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PT小说程序 > 历史传记 > 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一百十一 明道元年(壬申,1032)

  起仁宗明道元年正月盡是年十二月   春正月乙亥,以新知江陵府杜衍為河北都轉運使。初,命衍守荊南,殿中侍御史郭勸言衍清直,當留在朝,不宜處外,不聽。會河北乏軍費,乃遷衍一官,往經度之,不增賦於民而用足。本傳云衍在荊南。按衍初除荊南,未赴,即改河北,傳蓋不詳也。   丙子,契丹遣左千牛衛上將軍耶律順、衛尉卿王義府來賀長寧節。   戊子,降閤門宣事舍人夏元正為閤門祗候,坐捧契丹書失儀也。   己丑,降前益州路轉運使、兵部員外郎高覿同判杭州。覿在益州時,有宦者挾富人請置場采金於彭州廣磧、麗水二峽,覿以聚眾山谷間,又逼蠻部,非遠方所宜,且得不償失,奏罷之。王蒙正恃太后親,多占田嘉州,詔勿收賦,覿又極論其不可。既而知嘉州張約受賕,法當死,特杖脊配連州,覿坐失察舉,故貶官。天聖八年二月庚辰,可參考。   癸巳,詔按舉官奏劾所部官吏而反為所訟者,自今毋得受理。   是月,池州言民饑。   二月癸卯,監修國史呂夷簡上三朝寶訓三十卷。賜編纂官直集賢院王舉正三品服、李淑五品服。   以泰州司馬劉舜卿為左班殿直,捕河東軍賊。   甲辰,召輔臣於崇政殿西廡觀講書。   丙午,詔入廣南官者毋得過兩任。初,監察御史蔣堂言:「五嶺,炎瘴之地,人所憚行,而比部員外郎江澤三任皆願官廣南,若非貪黷,何以至此?」故條約之【一】。堂嘗知臨川,縣民李甲恃富【二】,多為不法,前令莫能制,堂戒諭不悛,白州以兵索其家,得僭乘輿物,寘甲死。堂,宜興人也。   庚戌,知許州、定國節度使張士遜為刑部尚書、平章事,呂夷簡加中書侍郎。初,授夷簡中書侍郎、兼兵部尚書,固辭兵部尚書,乃令學士院貼麻,仍遣內侍都知藍繼宗就閤門賜之。   壬子,除明、溫、台三州海蛤沙地民稅。   癸丑,廢河中府慶成軍賣鹼場。民有盜刮鹼土者,令所在收捕之。   甲子,詔員外郎以上致仕者,錄其子為祕書省校書郎,三丞以上為太廟齋郎。   丙寅,詔淮南民大饑,有聚為盜者,其令轉運使張億經畫以聞。   丁卯,以真宗順容李氏為宸妃。是日,宸妃薨。宸妃始生帝,皇太后即以為己子,使皇太妃保視之。帝即位踰十年,宸妃默默處先朝嬪御中,未嘗自異,人畏太后,亦無敢言,終太后世,帝不自知宸妃所出也。疾革,乃進位,遽薨,年四十六。三宮發哀,成服苑中。贈妃曾祖應已及祖金華主簿延嗣為光祿少卿,父左班殿直仁德為崇州防禦使,母董氏為高平郡太君。攢塗於嘉慶院,葬於洪福院之西北隅。始,宮中未治喪,宰相呂夷簡朝奏事,因曰:「聞有宮嬪亡者。」太后瞿然曰:「宰相亦預宮中事邪?」引帝偕起。有頃,獨出,曰:「卿何閒我母子也!」夷簡曰:「太后他日不欲全劉氏乎?」太后意稍解。有司希太后旨,言歲月未利,夷簡黜其說,請發哀成服,備宮仗葬之。時有詔欲鑿宮城垣以出喪,夷簡遽求對,太后揣知其意,遣內侍羅崇勳問何事,夷簡言鑿垣非禮,喪宜自西華門出。太后復遣崇勳謂夷簡曰:「豈意卿亦如此也!」夷簡曰:「臣位宰相,朝廷大事,理當廷爭。太后不許,臣終不退。」崇勳三反,太后猶不許,夷簡正色謂崇勳曰:「宸妃誕育聖躬,而喪不成禮,異日必有受其罪者,莫謂夷簡今日不言也。」崇勳懼,馳告太后,乃許之。鑿垣事,據魏泰東軒記事【三】。宸妃以二月二十六日薨,輟視朝三日。三月初一日發哀成服,初四日贈三代,十四日葬,又輟朝。今并書之。宸妃之號,前此亦未見,恐是創置也。當考【四】。   詔京朝官就移差遣,不拘以中書審官,但自近移遠者,即及三年,並與磨勘。   詔選人求試律斷案者,須歷任三考以上。   三月乙亥,詔淮南饑民有願隸軍而不中者,聽隸下軍。   丙子,詔舉人授上佐文學、助教、參軍者,聽自便。以蘄州言文學戚元彧嘗舉進士,授散官,而例與負販者不得私出入也。   己卯,詔永興軍毋縱畜牧蹂踐秦始皇陵廟。   先是,緣邊主兵官多役軍士斬薪燒炭,往往逃避山谷,或聚而為盜。庚辰,下詔禁之,仍令轉運使察舉。   戊子,始行天聖編敕。   詔淮南災傷州軍募人輸粟,以濟饑民。實錄于十二月癸丑再書募淮南民入粟救饑者,今止一書。李〈悳,中"心改土"〉十朝綱要:淮南、江東大饑。   太常博士明鎬者,安邱人,初為蘄州幕職,知州鄧餘慶貪暴不法,州事皆鎬持正之。薛奎領秦州、益州,皆辟鎬自隨。於是,鎬罷益州通判,還朝賜對。上問輔臣以鎬所能者,奎曰:「鎬文妙學博,而沈鷙有謀,能斷大事,願陛下亟用之。」己丑,命鎬權開封府推官,尋即真。   初,李宸妃入宮,其弟用和纔七歲,後不復相聞知。用和窮困,鑿紙錢為業,居京師。妃既生子,太后使劉美及張懷德訪妃親屬,得用和於民間,補三班奉職,累遷右侍禁、閤門祗候。癸巳,特遷用和禮賓副使。   三司請下陝西市材木二十九萬,詔減其半。   甲午,天章閣待制王騣為淮南災傷州軍體量安撫使,閤門祗候王永錫副之。   丙申,龍圖閣直學士馬季良為江南東路災傷州軍體量安撫使,西上閤門使曹儀副之。遣官祈雨。   丁酉,詔河北路練士馬、葺器械,毋得弛備。   上封者言在京百司歲補正名者三十餘人,又選滿出官者無定數,望自今罷逐年試補及出官,惟遇南郊許試補五十人,其出官之數亦如之。詔可。尋復詔每歲試補以二十人為額,仍毋得陳乞優試。舊制,百司人問律文並疏義,既所對合格,復令口誦之,蓋防懷挾傳授之弊。其自敘勞績,或臣僚為之陳乞,特免口誦,謂之優試者率中選。故條約之。後詔乃四月己酉,今聯書之。   黎州言卭部川山前後百蠻都王黎在請三歲一入貢,詔諭以道路遐遠,令五年一入貢。   戊戌,詔曰:「江、淮之間,仍歲旱暵,民之失職,朕甚閔焉。比遣使安撫,其與長吏慮繫囚,流以下降一等,杖笞釋之。」   兩浙轉運司言大中祥符五年已放諸路丁身錢【五】,而婺、秀二州尚輸錢如故。己亥,詔悉除之。   詔權停貢舉。   四月丙午,御崇政殿錄繫囚。   辛亥,契丹遣安東軍節度使蕭好古、太僕卿王永孚來賀乾元節。   戊午,詔流內銓,自今初等幕職官本資應入令錄而願知縣者,聽之。   詔近臣非受詔毋得舉官乞試館職,其已試而推恩者毋得再求試。   武昌留後錢惟濟在定州五年,於是入覲,命再守成德,以疾不行。惟濟喜賓客,豐宴犒,家無餘貲,帝特賜白金二千兩,舊負公使錢七百萬,一切貸之。及卒,別賜賻錢二百萬、絹千匹。惟濟頗知書,少挾文藝。性皦察,自謂有將帥才。前在成德,凡六年,曹瑋將兵屯真定,頗稱其能戢下。然苛忍,所至牽蔓滿獄。凡重囚棄市,或令人斷手足、探肝膽,加備諸毒,用以威眾,觀者莫不色動,而惟濟自若,人畏之,道不拾遺。在定州,有婦人視其夫前妻之子不仁,至燒銅錢以灼臂,惟濟取其所生兒置雪中,械母使視兒死,其慘如此。(惟濟卒在是年十二月,因是月命再知成德,附見此事。)   五月癸酉,命內殿崇班、閤門祗候劉永釗點檢河北東、西路城池器甲,仍密訪官吏能否及緣邊利害以聞。   庚辰,詔:「大理寺所斷,舊皆納中書刑房,而歲久殘蠹。自今令月用堂印封送刑部別庫藏之,仍令舊詳覆官一員季一檢舉。」   又詔太常禮院日輪知院一員,在院點檢典禮公事。初,同知太常禮院薛紳言:「漢、魏以來,朝廷大政,必下禮官博士定議。唐六典,太常置博士四人。今知禮院官,蓋古博士之任也。國朝,同知院四員,日更直本院,其後或別領職事,因循廢直。請如故事,輪一員在院。」乃下兩制議,而翰林學士馮元等言:「咸平元年正月,敕太常禮院同判院官輪一員在院點檢典禮公事。又大中祥符七年四月,敕同判院官四員張復、楊嵎專領祠祭,而宋綬、晏殊常在禮儀院祗應文字。後移三館於右掖門西,與禮儀院相接,而同判院官皆帶館職,因而更不赴。今既廢禮儀院,又三館移入禁中,請如紳所奏施行。」紳,映子也。   壬午,廢杭、秀二州鹽場。   丙戌,詔:「贈父官,子官卑者毋得過其子三資。中書、樞密院、節度使以上及一品者,並不定所止。其見任大兩省、大卿監、上將軍、防禦使、遙郡觀察使、景福殿使、客省使以上,或父嘗歷是官,亦許贈至三公。」   開封府言編敕禁軍糧錢三百犯階級者斬【六】,刑名太重。壬辰,詔增至五百。   乙未,以後宮尚氏父延福為國子四門助教。據尚氏本傳,父乃名繼斌。景祐元年四月庚子,除右侍禁;八月甲戌,編管鄧州。今明道元年五月乙未,乃有後宮尚氏父延福為國子助教,不知何也,或別一尚氏,當考。   初,譯經潤文使夏竦請注釋御所製三寶讚及皇太后發願文,既許之,於是又請擇館職官同注釋,詔以命直集賢院李淑、集賢校理鄭戩,尋又詔宰臣呂夷簡都大參詳。   六月丁未,除江寧府便錢稅。   殿中侍御史張存上疏曰:「陛下嗣統以來,延納至言,罔有忌諱,函夏之人,共思讜直。自前秋忽詔罷百官轉對,去冬黜降御史曹修古等,昨又聞進士林獻可因奏封事竄遠惡,人心惶惑,中外莫測。臣恐自今忠直之言與理亂安危之機,蔽而不達。」因歷引周昌、朱雲、辛慶忌、辛毗事以廣帝意。存,冀州人也。存上疏不得其時。按蘇舜欽作林書生詩,云生得罪未十旬,禁中火,則生奏封事蓋五月間【七】。(存上疏必相繼,今附見六月末。林獻可本末,史失不載,今取舜欽詩附見,更竢考求。詩曰【八】:「瞽說聖所擇,愚謀帝不罪。況乎言有文,白黑明利害【九】。前日林書生,自謂胸臆大。潛心摭世病,策成謂可賣。投顙觸諫函,獻言何耿介。云昨見凶星,上帝下警戒。意若曰昏〈扌豖〉,出處恣蜂蠆。安坐弄神器,開門納珍賄。宗支若繫囚,親親禮日殺。大臣尸其柄,咋舌希寵拜。速速代虎業【一○】,無使自沈瘵。陛下幸察之,聰明斯不壞。如睹賤臣言【一一】,不瞬防禍敗。一封朝飛入,羣目已睚眦。力夫暮塞門,執縛不容喟【一二】。十手捽其胡【一三】,如負殺人債。幽諸死牢中【一四】,繫灼若龜蔡。亦既下風指,黥面播諸海【一五】。長塗萬餘里,一錢不得帶。必令朝夕間,渴飢死于械。從前有口者,縮脰氣如鞴。獨夫已去除【一六】,易若吹糠稗【一七】。奈何上帝明,非德不可蓋【一八】。倏忽未十旬,炎官下其怪。乙夜紫禁中,一燎不存芥。天王下牀走,倉猝畏挂礙。連延舊寢廷,頓失若空寨。明朝黃紙出,大赦徧中外。嗟乎林書生,生命不可再。翻令凶惡囚,纍纍受恩貸。」按天文志,是年三月癸巳,星出中台,貫北河,入東井沒,炸烈有聲,燭地。食頃,又有星出天市垣宗人側,東流入濁【一九】。四月乙巳,星出貫索,大如杯,沒于鉤星側,光照地。又六月六日乙巳,客星出東北方,近濁,木星太微有芒彗,至于丁巳,凡十三日而沒。不知舜欽詩所指凶星是何星也。又云宗支繫囚,亦不詳其所謂。   七月庚午朔,詔知大名真定京兆鳳翔河中江陵江寧等府、兖鄆青陳許亳襄鄧孟潞并延秦陝潭杭越蘇揚洪泉福等州,自今並理三司判官、轉運使副資序。   錄故延州膚施縣令張歸正子思齊為郊社齋郎,以歸正頃陷契丹及為縣嘗辨冤獄未及賞而卒,特錄之。   辛未,廣真州羅城。   壬申,錄馮道、王朴後。   益利路鈐轄司言,自今兩川配隸軍籍之人,其元犯凶惡者,不得還鄉里,從之。   甲戌,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永興軍王博文為樞密直學士,知秦州。前二歲,博文知秦州,走馬承受賈德昌入朝毀博文,詔徙鳳翔府,又徙永興軍。於是,德昌坐贓敗,乃命加職,復知秦州。初,緣邊軍民之逃者為熟戶畜牧,又或以遺遠蕃易羊馬,故常沒者數百人。其禽生蕃部則以錦袍、銀帶、茶絹賞之。間雖有自歸,而中道為蕃所得,亦不能辨,坐法皆斬。博文乃遣習知蕃事者,密持信紙往招,至則悉貸其罪,由是歲減殊死甚眾。朝廷下其法旁路。又言河西回鶻多緣互市家秦、隴間,請悉遣出境,戒守臣使稽察之。天聖四年十月己亥,已載蕃部執送逃軍事,但不詳耳。   詔淮南轉運使並知楚州,而諸州申發文字報復不時,其徙一員治廬州。   許壽州立學,仍賜九經,知州、侍御史朱諫請之也。   乙亥,上封者言:「外任官有貪污不公,而監司不即按劾,乃奏見體量者。其後事敗,因免從坐之責,而貪污者或得善代以去。請自今但曾經監司體量,替日,並降差遣。」從之。   壬午,除澤州晉城縣逃戶乾食鹽錢。   乙酉,工部侍郎、參知政事王曙罷為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以疾自請也。   封天章閣待制范諷母萬年縣太君劉氏為永嘉郡太君,時上御藥張懷德傳宣中書而特封之。   置黔州永安寨、永州古城寨。   庚寅,錄宜州普義寨監押、左班殿直高德子信為下班殿侍,以德與蠻賊戰死也。   辛卯,以門下省為諫院,徙舊省於右掖門之西。先朝雖除諫官而未嘗置院,及陳執中為諫官,屢請之。置諫院自此始。   丙申,詔諸路轉運使舉通明經義可為國子監講官者,以名聞。   丁酉,詔天下舉人,依大中祥符八年額解五分外,其人多額少處,許計就試人數解十之二。   戊戌,權免淮南災傷州軍耕牛稅。又免潁州正陽渡錢。   是月,太白晝見終月。   八月辛丑,以三司使、兵部侍郎晏殊為樞密副使。   乙巳,治大名古遙隄。   丙午,以樞密副使晏殊為參知政事,立位在趙稹上。   詔淮南災傷州軍作糜粥,以濟饑民。   辛亥,權免江南災傷州軍果稅。   壬子,以鹽鐵副使、刑部員外郎劉隨為契丹國母生辰使,內殿承制、閤門祗候王德基副之;開封府判官、職方員外郎楊日嚴為國主生辰使,客省副使王克基副之;太常博士、直集賢、同修起居注胥偃為國母正旦使,閤門宣事舍人王從益副之;監察御史崔暨為國主正旦使,東染院副使趙振副之。尋命內殿崇班、閤門祗候張懷志代振。德基,超子;克基,承衍孫。日嚴,河南人也。   甲寅,以殿前副都指揮使、鎮南節度使楊崇勳為武寧節度使、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   除安利軍客戶乾食鹽錢。   乙卯,詔:「河東、陝西諸州,向罷軍士伐薪燒炭。如聞苦寒,公用不給。自今知州、部署聽差廂軍七人,鈐轄五人,都監三人,每季代之。過其數者,以違制論。」   丙辰,樞密使、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張耆加右僕射,賜方團金帶佩魚。   丁巳,以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興州防禦使曹儀為環慶路副都部署,兼知邠州。先是,儀季父瑋知邠州,有弓箭手都校李文扆者,習知蕃漢事,邊人多畏伏,其後帥府亦以為腹心。一日,輒為人告將叛,朝廷下儀察其狀,文扆惶恐不自安,而儀益委用之,於是邊人皆感悅。   戊午,詔國子監重修七十二賢堂,其左邱明而下二十一人,並以本品衣冠圖之。   庚申,詔淮南薦饑,長吏有能撫存流亡者,轉運使具以聞。   辛酉,以邈川大首領唃厮囉為寧遠大將軍、愛州團練使,亞然家首領溫逋奇為歸化將軍。始,立遵與曹瑋戰三都谷,不勝;又襲西涼,兵敗。厮囉遂與立遵不協,更徙邈川,用溫逋奇為論逋,數使人至秦州求內屬,故有是命。已而逋奇作亂,囚厮囉置穽中,出收不附己者,守穽人間出,厮囉集卒殺逋奇,徙居青唐。   壬戌,修文德殿成。   是夜,大內火,延燔崇德、長春、滋福、會慶、崇徽、天和、承明、延慶八殿。上與皇太后避火於苑中。   癸亥,移御延福宮。   甲子,放朝,近臣詣宮門問起居。以宰相呂夷簡為修葺大內使,樞密副使楊崇勳副之,殿前副都指揮使夏守贇【二○】都大管勾修葺,入內押班江德明、右班副都知閻文應管勾,令京東西、淮南、江東、河北諸路並發工匠赴京師。   乙丑,詔羣臣直言闕失。又詔隻日權御崇政殿視朝,百官並入拱宸門。先是,百官晨朝,而宮門不開。輔臣請對,帝御拱宸門,追班百官拜樓下,宰相呂夷簡獨不拜。帝使問其故,曰:「宮廷有變,羣臣願一望清光。」帝舉簾見之,夷簡乃拜。   丁卯,大赦。詔營造殿宇,宜約祖宗舊制,更從減省。時宦者置獄治火事,得縫人火斗,已誣伏,下開封府使具獄【二一】。權知府事程琳辨其不然,乃命工圖火所經處,且言:「後宮人多,所居隘,其鍋醦近板壁,歲久燥而焚,此殆天災,不可以罪人。」監察御史蔣堂亦言:「火起無跡,安知非天意。陛下宜修德應變,今乃欲歸咎宮人,且宮人付獄,何求不可,而遂賜之死,是重天譴也。」帝為寬其獄,卒無坐死者。   是月,殿中丞滕宗諒、祕書丞劉越準詔上封事。宗諒言:「夫攻玉必以石,濯錦必以魚。物有至賤能成至貴者,人亦有之。故穎考叔舍肉以啟莊公之孝,少孺子挾彈而罷吴王之兵。臣之區區,竊慕於此。伏見掖庭遺燼,延熾宮闥,雖緣人事,實繫天時。詔書亟下,引咎滌瑕,中外莫不感動。然而詔獄未釋,鞫訊尚嚴,恐違上天垂戒之意,深累兩宮好生之德,且婦人柔弱,箠楚之下,何求不可!萬一懷冤,足累和氣。祥符中,宮掖火,先皇帝盡索其類,屬之有司,明寘以法,欲申戒於後人。若患可防而刑可止,豈復有今日之虞哉?況變警之來,近在禁掖,誠願修政以禦之,思患以防之。凡逮繫者,特從原免。庶幾咎災可消,而福祥來格也。」又言:「國家以火德王天下,火失其性,由政失其本。」因請太后還政。而越請太后還政,言尤鯁直,皆不報。宗諒,河南人;越,大名人也。   九月庚午,以景福殿使、雅州防禦使、入內都知韓守英為都知,仍月增俸三萬;宮苑使、忠州防禦使、入內都知藍繼宗為昭宣使,西京作坊使、文州刺史、入內押班江德明為如京使,入內副都知、禮賓使、入內押班盧守懃領昌州刺史;又自上御藥而下至內品,凡遷擢十五人。並以宮庭火,錄衛乘輿之勞也。火始作,小黃門王守規獨先覺,自寢殿至後苑門,皆擊去其鏁,亟奉帝及太后至延福宮,回視所經處,已成煨燼。及執政候起居,帝曰:「非王守規引朕至此,幾與卿等不相見。」乃以守規為入內殿頭。守規,承勳幼子也。   甲戌,詔百官五日一朝。   降涇原路副都部署、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龔州防禦使高化為滑州部署,知渭州、西上閤門使安繼昌知丹州,涇原都監、左騏驥使英州刺史王懷節為河陽都監,知鎮戎軍、內殿崇班、閤門祗候高繼嵩為陝西都監,並坐掩擊明珠族失利也。先是,化等以盛夏出兵,徑抵賊帳,一日行幾百里,兵素不整,涉險皆困乏,既與賊遇,首尾不能相救,遂自奔潰,騎士渴死者又三之一。自是指明珠為彊族,不敢復言攻取云。此據聚米圖經。   丁亥,永興軍言左衛大將軍、分司西京李士衡卒,其後,諸子訴其父有勞於國,非意左遷。詔追復同州觀察使。士衡前後筦計二十年,雖才智過人,然素貪,家貲至累鉅萬,建大第長安里中,儼若官府云。當附士衡復官時。   己丑,廢真定府石炭務。   貸淮南災傷州軍貧民種糧。   庚寅,重作寶冊,命參知政事陳堯佐書皇帝受命冊寶,參知政事薛奎書尊號冊寶,宰臣張士遜書上為皇太子冊寶,參知政事晏殊書皇太后尊號冊寶,以舊冊寶為宮火所焚也。既而有司言重作冊寶,其沿寶法物,凡用黃金二千七百兩,詔易以銀而金塗之。二年正月十七日、景祐二年八月十七日可考。   丙申,詔以皇太后及上閣中金銀器物量留供需外,盡付左藏庫,易緡錢二十萬,助修大內。   丁酉,環慶走馬承受李德言西賊寇邊,詔都署司嚴飭兵備,又令鄜延路移文夏州戒約之。此事當是元昊襲甘州及西涼府時也。   戊戌,賜修內役卒緡錢。   冬十月甲辰,改崇德殿曰紫宸,長春殿曰垂拱,滋福殿曰皇儀,會慶殿曰集英,承明殿曰端明,延慶殿曰福寧,崇徽殿曰寶慈,天和殿曰觀文,大寧門曰宣祐,宣和門曰迎陽【二二】,左、右勤政門曰左、右嘉福。   乙巳,以知江寧府、太常少卿李允元兼江南東路災傷州軍安撫使,知揚州、兵部郎中王立兼淮南災傷州軍安撫使。   己酉,再賜修內役卒緡錢。   甲寅,壽州言歲饑,乏稻種,請於浙西市三萬斛以貸民,從之。   以鎮戎軍新修赤嵩城為懷遠城。   乙卯,詔災傷州軍監臨官虧課而已經科罰者,勿以為負。   丁巳,令漢陽軍發廩粟以賑饑民。   戊午,加贈鎮王元儼母昭媛王氏為太儀。元儼事母孝謹,每有疾,躬侍藥劑,晨夕盥潔,焚香以請命,憂念或至不食,及其終,哀戚過人。   十一月甲戌,上以修內成,恭謝天地於天安殿,遂謁太廟,大赦,改元,優賞諸軍,百官皆進官一等,不隔磨勘,選人及十二考歷任無贓罪並許磨勘引見。百官進官一等,此據本紀。不隔磨勘【二三】,此據朔曆。實錄但云加恩。若止加恩,則非進官,實錄誤也。今州縣所有慶曆新編赦書,亦與本紀、朔曆同。祖宗故事云:明道改元,非次恩賞,尚有不滿之意,朝廷別為施恩。此事當考。   是日,還自延福宮。   己卯,冬至,宋朝要錄「至」字下有「上率」二字。百官賀皇太后於文德殿,宋朝要錄「殿」字下有「既退」二字。上御天安殿受朝。   癸未,宰臣呂夷簡加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張士遜加中書侍郎、兼兵部尚書。夷簡固辭所加官,乃令翰林貼麻,改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鎮安忠武節度使、太尉、尚書令【二四】、兼中書令鎮王元儼為河陽三城、武成節度使【二五】,守太師,徙封孟王。樞密使張耆改為昭德節度使、兼侍中,副使楊崇勳改山南東道節度使,夏竦為尚書左丞,趙稹為吏部侍郎。參知政事晏殊為尚書左丞,陳堯佐、薛奎並為禮部侍郎。定難節度使【二六】、守太傅、尚書令、兼中書令西平王趙德明封夏王。   乙酉,進封鄧國大長公主為楚國,冀國大長公主為魏國。   戊子,如京使、文州刺史、入內副都知江德明為文思使、普州團練使,左藏庫副使、右班都知閻文應為洛苑使、開州刺史,並錄管勾修內之勞也。其餘督作、承受、奏事遷擢者又十三人。   庚寅,以左驍衛上將軍劉承珪子左藏庫使從愿為洛苑使、內侍高品從政為殿頭,孫惟恭、惟明並為三班借職,弟供奉官承鈞為內殿崇班。時承珪妻申國太夫人彭氏卒,特推恩也。   兵部員外郎、知信州梁頠坐受賕及盜官碌礬,法當死,以更赦,特除名。本路轉運使蕭貫失察舉,降知饒州。   有撫州司法參軍孫齊者,初以明法得官,留其妻杜氏里中,而紿娶周氏入蜀,後周欲訴於官,齊斷髮誓出杜氏。久之,又納倡陳氏,挈周所生子之撫州。未踰月,周氏至,齊捽置廡下,出偽券曰:「若傭婢也,敢爾邪!」乃殺其所生子。周訴於州及轉運使,皆不受。人或告之曰:「得如饒州蕭使君者訴之,事當白矣。」周氏以衣書姓名【二七】,乞食道上,馳告貫。撫非所部,而貫特為治之。更赦,猶編管齊濠州。   辛卯,孟王元儼徙封荊王,為永興、鳳翔節度使。   詔:「舒州吴塘堰,自今令本縣令佐一員歲檢功料,以上戶為陂頭,部眾修築之。仍禁民近塘置水碓磑及於陂腹種蒔。其盜決者,論如律。」初,淮南安撫使王騣,言舒州民多近塘置碓磑,以奪水利。事下淮南轉運司,而轉運使舒式言吴塘聚竹落石為堰,其長百丈,折水而南,歷五門北至竹子陂,凡十七堰,溉田千頃,非官為修治,則寖以隳廢。故條約之。   壬辰,交趾郡王李德政加同平章事。   夏王趙德明凡娶三姓,米母氏生元昊,咩迷氏生成遇訛藏,屈懷氏生成嵬。元昊小名崖埋,羌語謂惜為「崖」,富貴為「埋」。性凶鷙猜忍,圓面高準,長五尺餘。少時衣長袖緋衣,冠黑冠,佩弓矢,從衛步卒張青蓋。出乘馬,以二騎引,百餘騎自從。曉浮屠學,通蕃漢文字,案上置法律書,常攜野戰歌、太乙金鑑【二八】。忽引兵襲夜落隔可汗王,破之,奪甘州。數諫德明無臣中國,德明輒戒之曰:「吾久用兵,終無益,徒自疲耳。吾族三十年衣錦綺衣,此聖宋天子恩,不可負也。」元昊曰:「衣皮毛,事畜牧,蕃性所便。英雄之生,當王霸耳,何錦綺為!」既陷甘州,復舉兵攻拔西涼府。未踰時,德明死,元昊繼立,延州以聞。詔輟視朝三日,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命開封府判官、度支員外郎朱昌符為祭奠使,六宅副使、內侍押班馮仁俊副之,賜賻絹七百匹、布三百匹,副以羊麪、上尊酒,將葬,賜物稱是。皇太后所賜亦如之。帝與皇太后為德明成服於苑中,百官奉慰。(實錄、正史並稱德明既攻陷甘州,拔西涼府,未踰時乃死。按甘州及西涼府陷沒【二九】,實錄、正史並不記其年月日,所稱未踰時,或即德明死之年。然德明每不聽元昊用兵,其攻陷甘州及西涼府,想非德明意。傳又稱元昊忽引兵襲甘州,可見德明不在兵間【三○】。西涼府亦必元昊自拔之,德明不與也。實錄、正史載此事不詳,因德明死時乃附著之,蓋誤矣,今皆刪修,使不相牴牾,要檢尋他書;或載甘州及西涼府陷沒時,則別修附。)   癸巳,制授元昊特進、檢校太師、兼侍中、定難軍節度、夏銀綏宥靜等州觀察處置押蕃落使、西平王,以司封員外郎、判開拆司楊告為旌節官告使,禮賓副使朱允中副之。元昊既襲封,即陰為叛計。時改元明道,而元昊避父名,輒稱顯道於國中【三一】,雖亦貢奉,然僭已萌矣。初對使者,設席自尊大,而告徙坐即賓位,不為屈。又聞屋後有數百人鍛聲,知其必叛,獨畏懦不敢言。告,允恭子也。告,或已見允恭沒時。   淮南、江東民饑,詔制置發運司轉米三十萬斛賑濟之。   詔上御藥自今比內殿承制,上御藥供奉比崇班,仍居本品之上。   乙未,詔三班院,宗室壻年及格者,與在京差遣。   丙申,詔蘇州所沒丁謂莊田,還給其家,仍以其子前內殿承制珝為供奉官。   十二月庚子,詔以來年二月躬耕藉田,先請皇太后恭謝宗廟,權罷南郊之禮【三二】,其恩賞並就禮畢施行。   辛丑,命直集賢院王舉正、李淑與禮官詳定藉田及皇太后謁廟儀注。禮官議皇太后宜準皇帝衮服減二章,衣去宗彞,裳去藻,不佩劍,龍花十六株,前後垂珠翠各十二旒,以衮衣為名。詔名其冠曰儀天。又言:「皇太后乘玉輅,服褘衣,九龍花釵冠。行禮,服衮衣,冠儀天冠。皇太妃、皇后乘重翟車,服鈿釵,禮衣以緋羅為之,具蔽膝革帶佩綬履,其冠用十二株花釵。太廟行禮,並服褘衣。」詔可之,敕有司製禮衣及重翟以下六車。始,太后欲純被帝者之服,參知政事晏殊以周官王后之服為對,失太后旨,輔臣皆依違不決。薛奎獨爭曰:「太后必御此見祖宗,若何而拜?」固執不可。雖終不納,猶少殺其禮焉。殊事據神道碑,正傳不取【三三】,奎墓誌云太后乃改他服,誤也。   壬寅,知天雄軍、天平節度使王曾加同平章事,知天雄軍如故。又加彰德節度使柴宗慶同平章事。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山南東道節度使楊崇勳為樞密使。崇勳曲謝,太后與上言:「先帝最稱崇勳質信,可任大事。」又超遷之。   甲辰,以宰相呂夷簡為恭謝太廟藉田大禮使【三四】,張士遜為禮儀使,樞密使張耆為儀仗使、楊崇勳為鹵簿使,樞密副使夏竦為橋道頓遞使。   丙午,追封秦國賢肅長公主為大長公主。秦國降王承衍。   羣臣上皇帝尊號曰睿聖文武體天法道仁明孝德,上皇太后尊號曰應天齊聖顯功崇德慈仁保壽,凡五上,乃許之。   壬子,江東轉運司言本部災傷,請權罷上供物,從之。   太常博士楊偉、郭稹並為集賢校理,殿中丞宋祁為直史館,太子中允韓琦為太常丞、直集賢院,大理評事石延年趙宗道、上元縣主簿吴嗣復、合肥縣主簿胡宿並加為館閣校勘。仍詔館閣校勘自今須召試,毋得陳乞。偉,億從弟【三五】。琦,安陽人。延年,宋城人。宗道,賀子。宿,晉陵人也。稹、祁已見,嗣復未見。   職方員外郎陸參為崇文院檢討。參少好學,淳謹,獨與母居。鄰家失火,母急呼,參不應,蹴之墮牀下,良久,束帶執燭而至,曰:「大人嚮者呼參,參未束帶,故不敢應。」及長,舉進士及第。嘗為縣令,有劫盜被縛甚急,參愍之,呼謂曰:「汝迫於飢寒為是耳,非性不善也。」命緩其縛。一夕逸去,吏亟以白,參命捕之,嘆曰:「我以仁惻緩汝,汝乃忍負參如此【三六】。脫復捕得,胡顏見參!」又有訟田者,判其狀尾而授之曰:「汝不見虞、芮之事乎?」訟者齎以示所司,皆不能解,復以見參,又判其後曰:「嗟乎,一縣之人,曾無深於詩者!」人皆傳以為笑。蔡齊以為有淳古風,薦之朝,授以館職。參未詳邑里,其本末據司馬光記聞及江休復雜志。   丙辰,以給事中李若谷知壽州。安豐芍陂皆美田,多豪右分占,盛夏雨溢壞田,輒盜決。若谷擿冒占者逐之,每決,輒調瀕陂諸豪使塞隄【三七】,其後盜決乃止。   戊午,詔獲劫盜而情涉巨害者,毋得擅行陵遲,須奏聽裁。初,廬、壽、光等州都巡檢使梁紹熙,言獲累行劫盜者六人,陵遲處死,故條約之。   己未,上封者言:「比詔淮南民饑,有以男女雇人者,官為贖還之。今民間不敢雇傭人,而貧者或無以自存【三八】,望聽其便。」從之。   庚申,命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李諮、翰林學士盛度、侍讀學士王隨同議解鹽法。天聖八年,始聽解鹽通商,行之一年,歲入視天聖七年增緡錢十五萬,明年,更損九萬,其後歲益耗,故令諮等議之。度、隨皆初以通商為便者也。   壬戌,契丹遣奉先軍節度使蕭式、少府監張推保來賀皇太后正旦。   癸亥,契丹遣左驍衛上將軍蕭察、安東軍節度使夏亨謐來賀正旦。   是歲,契丹主改元重熙。邊吏言諜知契丹將大入寇,輔臣爭言擇帥備邊之策,參知政事薛奎獨曰:「先帝與契丹約和,歲遺甚厚,必不敢輕背約。」已而皆如奎所料。帝嘗謂輔臣曰:「臣之事君,多見其有始無終者。」奎對曰:「保終之道,匪獨臣下然也。如唐明皇開元之初,勵精圖治,天下宴然;及其末也,放意荒侈,卒至大亂。此不可不監也。」帝深然之。   上封者言:「自河南六監廢,京師須馬,取之河北,道遠非便。」詔遣左廂提點王舜臣往度利害。舜臣言:「鎮寧、靈昌【三九】、東平、淳澤四監雖廢,然其地猶牧本監並騏驥院馬。洛陽、單鎮監去京師近,罷之非便。」乃詔復二監,以牧河北孳生馬。此據本志,不得其時,附見年末。   注 釋   【一】故條約之「故」原作「宜」,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二】李甲原作「李申」,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九八蔣堂傳改。   【三】魏泰東軒記事「東軒」原作「東齋」,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三追尊章懿太后改。按宋史卷二○六藝文志著錄魏泰東軒筆錄十五卷,即此書也,今存。本編所載,見筆錄卷四。   【四】當考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補。   【五】大中祥符五年已放諸路丁身錢「五年」,閣本同。編年綱目卷九作「六年」。按本書卷七六大中祥符四年七月壬申編云:兩浙、福建、荊湖、廣南諸州循偽制輸丁身錢,詔悉除之。通考卷一一戶口考同本書卷七六,作「四年」。   【六】禁軍糧錢三百犯階級者斬「糧錢」,宋會要刑法七之一一作「料錢」。   【七】則生奏封事蓋五月間「生」原作「坐」,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三反章獻太后之政改。   【八】詩曰「曰」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九】白黑明利害「明」,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同;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蘇舜欽蘇學士文集卷一感興三首俱作「時」。   【一○】速速代虎業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同;上引蘇學士文集則作「速速伐虎叢」。覈以各本異文,似以從文集為勝。   【一一】如睹賤臣言「如睹」,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同;上引蘇學士文集則作「如忽」。   【一二】執縛不容喟上引長編紀事本末作「縛急不用待」。   【一三】十手捽其胡「胡」原作「頭」,據宋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及蘇學士文集改。   【一四】幽諸死牢中「諸」原作「請」,據同上書及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五】黥面播諸海「面」,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同;各本及上引蘇學士文集均作「而」。   【一六】獨夫已去除「去」原作「袪」,據同上書改。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則作「驅」。   【一七】易若吹糠稗「糠」原作「櫸」,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蘇學士文集改。   【一八】非德不可蓋上引長編紀事本末作「飛惡不可蓋」。   【一九】東流入濁「濁」原作「蜀」,據各本及宋史卷五七天文志改。下同改。   【二○】殿前副都指揮使夏守贇「殿前」原作「前殿」,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卷二九○本傳乙正。   【二一】下開封府使具獄「府」原作「并」。按宋史全文卷七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二大內災,此句「開封」下均作「府」字。今循本書文例,改「并」為「府」。   【二二】宣和門曰迎陽「迎陽」原作「寧陽」,據宋本、宋撮要本、宋會要方域一之七、編年綱目卷九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二三】不隔磨勘「隔」字原脫,據閣本及本編正文補。   【二四】尚書令「令」原作「分」,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二四五周王元儼傳改。   【二五】武成節度使「武成」原作「武城」,據宋本、宋會要帝系一之三一及上引宋史改。   【二六】定難節度使「定難」原作「定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七上改。   【二七】周氏以衣書姓名按宋史卷四四二蕭貫傳著此文句作「周氏以布衣書姓名」。   【二八】太乙金鑑其下宋史卷四八五夏國傳有「訣」字。   【二九】按甘州及西涼府陷沒「按」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三○】可見德明不在兵間「兵」原作「其」,據同上書改。   【三一】輒稱顯道於國中「國中」原作「中國」,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卷四八五夏國傳乙正。   【三二】權罷南郊之禮「權」下原衍「奉」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七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九耕籍田刪。   【三三】正傳不取「取」原作「改」,據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三四】恭謝太廟藉田大禮使「太廟」原作「太后」,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三五】偉億從弟「億」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補。按宋史卷三○五楊億傳,偉為億弟。   【三六】汝乃忍負參如此「如此」原作「如何」,據涑水紀聞卷三改。   【三七】輒調瀕陂諸豪使塞隄「塞隄」原作「隄塞」,據宋史卷二九一李若谷傳乙正。按東都事略卷五七本傳作「獨調瀕陂之民使之全築」,隆平集卷七本傳略同。   【三八】而貧者或無以自存「存」原作「處」,據宋本、閣本及續通鑑卷三八改。   【三九】靈昌原作「靈武」,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兵二一之五、宋史卷一九八兵志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