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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十七 開寶九年(丙子,976)

作者:李焘 分类:历史传记 更新时间:2025-01-13 14:54:59 来源:本站原创

  (據資治通鑑例,年號皆以後來者為定。武德元年,從正月便為唐高祖武德元年,更不稱隋義寧二年。明皇先天元年正月,便不稱景雲三年。梁開平元年正月,便不稱唐天祐四年。按太宗於開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即位,十二月二十二日改元,不俟踰年,與常例不同,今仍稱開寶九年。)   春正月戊辰朔,御乾元殿受朝。   辛未,曹彬遣翰林副使太原郭守文奉露布,以江南國主李煜及其子弟、官屬等五十五人來獻。上御明德門受獻,煜等素服待罪,詔並釋之,各賜冠帶、器幣、鞍馬有差。時有司議獻俘之禮如劉鋹,上曰:「煜嘗奉正朔,非鋹比也。」寢露布不宣。煜初以拒命,頗懷憂恚,不欲生見上,守文察知之,因謂煜曰:「國家止務恢復疆土,以致太平,豈復有後至之責耶。」煜心始安。徐鉉從煜至京師,上召見鉉,責以不早勸煜歸朝,聲色甚厲。鉉對曰:「臣為江南大臣,而國滅亡,罪固當死,不當問其他。」上曰:「忠臣也。事我如事李氏。」賜坐,慰撫之。又責張洎曰:「汝教李煜不降,使至今日。」因出帛書示之,乃王師圍城,洎所草召江上救兵蠟彈內書也。洎頓首請死,曰:「書實臣所為也。犬吠非其主,此其一耳,他尚多。今得死,臣之分也。」辭色不變。上初欲殺洎,及是奇之,謂曰:「卿大有膽,朕不罪卿。今事我,無替昔之忠也。」   壬申,德音降死罪囚,流以下釋之,男子婦人配役者聽自便。   乙亥,以李煜為右千牛衛上將軍,封違命侯。其子弟皆授諸衛大將軍,宗屬皆授諸將軍。   丙子,以煜司空、知左右內史事湯悅為太子少詹事,太子太保徐遊、左內史侍郎徐鉉為太子率更令,右內史舍人張洎、王克貞為太子中允。克貞,新塗人,在江南守道中立,國人稱其長者。   鉉性質直,無矯飾。有盧氏簿謝岳者,鉉之故人也。凡銓選之制,年七十即罷去。岳與虢州刺史有隙,奏岳年過,不堪其任。時江南人士爵齒,有司疑者,必質於鉉。岳求哀曰:「犬馬之齒,公實知之。岳家貧,親屬多,仰俸祿以給,今罷去,即填溝壑,願公言不知。」鉉曰:「我實知而言不知,是欺天也。」卒以實對,吏部遂罷岳官。然故人子弟及親族之孤貧者來依鉉,鉉必分俸開館以納之。   以兩浙都鈐轄使沈承禮為威武節度使。初圍潤州,城中兵夜出焚柵,或請往救之。承禮曰:「兵法所謂擊東南而備西北者此也。」命士擐甲不動。既而焚柵兵去攻他壁,諸將不設備者悉驚擾,獨承禮所部,敵人不敢窺焉。   初,盧絳在宣州,聞金陵陷,帥眾趨福建,欲割據嶺表。至歙州,刺史龔慎儀閉城拒之,絳怒,攻拔其城,殺慎儀,縱火大略,所過莫不驚擾。傳檄至福州,觀察判官查元方斬其使。己卯,上聞絳叛,遣其弟襲【一】(未見襲時為何官。)齎詔書招諭之。   幸左飛龍院,觀衛士射,遂幸北苑,令衛士與契丹使騎射。   庚辰,詔幸西京,將以四月有事于南郊。   濟州團練使李謙溥以疾自隰州肩輿還京師,上遣中使持湯劑就賜之,又遣太醫診視。謙溥累上章納祿,不許,壬午,卒。上甚悼焉,賻贈加等,葬事官給。   癸未,命翰林學士李昉,知制誥扈蒙、李穆等,於禮部貢院同閱諸道所解孝弟力田及有文武材幹者凡四百七十八人。及試,問所習之業,皆無可采。而濮州以孝弟薦名者二百七十人,上駭其多,召問於講武殿,率不如詔。猶自言能習武,復試以騎射,則皆隕越顛沛,上顧曰:「止可隸兵籍耳。」眾皆號泣求免。乃悉令退去,劾本州官司濫舉之罪。   丙申,遣太常丞魏咸熙,於開封府諸縣定三等人戶稅額。咸熙,仁浦之子也。   浚洛水。   二月己亥,羣臣再奉表請加尊號曰一統太平。上曰:「燕、晉未復,遽可謂一統太平乎?」不許。羣臣請易以立極居尊,上不得已,許之。   太子中允高易從、太子洗馬商致用判太僕寺,時方議郊禋,俾繕修車輅也。(易從、致用,未見。)   庚戌,以宣徽南院使、義成節度使曹彬為樞密使、領忠武節度使。樞密領節度自彬始。山南東道節度使潘美為宣徽北院使。節度領宣徽自美始。侍衛馬步軍都虞候李漢瓊領振武節度使,步軍都虞候劉遇領大同節度使,賀州刺史、判四方館事田欽祚領汾州防禦使,東上閤門使梁迥領汾州團練使,西頭供奉官李繼隆為莊宅副使,賞江南之功也。   彬歸自江南,詣閤門進牓子云:「奉敕差往江南句當公事回。」時人嘉其不伐。始,彬之行,上許彬以使相為賞。及還,語彬曰:「今方隅尚有未服者,汝為使相,品位極矣,肯復力戰耶,且徐之,更為我取太原。」因密賜錢五十萬。彬怏怏而退,至家,見布錢滿室,乃歎曰:「好官亦不過多得錢耳,何必使相也。」上愛惜爵位,不妄與人,類此。(會要云彬以平江南故,不罷旄鉞,才九月而罷。)   凡以檢校官兼中書令、侍中、同平章事者,並謂之使相。唐制皆署敕。五代以來,不預政事。朝會,親王則分班,餘官則綴本官,正衙見謝則押班。凡定制除授者,敕尾存其銜而不署,側注「使」字【二】。   上聞吳越王俶將入朝,辛亥,遣皇子興元尹德昭至睢陽迎勞之。   契丹遣太僕卿耶律延寧等來賀長春節。   馬步軍副都軍頭、毅州刺史史珪坐漏泄省中語,甲寅,出為光州刺史。   初,內客省使丁德裕監吳越兵平江南,德裕恃勢剛很,不恤士卒,黷貨無厭。吳越王俶奏其事,乙卯,出德裕為房州刺史。   戊午,盧多遜加吏部侍郎,落起復。   己未,吳越王俶及其子鎮海、鎮東節度使惟濬等入見崇德殿,宴長春殿。先是,車駕幸禮賢宅,案視供帳之具【三】。及至,即詔俶居之。寵賚甚厚,俶所貢奉亦增倍於前也。庚申,大宴大明殿。後四日,召俶、惟濬宴射苑中。又三日,幸禮賢宅。   初,上即位,召供備庫副使魏丕,謂曰:「作坊久積弊,爾為我修整之。」即授作坊副使。丕在職甚盡力,居八年,乃遷正使。上討澤潞、維揚,下荊、廣,收川、峽,征河東,平江南,皆先期諭旨,令治兵器,無不精辦。舊牀子弩射止七百步,丕增造至千步。三月己巳,以丕領代州刺史,仍典作坊。時京師有作坊,諸州有作院,皆有常課。作坊所造兵器,每旬一進,上親閱之,列五庫以貯焉。尋又分作坊為南北,別置弓弩院。(分作坊為南北在九月。置弓弩院,據會要亦在此年,而無其月日,今并書之。)   庚午,命吳越王俶劍履上殿,詔書不名。辛未,以俶妻賢德順穆夫人孫氏為吳越國王妃。宰相謂異姓諸侯王妻無封妃之典,上曰:「行自我朝,表異恩也。」即令其子惟濬持詔賜之。先是,上數召俶與惟濬宴射苑中,惟諸王預坐,俶拜,輒令內侍掖起,俶感泣。又嘗令俶與晉王光義、京兆尹廷美敘兄弟之禮,俶伏地叩頭固辭,得止。   上將西幸,俶懇請扈從,不許,乃留惟濬侍祠,遣俶歸國。是日,宴講武殿,謂俶曰:「南北風土異宜,漸及炎暑,卿可早發。」俶泣涕,願三歲一朝。上曰:「川途迂遠,竢有詔乃來也。」先是,羣臣皆有章疏,乞留俶而取其地,上不從。於是命取一黃袱以賜俶,封識甚固,戒俶曰:「途中宜密觀。」及啟之,則皆羣臣乞留俶章疏也,俶益感懼。既歸,每視事功臣堂,一日,命徙坐于東偏,謂左右曰:「西北者,神京在焉,天威不違顏咫尺,俶豈敢寧居乎?」益以乘輿服玩為獻,製作精巧。每修貢,必列於庭,焚香而後遣之。(俶在太祖朝止一入覲。記聞及東軒錄等,或云江南未平俶來朝,太祖遣歸,江南既平復來朝,皆謬也。五代史又云:俶還國,益以器服珍奇為獻,不可勝數。太祖曰:「此吾帑中物,無用獻為!」按太祖待俶甚寵,當無此語。此語蓋出於魏王繼岌破蜀時,或傳者誤節之。今不取。)   舊儀,將有事于南郊,必先告太廟。於是,將如西京,不欲載神主俱行。壬申,上親告太廟,常服乘步輦,百官班於廟庭,不設樂懸,止一獻,不行祼禮,不飲福酒,不祭七祀。及祀圜丘于西京,前二日,復命東京留守告宣祖廟焉。   癸酉,以皇子德芳為貴州防禦使。   以宰相沈義倫為東京留守、兼大內都部署。左衛大將軍(案宋史作右衛大將軍。)王仁贍權判留司三司、兼知開封府。   丙子,車駕發京師。   己卯,次鄭州。   庚辰,上謁安陵,奠獻號慟,左右皆泣。既而登闕臺【四】,西北嚮發鳴鏑,指其所曰:「我後當葬此。」賜河南府民今年田租之半,復奉陵戶一年。(談苑載上自西京還,乃謁安陵,蓋誤也。今從實錄、正史。)   辛巳,上至西京,見洛陽宮室壯麗,甚悅,召知河南府、右武衛上將軍(案原本作右武上將軍者,宋史職官志無此名號,應是右武衛上將軍,此脫去「衛」字,謹增入。)焦繼勳面奨之,加彰德節度使。繼勳女為皇子德芳夫人,再授旄鉞,亦以德芳故也。而繼勳性吝嗇,公府用度多所減削,時論非之。   丙戌,以王仁珪領義州刺史,李仁祚為八作副使。   丁亥,召沈義倫赴西京,命王仁贍兼大內都部署,開封推官、左贊善大夫真定賈琰權知府事。   庚寅,分命近臣徧禱城中祠廟,久雨故也。   辛卯,幸龍門廣化寺,開無畏三藏塔。   是月,發卒千人,自洛城菜市橋鑿渠抵漕口二十五里,以通餽運。   是春,權停貢舉。   先是流民歸業者,止輸所佃之稅,俟五歲乃復故額,以是及五歲輒逃。夏四月己亥,令再逃者勿得還本貫。   有司言:「準令,宗廟殿庭宮懸三十虡,郊社二十虡,殿庭加鼓吹十二案【五】。開寶四年郊祀【六】,誤用宗廟之數,今歲親郊,欲用舊禮。」有詔圜丘增十六虡,餘如前制。   庚子,合祭天地于南郊。(國史改稱雩祀,恐失其實,今從實錄正言之。)還,御五鳳門,大赦,有司將奉冊上尊號,上卒不受。   初,雨彌月不止,上遣中使齎三木與嶽神約,宿齋日雨不止,當施桎梏,又使禱無畏三藏塔,不如約則毀之。及期始晴霽,以訖成禮。都民垂白者相謂曰:「我輩少經亂離,不圖今日復觀太平天子儀衛。」有泣下者。   壬寅,大宴廣壽殿。   癸卯,以崇義留後王全斌為武寧節度使,昭化留後崔彥進為彰信節度使。上謂全斌曰:「朕頃以江左未平,慮征南諸將,不持紀律,故抑卿數年,為朕立法。今已克金陵,還卿旄鉞。」仍加厚賜。   上生於洛陽,樂其土風,嘗有遷都之意。始議西幸,起居郎李符上書,陳八難曰:「京邑凋弊,一難也。宮闕不完,二難也。郊廟未修,三難也。百官不備,四難也。畿內民困,五難也。軍食不充,六難也。壁壘未設,七難也。千乘萬騎,盛暑從行,八難也。」上不從。既畢祀事,尚欲留居之,羣臣莫敢諫。鐵騎左右廂都指揮使李懷忠乘間言曰:「東京有汴渠之漕,歲致江、淮米數百萬斛,都下兵數十萬人,咸仰給焉。陛下居此,將安取之?且府庫重兵,皆在大梁,根本安固已久,不可動搖。若遽遷都,臣實未見其便。」上亦弗從。晉王又從容言曰:「遷都未便。」上曰:「遷河南未已,久當遷長安。」王叩頭切諫。上曰:「吾將西遷者無它,欲據山河之勝而去宂兵,循周、漢故事,以安天下也。」王又言:「在德不在險。」上不答。王出,上顧左右曰:「晉王之言固善,今姑從之。不出百年,天下民力殫矣。」(李懷忠為節度使,在太平興國二年冬,此時但領富州團練使。三朝聖政錄稱節度使者,誤也。晉王事據王禹偁建隆遺事,正史闕之。)   甲辰,始下詔東歸。   乙巳,宴從臣於會節園,還經通利坊,以道狹,撤侵街民舍益之。   命太子太師王溥與百官先歸京師。   尚書左丞呂餘慶卒。餘慶始罷政,上欲授以旄鉞,會其疾,不果。於是贈鎮南節度使,輟一日朝,遣中使護喪事。   丙午,車駕發洛陽宮。   己酉,次鄭州。   辛亥,至東京。   初,李煜既降,曹彬令煜作書諭江南諸城守,皆相繼歸順,獨江州軍校胡則與牙校宋德明殺刺史,據城不降,詔先鋒都指揮使曹翰為招安巡檢使【七】,率兵討焉。江州城險固,翰攻之不克,自冬訖夏,死者甚眾。丁巳,始拔之,眾猶巷淢,則時病甚,臥床上,翰執縛,責其拒命,對曰:「犬吠非其主,公何怪也。」命腰斬之,并殺德明。   先是,上命右補闕張霽知江州,與翰俱入城。翰兵掠民家,民訴於霽,霽按誅翰兵。翰以江州民拒守,又忿民訴誅其兵,發怒屠城。死者數萬人,取其屍投井坎,皆填溢,餘悉棄江中。誣奏霽,徙知饒州。民家貨貲鉅萬,皆為翰所得。(霽,未見。)上聞江州城垂破,遣使持詔賜翰,禁止殺戮。使者至獨樹浦,值大風不能渡,比至,城已屠矣。翰因請載廬山東林寺五百鐵羅漢像歸,至潁州新造佛舍。遂調發巨艦十餘艘,盡載金帛,置鐵像於其上,時號為「押綱羅漢」【八】。   己未,詔自今旬假不視事,賜百官休沐。   壬戌,以荊湖南路轉運使、太子中允許仲宣為刑部郎中,京西轉運使、起居郎李符為比部員外郎,左補闕、權知昇州并江南轉運使楊克讓【九】為兵部員外郎,皆以調發軍儲有勞也。   江南之未平也,左贊善大夫、知漢陽軍李恕,屢率兵渡江破賊。甲子,以恕為駕部員外郎。   是日,宴近臣及節度使於講武殿。   丙寅,大食國遣使來貢方物。   五月己巳,幸東水磑,遂幸飛龍院,觀漁金水河。   盧絳承詔赴闕,方引對,時龔慎儀之兄子穎為右贊善大夫遇絳於朝,詰之曰:「反賊,汝專殺我叔父,我伺爾久矣,今乃在此耶。」遂執絳訴冤。上以絳屬吏,樞密使曹彬言絳驍勇,願宥其死。上曰:「絳狀貌酷類侯霸榮,安可留也?」乙亥,斬首西市。(盧絳被誅,舊無其事,此據新錄,本紀乃云斬絳於西京,不知何故。按絳死於固子陂,葬於夷門山,似不在西京也,且車駕時已還大梁矣,何用於西京斬之,此必字誤。江南野錄載絳歸朝,實曹翰部送之。太祖詰絳不即降,絳言李煜未受王爵,故不即降,太祖嘉其忠,因授冀州團練使。及龔穎訴寃,曹翰復言絳不可留,乃殺之。又言鐵券、氊褥等事,皆與國史異,今不取。然國史絳傳蓋與九國志同,當更考之。)   庚辰,幸講武池,遂幸玉津園觀稼。   宋州言大風壞官舍民居凡四千六百餘間。   癸未,降申州為義陽軍。   甲申,以東上閤門副使田守奇賀契丹生辰,右贊善大夫房彥均副之。(彥均,未見。)   晉州以所獲北漢嵐、憲、石三州巡檢使王洪武等二十九人來獻。(洪武,未見。)   辛卯,左司員外郎、知制誥扈蒙權知荊南府,盧多遜惡之也。(此據本傳,未知所惡何事也。)   遣司勳員外郎和峴江南道採訪。   六月己亥,以潁州團練使曹翰為桂州觀察使,仍判潁州,賞平江南之功也。   上以晉王光義所居地勢高仰,水不能及,庚子,步自左掖門,至其第,遣工為大輪,激金水河注第中,且數臨視,促成其役。王性仁孝,上雅鍾愛,尹京十五年,庶務修舉,上數幸其府,恩禮甚厚。嘗疾病,殆不知人,上亟往問,親為灼艾,王覺痛,上亦取艾自灸,自辰及酉,王汗洽蘇息,上乃還。疾良愈,復往視之,賜以龍鳳氊褥。又嘗宴宮中,王醉,不能乘馬,上起送至殿堦,親掖之。王帳下士蒙城高瓊左手執鐙以出,上顧見,因賜瓊等控鶴官衣帶及器帛,勉令盡心。間謂近臣曰:「晉王龍行虎步,且生時有異,必為太平天子,福德非吾所及也。」(蔡惇夔州直筆云:太祖以晉王尹京,對罷,宣諭曰:「久不見汝所乘何馬,牽來一觀。」遂傳呼至殿陛下御馬臺,敕令晉王對御上馬。太宗惶懼辭遜,乃密諭曰:「他日汝自合常在此上下馬,何辭焉?」太宗駭汗趨出。命近侍挽留,送上馬。遂再拜,乘馬馳走,回旋於殿庭而出。太祖示繼及之意也。按太祖繼及之意,蓋先定於昭憲榻前矣,今不取。)   癸卯,吳越王俶遣使入貢,謝朝覲蒙殊禮及放令歸國也。   武寧節度使、贈中書令王全斌卒。全斌輕財重士,不求顯赫之譽,寬而容眾,軍旅樂為之用。其黜居外郡幾十年【一○】,怡然自得,識者多之。   秋七月戊辰,幸晉王第,觀水入新池。   初,永安留後折御勳以郊祀西洛來朝,道病後期。丙子,徙御勳為泰寧軍留後,召御勳弟御卿為閑廄副使、知府州。   是日,幸京兆尹廷美第視疾,後兩日復幸焉。   平海節度使陳洪進以江南、吳越入朝,不自安,戊寅,遣其子漳州刺史文顥來貢方物,且乞修覲禮,詔許之。洪進行至南劍州,聞國有喪,乃歸鎮發哀。   先是,令諸州賣鹽,斤六十錢者減為五十,四十者為三十。至是,顆鹽減至四十四。乙酉,令復減四錢。   命近臣祈晴於京城祠廟。   丁亥,詔新修歷代帝王及嶽瀆祠廟與縣鎮相近者移治所就之。   舊制,天下刑獄大理寺詳斷,刑部詳覆。去年秋,嘗有詔令兩司參議同奏。時右贊善大夫張佖判刑部,比部員外郎李符判大理。符性剛強,頗輕重其法,佖多駮正之,屢至忿競,案牘轉復稽滯。佖上疏請復舊制,不報,因求外任。八月戊戌,以佖權知榮州。初,偽朝官出領外任者,入辭,必戒飭再三。及佖辭,上謂曰:「惟汝不必朕言,方擢用汝。」佖在州,果有善政。(兩司共斷文案,據佖疏乃去年七月詔旨,而實錄、本紀不著,今因佖出,附見。)   己亥,幸新龍興寺。   乙巳,幸等覺院,遂幸東染院,賜工人錢。又幸控鶴營,觀騎士射,賜帛有差。又幸開寶寺,觀經藏。   丁未,命伐北漢,以侍衛馬軍都指揮使党進為河東道行營馬步軍都部署,宣徽北院使潘美為都監,虎捷右廂都指揮使楊光義為都虞候。己酉,進等入辭,各賜戎服、金帶、鞍馬、鎧仗遣之。   初平江南,袁州刺史劉茂忠與吉州刺史屠令堅相約拒命,會令堅死,監軍侍其禎權知吉州,其事遂寢,乃與禎俱入朝。茂忠常侵掠邊邑,上詰之,茂忠曰:「臣事李煜惟力是視,雖陛下親征,臣當殞身不顧。」上嘉其忠慤。庚戌,以茂忠為登州刺史,禎為閑廄使。(禎,未見。)   晉州獲北漢諜者趙訓,械送闕下,上釋不誅,給裝服遣之。   廢江南諸縣偽署制置使【一一】。   辛亥,命鎮州西山巡檢、洺州防禦使郭進為河東道忻、代等州行營馬步軍都監。   壬子,以樞密副使楚昭輔【一二】、右衛大將軍判三司王仁贍分領宣徽南北院事,自後宣徽使闕,即命樞密副使兼領院事。(宣徽使除授,其後不備書,此其始事,故特出之。)   丙辰,詔分兵入北漢界,西上閤門使郝崇信與解州刺史王政忠出汾州,內衣庫副使閻彥進與澤州刺史齊超(超,未見。)出沁州,內衣庫副使孫晏宣(晏宣,未見。)與濮州刺史安守忠出遼州,引進副使齊延琛(延琛,未見。)與晉、隰州巡檢、汝州刺史穆彥璋(彥璋,未見。)出石州,洛苑副使侯美與郭進出忻、代。   九月甲子,幸綾錦院。   乙丑,開封府言京城諸官司獄皆空,無繫囚。   丙寅,始令刺史、郎中、將軍以上私忌給假。   丁卯,以庫部員外郎范旻勾當淮南諸州并淮北徐、海、沂等州水陸計度轉運公事。上謂旻曰:「朕委卿以方面,凡除去民隱,漕輦軍儲,悉許便宜從事,不用一一中覆也【一三】。且聞卿素貧,苟有所須,但那官錢用之。」旻歲運米百餘萬石給京師,當時稱有心計。   高麗國王王昭卒。其子伷權領國事。庚午,遣使趙尊禮入貢,且請命。   壬申,党進帥兵抵北漢城下,列寨於河汾之南,敗其軍數千人於太原之北,獲馬千餘匹及兵仗六百餘副。   癸酉,戶部尚書致仕、贈左僕射劉熙古卒。   初平江南,命著作佐郎建陽楊澈通判虔州,就曹彬分兵之任。節度使郭載興(載興,未見。)方擁兵自固,澈單騎直趨其壘,諭以國威信,載興即委符聽命。辛巳,命載興為海州刺史,澈悉料城中軍士之勇壯者五百人為一綱,部送京師。土豪黎、羅二姓,依山聚黨作亂,澈討平之,擒二豪,械赴闕下。   辛巳,郭進言領兵出忻、代路,俘北漢山後諸州民三萬七千餘口。   庚寅,幸城南池亭,遂幸禮賢宅,又幸晉王第。   冬十月甲午朔,定難節度使李光叡率所部兵次于天朝、定朝兩關,遣使言伺黃河凍合即入北漢界。   丁酉,安守忠言與洛羅寨兵馬監押馬繼恩,(繼恩,未見。)領兵出遼州路,焚北漢四十餘寨,獲牛羊人口數千。(按八月遣內衣庫副使孫晏宣與濮州刺史安守忠取遼州路入河東界。守忠傳亦載守忠時知遼州,與馬繼恩入界事,而舊錄乃云:遼州知州齊超上言,蓋誤也。齊超實澤州刺史,別取沁州路入界,非遼州也。新錄止稱遼州,當是覺舊錄誤,故改之,今直書安守忠。)   齊超言領兵沁州路,敗北漢軍五百人,擒三十人。(此據本紀也。新、舊錄無之,疑實錄脫誤,或與安守忠同日奏到耳。當考。)   己亥,幸西教場,觀飛山軍士發機石。   庚子,郭進言破北漢壽陽縣,俘其民九十餘口。   党進言又敗北漢軍千餘人於太原城北。   初,涇州官歲市馬,彰義節度使張鐸厚增其直,而私取之,累積至十六萬貫,及擅借公帑錢萬餘緡,侵用官麴六千四百餘餅。事發,召歸京師,本州械繫其子保常及親吏宋習。上以鐸宿舊,詔釋不問,但罷其旄鉞而已,其所侵盜,皆蠲除之。保常洎習亦得免。庚戌,以鐸為左屯衛上將軍。鐸,河朔人也。   初,有神降于盩厔縣民張守真家,自言:「我天之尊神,號黑殺將軍,玉帝之輔也。」守真每齋戒祈請,神必降室中,風肅然,聲若嬰兒,獨守真能曉之,所言禍福多驗。守真遂為道士。上不豫,驛召守真至闕下。壬子,命內侍王繼恩就建隆觀設黃籙醮,令守真降神,神言:「天上宮闕已成,玉鏁開。晉王有仁心。」言訖不復降。(此據國史符瑞志,稍增以楊億談苑。談苑又云【一四】:「太祖聞守真言以為妖,將加誅,會宴駕。」恐不然也,今不取。)上聞其言,即夜召晉王,屬以後事。左右皆不得聞,但遙見燭影下晉王時或離席,若有所遜避之狀,既而上引柱斧〈翟攴〉地【一五】,大聲謂晉王曰:「好為之。」(此據吳僧文瑩所為湘山野錄,正史、實錄並無之。野錄云:祖宗潛躍日,嘗與一道士遊於關河,無定姓名,自曰混沌,或又曰真無。每有乏則探囊,金愈探愈出。三人者每劇飲爛醉。生喜歌步虛為戲【一六】,能引其喉於杳冥間作清徵之聲。時或一二句,隨天風飄下,惟祖宗聞之,曰:「金猴虎頭四,真龍得真位。」至醒詰之,則曰:「醉夢間語,豈足憑耶?」至膺圖受禪之日,乃庚申正月初四也。自御極不再見,下詔草澤徧訪之。人或見於轘轅道中,或嵩、洛間,乃開寶乙亥歲也。上已祓禊,駕幸西沼,生醉坐於岸木陰下,笑揖太祖曰:「別來喜安。」上大喜,亟遣中人密引至後掖,恐其遁去,急回蹕見之,一如平時,抵掌浩飲。上謂生曰:「我久欲見汝,決尅一事,無他,我壽還得幾多?」生曰:「但今年十月二十日夜晴,則可延一紀,不爾,則當速措置。」上酷留之,俾宿後苑。苑吏或見宿於木末鳥巢中,或數日不見。上常切切記其語,至所期之夕,御太清閣以望氣。是夕果晴,星斗明燦,上心方喜。俄而陰霾四起,天地陡變,雪雹驟降【一七】,移仗下閣。急傳宮鑰開門,召開封尹,即太宗也。延入大寢,酌酒對飲。宦官宮妾悉屏之,但遙見燭影下,太宗時或避席,有不可勝之狀。飲訖,禁漏三鼓,殿下雪已數寸。太祖引柱斧〈翟攴〉雪,顧太宗曰:「好做,好做。」遂解帶就寢,鼻息如雷。是夕,太宗留宿禁內,將五鼓,伺廬者寂無所聞【一八】,太祖已崩矣。太宗受遺詔,於柩前即位。逮曉登明堂,宣遺詔罷,聲慟,引近臣環玉衣以瞻聖體,玉色瑩然如出湯沐。太祖英武,其達生知命,蓋有如此者。文瑩宜不妄,故特著于此。然文瑩所言道士,不得姓名,豈即張守真耶?或復一道士也。恐文瑩得之傳聞,故不審,如云「於西沼木陰下笑揖太祖」,「止宿後苑鳥巢中」,言「十月二十日夜晴,則聖壽可延一紀」,疑皆好事者飾說,未必然也。又云「太宗留宿禁內」,此亦謬誤。太祖既不豫,寧復自登閣,且至殿庭〈翟攴〉雪乎?今略加刪潤,更俟考詳。顧命,大事也,而實錄、正史皆不能記,可不惜哉。蔡惇直筆云:太祖召陳摶入朝,宣問壽數,對以丙子歲十月二十日夜或見雪,當辦行計,若晴霽須展一紀。至期前夕,上不寢。初,夜遣宮人出視,回奏星象明燦。交更,再令出視,乃奏天陰,繼言雪下,遂出禁鑰,遣中使召太宗入對,命置酒,付宸翰屬以繼位,夜分乃退。上就寢,侍寢者聞鼻息聲異,急視之,已崩。太宗於是入繼。按惇所載,與文瑩略同,但即以道士者為陳摶耳。摶本傳及談苑並稱摶終太祖朝未嘗入見,恐惇亦誤矣,當是張守真也。王禹偁建隆遺事云:上將宴駕,前一日,遣中使急召宰相趙普、盧多遜入宮,見於寢閤。上曰:「吾知此疾必不起,要見卿等者無它,為有數事未暇行之,卿等將筆硯來,依吾言寫之,身後切須行之,吾瞑目無恨也。」遂授普等筆硯,上自陳述,普等依上言而寫,數事皆濟世安民之道,普等因嗚咽流涕而言:「此則謹依謨訓而行之。然有一大事,未見陛下處置。」上曰:「何事也?」普等曰:「儲嗣未定,陛下儻有不諱,諸王中當立何人?」上曰:「可立晉王。」普等復曰:「陛下艱難創業,卒至昇平,自有聖子當受命【一九】,未可議及昆弟也。臣等恐大事一去,卒不可還,陛下宜熟計之。」上曰:「吾上不忍違太后慈訓,下為海內方小康,思得長君以撫之,吾意已決矣,願公等善為我輔晉王。」遂出御府珠玉金器賜普等,令歸第。翌日,上崩於長慶殿。由是晉王聞普等有此奏議,大銜之。嗣位後,坐多遜事連秦府,貶死於嶺表。趙普以婦人取媚於禁中,遂獲免。謹按世所傳建隆遺事十三章,此其第十一章也,事尤悖謬不可信。蓋開寶六年八月,趙普已罷相,出鎮河陽,後三年太祖晏駕,此時趙普實在河陽,安得與盧多遜並居相位耶?又遺事第七章稱「杜太后及太祖召晉王、秦王、南陽王等相約傳位,陶穀為誓書,趙普告天地宗廟。」此固不然也。設如所言,則太祖傳位晉王約已定於建隆初矣。開寶末,命宰相又何請耶?就使復請,則決非趙普也。且遺事乃一人所著,其首尾固當參同,今第七章既云爾,其第十一章又云爾,豈不自相矛盾耶?臣燾嘗反覆推究此章,蓋普之怨家仇人多遜親黨所為【二○】,欲肆其詆毀,故託名禹偁竄寄遺事中,實非禹偁作也。禹偁事太宗坐直言屢黜,故羣小因之,然禹偁素識道理,忠義人也,決不敢鑿空駕虛,污衊君父,若此不顧。且禹偁集所載表章多代普作,禹偁傳亦稱普雅愛重禹偁,縱禹偁書惡不為普隱,亦須驗實傳信。方太祖宴駕時,普不在相位,士大夫孰不知之,而此章乃云與盧多遜同入宮,其非禹偁所著,蓋明甚。必多遜親黨不習朝廷之故者所妄作也。且非獨此章為不可信,其它章要不全是,蓋禹偁用文章名天下,今所傳遺事語多鄙俗,略不似禹偁平日心聲。故臣燾竊有疑焉,特信其可信耳。學士大夫以書託名禹偁則遽信之,不復推究,此最害義者。故不可不辨,以曉來世云。)   癸丑,上崩于萬歲殿。時夜已四鼓,宋皇后使王繼恩出,召貴州防禦使德芳。繼恩以太祖傳國晉王之志素定,乃不詣德芳,徑趨開封府召晉王,見左押衙程德玄先坐於府門。德玄者,滎澤人,善為醫。繼恩詰之,德玄對曰:「我宿於信陵坊,乙夜有當關疾呼者曰:『晉王召。』出視則無人,如是者三。吾恐晉王有疾,故來。」繼恩異之,乃告以故,扣門與俱入見王,且召之。王大驚,猶豫不行,曰:「吾當與家人議之。」入久不出,繼恩促之曰:「事久,將為它人有矣。」時大雪,遂與王於雪中步至宮。繼恩使王止於直廬,曰:「王且待於此,繼恩當先入言之。」德玄曰:「便應直前,何待之有!」乃與王俱進至寢殿。后聞繼恩至,問曰:「德芳來耶?」繼恩曰:「晉王至矣。后見王,愕然,遽呼官家,曰:「吾母子之命,皆託於官家。」王泣曰:「共保富貴,勿憂也。」(此據司馬光記聞,誤以王繼恩為繼隆,程德玄為賈德玄,今依國史改定。按:開寶皇后以開寶元年二月入宮,德芳以開寶八年七月娶焦繼勳女,出閤時年十七歲,德芳傳不載母為開寶皇后,后傳亦不言有子德芳【二一】,疑德芳非宋出也。當考。國史方技傳:馬韶,平棘人,習天文三式之學。開寶中,太宗以晉王尹京邑,時朝廷申嚴私習天文之禁。韶素與太宗親吏程德玄善,德玄每戒韶不令及門。九年十月十九日既夕,韶忽造德玄,德玄恐甚,且詰其所以來,韶曰:「明日乃晉王利見之辰也。」德玄惶駭,因止韶於一室中,遽入白太宗。太宗命德玄以人防守之,將聞于太祖。及詰旦,太宗入謁,果受遺踐阼。數日,韶以赦免。按此與程德玄傳所稱宿信陵坊,夜有扣關疾呼,趨赴宮邸事不同,疑必有一誤。今但從德玄傳及司馬光記聞。甕牖閒評:嘗觀王禹偁所撰建隆遺事載立晉王之一節,皆太祖之心自欲如此,初非出於杜太后也。前一段云太祖欲立太宗,議已定,太后遂令趙普作誓書,留之禁中,既而太宗即位。後一段云太祖將晏駕,方召趙普於寢閤間,及趙普欲立太祖之子,而太祖不允,遂立太宗,其後太宗聞之,故與普有隙。夫以書中前後所載一事,乃不同如此,何耶?)   甲寅,太宗即位,羣臣謁見萬歲殿之東楹,帝號慟殞絕。   乙卯,大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咸除之。令緣邊禁戢戍卒,毋得侵撓外境。羣臣有所論列,並許實封表疏以聞,必須面奏者,閤門使即時引對。風化之本,孝弟為先,或不順父兄,異居別籍者,御史臺及所在糾察之。先皇帝創業垂二十年,事為之防,曲為之制,紀律已定,物有其常,謹當遵承,不敢踰越,咨爾臣庶,宜體朕心。   丙辰,羣臣上表請聽政,不允。丁巳,宰相薛居正等同見上,頓首固請,乃許之。即日移御長春殿,謂居正等曰:「邊防事大,萬機至重,當悉依先帝舊規,無得改易。」   以開封府判官、著作郎陸澤程羽為給事中,權知開封府,推官、右贊善大夫賈琰為左正諫大夫、樞密直學士,門人襄邑郭贄為著作佐郎。正諫即諫議也,避上名改之。   內出大行遺留物,賜近臣有差。   庚申,以皇弟永興節度使、兼侍中廷美為開封尹、兼中書令,封齊王;皇子山南西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德昭為永興節度使、兼侍中,封武功郡王;貴州防禦使德芳為山南西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帝友愛尤篤,不欲德芳異其稱呼,并詔王、石、魏氏三公主【二二】,皆依舊為皇子皇女焉。   宰相薛居正加左僕射,沈倫加右僕射。倫即義倫也。參知政事盧多遜為中書侍郎、平章事,樞密使曹彬加同平章事,樞密副使楚昭輔為樞密使。彬前以樞密使領忠武節度使,至是始罷。(彬加平章事罷節鉞,此據會要,它書並不詳,當考。)   命齊王廷美為山陵使。   壬戌,封昭慶公主為鄭國,延慶公主為許國,永慶公主為虢國。   李光叡言率兵入北漢界,破吴保寨【二三】,斬首七百級,擒寨主侯遇,獲牛羊、鎧甲數千計。光叡尋改名克叡。   有司言官階、州縣名與御名下字同者,皆改之。彰義軍為彰化軍,義成軍為武成軍,保義軍為保平軍,感義軍為感德軍,義武軍為定武軍,昭義軍為昭德軍,崇義軍為崇信軍,歸義軍為歸化軍,大義軍為大順軍,義州為儀州,南義州為南儀州,義陽軍為信陽軍。鎮寧節度使劉光義改名庭讓,武定節度使祁廷義改名廷訓。   先是,茶鹽榷酤課額少者,募豪民主之,民多增額求利,歲或荒歉,商旅不行,至虧失常課,乃籍其資產以備償。於是詔以開寶八年額為定,勿輒增其額。   又詔:「應諸色選人,有自外引見取旨,或令降資,或不與官者,仰銓司檢勘,本無違礙及疾病者各依資注授,其有自令、錄降簿、尉者,卻與復資,或經遠官合放選而令守選者,亦許赴集。」   十一月甲子,追冊故尹氏為淑德皇后,越國夫人符氏為懿德皇后。尹氏,崇珂之女兄,上微時娶焉。   丁卯,詔齊王廷美、武功郡王德昭位在宰相上。(王稱東都事略,詔曰:帝堯之化,實先於敦族;成周之制,爰後於異姓。自今朝會,齊王廷美,武功郡王德昭,位宜在宰相上。)   又詔中外官除拜出入,自今並於正衙辭謝,違者有司議其罰。始復舊制也。   宰相薛居正上大行皇帝陵名曰永昌,詔恭依。   戊辰,詔:「細民以農桑為業,頃制奉戶月輸緡錢,營置良苦,今皆罷之。官奉並給官物,令貨鬻及七分,仍依周顯德五年十二月詔,增給米麥。」   分遣使者以大行遺留物賜外諸侯。   庚午,以齊州防禦使李漢超為雲州觀察使、判齊州,仍護關南屯兵【二四】;洺州防禦使郭進領應州觀察使、判邢州,兼西山巡檢如故。國初,并、益、廣南各僭大號,荊湖、江表止通貢奉,西北二方皆未賓伏。太祖垂意將帥,分命漢超及進等控禦西北,其家族在京師者,撫之甚厚;所部州縣筦榷之利悉與之,資其回圖貿易,免所過征稅;許令召募驍勇以為爪牙,凡軍中事悉聽便宜處置;每來朝,必召對命坐,賜以飲食,錫賚殊異遣還。由是邊臣皆富於財,得以養士用間,洞見蕃夷情狀,時有寇鈔,亦能先知預備,設伏掩擊,多致克捷。故終太祖世無西北之憂,諸叛以次削平,武功蓋世。斯乃得壯士以守四方,推赤心置人腹中之所致也。(國史論及祖宗故事、經武聖略所列將帥凡十四人。李漢超屯關南,馬仁瑀守瀛州,韓令坤鎮常山,賀惟忠守易州,何繼筠鎮棣州,以拒北契丹。郭進控西山,武守琪戍晉州,李謙溥守隰州,李繼勳鎮昭義,以禦北漢。趙贊屯延州,姚內斌守慶州,董遵誨屯環州,王彥昇守原州,馮繼業鎮靈武,以備西戎。其十三人各隨時自見,獨武守琪戍晉州事未詳,當考之。)   時瀛州防禦使馬仁瑀監霸州軍,仁瑀雖兄事漢超而多自肆,擅發麾下兵入敵境,略奪生口、羊馬,由是二將交惡。上恐生邊釁,即遣使齎金帛賜漢超及仁瑀【二五】,令置酒講解。尋徙仁瑀知遼州。   漢超在齊州凡十七年,為政簡易,吏民信愛,嘗詣闕請立碑頌德。詔太子率更令徐鉉為之文。與士卒絕甘分少,及其死,軍中皆流涕。(漢超立碑,在開寶八年十一月,今附此。)   郭進守西山凡二十年。少貧賤無賴,依鉅鹿富人家,富人子欲殺之,其婦竺氏潛以告,進得免。及為邢州,即使訪竺氏婦,竺時已死,家甚困,得其女,撫養之如己子。將嫁為大校妻,女辭以世本農畝,進乃擇民家子配焉。在洺州日,城四面悉令種柳,壕中篮植荷芰蒲葦,後益繁茂,州人見之,有泣者,曰:「此郭公所種也【二六】。」   令諸州大索明知天文術數者傳送闕下,敢藏匿者棄市,募告者賞錢三十萬。   詔諸道轉運使,各察舉部內知州、通判、監臨物務京朝官等【二七】,以三科第其能否,政績尤異者為上,恪居官次、職務粗治者為中,臨事弛慢、所騳無狀者為下,歲終以聞,將大行誅賞焉。   乙亥,以權知高麗國事王伷為高麗國王。   以太子少詹事湯悅、率更令徐鉉並直學士院。太子中允張洎直舍人院。直舍人院自洎始。   以供奉官薛惟吉為右千牛衛將軍,沈繼宗及鄉貢進士盧雍並為水部員外郎。雍,多遜子也,起家授官,即與繼宗同。多遜時方寵幸,上特命之,非舊典云。   壬午,遣著作郎馮正、著作佐郎張堒使契丹,告終稱嗣也。(正,未見。)   壬辰,遣左司禦副率于延超、司農寺丞徐昭文使高麗。(昭文,未見。)   詔諸色選人,有曾經引對,特奉詔降資、不許授官者,有司案驗,如別無遺闕,並與依資注擬。   是月,劉鋹封衛國公,李煜封隴西郡公。煜去違命侯之號。   十二月癸巳朔,翰林學士李昉上大行皇帝諡曰英武聖文神德,廟號太祖。   上初即位,詔罷河東之師。癸卯,宣徽南院使潘美、侍衛馬軍都指揮使党進,皆自行營歸闕。(十國紀年云十一月宋師失利,燒營而歸。與此不同,當考。)   壬子,毀江南諸州城上白露屋。   太宗至仁應道神功聖德文武睿烈大明廣孝皇帝紀一。(據資治通鑑例,則於今年正月便合為太宗皇帝紀,緣太宗改元不竢踰年,與常例不同,今特於改元之月乃別為紀,仍就此卷不分出。)   十二月甲寅,上御乾元殿受朝,懸而不樂。大赦,改元。文班常參官衣緋綠及二十年者,有司上其名,京官見釐務職滿者,仍給俸料。羣臣上壽大明殿,上以親政踰月,特與天下更始,非故事也。   丁巳,以樞密直學士、左正諫大夫賈琰為三司副使。三司置副使自琰始。   戊午,契丹使鞍轡庫使蕭蒲骨只來修賻禮,上命引進副使田守奇勞于城外,加賜以遣之。   先是,川、峽分路置轉運使,峽鹽悉趨荊南,西川民乏食,太祖遣使劾兩路轉運使罪,及上即位,皆釋之。於是命西川轉運使申文緯遙兼峽路,峽路轉運副使韓可玭【二八】兼西川路,使鹽筴流通也。(文緯,見建隆三年,恐非此。可玭,未見。)   己未,幸講武池,遂幸玉津園。秘書丞安璘杖脊,除籍為民。坐知道州日受賕枉法故也。   是歲,高麗國人金行成始入學於國子監。   注 釋   【一】遣其弟襲「襲」原作「龔」,據大典卷一二三○八及陸游南唐書卷一四、十國春秋卷三○盧絳傳改。   【二】凡以檢校官……側注使字此段原羼入注文,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宋史全文卷二下改復正文。又按編年綱目卷二,「餘官則綴本官」下有「班」字。段末,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並有「此據會要附見」小字注文。   【三】案視供帳之具「案」原作「索」,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長編紀事本末卷四改。   【四】既而登闕臺「登」原作「至」,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續通鑑卷八改。「闕」原作「闢」,據同上書及閣本、大典卷一二三○八改。   【五】殿庭加鼓吹十二案「案」原作「虡」,據太常因革禮卷一七、宋史卷一二六樂志改。   【六】開寶四年郊祀「祀」原作「社」,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七】詔先鋒都指揮使曹翰為招安巡檢使「巡檢」下原脫「使」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長編紀事本末卷三補。   【八】時號為押綱羅漢「押」下原衍「金」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宋史全文卷二下刪。   【九】楊克讓原作「楊克驤」,據大典一二三○八、宋史卷二七○楊克讓傳及本書卷一六十二月丁未編改。   【一○】其黜居外郡幾十年「幾」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補。   【一一】廢江南諸縣偽署制置使「署」原作「校」,據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改。   【一二】以樞密副使楚昭輔「以」原作「宣」,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宋會要職官六之四四改。   【一三】不用一一中覆也「中」原作「申」,據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宋史卷二四九范旻傳改。   【一四】談苑又云「談苑」二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補。   【一五】既而上引柱斧翟〈翟攴〉地「柱斧」原作「斧柱」,「〈翟攴〉」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編年綱目卷二、宋史全文卷二下改補。   【一六】生喜歌步虛為戲宋撮要本、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同,宋本及僧文瑩續湘山野錄「喜」作「善」。   【一七】雪雹驟降「雪雹」原作「雷電」,續湘山野錄及宋本、宋撮要本均作「雪雹」。按時屆冬令,而下文復有「殿下雪已數寸」之語,原刊文義未為確切,今據野錄及宋本改。   【一八】伺廬者寂無所聞「伺廬者」,閣本同,宋本作「侍廬者」,續湘山野錄作「周廬者」,似當從野錄。宋撮要本則作「侍寢者絕無所聞」,按下文引蔡惇直筆有「侍寢者聞鼻息聲異」句,疑撮要本或據此而有所修改也。   【一九】自有聖子當受命「受」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補。   【二○】蓋普之怨家仇人多遜親黨所為「蓋」原作「則」,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一】后傳亦不言有子德芳「德芳」二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補。   【二二】并詔王石魏氏三公主「石」原作「后」。按宋會要帝系八之四六及宋史卷二四八公主傳,趙匡胤六女,申國、成國、永國三公主皆早亡,昭慶公主嫁王承衍,延慶公主嫁石保吉,永慶公主嫁魏咸信。「后」為「石」之誤。今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改。   【二三】破吴保寨「吴」字原脫,據大典卷一二三○八及十朝綱要卷一補。   【二四】仍護關南屯兵「關南」原作「漢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隆平集卷一六、東都事略卷二九李漢超傳改。本編注文「關南」誤作「關西」,據大典卷一二三○八改。   【二五】即遣使齎金帛賜漢超及仁瑀「即」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補。   【二六】此郭公所種也「此」字原脫,據同上書及編年綱目卷三補。   【二七】各察舉部內知州通判監臨物務京朝官等「察」原作「案」,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二下改。   【二八】峽路轉運副使韓可玭「峽路」二字原脫,據大典卷一二三○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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