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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小说程序 > 历史传记 > 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一百二十四 寶元二年(己卯,1039)

  起仁宗寶元二年七月盡是年十月   秋七月庚寅朔,彰化留後、同知大宗正事守節卒。贈鎮江節度使,追封丹陽郡王,諡僖穆。守節性孝謹,母譙國夫人杜氏疾,嘗刺臂血寫佛經。舅從保卒,鞠其二孤,為畢婚嫁。治家嚴肅,頗通時務,號賢宗室云。   丁酉,廢沔陽縣入玉沙縣。   癸卯,鄜延、環慶副都部署劉平兼管勾涇原兵馬事。   詔臣僚無得於府州市馬。   罷溝洫河道司,令逐處州縣分領之。   甲寅,右司諫、直集賢院韓琦為起居舍人、知諫院。   樞密院言河東安撫使段少連,乞罷陝西、河東鈐轄等巡邊名目,或欲令兵馬司臣僚視兵甲城寨、經度鄰界事由等,即令簡徑出入,不須張皇,從之。   丁巳,知大宗正事允讓言:「先朝故事,宗室子孫七歲始賜名授官,今在襁褓者已有恩澤。請自今遇乾元節、南郊聽官其子,餘須俟五歲方得授官。」從之。   戊午,徙判鄭州陳堯佐判永興軍【一】,知永興軍夏竦知涇州、兼涇原秦鳳路緣邊經略安撫使、涇原路都部署,知延州范雍兼鄜延環慶路緣邊經略安撫使、鄜延路都部署。   知諫院韓琦請自今雙日止御後殿視事。上問輔臣以故事,張士遜對曰:「唐五日一開延英,蓋資閒燕以輔養聖神。」上曰:「與夫宵衣旰食,固不侔也。前代帝王,靡不初勤政事,而後失於逸豫,不可不戒也。」時上感小疾,太醫數進藥,故琦有是請,上訖不從。上訖不從,據寶訓。   八月癸亥,翰林侍讀學士、給事中梅詢知許州。詢以足疾請外補也。故事,侍讀學士無出外者。天禧中,張知白罷參知政事,領此職,出知大名府。非歷二府而出者,自詢始。詢性卞急,好進取,而侈於奉養,至老不衰。然數為朝廷言兵。初貶濠州,夢人告曰:「呂丞相至矣。」既而,呂夷簡通判州事,故詢待遇特厚。其後,援詢於廢斥中,以至貴顯,夷簡之力也。   甲子,新判永興軍陳堯佐復判鄭州。時御史言方西邊用兵,宜得重望大臣以鎮關中。堯佐因自陳與范雍為親家而力辭之。   徙知并州、龍圖閣學士、工部侍郎杜衍知永興軍,加刑部侍郎。   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任中師為龍圖閣直學士、知并州,賜御劍自隨,許便宜從事。   丙寅,詔轉運使副、提點刑獄至所部百日,知州、通判一月,而部吏犯贓者,始坐失按舉之罪。先是,監司、守倅親事未浹日,而部吏犯贓者並連坐,故更著此條。   戊辰,秦鳳部署司言,篳篥城蕃部唃厮波等內附,請補本族軍主,從之。   知慶州、禮賓使張崇俊言:「知豐州王慶餘之祖承美,本藏才族首領,自其歸朝,於府州西北二百里建豐州,以承美為防禦使,知蕃漢公事。藏才凡三十八族,在黑山前後,每歲自豐州齎錦袍、腰帶、綵茶等往彼招誘,間將羊馬入貢京師,其部族或有過則移報豐州,以蕃法處之。天聖初,承美死。其後,子孫雖相襲知豐州,然官不出侍禁、殿直,又多年少不習邊事,而威望不振,以致藏才各置首領,而不常至豐州。且藏才族十餘萬眾,人馬勇健,與昊賊世為仇。臣請選王氏族中有才幹機略者優與除官,令知豐州,密遣人齎金帛并募斬昊賊敕,散與諸族,其勢必能共力討賊。又聞唃厮囉已發人馬入西界,若更使藏才交攻之,是賊有腹背之患也。」從之。慶曆元年七月,知豐州王餘慶竟為元昊所殺,則是張崇俊之言訖不從也。實錄云從之,恐誤,當削此兩字。   己巳,降武寧節度使王德用為右千牛衛上將軍、知隨州,仍特置判官一員。   初,德用既以孔道輔言罷知樞密院,而河東都轉運使王沿又言德用嘗令府州折繼宣市馬。至是,德用以馬與券來上,乃市於商人,然猶用言者而再貶之。家人皆惶恐,而德用舉止言色如平時,但不接賓客而已。   庚午,上謂宰臣張士遜曰:「帝王之明在擇人,辨邪正,則天下無不治矣。」士遜對曰:「知人則哲,惟帝其難之。若選用得材,又邪正分別,堯、舜不易此道也。」   先是,盜殺其黨,不自言而獲者,舊止坐杖六十。時知廬州王質輒論殺之。大理寺援舊比,駮以為非是。質曰:「盜殺其徒,自首者原之。所以疑壞其黨,且許之自新,此法意也。今殺人取貲,而捕獲。貸之,豈法意乎?」數上疏,不報。判大理寺杜曾言:「羣盜自相屠害,初因并取其財,或以強凌弱,而罪止杖六十。故為盜者肆行剽劫,第殺其黨一人,則雖就執,皆可以自免。惠養姦惡,恐非法意,請付有司議。」朝廷以方劾廬州官吏,曾不當因事請改法,降曾知密州。質尋亦罷廬州,監靈仙觀。質監靈仙在十二月辛未。然論者以曾、質所言為得。   曾,雷澤人,堯臣子也。為吏,號知法,嘗言:「國朝因唐大中制【二】:故殺,人雖已傷未死、已死更生,皆論如已殺。夫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先王不易之典。律惟謀殺已傷則絞,蓋甚其處心積慮,陰致賊害爾。至於故殺,初無殺意,須其已死,乃有殺名。苟無殺名,而用殺法,則與謀殺孰辨?自大中之制行,不知殺幾何人矣。請格勿用。」又言:「近世赦令,殺人已傷未死者,皆得原減,非律意。請傷者從律保辜法,死限內者論如已殺,勿赦。」皆著為令。   知原州、六宅使郭志高請部內募置弓箭手五千人,從之。   辛未,府州都孔目官、勾當府谷縣折諫為三班借職。州境皆党項部落。故事,但以孔目官主縣事,教練使為獄官。時知州折繼宣所為多不法,諫又倚以為姦,轉運司奏其事,朝廷不欲推罪,而補之以官。   甲戌,美人苗氏生皇子。   丙子,德音降三京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賜諸軍緡錢。   詔文武臣僚奏薦子孫授京官及補三班使臣者,年雖及格而未授差遣者毋得給俸。   又詔鄜延路騎兵闕馬,聽如廣銳軍例市之。   免河東、陝西流民所過渡錢。   丁丑,給皇子俸錢月二十萬,春服綾絹各十匹,紫羅一匹、冬服綾十匹、緜五十兩。   兩川自夏至秋不雨,民大飢。庚辰,命起居舍人、知制誥韓琦為益利路體量安撫使,西染院副使、兼閤門通事舍人王從益副之;戶部副使、吏部員外郎蔣堂為梓夔路體量安撫使,左藏庫副使、兼閤門通事舍人夏元正副之。   初,帝用禮官議,祀高禖於郊,又以宋火德,制赤帝像於宮中,以祈皇子。已而苗美人有娠,見日在帳中,赤慐出於殿墀,又神光照庭。及皇子生,資質端碩,帝聞若神人告曰「最興來」,因以為小字。辛巳,命參知政事王鬷以太牢報祠高禖。   乙酉,刑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龐籍為契丹生辰使,內殿崇班、閤門祗候杜贊副之;右正言、直集賢院、判都磨勘司王拱辰為正旦使,西京左藏庫副使彭再問副之。   丙戌,詔後苑、龍圖天章閣、延福宮等處,歲所收課利元係三司者,並還屬之,仍出所貯金帛、緡錢各一萬付左藏庫。   九月甲午,以美人苗氏為昭容,俞氏為婕妤。   知府州、左藏庫使、恩州刺史折繼宣苛虐掊刻,種落嗟怨流移。乙未,責授繼宣右監門衛將軍、楚州都監,擢其弟繼閔為西京作坊使、知府州。仍以敕牓慰諭軍吏百姓,各令安集。已而復有訟繼宣不法事者,再降為太子右清道率府副率。   御史中丞孔道輔性鯁挺特立,遇事彈劾無所阿避,出入風采肅然。及再執憲,權貴益憚之。   初,道輔迎其父里中,僦郭贄舊宅居之。有言於帝曰:「道輔家近太廟,出入傳呼,非所以尊神。」即詔道輔它徙。殿中丞、集賢校理張宗古上言:「漢內史府在太廟堧中。國朝以來,廟垣下皆有官私第舍,請勿令道輔避。」帝曰:「若此,豈重宗廟乎!」丙申,詔宗古免劾,出通判萊州。道輔歎曰:「憸人之言入矣!」未幾果出。宗古,宗彞弟也。   己亥,皇長女封福康公主,次女封崇慶公主,福康母曰苗昭容,崇慶母曰俞婕妤。初議封爵,下崇文院檢討典故,而王宗道、王洙等言:「唐制封公主,有以國名【三】,有以郡名,有以美名者。文皇女幼在宮中,已有晉陽之號,若明皇女封永穆、常芬、唐昌、太華,皆以美名。」乃詔用明皇故事。   詔益、梓、利、夔路募人入粟補三班借職及齋郎者,與免本戶色役,其攝助教、長史、司馬犯私罪杖,情輕者仍聽贖。   壬寅,詔河北轉運使自今並兼都大制置營田屯田事。   甲辰,斬偽環州刺史劉奇徹於都市。奇徹名重信,為元昊招誘延州屬羌,而金明都監李士彬執送京師,遂斬之。   乙巳,上諭輔臣曰:「今言事者,或譖毀大臣,揚君過以釣虛名,不能補益時政,恐寖成俗,朕甚惡之。」張士遜對曰:「陛下洞察邪正,則憸訐之人宜自誡懼也。」   詔兩川饑饉,百姓艱食,其盜賊劫廩穀非傷殺人者,並刺配五百里外牢城,為首及累犯盜者,配出川界,俟歲豐如舊。   庚戌,上諭輔臣曰:「京城比有古井,民間相傳汲水可以愈疾,投紙可以驗神。朕惡其惑眾,已令塞之。」張士遜對曰:「妖妄之事,誠不可滋長也。」   甲寅,秘書監、分司南京、管勾兖州仙源縣文宣王廟事孔勖為工部侍郎致仕,仍以其從孫國子監主簿、襲封文宣公、知仙源縣宗愿兼管勾廟事。   丁巳,降知隴州、供備庫使王守琪為潞州都監,坐擅配卒修城也。王守琪知隴州,不知在何時。據富弼疏云:河北巡檢王守琪,捉殺得濁流寨潰散兵士三十人,自禮賓副使轉供備庫使,差知隴州。又按葛懷敏傳云:懷敏知雄州,濁流寨兵叛,殺官吏潰去。懷敏發兵掩襲,盡誅其黨。而懷敏以寶元二年五月自雍州徙倉州,然則王守琪差知隴州當在寶元元年或二年春也。   是月,太子中允、直集賢院富弼上疏曰:   竊聞去歲十二月趙元昊反,陛下召輔相於宴會,不容頃之間,輔相馳車馬於康衢,殊乖坐鎮之重。變起倉卒,事無準繩,眾皆謂之忽然,臣則知其有素。昔者元昊常勸德明勿事中朝,且謂所得俸賜只以自歸,部落實繁,窮困頗甚,苟茲失眾,何以守邦,不若習練干戈,杜絕朝貢,小則恣行討掠,大則侵奪封疆,上下俱豐,於我何恤。時德明以力未甚盛,不用其謀。豈有身自繼立而不行其說邪!此元昊反狀有素者一也。自與通好,略無猜情,門市不譏,商販如織,縱其來往,蓋示懷柔。然而跡稔則容姦,事久則生變。故我道路之出入,山川之險夷,邦政之臧否,國用之虛實,莫不周知而熟察。又比來放出宮女,任其所如,元昊重幣市之,納諸左右。不惟朝廷之事為其備詳,至於宮禁之私亦所窺測。濟以凶狡之性,貪欲之謀,豈顧守宗盟【四】,坐受羈制!此元昊反狀有素者二也。西鄙地多帶山,馬能走險,瀚海彌遠【五】,水泉不生,王旅欲征,軍需不給。窮討則遁匿,退保則襲追,以逗撓為困人之謀【六】,以遲久為匱財之計。元昊恃此艱險,得以猖狂。復知先朝加兵於我,而終棄靈、夏,況我強盛百倍往時,今若稱兵,必能得志。此元昊反狀有素者三也。朝廷累次遣使,元昊多不致恭,或故作滯留而不迎,或佯為悤遽而見迫,或欲負扆而對,或欲專席而居。雖相見之初,暫御臣下之服,而送出之後,便具帝者之儀。蓋久已稱尊,成其驕態,忽下編於臣列,深恥見於國人,日講異圖,自求足志。此元昊反狀有素者四也。頃年靈州屯戍軍校鄭美奔戎,德明用之持兵,朝廷終失靈武。元昊早蓄姦險,務收豪傑。故我舉子不第,貧賤無歸,如此數人,自投于彼。元昊或授以將帥,或任之公卿,推誠不疑,倚為謀主。彼數子者,既不得志於我,遂奔異域。觀其決策背叛,發憤包藏,肯教元昊為順乎,其效鄭美必矣。此元昊反狀有素者五也。西北相結,亂華為虞,自古聞之,於今見矣。頃者,元昊援契丹為親,私自相通,共謀寇難,緩則指為聲勢,急則假其師徒,至有掎角為奇,首尾相應。彼若多作牽制,我則困於分張。蓋先已結大敵之援,方敢立中原之敵。此元昊反狀有素者六也。   是六者,歲月已久,中外共聞,而天子不得知,朝廷不為備,養成深患,遂至大騷。此乃兩府大臣之罪也。臣今略舉八條,止為戎事,未論其他。伏惟聖明詳擇。   一事。伏聞元昊遣使,全擬契丹,部伍甚雄,辭禮俱亢。觀其勇悍難制,強辨自高,若非使者請行,即是元昊選任,取其籌畫,推為腹心,必謂不敢加誅,得以恣行倔彊,以能揣敵情為有智,以不辱君命為得賢。我若察其所叛之謀,知其所來之意,是存之則元昊遂其志,誅之則元昊喪其魄。所宜始至之日,盡斬都市,事出不意,乖其本謀,即時宣聞,遂行削奪。或命將致討,或發兵備邊,上則可以示大邦不測之威,下則可以杜小人好亂之漸,豈不韙哉!豈不快哉!戎人必憚而失圖,戰士必為之增氣。而反遠從境上,召至都下,恣其貨易,待以雍容,重幣遣還,優辭慰恤者,豈非冀其回心易慮,而服義向化乎?夫朝廷結以恩信,凡四十載,尚無懷感之意,終致反常之禍,豈茲姑息,遂可悛移!且以放還謂之懷柔耶,則元昊悖逆之性,豈懷柔之肯馴!謂之矜恕耶,則元昊僭竊之罪,何矜恕之可忍!謂之他計,率無可觀。只是執事者選懦自居,優游不斷,殺之恐其急擊,囚之恐其有辭,遂至放還,假示寬貸。向若未能加戮,只宜境上斥回,使其不測淺深,猶可謂之下策。召而復遣,理有可從,乃是大國之謀,悉為小戎所料,遂其所以能揣敵情之智,成其所以不辱君命之賢。況當時調發,正當輦運相屬,道路雜沓,民口沸騰,使之往來,盡得聞見。謀事如此,取侮之道也。   二事。伏自元昊稱亂,西鄙震驚,或帥臣乞師,或朝議遣戍,緣邊要害,宿兵猥繁,雖舊不侔【七】,然亦不過三二十萬,京師屯衛則差減,天下禁旅則尚多,起為應兵,未嘗乏使。竊見自去年十二月至今年四月,未及半年之內,相繼三度揀軍,皆遣使臣,傳布宣命,每至郡邑,無不張皇,仍帶殿侍數員,番次押人赴闕。村民恐懼,謂點鄉軍,致有奔竄山林,鑽鑿支體,不顧傷毀,苟避刺黥。久乃知其非然,其如終是已惑。三揀兵士,厥數臣則不知,然觀此施為,所獲必鮮。若其事頻驚眾,則莫甚於茲。臣又伏思,內則省廷,外則轉運司以至州縣,勤勞供職,嚴峻用刑,所急之須,惟財賦是務,盡農畝之稅,竭山澤之利【八】,舟車屋宇,蟲魚草木,凡百所有,無一不征,共知困窮,都為賦斂。自來天下財貨所入,十中八九贍軍。軍可謂多矣,財可謂耗矣。今始用武,遽稱乏人,即不知向時所贍之軍何在,所耗之財何益!殊未戰鬥,已大驚擾。萬一或致敗衄,頻有殺傷,須行補添,別設應援,至時又不知調發者何所,揀選者幾番!比之今來,必大興作。凡係兵籍,既已不充,所謂鄉軍,豈免強配。此時百姓所懼,將來必見不虛。若果行之,所患非細。   三事。伏見今年四月降中書劄子,稱臣僚上封,財賦所出,各有攸司,由外以充內,自下而奉上者也。又曰仍取羡登,用備供入。乞戒諭諸路轉運司,如用度闕,須管自擘劃支贍,若的是圓融不出,即許於鄰道錢穀有賸處支那,不得更似日前,乞自京般請錢銀之類,徧行下者。劄子未見,當考。伏以國初疆境甚隘,財賦至微,而征伐不停,用度亦足。洎太祖、太宗盡取川蜀、河東、江南、兩浙、荊南、湖南、廣南、閩、粵之地,何啻萬里,不許逐方私積寶貨,當時盡歸京師。且以後來賦稅無不經度,逐州只留實約軍費,其餘每歲盡數上供。民力所輸,秋毫無隱,不間遠邇,不問炎涼,輦運縱橫,水陸奔湊,官司督責,時無暫休。凡天下如此者已七十年矣,豈非由外以充內,自下而奉上者乎。而又干戈不作,華夏底寧,惟是常須,絕無他費。臣謂都下財貨,固當在處如阜,有入無出,莫知紀極。今諸路運司以逐州實約之費無多羡餘,其間年歲有凶歉,則必蠲除,朝廷有要索,則必應副,多方搜括,纔可張羅。若又分外督之,不知出於何所。朝廷既行誡諭,運司不敢冒違,無計以供,惟民是取。民若可出,豈復行仁,民又不禁,必生怨怒,虧損和氣,馴致深憂。況是元昊擾邊,陝西被苦,士馬日濟,芻粟頓加,繕治甲兵,修築城壘,百役興作,萬倍艱難。復值旱災,無收農賦,中糴之入既不厚,鬻爵所得又不豐,數十萬兵,何所仰給?坐觀困敝,不行救恤,而執事者尚曰:「財賦者由外以充內,自下而奉上。爾之不足,不繫於我,爾自營求。」是何乖方之深也!竊聞太宗皇帝初實內帑,嘗謂侍臣曰:「河東敵境甚邇,吾必取之,至時不免擾民。今內帑所積,以備調發。」蓋重擾民也。其後皆如詔,卒不撓下。今元昊背畔,關中用兵,要在安民,圖共禦寇,而反靳中府無用之物,擾四方已困之民,惜財費人,非太宗皇帝之用心也。   四事。竊見去歲降詔,令內外兩省官及諸司使副在邊者并軍職、刺史等近百人,各同罪保舉殿直京官已上,委無贓私,即充邊任者。臣聞有德者然後知人之德,有才者然後識人之才。無德者見有德必憎,非才者見有才必忌,惟憎與忌者,固非存公。萬一才德雖疏,憎忌不作,其如所見相戾,所為相乖,使之擇人,何由得士。臣又聞官大者德未必大,位高者才未必高【九】。若限以官選求,必恐其才德遺逸。小而下者,安可厚誣。京朝官殿直之流,固有可採,借奉職選人之輩,豈盡無能!假有兩省識一選人果有奇才,又有諸司使副識一借職果有異術,皆可薦舉,寘於邊陲,而限以詔條,須且棄置。宛轉尋訪,別得所聞,久諳與旋擇固殊【一○】,目睹與耳聞又邈,限官而選,得士為難。臣伏望兩省官、諸司使副或軍職、刺史在邊者,不可一例受詔。宜令兩府精擇有才識公望卓然為人所稱者,方令舉官,仍宜不限品秩,自借奉職選人以上,皆得充舉【一一】。所保之事,須保堪任邊上重難任使,如上之所陳。或本人邊事不集,並當同罪,則人人自畏,豈敢容易而舉哉?十得十,百得百,不虛受,不濫賞,斷可知矣。   五事。竊聞鄜延路嘗與蕃兵接戰,有一寨主為蕃兵所得,及擄去軍民甚眾,西頭供奉官、閤門祗候馬遵引兵追戰,即時奪回。延帥范雍及副部署劉平奏乞酬獎,朝命只遷東頭供奉官而已。夫馬遵者,出死力,突堅圍,引既衄之兵,入不存之地,奪已擒之將士,拔已陷之師徒,雖非大功,亦可謂之奇節矣。伏見范雍、劉平者,國家方大倚注,保奏理合超遷,只進一官,殊乖輿論。當茲始初用武,尤在賞勸激人,苟未得宜,必難勵眾。臣竊聞河北一都巡檢王守琪捉殺得濁流寨潰散兵士二三十人,自禮賓副使轉供備庫使,差知隴州。又見京東都巡檢李知和捉得劫賊七人,自內殿崇班轉供備庫副使。此二賊徒者,只是草竊之輩,固非勍敵之人,殺之不足震天威,縱之不能成大患,而王守琪則驟遷十餘級,李知和亦超轉兩資官。至於馬遵者,出境討賊,不顧存亡,援溺救焚【一二】,皆得全活,上可以壯朝廷之武,下可以抑僭國之彊,比王、李之功效則度越有餘,比王、李之遷酬則數倍不足,邊臣見之失色,元昊聞之長姦,用人若斯,致寇之道也。   六事。近於七月中,伏聞中書、樞密院同進購募元昊科格,遂告示天下者。夫購者起於亂秦,用於末世,三代已往,不聞有此,豈我太平之世,天下一統,偶有小醜,輒滋背畔,稽之典策,自存討禦,而執事者不為良畫,遽勸陛下行亂秦末世之事乎?既非至公之謀,又非常行之法,然有不得已者,亦或為之。何則?苦於用兵,為助兵之術,則購之,漢高祖購項羽是也。兵力驟敗,敵勢轉盛,內懷震懼,計無所出,則購之,王莽購劉縯是也。用兵不一,困於支離,敵又相乘,力未能應,則購之,梁太祖購劉知俊是也。一夫跳走,不知所從,雖有兵甲之彊,無以加討,則購之,楚平王購伍員之類是也。四購雖設,無一獲者,是購為無益,不可全任明矣。   七事。伏聞秋初,夏守贇為樞密使。夫樞密之任,秉國大權,起於有唐,始用宦者,降及後世,更以武臣。國家恩禮益隆,委任尤重,本天下之兵柄,代天子之武威,勢均中書,號稱兩府,苟為輕授,不若闕官。夏守贇早事先朝,嘗參儲吏,既緣攀附,漸致顯榮,但事貴驕,罔思畏謹,每更劇任,頗乏清名,才術無聞,公忠弗有,一旦擢居眾賢之上,俾贊萬務之機,朝命則行【一三】,人心不允。伏況元昊作梗【一四】,西陲用兵,上資睿聖之謀,下取樞臣之畫,庶臻泰定,以安黔黎。所宜遴擇才能,削平禍亂,而罔詢厥德,遽用斯人,不問賢愚,皆所輕笑,亟宜罷免,以重觀瞻。臣又慮議者以其嘗為攀附而謂之親信可使,以其久歷寄任而謂之耆舊可尊,以其官是節制而謂能知兵,以其貌甚魁梧而謂能鎮俗。是皆不然。惟盡公者可以親信,不主乎攀附之遇。惟宿德者可謂耆舊,不主乎寄任之多。有才武而好學則能知兵,不在乎官。有器業而不佻則能鎮俗,不在乎貌。伏惟陛下察守贇之所立,驗守贇之所為,可謂盡公、宿德者乎?可謂有才武而好學、有器業而不佻者乎?   八事。伏聞西鄙用兵已來,不住差移武臣往彼,每有過闕下而求見者,多不許見。臣竊詳所謂,未見其宜。謂之天子至尊,不可令小臣浼凟,則非所以詢芻蕘而廣接納也。謂之循守舊例,未嘗許小臣求見,則方今用兵要在開通壅塞,與舊不侔,非可以循舊例阻絕人臣之時也。謂之武臣多鄙,不可令容易面對,則既已委任,用為好人,非所宜鄙之也。謂之朝廷差除,自有命令,本職所管,自有局分,不必令對,則用兵之際,事與舊殊,本職或有更張,局分亦有規制,何由聞達,非所以博究利病而翦除凶駆之意也。以此四事求之,臣故曰竊詳所謂,未見其宜。今邊寇方興,陝西大擾,朝廷多發兵伍,選任武臣,雖則直禦寇戎,蓋亦旁備它盜。凡有武臣求對,必於邊事有聞,陛下聽朝之餘,何惜一見。召於咫尺,待以從容,霽其威顏【一五】,加之善誘,使無懼慴,盡意敷陳,然後觀其奏對之是非,察其趨嚮之邪正,可者則獎激而遣之,不可亦優容而罷之。如此,則謂官家知我姓名,身心有所分付,不患邊奏不省,不憂權臣害能,各盡所懷,無不感悅,勇銳而去,罄竭為期,刻志夷凶,立功報主,局分豈有不集,邊事豈有不寧!聖人所以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者,蓋用此矣。又何憂乎叛寇,何恤乎用兵!陛下勤勞之心,豈不至哉!接納之禮,豈不優哉!聞見之事,豈不博哉!議者又謂臣曰:此非主上怠於勤勞,而疏於接納,蓋執政者自知致寇,常慮獲辜,不欲許人非次上殿,或論奏四方之事,或指陳兩府之非,開悟聖人聰明,則非己之利也。故但奏云某人已有差使,某人已與遷陟,所求入見,不宜允從,只是徼望恩榮,別希錫賜。以此罔上,上以為然,意要阻絕天下是非,蔽塞天子耳目,自以為安身之計也。臣謂果有是事,則非臣所知,惟在陛下察其忠邪而進退之,則蒼生之福也,宗社無疆之慶也。   冬十月辛酉,以環州生戶囉埋為右班殿直,子日威為本族軍主。囉埋嘗受元昊防禦使,率其族來歸,特錄之。   癸亥,禮部侍郎致仕燕肅言,每遇朝廷大慶會,欲於在所通表章,從之。   甲子,罷諸司三品官卒輟視朝。初,光祿卿鄭立卒,禮官舉故事請輟朝,而議者以謂今諸司三品非要官,恩禮不稱輟朝,故罷之。宋敏求春明錄云:國初以來,惟正官三品方得諡【一六】,兼官贈三品不得之。真宗命陳彭年詳定,遂詔文武官至尚書、節度使卒,許輟朝,贈官至正三品許請諡【一七】,而史失其傳。當考。   宗正寺修玉牒官李淑上所修皇帝玉牒二卷,皇子籍一卷。   丙寅,上御邇英閣觀講左氏春秋及讀正說終,上曰:「春秋所述前世治亂之事,敢不監戒。正說先帝訓言,敢不遵奉。」丁度等拜伏而言曰:「陛下德音若此,誠天下之福也。」上復問度洪範、酒誥二篇大義,度悉以對,因詔度講周易,李淑讀三朝寶訓,丁度、李仲容讀所編經史規鑒事跡。   己巳,壽州長史林獻可言國家休咎之事,上謂輔臣曰:「朝廷得失在任人,得人則政治,失人則政隳。若堯、舜之世,雖有災異不為害,桀、紂之世,雖有祥瑞不為福。今之言者多挾此以求進用,不可不察。」   庚午,賜麟、府州及川峽軍士緡錢。   癸酉,降益州路轉運使明鎬知同州,坐知陵州楚應機受賕,鎬失按舉也。應機將敗,或告鎬以先期奏之,鎬曰:「獲罪則已,安可欺朝廷邪?」   丁丑,罷陝西諸路州所增壯丁。   辛巳,曲燕近臣於崇政殿,以講左氏春秋故也。   甲申,詔兩川飢民流徙出劍門關者勿禁。   注 釋   【一】徙判鄭州陳堯佐判永興軍「徙」下「判」字原闕。按本書卷一二一寶元元年三月戊戌編,陳堯佐罷為淮康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鄭州;本卷下文八月甲子編又稱,新判永興軍陳堯佐復判鄭州。依文例,「判」字似不應省,今補。   【二】國朝因唐大中制「大中」原作「太宗」,據閣本及宋史卷三○○杜曾傳改。   【三】有以國名此句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帝系八之一○補。   【四】豈顧守宗盟「豈」下原有「肯」字,據各本刪。   【五】瀚海彌遠「瀚海」原作「湖海」,續通鑑卷四二作「瀚海」,連下文「水泉不生」,以作「瀚海」為是,因改。   【六】以逗撓為困人之謀「困」原作「因」,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七】雖舊不侔宋本、宋撮要本均作「雖舊日不侔」,閣本則作「雖比舊不侔」。   【八】竭山澤之利「竭」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九】位高者才未必高「未」原作「不」,據同上兩本改。   【一○】久諳與旋擇固殊「旋」原作「選」,據同上兩本及閣本改。   【一一】皆得充舉「充舉」原作「薦舉」,據同上書改。   【一二】援溺救焚「焚」原作「災」,據同上書改。   【一三】朝命則行閣本作「朝命既行」。   【一四】伏況元昊作梗「況」原作「見」,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五】霽其威顏「顏」原作「嚴」,據同上兩本及閣本改。   【一六】惟正官三品方得諡「官」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春明退朝錄卷中補。   【一七】贈官至正三品許請諡「正」字原闕,據上引春明退朝錄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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