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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小说程序 > 历史传记 > 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三百五十三 元豐八年(乙丑,1085)

  起神宗元豐八年三月乙未盡其月   三月乙未,大赦天下,其赦法用第二等。(兩紀並書赦天下。)   差官禱于天地、宗廟、社稷、諸陵。(新紀書遣官禱于天地、宗廟、社稷、諸陵。舊紀不書。)   丁酉,皇太后遣勾當御藥院梁從政問王珪等,欲以溫州僧道親前年所進龍壽丹進皇帝,卿等議其可否?珪等言,今疾勢如此,醫工束手無如之何,尚冀此藥靈異,萬一有效。因以進御,然亦無及也。   初,元豐五年秋,上不豫。道親詣尚書省,自陳前年在雁蕩山巖崖間逢一老人,自上而下,與道親語,付藥一丸,其大如彈,曰:「爾速入京以進皇帝。此藥以萬歲籐膏熬成,可以金盂玉勨研之。日三服,三日九服,此可保九九之數。藥名龍壽丹。」道親得之,數月未行,再於山林遇之,仍趣其行。比至都,已聞上不豫,依老人語,不敢隱避。尚書省異之,不敢受其狀,後因奏事言及之。上命從政取其狀并藥,及問所欲。道親云:見老人但戒進藥。仍言乞濟拯孤窮,禁天下勿捕龜。又乞太歲本命四立日節酒樂【一】,此外無所需也。上遣從政至雁蕩山,燒香為名訪之【二】,無所見示。皇太后遣人於睿思殿求得之【三】,藥與道親二狀,皆上手自封題。其言九九,上即位至是十八年。又云四立日節酒樂,上以立春日得疾云。   命吏部尚書曾孝寬為策立皇太子禮儀使,翰林學士鄧潤甫撰冊文,戶部尚書王存書冊文,禮部尚書韓忠彥書寶。(王性之默記:神宗初即位,慨然有取山後之志,滕章敏首被擢用。所以東坡詩云:「先帝知公早,虛懷第一人。」蓋欲委滕公以天下之事也。一日語及遼事,曰:「太宗自燕京城下軍潰,遼兵追之,僅得脫,凡行在服御寶器【四】,盡為所奪,從人宮嬪皆陷沒。上股中兩箭,歲歲必發,其棄天下竟以箭瘡發云。蓋遼人乃不共戴天之讎,反捐金繒數十萬,且事之為叔父。為人子孫,當如是乎?」已而泣下久之,蓋已有取遼大志。其後永樂、靈州之敗,故鬱鬱不樂者尤甚,愴聖志之不就也。章敏公為先子言。)   戊戌,上崩于福寧殿,宰臣王珪讀遺制。哲宗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皇后為皇太后,德妃朱氏為皇太妃。應軍國事並太皇太后權同處分,依章獻明肅皇后故事。如向來典禮有所闕失,命有司更加討論。   史臣曰:「上聰明英睿,天性孝友,事兩宮竭誠盡力,天下稱孝。慈聖光獻太后之喪,哀毀過甚,即除喪,思慕不已,歲時酌獻,每至繼仁殿必哭,哀動羣臣。禮遇皇后,宮廷肅正。親愛二弟,無纖毫之間。終上之世,乃出居外第。待諸公主宗室,恩意篤備【五】。聖學高遠,言必據經,深造道德之蘊,而詳於度數。每論經史,多出人意表間。日一御邇英講讀,雖風雨不易。禁中觀書,或至夜分。在東宮素聞王安石有重名,熙寧初擢輔政,虛己以聽之。安石更定法令,中外爭言不便,上亦疑之,而安石堅持之,不肯變。其後天下終以為不便,上亦不專信任。安石不自得,求引去,遂八年不復召,然恩顧不衰。司馬光、呂公著雖議論終不合,而極口稱其賢。勵精求治,如恐不及,總覽萬務,小大必親。遇休暇,猶間御殿決事,或日昃不暇食,至兩宮遣人趣之【六】。侍臣有以為言者,上曰:『朕享天下之奉,非喜勞惡逸,誠欲以此勤報之也。』將定官制,獨居閤中,考求沿革,一年而成,人皆不知。雖治尚嚴整,知勇果斷,而造次必以仁恕。羣臣進見顧問或不能對,上恐其失次,輒顧而言他;有忤意者,上雖不樂,終保全之。每當用兵,或終夜不寢,邊奏絡繹,手札處畫,號令諸將,丁寧詳密,授以成算。雖千里外,上自節制,機神鑒察,無所遁情。恩威相濟,人不敢不盡力。如李憲、張誠一輩,雖甚親用,然未嘗一日弛其御策,無不畏上之威明,而莫敢肆。欲先取靈、夏,滅西羌,乃圖北伐,積粟塞上數千萬石,多儲兵器以待。及永樂陷沒,知用兵之難,於是亦息意征伐矣。在位十有九載,興為建立,法三代【七】,由漢以下,陋而不取。而謙沖退讓,去華務實,終身不受尊號,此誠帝王之盛德也。」(紹聖史官簽帖云:前史官所記聖德為未盡,臣等掇其大者具于卷末,所不次者候修正史隨事而錄。又移修官制事入職官志。正史職官志今無。墨本所書飛蟲事,入一百三十三卷,元豐二年五月六日。不聽趙卨言,入棄廣源州處元豐三年十月十三日。放北界馬,入契丹傳,附元豐元年十二月五日。今正史契丹傳亦無。此其卷末所書,今兩存之,是非故不待辯而後明也。紹聖本云:上濬哲仁孝,自在藩邸,一無所嗜好,而獨刻意于學問。微旨奧義,從容自得,雖老師宿儒莫敢望。嘗以謂先王之跡息滅,時君世主祖述不及三代,其施為卑陋,不足法。自初嗣服,慨然思以其所學遠者大者措之于天下,見歷世之弊,欲變通之。患流俗蒙蔽,以在位之臣無足與計者,一見王安石,即知其可用,遂任以政,而不奪於讒邪之口。立政造令,悉法先王。典謨所載,風、雅所歌。實稽之以決事,操之以驗物。其所建立,非近世所習見,故皆言令不便。上取成於心理之所在,無復回遹,去壬人而國是定【八】,修政事而財用理,損資格以任賢使能,核名實以彰善癉惡。天下擴然大變。當是時,韓琦、富弼、曾公亮、歐陽修、呂公著、司馬光、呂晦與蘇軾、蘇轍之徒,羣起而非之,以本業賑貸為取利,以出泉而祿庶人之在官者為橫賦,以修泉府之政為侵商賈,以遣使道主意為擾民,以求弊更法為變常,以君臣相與為失威福之柄。上舍己從眾,以理反覆諭琦等,而光、晦、軾、轍之徒終迷不反,遂疏不用。然聞一善,優容開納,言者雖甚狂忤,不以為罪。博採兼聽,惟恐不及。故拔王韶于片言。盡復河湟故地。數年間百度修舉,吏習而民安之。乃什伍丁壯,教以武事,追比閭族黨之制;興置學校,迪以經術,復鄉舉里選之法。亹亹乎向三代之盛矣。惜乎志業未就而遽上賓。譬猶四時之運,方睹春夏之敷榮,而未及夫秋冬之成物也。其事兩宮,竭盡誠志,有匹夫不能為者;友愛二弟,盡家人之歡,累請居外第,終不許。則其正心誠意,修身齊家,文足以經緯,武足以震服。御眾之寬,臨政之勤,操勢利而坐制萬里之外。前世帝王有一於此為甚盛德,而上兼有之。嗚呼,聖矣哉!王明清玉照新志:神廟聖意銳於圖治,熙寧之政,既一切變更法度,開邊之議遂興。洮河成功,梅山拓地,然後經理西南小羌。韓存寶以僨績誅,繼而永樂大衄,徐禧之徒死之,繇是耻於用兵,上亦鬱陶成疾。元祐初政,廟堂諸公共議捐其所取。紹聖、崇寧紹述之說舉,竄逐棄地之柄臣,取青唐,進築湟、鄯、銀、夏。至童貫、蔡攸,乃啟燕雲之役。馴至靖康之禍,悉本二字「紹述」,思之令人痛心疾首焉。)   殿前副都指揮使燕達乞守宿內東門外,從之。(諸門增兵防,與神宗即位時悉同。惟燕達乞守宿內東門外,前此未有也。舊錄燕達傳因載神宗寢疾益甚,會蔡確母入禁中,皇后使諭確外託主兵官燕達等輔立皇太子,逮神考升遐,宿衛于內東門。百官朝晡臨,繇垂拱殿入,皇族親王繇內東門。達謂人曰:「天子新即位,我坐甲于此,以備非常,萬一有姦人隨皇族而入,則事起不測,又豈能人人辨之。」將入上奏,人或止之曰:「皇族之事,非所當言,言之恐被罪。」達曰:「我蒙先帝大恩,拔擢常在眾先,言之苟當,死何害!」遂奏上。大臣嘉歎之。紹興史官辯誣曰:蔡確誣謗事,朝廷已追正其罪。託燕達輔立太子事,合刪去。密記三月五日燕達奏,差殿前指揮使六十人赴內東門坐甲合親詣守,奉旨依。應是達創有陳請,非舊例也。)   又以閤門通事舍人朱伯材部禁兵五十人於軍器庫前巡察。(增兵防至成服罷,此故事也。惟燕達守宿內東門外,及朱伯材巡察軍器庫前,則故事並無有,此殆蔡確、邢恕等邪謀,與蔡京領劊子攜劍入內廷相類。更須考詳。朱伯材巡察,密記亦具載。)   陳國長公主卒,近侍不即聞,先以求醫為請,太皇太后曰:「無紿我,昨夢慈聖光獻皇后、大行皇帝及主宴廣殿,固疑非祥也。」追封燕國大長公主,諡惠和。   己亥,大赦天下。如故事,緣邊官吏禁戢軍民,毋令侵擾外界,務要盡守疆場。   命閤門通事舍人宋球告哀于遼,權改名淵。   庚子,以宰臣王珪為山陵使。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皇后為皇太后,德妃朱氏為皇太妃。(尊太皇太后,五日遺制,七日乃奉行,故兩存之。)   詔在內坐甲及內外創添守把捉門兵級今月十三日放罷。又詔內東門司坐甲、內侍省使臣、殿前指揮使人員及內外創添巡檢、守把捉門兵級、親從親事官並賜茶酒錢有差。(此樞密院時政記初七日事,今掇取前附本日,要考創添因依。)   辛丑,羣臣詣閤門上表請皇帝聽政,又詣內東門請太皇太后聽政,皆批答不允。自是,表三上。從之。   詔開修京城壕人夫及製造軍器兵匠滿三千者各遣歸所屬州,仍賜錢有差。   內侍押班梁從吉、劉有方為入內押班帶御器械,趙世良為內侍押班左班殿直,李溱為內殿崇班,賞戰功也。   壬寅,景福殿使、宣州觀察使李憲復領武信軍留後,四方館使、榮州團練使王文郁為引進使、榮州團練使,東上閤門使、嘉州刺史康識領榮州團練使,東頭供奉官宋安道為內殿崇班,蕃官皇城使、忠州刺史盧稜領康州團練使,皇城使曹令稜領嘉州刺史,皇城使阿克密領昌州刺史。前此憲率師渡河討西夏,自水波、克掄井羅抃龍井羅、噶爾轉戰,斬首四千七百餘級,獲牛羊駝馬器甲凡八萬餘,至是賞之。(憲舊傳云:賊再舉不捷,諸將以為無復事矣。憲曰:「賊之不得志於我也,歸無以藉手,將伺我怠,以輕騎出吾不意。」未幾,諜有告點集者,憲選精兵萬騎,遣其子從諸將渡大河,行五百里與賊遇,一戰破之。斬四千餘級,牛馬器械以數萬計。幕府上功,將佐遷官三等。憲狀未列,會臺劾皇甫旦獄,坐責。新傳云:諜有告點集者,選精騎渡河,與賊遇,破之。幕府上功,將佐遷官三等。不載憲語,要是不足載也。新傳又載皇甫旦獄事與舊傳不同,已具三月一日。按憲以三月一日奪武信留後,此月九日復武信留後,而新舊傳俱不載,可謂疏略矣。舊傳云憲狀未列,此說謬矣。)   癸卯,詔賜內直長上諸班緡錢有差。   乙巳,樞密院言:皇城使、登州防禦使、陳州鈐轄令晏【九】等一十八員皆以宗室換授外官,嘉祐、治平年例無遺賜。詔各依宗室官序支賜。   太常寺言:「治平四年故事,山陵前宗廟輟祭享,遇朔望以內臣行薦食之禮,俟祔廟畢仍舊。今景靈宮神御殿已行上食,其太廟朔望薦食自當寢罷。」從之。   丙午,分遣使臣二十一人齎詔告諭諸道。   詔三省、樞密院各歸治事,更不止宿。(御集十二日,詔自十三日後,更不止宿。)   丁未,詔尚書省權於門下、中書省治事。   己酉,以皇帝即位,分遣三省官奏告天地、社稷、宗廟,內臣分詣諸神祠【一○】。   壬子,詔應該登極赦官員犯自盜贓已上及強盜凶惡,除犯巨蠹者,並令具案以聞。   禮部言,大行皇帝山陵,宜依治平四年故事,靈駕所經由地分及西京城內,俟神主到京日,方許開樂。從之。   甲寅,上御迎陽門聽政,見百官,瞻大行皇帝像於集英殿。宰臣等及文臣御史、武臣橫行已上,以次升殿舉哀,盡哀而退。   乙卯,三省、樞密院言:「按儀注:未釋服已前遇隻日,皇帝御迎陽門,日參官並赴起居,依例奏事。每五日,遇隻日於迎陽門垂簾,皇帝坐于簾內之北,宰臣執政官升殿奏事,權屏去左右侍衛。有機速公事,並許非時請對及賜宣召。禮部、御史臺、閤門奏討論故事,詳定御殿及垂簾儀,每朔、望、六參,皇帝御前殿,百官起居,三省、樞密院奏事,應見、謝、辭班退,各令詣內東門進牓子。皇帝雙日御延和殿垂簾,日參官起居太皇太后,移班少西起居皇帝,並再拜。三省、樞密院奏事,三日已上四拜【一一】,不舞蹈。候祔廟畢,起居如常儀。簾前通事以內侍,殿下以閤門。凡軍頭司引呈公事,可以權付有司者,續具條奏。吏部磨勘奏舉人,垂簾日引。應見、謝、辭臣僚遇朔、望參日不坐,並先詣殿門,次內東門,應臺賜者並門賜【一二】。」從之。   丙辰,上御迎陽門幄殿,同太皇太后垂簾,宰臣、親王已下合班起居。常制分一十六班,至是合班,以閤門奏請故也。   戊午,羣臣上表請御正殿,批答不允。表三上,乃從之。   己未,太中大夫知樞密事韓縝、門下侍郎章惇、中書侍郎張璪、同知樞密院事安燾並為通議大夫,中大夫尚書左丞李清臣為太中大夫。   詔雍王顥、曹王頵賜贊拜不名,五日一朝見,如大長公主之儀。   詔李憲已罷入內副都知,其見領職任,並改差入內押班梁從吉。   詔太皇太后父魯王遵甫,宜避名下一字,餘依章獻明肅皇后故事。   中書省奏:「應今年正月九日赦前衝替人,並以事理輕重遞減。其差替者,並與差遣。赦前衝替而赦後定輕重者準此。其三月二日、六日兩次赦前犯者,並依此遞減。」從之。   刑部言,敍用人不得併敍兩官,今來連遇三赦,乞依赦敍用,便與盡三赦合敍之官,從之。   兵部侍郎許將、給事中兼侍讀陸佃、秘書少監孫覺並權知貢舉,以遺火再試也。   樞密院言,欲自今年降下緣邊事稍重者,並與三省同進呈。從之。   大行皇帝遣賜西蕃董氊金帶、錦衣、銀、帛、茶等,令李憲以蕃字書,選使臣齎賜。   庚申,銀青光祿大夫、守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郇國公王珪為金紫光祿大夫,進封岐國公;太中大夫、守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蔡確為通議大夫。泰寧鎮海等軍節度使、守司空、開府儀同三司雍王顥為成德橫海等軍節度使【一三】,進封揚王;保信保靜等軍節度使、守司空、開府儀同三司曹王頵為武昌武安等軍節度使,進封荊王;並加守太保。皇弟鎮寧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寧國公佶進封遂寧郡王;山南東道節度使、檢校太尉、儀國公佖進封大寧郡王;定武軍節度使、檢校太尉、成國公俁進封咸寧郡王;集慶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和國公似進封普寧郡王;並拜開府儀同三司。中太一宮、護國節度使、守司徒、開府儀同三司、濟陽郡王曹佾守太保;殿前副都指揮使、武康節度使燕達為殿前都指揮使;建雄軍節度使、知河南府韓絳為鎮江軍節度使,進封康國公;觀文殿大學士、集禧觀使、特進、荊國公王安石守司空,羣臣皆敍遷如制。   詔以登位,賜致仕前宰相、守太師、潞國公文彥博,前執政、宣徽南院使、太子少師張方平,觀文殿學士、知河陽馮京,觀文殿學士、提舉崇福宮孫固,資政殿大學士、知揚州呂公著,資政殿學士、知太原府呂惠卿,資政殿學士、知亳州蒲宗孟,端明殿學士、知江寧府王安禮寬衣、金帶、銀、帛有差。(新舊錄于辛酉二十八日并載:詔孟子、顏回配享文宣王,荀况、揚雄、韓愈同左邱明從祀,令學士院修撰贊文。按此已見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今並削去。)   壬戌,刑部言,差使、借差、殿侍停降,并軍員降配,雖非命官,緣各有敘法,係赦書該說不盡,欲乞並與三次赦恩例朞而收敍【一四】。從之。   初,司馬光四任提舉崇福宮既滿,不取赴闕,再乞西京留司,御史臺或國子監,未報。會神宗崩,光欲入臨,又避嫌不敢。已而聞觀文殿學士孫固、資政殿學士韓維皆集闕下,時程顥在洛,亦勸光行,乃從之。衛士見光,皆以手加額,曰:「此司馬相公也。」民爭擁光馬,呼曰:「公無歸洛,留相天子,活百姓!」所在數千人聚觀之。光懼,會放辭謝,遂徑歸洛。(講義曰:所貴乎大臣者,非以其有過天下之材智也,必其有服天下之德望也。王安石所以變舊法之易者,以其虛名實行,足以取信于人,司馬光所以改新法之易者,以其居洛十五年,天下皆期之為宰相也。安石其權臣,溫公其重臣歟。)   太皇太后聞之,詰問主者,遣內侍梁惟簡勞光,問所當先者。光乃上疏曰:   臣聞周易,天地交則為泰,不交則為否。君父,天也;臣民,地也。是故君降心以訪問,臣竭誠以獻者【一五】,則庶政修治,邦家乂安;君惡逆耳之言,臣營便身之計,則下情壅蔽,眾心離叛。自生民以來,未有不由斯道者也。夫道猶岐路【一六】,近差跬步,遠失千里。今皇帝陛下新臨大寶,德性高明,太皇太后同斷萬機,聖謨光大。初發號令,不可不謹,斯乃治亂之岐塗,安危之所分也。當以切要為先,以瑣細為後。   臣竊見近年以來,風俗頹弊,士大夫以偷合苟容為智,以危言正論為狂,是致下情蔽而不上通,上恩壅而不下達,閭閻愁苦,痛心疾首,而上不得知,明主憂勤,宵夜旰食,而下無所訴,公私兩困,盜賊已繁。猶賴上帝垂休,歲不大饑,祖宗貽謀,人無異志。不然者天下之勢可不為之寒心乎【一七】!此皆罪在羣臣,愚民無知,往往怨歸先帝,此臣所以日夜憤痛,焦心泣血,不顧死亡,思有開發於朝廷者也。   臣愚以為今日所宜先者,莫若明下詔書,廣開言路,不以有官無官之人,應有知朝廷闕失及民間疾苦者,並許進實封狀,盡情極言。仍頒下諸路州、軍,於所在要鬧處出牓曉示,在京則于鼓院、檢院投下,委主判官畫時進入,在外則於州、軍投下,委長吏即日附遞奏聞。皆不得取責副本,強有抑退。其百姓無產業人,慮有姦詐,責保知在【一八】,奏取指揮,放令逐便。然後望陛下以聽政之暇,略賜省覽。其義理精當者,即施行其言而顯擢其人;其次取其所長,舍其所短;其狂愚鄙陋無可採取者,報聞罷去,亦不加罪。如此,則嘉言日進,羣情無隱,陛下雖深居九重,四海之事如指諸掌【一九】,舉措施為,惟陛下所欲,斯乃治安之源,太平之基也。陛下若以臣言為可取,伏乞決自聖意,下學士院草詔書施行。羣臣若有沮難者,其人必有姦惡,畏人指陳,專欲壅蔽聰明,此不可不察也。(按光錄云:神宗崩,光請入臨,人駭其來,知其必用。此誣辭也。程顥勸光入臨,據邵伯溫辨誣,餘則據光集並雜傳及行狀、神道碑。)   注 釋   【一】又乞太歲本命四立日節酒樂「樂」,閣本及治蹟統類卷一八宣仁垂簾聖政均作「藥」。下同。   【二】燒香為名訪之上引治蹟統類「燒」上有「以」字。   【三】皇太后遣人於睿思殿求得之同上書「皇」上有「至是」二字。   【四】凡行在服御寶器「行」字原脫,據閣本及王銍默記卷中補。   【五】恩意篤備「恩意」,長編紀事本末卷八一神宗聖德作「恩義」。   【六】至兩宮遣人趣之「至」字原脫,據閣本、治蹟統類卷一二神宗聖政、宋史全文卷一二下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補。   【七】法三代上引長編紀事本末作「追法三代」,治蹟統類作「取法三代」。   【八】去壬人而國是定「壬」原作「王」,據閣本、活字本改。   【九】陳州鈐轄令晏宋會要帝系五之六「鈐」上有「兵馬」二字。   【一○】內臣分詣諸神祠「祠」原作「祀」,據閣本及治蹟統類卷一八宣仁垂簾聖政改。   【一一】三日已上四拜「日」,宋會要儀制一之一三作「月」。   【一二】應臺賜者並門賜「臺」,上引宋會要及宋史卷一一七禮志均作「擡」。   【一三】為成德橫海等軍節度使 「使」字原脫,據閣本補。   【一四】欲乞並與三次赦恩例朞而收敍 宋會要職官七六之一八「與」下有「依」字。又「例」作「理」。   【一五】臣竭誠以獻者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四六乞開言路劄子「者」作「替」。   【一六】夫道猶岐路「道」字原脫,據治蹟統類卷一八、宋史紀事本末卷四三元祐更化及上引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補。   【一七】不然者天下之勢可不為之寒心乎「者」,上引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九三哲宗皇帝求直言均作「則」。   【一八】責保知在同上書「責」上有「則」字。   【一九】四海之事如指諸掌「事」原作「內」,據閣本及上引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長編紀事本末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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