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PT小说程序 > 历史传记 > 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一百七十 皇祐三年(辛卯,1051)

  起仁宗皇祐三年正月盡是年七月   春正月乙丑,幸魏國大長公主第問疾。   庚午,詔翰林醫官院,日輪近上醫官一員,總領諸科醫官,以備應奉。   乙亥,詔兩浙水災州軍四等以下戶稅特與倚閣。   降大理寺丞譚異、王鑑為幕職官遠小監當。   初,異、鑑自言赴銓磨勘,當在祀明堂前與閭邱孝修等一甲引見,而為有司離為二甲【一】,致改官不得預覃恩,請如孝修例更遷一官。上疾其倖求,故降之。   丙子,詔:「江寧府、揚州、廬州、洪州、福州並帶提轄本路兵甲、賊盜公事,益屯禁兵。仍分淮南為兩路:揚州為東路,廬州為西路。」   戊寅,以辰州溪峒彭師寶知上溪州,仍令乾元節貢獻如舊。師寶,仕羲之子也。蓋自咸平已來,始聽溪峒二十州貢獻,歲有常賜,蠻人以為利,有罪即絕之。慶曆四年,仕羲以罪絕貢獻。其後數自訴求知上溪州,至是始許焉。   涇原經略司言,自修德順軍水洛城底石門堡,而生戶蕃族多出內附,請遞補職名,仍月給俸錢,使為屬戶以捍邊。從之。   二月壬午朔,以太子中舍致仕胡瑗為大理評事兼太常寺主簿,固辭之。   審官院言:「通判員多闕少,今定藩府州軍凡五十一處,請各差京官一員為簽判及端、封等二十二州知州。邕、桂、宜三州通判,舊制就移知縣人為之,今請先用通判。」從之。   乙酉,廣南西路轉運司【二】言,廣源州蠻儂智高請內屬,詔轉運使與本路提點刑獄、鈐轄司具利害以聞。   初,交趾發兵討智高,不克,轉運使新喻蕭固遣邕州指使亓贇往刺候,而贇擅發兵攻智高,為所執。因問中國虛實,贇頗為陳大略,說智高內屬。乃遣贇還,奉表請歲貢方物。朝廷以其役屬交趾,未聽也。固言智高必為南方患,願賜一官以撫之,且使抗交趾。詔問固能保交趾不爭智高,智高終不內寇,則具以聞。固言:「蠻人見利則動,必保其往,非臣所能。顧今中國勢未可以有事於蠻方,如智高者,宜撫之而已。且智高才武強力,非交趾所能爭而畜也。就其能爭,則蠻人方自相攻,吾乃得以閒而無事矣。」朝廷訖不從固言。蕭固云云,據王安石墓誌增入。   丙戌,文彥博等上明堂大饗記二十卷、紀要二卷,上為之序,鏤版以賜近臣。編修官王洙加史館修撰,仍俟知制誥有闕除之。   己丑,詔徐、宿、泗、耀、江、鄭、淮陽七州軍採磬石【三】,仍令諸路轉運司訪民間有藏古尺律者上之。   甲午,詔曰:「韶、夏、濩、武,帝王殊稱,漢樂曰大予,唐舞為七德,制名象德,朕所慕焉。前詔執事考正鐘律,定一代之述作,章祖宗之謨烈,而稱號缺然,未副其實。其令兩制及禮官,參稽典制,議定國朝大樂名,中書門下審加詳閱以聞。」初,胡瑗請太祖廟舞用干戚,太宗廟兼用干羽,真宗廟用羽籥,以象三聖功德。然議者以為國朝七廟之舞名雖不同,而干羽並用,又廟制與古異。及瑗建言,止降詔定樂名而已。   己亥,詔三司,河北入中糧草復行見錢法。   初,四稅法止行於並邊諸州,而內地諸州,有司蓋未嘗請,即以康定元年詔書從事。自是三稅、四稅二法並行於河北。未幾,茶法復壞,芻粟之入,大約虛估居十之八。米斗七百,甚者千錢。券至京師,為南商所抑,茶每直十萬,止售錢三千,富人乘時收畜,轉取厚利。三司患之,請行貼買之法,每券直十萬,比市售三千【四】,倍為六千。又入錢四萬四千,貼為五萬,給茶直十萬,詔又損錢一萬,然亦不足以平其直。久之,券比售錢三千者,才得二千【五】,往往不售,北商無利,入中者寡,公私大弊。知定州韓琦及河北都轉運司皆以為言【六】,下三司議,三司奏:「自改法至今,凡得穀二百八十八萬餘石,芻五十六萬餘圍,而費緡錢一百五十五萬有奇,茶、鹽、香、藥又為緡錢一千二百九十五萬有奇。茶、鹽、香、藥,民用有限,榷貨務歲課不過五百萬緡,今散於民間者既多,所在積而不售,故券直亦從而賤。茶直十萬,舊售錢六萬五千,今止二千。至香一斤,舊售錢三千八百,今止五百,公私兩失其利,請復見錢法。」可之,仍一用景祐三年約束。又懼好事者之橫議也,庚子,下詔曰:「朕惟古之善為國者,使變通不倦而公私相足。比者食貨法壞,芻粟價益倍,縣官之費日長,商賈不行,豪富之家,乘時牟利,本末相橫,吏緣為姦,故詔近臣考決大議令利害曉白【七】。尚慮輕肆之人,仍舞空言,幸搖其端。夫利百而法乃變,令下而議不起,然後民聽不眩而憲度行焉。自今有依前事而議者,並須究知厥理,審可施用。若其事已上而驗問無狀者,寘之重罰。」(此並據食貨志第三卷,與實錄、會要小異,今但從志。大抵食貨志第三卷敍茶法【八】,第四卷敍鹽法,兩法或不相關,往往重出。茶法貼買,即鹽法對貼也。鹽法對貼已具皇祐二年正月【九】,嘉祐元年閏三月辛丑,又下詔戒妄陳濟邊之策,詞意與此不異,不知何也?自慶曆八年十二月初用董沔言,行四稅法,至是復行見錢法,蓋不滿三年。志云不十年間,恐誤,今改云「未幾」。)   初,用鹽鐵判官董沔議,河北便糴【一○】,沿邊行三稅法,內郡行四稅法,國子博士、監榷貨務薛向言:「祖宗之法,塞下入粟,三司出茶、鹽、香藥、象牙、雜物稱其直,號三稅法。內郡則轉運司以常賦充。今改用四稅,是歲常倍出中都錢,而茶、鹽、香藥、象牙之物出多而用有極,則價賤而不售,官私兩失其利。」尋下其議,而議者共主沔議。向又作編年書,述祖宗以來河北三稅及見錢利害。書奏,不報。不三歲,榷貨務積交引錢七百萬貫【一一】,未有以償,而山場榷務茶、江淮鹽、中都香藥等物,富商爭以財算,而三邊之糴不行。朝廷始命王堯臣等詳定,向為檢閱文字。乃黜沔補外郡,而復見錢法。且委向置場,支榷貨務積交引錢以救其弊。詔擢向大藩。此據范育所為薛向行狀及呂大防墓銘并向附傳。王堯臣等詳定,見皇祐二年正月。薛向用見錢和糴,在嘉祐元年十月。   丙午,涇原經略使夏安期上弓箭手陣圖。   初,安期選弓箭手萬三千人,分隸東西路都巡檢下。屬歲豐稔,召至州大閱,技擊精強,且言可當正兵五七萬。既圖上陣法,乃降詔奨諭。安期傳云,簡弓箭手分三等,得驍勇萬人為步兵,騎又半之,教以戰陣之法,由是土兵勝他路。又籍塞下閒田,募人耕種,歲得穀數萬石【一二】,以備賑發,名曰貸倉。   戊申,翰林侍讀學士、兼龍圖閣學士【一三】、給事中、史館修撰宋祁坐其子與張彥方遊,出知亳州。   張彥方者,貴妃母越國夫人曹氏客也。受富民金,為偽告敕。事敗,繫開封府獄。人傳以為語連越國夫人,知開封府劉沆論彥方死,不敢及曹氏。執政以妃故,亦不復詰。獄具,中書遣比部員外郎杜樞慮問,樞揚言將駮正,亟改用諫官陳旭,權幸切齒於樞。先是,御史中丞王舉正留百官班,論張堯佐除宣徽使不當,樞獨出班問曰【一四】:「樞欲先問中丞所言何事,而後敢留班。」舉正告之故,樞曰:「用此留樞可也。」至是蓋累月,執政白以為罪,黜監衡州稅。樞,杞之弟也。杜樞事不得其時,附見宋祁出知亳州後。龍川別志云樞錄問駮正,特旨不錄問。今按本傳,則樞未及駮正也,蓋先言之爾。別志又誤以王舉正為包拯,又謂宋庠奏樞越次妄言,故坐責。而正史但云執政,不出庠名。今並從正史。   先是,開封府寡婦胡氏訴諸賈負息本錢,因盡抱券書至庭,視之有其夫交遊書,多知名士,沆止為理所負欠而置其書不問。及彥方獄,沆又不問越國及所與交遊者。諫官御史以為言,上問之,沆對:「胡氏夫七品正員官,彥方舉進士,嘗廷試,雖交貴官,與公卿子弟遊,無害也。顧臣久在外,偶不識之爾。」帝然其言。   左正言賈黯自以年少遭遇,備位諫官,果於言事。首論韓琦、富弼、范仲淹可大用,及杜樞貶,黯言樞無罪,且旨從中出,不因臣下彈奏,恐自此貴幸近習,言一得入,則將陰肆讒毀,害及善良【一五】,不可不察。時言者或論事無狀,輒戒勵窮詰,黯奏:「諫官、御史跡既疏遠【一六】,未嘗預聞時政,不免採於傳聞,一有失實,而詰難沮辱隨之,非所以開廣言路【一七】。請如唐太宗故事,每執政奏事,聽諫官一人隨入。」又言執政患言事官旅進,論議上前不肯止,遂詔凡欲合班上殿者,皆稟中書俟旨。黯論以為【一八】:「今得進見言事者,獨諫官、御史。若然,言路將壅,陛下不得聞外事矣。請如故事便。」皆弗許。   追復右監門衛將軍、惠州刺史李渭為四方館使。渭前在延州與郭勸同得罪,卒既十年,於是勸為言而追復之。   三月壬子朔,內侍省言今內供奉官有過,且勒歸班,給半俸,候復赴內祗應,方許全給,從之。   乙卯,命知亳州宋祁就州修唐書,易史館修撰為集英殿修撰。   管勾國信所言:「自今通事殿侍與契丹私相貿易及漏洩機密事者,請以軍法論。在驛諸色人犯者,配流海島。若博飲鬥爭、欺陵及損壞官物、書門壁者,亦行配隸。」從之。   詔:「天下知縣、縣令,若差推勘刑獄及應副軍期或權知繁劇者,具奏聞。其閒慢處輒差者,不奏者以違制故失論。被差之官亦行責罰,差出日月仍不理為資考。」慶曆七年六月、八年五月,可考證。   己未,詔:「比年山場榷貨務歲額寖虧,其公私未便事,令三司與詳定所更為條約。及江淮發運司專事掊克,使民被其患者,亦令三司檢舉之【一九】。」   諫官包拯、吴奎、陳旭言工部尚書、平章事宋庠不戢子弟,在政府無所建明。又言庠聞有劾章,即求退免,表既再上,乃不待答,復入視事。庚申,罷為刑部尚書、觀文殿學士、知河南府。   龍圖閣學士、工部侍郎、權知開封府劉沆為參知政事。議者謂沆不敢窮治張彥方獄,貴妃德之,坐此獲進。諫官、御史相繼論列,帝不聽。   改瀘州三江寨為寧遠寨,娑婆寨為安夷寨。   乙丑,龍圖閣學士田況言:「鄉者淯井監夷人連年攻圍監城,水陸不通。益梓路鈐轄司官軍洎白芀子弟近二萬人討之,兵戰死甚眾,饑死者又千餘人,蓋由本監不得人致此。請自今令轉運鈐轄司,舉官為知監押,代還日特遷一資。」從之。   戊辰,邇英閣講易,至「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慾。」上曰:「人之情Q欲Y皆生於陰陽,而節之在人。」楊安國對曰:「臣以為人有六情,喜、怒、哀、樂、好、惡;天有六氣,陰、陽、風、雨、晦、明。故人之生,天命之謂性。而命,人之所稟以生也;性,人之所賦以分也。言情則性之移也,語欲則情之肆也。故六情相濫,則喜生於風,怒生於雨,哀生於晦,樂生於明,好生於陽,惡生於陰。故聖人取損象,以懲忿窒慾也。」上然之。   壬申,詔開封府曹官、赤縣丞,自今並除新改京官人,任滿與免遠官。初,令銓司選用選人,一年無過,例改京官。歲久,改京官者甚眾,故革之。景祐三年三月,令銓司差選人充曹官【二○】。   癸酉,廣南西路轉運司言儂智高奉表獻馴象及生熟金銀。詔轉運鈐轄司止作本司意答以廣源州本隸交趾,若與其國同進奉,即許之。   甲戌,召近臣及館閣、省府官,觀瑞竹於後苑,退而多為賦頌以獻者。舊制,羣牧判官不與。時閤門使錢晦為羣牧都監,殿中丞李復圭為羣牧判官,復圭屬晦求與,因召之,後遂成例,嘉祐五年乃釐正之。復圭,淑子也。復圭屬晦此據江休復雜志【二一】。嘉祐五年六月始復舊制,據會要第一百四卷。   封通利軍齊賈埽寧津廟龍女為順濟夫人。   丙子,黔州司戶參軍柳材為校書郎,簽書黔州判官事。義軍都指揮使度仁義父子叛,轉運使遣材等入蠻界招出而賞之。   置渠州鄰水縣榮支鎮、廣安軍渠江縣望溪鎮捉賊巡檢各一員。   是日,魏國大長公主薨。主,太宗第八女,母曰方貴妃。主幼不好弄,未嘗出房闥。太宗嘗發寶藏,令諸女擇取之,欲以觀其志,主獨無所取。太宗右諸女,加諸王上,於主尤所鍾愛。容貌類太宗,太宗崩,宮中每見主即起,號慕不能勝。下嫁李遵勖,賓客皆一時賢士大夫,每有燕集,主必親視饔饎之節。嘗有盜入主第,帝命官訊邑司皁吏,主請出所逮繫人,以私錢募告者。後得真盜,法當死,復請貸之。   故事,命婦皆服髮紒進見,章獻明肅太后命以珠錯羅巾縚之,又賜金龍小冠,辭不敢服。他日固命之,然誕節稱壽,猶以髮紒入見。太后於政事有所訪逮,主多語祖宗舊事以諷。有請以主教導六宮者,主聞之曰:「吾無德,曷足稱是哉?」   初,遵勖出守許州,暴得疾,主亟欲馳視之。左右白:「須奏得報迺可行。」主不待報而往,從者裁五六人。帝聞,遽命內侍督諸縣邏兵以衛主車。其後居夫喪,衰麻未嘗去身,日誦佛書,有白鷰來巢。服除,不復御鮮華珍麗。嘗燕禁中,帝親為主簪花,主辭曰:「自誓不復為此久矣。」慶曆中,因浴仆地,傷右肱。帝遣內侍責侍者,主曰:「早衰力弱,不任步趨,非左右之過。」由是悉得免。主善筆札【二二】,喜閱圖史【二三】,能為歌詩,尤善女工之事。嘗誡諸子以忠義自守,無恃吾以速悔尤。其視他子,與己出均。   及病目,帝遣內侍挾太醫診視【二四】,禳禬無不至,自皇后、貴妃以下,偕至第候問【二五】,進拜用家人禮,奉藥茗進主甚恭。車駕臨幸,侍者掖主迎之【二六】,帝命主先坐,設御坐於西,主固辭,移榻東南鄉,因親舐主目,左右皆感泣。帝亦悲慟曰:「先帝伯仲之籍,十有四人,今獨存大主【二七】,奈何嬰斯疾!」復顧問子孫所欲,主曰:「豈可以母病而邀賞邪?」賚白金三千兩,辭不受。帝因謂從臣曰:「大主之疾,儻可移於朕,亦所不避也。」因命寢門垂薄,使從臣問候,又募天下能醫者授以官,賜御書金字:「大悲千手眼菩薩。」又賜玉石金字太宗廟諡,皆以祝主疾也。主雖喪明,平居隱几,沖淡自若。常誡諸子曰:「汝父遺令柩中無藏金玉,時衣才數襲而已。吾歿後當亦如是。」   初以暴疾聞,帝趣駕往,及道,奏不起。乃即主堂易服,坐視小斂訖,再拜奠哭。輟視朝五日,追封齊國大長公主,諡獻穆。賜真珠飾棺帷,并金銀供器。詔乾元節罷樂,宰臣固請乃已。常歲誕節,主入宿禁中,俟旦稱觴。是日,帝追念之,遣使持香藥、醴、饌置柩前,制挽辭,仍篆碑首曰「襃親旌德之碑。」大主事恐已有前見者,當考。   夏四月癸未,詔曰:「河北民流相屬於道【二八】,而吏不加卹,乃飾厨傳,交賂遣,厚使客,以取虛名,非所以同朕憂也。非犒設兵校,一切禁之。」   甲申,知諫院吴奎言:「國家謹禮法以維君子,明威罰以御小人。君子所顧者,禮法也;小人所畏者,威罰也。由文武二選為士大夫,是皆君子之地也,儻不以禮法待之,則是廢名器而輕爵祿也。七十而致仕,載之禮經。臣下引年而自陳,分之常也;君上推恩而固留,權之至也。自三代以來,雖衰微之世,未有不謹斯禮以塞貪暴,聳礪廉隅也。近日光祿卿句希仲,吏部郎中、直昭文館陸軫等,並以年高,特與分司,初欲風動羣倫,而在位殊未有引去者,乞早以臣前奏施行。」二月癸巳,光祿卿句希仲分司西京,吏部郎中、直昭文館陸軫分司南京。   先是,奎及包拯皆言在官年七十而不致仕者,並令御史臺以時案籍舉行。知制誥胡宿獨以為:「文吏當養其廉恥,武吏當念其功舊,今欲一切以吏議從事,殆非優老勸功之意。當少緩其法,武吏察其任事與否,勿斷以年;文吏使得自陳而全其節。」朝廷卒行宿言。據胡宿本傳稱至今行之【二九】,當考。   丙戌,以獻穆大長公主子華州觀察使李端懿為鎮國留後,越州觀察使李端愿為鎮東留後,西京左藏庫使、資州刺史李端慤領陵州團練使,內殿承制李諒為供備庫副使,內殿崇班李評、李說並為內殿承制。又以其壻東上閤門使、貴州團練使錢晦領忠州防禦使。   詔:淄、青等州,自春已來,民頗艱食,其軍儲留及一年,餘盡以賑貸之。   丁亥,御崇政殿閱諸軍轉員,凡三日。   吏部尚書陳執中加觀文殿大學士。   廢九龍廟池。先是,廟楹摧圮,詔許修葺。而偽傳池水能愈疾,都人赴者不可勝計。上以其惑眾而塞之。   辛卯,契丹國母遣忠順節度使左金吾衛將軍耶律純、利州觀察留後曹昌,契丹遣懷德節度使蕭果、崇祿少卿劉永端,來賀乾元節。   庚子,邇英閣講易鼎卦,上問:「九四之象,施之人事何如?楊安國對曰:「鼎為烹飪成新之器,上承至尊,下又應初【三○】,上承下施,任重非據,故足折而覆餗矣。其猶任得其人,雖重而可勝,非其人,必有顛覆之患。」上曰:「任人不可不謹也。」   辛丑,集慶節度使、同平章事王德用為太子太師致仕,大朝會,綴中書門下班。   龍圖閣直學士、給事中張奎為樞密直學士、京東路安撫使、知鄆州。時京東盜起,奎至數月,盜悉平。   河北轉運使、工部郎中、直史館呂公弼為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公弼在職踰年,通御河,漕粟實塞下。又置鐵冶,佐經用,減近邊屯兵,使就食京東,以省支移。諸州增壯城兵,專給版築,以寬民役。又蠲冗賦及民負責不能償者數百萬計,而官用亦饒。上以為能,故加秩而因任之。諫官陳旭言公弼藉父餘廕,干求薦引,不當遽有此除。公弼因是乞罷,上謂輔臣曰:「古之君子貴夫幾諫,今則務訐人陰私,以沽直名,朕不取也。」上以公弼為能,據本傳,云在部四年,恐誤。按皇祐二年二月【三一】,公弼始除河北漕,三年四月遂除都漕,在部才一年餘爾。陳旭彈奏,上云云,則據寶訓也。   丙午,江南東路轉運司言知江州林咸德老昏,而通判梅得臣又非才多病,請擇人代之。上曰:「一州軍民將何所寄乎?其令咸德致仕,得臣罷歸。」   丁未,御邇英閣,謂講讀官曰:「易旨精微,朕每以疑難問卿等,得無為煩乎!」曾公亮對曰:「臣等幸承聖問,懼不能對,豈敢言煩。」上曰:「卿等宿儒博學,多所發明,朕雖盛暑,亦未嘗倦,但恐卿等勞爾。」丁度復進曰:「自古帝王臨御日久,非內惑聲色,則外窮兵黷武。陛下即位三十年,孜孜聖學,雖堯、舜之聰明不是過。」因頓首稱謝。   戊申,詔:「比者,齊、鄆、棣、博等州寇盜羣起,其令巡檢、縣尉會合捕討之。其不任職者,安撫、轉運、提點刑獄司察舉以聞。」   己酉,知諫院吴奎言:「太祖革唐末、五代之弊,削外諸侯威權,專用文臣假守列郡,名品雖下,而眷待之意,固異常僚,故才者得以設施,不才者難乎冒進。太宗、真宗欽承前憲,遴選守臣,責效既嚴,敗官亦鮮,故能措世於盛平。陛下求治之意,固祖宗所同也,其如知州之選,汎濫太甚。京朝官為通判兩任,例皆除授,不計人才,雖於中書呈驗,而卒無可否之意。其顧待祿賜與通判、知縣、監押殊無所異,又往往待闕至一二年,故士人厭薄,有辭知州而求監當者。請以天下州、府、軍、監地望,分為等數,其推擇敍遷、顧待祿賜,考校沮勸誅賞之法,更為條令而必行之。」   御史中丞王舉正言:「河北,朝廷根本,而雄州又河北咽喉。先朝用人,如何承矩守邊累年,官止遙郡刺史【三二】。李允則幾二十年,亦不過引進使。今所用未盡得人,而剋日待遷,使後有功者何勸。」且言在許州、應天府,六年更轉運使十六人,轉運使所使,察官吏能否與民疾苦,而數易如此,豈能究宣朝廷德澤乎?舉正所言,不得其時。姑附吴奎論知州後,當考。   刑部郎中、知制誥、兼侍講、史館修撰曾公亮為翰林學士。公亮自為集賢校理,即預經筵,凡十餘年,上每厚遇之。及遷學士,管勾三班。三班吏,世所賤薄,老胥抱文書升堂取判者,皆高下在口,異時長官漫不省察,謹占署而已。公亮盡取前後條目置座側,案以從事,吏束手無能為,後至者皆莫能易。   五月庚戌朔,詔恩、冀等州旱,其令長吏精虔禱雨,決繫囚無或淹滯,仍令轉運司體量今年夏稅以聞。   辛亥,眉州彭山縣上瑞麥圖,凡一莖五穗者數本。上曰:「朕嘗禁四方獻瑞,今麥秀如此,可謂真瑞矣。其賜田夫束帛以勸之。」   丁巳,詔中書堂後官自今毋得佩魚,若士人選授至提點五房者許之。   丁卯,召近臣、館閣、臺諫官觀書於御書院。   庚午,宰臣文彥博等言:「臣等每因進對,嘗聞德音,以搢紳之間多務奔競,匪裁抑之,則無以厚風俗。若恬退守道者稍加旌擢,則奔競躁求者庶幾知恥。伏見工部郎中、直史館張瓌十餘年不磨勘,朝廷奨其退靜,嘗特遷兩浙轉運使。代還,差知潁州,亦未嘗以資序自言。殿中丞王安石進士第四人及第,舊制,一任還,進所業求試館職,安石凡數任,並無所陳。朝廷特令召試,亦辭以家貧親老。且館閣之職,士人所欲,而安石恬然自守,未易多得。大理評事韓維嘗預南省高薦,自後五六歲不出仕宦,好古嗜學,安於退靜。並乞特賜甄擢。」詔賜瓌三品服,召安石赴闕,俟試畢,別取旨。維令學士院與試。安石、維並辭不就。安石,臨川人。(維,億之子也。記聞又有曾公定姓名,實錄無之。當考。)   壬申,初置河渠司,隸三司。命鹽鐵副使、戶部員外郎劉湜,判官、金部郎中邵飾領之。   太子中舍、知長水縣孫復簽書南京留守判官事、兼南京國子監說書。初,知諫院吴奎等言:「復坐狂人孔直溫贈詩,由國子監直講謫降,再更大赦,未復舊資。況復素不與直溫相識,若遂沈棄,恐知名士為姦徒所誣,則善良難以自立。」故稍遷敍之。(實錄云由諸王府侍講謫降。按復本傳及墓誌,未嘗為諸王府侍講也,但為國子監直講爾。)   乙亥,頒簡要濟眾方,敕長吏按方劑以救民疾。   丁丑,御崇政殿錄繫囚,雜犯死罪以下遞降一等,杖以下釋之。   六月丙戌,詔宗正寺,春秋朝陵,遣本寺官一員省視禮料及察行事之遺失者,其軍人並給儀注衣帽,無致凟慢。   丁亥,無為軍獻芝草三百五十本,上曰:「朕以豐年為瑞,賢臣為寶,至於草木蟲魚之異,焉足尚哉!」知軍茹孝標特免罪,仍戒天下自今毋得以聞。   戊子,汝州部署楊景宗求為郡,上謂輔臣曰:「景宗,章惠太后之弟,朕豈不念之,然性貪虐,老而益甚,今與郡,則一方之民受禍矣。」不許。本傳云:景宗願還明堂恩所改官,求為郡,帝不許。復授建寧留後。按二年十一月丙申,景宗以左監門衛大將軍【三三】、汝州鈐轄,復建寧留後、本州部署,實錄已載,並不載聖語,於此始載之。又不載景宗願還所改官事,當考。   壬辰,同判太常寺王洙言:「每內降新物薦於宗廟,有司皆擇吉日,至涉三四日,而物已損敗。自今令禮院預行關報,於次日薦之,庶以稱奉先勤盡之意。」從之。   乙未,給事中、權知開封府魏瓘知越州。初,內東門索命婦車,得賂遺掖廷物,付開封驗治,獄未上,內降釋之。知諫院吴奎言:「陛下前因祀明堂下詔,凡求恩澤若免罪內降指揮者,所承官司毋得施行。瓘敢廢格詔書,請論如法。」瓘坐是出。   丁酉,上謂輔臣曰:「近遣內侍往嘉州祈雨,而本州諸僧道威儀迎俟境上,如此,則遠人多擾矣。其令轉運司禁止之。」   詔威、茂、黎、集、壁等州【三四】及戎、瀘州通判,自今令轉運司舉本路京朝官知縣,前任成資今任一年,或前任一年今任二年者為之,候滿三年理初任通判。   諫官包拯言:「臣讀先朝實錄,大中祥符中,并、益二州,歲滿當代,先帝徧閱侍從官姓名,謂輔臣曰:『此等各有所長,然求其文雅適用、可委方面者鮮矣。每念有唐名賢比肩而出,何當時得人之多也。』王旦等曰:『方今下位,豈無才俊,或恐拔擢未至爾。然觀前代求賢,不求其備,不以小疵掩其大德。今茲立朝之士,誰為無過,陛下每務保庇之,然流言稍多,則亦梗於任使。大都迭相稱譽近乎黨,過相糾訐近乎公。鑒其愛憎,唯託上聖』。誠哉是言,至切至當。緣近世之患,正患如此。四海之廣,不患無賢,而患在信用之不至爾。且頃歲以來,凡有才名之士,必假險薄之名以中傷之,逮乎擯棄,卒不得用,議者迄今痛惜之。欲望聖慈,申命宰執,應臣僚中素有才行,先以非辜被譴,如楊紘、王鼎、王綽等,曾敍用未復職任者【三五】,並乞復與甄擢,或委之繁劇,必有成效。如是,則風化日益美,賢傑聳慕,積和之氣洽乎上下矣。」   戊戌,徙知越州刑部郎中楊紘為荊湖南路轉運使,王鼎先自深州徙知建州,尋亦除提點河北路刑獄。鼎前在江東坐苛察免,及復起,治姦贓愈急,所舉劾於貴勢無所避【三六】。明年六月,綽除江西憲,惟鼎除河北憲不得其時,今附此。時盜販鹽茶者眾【三七】,鼎一切杖遣之。監司屢以為言,鼎不為變。   辛丑,天章閣待制梅摯請復百官進對,上曰:「今朝廷得失、軍民利害,自公卿至於士庶,皆許指事而陳之。縱涉繆妄,亦未嘗加罪,何用此紛紛也?」   癸卯,右屯衛大將軍克悚為左龍武大將軍。克悚,德鈞孫也。獻所為文,召賜學士院,特遷之。克悚父承鑒,德鈞子。   丙午,改廣州南海縣為番禺縣。   秋七月辛亥,詔開封府,齊國大長公主葬,其踐蹂田稼者,遣官檢視,減其租。   壬子,詔太學生舊制二百人,如不能充數,止以百人為限。   癸丑,詔:「外任少卿、監以下年七十不任釐務者,其令轉運、提點刑獄司以聞;在京委御史臺、審官院。嘗任館閣、臺諫及提點刑獄者,令中書裁處。待制以上,能自引年,則優加恩禮,不須用為定制。」   甲寅,賜陝州草澤魏閑清逸處士。閑,野子。世有隱德,知州李昭遘上其行義,故有是賜。   先是,太常博士李壽朋言:「帝后諸陵薦饗皆有時,獨昭憲皇后以合葬安陵,不及時祭。矧誕育二聖,為國文母,而二仲之祀不及,於禮未安。」禮院言,朝拜儀注、牲牢並如太廟常饗例,諸陵止奠一爵,而安陵奠兩爵,兩贊再拜,但祭饌不兼設,蓋有司失之。乙卯,詔安陵昭憲皇后祝版、幣帛、御封香、牲牢,依太廟同室禮。更造諸陵祭器,貯別庫。壽朋,淑之子也。   丙辰,詔:「兖州仙源縣,自國朝以來,以孔氏子孫知縣事,使奉承廟祀。近歲廢而不行,非所以尊先聖也。自今宜復以孔氏子孫知縣事。」   丁巳,翰林學士承旨王堯臣等言:「案太常天地、宗廟、四時祠祀樂章,凡八十九曲。自景安而下,七十五章,率以『安』名曲。豈特本道德、政教、嘉靖之義,亦緣神靈、祖考安樂之故。臣等謹上議,國朝樂宜名大安。」詔曰:「朕惟古先哲王隨代立樂【三八】,亦既制作,必有稱謂。緣名以討義,繇義以知德。蓋名者德之所載,有行遠垂久之效焉【三九】。故韶以紹堯,夏以承舜,濩以救民,武以象伐,傳之不朽,用此道也。國家舉墜正失,典章交備,獨斯體大,而有司莫敢易言之。朕憫然念茲,大懼列聖之休,未能昭揭於天下之聽。是用申敕執事,遠求博講,而考定其衷。今禮官、學士,迨三有事之臣同寅一辭,以大安之議來復,且謂藝祖之戡暴亂也,安天下之未安,其功大;二宗之致太平也,安天下之既安,其德盛;洎朕之承聖烈也,安祖宗之安,安其仁厚。祗覽所議,熟復於懷。恭惟神德之造基,神功之戢武,章聖恢清淨之治,沖人蒙成定之業,雖因世之跡各異,而靖民之道同歸。以之播鐘球,文羽籥,用諸郊廟,告於神明,曰『大』且『安』,誠得其正。恭依。」   辛酉,河決大名府館陶縣郭固口。   乙丑,上諭輔臣曰:「近日職司,以長吏不理聞者多矣,中書未嘗施行。且長吏者,民之性命,可不重乎!宜擇其甚者罷之,小者易之。」文彥博等臱謝而退。於是,自鄂州王開、台州呂士宗等,或以衰老,或以弛慢而罷斥、對移者凡十六人。實錄不載文彥博等臱謝及十六人姓名,今從會要。   丁卯,免天平軍節度推官沈起擅去官私罪。初,起因父疾請假,不待報而歸。法官論以私罪,上曰:「若此,何以厚風俗,其除之。」起,鄞縣人也。   己巳,知制誥王洙、直集賢院掌禹錫上皇祐方域圖志五十卷。   庚午,宿州言:「百姓董奉者,屢嘗獲強盜,近又與盜鬥死,其子海復獲所鬥盜三人,請加甄賞。」上曰:「海非獨除去民害,兼能復其父仇,宜優賞之。」遂以為三班奉職,賜袍笏銀帶,就差本州巡捉盜賊。   先是,虞部員外郎、通判濮州井淵部夫張郭為羣盜所執,已而得脫,責監全州稅。淵,清豐人也。殿中侍御史張擇行言:「井淵身任按察,為通判,不能為國除盜,而反為盜所縛,其辱命甚矣。降充監當,斯協公議。知州聶世卿,盜發所臨,罪固有在,今聞止移萊州,亦乞降充監當。」癸酉,職方員外郎、知萊州聶世卿降知信陽軍。世卿,冠卿弟也。會要:皇祐三年七月二十五日,書世卿責信陽軍,今從之。按實錄于五年七月,乃書井淵責全州監稅,蓋誤也。今附世卿未責前。   乙亥,徙判澶州、宣徽南院使、彰信節度使李昭亮【四○】判成德軍,昭亮辭判澶州也。知成德軍、樞密直學士、刑部侍郎李昭述為龍圖閣學士,知秦州。樞密直學士、刑部郎中呂公綽赴闕。已而御史中丞王舉正、知諫院包拯言:「昭亮素姦回,妄有所請;昭述懦庸,不宜付以重鎮;公綽當其父夷簡執政時,多所干預,若遽令代還,恐更圖進用。」乃詔各復任如故。復任在八月壬午,今并書。公綽通敏有才,然夷簡執政時,多涉干請,喜名好進者趨之,時漏除拜以市恩,時人以比竇申。   初,龍圖閣直學士、吏部郎中孫沔既除母喪,授陝西都轉運使【四一】。沔求知明州,許之。於是,京東多盜,乃徙沔知徐州。沔明購賞,嚴誅罸【四二】,盜以故止。   降提點河北刑獄、度支郎中席平知棣州,以職業不修也。   丙子,減湖南郴、永、桂陽監丁身米。初,馬氏科民採木,不以貧富,皆計丁取數。國初,量給其直,令隨稅輸米【四三】,而重輕不等,貧者苦之。上命三司取最下數為準,凡歲減十萬餘石。韓贄使荊湖,奏罷丁米,贄本傳云爾。然此時贄猶未出,八月丙戌乃受命,恐贄傳飾說,今不取。趙良規為湖南漕,奏罷馬氏所賦丁口米數萬石,良規本傳載此,當考。   丁丑,賜汴河役卒緡錢。   醫官使齊士明等援例乞同管勾本院公事。上曰:「士明等輒敢違條妄陳,以供奉藥餌有功效【四四】,特免劾罪。令提舉所嚴加戒勵。」   注 釋   【一】而為有司離為二甲「離」原作「繼」,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職官六五之七改。   【二】廣南西路轉運司「司」原作「使」,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治蹟統類卷一○仁宗平儂智高改。   【三】詔徐宿泗耀江鄭淮陽七州軍採磬石「淮陽」,原作「淮揚」,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一皇祐再定、宋史卷一二七樂志二改。   【四】比市售三千「比市」,宋史卷一八四食貨志下六同,宋本、宋撮要本、宋史全文卷九下作「北商」,閣本作「北市」。   【五】才得二千「二千」下原有「者」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宋史刪。   【六】知定州韓琦及河北都轉運司皆以為言 「皆」字原脫,據同上諸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上、同上宋史補。   【七】故詔近臣考決大議令利害曉白 各本「令」均作「今」,宋大詔令集卷一八四誡約臣僚言利詔此句作「故詔近侍之臣,考決本議,令定已下,利害曉白。」   【八】大抵食貨志第三卷敍茶法 「志」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補。   【九】鹽法對貼已具皇祐二年正月 「具」原作「敍」,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河北便糴「便」原作「邊」,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治蹟統類卷二九祖宗用度損益、宋史卷三二八薛向傳改。   【一一】榷貨務積交引錢七百萬貫「百」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治蹟統類補。   【一二】歲得穀數萬石「數」原作「百」,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八三夏安期傳改。   【一三】兼龍圖閣學士「閣」下原有「直」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職官六五之七、宋史卷二八四宋祁傳刪。   【一四】樞獨出班問曰「獨」原作「乃」,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續通鑑卷五一改。   【一五】害及善良「善良」,原作「良善」,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三○二賈黯傳乙正。   【一六】跡既疏遠「跡」原作「亦」,據同上宋史及續通鑑卷五一改。   【一七】非所以開廣言路「開廣」原作「廣開」,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宋史乙正。   【一八】黯論以為四字原無,據同上宋史及續通鑑卷五一補。   【一九】亦令三司檢舉之「亦」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二○】令銓司差選人充曹官「司」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二一】此據江休復雜志「江」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補。   【二二】主善筆札「善」原作「喜」,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卷二四八魏國大長公主傳改。   【二三】喜閱圖史「喜」原作「善」,據同上諸本及同上書改。   【二四】帝遣內侍挾太醫診視「視」原作「桩」,據同上諸本及續通鑑卷五一改。   【二五】偕至第候問「候問」原作「問候」,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卷二四八魏國大長公主傳乙正。   【二六】侍者挾主迎之「迎之」,原作「迎立」,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續通鑑卷五一改。   【二七】今獨存大主「大」原作「太」,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宋史、續通鑑改,下文同改。   【二八】河北民流相屬於道「民流」原作「流民」,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續通鑑卷五一乙正。   【二九】據胡宿本傳稱至今行之「行」原作「有」,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三○】下又應初「初」原作「物」,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九四楊安國傳改。   【三一】按皇祐二年二月「按」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三二】官止遙郡刺史「史」原作「吏」,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治蹟統類卷二九官制沿革改。   【三三】左監門衛大將軍「衛」原作「為」,據宋史卷四六三楊景宗傳改。   【三四】詔威茂黎集壁等州「州」,宋會要選舉二七之二八作「知州」,疑是。   【三五】曾敍用未復職任者「曾」下原有「並」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續通鑑卷五一刪。   【三六】於貴勢無所避「所」字原脫,據同上兩本及同上書補。   【三七】時盜販鹽茶者眾「販」字原脫,據同上兩本及宋史卷三○○王鼎傳補。   【三八】朕惟古先哲王隨代立樂「哲王」,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一二七樂志二均作「格王」。   【三九】有行遠垂久之效焉此句,宋本、宋撮要本及百衲本宋史卷一二七樂志二、宋大詔令集卷一四九國樂名大安詔均作「而行遠垂久之致焉」。   【四○】彰信節度使李昭亮「彰信」原作「彭信」,據宋史卷四六四本傳改。   【四一】陝西都轉運使「陝西」原作「陝州」,據宋史卷二八八孫沔傳改。   【四二】嚴誅罸「嚴」字原無,據同上書補。   【四三】令隨稅輸米「輸」原作「諭」,據閣本及續通鑑卷五一改。   【四四】以供奉藥餌有功效宋會要職官三六之九八作「以供奉藥餌時有功效」,義優。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