谓没有因果上的依赖关系也只是对这一独立系统的某些抽象特性而言的,并不是指这一系统的全部具体情况。

运动第一定律问:“一个动力方面的独立系统就其全部运动来看,如果不管它的方向和各部分的内部关系,我们所能说的是些什么?”亚里士多德说必须认为这样一个系统是静止的。伽利略补充说:静止状态只是一种特殊状态,普遍的说法应当是:“物体不处在静止状态便处在直线等速运动中,”因此,一个亚里士多德派的人物认为,运动是由外物的作用引起的,在量上可以由该外物所保持的速度来衡量,而方向则决定于该速度的方向。但伽利略派人物则把注意点放在加速度的大小和它的方向上。这一差别在凯普勒和牛顿的对立中就可以看出来。他们都观察了把行星支持在自己轨道上的力。

凯普勒所发现的是推动行星的切向力,而牛顿所寻求的则是变换行星运动方向的径向力。

如果从我们经验中的明显事实来看,与其讨论亚里士多德所犯的错误,倒不如强调一下他所提出的理由反而更有利。

我们在日常经验中所见到的一切运动,除非显然有外力支持,否则即将停止。

因此,一个健全的经验主义者便必然会专门注意这个运动的持续问题。说到这里,我们便看出了一个缺乏想象力的经验主义者所发生的危险。17世纪时又出现了这类危险中的另一个例子,牛顿也和世界上其他人一样陷入到这个危险中去了。事先惠根斯提出了光的波动说。但这一学说不能解释我们日常经验中在光方面所见到的最明显的事实,即一个突起物体所投射的影是由直射光线决定的。因此,牛顿就抛弃了这个学说而采取了微粒说,这一说法完全解释了影的问题。从那个时期以后,这两个学说就彼起此伏,互相消长。目前科学界的动向却是要设法把这两个说法结合起来。这个例子说明:如果因为某一种看法不能解释被考察的对象的某一极明显事实而拒不采用,也是很危险的。如果你注意自己一生中所看到的思维上的新事物,便会发现每一种新观念在刚产生的时候几乎都有一些愚蠢的地方。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运动定律上来。17世纪时期并没有为不同意亚里士多德论点的伽利略派人物提供什么理由。这是一个重要的事实。本系统讲演中谈到现代时期的那一讲,将使我们看到相对论对这问题提供的全面说明,不过只是把我们对时间和空间的整个概念加以重新整理而已。

一直等到牛顿出来,才使人认识到·质·量是物体本性固有的物理量。质量在运动发生变化时始终不变。但质量在化学变化中也保持恒定这一事实,则要等到一个世纪以后才由拉瓦锡发现。牛顿的第二个工作便是以物体的质量和加速度来说明外力的大小。在这方面他的运气可算不坏。因为从数学家的观点来看,加速度与质量两者的乘积是最简单的定律,而且事实也证明这理论是成功的。现代的相对论又修改了这极简单的情况。但幸而当时并不知道今天物理学家所进行的精密实验,而且也不可能做出来。这对科学界讲来倒是一个幸运。这样,世界上的人有了两个世纪的时间来消化牛顿的运动定律。这是完全必要的。

看到上述成功之后,我们就不会奇怪,科学家何以要把他们的终极原理放在唯物论的基础上,并从此把哲学抛弃了。

假如我们能确切地理解这一基础是什么,以及它最后带来的困难是什么,我们就将理解到思想的过程是什么。当你批判一个时代的哲学时,主要的注意力不应当放在当时的解释者公开加以辩护的论点上。在某一时代中,各种不同理论体系的信徒可能同时不自觉地采取某些基本假定。这种假定看来十分明显,人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假设的是什么,因为他们从没有想到过还有其他方法可以用来说明事物。在这些假定之下,可能会产生出某几种有限的哲学体系。而这一群体系就构成了当时整个的哲学学说。

现代的自然哲学,在基本上就有一个蕴涵在某一观念中的假定。人们认为这一观念可以表现自然的最具体的一面。伊奥尼亚学派的哲学家问道:“自然是由什么构成的呢?”关于这问题的答复就是质料、物质或材料等类的名词。其实采用哪个名词并没有关系,要紧的是指明它在时间和空间中有一个简单的位置。用现代观念来说,便是在时—空中有一个简单的位置。我们说的物质或质料就是具有简单位置这一特性的一切东西。所谓“简单位置”就是质料的一个主要的特性和许多次要特性。根据前者质料跟时间与空间具有同样的关系,根据后者,质料跟时间与空间的关系则各不相同。

时间和空间共同的特性是质料在时间中可以说“在这一点”,在空间中也可以说“在这一点”,在时—空中同样可以说“在这一点”,其意义完全肯定,不需要参照时—空中其他区域来作解释。

奇怪的是这种简单位置的性质不论我们将时—空区域用相对的方式来决定,还是用绝对的方式来决定都能适用。如果区域只是表示质料与其他实有所发生的一套关系的方式,那么我们说的简单位置的性质,就说明质料与其他实有具有某种位置关系,其情形无需参照它本身与同一群实有的类似关系所构成的其他区域就可以说明。事实上所谓时—空中的确定位置一经决定,不论采取的方式如何,只需说某物体刚好在某个位置就可以充分地说明它和时—空之间的关系。如果只就简单的位置来说,便不须再添其他东西了。

然而还有许多次要的解释要说明一下,这些解释可以引导出前述的许多次要的性质。首先,就时间说来,如果质料在某段时间中存在过,那么在这段时间的任何一部分中就一定也存在过。换句话说,分割时间并没有分割质料。其次,就空间来说,分割体积就确实把质料分割了。因此,假如质料在某一体积中存在,则该体积的任何一半所包含的质料必然比原体积少。正是由于这一特性,我们才产生出空间中某一点的密度的观念。一般人讲到密度时,他把时间和空间混同起来的程度都不会像现代某些极端相对论者鲁莽地希求的那样深。因为就质料说来,时间函数的分割和空间的分割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同时,时间的分割对质料不发生影响这一事实,就使人们得出一个结论:时间是质料的偶性而不是本质。质料在时间的分段中完全是它本身,不论分段多么短都是一样。因此,时间的过渡和质料的性质无关。质料不论在那一瞬时都是它自身。在这句话中,时间的瞬时是没有过渡的瞬时本身,因为时间的过渡就是瞬时的连续。

因此,关于伊奥尼亚思想家所提出的“世界是由什么组成的?”这一古老的问题,17世纪所作的答复是:世界是物质瞬时位形的连续。如果要想把以太这类比一般物质更精微的材料也包括在内的话,便可以说是质料瞬时外形的连续。

科学对于基本自然元素的看法,便满足于这种假定,这是不足为奇的。像引力这类巨大的自然力量,则完全决定于质量的位形。因此位形便可以决定它本身的变化,科学界的思想也跟着完全封闭起来了。这就是著名的自然机械论,自从本世纪以来它就一直占着统治地位。这是物理学的正统信条。这些信条经过实用的考验找到了根据,说明它可以行得通,于是物理学家对于哲学便不再感觉兴趣了。他们强调了历史革命中的反理性主义。但这种唯物机械论的缺点不久就显露出来了。18—19世纪的思想史中有一桩主导的事实,即当时世界上的人得到了一个普遍的概念,没有它便活不下去,但有了它也活不下去。

质料瞬时位形的简单位置作为自然界的具体基本事实,以及它与时间的关系都是柏格森所反对的。他认为这是由于理智上将事物空间化而把自然歪曲了。在这方面我同意柏格森的反对意见。但我却不同意说如果从理智上来理解自然,这种歪曲就一定是一个缺点。在往后的几次讲演中,我都将说明,这种空间化是把具体的事实,在非常抽象的逻辑结构下表现出来了。这里面有一个错误。但这仅是把抽象误认为实际的偶然错误而已。这就是我们说的“实际性误置的谬论”中的例子。这种谬论在哲学中引起了很大的混乱。在这儿所举的例子中,虽然有一个极普遍的趋势犯这种错误,但理智倒不一定会陷入这个错误中。

很显然,简单位置的观念对归纳法来说,将产生极大的困难。因为物质位形在任何一段时间中的一个位置,如果和过去与未来的任何其他时间都没有关系,那么我们马上就可以这样推论,任何时期中的自然界都和其他时期中的自然界没有关系。因此,归纳法所根据的便不是通过观察可以确定为自然界固有的事物。

因此我们对任何定律,如引力定律等的信念,便都不能在自然界中找到根据。换句话说,自然的秩序不能单凭对自然的观察来确定。因为目前事物中,并没有固有的东西可以联系到过去和未来。因此,记忆和归纳法在自然界本身似乎都无法找到根据了。

以上所说的话一直是把还没谈到的思想预先说了,并且一直在重复休谟的论调。这一系列的思想在谈到简单位置的说法时紧接着马上就出现了。我不能等到谈18世纪时再谈它。奇怪的倒是,世界上的人果真一直等到休谟才看出了这个毛病。而且当休谟真正露头角时,受到人家重视的也仅仅是他哲学中谈论宗教的部分,这可以说明当时科学界一般人士的反理性主义思潮。这是因为神职人员在原则上是理性主义者,而科学界人物则纯粹相信自然的秩序。休谟本人就曾嘲笑说:“我们神圣的宗教是以信仰为基础的。”这种态度可以使皇家学会满意,但却不能让教会满意。它也曾使休谟和后世的经验主义者感到满意。

思维方面还有另一个假设也可以和简单位置的假设相提并论。我所说的是实体与属性这两个关连的范畴。但两者之间却有些不同。

一方面关于空间的地位的充分叙述已经有了许多不同的学说。但不论空间的地位如何,实有和空间的连系(一般认为这种连系就在空间之中)是一种简单位置。

换句话说,一般人都默认空间是简单位置存在的场所。任何存在于空间中的东西都必然存在于空间的某一确定部分中。至于实体与属性的问题,17世纪居领导地位的思想家虽然根据他们的秉赋很快提出了一个可以满足当时需要的说法,但他们对这一问题始终是摸不清的。

当然,实体与属性以及简单位置等概念对于人类说来都是再自然不过了。这就是我们思索事物的方式。没有这些思维方式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概念就没法安排了。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唯一的问题是:当我们在这种概念下来观察自然时,我们的思想到底具体到了什么程度?据我看来,我们只是在为自己提出实际事物的简化状态。当我们验证这些简化状态的基本要素时,就会发现它们只能作为精心推论的和高度抽象的逻辑结构才能存在。当然,从个人心理来看,我们只要粗略地把看来无关紧要的细节抛开不谈就能得到这些观念。

但当我们试图为这种抛开细节的做法找得根据时,我们就会发现这样虽然留下了一些实有,正好与我们所讨论的实有符合,但它们都是高度抽象的。

我认为实体与属性是实际性误置的谬论中的另一例证。

让我们考虑一下实体与属性的概念是怎样产生的。我们观察一个对象时,是把它当作一个具有某些特性的实有来看待的。

同时,每一个别的实有也是通过它的特性来理解的。例如,当我们观察一个物体时,其中有些性质如硬、蓝、圆、响声等被我们注意到了。我们看到某些东西具有这些性质,除开这些性质以外便看不见任何东西了。因此,实有便是始基或实体,属性就是在实有的基础上推断出来的。属性中有一些是基本的,离开它们实有就不能成为其本身而存在了。但其他的属性则是偶然的和可变的。17世纪末期,约翰·洛克认为物体具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质量,并在空间的某一部分中具有一个简单的位置,这两点都是基本的属性。当然,位置是可以移动的,而质量则是不变的。后一点除开某些极端派人物而外,一般都认为是一个经验的事实。

就以上的情况讲来,一切都没有问题。但当我们谈到蓝色、吵闹等属性时,就会遇到一个不同的情况。首先,物体并不永远是蓝的,或永远会发响声。这一点我们在偶有属性的理论中已经预料到了。这一理论我们目前也可以认为是充分的。其次,在17世纪时暴露了一个严重的困难。伟大的物理学家拟定光与声的传播理论时,都是以他们对自然的唯物观点为根据的。关于光有两个假说:一种假说认为,光是通过物质性的以太振动波传播的。根据牛顿的另一说法则认为有某种极微妙的质料组成了小得难以置信的微粒,光就是通过这种微粒的运动而传播的。大家知道,惠根斯的波动说在19世纪一直占着优势。但目前物理学家则试图将这两个理论结合起来,以解释幅射方面所遇到的某些模糊条件。但不论你选择哪种理论,外在的自然界中都没有光和色存在。有的只是质料的运动。同时,当光线进入你的眼睛落在纲膜上时,也只是质料的运动。接着,你的神经和大脑都受到了影响,但这仍然是质料的运动。这种理论对声也能适用,只要把以太波换上空气波,把眼睛换上耳朵就成了。

接着我们便要问,在什么意义下能说蓝色和闹声是物体的性质呢?同样的道理我们也可以问香味在什么意义下能说是玫瑰花的性质呢?

伽利略考虑了这个问题,他立即指出,离开眼睛、耳朵或鼻子就没有所谓色、声、嗅了。笛卡儿和洛克都推演出一套关于第一属性和第二属性的理论。例如笛卡儿在他的“形而上学的沉思第六篇”中说:“诚然,当我感觉到各种色、声、嗅、味、热度、硬度等等时,我很有把握地认为各种作为感觉的来源的物体中,有某几类与这些感觉相适应的东西存在,虽然在实际上也许和这些感觉并不相象;……”

他在“哲学原理”一书中又说:“我们通过感官对于外物所能知道的东西不外乎是形状(或状态)、大小和运动。”

洛克在写书时是能够理解牛顿动力学的,于是他便把质量列为物体的第一属性。简而言之,他是根据17世纪末期的物理科学状态提出了第一属性和第二属性的理论。第一属性是实体的基本属性,这些实体的时—空关系组成了自然界,而这些关系的秩序性就组成了自然的秩序。自然界的事素以某种方式被生物躯体上的心灵所感知。从根本上说来,心灵的感知是互相联关的人体中某些部分所发生的事素——如大脑中的事素——所引起的。但心灵在感知时也经验了许多感觉。

确切地说,这些感觉只是心灵本身的性质。它们由心灵投射出去,而包围在外在自然界的适当物体上。因此,物体便被认为具有某种性质,其实这种性质并不属于它们本身,而纯粹是心灵的产物。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便有了一种功绩。

其实这种功绩应当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如玫瑰花的香气、夜莺的歌声、太阳的光芒等都是这样。诗人们都把事情看错了。他们的抒情诗应当不对着自然写,而要对着自己写。他们应当把这些诗变成对人类超绝的心灵的歌颂。自然界是枯燥无味的,既没有声音,也没有香气,也没有颜色,只有质料在毫无意义地和永远不停地互相碰击着。

不论表面形式怎样变化,17世纪的典型科学哲学最终达到的成果实际上就是上面这些说法。

首先,我们必须注意到以上的说法作为一个概念系统来讲,在科学研究的组织上所起的惊人作用。在这一方面它完全无愧于当时的天才人物。从那个时代起,它就一直指导着科学研究,到今天它还是占统治地位。世界上每一个大学都是根据它组织起来的。探究科学真理的其他组织系统还没有出现过。它不但是占统治地位,而且根本就是找不到对手。

然而,这说法却是完全不能令人置信的。这种宇宙概念肯定地是通过高度抽象的概念构成的。只有当我们把自己的抽象概念误为具体实在时才会产生这种谬论。

关于这一世纪的科学进步,不论是怎样普泛的描述都不能把数学方面的进步略而不谈。这方面和其他许多方面一样,正是当时的天才大显身手的场所。几何学的现代时期的开创人是三位法国人;一个是笛卡儿,一个是德札尔,另一个是帕斯卡。还有一个法国人——费马则奠定了现代分析数学的基础,只是没有使微分的方式达到完满的境地。出生在上述诸人之间的牛顿和莱布尼兹把微积分作为一个实际的数学推理法创造出来了。到那个世纪末期,数学作为应用到物理问题上的工具来说,已经在很大的程度上达到了现代这种纯熟的地步。现代纯数学,除了几何以外,在当时都还在萌芽时代。19世纪所得到的惊人发展,在当时还看不出迹象来。但由于数理物理学家的出现,带来了一种思维方式。这种方式将统治下一世纪的科学界。这将是一个“数学分析得胜”的时代。

17世纪终于产生了一种科学思维体系,这是数学家为自己运用而拟定出来的。

数学家的最大特色是他们具有处理抽象概念,并从这种概念中演绎出一系列清晰的推理论证的才能。只要那些抽象概念是你所要探讨的,你就能圆满地运用这些论证。科学抽象概念的巨大成就一方面提出了物质和物质在时间与空间中的简单位置,另一方面又提出了能感觉、感受和推理,但不干涉外界的精神。这样就不知不觉地迫使哲学承认它们是事实的最具体的说明。

在这种情形下现代哲学就被推翻了。它以极复杂的方式在三个极端之间摇摆。

一种说法是二元论,认为物质与精神具有同等的地位。另外两种都是一元论,其中一种把精神置于物质之内,另一种则把物质置于精神之内。但这样玩弄抽象概念并不能克服17世纪科学思想方法中“具体性误置”所引起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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