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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小说程序 > 历史传记 > 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一百三十 慶曆元年(辛巳,1041)

  起仁宗慶曆元年正月盡其月   春正月辛亥朔,御大慶殿受朝。   丁巳,太子中舍壽光任顓為三司勾當公事。先是,權三司使葉清臣請置推官四員,詔舉朝臣二人係通判資序者充勾當公事。三司勾當公事自顓始。   朝廷既用韓琦等所畫攻策,先戒師期。知延州范仲淹言:「昨賊界投來山遇,嘗在西界掌兵,言其精兵才及八萬,餘皆老弱,不任戰鬥。始,賊眾深入,蓋為官軍以地分自守,既不能獨禦賊鋒,又不能併力掩殺。彼得其便,繼為邊患,其虜劫生口、牛羊,亦不曾追奪,故安然往來,如蹈無人之境。今延州東路合隄阞之處,已令朱吉與東路巡檢駐軍延安寨,其西路亦委王信、張建侯、狄青、黃世寧在保安軍每日訓練,及令西路巡檢劉政在德靖寨、張宗武在敷政縣密布探馬,候賊奔衝,放令入界,即會合掩擊。若數路並入,且併眾力禦敵,或破得一處,即便邀擊別路。其環慶路已遣通判馬端往報部署司,令一如鄜延路設備。如此,則可以乘勝而破賊。今須令正月內起兵,軍馬糧草,動踰萬計,入山川險阻之地,塞外雨雪大寒,暴露僵仆,使賊乘之,所傷必眾。況鄜延路已有會合次第,不患賊之先至也。賊界春暖,則馬瘦人饑,其勢易制。又可擾其耕種之務,縱出師無大獲,亦不至有他虞。自劉平陷沒之後,修城壘,運兵甲,積糧草,移士馬,大為攻守全勝之策,非為小利而動,如重兵不時而舉,萬有一失,將何繼之?則必關朝廷安危之憂,非止邊患之謂也。苟自今賊至不擊,是臣之罪也。兵法曰:『戰道必勝,主曰無戰,必戰可也;戰道不勝,主曰必戰,不戰可也。』臣於九月末至鄜延路,便遣葛懷敏、朱觀入界掩襲族帳,蓋與今來時月不同,非前勇而後怯。今若承順朝旨,不能持重王師,為後大患,雖加重責,不足以謝天下。若俟春暖舉兵,未為失策。且元昊稔惡以來,欲自尊大,必被姦人所誤,謂朝廷太平日久,不知戰鬥之事,又謂邊城無備,所向必破,以恣桀慢之心,侵擾不已。今邊備漸飭,度其已失本望。況已下敕招攜蕃族首領【一】,臣亦遣人探問其情,欲通朝廷柔遠之意。使其不僭中國之號而修時貢之禮,亦可俯從。今鄜延是舊日進貢之路,蕃漢之人,頗相接近。願朝廷敦天地包容之量,存此一路,令諸將勒兵嚴備,賊至則擊,但未行討伐,容臣示以恩意,歲時之閒,或可招納。如先行攻掠,恐未能深據要害,徒為鈔劫,損王師之體,縱能殘彼妻孥,焚彼聚落,如白豹之功,官軍既退,戎類復居,專心重報【二】,增其怨毒,邊患愈滋,無時敢暇。若天兵屢動,不立大功,必為遠人所輕。臣又近召張亢到延州熟議,亦稍願與戎人相見於界上。臣所以乞存此一路者,一則懼春初盛寒,士氣愈怯,二則恐隔絕情意,偃兵無期【三】。若施臣之鄙計,恐是平定之一端,苟歲月無效【四】,遂舉重兵取綏、宥二州,擇其要害而據之,屯兵營田,作持久之計。如此,則茶山、橫山一帶蕃漢人戶,去昊賊相遠,懼漢兵威逼,可以招降,或即奔竄,則是去西賊之一臂,拓疆制寇,無輕舉之失也。」   戊午,詔從仲淹所請。據仲淹奏議,此疏乃是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所上,實錄繫之今年戊午,蓋是日方報可耳。戊午,正月八日也。   仲淹又言:「鄜延路入界,比諸路最遠。若先修復城寨,卻是遠圖。請以二月半合兵萬人,自永平寨進築承平寨,竢承平寨畢功,又擇利進築,因以牽制元昊東界軍馬,使不得并力西禦環慶、涇原之師,亦與三路俱出無異。」朝廷雖許仲淹存鄜延一路示招納,仍詔【五】仲淹與夏竦、韓琦等同謀,可以應機乘便,即不拘早晚出師。   仲淹復言:「去秋遣朱觀等六道掩襲,所費不貲,皆一宿而還。近者密詔復遣王仲寶等,幾至潰敗。或更深入,事實可憂。臣與夏竦、韓琦皆一心速望平定,但戰者危事,或有差失,則平定之閒,轉延歲月,所以再三執議,非不協同。又橫山蕃部散居巖谷,亦多設堡,控扼險處。入界兵少則難追,多則難行。假使主將智勇,能奪其險,彼則遠遁。須過橫山後,方到平沙,卻無族帳可取。能別出奇計,兵從天落,則有非常之功,不然,未見其利也。乞斷自聖意,遣近上使命急至鄜延,令臣督諸將於二月半出兵,先修復廢寨,不須大段軍須,只以隨軍運糧兵夫【六】,因便興功,候有倫序,別置戍守。既逼近蕃界,彼或點集人馬,朝夕便知。大至則閉壘以待隙,小至則扼險以制勝。彼或放散人馬,亦朝夕便知,我則運致糧草以實其備。彼若歸順,我已先復舊疆,彼未歸順,我已壓于賊境。橫山一帶,在我目中,彊者可襲,弱者恩附。此亦拓邊之一事。然修復諸寨,亦動軍民,煩費不少,比之入界勞散【七】則有經久之利,而無倉卒之患,且安存得東路熟戶蕃部并歸明弓箭手,乞聖慈裁酌。」仲淹前後凡六奏,卒城承平等前後十二寨,蕃漢之民,相踵復業。修復十二城寨,蕃漢之民,相踵復業,此據正傳,不得其時。檢仲淹奏議,乃正月二十五日初奏,二月八日又奏,二月二十四日并二十五日又奏,三月七日又奏,四月五日又奏,凡六奏,今刪取,附見請不出兵疏後。其三月七日所奏,別論罷行營事,亦別著之。十二城寨修復畢功時,度仲淹必去延州矣,仲淹四月五日所奏,猶言修復承平等寨利便,然同日仲淹已有責命,蓋十二城寨功未畢而仲淹去,仲淹雖去,十二寨卒能修復如仲淹所議也。又按慶曆六年六月仲淹奏未曾修復,足明修復十二城寨畢功,決不在仲淹未去延州四月前也。   仲淹又言關中民苦遠輸,請建鄜州之鄜城縣為軍,以河中、同、華中下戶稅租就輸之,春夏徙邊兵就食,可省糴價什之三,他所減不與。詔名其軍曰康定。地理志在康定二年。按仲淹奏議,以元年十月二十九日奏請,今亦附見。   己未,西蕃邈川首領、保順節度使唃厮囉兼河西節度使。   康定元年,初用宋庠等議,復京師、南京及京東州軍、淮南宿亳州池鹽榷法,而京師榷法尋弛。於是,又詔三司議通淮南鹽給南京、兖、鄆、曹、濟、濮、單、廣濟八州軍利害以聞,其後兖、鄆及宿、亳遂皆食淮南鹽矣。此據本志附見。榷法復弛,已見寶元二年六月,仍復附此。兖、鄆食淮鹽,在十一月赦後。   壬戌,遣使體量安撫諸路,翰林學士王堯臣、崇儀使果州團練使張士宣陝西路,知制誥王拱辰、西京左藏庫使馬崇正益梓路,知制誥賈昌朝、閤門通事舍人徐奎河北路,度支副使楊告、西京左藏副使彭再思河東路,侍御史知雜事張錫、內殿崇班慕容惟恭利夔路,侍御史程倫京東路、魚周詢京西路、方偕江南東西路,殿中侍御史施昌言淮南路,度支判官魏兼兩浙路、范宗傑荊湖南北路。諫官孫沔論崇正、奎、惟恭非才,乞別選官代之,不報。堯臣將行,請曰:「故事使者所至,稱詔存問官吏將校而不及於民。自元昊反,三年于今,關中之民,凋弊為甚,請稱詔勞來,仍諭以賊平蠲租二年【八】。」從之。   癸亥,錄丹州汾川縣【九】尉董正卿子澤為太廟齋郎,弟琳與堂除簿尉,仍賜其家絹五十匹,以正卿與父禹錫捕陝西軍賊郭邈山鬥死,故卹及之。   戊辰,陝西經略安撫招討使夏竦言:「范仲淹前已相度涇原、環慶、麟府等路齊入賊界一二百里,四散攻擊,乞朝廷發軍須器械,以正月上旬至延州,又別立入界擒捉蕃漢賞條甚備;又近者朝廷取問不逼逐塞門賊馬之因,仲淹亦奏稱非是怯懼,候將來春暖大為攻取之計;又奏西界春暖馬瘦人饑,易為誅討,及可擾其耕種之務,與臣前所陳攻策並同,但時有先後爾。賊界已知所定進兵月日,豈得卻退?仲淹又奏橫山蕃部散居巖谷,若過橫山後,方到平沙,即卻無族帳可取。臣所上攻策,自鄜延路、涇原路進兵,直取橫山諸處族帳,鄜延并取綏、宥等州,非令徑趨平沙,況鄜延聚兵最重於諸路,而軍氣思奮,若差近上臣僚勒令出兵,恐不敢更持異議。萬一異同,即乞且如仲淹前所議,併兵先到綏州,分頭盪除,撫寧和市場、義合鎮【一○】,茶山一帶人戶。如西賊的有歸伏之狀,朝廷卻欲候歲時招納,即乞速降指揮,令涇原路亦未得入賊界,但令兩路嚴兵聚糧,大為進討之勢,亦可以屈賊計也。」   己巳,遣國子博士、知耀州李宋卿催促陝西計置錢糧。   詔乾元及天慶、天祺、天貺、先天、降聖節,自今惟正節日禁刑外,乾元節仍前後各一日停斷大辟罪。   壬申,詔太常禮院歲以春分祠高禖,遣兩制官攝事。初,高禖為特祀,及皇子昕生【一一】,既報祠之,於是載為常祀,依寶元詔不設弓韣【一二】弓矢。   乙亥,并代部署司言西賊寇麟、府二州,請發鄜延等路兵馬入賊界,以牽制其勢,從之。   丁丑,夏竦為宣徽南院使。   戊寅,夏竦請以通判儀州耿傳參議軍事,從之。   翰林學士丁度言,詳定服紀親疏在官迴避條制,請本族緦麻以上親及有服外親【一三】並令迴避,其餘勿拘,從之。會要正月二十八日事。二十八日,戊寅也。   是月,元昊使人於涇原乞和,又遣寨主【一四】高延德詣延州與范仲淹約言己卯至保安軍。仲淹既見延德,察元昊未肯順事,且無表章,不敢聞於朝廷,乃自為書諭以逆順,遣監押韓周同延德還抵元昊。其書曰:   高延德至,傳大王之言,以休兵息民之意請於中國,甚善。又為前者行人不達而歸,故未遣親信,不為書翰,然詞意昭昭,有足信矣。惟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一五】,固當盡誠奉答。   曩者景德初,兩河休兵,中外上言,以靈、夏數州本為內地,請移河朔之兵,合關中之力,以圖收復。我真宗皇帝文德柔遠,而先大王請嚮朝廷【一六】,心如金石,言西陲者一切不行,待先大王以骨肉之親,命為同姓,全付夏土,旌旗車服,極王公之貴,恩信隆厚,始終不衰。真宗皇帝於當時也,有天地之造,自此朝貢之臣,每來如家,馬牛駞羊之產,金銀繒帛之貨,不絕於道【一七】。塞垣之下,逾三十年,有耕無戰。禾黍雲合,甲胄塵委,養生送死,各終天年。使蕃漢之民,同堯、舜之俗。此真宗皇帝之至化,亦先大王忠順之功也。   自先大王薨,今皇帝震悼,累日嘻吁,遣使行弔賻之禮,聽大王嗣守其國,爵命隆重,一如先大王。大王以青春襲爵,不知真宗有天地之造,違先帝之誓書,遂建位號,累遣人告于朝廷,歸其旌節。中外驚憤,請收行人,戮于都市。皇帝非不能以四海之力支一方,念先帝本意、故夏王忠順之功,豈一朝而驟絕之,皆不殺而還。假有本國諸蕃之長,抗禮於大王,而能含容之若此乎?省初念終,天子何負大王哉。   前代故事,諸侯干紀,即奪爵命,購求罪首。朝廷寬大,至于半年,有司屢言,方令下詔,此國家舊章不獲已而行也。二年以來,疆埸之地,耕者廢耒,織者廢杼,且使戰守之人,日夜豺虎吞噬,邊界蕭然,豈獨漢民之勞弊邪?天子遣仲淹經度西事,而命之曰:「有征無戰,不殺非辜,王者之兵也。」仲淹拜手稽首,敢不夙夜于懷【一八】。至邊之日,諸將帥多務小功,不為大略,未副天子之意。仲淹與大王雖未嘗高會,嚮者同事朝廷,於天子父母也,於大王昆弟也,豈有孝於父母而欲害於兄弟哉?可不為大王【一九】一二而陳之。   傳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大王世居西土,衣冠言語,皆從本國之俗,何獨名稱與天子侔儗!名豈正而言豈順乎?漢、唐故事,單于、可汗皆極尊之稱。大王以北朝為比,且北朝稱帝,其來久矣,與國家為兄弟之邦,非藩屏可方也。大王世受天子建國封王之大恩,如諸蕃有叛朝廷者,大王當率國人以伐之,則世世有功,乃欲擬北朝之稱帝乎【二○】?大王又以拓跋舊姓之後,且堯、舜、禹、湯固有後裔,復可皆立為帝。若大王之國,有強族稱單于鮮卑之後,俱思自立,大王能久安乎?此大王未思之甚也,徒使瘡痍百姓,傷天地之仁。觀乎天地養萬物,故其道不窮;聖人養萬民,故其位不傾。   又傳曰:「國家以仁獲之,仁守之。」唐末,天下忷忷,羣雄咆哮,日尋干戈,皇天震怒,罰其不仁,五代王侯,覆亡相續。我太祖皇帝應天順人,受禪于周,廣南、江南、荊湖、西川,一舉而下,罷諸侯之兵,革五代之暴,垂八十年,天下無禍亂之憂。太宗皇帝聖文神武,表正萬邦,吴越納土,并晉就縛。真宗皇帝奉天體道,清淨無事。今皇帝坐朝至晏,從諫如流,不為遊畋,專尚禮樂,務以涵養士民天下之心,愛逾父母,此所謂以仁守之也。大王建議之初,必以漢家邊城無備,士心不齊,長驅而來【二一】,所向可下。今奔衝邊城,頻年于茲矣,漢之兵民,有血戰而死者,無一城一將願歸大王者,與初望無乃異乎?天下久平,人人泰然,不習戰鬥。劉平之徒,發于忠敢,輕師而進,自取其困。餘則或勝或負,殺傷俱多。大王國人必以獲劉平為賀者。昔鄭人侵蔡,獲司馬公子燮,鄭人皆喜,惟子產之言不順。今邊上訓練漸精,恩威已立,將帥而下,各思奮發,爭議進兵。關中官兵之與民兵,百五十萬;招討司先以邊兵五十萬約諸路入界【二二】,生降者賞,殺降者斬,獲精兵者賞,害老幼婦女者斬,可取則取,可城則城,縱未入賀蘭之居,彼兵民死者,所失多矣,是大王自禍其民也。皇帝不殺非辜,然師之行,君命有所不受,鋒刃之交,相傷必眾。且蕃兵戰死,非有罪也,忠于大王爾;漢兵戰死,非有罪也,忠于天子爾。使忠孝之人肝腦塗地,積累怨魄,為妖為釁,因大王也。朝廷以王者無外,有生之民皆為赤子,何蕃漢之限?仲淹方欲與大王議而決之,重人命也。今大王惠然留意,何善如之!但論議未順【二三】,文字未至,不敢聞於朝廷,恐沮諸路之兵。   大王果然以愛民為意者【二四】,言當時之事,由眾請莫遏,以此謝于天子,必當復王爵,承先大王保國庇民之志,天下孰不稱大王之賢,一也。如眾多之請,終不獲辭,前所謂漢、唐單于、可汗之稱,於本國言語為便,亦不失其貴,二也。但臣貢上國,存中外之體,不召天下之怨,不速天下之兵,使人復康泰,三也。又大王之國,府用或闕,朝廷每歲必有物帛之厚賜,為大王助,四也。又前來入貢之臣,止稱蕃校,以避爵命。按唐方國之禮,常遣賓佐入貢於朝,則不必用蕃校之名。又唐諸蕃所建官名,未嘗與中國相雜,使其持禮而來,則無嫌矣,其有功有德者,必可受朝廷之命,五也。昨者邊臣上言,乞以官爵金帛招致蕃部首領,仲淹亦一面請罷,惟大王告諭首領,不須去父母之邦,但回意中朝,則太平之樂,遐邇同之,六也。國家以四海之廣,豈無遺才?在大王之國者,朝廷不戮其家,安全如故,宜善事大王,以報國士之知,惟同心嚮順,自不失其富貴,而宗族之人【二五】必更優卹,七也。又馬牛駞羊之產,金銀繒帛之貨,有無交易,各獲其所,八也。大王聽之,則上下同其美利,邊民之患息矣。況宗廟有先大王誓書在,諸路之兵,非無名而舉,鐘鼓之伐,以時以年,大王之國,將如之何!他日雖請于朝廷【二六】,恐有噬臍之悔,惟大王擇焉。實錄云元昊後亦有復書,未肯去僭號,今別見。正史西夏傳云:元昊雖數勝,然死亡瘡痍者亦殆半,人困于點集,財力不給,國中為「十不如」之謠以怨之。又誅殺不常,肘腋數叛,終不能大斥境土,而中國兵益練習,名將稍出,頗究知敵中情狀,而元昊始欲臣矣。乃以塞門寨主高延德來歸,因乞和。按延德來歸時,元昊未始欲臣,其乞和偽也。又未有「肘腋數叛」事。傳序事顛倒,今不取。所稱「十不如」之謠,當考。   注 釋   【一】蕃族首領「族」原作「於」,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二】專心重報「專心」,宋本、宋撮要本作「狼心」。閣本作「人心」,蓋清人諱改。   【三】偃兵無期「無」原作「未」,據治蹟統類卷八仁宗經制西夏要略、編年綱目卷一一、范文正公集附年譜改。宋史卷三一四范仲淹傳作「臣恐偃兵無期矣」。   【四】苟歲月無效「效」原作「放」,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編年綱目卷一一、宋史全文卷八上改。   【五】仍詔原作「仍許」,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六】隨軍運糧兵夫「軍」原作「車」,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七】勞散宋本、宋撮要本同,閣本作「勞役」。   【八】二年閣本同,宋本、宋撮要本作「一年」。   【九】丹州汾川縣「汾川」原作「汾水」,按寰宇記卷三,丹州領縣有汾川而無汾水;九域志卷三及宋史卷八七均謂丹州於熙寧三年省汾川縣,「汾水」顯是「汾川」之誤,因據改。   【一○】義合鎮「合」原作「和」,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本書卷一三一慶曆元年二月辛巳編改。宋史卷八七地理志綏德軍條云:「義合砦,本夏人砦,元豐四年收復。」亦可證。   【一一】皇子昕生「皇子」原作「皇太子」,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一○三禮志刪「太」字。   【一二】弓韣「弓」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一三】有服外親「服」原作「親」,據閣本改。   【一四】寨主原作「塞主」,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治蹟統類卷八仁宗經制西夏要略、宋史全文卷八上改。   【一五】通天下之志「通」原作「道」,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吴廣成西夏書事卷一四改。   【一六】請嚮朝廷「請嚮」,范文正公集卷九答趙元昊書、西夏書事卷一四作「歸向」,續通鑑卷四三作「情向」,義俱優。   【一七】不絕於道「道」原作「地」,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八】敢不夙夜于懷「不」字原無,據范文正公集卷九答趙元昊書、西夏書事卷一四補。   【一九】大王二字原無,據同上書補。   【二○】乃欲擬北朝之稱帝乎「擬」原作「抗」,據同上書改。   【二一】長驅而來「長驅」原作「驅馬」,據宋本及范文正公集卷九答趙元昊書、西夏書事卷一四改正。   【二二】招討司先以邊兵五十萬約諸路入界同上范文正公集及西夏書事均作「招討司現統兵四十萬約五路入界」。   【二三】論議未順「未順」,閣本作「未定」。   【二四】以愛民為意者「以」字原脫,據宋本及范文正公集卷九答趙元昊書、西夏書事卷一四補。   【二五】宗族之人「人」原作「中」,據宋本、閣本及范文正公集卷九答趙元昊書改。   【二六】雖請于朝廷「雖」字原脫,據閣本及續通鑑卷四三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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