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PT小说程序 > 历史传记 > 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六十一 景德二年(乙巳,1005)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六十一 景德二年(乙巳,1005)

作者:李焘 分类:历史传记 更新时间:2025-01-13 14:58:05 来源:本站原创

  起真宗景德二年八月盡是年十二月   八月丁丑朔,以翰林學士李宗諤、左諫議大夫張秉同判太常寺,仍命內臣監修樂器。時殿中侍御史艾仲孺上言:「每監祠祭,伏見太常樂器損闇,音律不調。郊禋在近,望遣使修飾,及擇近臣判寺。」故以命宗諤等。宗諤素曉音律,乃令太樂、鼓吹兩署工較其優劣,黜去濫吹者五十餘人。宗諤因編錄律呂法度,樂物名數,目曰樂纂,又裁定兩署工人試補條式及肄習程課,皆施行之。   戊寅,羣臣復上表,請郊畢聽樂如故。宰相繼以面論,卒不許。   庚辰,永興鳳翔節度使、太傅、兼中書令雍王元份薨,贈太師、尚書令,追封鄆王,謚恭靖。上於元份友愛尤篤,元份寢疾,上時在澶淵,聞之甚憂,就遣太醫,中使旁午於路。及還京,屢自臨省,醫禱備至。元份母任氏早卒,特贈太儀,以慰其心。既薨,哭之甚哀,他日見宰相語及,再三雪涕。舊制,親王母為太妃,公主母為太儀,時不欲有妃號,故特贈太儀。   辛巳,詔:「諸州縣案帳、要切文書、鈔榜等,委官吏上籍收鎖,無得貨鬻毀棄。仍命轉運使察舉,違者重寘其罪。」時魏州判官王象坐鬻案籍文鈔,除名為民,配隸唐州,因著條約。   癸未,令諸路轉運使不得以京朝官、使臣隨行指使。   三司言利州轉運使稱閬州素出甆器,請約所售價,收其算,不許。   丙戌,西川轉運使黃觀言,益州將吏民庶舉留知州張詠,詔褒之。始,車駕北征,四方搖心,詠慮遠夷乘隙為變,欲出奇以勝之,因取盜賊之尤無狀者,磔死於市,眾皆懾服,遂底嘉靖。每訊牒便文,久不得判,詠率爾署決,莫不允當。蜀中喜事者論次其詞,總為誡民集,鏤板傳布【一】。上嘗遣使巡撫西川,因令諭旨曰:「得卿在彼,朕無西顧之憂也。」   詔以劉承珪新定權衡法附編敕。(實錄、會要皆云詔以承珪新定權衡法附編敕,而不頒下。案承珪新式,自淳化三年已行用矣,不知此所謂不頒下者果何法也。會要云景德中承珪重加參定,其法益為精備。所謂不頒下者豈此法耶?其實與淳化所用不殊,當是已行用,故不復頒下,而承珪新式及是始附編敕耳。當考。)   丁亥,翰林學士、右諫議大夫晁迥責授左司郎中,依前充職。初,迥與給事中馮起等五人並為鄆王元份留守官屬,王以獄逸囚,驚悸得疾,遂死,迥等坐輔導無狀,并及於責。   戊子,詔咸平編敕後續降宣敕,所在編錄二本,一長吏主之,一法司行用,轉運使檢察,無漏落。   命河北轉運使劉綜提點雄州榷場,孔揆等與諸州軍長吏共平榷場物價。以和好之始,務立永制也。   己丑,令三司抽算商旅茶,許民就西京、白波、鞏縣及緣河倉入粟博買。從殿中丞京兆周實之請也。   庚寅,令益、梓、利、夔諸州營內鎮將,不得捕鄉村盜賊、受詞訟。   全椒縣主簿、知縣事王巘為歙縣令。巘在全椒有清政,轉運及使者連薦其能,故移宰劇邑。   免秦州所逋博糴軍糧八千六百九十餘石。   通判鳳翔府王為寶請於興元府置榷茶務,上以擾民,不許。   上之駐蹕澶淵也,樞密使陳堯叟慮敵騎侵軼,建議令緣河悉撤橋梁,毀船舫,稽緩者論以軍法。河陽、河中、陝府皆被詔,監察御史王濟時知河中,獨持其詔不下,曰:「陝西有關防隔礙,舳艫相屬,軍儲數萬,奈何一旦沈之?且動搖民心。」因密疏奏寢其事。上深嘉歎,遣使褒諭。甲午,詔拜工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賜金紫。(記聞載王濟事云:陝州通判張績,時以公事在外,州中已撤浮橋,績聞河中不撤,乃復修之。寇準由是知此二人,績亦以為三司判官、轉運使。按是年十二月丙申,實錄書賜殿中丞、通判滄州張績緋,留權三司鹽鐵判官。明年三月庚戌,又書殿中丞張績為度支判官。記聞稱陝州通判,實錄乃稱滄州通判,不知何故?當考,或附九月壬戌日。)   初,鄆王元份娶崇儀使李漢贇之女,性悍妬慘酷,宮中女使小不如意,必加鞭抶,或有死者。上每有恩賜,詔令均給本宮,而李盡取之,罕所霑及。元份既臥疾,上親臨問,見左右無人侍,因輟宮人為主湯劑。女使為笞捶所發,一日因謀燔爇,眾救之而止。始太宗上僊,戚里皆赴宮中朝晡臨,惟李多稱疾不至,上不欲遂成其惡,特令殿隅別設幄帟,屢召始入。又元份生日,李以衣服器用為壽,皆飾以龍鳳。元份薨,李無戚容,而有謗上之語。上既盡知其所為,以元份故,為優容之。及是,復不欲顯究其罪狀,乙未,命削國封,置之別所。   丙申,樞密直學士、兵部郎中邊肅知宣州,坐與趙諫往還故也。   先是,大理寺斷禁軍逃亡,在赦限內捉獲者斬,赦限外即準律減等。上曰:「此刑名殊非允,當令赦限內不首者重,去赦遠不首者輕。」乃詔詳議。己亥,詔:「亡命軍士及劫盜,赦限內捕得,罪至死者,奏裁;限外劫盜,準法。亡命軍士罪至死者,杖脊黥面,流沙門島,情理重者奏裁,罪不至死者,不以赦限內外,並依常法。」   庚子,詔應賊盜贓物,自今委長吏、通判官親付本主,慮為下吏所罔,致斷獄失實也。   詔府州蕃漢雜處,號為難治,宜令審官院、銓司擇其通判、錄事參軍。   癸卯,除戎州突儒渡錢。   甲辰,三司請令京東以稅輸送河北諸州,京西轉運使請於部內配糴芻糧,皆不許。   河北轉運司劉綜請擇文學器識之士通判緣邊州軍,使其商度邊事及往還北境文牒,從之。   有星孛於紫微。   太常博士馮璉知光州。璉前為廣南轉運使,規畫乖當,故責之。   乙巳,徙兩浙轉運使陳象與知饒州,坐與趙諫往還故也。   詔河南州軍所管鄉縣在河北者,今年秋租,許就便於德州輸送。   詔涇、原、儀、渭等州蕃部所給馬價茶,緣路免其算。   九月丙午朔,屯田員外郎陳奕兼武信軍節度掌書記,賜緋。時安定郡公惟吉節度武信,闕掌書記,上謂宰相曰:「惟吉知書,當於朝臣中擇有詞學廉謹者為之。」審官院以奕名聞,上令中書延見之。畢士安等言奕如所舉,乃召對便殿,而有是命。   丁未,上以趙德明誓約未定,即命向敏中自知永興軍府改為鄜延都部署、兼知延州,使經略之。   上封者言郊丘神位神板,皆有司臨事題署,多不嚴肅,詔鹵簿使王欽若改造。欽若言:「五方帝位板,如靈威仰、赤熛怒,皆是帝名,理當恭避,望下禮官檢定。」禮官言:「按開寶通禮義纂,靈威仰、赤熛怒、含樞紐、白招拒、叶光紀者,皆五帝號,漢書注五帝自有名,即靈符、文祖之類也。既為美稱,不煩迴避。」詔可。   欽若又曰:「壇圖神位,升降未便。漢書郊祀志:五帝為天神之佐。今五帝在第一龕,天皇大帝在第二龕,與六甲、嶽、瀆之類同處。北極,眾星所拱,今與尚書、大理之類接席。帝坐為天市之尊,今與二十八宿積薪、騰蛇、杵臼之類同在第三龕。卑主尊臣,甚未便也。若以北極、帝坐本非天帝,蓋是天帝所居,則北極在第二,帝坐在第三,亦高下未等。又太微之次少左右執法,子星之次少孫星,天輹當為天福,天記當為天紀。望令司天監眾官參驗聞奏。」詔欽若與禮儀使、太常禮院、司天監同檢討詳定。欽若言:「本因臣所陳請,不可復同商榷。」許之。   既而禮儀使趙安仁等言:「得崇文院檢討杜鎬、陳彭年狀:按開寶通禮,元氣廣大則稱昊天,據遠視之蒼然則稱蒼天。人之所尊莫過於帝,託之於天故稱上帝。天皇大帝即北辰耀魄寶也,自是星中之尊。易曰:『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地。』又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是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則是天以蒼昊為體,不入星辰之列。又郊祀錄:『壇之第二等祀天皇大帝、北斗、天一、太乙、紫微、五帝坐,並差在行位前,餘內官諸位及五星、十二辰、河漢,都四十九坐齊列,俱在十二陛之間。』唐建中元年,司天冬官正郭獻之奏,天皇、北極、天一、太一,準天寶中敕,並合升在第一等,從之。貞元二年,親郊,令禮官詳定,太常卿、漢中郡王瑀與博士柳冕等奏,開元定禮,垂之不刊,天寶改作,起自權制,皆方士謬妄之說,非典禮之文,請依禮為定。詔復從開元禮,仍為定制。郊祀錄又云:『壇之第三等有中官、市垣、帝坐等十七坐【二】,並在前。』開元禮義羅云:『帝坐有五,一在紫微宮,一在大角,一在太微宮,一在心,一在天市垣。』即帝坐者,非直指天帝也。又得判司天監史序狀:天皇大帝一星在紫微勾陳中,其神曰耀魄寶,即天皇是星,五帝乃天帝也。北極五星在紫微垣內,居中一星曰北辰,第一主月為太子,第二主日為帝王,第三為庶子,第四為嫡子,第五為天之樞。蓋北辰所主非一,又非帝坐之比。太微垣十星,有左右執法、上將、次將之名,不可備陳,故名太微垣。星經舊載孫星,而壇圖止有子星,辯其尊卑,不可同位。天輹主鑾輿輦轂,不當作福字。天記一星在午階第四龕,別有天紀九星在寅階第三龕,壇圖並載,不當合而為一。竊惟壇圖舊載,悉有明據,天神定位,難以躋升,望依星經,悉以舊禮為定。」詔從安仁等議。   欽若復上言:「舊史天文志並云,北極北辰最尊者。又勾陳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又鄭玄注周禮謂:『禮天者,冬至祭天皇於北極也。』後魏孝文禋六宗,亦升天皇列五帝之上。此皆良史鴻儒所述,豈皆方士謬妄耶?古禮舊制,未必全是,至如九宮貴神,天寶立祀在宗廟之上,文宗初,舒元輿輒率鄙見,降為中祀,厥後水旱作沴,元輿果以覆族。往者,陛下特頒明詔,立為大祀,靈心合答,景福並臻。今若以方士為妄,即九宮之祀可廢乎?至若天市、帝坐,雖前代未有異論,按晉書天文志:『帝坐光而潤,天子吉,威令行。』既名帝坐,則為天子所占,列于下位,未見其可。又安仁所議,以子、孫二星不可同位。陛下方洽高禖之慶,以廣維城之基,苟因前代闕文,便為得禮,實恐聖朝茂典,尤未適中。豈可信貞觀之末學輕談,略經史之羣儒讜論?除執法、天輹、天紀三星,安仁已有典據,今請如舊。其天皇、北極、帝坐、孫星四坐,臣已新製板位,恭俟宸旨。」詔天皇、北極特升在第一龕,又設孫星位于子星之次,帝坐如故。   欽若復言:「帝坐止三,在紫微、太微者已列第二等,惟天市一坐在第三等,此人情所未安也。又晉志大角及心中星,但云天王坐,實與帝坐不類。」詔特升在第二龕。   詔州縣官在任廉幹,許州佐職官保奏,其幕府官亦許知州、通判奏舉,皆令本路轉運使考察連坐上聞,異時不如狀,一等寘罪,在任不法,亦如之。   河北轉運使劉綜請令近臣連坐於幕職、州縣官內,舉堪任京官、知縣官各一員,俾知天雄軍、相州管內劇縣。上曰:「河朔宰字,尤藉得人,然慮舉官或致稽滯,當俟銓司引對常選人,察其有績效無罪累者,朕自擇之。」(會要九月事,今附此。)   卭部川百蠻都王阿遒遣王子將軍百九十二人來貢方物,詔授阿遒安遠將軍,阿遒叔懷化將軍阿宥為歸德將軍,遊奕將軍離歸為懷化將軍,大判官懷化司候任彥德、王子將軍部的並為懷化郎將,判官任惟慶為懷化司候。(阿遒為安遠將軍,實錄、會要並在明年正月,今并書之。)   詔興州青泥路依舊置驛【三】,其新開白水路亦任商旅往來。   庚戌,以淮南旱歉,詔轉運司疏理管內繫囚。   辛亥,詔諸司入流官選滿堂除,資敍超異,多違舊式,自今並從銓曹投牒注擬,準敕格施行。   除三泉縣東、西及青烏、嘉陵四津渡年額錢【四】,仍不得以部民為渡子。   壬子,詔:「自今宴會,宜令御史臺預定位次告示,各務端肅,無得喧嘩。違者,殿上委大夫、中丞,朶殿委知雜御史,廊下委左右巡察視彈奏。」   癸丑,趙德明始遣其都知兵馬使白文壽來貢。   甲寅,免雍王府記室參軍,兵部郎中楊澈削兩任,祠部郎中朱協削一任,以其輔導無狀,藩邸左右人或踰矩,未嘗聞達於王故也【五】。於是,協兄昂致仕踰五年矣,尚無恙,乃以書招協,協亦告老而歸,兄弟皆眉壽,時人比之漢二疏焉。(本傳因昂致仕,即載其以書招協,不知事相去乃五年後也,合改之。)   京西轉運使鄭文寶請自京給大方茶、晉絳州布,依河東例博市軍儲,知河南府溫仲舒請等第配糴,上以其擾民,不許,所須儲蓄,令三司經畫以聞。   詔舉放息錢,以利為本,偽立借貸文約者,從不應為重科罪。   乙卯,以戶部判官、屯田員外郎崔昈為都官員外郎、曹國公府記室參軍,賜金紫。先是,上謂輔臣曰:「元儼年少,尤資贊導,翊善戚維迂懦循默,不能規戒,崔昈性頗純謹,以之代維,庶有裨益。」因召對而命之。昈,頌子也。   丁巳,除越州天章寺田租。   戊午,光祿寺丞錢易言:「竊睹文德殿常朝,兩班不及三四十人,前秋以朝官奉使者多,權借館閣官常朝,蓋以凡掌職務,止赴五日起居,頗違舊章,望令並赴常參。」詔:「應三館、祕閣、尚書省二十四司、諸司寺監朝臣,除內殿起居外,並赴文德殿常參。其審刑院大理寺臺直官、開封府判官司錄兩縣令、司天監翰林天文官、監倉場庫務【六】等,仍舊免常參。」   易嘗通判蘄州,奏疏言:「堯放四罪而不言殺,彼四者之凶尚惡言殺,非堯仁之至乎?蓋國之所謹,莫先乎刑,刑不可不本於法,不本於法則刑黷而政暴【七】,刑黷而政暴,則下無所措手足矣。古之肉刑者,劓、椓、黥、刖,皆非死刑,尚以為虐而絕之。近代以來,非法之刑,斷截手足,鉤背烙身,見白骨而口眼猶動,四體分落而呻痛未息。以此示人,故四方長吏益殘暴不已【八】。又婺州先斷賊手足,然後斬之以聞。壽州巡檢使以賊磔於闤闠之中,其旁猶有盜物者。使嚴刑可戒於眾,則秦天下無一黔首之亂矣。臣以謂非法之刑,非所以助治也,惟陛下除之。」上嘉納其言。   禁福建諸州軍寺院童行依僧尼真影出家者。   判刑部慎從吉言:「自今遇有赦文頒下【九】,請差三司、館閣、官告院吏筆札精熟者書寫,每本著其姓名,集審刑詳議、大理詳斷官校讀,錯誤者罪之,仍請令中使監騳。」詔可。(國家三年一修郊禮,必有肆赦,寇萊公嘗議模印以頒四方,為眾所沮,乃止。其後,外郡覆奏赦書字誤,沂公始舉寇相之議,令刑部鎖宿雕字人模印頒行。因之,日官乞每年頒曆日亦雕板印行。舊每歲募書寫人,所費三百千,今模印則三十千。仍有沮議【一○】,曰:「一本誤則千百本誤。」沂公語之曰:「不令一字有誤可矣。」自爾遵行不改。此據王皞百一編,當附王曾當國時。)   辛酉,太常寺請自今四時遣太祝、奉禮郎二員,徧巡行四郊諸壇,齋宮有隳損,則報寺整葺,判寺官春秋躬視,從之。   壬戌,遣太子中允張績【一一】乘傳詣解州鹽池致祭。時轉運司言:「夏秋霖雨,有妨種鹽,故老相傳,唐朝每遇水災,必遣使告祭,乃不為害。」故上特親署祝文往禱。(張績,未見,九月甲午注可考。)   癸亥,權三司使丁謂等上三司新編敕十五卷,詔雕印頒行之。   有賀蘭棲真者,不知何許人,為道士,自言百餘歲。善服氣,不憚寒暑,往往不食,或時縱酒遊市裢間,能啖肉至數斤【一二】。始至嵩山紫虛觀,後徙濟源奉仙觀。張齊賢與之善。於是,上遣中使齎詔召赴闕,及至,作二韵詩賜之,號宗玄大師,賚以紫服、白金、茶、帛、香、藥,蠲觀之田租,度其侍者。未幾,求還舊居。後五年,卒,時大雪,經三日,頂猶熱,人多異之。   丙寅,詔許河中府民齎鐵器過河,於近郡貨鬻,其緣邊仍舊禁斷。   以西京左藏庫使、奨州刺史趙延信為滁州刺史。延信有舊於宣祖,歷事三朝,以勤幹稱。時出知和州,占謝之際,特有是拜。(延信,未見。)   丁卯,令資政殿學士王欽若、知制誥楊億修歷代君臣事跡,欽若請以直祕閣錢惟演等十人同編修。初令惟演等各撰篇目,送欽若暨億參詳,欽若等又自撰集上進,詔用欽若等所撰為定,有未盡者奉旨增之。又令宮苑使、勝州刺史、勾當皇城司劉承珪,內侍高品監三館祕閣圖書劉崇超典掌其事,編修官非內殿起居當赴常參者免之,非帶職不當給實俸者特給之【一三】,其供帳飲饌,皆異於常等。   始,孟氏據蜀,徙夔州於東山,以拒王師,而居民弗便。轉運使薛顏奏為復其故城,又募民墾施、黔等州荒田。戊辰,顏奏今歲獲粟萬餘石。   己巳,以戶部判官李含章監朗州酒稅。含章狥公潔己,而臨事褊執,羣吏以簿書稽滯為訟,推劾得實,羣吏決杖,而含章亦贖金,仍釐務焉。   辛未,遣中使齎詔撫問种放於嵩山。   上閱開封府囚帳,日繫二百餘人,憫其苛留。命給事中董儼、直昭文館韓國華與知府張雍慮問,情輕者即決之,事須證佐者促成之。   壬申,詔荊湖溪峒民為蠻人所掠而歸者,勿限年月,給還舊產。   癸酉,羣臣三上表,請加尊號曰崇文廣武應乾尊道聖明仁孝,不允。   詔:「吏部銓常選人有疾者,已經引對,即依合入資敘注擬,未引對者留合入員闕,竢痊損施行。」   徙刑部侍郎、知天雄軍府趙昌言知鎮州,洛州團練使、知鎮州上官正改知潞州。正累表納祿,弗許,又懇求小郡,讓公費,上念其勞舊,皆不允。於是,授以近藩焉。   己亥,詔廣南西路州軍有縱火焚人廬舍,情理凶蠹者,依法決訖,刺配五百里外牢城。從太子中允盧幹之請也。(盧幹,未見。)   十月丙子朔,屯田員外郎權判三司勾院杜夢證、侍禁閤門祗候康宗元,接伴契丹賀承天節使,仍回日充送伴。(事已見五月末,此或可削。)   己卯,詔緣河官吏雖秩滿,須水落受代。知州、通判每月一巡堤,縣令、佐官迭巡,轉運使勿委以他職。又申嚴盜伐河上榆柳之禁。(本志並著此事於咸平三年,蓋誤也,今從實錄。但無知、通巡堤及申禁伐木二事,今從本志并書之。)   先是,詔權三司使丁謂,取戶稅條目及臣民所陳農田利害,編為書。謂乃與戶部副使崔端、鹽鐵判官張若谷、度支判官崔曙樂黃目、戶部判官王曾,參議刪定,成景德農田敕五卷,庚辰,上之,令雕印頒行,民間咸以為便。(行農田敕,民間便之,據稽古錄【一四】,當考其詳。崔曙,未見。)   先是,潭州攸縣令扈維翰坐弛慢,轉運使劾奏衝替。至是,用元日赦書例,獲引對。有司言當復為令錄。上親閱課狀,睹其昏耄,乃授鄧州長史【一五】。   乙酉,吏部侍郎、平章事畢士安早朝,至崇政殿廬,疾暴作,上聞之,亟遣使撫問,還奏疾甚,上即步出臨視,已不能言。詔太醫診桩,內侍竇神寶以肩輿送歸第而卒。車駕即臨哭,謂寇準等曰:「士安善人也,事朕于南府、東宮,以至輔相,飭躬畏謹,有古人之風,遽此淪沒,深可悼惜。」詔贈太傅、中書令,謚文簡,錄其子孫,中使護喪事,給鹵簿葬。   丙戌,遣度支判官、太常博士周漸為契丹國主生辰使,侍禁、閤門祗候郭盛副之。職方郎中、直昭文館韓國華為契丹國母正旦使,衣庫副使、兼通事舍人焦守節副之。(尹洙誌國華墓云:上令周漸、張若谷,凡事當問國華。恐飾說,今不取。)鹽鐵判官、祕書丞張若谷為國主正旦使,內殿崇班、閤門祗候郭允恭副之。自是歲以為常。漸,實兄,允恭從孫也。凡契丹主生日,朝廷所遺金酒食茶器三十七件,衣五襲,金玉帶二條,烏皮、白皮鞾二量,紅牙笙笛,觱栗拍板,鞍勒馬二匹,纓複鞭副之,金花銀器三十件,銀器二十件【一六】,錦綺透背、雜色羅紗綾縠絹二千疋,雜綵二千疋,法酒三十壺,的乳茶十斤,岳麓茶五斤,鹽密果三十罐,乾果三十籠【一七】。其母生日,約此數焉。正旦,則遺以金花銀器、白銀器各二十件【一八】,雜色羅紗綾縠絹二千疋,雜綵二千疋。   詔京東水災,罷州縣不急之務。   駙馬都尉石保吉不時請對,言僕人張居簡掌私財,有所侵盜,願賜重責。上曰:「自有常典,豈可以卿故法外加刑。」保吉又請於私第決罸,亦不許。保吉好治生財利,尤吝嗇,居常命僕人買針縷、脂澤、櫛沐猥細雜物,置肆第中,家人有所須,則令就市之,冀緡錢不出於外。其鄙近如此。   戊子,詔東京畿內和買芻藁,比市價已令優給,宜更增之。   詔嶽瀆廟宇,自今所屬知州、通判,每季一往案行,有隳損者,即時修葺。   庚寅,以宮苑使劉承珪、龍圖閣待制戚綸,都大提舉諸司庫務。時議者言輦下庫務,其數踰百三十,出納或致因循,三司簿領繁多,不能案視。故特置此職,掌舉察京城儲蓄受給、監官能否【一九】,及覆驗所受三司計度移用之事焉。   知審刑院查道、權判大理寺尹〈王已〉、權大理少卿傅屷、審刑院詳議官梁象等四人,贖金有差,大理寺詳斷官仇象先等六人,並削官一任,坐議獄不當,為外郡覆奏抵罪也。(傅屷、梁象、仇象先,未見。)   詔承天節羣臣所奏僧道紫衣、師號,自今具行業保任以聞。時所薦多濫故也。   癸巳,詔中外羣臣,郊禋及承天節,非親的族屬,不得奏薦。   虔州雜料場茶園,率民採摘,頗煩擾,詔罷之。   甲午,使臣自雄州入奏,言榷場商旅【二○】,貿易於北境,契丹國主弟曰隆慶者,受其饋獻,必還其直,又設酒饌犒勞之,且言今與中朝結好,事同一家,道路永無虞矣。上諭輔臣曰:「蕃戎之情,茲亦可見,然更宜慎擇疆吏,謹守詔條也。」王旦曰:「孫僅嘗言國主氣濁而體肥,隆慶瘦而剛果,國人多歸之。隆慶見本朝歲有贈遺,屢勸行賞國中,其志欲激動眾心也。」   丙申,詔自今盜賊黥面配牢城者,並於千里之外。從大理評事林陶所請也。   丁酉,以故唐龍鎮將來懷順子閏喜,補三班奉職,來遵子守信補借職,仍詔俟閏喜年長,即令代父任,且命其叔父懷正權主簿事。   先是,詔南郊壇行事官,勿用老疾幼弱者。祕書省正字晏殊上章願觀大禮,上憐其意,許之,因詔京官年未及十五,願赴南郊陪位者聽。   十一月乙巳朔,鹵簿使王欽若奉神位板,對于便殿。壇上四位塗以朱漆金字,自餘皆黑漆,第一等金字,第二等黃字,第三等以降朱字,悉貯以漆柙,覆以黃縑帊。上降階觀之,即付有司,仍戒各謹其事。禮儀使趙安仁上新定壇圖,且言:「舊圖五帝、五嶽、中鎮、河漢並在第三等,檢詳儀注,合在第二等,望悉刊正。」奏可。   詔從祀行事官賜胙,大禮使至太常寺卿十六段,用羊犢,使相至知雜御史五十二段,用羊豕。   王欽若上鹵簿記三卷,詔付史館。   丙午,河陽節度使王顯來朝,請許趙德明稱藩,不須納質,但加錫以綏懷之。又請通青鹽,以濟邊民之用。(顯此議恐不因來朝時,姑附于此,更考之。)   詔河北州軍,百姓糶穀入官,所給價錢,出城門者勿禁。   戊申,命翰林侍讀學士邢昺、戶部侍郎張雍、龍圖閣待制杜鎬、諸王府侍講孫奭,於京朝、幕府、州縣官中,薦儒術該博,士行端良,堪充學官者十人以聞。   翰林學士李宗諤、東上閤門使忠州刺史曹利用【二一】,在京接伴契丹賀承天節使。   辛亥,詔光祿寺,自今宗廟大饗,朔望薦獻,並令供御庖人,造食務極精潔。   丙辰,饗太廟。   丁巳,合祭天地于圓丘。大赦。上自散齋即進蔬茹,禮畢御樓,始飲酒焉。   辛酉,詔郊祀事有闕誤不恭者,無得以赦原罪。   癸亥,兵部侍郎、平章事寇準加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楚王元佐加檢校太師、右衛上將軍;彭城郡王元偓為靜難、彰化節度使,進封寧王;安定郡王元偁為宣德、保寧節度使,進封舒王;曹國公元儼進封廣陵郡王、武信節度使;安定郡王惟吉加同平章事;樞密使、檢校太保王繼英加檢校太傅;兵部侍郎、參知政事王旦為尚書左丞;工部侍郎參知政事馮拯、簽書樞密院事陳堯叟,並為刑部侍郎。自餘羣臣,各以序進秩,或加階勳、爵邑有差。   乙丑,命羣牧判官、著作佐郎王曙,假開封府推官、吏部郎中,俟契丹使至日,持知府張雍書禮,迎勞于郊。   是歲,江、浙大穰,穀價尤賤,舳艫銜尾,入僟京都。會汴水乾淺,故輦下糧斛湧貴。丙寅,令減價糶官米以濟民。   戊辰,以內殿崇班、閤門祗候錢昭晟為崇儀副使。是春,昭晟計劃減修黃河工料,歲終無餘,故賞之。   己巳,命屯田員外郎、判三司勾院杜夢證,假檢校祕書少監、開封少尹,餞契丹使於上德橋。自後皆以府判官假少尹為餞送,推官假判官、郎中為接迓,不復命他官。(五月末所書總例可見。)   庚午,河東轉運使鮑中和上言:「嵐州合河津歲收渡錢二百八十餘貫,自廢濁輪寨,商旅止由保德沙谷、大堡等津,請依合河渡收課。」詔合河、沙谷、大堡等津,並勿收渡錢。   癸酉,契丹國母遣使左金吾衛上將軍耶律留寧、副使崇祿卿劉經,國主遣使左武衛上將軍耶律委演、副使衛尉卿張肅來賀承天節,對于崇政殿。留寧等將見,館伴使李宗諤引令式不許佩刀,至上閤門,留寧等欣然解之。上聞之曰:「戎人佩刀,是其常禮,不須禁以令式。」即傳詔聽自便。留寧等感悅,謂宗諤曰:「聖人推心置人腹中,是以示信遐邇也。」又舊制,舍利從人,惟上等入見,自餘拜於殿門之外。上悉許令入見。節日上壽,班在諸上將軍之下,大將軍之上。   十二月乙亥朔,命知雜御史王濟與三司催欠司除放逋負。   丙子,承天節,羣臣上壽於崇德殿。舊制,中書門下樞密院文武百寮、內職既上壽,詣大相國寺行香,設會於資聖閣。至是,樞密使而下,前一日罷道場赴會,是日樞密與學士、三司使副復集。遂以為常。   己卯,召輔臣於龍圖閣觀契丹禮物及祖宗朝所獻者,自後使至,必以綺帛分賜中書、樞密院,果實、脯腊賜近臣、三館。凡承天節,獻刻絲花羅御樣透背御衣七襲或五襲,七件紫青貂鼠躀披或銀鼠鵝項鴨頭納子,塗金銀裝箱,金龍水晶帶,銀押副之,錦緣帛皺皮鞾【二二】,金玦束皂白熟皮鞾鞵,細錦透背清平內製樣、合線縷機綾共三百疋,塗金銀龍鳳鞍勒、紅羅押金線繡方韉二具、白楮皮黑銀鞍勒、氊韉二具,綠褐楮皮鞍勒、海豹皮韉二具,白楮皮裹筋鞭二條、紅羅金銀線繡雲龍紅錦器仗一副,黃鞾皮纏楮皮弓一,紅錦袋皂鵰翎羱骲頭櫺,青黃鵰翎箭十八,法漬法麴麪麴酒二十壺,蜜晒山果十梀櫺椀【二三】,蜜漬山果十梀櫺【二四】,疋列山梨柿四梀櫺,榛栗、松子、郁李子、黑郁李子、麪棗、楞梨、棠梨二十箱,麪秔麋梨屦十椀,蕪萸白鹽十椀,青鹽十箱,牛、羊、野劕、魚、鹿腊二十二箱,御馬六匹,散馬二百匹。正旦,御衣三襲,鞍勒馬二匹,散馬一百疋。其母,又致御衣綴珠貂裘【二五】、細錦刻絲透背、合線御綾羅綺紗縠御樣,果實、雜屦、腊肉凡百品、水晶鞍勒,新羅酒,青白鹽。國主或致戎器賓鐵刀【二六】,鷙禽曰海東青之類。承天節,遣庖人持本國異味,前一日就禁中造食以進御云。   禮部貢院言:「昨詳進士所納公卷,多假借他人文字,或用舊卷裝飾重行,或為傭書人易換文本,是致考校無準。請自今並令舉人親自投納,仍於試紙前親書家狀,如將來程試與公卷全異,及所試文字與家狀書體不同,並駁放之。或假用他人文字,辨認彰露,即依例扶出,永不得赴舉。其知舉官亦望先一月差入貢院考校公卷,分為等第,如事業殊異者,至日更精加試驗。所冀抱藝者不失搜羅,躁進者難施偽濫。」   又言:「尚書、周易學究,近年并為一科,欲請試本經日,每十道義,二經各問二道,仍雜問疏義五道,經注五道,以為定式。向來明法止試六場,今請依尚書例試七場,第一場、第二場試律,第三場試令,第四場、第五場試小經,第六場試令,第七場試律,仍於試律日雜問疏義五道。三禮、三傳經業稍大,難為精熟,請每十道義中,問經注六道,疏義四道,以六通及疏通二、經注通三為合格。」詔翰林學士邢昺與國子監官同議可否,昺等言:「尚書周易學究、明法,經籍不多,望各問疏義六道,經注四道,六通者為合格。其三禮、三傳請如貢院所奏。」並從之。(貢院十二月己卯所言,頗與八月丙子相重,本志既兩載之,今亦從本志可也。)   辛巳,以刑部侍郎、資政殿學士王欽若為兵部侍郎、資政殿大學士【二七】,班在文明殿學士之下,翰林學士承旨之上。上初見欽若班在翰林學士李宗諤之下,怪之,以問左右,左右以故事對。欽若因訴上曰:「臣前自翰林學士為參知政事【二八】,無罪而罷,其班乃下故官一等,是貶也。」上悟,即日改焉。資政殿置大學士自此始。欽若善迎人主意,上望見輒喜,每拜一官,中謝日,輒問曰:「除此官且可意否?」其寵遇如此。(欽若以四月癸卯除資政殿學士,後兩日即有詔序位在翰林學士之下,及今始升改焉。或云欽若既除資政,自訴。恐誤,蓋因上顧問乃進說耳。)   癸未,殿前都指揮使、彰信節度使高瓊為忠武節度使,馬軍都指揮使、感德節度使葛霸為昭德節度使,並解軍職,老疾故也。先是,霸權步軍司事,會在疾告,令瓊兼領二司。瓊從容言曰:「臣衰老,儻又有犬馬之疾,則是一將總此三職。臣事先朝時,侍衛都虞候以上,常至十員,職位相亞,易於遷改,且使軍伍熟其名望,邊藩緩急亦可選用。」上甚然之。嘗料簡兵卒,諸班直十年者出補軍校【二九】,年耆者退為本班剩員。瓊曰:「此非激勸之道,宿衛豈不勞乎?」自是,八年者皆得敍補焉。   上聞有司給諸班糧米粗惡,不與原樣同,諭權殿前都虞候劉謙令各赴倉換之。諸班指揮使皆言米雖陳次,然已多費用,願不復換。乃詔諸班各特賜米一斛,倉司官吏抵罪有差。謙前以馬軍都虞候、潯州防禦使權領殿前都虞候,既逾年,意望即真,而樞密都承旨、亳州團練使曹璨自鎮、定、高陽三路行營都鈐轄,就拜殿前都虞候、康州防禦使,謙慨嘆形於顏色。至是,擢謙為殿前副都指揮使,徙璨為馬軍副都指揮使,謙領振武節度,璨領天德節度焉。   先是,南作坊使、昭州團練使、同勾當皇城司張耆,坐與趙諫交遊,受其金,為人求薦於吏部,責授供備庫使、潞州兵馬都監。耆請置對,不許。居三月,事辨,復歸故官。上以耆前任并代鈐轄,累上邊事,一日召至宣和門閤中,問太原險固,耆既陳山川形勢,因言:「雲、應、蔚、朔四郡,間遣人持文移至代州,非覘邊虛實,即欲習知道里,宜盡窒諸間道,獨留土石谷土墱路,以示設險。」上然之,於是,擢拜馬軍都虞候、英州防禦使。   詔武衛大將軍、富州刺史李琪特與假養疾,仍舊給月俸。琪年八十餘,去歲以老疾不任朝謁,表乞五日一赴內殿起居,詔可之。俄為御史所劾,令奉朝參,至是,再表請如前詔,上憫而許焉。   乙酉,河東轉運使鮑中和上表:「河北、河東、陝西路供給邊備,其知州、通判、幕職、州縣官,望令審官院、吏部銓選年六十以下強幹者充。」從之。   丙戌,詔三班使臣知縣者,給縣令俸,其兼兵馬監押者,本官俸外,添給如例。   壬辰,詔西北緣邊長吏,不得舉官為通判、幕職、巡檢,從河北轉運使劉綜之請也。   免辰州沅陵縣民歲輸楠木。   甲午,右諫議大夫种放自嵩山來朝,對於龍圖閣。   乙未,命虞部員外郎權鹽鐵判官馮亮、太常丞直史館陳堯佐、內殿崇班閤門祗候高繼忠侍其振,分詣開封府界提點刑獄、錢帛。繼忠,瓊之子也,嘗因對,言:「開封府司錄王簡遣人畿縣督事,因緣乞取,未審何人論薦,得為京秩。」上笑曰:「簡無人論薦,朕以其嘗鞫盛梁獄,故有此授。」繼忠曰:「臣不識此人,亦非受人意旨,但眾言貪黷尤甚。」上曰:「臣下如此言事,甚嘉。」逾月簡罷。(實錄記此事,但云景德中。按會要則景德四年十二月始增置府界提點一人,以武臣充。疑繼忠因對言事,即此提點刑獄、錢帛時也。今附見,須考。或是三年三月末事,更詳之。)   丁酉,詔節度使葛霸為并州駐泊都部署。時廷臣有隸麾下者,頗擾軍民,霸昏耄不能察,上知之,亟詔還,令霸勿復奏隨。   除海州胊山、東海等縣民所逋去年賑貸及倚閣東苗鹽米。   京畿父老百三十人對于長春殿,賜帛有差。先與羣臣同上徽號,雖不允其請,特有是賜。   己亥,荊湖北路轉運使言:「溪洞團練使彭文綰部送澧、朗等州先陷漢口五十人來歸,請加恩命、賜牌印及許其歲貢方物。」詔授文綰檢校官、知忠彭州事【三○】,餘從其請。   庚子,契丹遣使保靜軍節度使耶律乾寧、左衛大將軍耶律昌主、副使宗正卿高正、右金吾衛將軍韓橁奉書禮來賀來年正旦。   初,有司將以南郊儀仗給鄆王出殯,王欽若陳其不可。癸卯,欽若又言:「夫名與器不可假人,位既不同,禮亦異數。故太牢以祭,匹士為攘,繁纓以朝,聖人所惜。況法駕鹵簿,本奉至尊,郊祝廟享,俱為大事,安可以羣臣凶禮,參用吉儀?既黷尊卑,實違典法。請令有司依唐六典令式,別置王公以下車輅及鼓吹儀仗,以備拜官職、朝會、婚葬之用。」詔從其請。   是月,趙德明又遣其教練使郝貴來貢。(此據會要,國史、實錄皆無之。)   詔江、淮、荊湖南北路轉運司逐年所運上供糧儲,自今如有出剩,即與批書轉運使副歷子,敍為勞績。   注 釋   【一】鏤板傳布「布」原作「市」,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五下改。   【二】壇之第三等有中官市垣帝坐等十七坐「帝坐」原作「第坐」,據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六、太常因革禮卷一、玉海卷九三改。   【三】詔興州青泥路依舊置驛「興州」原作「紹興」,據閣本及宋會要方域一○之一三改。按寰宇記卷一三五興州長舉縣條云:「青泥嶺在接溪山東,即今通路也。」可證。   【四】除三泉縣東西及青烏嘉陵四津渡年額錢「四」原作「西」,據宋會要方域一三之四改。   【五】未嘗聞達於王故也「王」原作「主」,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六】監倉場庫務「庫」原作「榷」,據宋本及宋會要儀制二之八改。   【七】不本於法則刑黷而政暴「政」原作「致」,據宋本、宋撮要本改。下同改。   【八】故四方長吏益殘暴不已「暴」原作「虐」,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卷三一七錢易傳改。   【九】自今遇有赦文頒下「自今」原作「目今」,據文改。   【一○】仍有沮議「沮」原作「注」,據閣本改。   【一一】張績原作「張纘」,據閣本、本編注文、本卷九月甲午注文及宋會要方域一三之四改。   【一二】能啖肉至數斤「肉」上原衍「腐」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四六二賀蘭棲真傳刪。   【一三】非帶職不當給實俸者特給之「實」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六王欽若等編修冊府元龜事跡補。   【一四】稽古錄原作「稽故錄」,據各本改。   【一五】乃授鄧州長史「長史」原作「長吏」,據閣本改。   【一六】銀器二十件「二」原作「三」,據宋本及宋會要蕃夷一之三七改。   【一七】乾果三十籠「乾果」原作「花果」,據同上書改。   【一八】則遺以金花銀器白銀器各二十件「白銀器」三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會要改。   【一九】掌舉察京城儲蓄受給監官能否「監官」原作「監生」,據宋會要職官二七之四一改。   【二○】言榷場商旅「旅」原作「族」,據閣本改。   【二一】東上閣門使忠州刺史曹利用「忠州」原作「宗州」,據閣本、活字本及宋史卷二九○本傳改。   【二二】錦緣帛皺皮鞾「帛」原作「皂」,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蕃夷一之三六改。   【二三】蜜晒山果十梀櫺椀「蜜」原作「密」,據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宋會要改。   【二四】蜜漬山果十梀櫺「蜜」字同上改。   【二五】又致御衣綴珠貂裘「又」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一之三六補。   【二六】國主或致戎器賓鐵刀「或」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二七】以刑部侍郎資政殿學士王欽若為兵部侍郎資政殿大學士「資政殿學士」原作「資政殿大學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職官七之二○、編年錄卷三刪「大」字。   【二八】臣前自翰林學士為參知政事「自」原作「在」,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二九】諸班直十年者出補軍校「直」原作「真」,據閣本及宋史卷二八九高瓊傳改。   【三○】詔授文綰檢校官知忠彭州事「忠彭州」原作「彰忠州」,據閣本及武經總要前集卷二○改。按宋會要蕃夷五之七六、宋史卷四九三西南溪峒諸蠻上均作「中彭州」。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