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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小说程序 > 历史传记 > 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八十八 大中祥符九年(丙辰,1016)

  起真宗大中祥符九年九月盡是年十二月   九月壬寅朔,曹瑋言緣邊熟戶,近為唃廝囉所誘,又立遵輩許以名職,若無羈縻,或慮脅去,望給以告身,從之。   癸卯,雄、霸州言界河汎溢,詔本州發卒護之。   甲辰,兵部尚書、參知政事丁謂罷為平江節度使。謂上章請外,即授本鎮旄鉞,以寵其行。尋命謂知昇州,謂請歸拜墓,許之。(謂忽請外任,當有說,而實錄、正史皆不載,疑此未得其實也。)   內殿承制、閤門祗候李繼元,表述其祖保大定難節度使、朔方郡王拓拔思恭仕唐,剪滅黃巢,賜姓,父克文率族歸闕;與李繼遷本五從兄弟,名同上字,心實恥之,願改名守元。上嘉其志,乙巳,擢守元為供備庫副使。   詔:「如聞廣南東、西路物價稍貴,宜令轉運使、提點刑獄官分路撫卹,發官廩,減價賑糶。獄繫多處,促其裁處,或有寇盜,即時擒捕,無縱驚擾。」   詔民負息錢者,無得逼取其莊土、牛畜以償。   丙午,以翰林學士陳彭年為刑部侍郎、王曾為左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張知白為給事中,並參知政事。樞密直學士任中正為工部侍郎、樞密副使。曾、知白、彭年等與王旦同在中書,嘗乘間謂旦曰:「曾等拔擢至此,公之力也,願有所裨補。」旦曰:「願聞之。」曾曰:「每見奏事,其間亦有不經上覽,公但批旨行下,恐人言之以為不可。」旦遜謝而已。一日奏對,旦退,曾等俱留。上愕曰:「何事不與王旦同白?」曾等乃以前說聞於上,上曰:「所行公否?」皆曰:「公。」上曰:「王旦事朕,多歷年所,朕察之無毫髮私。自東封後,朕諭小事一面專行【一】。卿等當謹奉之。」退而謝於旦曰:「上之委遇,非曾等所知也。」旦曰:「向蒙諭及,不可自言先得上旨,今後更賴諸公規益。」(此據王旦遺事錄,附見。)   右諫議大夫凌策自成都代還,上將擢任之,會策已病,嘗謂王旦曰:「策有才用,治益部敏而能斷。」旦曰:「策性質淳和,臨騳彊濟。」上曰:「然。」於是命為給事中、權御史中丞。   丁未,曹瑋言宗哥唃廝囉、蕃部、馬波叱臘、魚角蟬等率馬御山、蘭州、龕谷、氊毛山、淊河【二】、河州兵三萬餘人入寇,至伏羌寨三都谷,即領兵擊敗之。逐北二十餘里,斬首千餘級,生擒七人,獲馬、牛、雜畜、衣服、器仗三萬三千計,馬波叱臘等遁去。官軍被傷者百六十人,陣沒者六七十人,其立功將校、使臣凡百三十九人,望賜酬奨。」詔賜瑋及駐泊鈐轄高繼忠、都監王懷信錦袍、金帶、器幣,立功者第遷一資,仍賜金帛,陣沒者卹其家。   先是,翰林學士李迪召對龍圖閣,命草詔書,徐謂迪曰:「曹瑋在秦州,屢請益兵,未及遣,遽辭州事,邊將誰可代瑋者?」對曰:「瑋知唃廝囉欲入寇,頗窺關中,故請益兵為備,非怯也。且瑋有謀,諸將皆非其比,何可代?陛下重發兵,豈非將上玉皇聖號,惡兵出宜秋門耶?今關右兵多,可會其羡益發赴瑋。」因問關右兵幾何,對曰:「臣向在陝西,以方寸小冊書兵糧數,備調發,今猶置佩囊中。」上令自探取,目內侍取紙筆,具疏某處當留兵若干,餘悉赴寨下。上顧曰:「真所謂頗、牧在禁中。」未幾,唃廝囉果犯邊,秦州方出兵,復召問曰:「瑋戰克乎?」對曰:「必克。」及瑋捷書至【三】,上謂迪曰:「卿何料之審也?」迪曰:「唃廝囉大舉入寇,使諜者聲言以某日下秦州會食,以激怒瑋。瑋勒兵不動,坐待其至,是則以逸待勞。臣用此知其決勝也。」(司馬光記此事多差誤,今不取,並依本傳。)   涇原路駐泊都監周文質請令知鎮戎軍李餘懿以所部兵赴籠竿城駐泊,防護儀、渭等州納質熟戶。詔文質與曹瑋及餘懿協議而行之。   以渭州吹麻城張族都首領張小哥為順州刺史,大首領葉籛等五人並為本族軍主,秦州永寧、小洛門、威遠寨大首領四十七人並補軍主,加檢校官階勳,皆奨其內附也。小哥以兵助破魚角蟬,故命加等。   初,張佶置四門寨,侵羌地,羌人多叛去,曹瑋招出之,令入馬贖罪。還故地者至數千人,每送馬六十匹,給綵一端,或訴其薄,瑋叱去曰:「聽爾贖罪,尚希利耶?」上以瑋撫捍得宜,特詔嘉奨。(實錄於三月初即載此事,且云:瑋破魚角蟬,戮賞樣丹。二賊皆立遵鄉導,由是前拒王師者皆伏匿,瑋誘召之。按戮賞樣丹則在三月,破魚角蟬乃在九月,實錄并言之於三月初,誤甚矣。今削去此等語,但取瑋本傳文,附見張小哥為刺史後。)   命輔臣分祈天地、廟社、神祠、宮觀、佛寺,旱故也。   先是,中書請以工部郎中、知制誥盛度為右諫議大夫、權知開封府,上曰:「可更問王旦。」旦時屬疾在告,中書具聖語就問之,旦曰:「度必不樂此任。」既而度果詣中書,自言幸以文字進,不願處繁劇。中書并以聞,上曰:「王旦銓量才品極當,必使人各得其所,此豈可不問也?」於是,樂黃目以兵部員外郎、知制誥兼會靈觀判官。屬辭淹緩,朝議不以為稱職,乃授黃目右諫議大夫、權知開封府,改命度為會靈觀判官,知制誥如故。黃目初召試,上以黃目久任外官,止試制誥二篇,入西閣不一月遂罷。   戊申,詔自今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宣徽使立位,並以先後為次。   侍御史李行簡使陝西還,言關外蝗傷民田,登實者十之七。   虢州言飛蝗越境,秋稼豐茂。   己酉,命樞密直學士、工部侍郎薛映為契丹國主生辰使,東染院使劉承宗副之;壽春郡王友、戶部郎中、直昭文館張士遜為正旦使,供備庫使王承德副之。映、士遜始至上京,自中京正北八十里至臨都館,又四十里至官薼館,又七十里至松山館,又七十里至崇信館,又九十里至廣寧館,又五十里至姚家寨館【四】,又五十里至咸寧館,又三十里度潢水石橋,旁有饒州,蓋唐朝嘗於契丹置饒樂州也,今渤海人居之。又五十里至保和館,度黑河,七十里至宣化館,又五十里至長泰館,西二十里許【五】有佛寺、民舍,云即祖州,亦有祖山,山中有阿保機廟,所服鞾尚在,長四五尺許。又四十里至上京臨潢府。自過崇信館,即契丹舊境,蓋其南皆奚地也。入西門,門曰金德,內有臨潢館。子城東門曰順陽,入門北行至景福門【六】,又至承天門,內有昭德、宣政二殿,皆東向,其氊廬亦皆東向。臨潢西北二百餘里號涼淀,在漫頭山南,避暑之處,多豐草,掘丈餘即堅冰云。(劉承宗,知信子。王承德,審琦子。)   以太子右贊善大夫高志寧為供備庫副使、知忻州,賜紫袍、銀帶。志寧時獻封事,上曰:「朕聞其知兵而未嘗言,故命換秩,任以邊寄。」   曹瑋言:「宗哥昨遣馬波叱臘率兵到大、小洛門脅誘熟戶,尋呼集令納質於永寧寨,有隴波、他廝麻二族不至。臣在城假牒請高繼忠、王懷信領兵招喚【七】,續得繼忠等報,二族合眾拒戰,破馬波叱臘,斬首二百餘級,晚度渭河,水漲失道,為蕃眾所襲,溺死者二十五人,傷死者百人。」   庚戌,以不雨,罷重陽宴。   利州言水漂棧閣萬二千八百間,賜監修使臣、役卒緡錢。   涇原路走馬承受麥永慶言唃廝囉率蕃族人馬至青雞李子、篳篥川,駐泊都監周文質、王應昌領兵戍瓦亭寨防遏之,賊尋夜遁去。(賊夜遁據應昌本傳。)   癸丑,并州言秋稼豐稔,蝗不為害。   甲寅,上作詩賜新授參知政事陳彭年。   令諸路轉運使督民焚捕蝗蝻,無使滋育。   李士衡等言河北南郊賞軍紬絹綿承前並自京運送,今本部所積頗多,望許充賞給。詔天雄軍,相、衛【八】、貝、博等州物帛依舊輸內藏庫,自餘從之。   時以愆亢,有龜山僧智悟請就開寶寺福聖塔斷左手祈雨,是日雨降。自秋不雨,上憂形於色,減膳徹樂,徧走羣望。及是霑沛,中外忻慶。分遣官致謝於所祈處,上作甘雨應祈詩,近臣畢和。   丁巳,徙兩浙轉運副使、都官員外郎楊塤知歙州。塤,庭瑋子,在職不能清謹故也。又令中書戒諭之。   詔:「諸州蝗旱,今始得雨,方在勸稼,所宜省事。常制務假,其更延一月。八年以前婚、田未得受理,俟豐稔如故。凡諸營造悉罷之。」   曹克明等言撫水蠻人雖已伏罪,其擄鈔人口、器械悉未歸納,請益兵討之。即詔克明等曰:「昨奏用澄海軍及募丁壯可以平賊。又俞獻可言蠻人去邊止二三日程,發軍掩襲,速可蕩定。朝議慮其輕敵,續遣禁軍濟之。且興舉甲兵,尤當謹密,風聞汝等期以此月深入,又令九州巡檢開路,俟蠻人出即留之。騰說如此,彼必為備,動關利害,無失機宜。苟道路艱險,難於進討,但攝其酋領,索所掠生口,因而撫之,亦汝之功矣。」   時克明與楊守珍領軍入環州樟嶺路,馬玉與內殿崇班王文慶趨宜州西路,(王文慶,據撫水蠻傳,則與玉並為安撫都監,克明傳亦云然,不知何時除授,故但舉其官,當考。)又令宜、桂都巡檢【九】程化鵬取樟嶺西古牢隘路會合。化鵬遇蠻於上房兩水口,擊破之。文慶、玉至如門團,為蠻所扼,不能進。克明、守珍乃過橫溪思德寨,召山獠嚮導,開路進師。蠻依篁竹間,時出戰鬥,輒敗走。旬餘,上黃泥嶺,杉木隘路,溪谷險邃,蠻據要害以拒官軍,至午大潰。其黨遂過霸苑抵帚洞,乃入中房前村。克明等頓兵下寨,中夕,羣蠻大譁譟,擊鉦鼓,攻寨甚急。出兵擊之,傷殺頗眾,因縱火焚其廬室積聚,自此恐懼,竄入山谷。又緣龍江南岸而東,至昏暮,過石峽,隘險,士不並行。蠻復連弩北岸,克明遣猛士步涉與鬥【一○】,至即退走,寨於下房博賀村,克明設伏寨外。其夜,蠻眾復大集,遇伏發,與寨兵合擊,追斬殆盡。乘勝搜山,悉得馬牛享士卒【一一】。   克明等知其窮蹙,乃曉諭恩信,許以改過,於是酋帥蒙承貴等面縛詣軍自首。克明厚加犒宴,且數責之,皆俯伏謝罪。及聞詔旨赦令勿殺,莫不泣下,北望稱萬歲,悉還所掠漢口、資蓄,乃歃嚈血立誓,自言奴山摧倒【一二】,龍江西流,不敢復叛,勒銘奴山。後二日,遇文慶及玉於如門寨,遂還軍。宜州蠻人納器甲凡五千數,願遷漢地者七百餘口,詔分置廣西及荊湖州軍,賦以官田。   獻可等又言殿直蒙肚知歸化州,州與撫水相接,數遣其子文寶及妻族甘堂偵軍事,又其子格與官軍鬥敵,悉部送赴闕。有蒙隻者,亦肚之子,先嘗告賊,署為昭州押牙。並黥配登、萊州。(克明入撫水州,不得其的月日,據克明正傳云是冬。按詔書云九月深入,又克明傳云月餘乃至撫水州,約其時蓋秋末舉兵,冬初平賊也,今附見詔書後。詔書以丁巳降,丁巳,九月十六日也。徙配蒙肚父子,實錄在十一月癸卯,今亦附見。)   戊午,申禁諸路貢瑞物。時遼州獻白兔,荊門軍獻綠毛龜故也。   己未,詔諸州縣七月已後訴災傷者,準格例不許,今歲蝗旱,特聽受其牒訴。   太常少卿李應機言廣南勾當市舶司使臣,自今望委三司使副、判官,或本路轉運使奏廉幹者【一三】充選,從之。   博州蝗旱,民有訴而州縣抑輸常賦,運司不為之理。庚申,詔遣官按視,即蠲之。   上謂輔臣曰:「平定軍等處運糧採木,始勞百姓,後役軍士。今山路漸遠,多致亡逸。大率臨事罕能酌中,以愛民為心者,不恤士卒;以士卒為任者,罔念烝庶。此實蠹政之本也。」   河東安撫司言管內粟豆〈豆斗〉直十九錢。   壬戌,卭部川山前、後百蠻都鬼王新都王黎吠遣歸德將軍趙勿婆等四十三人來貢方物。(會要及本傳並不載此,當考。)   癸亥,詔三司使副自今同上殿奏事,判官有大事亦許升殿。舉舊例也。   乙丑,知并州周起言嵐、石州皆近邊,望令安撫司管勾,從之。   丁卯,詔:「如聞杭州葺江岸,卒執役水中,苦足疾而死者甚眾,宜令知州馬亮拯療之。」   戊辰,詔外任京朝官滿三年當考課者,聽附驛上狀。先是,羣官代還京師,而本官秩滿者乃預考課,其移授有累年以遷者,故降是詔。   以宮觀成,權禁公私采木石。令京東西、陝西、江淮南、兩浙、荊湖等路曾經採木石處,遣長吏及佐官建道場設醮,以申報謝,或七日,或三日。   青州言飛蝗投海死,海水所激,積於岸側僅百里。   己巳,詔聞益州頻雨穀貴,令發官廩糶濟之,所修玉局觀、上清宮悉罷。   詔玉清昭應宮、景靈宮、會靈觀移牒,並本使署檢,副使已下署銜發遣。   詔災傷州軍,有以私廩振貧民者,二千石與攝助教,三千石與大郡助教,五千石至八千石第授本州文學、司馬、長史、別駕。   河北安撫司言,緣邊官地所種榆柳,望令逐處官籍其數,以時檢校,從之。   庚午,內出北面榆柳圖示輔臣,數踰三百萬。上曰:「此可代鹿角也。雄州李允則頗用心於此,朕嘗詢其累任勞課書歷否?對曰:『設官本要騳事,但當竭力【一四】,何得更謀課最?』此言亦可嘉也。」   詔廣南東西、荊湖南路選兵千人,合澄海軍四百人,署曰「忠敢」,分三指揮,戍宜、桂、象州以備蠻寇。   詔秦州選軍士堪充床子弩手二百人,立為定功指揮,從曹瑋之請也。又言:「當州諸寨日收打撲錢,寨主、監押等雖以公用為名,多輒入己。望自今官籍其數,以備犒設。」從之。   是歲六月,京畿、京東西、河北路蝗蝻繼生,彌覆郊野,食民田殆盡,入公私廬舍。七月過京師,羣飛蔽空,延至江、淮南【一五】,趣河東,及霜寒始盡。飛蝗之過京城也,上方坐便殿閣中御膳,左右以告,上起,臨軒仰視,則蝗勢連雲障日,莫見其際。上默然還坐,意甚不懌,乃命撤膳,自是聖體遂不康。(真宗屬疾,諸書多言,但不得其時,此據王曾筆錄,當得其實也,今附見九月末。)   冬十月壬申朔,詔以來年正月二日詣景靈宮,奉上聖祖徽號。禮儀院言正月天書降,用上元日朝拜玉清昭應宮,十月聖祖降,請以下元日朝拜景靈宮,著為定式。   大名府民伐登聞鼓訴秋旱,且言本部吏不納其辭。詔遣官按視,蠲其賦。   丙子,以崇儀使賈宗領平州刺史。既而宗上言北界平州常有書牒往來,名稱非便,遂改領高州。   初,王中正授左武衛將軍致仕,其後遷左武衛大將軍、領高州刺史,又改領汀州,又遷右神武大將軍【一六】、領康州團練使。每國家舉大禮及有營繕,中正必達靈命,以藥金銀為獻,前後累巨萬數。於是病卒,贈鎮海節度使【一七】,塑像景靈宮,命入內押班周懷政護喪,葬事官給,仍特封其妻施氏為吴興郡夫人,諸子皆任殿直【一八】。中正初得神術,在貧困中,權豪以威脅利誘,終不泄露。及遭時被寵,祿賜甚厚,黃冶所化,惟振施貧窘,崇奉道釋而已。上為製靈遇贊述其始終。   詔:「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淮南巡檢、使臣、縣尉,自今獲賊如贓伏靈驗、事實顯白,而拒抗不即承引及隱蔽徒伴者,許量行拷訊,數勿過二十。無得因緣傷平民及容賊妄指绚隙,重成煩擾。」   趙德明遣牙校劉仁勖貢馬二十匹,因上言:「伏以蕃陲部落,戎寇雜居,劫掠是常,逋亡不一。臣自景德中進納誓表,朝廷亦降詔書,應兩地逃民,緣邊雜掠,不令停舍,皆俾交還。自茲謹守翰垣,頗成倫理。自向敏中歸闕,張崇貴云亡,後來邊臣,罕守舊制。天庭遐遠,徼塞阻修,各務邀功,不虞生事,遂至綏、延等界,涇、原以來,擅舉甲兵,入臣境土。其有叛亡部族劫掠生財,去者百千,返無十數。臣之邊吏,亦務蔽藏。俱失奏論,漸乖盟約。臣今欲索所部應有南界背來蕃族人戶,乞朝廷差到使臣,就界上交付。所有臣本道亦自進納誓表後走投南界蕃戶【一九】,望下逐處發遣歸回,未賜俞允。即望敦諭邊臣悉遵詔約,肅靜往來之姦寇,止絕南北之逋逃。俾臣得以內守國藩,外清戎落。豈敢違盟負約,有始無終,虛享爵封,取誚天下。但恐朝廷不委茲事【二○】,詔上未察本心【二一】,須至剖陳,上干聽覽。」   詔答:「卿世濟勳庸,任隆屏翰,翊忠規而奉上,正師律以守方。布露懇誠,條成章疏,載加閱覽,備認傾輸。且國家奄宅中區,統臨四海,咸推覆育,豈限邇遐。凡命將帥之臣,唯存禦備之戒,所有文字往來,辭說異同,部族貪殘【二二】,輾轉绚報,掠過生口,彼此交還。其如不見端倪,互相誣執,或因緣攘竊【二三】,增飾邀求,朝廷固不細知,邊壘亦為常事。及詳來奏,深究弊源,難悉推窮,當申約束。已令鄜延、涇原、環慶、麟府等路部署鈐轄司,今後約勒蕃部,不得輒相劫奪,擅興甲兵,凡於交爭,須盡公辦理。其有廣占阡陌,隱庇逃亡,畫時勘窮,押送所管。卿本道亦仰嚴戒部下,不得更有藏匿。各遵紀律,共守封疆,嘉歎之懷,不忘寤寐。」自德明納欵,凡有表奏,並令延州承受入遞,其使者不復詣闕。其後向敏中言:「事有當詣闕者,請令延州伴送。」及仁勖至延州,以其所奏異於他日,留仁勖,具以聞。詔特許赴闕。   戊寅,詔京東、淮南蝗旱所傷田【二四】,據遣官按定合放數外【二五】,所納稅物三分以下者,並與倚閣,四分已上者,更放一分。   己卯,王欽若表上翊聖保德真君傳三卷,上製序。   壬午,詔戶部尚書馮拯等五十人各舉殿直以上有武幹者一人,俄又詔須兩任巡檢、監押各二年半者乃得施行。其後,兩任五考者亦聽之。   乙酉,中書門下言,準御札,來年躬上六室冊寶,復行薦饗,慮或煩縟,望依舊典,先令有司攝事,然後躬行薦饗,不許。自是三請,乃許之。   是日,詔輔臣至龍圖閣,出聖祖篇翰、藥、金銀像、什器、錢寶、花樹等物及降臨內記、真紀示之。   丙戌,謁景靈宮。   免利州官莊經水租十之五。   庚寅,以引進使、英州團練使、知秦州曹瑋為客省使、領康州防禦使。崇儀使、秦州駐泊鈐轄高繼忠領高州刺史。供備庫副使、駐泊都監王懷信為西京作坊副使,職任如故。渤海都虞候兼御前忠佐馬軍都軍頭李恕為馬步軍副都頭、領奨州刺史,依前都虞候。自餘將士並賜緡錢。賞其擊敗宗哥也。   前秦州司馬張從政黥面配梅州本城,遇赦不得還。先是,曹瑋言久令從政和斷蕃部,反與部落協比,以邀姑息,蓋本性狡妄,專事間諜。遂詔配漳州衙前。瑋後言慮異時亡逸過關,或投北界,望刺配遠地,故投之嶺表。   壬辰,以金部郎中李虛己為兵部郎中,侍御史李行簡為兵部員外郎,並充龍圖閣待制;大理評事、崇文院檢討、國子監直講馮元為太子中允、直龍圖閣,並賜金紫。上作詩二章分賜之。直龍圖閣自元始,序位在本官之首,仍預內殿起居。上因言行簡勤學篤行,臺中劾事皆先委主簿,獄情具,始自引問,人以為得體。臺官以月給茶錢不足,欲表增其數,行簡獨不署字,人多稱之。   初,祠部員外郎呂夷簡提點兩浙路刑獄,時京師大建宮觀,伐林木於南方,有司責期會峻急,工徒至有死者,則以亡命收繫其妻子。夷簡疏請緩役,又言盛冬挽運艱難,宜須河流漸通,以兵卒番送。及代歸,上謂曰:「觀卿所奏,有為國愛民之心矣。」乃擢刑部員外郎、侍御史知雜事,賜緋。歲蝗旱,夷簡請責躬修政,嚴飭輔相,思所以共順天意,及奏彈李溥專利罔上。寇準判永興,黥有罪者徙湖南,道由京師,上準事變,夷簡曰:「準治下急,是欲中傷準爾,宜勿問,益徙之遠方。」上從之。(夷簡數事,必不同時也,今附見,當考。)   先是,丁謂力庇李溥,主行新法,言不便者雖眾,謂持之益堅。及謂罷政,羣議復起,上謂王旦等曰:「茶鹽之利,要使國用贍足,民心和悅。卿等宜熟思之。」旦等曰:「此屬邦計,欲選官與三司再行定奪,臣等參詳可否奏裁。」上曰:「卿等宜即具詔,明述卹民之意。」丁酉,下詔曰:「朕思與蒸黔,共登富壽。山澤之禁,雖有舊章,措置之宜,慮傷厚歛。將期惠物,無憚從寬,專命朝臣,僉謀邦計,使共詳於通制,庶俯洽於羣心。宜差翰林學士李迪、權御史中丞凌策、知雜御史呂夷簡與三司同共定奪。務要茶園、鹽亭戶不至辛苦,客旅便於興販,百姓得好茶鹽食用。仍送中書門下參詳,並令榷貨務告示客旅,應入中算射茶鹽等,一依常例,並不別生名目,致有疑誤虧損。蓋欲濟人,固非言利,商旅等各安乃業,以鎶於樂成,有司等無棄予言,免彰於掊克。」(會要繫此事於十五日丁酉,今從實錄。丁謂罷政,乃命李迪等,此據本志。)   是月,知秦州曹瑋等言:「本州先管保毅六指揮,共三千人,後放四指揮歸農。緣皆土人,諳識蕃情,便習射藝,況今逐戶姓名並本管人員見在,欲乞即勾點教閱,準備防扼。」樞密院言:「景德二年,以秦州保毅義軍三千人,自來分番邊寨守把,甚有貧困不諳練之人,費耗家產祿廩,遂令選留少壯有家產者千人外,餘並放歸農。其後知秦州王承衎、楊懷忠等累乞並放所留千人。」詔樞密院以此諭瑋等,令看詳具奏。瑋尋選得三百七十四人,詔名曰「建威」。(詔名「建威」,實錄在明年五月,今並書之。)   十一月甲辰,三司言諸州欠商賈飛錢,欲罷來年官市繒絹償之,詔發內藏錢二十萬緡以給其費。   乙巳,黜天武右廂都指揮使、興州團練使鹿信為陳州馬步軍都指揮使,領郡如故。先是,京城北民舍火,信領兵救之,部卒毋謙等五人盜民家白金五百兩,命斬謙等,仍先斷手足。信以所部不肅,故及於責,都虞候而下咸決杖配江、淮本城。   上封者言河北、河東、陝西諸路廂軍皆無征役。詔諸州各科簡五百人教習武藝,當升為禁軍。   丁未,曹瑋言三陽、定西、伏羌、靜戎、冶坊、三門【二六】、〈广禾〉穰等七寨熟戶蕃部都首領已下凡一百四十六人有功,乞賜告身。詔二人授都軍主,四十一人授軍主,五十七人授指揮使,餘悉補蕃官。   戊申,大名府、澶相州民伐登聞鼓訴霜旱,宰臣請令轉運使體量,上曰:「比者轉運使固言無災傷,故州縣不為蠲減,雖慮支計不充,然朝廷矜卹之意不可稽也。」即命常參官分往按視而蠲復焉。   河西節度使、知許州石普上言:「九月下旬,日食者三。」又言:「商賈自秦州來,言唃廝囉欲陰報曹瑋,請以臣嘗所獻陣圖付瑋,可使瑋必勝。」   先是,上方崇符瑞,而普請罷天下醮設,歲可省緡錢七十餘萬,以贍國用,遂忤上意。於是上益怪普言踰分,而樞密使王欽若因言普欲以邊事動朝廷。上怒,欲遣使就劾,宰相王旦請先召還,命知雜御史呂夷簡於京城南置院推鞫,入內押班周懷政監之。獄具,集官參驗,九月下旬日不食。普坐私藏天文,罪應死而官當議,乃下百官。尚書右丞趙安仁等議處死,詔除名,配賀州,遣使縶送流所。上謂輔臣曰:「普出微賤,性輕躁,干求不已,既懵文藝,而假手撰述,以揣摩時事。朕以先朝故,每容忍之,而普言益肆,錄其微效,俾貸極典。聞普在流所思幼子輒泣下,流人有例攜家否?」王旦等曰:「律無禁止之文。」詔許挈族以行。才至賀州,授太子左清道率府副率,房州安置,增房州屯兵百人守護之。(熊克九朝通略:移杭州安置。)   普倜儻有膽略,凡預討伐,聞敵所在即馳赴。兩平蜀盜,大小數十百戰,摧鋒與賊角,眾伏其勇。頗通兵書、陰陽、六甲、星曆、推步之術。太宗嘗曰:「普性剛驁,與諸將少合。」然藉其善戰,每厚遇之。嘗令善工製金帶,時普帶御器械,方侍立,輒進曰:「願以賜臣。」太宗即予之。及普以罪廢,每太宗忌日,必盡室詣佛寺齋薦,歲以為常。   壬子,以客省使、康州防禦使、知秦州曹瑋為秦州都部署,依前兼涇原儀渭州鎮戎軍緣邊安撫使。以禮部郎中李及為太常少卿、知秦州。   時瑋數上章求解州事,上問王旦誰當代瑋者,旦薦及可任,上即命之。眾議皆謂及雖謹厚有操行,非守邊才,不足以繼瑋。秘書監楊億以眾言告旦,旦不答。及至秦州,州之將吏心亦輕之。會有屯駐禁軍白晝掣婦人銀釵於市中,吏執以聞,及方坐觀書,召之使前,略加詰問,其人服罪,及不復下吏,亟命斬之,復觀書如故,將吏皆驚服。不日,聲譽達京師。億聞之,復見旦具道其事,曰:「鄉者公初用及,外廷之議皆恐不勝其任,今及材器如此,信乎公知人之明也。」旦笑曰:「外廷之議,何其易得也。夫以禁軍戍邊,白晝為盜市中,固當斬也,烏足以為異政乎?旦之用及者,其意非在此也。夫以曹瑋知秦州,羌戎讋服,邊境之事,瑋處之已盡其宜矣,使他人往,必矜其聰明,多所變置,敗壞瑋之成績。旦所以用及者,但以及重厚,必能謹守瑋之規模而已。」億由是益服旦之識度。(此事據司馬光記聞。然光謂瑋在秦州七年,及以樞密直學士代之,則誤。及代瑋知州事耳,瑋總兵馬如故。且瑋去年九月方自渭徙秦,其在秦方周歲,實未久也。及為密學乃天禧四年正月,今但為太常少卿。瑋雖總兵馬,而及知州事,禁軍白晝盜民物,守臣固可斬,不必為主將也。光又云及為主將,恐亦誤,蓋誤以及即代瑋總兵馬者,故云爾。今略刪改,使不相牴牾,更須考之。及在秦州不知凡幾年,當考。)   癸丑,詔以果州水災,放今年秋稅十之三。濟州言任城縣梁山泊生藕根、蒲穗,民掘搗為麪,頗濟乏餒。   乙卯,詔改來年元曰天禧。   癸亥,召近臣觀書龍圖閣【二七】,祕書監楊億、知雜御史呂夷簡預焉。上作詩五章,分賜宰輔、宗室、兩制、諸帥、待制等,命儒臣即席皆賦。   丙寅,契丹遣使右千牛衛上將軍耶律延寧、副使崇祿卿張岐來賀承天節。   丁卯,吏部銓言前興化縣令胡辟陛見之際,袖表以獻,請付御史臺劾其罪。詔自今選人凡有表疏、文章,許銓司收受為進。   詔:「宜、融、環【二八】、鎮寧、懷遠等州軍壯丁從討撫水蠻者,委曹克明徧加撫諭,有顯效者賞之。」   禁廣南西路白蠟。   王欽若嘗自言過圃田,夜起視天中赤文成「紫微」字。後使蜀,至褒城,道中遇異人,告以他日位至宰相。既去,視其字【二九】,則唐司徒裴度也。及貴,遂好神僊之事,常用道家科儀建壇場以禮神,朱書「紫微」二字,陳於壇上。戊辰,欽若言度墳在鄭州,祠宇毀壞,欲自以家財完葺,詔可,仍錄度孫坦為鄭州助教【三○】。欽若又請以新廟編入祀典,從之,仍作文著其事。凡天書及諸祠祭皆欽若發之,雖以濟其邪佞,亦其素所蓄積者然也【三一】。(明年六月癸酉,欽若始上表請以新祠編入祀典,今并書。王皞百一編云:楊文公億才俊明辨,時共推伏。王欽若好為詭誕,常自言生於黃鶴樓【三二】,又自謂裴度後身。文公特辨折之曰:「非也。若云皋、夔、稷、禼之後身【三三】,吾不敢證;若以為裴度後身,吾謂必不然。夫釋氏以為人之轉化如寤寐,如反掌耳。裴度相唐時,浙西奏有聖水出,人飲之愈疾,遠近奔走,求飲者無算,即批其狀,委觀察使填塞禁止,其妖遂絕。今冀公興造祥源觀,特為倡導,此前後身之相背,足驗其矯耳。」搢紳傳快,以為談助焉。此可刪附。)   詔知秦州曹瑋,於內殿承制已上【三四】至諸司使內舉兩人堪充鎮戎軍知軍者,密以名聞。   十二月壬申,承天節,羣臣上壽,賜會,用蔬食。有司備仗衛、道門威儀、鈞容樂,導聖製玉清昭應宮頌赴宮。   詔臣僚,經南郊、承天節奏蔭骨肉,止一次陳乞,無得重疊。(會要此月事,今附見。)   甲戌,詔利州民田為水壞者,免今年秋稅十之三。   丙子,詔川峽代還軍馬遇江水泛漲,閣道阻隔之處,口糧芻粟勿停給。   辛巳,召輔臣至崇德殿觀新製真聖寶冊、衮服、仙衣等,又至崇政殿觀玉皇法從道具物。   刑部員外郎王文震自棣州召還,命知梓州。或言其資望輕者,上曰:「東川大藩,當擇任宿德。」遂改命文震提點福建路刑獄。   玉清昭應宮舊儀,設上板位於丹墀,亞獻、三獻板位於龍墀。上以方上玉皇聖號,板位乃居寶冊前,未盡嚴恭之意。壬午,詔徙丹墀板位於龍墀,龍墀板位於沙墀,俟奉寶冊訖,薦獻即如舊。   甲申,詔三京、諸路災傷,昨因蠲減秋賦,猶慮民力不逮,令所在長吏再加體量以聞。上謂王欽若曰:「司天言,星象災異,屬秦隴之分。可諭曹瑋:西鄙蕃部聞已畏伏,餘未順者當漸招誘之,無得輕議興兵。」   辛卯,詔河北、京東民以車糴糶種糧者,緣河津渡勿收其算,俟稔歲奏以待報。   甘州回紇可汗王夜落隔歸化遣使來貢,言其父夜落紇卒於是年三月九日,宰相、諸部落奉夜落隔歸化主國事。又言蘇守信死,其子羅莽領西涼府事,回紇遣兵攻破其族帳百餘,斬級三百,奪其馬牛羊甚眾。(實錄云寶物公主、宰相索溫守貴並遣使來貢,今削去,但晝夜落隔歸化名。前年敦敏歸,稱寶物公主已死,不知今所謂寶物公主者復何人也,當考。)   甲午,令諸州以來年二月設酺會,用景靈宮成德音也。   乙未,契丹遣使右林牙、刑部尚書蕭延寧,副使衛尉卿李可舉來賀明年正旦。   丙申,權三司使馬元方等詣崇政殿,上新作天書金輅。上服鞾袍,命輔臣臨觀焉。   丁酉,有司奉玉皇寶冊、衮服,聖祖寶冊、仙衣,二聖絳紗袍至長春殿。中書、樞密院修奉寶冊副使迎拜庭中,道門威儀,禁衛援護,安於崇德殿。戊戌,奉天書置天安殿,玉皇寶冊、衮服,二聖絳紗袍於文德殿。上致齋於崇德殿。   己亥,上酌獻訖,奉天書及玉皇寶冊、衮服赴玉清昭應宮,聖祖寶冊、仙衣赴景靈宮【三五】。上遂宿齋於玉清昭應宮。   注 釋   【一】朕諭小事一面專行「諭」下原衍「令」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編年綱目卷八、編年錄卷三刪。   【二】淊河各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六渭州蕃族唃厮囉叛服均同,宋史卷四九二吐蕃傳作「洮河」。   【三】及瑋捷書至「捷書」原作「捷音」,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四】又五十里至姚家寨館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蕃夷二之九補。   【五】西二十里許「二」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六】景福門原作「景福館」,據同上書改。   【七】臣在城假牒請高繼忠王懷信領兵招喚「喚」原作「換」,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六渭州蕃族唃厮囉叛服改。   【八】衛原作「衡」,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按宋史卷八八地理志,衡州屬荊湖南路,同書卷八六地理志,衛州屬河北路。   【九】宜桂都巡檢原作「宜州都巡檢」,據閣本及宋會要蕃夷五之六、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六撫水蠻叛改。   【一○】克明遣猛士步涉與鬥「涉」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一一】悉得馬牛享士卒「享」字原脫,據宋會要蕃夷五之六、宋史卷四九五撫水州傳補。   【一二】自言奴山摧倒「摧倒」原作「推到」,據閣本及上引宋史改。   【一三】或本路轉運使奏廉幹者「廉」原作「兼」,據宋會要職官四四之三改。   【一四】但當竭力「當」原作「得」,據宋本改。   【一五】江淮南「南」字原闕,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補。   【一六】又遷右神武大將軍「右」原作「官」,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隆平集卷一八王中正傳、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崇奉聖祖改。   【一七】贈鎮海節度使宋本、宋撮要本均作「贈鎮南節度使」。   【一八】諸子皆任殿直「諸子」下原衍「弟」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隆平集卷一八王中正傳刪。   【一九】所有臣本道亦自進納誓表後走投南界蕃戶「蕃戶」原作「蕃部」,據閣本、活字本改。   【二○】但恐朝廷不委茲事此句文意不明,疑「委」為「悉」之誤。   【二一】詔上未察本心「詔上」疑為「奏上」之誤。   【二二】部族貪殘「貪殘」原作「貧賤」,據閣本及宋大詔令集卷二三三答西平王趙德明詔改。   【二三】或因緣攘竊「攘」原作「懷」,據上引宋大詔令集改。   【二四】詔京東淮南蝗旱所傷田「所」原作「以」,據閣本及宋會要食貨七○之一六二改。   【二五】據遣官按定合放數外「合放數」,上引宋會要作「合放分數」,疑是。   【二六】三門按武經總要卷一八上、元豐九域志卷三,秦州只有弓門寨,太平興國中置,宋史卷八七地理志秦州條同。   【二七】召近臣觀書龍圖閣「召」原作「詔」,據各本改。   【二八】環原作「瓌」,據閣本及宋會要蕃夷五之七改。   【二九】視其字宋史卷二八三王欽若傳作「視其刺字」。   【三○】仍錄度孫坦為鄭州助教「坦」原作「垣」,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二王欽若事跡改。   【三一】亦其素所蓄積者然也「其」原作「以」,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三二】常自言生於黃鶴樓「生」原作「主」,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黃鶴樓」,閣本作「黃鶴」,無「樓」字。   【三三】若云皋夔稷禼之後身「稷」原作「及」,據各本改。   【三四】於內殿承制已上「內殿承制」原作「內殿承旨」,據宋會要選舉二七之一六改。   【三五】聖祖寶冊仙衣赴景靈宮「仙衣」原作「衮衣」,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應宮改。按上文亦有「聖祖寶冊、仙衣」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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