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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九十六 天禧四年(庚辛,1018)

作者:李焘 分类:历史传记 更新时间:2025-01-13 14:59:46 来源:本站原创

  起真宗天禧四年七月盡是年閏十二月   秋七月庚戌朔,先天節,羣臣上壽,涇王元儼攝太尉,以未命宰相故也。   呂夷簡等還自東、西川,言梓州路勸農使王鬷、知梓州蘇維甫、知卭州沈同、知蜀州錢昆、知昌州張用、通判益州狄棐劉隨、通判永興軍董希甫、知益州靈池縣李紘,堪充三司、臺省、轉運提調刑獄藩郡之職。詔有司記其姓名,代還日升陟任使。鬷,臨城人,大中祥符初,舉進士,授婺州觀察推官,代還,上見其狀貌奇偉,特遷著作佐郎。同,錢塘人。昆,易之兄。棐,長沙人。紘,昌齡從子也。(蘇維甫、張用、董希甫三人,未詳邑里。)   西南蕃千三百人來貢。   丙辰,遣使市小車,給鳳翔府至綿州驛遞軍士,仍為增葺廬舍,憫其勞也。   韓億使淮南、江、浙還,言:「池州青陽縣旌表門閭方綱狀稱,籍管稅錢四百餘千、米二千五百斛,同居七百口,凡八世四百年。景德中,準詔旌表,而本縣科率一無寬假,望蠲其戶下雜配物。」詔本州凡有科率,量優減之。   丁巳,太白晝見。   辛酉,召宗室、近臣及太子太傅寇準、兵部尚書馮拯,觀苑中嘉穀,遂宴於玉宸殿。(隆平集言準罷相,以太子太傅歸班,請對不許。據此,則嘗從後苑遊觀矣。錢惟演日記,七月十二日召給諫、舍人及太子太傅等入承明殿,先賜食訖,召入玉宸殿看瑞穀。先于太清樓見訖,賜茶,便詣種穀處。按此,則隆平集誤也。)   知制誥呂夷簡言:「伏見河再決滑州,計功鉅萬。以臣所見,未宜修塞,俟一二年間,漸收梢芟,然後興功。兼聞諸州有賤易莊田者,蓋慮不時科率,無從出辦。望降明詔,諭以河決未議修塞,仍令滑州規度所須梢芟,以軍士採伐,或於旁近秋稅折納。」從之。遂詔京東西、河北路經水災州軍,勿得科調丁夫。其守捍隄防役兵,仍令長吏並加存卹、番休之。   癸亥,上對參知政事李迪、兵部尚書馮拯、翰林學士錢惟演于滋福殿。寇準罷,上欲相迪,迪固辭,於是又以屬迪。有頃,皇太子出拜上前,曰:「蒙恩用賓客為相,敢以謝。」上顧謂迪曰:「尚復何辭耶?」是日,惟演又力排寇準曰:「準自罷相,轉更交結中外,求再用。曉天文、卜筮者皆遍召,以至管軍臣僚、陛下親信內侍,無不著意。恐小人朋黨,誑惑聖聽,不如早令出外。」上曰:「有何名目?」惟演曰:「聞準已具表乞河中府,見中書未除宰相,兼亦聞有人許以再用,遂不進此表。」上曰:「與河中府何如?」惟演乞召李迪諭旨,上曰:「李迪何如?」惟演言:「迪長者,無過,只是才短,不能制準。」因言中書宜早命宰相,上難其人。惟演對:「若宰相未有人,可且著三兩員參知政事。」上曰:「參政亦難得人。」問今誰在李迪上,惟演對:「曹利用、丁謂、任中正並在李迪上。」上默然。惟演又言:「馮拯舊人,性純和,與寇準不同。」上亦默然,既而曰:「張知白何如?」惟演言:「知白清介,使參政則可,恐未可為宰相。」上頷之。惟演又言:「寇準宜早令出外。準朋黨盛,王曙又其女婿,作東宮賓客,誰不畏懼。今朝廷人三分,二分皆附準矣。臣知言出禍從,然不敢不言。惟陛下幸察。」上曰:「卿勿憂。」惟演再拜而退。後三日,拯遂拜樞密使,蓋用惟演之言也。迪既除宰相,而準為太子太傅、萊國公如故。   甲子,大雨,流潦泛溢公私廬舍大半,有壓死者。是月連雨,而此夕為甚。   乙丑,令京東西、河北州軍津渡官給舟船濟人。   丙寅【一】,以禮部侍郎、參知政事李迪為吏部侍郎、兼太子少傅、平章事,兵部尚書馮拯為樞密使、吏部尚書、同平章事。是日告謝,即賜襲衣、金帶、鞍勒馬。正謝日亦如之,非常比也。   以霖雨壞營舍,賜諸軍緡錢。   丁卯,禁兩川諸縣弓手雇人代役,犯者許鄰保糾告,重繩之。   詔奨益州官吏趙稹【二】等,以呂夷簡言其政績也。   戊辰,判杭州王欽若酒榷增羡、獄空,詔奨之。   先是,馮拯以兵部尚書判都省,上欲加拯吏部尚書、參知政事,召學士楊億使草制,億曰:「此舍人職也。」上曰:「學士所職何官?」億曰:「若樞密使、同平章事,則制書乃學士所當草也。」上曰:「即以此命拯。」拯既受命樞密,領使者凡三人【三】,前此未有,人皆疑怪,曹利用、丁謂因各求罷。上徐覺其誤,召知制誥晏殊語之,將有所易置。殊曰:「此非臣職也。」遂召錢惟演,惟演入,對曰:「馮拯故參知政事,今拜樞密使,當矣。但中書不當止用李迪一人,盍遷曹利用或丁謂過中書?」上曰:「誰可?」惟演曰:「丁謂文臣,過中書為便。」又言玉清昭應宮未有使,謂首議建宮,宜即令領此。又言曹利用忠赤,有功國家,亦宜與平章事。上曰:「諾。」庚午,以樞密使、吏部尚書丁謂平章事,樞密使、檢校太尉曹利用加同平章事,皆用惟演所言也。(此段參取錢氏及司馬氏日記修入。晏殊誤召,恐不至再,當考。馮拯自兵書加吏書【四】,必參政,日記偶脫,今追填之。楊億所云此舍人職,蓋參政制乃舍人所當草也。)   辛未,鄜延路鈐轄言撲咩族馬訛等,先為北界所略,今帥眾來歸。   壬申,以久雨,詔諸軍校營在新城者權免常朝,賜諸班直軍營壓死者緡錢有差。   河北轉運使言,懷、衛二州仍歲災沴,流民漸復,請各增置通判一員,以安集之。詔可。   上既從錢惟演之言,擢丁謂首相,加曹利用同平章事,然所以待寇準者猶如故。謂等懼,謀益深。是日,準入對,具言謂及利用等交通蹤跡,又言:「臣若有罪【五】,當與李迪同坐,不應獨被斥。」上即召迪至前質之,兩人論辨良久,上意不樂,迪再三目準令退。及俱退,上復召迪入對,作色曰:「寇準遠貶,卿與丁謂、曹利用並出外。」迪言:「謂及利用須學士降麻,臣但乞知一州。」上沈吟良久,色漸解,曰:「將取文字來。」迪退,復作文字卻進,上遽洒然曰:「卿等無他,且留文字商量。」更召謂入對,謂請除準節鉞,令出外,上不許。(此據錢惟演日記刪修,準、迪、謂入對,皆二十三日也。)越明日,楊崇勳等遂告變,周懷政伏誅。又三日,準乃遠貶。   甲戌,昭宣使、英州團練使、入內副都知周懷政伏誅。大中祥符末,上始得疾,是歲仲春,所苦浸劇,自疑不起,嘗臥枕懷政股,與之謀,欲命太子監國。懷政實典左右春坊事,出告寇準。準遂請間建議,密令楊億草奏。已而事泄,準罷相。丁謂等因疏斥懷政,使不得親近,然以上及太子故,未即顯加黜責。懷政憂懼不自安,陰謀殺謂等,復相準,奉帝為太上皇,傳位太子,而廢皇后。與其弟禮賓副使懷信潛召客省使楊崇勳、內殿承制楊懷吉、閤門祗候楊懷玉議其事,期以二十五日竊發。   前是一夕,崇勳、懷吉夕詣謂第告變,謂中夜微服乘婦人車,過曹利用計之,及明,利用入奏於崇政殿。懷政時在殿東廡,即令衛士執之。(懷政本傳云:上姑務含容,不忍斥其過,然漸疏遠之【六】。懷政憂懼,時使小黃門自禁中出,詐稱宣召,入內東門坐別室,久之而出,以欺同輩。實錄亦云然。收懷政時,實在崇政殿東廡,則其出入禁中,固自如也。但丁謂等多為之防,使懷政罕得見上爾,蓋未有疏遠懷政意也。本傳又云上怒甚,而實錄無此,疑本傳飾說,今不取。)詔宣徽北院使曹瑋與崇勳就御藥院鞫訊,不數刻,具引伏。上坐承明殿臨問,懷政但祈哀而已。命載以車,赴城西普安佛寺斬之。謂等并發朱能所獻天書妖妄事,亟遣入內供奉官盧守明、鄧文慶馳驛詣永興軍,捕能及其黨乾祐觀主王先、道士張用和、殿直劉益、借職李貴康玉、殿侍唐信徐原,並免死,黥面,配儋、梅、高、崖、雷、瓊、萬安、循州。懷政父內殿承制紹忠及懷信,並決杖,配復、岳州,子姪勒停,資產沒官。懷政之未敗也,紹忠嘗詬之曰:「斫頭鞧子,終累及我。」懷信又嘗謂懷政曰:「兄天書事必敗,當早詣上首露,庶獲輕典。」及謀作亂,又號泣伏拜而止之,皆不聽,故皆得免死焉。右街僧祿澄預聞妖妄,黥面,配郴州【七】。朱能父左武衛將軍致仕諤、母周氏,贖銅百斤,并其子守昱、守吉分配邵、蔡【八】、道州,貲產沒官。與諤往來結社人悉決杖,配諸州。自餘親事卒、懷政僕使,決杖,分配海島遠州。部下使臣第降秩。(記聞載懷政以二月二日懷小刀,對上自割,上因是疾復作,皇后命收懷政下獄,並于宮中得萊公【九】奏言傳位事,乃命楊崇勳告變,誅懷政,貶萊公。按懷政誅在七月,萊公罷在六月,若懷政于仲春為此,則萊公必不待夏末始罷,懷政至秋初乃誅也。然真宗實錄以仲春疾益甚,不知緣何事爾。記聞必誤,今不取。)   懷政既誅,有欲并責太子者,上意惑之。李迪從容奏曰:「陛下有幾子,乃為此計。」上大寤,由是東宮得不動搖,迪之力居多。(此據記聞。)   丁丑,太子太傅寇準降授太常卿、知相州。翰林學士盛度、樞密直學士王曙並落職,度知光州,曙知汝州,皆坐與周懷政交通【一○】,而曙又準壻也。準親吏張文質、賈德潤並黜為普寧、連山縣主簿,及朱能敗,又除名,配隸封、貴州。朝士與準親厚者,丁謂必斥之。楊億尤善準,而請太子監國奏又億所草也。及準敗,丁謂召億至中書,億懼,便液俱下,面無人色。謂素重億,無意害之,徐曰:「謂當改官,煩公為一好詞耳。」億乃稍安,卒保全之。當時宰相愛才如此,謂雖姦邪,議者亦以此稱焉。(宰相愛才,此據歐陽修歸田錄。)   是月,以客省使、英州防禦使楊崇勳為鄧州觀察使,內殿承制楊懷吉為如京使,並賜金帶及金銀,降詔襃奨。   供奉官、京城西面巡檢楊懷玉責授侍禁,依前閤門祗候,出為杭州都監。懷玉既與崇勳等預懷政議,崇勳告變之翼日,始詣樞密院自陳,故責之。   八月辛巳,以楊崇勳為內客省使,領貴州觀察使、兼羣牧使。崇勳累辭鄧州之命,故改任焉。   入內供奉官譚元吉、高品王德信決杖,配唐州。高班胡允則、黃門楊允文決杖,配西京,坐嘗受命至乾祐縣與周懷政協同妖妄故也。元吉尋黥面,配賓州。   太子太保,判杭州王欽若自以備位東宮,請入朝。甲申,召之。欽若尋又言詔無馳驛之文,但依程即路。始令乘傳。   徙知相州、太常卿寇準知安州。初,李迪與準同在中書,事之甚謹,及準罷,丁謂意頗輕迪。於是謂等不欲準居內郡,白上欲遠徙之,上命與小州,謂退而署紙尾曰:「奉聖旨,除遠小處知州。」迪曰:「向者聖旨無遠字。」謂曰:「君面奉德音,欲擅改聖旨,以庇準耶?」二人忿鬥,蓋自此始。   朱能聞使者至,自度不免,衷甲以出,殺盧守明,帥所部兵,絜家屬叛逸。永興軍奏其事,詔遣內殿承制江德明、入內供奉官于德潤乘驛發兵捕之。應能黨與分配嶺表者,所至禁繫,別俟朝旨。既而能眾潰,勢窮蹙,入桑林自縊死。永興乾耀都巡檢、供奉官李興,牢城十將張順斷能及其子首以獻,補興閤門祗候,順本城都頭。(興、順遷陟,在十一月甲寅,今并書之。)   乙酉,以樞密副使任中正、禮部侍郎王曾並參知政事,翰林學士錢惟演為樞密副使。   刑部請自今犯贓濫配隸,經恩從便者,俟一年後遇赦宥方理。   工部郎中姜遵言,陝西、利、夔等路州軍,多無常平倉,或歲歉賑糶,即發軍糧,望令創置,量民數蓄穀。詔可。   丙戌,謁玉清昭應宮、景靈宮,幸開寶寺。   辛卯,以太常丞、直龍圖閣馮元為左正言、兼太子右諭德。初,太子為壽春郡王,王旦薦元宜講經資善堂。帝以元少,更用崔遵度。於是,遵度卒,乃命元代之。   詔諸路勸農提點刑獄官,自今奏事,緣戶賦農田,則署勸農司;刑獄格法,則署提點刑獄所。   戊戌,示宰相玉宸殿瑞穀圖。   庚子,同判太常禮院陳寬言:「郊廟致齋日,左右街司承例遣雜職從行,望自今罷之。其祗事人吏不謹職者,俟事畢付司科罷。」從之。   壬寅,太常卿、知安州寇準坐朱能叛,再貶道州司馬,制辭云:「不務敦修,密朋凶慝,辱予輔舱,玷乃搢紳。」仍以其事傳告諸州,御史臺揭牓朝堂。準過零陵,踰大坡,護兵先後不屬,溪洞蠻夷乘間抄掠,其酋長聞而責之曰:「奈何奪賢宰相行李耶?」趨遣人還所掠。其在道州,晨具朝服如常時,起樓置經史道釋書,暇則誦讀,賓至笑語,若初無廊廟之貴者。自準罷相,繼以三絀,皆非上本意。歲餘,上忽問左右曰:「吾目中久不見寇準,何也?」左右亦莫敢對。上崩,乃責雷州。(此據司馬光記聞。丁謂傳云:周懷政事敗,議貶準,帝欲謫準江、淮間。謂退而除道州司馬,王曾以帝語質之,謂顧曰:「居停主人勿復言。」蓋指曾以第舍假準也。按居停之語,在仁宗初再貶雷州時,曾緣此遂謀去謂,龍川別志當得之。以聖旨質謂乃李迪,其事見記聞,今從之。若此時曾已詰謂,則當迪、謂忿爭時,曾亦必不助謂矣。國史恐誤也。徐度國紀:天禧四年十二月癸丑,對輔臣及王欽若于宣和門北閤子中,上曰:「朕覺四體不康。」丁謂等奏:「近日聖躬稍安,況中外無事,乞寬聖心。」欽若奏:「今來中書、密院公事甚好,又出寇準,朝廷更無事矣。」上云:「除卻寇準後甚靜。」又問:「寇準何在?」宰臣曰:「在道州。」上曰:「輕典。」馮拯曰:「如準包藏禍心,漢、唐之法,皆當族誅,陛下蓋是寬貸。」上曰:「朕曲全之。」于是上色稍怡,命坐賜茶而罷。不知徐度何從得此,恐必不然,今附見,當考。)   癸卯,以衛尉卿慎從吉為光祿卿致仕,司封郎中、兼侍御史知雜事杜堯臣改衛尉少卿、知陝州,皆坐與寇準親善也。   右司諫、直集賢院、判戶部勾院劉燁為工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初,河決滑州,大興力役,道殍相望,燁請策免宰相,以答天變,時寇準、丁謂實在中書。及王曙坐準貶官,在朝無敢往見者,燁歎曰:「朋友之義,獨不行於今日歟。」往餞之,經夕而還,謂亦不罪也。(河決乃三年六月事。)   甲辰,賜諸班直、諸軍洎太子宮祗候已下器帛、緡錢。   入內押班鄭志誠嘗納朱能音問,及搜獲表章,有請太子親政之辭,令右諭德魯宗道、御史劉平鞫問,削兩任,配隸房州。   乙巳,詔故相向敏中家產日費,令內侍省官檢校之。   丙午,入內供奉官石承慶削兩任,配隸宿州。先是,周懷政嘗遣人召承慶,欲有所議,夜二鼓,不下皇城門鑰以待之。上遣黃門黃守志開大寧、祥符、東華門傳詔許王宮,至則門不閉,見承慶將入,守志訊知其故,戒令勿入,於是門司不復納承慶。守志畏懷政,不敢言,至是以聞,鞫承慶而責之。   是月,詔:「自今逐年兩稅版籍,並仰令佐躬自勾鑿點檢,勘新收舊管之數。民有典賣析戶者,驗定舊稅,明出戶帖。勸農使按部所至,索視帳目。其縣官能用心者,批歷為勞績,當議升奨。」時上封者言諸州版籍止委吏人,失於勘驗,移易稅賦,多不均等,故有是命。尋又詔:「前敕諸路勸農使,所至究民間疾苦,檢視帳籍,慮其因緣取索,受越訴以擾民,宜令使副常切鈐束,不得妄有行遣呼集。其籍帳不整,止移牒索視,論訴公事,並依舊次第陳狀。如已經州縣、轉運司不行者,並即時盡公處理,所置曹典勿得過提點刑獄司數。」(此據會要,或削去。)   九月己酉,以諫議大夫、兼太子右庶子、知開封府王隨為給事中、知杭州,會靈觀判官、兵部員外郎、知制誥呂夷簡為刑部郎中、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隨嘗假周懷政白金五十兩,至是自言,故出之。夷簡治開封,嚴辦有聲,上識其姓名於屏風,意將大用之也。(隨本傳云:隨坐此奪知制誥。按隨二年八月遷左諫議、兼右庶子,即罷知制誥矣,傳誤。)   錄故翰林學士、右諫議大夫梁顥子適為祕書省正字。適詣登聞,自陳父兄淪沒,特有是命。   詔翰林侍讀學士張知白,玉清昭應宮副使林特,三司使李士衡,龍圖閣學士陳堯咨,樞密直學士薛映、李及、馬元方、張士遜,兵部侍郎馬亮,給事中李應機、王隨,右諫議大夫段曄,各舉常參官堪錢穀任使者二人。工部尚書晁迥,翰林學士楊億、劉筠、晏殊,龍圖閣直學士呂夷簡,戶部侍郎李維,知制誥李諮、宋綬、張師德,各舉文學優長、履行清素者二人。給事中樂黃目、孫奭,右諫議大夫趙稹,龍圖閣待制李虛己、李行簡,少府監薛顏,太常少卿趙湘,各舉可守大藩者二人。知制說釭士衡、錢易【一一】,知雜御史劉燁,直龍圖閣魯宗道、馮元,各舉堪御史者二人。諸路轉運使副、勸農使各舉幕職、州縣官堪京官知縣者二人,限十日內具名以聞。   庚戌,前同谷縣主簿李士程伐登聞鼓上軍機密事,以所言狂悖,責授惠州司戶參軍。   壬子,以玉清昭應宮副使、尚書右丞林特為工部尚書、兼太子賓客,副使如故。   丙辰,復御崇德殿視事。上自中春不豫,止視事於長春殿。至是,聖體和平,始御前殿。   詔劉益、康玉、徐原等十一人並活釘令眾三日訖,斷手足,具五刑處死。王光、李貴並斷手足處斬。唐信八人並處斬。文思院畫匠、軍士、百姓十五人並免死,杖脊、黥面,配沙門島及廣南牢城。朱能僕使及道士、軍士十二人並杖脊【一二】;配江湖福建牢城。能弟文顯免杖,黥面,配鄧州本城【一三】。初,能將擐甲扞制使,文顯潛以告知府朱巽等,故至是獲用輕典。能妻高、母李、弟婦陳,洎女僕、家僮十二人並決杖,分配湖南、京東西州軍。能子伴哥以幼不勝杖,黥面,配澧州牢城,聽隨母之配所。時命殿中侍御史王博文與內臣岑守素等乘傳詣永興按劾,具獄以聞,而降是詔。初遣博文,人謂連逮者必眾。博文惟治首惡,脅從者皆為請,得以減論。(本傳云:博文惟治首惡,脅從者七人皆為請,得以減論。所稱七人,與實錄不合,今削去。)   己未,以久雨,放朝十日,輔臣對於便坐。   以樞密副使周起為戶部侍郎、知青州,簽署樞密院事曹瑋為宣徽南院使、環慶路都部署、兼管勾秦州兵馬。起素善寇準,而瑋亦不附丁謂,謂惡之,并指為準黨,故俱罷出。起性樂易,好飲酒,準前在中書,嘗與起過瑋家飲,同列多先去者,準及起盡醉,夜漏上,乃歸。翌日,引咎伏謝,上笑謂曰:「天下無事,而大臣和樂,何過之有!」然起謹密,凡奏事及答禁中所問,隨輒焚草,故其言外無知者。(徐度國紀云:九月己未,樞密院奏事,上獨留曹利用及曹瑋,問瑋曰:「汝安得與朱能交通?」瑋曰:「臣實不識能,當是以臣有虛名於西鄙,欲借臣虛名耳。」因泣涕請出,上憐之,謂利用曰:「瑋可改官令出。」乃以為宣徽南院使、環慶都部署。不知何據,附見,當考。)   辛酉,命知制誥宋綬為契丹國主生辰使,閤門祗候譚倫副之;太子左諭德魯宗道為正旦使,閤門祗候成吉副之。   壬戌,知永興軍府、給事中、集賢院學士朱巽,陝西轉運使、工部郎中、直集賢院梅詢,並削一任。巽為護國節度副使,詢為懷州團練副使,並不署州事。轉運使、度支員外郎劉楚降授祠部員外郎,監葉縣鹽稅【一四】。勸農使、職方員外郎皇甫載,時丁憂,候服闋,與通判,副使、閤門祗候程紹忠為陽武縣都監。本軍通判、幕職官並贖銅,釋其罪。巽等嘗薦舉朱能,及不察姦妄,致害制使,故責之。知鳳翔府、侍御史臧奎贖銅二十斤,通判寧州,尋換都官員外郎,坐與能交結也。永興軍都署李福者【一五】,嘗任防禦使,將兵失律,流嶺外,起為環衛【一六】。在永興,善事寇準,後因郊祀,驟復祁州防禦使,能叛,不即擒捕。憫其衰耄,授左屯衛將軍致仕。都監、閤門祗候康文德削職,監陝州鹽稅。殿直、閤門祗候穆介與能善,能及周懷政嘗連狀薦之,杖脊、黥面,配韶州牢城。軍士封進、鳳翔府孔目官朱日昌等八人,皆能等常從,預為矯妄者,並決杖,分配海島遠郡牢城。乾祐知縣,蒲城、長安、萬年、乾祐簿尉,並坐絀削。   丁卯,赦天下繫囚,除十惡、已殺人【一七】、官典犯贓、盜官物、持仗放火、偽造符印外,咸除之。天禧三年已前所逋夏秋稅、貸糧種子見欠倚閣者,並與蠲除。周懷政、朱能干連黨類,除已行勘斷外,自餘咸許自新,一切不問。   己巳,遣鹽鐵判官劉鍇乘傳詣永興軍安撫軍民,犒設官吏將士。   詔文武官辭見謝合過正衙,及幕職、州縣官對魳衙謝在放朝假內者並放,當陞殿奏事者實封以聞。   庚午,京東勸農使言決河浸徐州,知州、駙馬都尉王貽貞作隄城南,以捍水患,甚固。詔奨之。   先是,詔翰林學士劉筠等試諸州續解進士。辛未,筠等上其名,凡五十六人,其十九人授三班奉職,二十九人借職,八人當授諸州長史、司馬,特補借職,並與家便差遣。   壬申,賜京城酺。   太子太保王欽若自杭州來朝,令入赴內殿起居。   甲戌,給事中、知河陽縣孫奭言:「父戶部郎中致仕翌,年九十。按禮文九十者其家不從政,據令父母八十者許解官侍養【一八】。望許退歸田里。」優詔不許。   王欽若請江、淮制置使罷雇民船,兩浙、淮南權罷和糴,聽商旅入中,並從之。   冬十月戊寅朔,中書門下言:「唐朝故事,五日一開延英,隻日視事,雙日不坐。方今中外晏甯,政刑清簡,望準舊制,三日、五日一臨軒聽政,或隻日視事,雙日不坐。至於刑章、錢穀事務,遣差承受臣僚,除急切大事須面對外,餘並令中書、樞密院附奏。」詔下禮儀院詳定。乃請:「自今雙日前後殿不坐,隻日視事,或於長春殿,或於承明殿。應內殿起居羣臣,並依常日起居,餘如中書門下之奏。」俄又請隻日御承明殿常朝,依假日例,便服視事,不鳴鞭。詔可。   己卯,資善堂上梁,皇太子會宮僚觀之【一九】,太子太保王欽若承詔旨預焉。(記聞云云,具十二月丁酉。)   壬午,御正陽門觀酺,皇太子侍坐,凡五日。上自不豫,罕復臨幸,至是人情歡抃。   戊子,禮儀院言:「每歲十月十五日,朝拜景靈宮。今緣祭神州地祇,奏告在散齋之內,請權罷朝拜。至日,令宮使行酌獻之禮。」從之。   己丑,以前起居郎、直史館陳堯佐免持服,知滑州。時三司使李士衡言滑州方召徒築隄,堯佐素幹事,望專委之,故有是命。堯佐創木龍以殺水怒,堤乃可築,既又作長堤以護之,人號為「陳公堤」。   三班奉職王貴配隸汀州,坐嘗齎朱能、周懷政音問往復也。   左巡使、殿中侍御史王耿言:「諸州軍負罪散參軍安置人,多在處卜居,雖遇量移,亦不遷徙。蓋緣失官之後,恣營生計【二○】,不革貪心,侵擾貧民,規求貨利。又或持州郡公事,長吏稍懦,則不能制之,深為民患。請自今委本處常切覺察,如侵擾官事,抑欺百姓,即奏移別所,仍令州縣長吏非時不得接見。」從之。   辛卯,詔注釋御集檢閱官月增給錢七千,京官五千。   壬辰,以太子太保王欽若為資政殿大學士,仍令日赴資善堂,侍皇太子講讀。(十二月己丑。)   癸巳,祕書郎、館閣校勘王舉正等,請自今遇慶節,依京官校理、檢討例,綴百官進奉上壽,從之。(舉正,化基子。)   甲午,賜天下宮觀大中祥符降聖記各一本。   戊戌,以淮安鎮界六族都軍主乞埋【二一】補三班借職,充蕃部巡檢,以鄜延鈐轄周文質言其勤效也。   開封府獄空,詔奨呂夷簡等。   權判吏部流內銓陳堯咨言:「近準敕放選,投狀選人併多,其間有司士、文學諸色出身,流外人入官資序已定,向來承例引對,虛煩聖聽。請自今比類未入令錄者,更不引對,依格注擬。」從之。   甲辰,詔經雨及河水衝浸秋苗,宜令三司據諸處檢覆到合放分數外,依赦文更放一分,其已放九分者悉蠲之。   丙午,召皇太子、宗室、近臣赴玉宸殿翠芳亭觀稻,遂賜宴。   太常寺太祝丁珝為內殿崇班,從其父宰相謂所乞也。   十一月壬子,陳堯咨又言,幕職闕員百餘,見集人資序應入者少,欲以令錄有出身人無過犯者權充,代還,理本資序。詔令錄初仕者權初等幕職,兩任者權節察推官、軍事判官。   癸丑,對輔臣及王欽若於宣和門,賜御製會靈觀銘石本各一。   甲寅,玉清昭應宮副使、工部尚書、兼太子賓客林特請皇太子不答拜,詔不許。   乙卯,令勸農使兼提點刑獄官,自今以提點刑獄勸農使、副為稱。   修尚書省,命龍圖閣學士陳堯咨總其事。   戊午,以三司度支副使、工部郎中寇瑊為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知益州。時上封事者言,趙稹不曉民情,好自尊大,與眾不協,故代之。降稹知同州。   上御龍圖閣,召近臣觀聖製文論、歌詩,上曰:「朕聽覽之暇,以翰墨自娛,雖不足垂範,亦平生遊心於此。」丁謂等言:「聖製廣大,宜有宣布,請鏤板以傳不朽。」許之,遂宴於資政殿。   庚申,內出聖製七百二十二卷示輔臣。   壬戌,宰臣等言:「聖製已約分部帙,【二二】,望令雕板摹印,頒賜館閣,及道釋經藏名山勝境。仍命內臣規度禁中嚴凈之所,別創殿閣緘藏。」詔可。尋於龍圖閣後修築,命入內都知張景宗、副都知鄧守恩管勾,是為天章閣。   又言:「陛下臨御以來,功業隆盛。望令中書、樞密院取時政記中盛美之事,別為聖政錄。」從之,仍令樞密副使錢惟演、參知政事王曾編次,丁謂等參詳。   甲子,宰臣李迪等上刪定一司一務編敕三十卷。   左巡使、殿中侍御史王耿言:「自今臺官因譴累降差充知州仍舊外,其充通判及監當官,請比品授以他官。」從之。   乙丑,對輔臣於承明殿,上曰:「朕邇來寢膳頗漸康復,然軍國之事,未免勞心。今太子年德漸成,皇后素賢明,臨事平允,深可付託。欲令太子政於外,皇后居中詳處,卿等可議之。」輔臣進曰:「臣等所奉德音,實邦家之大慶,況太子升儲以來,德望日隆,皇后輔翼歲久,中外遵教,海內瞻企,人無閒言。然太子既監總朝政,望令中書、樞密院大臣各兼東宮職任,庶日奉謀議,便於翼贊。」上許之,於是退議其等列,傳旨命學士草制,詔可。   自寇準貶斥,丁謂浸擅權,至除吏不以聞。李迪憤懣,嘗慨然語同列曰:「迪起布衣,十餘年位宰相,有以報國,死且不恨,安能附權臣為自安計乎!」及議兼職時,迪已帶少傅,欲得中書侍郎、尚書,謂執不可,遂草熟狀,謂加門下侍郎、兼少師,迪加中書侍郎、兼左丞,曹利用加檢校太師,馮拯加檢校太尉,並兼少保;任中正加右丞,錢惟演加兵部侍郎,王曾加戶部侍郎【二三】,並兼賓客;玉清昭應宮副使、工部尚書林特,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張士遜,先兼太子賓客,並改詹事;翰林學士、戶部員外郎晏殊先兼舍人,改左庶子;餘官悉如故。   故事,兩省侍郎無兼左右丞者,而迪舊人亦當遷尚書,謂專意抑迪,迪不能堪【二四】,變色而起。丙寅,晨朝待漏,謂又欲以特為樞密副使,仍領賓客。迪曰:「特去歲遷右丞,今年改尚書,入東宮,皆非公選,物議未息,況已奏除詹事,何可改也。」因詬謂,引手板欲擊謂,謂走得免。同列極意和解,不聽,遂入對於長春殿【二五】。內臣自禁中奉制書置榻前,上曰:「此卿等兼東宮官制書也。」迪進曰:「臣請不受此命。」因斥謂姦邪弄權,中外無不畏懼,臣願與謂同下憲司置對。且言:「昨林特子在任,非理決罰人致死,其家詣闕訴冤,寢而不理。蓋謂所黨庇,人不敢言。」又曰:「寇準無罪罷斥,朱能事不當顯戮,東宮官不當增置。又錢惟演亦謂之姻家。臣願與謂、惟演俱罷政柄,望陛下別擇賢才為輔弼。」又曰:「曹利用、馮拯亦相朋黨。」利用進曰:「以片文隻字遭逢聖世,臣不如迪。奮空拳,捐軀命,入不測之敵,迪不如臣也。」上顧謂曰:「中書有不當事耶?」謂曰:「願以詢臣同列。」乃問任中正、王曾,皆曰:「中書供職外,亦無曠闕事。」頃之,謂、迪等先退,獨留樞密使副議之。上怒甚,初欲付御史臺,利用、拯曰:「大臣下獄,不惟深駭物聽,況丁謂本無紛競之意,而與李迪置對,亦未合事宜。」上曰:「曲直未分,安得不辨!」既而意稍解,乃曰:「朕當即有處分。」惟演進曰:「臣與謂姻親,忽加排斥,願退就班列。」上慰諭久之,乃命學士劉筠草制,各降秩一級,罷相,謂知河南府,迪知鄆州。制書猶未出,丁卯,迪請對於承明殿,又請見太子於內東門,其所言蓋不傳。而謂陰圖復入,惟演亦恐謂出則己失援,白上欲留之,并請留迪,因言:「契丹使將至,宰相絕班,馮拯舊臣,過中書甚便。若別用人,則恐生事。」上可之。(迪對承明,不知言何事,而實錄、正史皆不載,今特表而出之。)   戊辰,命謂以戶部尚書【二六】、迪以戶部侍郎歸班。事頗迫遽,其制詞,舍人院所草也。筠所草制,訖不行。(百官表,謂以戶書知河南,迪以戶侍知鄆州,皆係戊辰日。)是日,惟演及中正、曾等並如初議遷秩,領東宮官【二七】,而太子議政詔書及拯、利用等制皆格。   己巳,謂入對於承明殿,上詰所爭狀【二八】,謂曰:「非臣敢爭,乃迪忿詈臣爾。臣不當與之俱罷,願復留。」遂賜坐,左右欲設墩,謂顧曰:「有旨復平章事。」乃更以杌子進。於是入內都知張景宗、副都知鄧守恩傳詔送謂赴中書,令依舊視事。仍詔迪出知鄆州,放朝辭,即時赴任。時已命學士劉筠草制,以拯為相,領玉清昭應宮使、昭文館大學士,制入而未出也。謂既復相,其制亦卒不行。謂始傳詔召劉筠草復相制,筠不奉詔,乃更召晏殊。筠既自院出,遇殊樞密院南門,殊側面而過,不敢揖,蓋內有所愧也。   先是,上久不豫,語言或錯亂,嘗盛怒語輔臣曰:「昨夜皇后以下皆之劉氏,獨留朕於宮中。」眾皆不敢應,迪進曰:「果如是,何不以法治之?」良久,上寤,曰:「無是事也。」后適在屏間,聞之,由是惡迪,迪所以不得留【二九】,非但謂等媒孽,亦宮中意爾。(拜罷錄云迪欲兼右丞,王曾等以為不可。又云迪語極喧戾【三○】,上連叱之。又云上稱迪無禮。又云時契丹使將至,宰相絕班,且欲復相謂,錢惟演請並留迪,王曾等言謂無過,曲在迪,請令出三兩月復召之。此皆陳繹私意曲筆,與正史、實錄及諸家書並不合,今不取,獨所云惟演請並留迪,或不妄。蓋迪與謂初並出守,尋復留,不知何故,當是從惟演議耳。然惟演實為謂計,當時不得已,且并留迪。故謂卒留,而迪竟出也。龍川別志載二相忿爭事,與實錄、正史不同,且云劉筠辭不草制,乃命錢惟演。按此時惟演已副樞密,別志誤矣。記聞亦以為草制者惟演也,今皆不取。然留丁謂、出李迪,其謀實自惟演,但不當草制,而草制者實晏殊也。御史臺記劉筠傳云:十一月丙辰,除丁謂兼少師,李迪兼少傅,馮拯與曹利用並兼少保。筠當制,麻入,未宣,迪、謂忿爭于帝前。戊辰,筠復直,謂罷為戶書,知河南,迪罷為戶侍,知鄆州,拯為昭文,曾為集賢。制既入,謂復留,要筠改制,筠不從,卒令他學士為之。拯遂為集賢,曾依舊為副樞。此記載王曾事與他書不同【三一】,當考。宋綬作筠墓銘,亦云上在東宮,始議邦政,以樞輔備三孤。筠當上麻,入而事遽易,丞相要筠改詔,筠拒不往,卒用他學士為之。然則迪、謂等初領東宮職及罷相兩制,皆筠所草也。)   是日,大風揚塵,晝晦。   以樞密副使錢惟演為都大管勾祥源觀公事。惟演先領會靈觀使,於是乞改命故臣,故特置此職。   庚午,詔自今中書、樞密院諸司該取旨公事仍舊進呈外,其常程事務,委皇太子與宰臣、樞密使已下,就資善堂會議施行訖奏。皇太子上表陳讓,優詔不允。初議欲令皇太子總軍國事,丁謂以為不可,曰:「即日上體平,朝廷何以處此?」李迪曰:「太子監國,非古制耶?」力爭不已。迪既罷出,故有是詔。(迪本傳以為此詔在迪未罷相時,蓋誤也。考十八日上對輔臣語,則可知此詔與昨詔異矣。)   吏部尚書、平章事丁謂加左僕射、門下侍郎、兼太子少師【三二】,樞密使、同平章事馮拯為右僕射、中書侍郎、兼少傅、平章事,樞密使、同平章事曹利用兼少保。   辛未,中書、樞密院上言:「自今百官五日於長春殿起居,其餘隻日視朝,請御承明殿,或其日不坐,則令閤門傳宣放朝。」從之。   壬申,皇太子見宰相、樞密使於資善堂,諸司職掌以次參謁。   契丹遣使霸州節度使蕭阿括、副使利州觀察使耿元吉來賀承天節。   甲戌,翰林學士、太子左庶子晏殊,禮賓副使、太子宮祗候楊懷玉,上新編賜東宮御製五十卷。時輔臣論次御集,乞降賜皇儲文字,遂命懷玉編錄。懷玉請令殊同纂集,至是來上。   十二月丁丑朔,起復翰林學士楊億卒,錄其子紘【三三】為奉禮郎。億天性穎悟,自幼及終,不離翰墨,文格雄健。自唐大中後,詞氣衰濫,國朝稍革其浮,至億乃振起風采,與古之作者方駕矣。文思敏速,不凝滯,對客談笑,揮毫無廢,而精密有規裁,不煩不豔。善細字起草,一幅數千言,不加點竄。於時學者翕然宗尚,名聞外夷。書無不覽,善強記,尤長典章制度之事,時多取正,蓋一時文士之冠也【三四】。喜誨誘後進,賴以成名者甚眾。聞人有片辭可紀,必為諷誦,手集當世之士述作為筆苑時文錄數十編【三五】。重交遊,耿介坦夷,敦尚名節,多周人急,所得廩賜隨盡。談吐有味,評品人物,善惡太明。留心釋氏禪觀之學,自屬疾即屏葷茹素,臨終前一日,為空門偈頌,識者稱其達觀云。   己卯,給祥源觀公用錢月五十千。   甲申,徙河北轉運使、工部郎中黃昭益知鄧州,屯田郎中李放知密州,以部內折納過差也。   乙酉,賜涇王元儼銀五千兩,宗室防禦使各千兩,團練使八百兩,餘各有差。又賜太子少師丁謂、少傅馮拯、少保曹利用各五千兩,賓客任中正錢惟演王曾、太保王欽若、詹事林特各三千兩【三六】,左庶子晏殊、詹事張士遜各二千兩,諭德魯宗道、馮元各千兩,自餘宮臣、常從各有差。又賜殿前副都指揮使蔚昭敏錢四百萬,步軍副都指揮使馮守信三百五十萬【三七】,殿前都虞候夏守恩、馬軍都虞候劉美各三百萬,四廂都指揮使、諸班諸軍都虞候而下,視月俸給之。以皇太子親政行慶也。   詔自今中使傳宣齎手詔諭文字赴中書、樞密院,係遷秩加恩事,並先赴入內都知司上籍,覆奏訖,乃給付施行。   詔中書、樞密院,自今內臣傳旨處分公事,並須覆奏,令中書提點五房堂後官、樞密院承旨而下,自今月十三日後,從宰臣、樞密使赴資善堂祗候【三八】。   中書、樞密院上言:「請自今遇隻日承明殿不視事,則入內都知傳宣中書、樞密院詣太子資善堂議事。應時政及後殿軍頭司公事素有定制者,施行訖奏。係遷改陞降者,送中書、樞密院進呈取旨。如無公事,則宰臣、樞密使已下,遇參辭謝皇太子,許二三人已上為一班,詣堂延見,自餘官僚,並止留牓子。」詔從之。自是輔臣每會議,皇太子秉笏南面而立,中書、樞密院以本司事遞進承令旨。時政之外,京朝、幕職、州縣官、使臣、禁卒咸引對焉。事畢,接見輔臣如常禮。   太常禮院言:「準御史臺狀,向來京朝官承制並丁父母憂,持服五十四月。今詳定歷代典禮,父母併亡,或相繼而沒,有重輕兼服之制,遇虞祔練祥之祭,各服齊斬之服,則是隨先後而除之,無五十四月之制。自今文武官併丁父母憂者,請令依禮隨先後除服。」詔可。   開封府言:「準近詔,大辟罪遇十月權住斷遣【三九】,過天慶節依舊行刑,篮犯死罪並春夏並禁繫聞奏。竊緣本府日有重囚,在獄淹久,欲望自今依舊逐日區斷,諸州軍亦準此。」從之。   樞密院言:「契丹使自雄州至京館舍,給使臣諸司人例物,比每歲稍厚。欲令國信使宋綬等至北界,諸司人例物亦與加給。」從之。   丁亥,龜茲可汗王智海、甘州回鶻各遣使來貢。智海仍貢大尾羊二。   己丑,以資政殿大學士、太子太保王欽若為司空,職如故。欽若侍東宮講讀,以輔臣兼領三少,品序非便,表求換秩,遂改命之,止立學士班。(十月壬辰。)   賜故秦州蕃僧努卜諾爾弟子莽布瑪喇幹紫衣,以本州鈐轄言其幹事故也。   庚寅,詔中書、樞密院每赴資善堂議事,止令張景宗一員侍皇太子,餘悉屏之。   辛卯,大理寺丞王雍上其父旦文集,擢雍為太子中允。   丁酉,以資政殿大學士、司空王欽若為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初,欽若與丁謂善,援引至兩府,及謂得志,稍叛欽若,欽若恨之。時上不豫久,事多遺忘。欽若先以太子太保在東宮,位三少上,謂不悅,因改授司空。欽若晏見,上問曰:「卿何故不之中書?」對曰:「臣不為宰相,安敢之中書。」上顧都知,送欽若詣中書視事,謂令設饌以待之,曰:「上命中書設饌耳。」欽若既出,使都知入奏,以無白麻,不敢奉詔,因歸私第。有詔學士院降麻,謂乃除欽若使相,為西京留守,上但聞宣制,亦不之寤也。(記聞載欽若入資善堂見太子,位三少上,丁謂方用事,尋有詔欽若以太子太保歸班。欽若袖詔書白上臣已歸班,不識詔旨。上留其詔,改除司空。按欽若以太子太保歸班,乃天禧三年六月甲午初罷相時事,此時謂猶未入中書也。若已為太子太保,又令歸班,則詔旨果不可曉,恐謂亦不至此繆,或記聞誤也。改除司空,今從實錄及本傳。押赴中書視事及為使相,則參取記聞及江休復雜志,稍刪潤之。)   中書樞密院言,每至資善堂,請皇太子無答拜,詔不許。   戊戌,詔文武羣官、使臣、幕職、州縣官遇雙日,並門見辭謝。   己亥,出御製文草及賜中宮詩手書等示宰相。   命宰相都大管勾新修天章閣,張景言、鄧守恩等提點之。   辛丑,皇太子會師傅、宮官於資善堂,賜教坊樂。   癸卯,祕書丞致仕李行簡卒,其妻魏表言貧不能具葬事,詔賜其家錢十萬。   乙巳,宴輔臣於龍圖閣,以天章閣興功也。   閏十二月庚戌,知辰州史方言,溪洞蠻知古州何光普,以錢銀詣鼎州梁山觀音院會僧祝聖壽。   癸丑,賜輔臣冊府元龜各一部,板本初成也。   乙卯,以供備庫使錢守讓領榮州刺史,右屯衛將軍劉守節為右武衛將軍,西頭供奉官劉守素為東頭供奉官,閤門祗候、右侍禁劉守通為西頭供奉官。守讓,淑之孫。守節,繼元之子。守素、守通,鋹之子也。上因謂輔臣曰:「舊族可念。」錢惟演進曰:「陛下念舊繼絕,恩逾前代。惟臣一門忠孝,伏願終始保全也。」上曰:「卿一門忠孝,與常人異,先帝待以殊禮,朕安敢忘。」惟演拜謝。   丁巳,三司假內藏綾萬三千七百四十匹。   癸亥,知洋州、戶部侍郎、集賢院學士李維表求歸闕,上曰:「知河中府、右諫議大夫李虛己嘗居近職,亦久處外地,可并召之。」及至,命維為翰林學士承旨,虛己權御史中丞。   知滑州陳堯佐請令兵馬部署同管勾河隄事,從之。   西邊多言唃廝囉復作文法,慮為邊患,獨曹瑋奏唃廝囉文法已散,無足慮者。朝議遣近臣察之。   丁卯,命龍圖閣學士陳堯咨為鄜延、邠寧環慶、涇原儀渭、秦州路巡撫使,皇城使劉永宗副之,所至犒設官吏、將校,訪民間利害,官吏能否、功過以聞。或有陳訴屈枉,經轉運、提點司區斷不當,即按鞫詣實,杖已下亟決遣之,徒已上飛驛以聞。仍取繫囚,躬親錄問,催促論決。   戊辰,詔諸州軍自今承天及天慶等節公宴,監物務官使臣有二員處,許更互一員赴會。   己巳,管勾編排御集、入內供奉官朱允中等,請以金鑄御製御書印,從之。   庚午,詔京城置場十四,發常平倉粟賤糶以濟貧民【四○】。時許、滑州入中糧儲,行商輦運奔赴京師,穀食踴貴故也。   辛未,開封民董德昌並其子利用杖脊、黥面,配沙門島,遇赦不還。其女決杖,配相州。親事卒游斌、朱進等決杖,配潭、泉、澧、鼎州。百姓崔德升、相國寺僧廷郁等決杖,配隨、安、福州【四一】。德昌、利用素無賴,結皇城司巡察親事卒,伺人陰事,詐欺取財,京城民庶重足畏服,至有「小虫」、「大虫」之號,并其黨類責之。   契丹遣使保靜軍節度使蕭侃、副使政事舍人、直樞密宋璋來賀明年正旦。   上久不豫,前二日,因餌藥泄瀉,前後殿罷奏事。乙亥,力疾御承明殿,召輔臣語其狀,因諭以盡心輔導儲貳之意,出手書一幅付之,其略曰:「朕近覺微恙發動,四體未得痊和。蓋念太祖、太宗創業艱難,不敢懈怠,憂勞積久,成此疾疹。今皇太子雖至性天賦,而年未及壯,須委文武大臣盡忠翊贊。自今要切時政,可召入內都知會議聞奏,內廷有皇后輔化宣行,庶無憂也。」丁謂等進曰:「陛下微爽康和,即當平愈。況元儲已親庶政,克固海內之心,宮閫內助,事皆平允,特寬聖慮,勉近醫藥,以甯祉福。」自是聖體漸平,凡旬浹乃復常焉。   時太子雖聽事資善堂,然事皆決於后,中外以為憂。惟演,后戚也,王曾說惟演曰:「太子幼,非中宮不立,中宮非倚皇儲之重,則人心亦不附。后厚於太子【四二】,則太子安,太子安,乃所以安劉氏也。」惟演以為然,因以白后,兩宮由是益親,人遂無間。   三司言:「臣僚奏兩川遠地,所產雖富,般運實多,收買折科,豈無虧損,織造染練,寧不費工,押綱衙前,雖有酬奨,戶下小客,最受辛勤。俱荷照臨,誠宜軫恤。欲令益州、梓州兩路州軍綱運,量與放二三分,庶便民庶。」下三司詳定。三司言:「自來計度聖節、端午、十月一日內人春冬衣賜,并準備取索,及國信往來、南郊支用綾羅錦綺、鹿胎、透背、欹正、生白大小綾花紗絹等,下益、梓州兩路織買出染,計綱上京,令除綺三十五段全減不織外,餘錦綾羅、鹿胎、透背、欹正、生白大小綾花紗絹等,欲且依舊,所貴支用不至誤闕。又勘會益、梓、利、夔路州軍每年買納紬絹絲綿,除應副陝西、河東、京西州軍及本路州軍衣賜支遣外,餘有剩數,即上京送納。元不曾樁定數目,每年自西川水路起發布帛六十六萬匹,赴荊南水路轉般上京,並應副在京并京西州軍衣賜。難議減省,欲且依舊。」從之。   是歲,天下戶九百七十一萬六千七百一十二,口二千二百七十一萬七千二百七十二。   趙德明始城懷遠鎮而居之,號興州。(德明正傳載,城興州【四三】在李士彬斬臘兒後,不得其時。按士彬斬臘兒,見今年正月,因附年末。)   注 釋   【一】丙寅此上原衍「七月」二字。按上文已標明「秋七月」,下文又標明「八月」,則此處不應重出「七月」,今刪。   【二】趙稹原作「趙植」,據閣本及本卷十一月乙卯編改。按趙稹宋史卷二八八有傳。   【三】領使者凡三人「領」上原衍「院」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編年錄卷三刪。   【四】馮拯自兵書加吏書「兵書」原作「兵部」,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五】臣若有罪「臣」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三丁謂事跡、編年錄卷三、續通鑑卷三四補。   【六】然漸疏遠之「之」字原脫,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四周懷政謀廢立補。   【七】郴州原作「彬州」,據閣本改。   【八】邵原作「郡」,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四朱能偽造天書改。   【九】萊公原作「懷政」,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四周懷政謀廢立、涑水紀聞卷六改。   【一○】皆坐與周懷政交通「周」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補。   【一一】知制說釭士衡錢易「知」上原衍「行」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職官一七之六、宋會要選舉二七之一八刪。   【一二】朱能僕使及道士軍士十二人並杖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四朱能偽造天書在「杖脊」下有「黥面」二字。   【一三】配鄧州本城「本城」,同上書作「牢城」。   【一四】監葉縣鹽稅「鹽」原作「監」,據閣本及宋會要職官六四之二六改。   【一五】永興軍都署李福者「都署」,閣本作「都部署」,此處疑脫「部」字。   【一六】起為環衛「環」原作「瓌」,據閣本改。   【一七】已殺人「人」原作「之」,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八】據令父母八十者許解官侍養「據」字原脫,據景文集卷六一孫僕射行狀補。   【一九】皇太子會宮僚觀之「宮」原作「官」,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八訓導太子改。   【二○】恣營生計「恣」原作「恐」,據閣本改。   【二一】乞埋「埋」字原脫,據閣本及宋史卷四九一党項傳補。   【二二】聖製已約分部帙「帙」原作「秩」,據閣本及宋會要崇儒六之一改。   【二三】王曾加戶部侍郎此句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八訓導太子補。   【二四】迪不能堪「能」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三丁謂事跡補。   【二五】遂入對於長春殿「遂」原作「逐」,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宋史全文卷六改。   【二六】命謂以戶部尚書「戶部」原作「工部」,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治蹟統類卷五丁謂南遷之禍、十朝綱要卷三改。   【二七】領東宮官「官」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補。   【二八】上詰所爭狀「上」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二九】迪所以不得留「迪」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補。   【三○】又云迪語極喧戾「極」原作「拯」,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三一】此記載王曾事與他書不同「載」上原衍「傳」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刪。   【三二】兼太子少師「少師」原作「少保」,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八訓導太子、十朝綱要卷三、編年錄卷三、宋史卷八真宗紀、宋史卷二八三丁謂傳改。   【三三】紘原作「鉉」,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三○五楊億傳改。   【三四】蓋一時文士之冠也「文士」原作「文字」,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三五】手集當世之士述作為筆苑時文錄數十編「士」原作「事」,「作」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改補。按本句隆平集卷一三、東都事略卷四七楊億傳均作「手錄時人所作為儒苑、時文錄數十篇」。   【三六】賓客任中正錢惟演王曾太保王欽若詹事林特各三千兩「各」字原脫,據文補。   【三七】步軍副都指揮使馮守信三百五十萬「副」字原脫,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八訓導太子、臨川先生文集卷八八馮公神道碑補。   【三八】從宰臣樞密使赴資善堂祗候「赴」字原脫,據上引長編紀事本末補。   【三九】大辟罪遇十月權住斷遣按本書卷九五,天禧四年五月丙寅詔、宋大詔令集卷二○二令刼殺等死罪十二月權住區斷詔均謂十二月權住斷遣,疑此處有誤。   【四○】發常平倉粟賤糶以濟貧民「賤」原作「錢」,據閣本改。   【四一】福州按隨、安、復三州地里為近,福州則與隨、安二州相去遼遠,疑「福州」為「復州」之誤。   【四二】后厚於太子「厚」原作「原」,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八訓導太子改。   【四三】興州「州」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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