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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文拾遗 卷四十六

作者:陆心源 分类:类书文集 更新时间:2025-01-15 12:32:47 来源:本站原创

【卷四十六】

  ◎ 薛贻矩

  贻矩,字式瞻,一字熙用,河东人。仕唐为兵部侍郎、御史大夫。入梁,拜同平章事。卒,赠侍中。

    ◇ 上大梁新定格律奏

  太常卿李燕等重刊定律令三十卷、式二十卷、格一十卷、律并目录一十三卷、律疏三十卷,凡五部一十帙,共一百三卷,敕中书舍人李仁俭诣阁门奉进。伏请目为《大梁新定格式律令》,仍颁下施行。(《册府》六百一十三)

  ◎ 蒋鉴玄

  鉴玄,梁乾化中罗浮山布衣。

    ◇ 梁故明州军事押衙充勾押官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兼殿中侍御史王府君墓志铭

  府君讳彦回,字仲颜,其先琅琊人也。曾祖讳论,祖讳伯义,父讳,皆任性傲世,怡怡于云水间,能禀天爵,不拘浮华之态。乡党之美,着于家谍。府君少则有明慧之称,长则有干济之术,爰自历职郡署,处繁任剧,靡不洞达其理,佐佑之绩甚显矣。一旦俄遭沈痼,奄归厚夜,噫乎!生为强有,殁兮本无,虽□□以如斯,测常情则不尔。私室且□,公权仍重,亦足以得志,缅维窀穸,又焉无眷恋。府君以乾化四年十二月廿二日即世,享年五十五。以乾化五年闰二月二十九日,归葬于鄞县灵岩乡金泉里,礼也。

  府君娶东海徐氏,乃句章之华族,和鸣之道,柔顺爱敬,为亲戚之所规仰。育男一人,长子充军事丘使官兼衙前十将廷规,琳琅其器,孝行胤嗣之美,尤可嘉矣。娶渤海吴氏。第二子充衙前虞候廷范,娶庐江何氏。第三子廷晖,第四子廷裕,第五子廷璋。育女二人,长女一适胡氏,一适杨氏。孙二人:翁儿、婆子,女孙钱婆。呜呼!荣落之期,关彼定分;平生之事,瞬息而己。松楸植于此,蔽于佳城,永安陵谷之变,幽冥之幸也。铭曰:

  名利之竞,孰能灰心。一此一彼,以古以今。奈何不可移者修短,不可恋者光阴。悲乎人事,倏然升沈。萧萧邱陇,猿鸟号吟,(石刻)

  ◎ 韩建

  建字佐时,许州人。唐末为潼关防御使华州剌史。昭宗数幸其镇,封许国公。梁太祖即位,拜司徒同平章事。出镇许州,军乱见杀。

    ◇ 谏夺孔纬宅疏

  孔纬以直道为宰相,今其身殁未久,朝廷抚凌统之孤,祭萧何之墓,奈何夺其故居,使其妻子奉几筵无所,非君臣始终之道也。(《册府》四百七)

  ◎ 永王李存霸

  存霸,后唐太祖第三子。封永王,遥授昭义、天平、河中三军节度使。赵在礼作乱,乃遣存霸莅河中。庄宗再幸汜水,徙北京留守。宣麻未讫,郭从谦反,庄宗中流矢崩。存霸自河中奔太原,麾下皆散走,乃谒符彦超,曰:「愿为山僧。」彦超欲留之,为军众所杀。

    ◇ 旌韩德兄弟表

  屯留县坊市百姓韩德,兄弟累世同居,母死割乳以祭,庐于墓侧累年,种瓜合欢同蒂。(《册府》)

  ◎ 雍王重美

  重美,废帝次子。领成德节度,兼河南尹,判六军诸卫,同平章事。封雍王。石敬瑭反,帝欲北征,重美固请勿行。帝如河阳,重美守京师。废帝自焚,重美与后同死。

    ◇ 量立僧道科试奏

  每年诞节,诸道州府奏荐僧尼道士,紫衣师号渐多。今欲量立条式:僧讲论科试讲经,表白三科、文章应制十三科、持念一科、禅科、声赞科,并于本伎能中条贯;道士经法科试义十道,讲论科试经论,文章应制科试诗,表白科试声喉,声赞科试步虚三启,焚修科试斋醮仪,(《册府》)

  ◎ 刘岳

  《全唐文》八百三十九有传。

    ◇ 删定郑馀庆书仪奏

  先奉敕删定郑馀庆《书仪》者。臣与太子宾客马缟、太常博士段禺、田敏、路航、李居浣、太常丞陈观等,同共详定,其书送纳中书门下。奉敕:「宜差左散骑常侍任赞、右散骑常侍杨凝式、兵部尚书梁文矩、工部尚书崔居俭、太子宾客裴高、尚书左丞王权、尚书吏部侍郎姚ダ等七人,与刘岳再于郑馀庆《书仪》内子细检详。除文臣起复及士庶冥婚准敕不行外,应篇目一一立出元旧条件,据有合事实上者,逐件别书出。」今详定式样,其不可改易者,亦须具言。请仍旧施行。(《五代会要》十六)

  ◎ 杨途

  《全唐文》八百三十九有传。

    ◇ 禁开发古墓奏

  但是古墓荒坟,不计有主无主,请下诸道州府,严诫乡闾,不得开发。(《册府》四百七十五)

  ◎ 于峤

  《全唐文》八百三十九有传。

    ◇ 锡赉老病官奏

  两班有老病,减绝其俸,虑玷圣明。请各授致仕官,仍加锡赉,以符尚齿之化。(《册府》四百七十五)

  ◎ 郭崇韬

  《全唐文》八百四十四有传。

    ◇ 征蜀荐才疏

  陛下委臣以戎事,仗将士之忠孝,凭陛下之威灵,鼓行而西,庶几集事。如蜀川平定,陛下择帅抚临,以臣料之:信厚善谋,事君有礼,则北京副留守孟知祥有焉,愿陛下使之为帅;如臣出征之际,宰辅阙人,则邺都副留守张宪有披荆草昧之劳,为人谨重而多识;其次则吏部尚书李琪、御史中丞崔居俭,皆中朝士族,富有文学。陛下择才相之,臣亦无敢谬举,馀则臣所不知。(《册府》四百十八)

  ◎ 豆卢革

  《全唐文》八百四十四有传。

    ◇ 诸加尊号表

  陛下登宝祚以来,累贡章表,盖缘中外臣寮,请上尊号,未奉诏允,实慊群情。臣等闻帝王受命,必有鸿名,天人合符,须膺大号,是彰圣德,以耀宝图。今己歼厥渠魁,荡平九寓,御明堂而垂化,礼百神以告功,尚执谦冲,未加徽称,觊陛下开不违之旨,在臣等有难夺之勤。伏惟皇帝陛下亲举义师,躬除国耻,起坠地之宗庙,祚升天之神灵,再造乾坤,中兴历数,功逾夏代,道迈汉年。况乎八表诸侯,归陛下如百川之赴东海;中原多土,仰陛下如众星之拱北辰。保国安邦,功成名遂,傥固扌为谦之□,是违亿兆之心。且义士忠臣,犹赏之以茅土,而英风丕业,乃滞之于典章。臣与万国公侯,普天黎庶,禺望圣旨,下允众情。(《册府》)

    ◇ 请出内府财帛劳军奏

  臣窃知内库所积有余,租庸赡军不足,今内外诸军,室家不能相保,傥非即时安恤,臣惧人心离散。(《册府》一百八十一)

  ◎ 李琪

  《全唐文》八百四十七有传,

    ◇ 请转运官物授官奏

  臣伏思汉文帝时,欲人务农,及募人入粟,得拜爵及赎罪,景帝亦如之。后汉安帝时,水旱不足,三公奏请富人入粟,得封关内侯及公卿已下散官。本朝乾元中亦曾如此。今陛下纵不欲入粟授官,愿降明敕下诸道,合差百姓转般之物,有能出力运官物到京者,五百石己上,白身授一初任州县官,有官者依资次迁授,次迁者便与放选;千石已上至万石者,不拘文武,显为赏酬,免令方春农人流散。此亦转仓赡军之一术也。(《五代会要》二十七)

  ◎ 蔡同文

  《全唐文》八百四十八有传。

    ◇ 武成王庙四壁设酒醢奏

  伏见武成王庙中,每上戊释奠,汉留侯张良配坐,武安君吴起等为十哲。当排祭之时,止于武成王、张良十哲面前,其范蠡等六十四人,图形于四壁,面前并无酒醢。自今后,乞准本朝旧制例,武成王庙四壁诸英贤画像面前,请各一豆、一爵祀享。(《五代会要》卷三)

  ◎ 李元龟

  《全唐文》八百四十九有传。

    ◇ 徒流放还依律处分奏

  准《开成格》,应断天下徒流人到所流处,本管画时申御史台,候年月满日申奏,方得放还本贯。近年凡徒流人,所管虽奏,不申御史台,报大理寺,所以不知放还年月。望依格律处分。(《五代会要》卷九)

  ◎ 张昭远

  昭远,后唐天成二年为左补阙。

    ◇ 加估折纳奏

  切见今秋物价绝贱,百姓随地亩纽配钱物,名目多般,皆贱籴供输,极伤农业。既未能减放,则请加估折纳斛斗,稍便于民。又国朝己来,备凶年之法,州府置常平仓,饥岁以振贫民,请于天下最丰熟处,折纳斛斗,以仓贮之,依常平示出纳,则国家常有粟而民不匮也。(《册府》五百二)

  ◎ 张延朗

  《全唐文》八百四十九有传。

    ◇ 州县徵科赏罚奏

  州县官徵科赏罚例:县令、录事参军正官,一年依限徵科了绝加阶,二年依限与试衔,三年总及限与服色;如摄令、录,一年内了绝仍摄二年,三年内总及限与真命;主簿一年、二年如县令条,三年总了别任使;本判官一年加阶,二年改试衔,三年转官;本曹官省限内了绝,与试衔转官;诸节级三年内总了绝者,与赏钱三十千。其责罚依天成四年五月五日敕。(《册府》六百三十三)

  ◎ 张鹏

  鹏,清泰中御史中丞。

    ◇ 常朝就敷政门外赐食奏

  文武常参官入ト日廊下设食,每宣放仗拜后就食,相承以为谢食拜。臣以每日常朝,宣不坐后拜退,岂谢食之谓乎?如臣所见,自今宣放仗拜后,且就以候,将设食,别降使于敷政门外宣赐酒食,群臣谢恩后食。(《册府》)

  ◎ 范延光

  《全唐文》八百四十九有传。

    ◇ 请赐指挥俸料奏

  诸道指挥使月俸未有定制,请大藩镇都指挥使月赐料钱三十贯、粮十石、春衣十五匹、冬衣二十匹,其馀藩府约此为等第。(《册府》五百八)

    ◇ 添支侍卫亲军指挥料钱奏

  侍卫亲军都指挥与小指挥,每月钱料春冬衣物,元一例支给无等差。昨并省军都,自捧圣严卫相羽休已下逐厢都指挥使,新定名管禁兵五千人,欲为等第,每月添支料钱各三十千,粮十五石,衙官粮十分。(同上)

  ◎ 李郁

  郁,天成二年为宗正丞。

    ◇ 请复园陵旧制奏

  两京畿甸园陵之制,其地十里曰封山。爰自伪室己来,收在公田之籍,今方绍袭,宜正规仪。(《册府》一百七十四)

  ◎ 聂延祚

  延祚,天成中少府监。

    ◇ 厘革牌印奏

  牌印旧体,不与朱记相参。伏自近年,亦归当监铸造,既须篆字,何异印文?伏乞下中书厘革。(《册府》六百二十)

  ◎ 郭从义

  从义,其先沙ヌ部人。后唐赐姓李,长兴三年,为永兴郡部署。晋天福初复姓,《宋史》有传。

    ◇ 诛赵思绾奏

  新除华州留后赵思绾,三月三日授华州留后,准诏赴任,三移行期,仍要铠甲以给牙兵。及与之,又不遵路。至九日夕,有部曲曹彦进告,思绾欲于十一日夜,同恶五百人奔南山入蜀。是日诘旦,再促上路,云俟夜进涂。臣等与王俊入城,分兵守四门。其赵思绾部下军各已执带,遂至牙署,令召思绾,至则执之,与一行徒党,并处置讫。(《册府》四百三十五)

  ◎ 范延策

  延策,后唐安州节度副使。

    ◇ 上三事奏

  一请不禁过淮猪羊,而禁丝绵匹帛,以实中国;一请于山禁要害,置军镇以绝寇盗;一述藩侯之弊,请敕从事明谏诤之,不从,令诸军校列班廷诤。(《册府》四百四十)

  ◎ 孔知邵

  知邵,唐长兴中为太常丞。

    ◇ 除替诸道副使等官奏

  诸道行军司马、副使、两使判官已下,及防御、团练、军事判官,并请依考限,欲满一月前,本处闻奏,朝廷选替补授。(《册府》六百三十三)

  ◎ 李延范

  延节,长兴中大理卿,迁殿中监。

    ◇ 条具切要逐件奏

  当寺今有要切事节,谨具逐件如后。

  一件,寺司每奉敕旨断案,准格须委法直司据罪人所犯,检定法条,本断官将所犯罪名,并所检法律及法书本卷,对验不差,然后逐件于法上署名,下法定断。伏见寺司案内,每将法直官所检条件法状,备录在详断案。伏准格文,法直官祗合录出科条,勘押入案,至于引条判断,合在曹官,仍不许于断状内载法直官姓名者。自今已后,其法状臣欲落下,留充寺司案底,不录在奏状中,冀免元敕法状三重在案。其本断官仍于断状后具言,臣所断前件文案,皆是将法直司所验条法,一一周细详认,悉是罪人所犯科条,或言将某色律条比附详断,逐件参检,并无漏落法律,及无欠少案内事节。

  一件,格文内大和四年十二月三日,刑部员外张讽奏,大理寺官结断刑狱,准旧例,自卿至司直诉事,皆许各申所见陈论。伏以所见者是消息律文,附会经义,以谳正其法,非为率胸臆之见,逞章句之说,以定罪名。近者法司断狱,例皆缉缀词句,漏略律文。且一罪抵法,结断之词,或生或死,遂使刑名不定,人徇其私。臣请今后各令寻究律文,具载实事,以定刑辟。如能引据经义,辨析情理,并任所见详断。若非礼律所载,不得妄为判章,出外所犯之罪。

  一件,详刑定罪,实在法律一科,须是犯人本条,或取比附详断。自今后大理寺详断文案,只得以本犯一条法律断罪,不得更将稍似格律,于本条前后安排。如是罪人合以官品减等,官告赎罪之类条件,即许于法状内次第区分。(《五代会要》十六)

    ◇ 逃户归业二年内放免两税奏

  请指挥诸道州府,每逃户归业后,委州司各与公凭,二年内放免两税差科。如有违,许州论讦勘责。若州县官招得五百户已上,等第奖酬。(《五代会要》二十五)

  ◎ 窦专

  专,同光朝左谏议大夫。

    ◇ 请罢租庸使归三司奏

  臣伏见天下诸色钱谷,比属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和有郎中、员外支计分劈。自后以租赋殷繁,添置司之额。自唐天宝中,安史作乱,民户流亡,征赋不时,经费多阙。惟江淮、岭表,郡县完全,总三司货财,发一使征赋,在处勘覆,目曰租庸。才收京城,寻废职务。广明中,黄巢充斥,僖宗省方,依前以江淮征赋又置租庸使催征,及至车辂还京,旋亦停废。伪梁不知故事,将四镇节制征输,置宫使名目管系,既废宫后,改置租庸,杂以掊敛相兼,加之出放生利。况户口什一之税,是太平之日规绳,租庸总三司合勘,因丧乱之时制置,在京无此名目,乃是出使权宜。若要委一官之能,何妨总三司合判。伏请敕郡县重集户口,计定租税,令盐铁却归三司,收其征赋。务使仍旧会计到京,且便上供,何须直进。既户口不失,则增赋倍多,致海内有久远之安,示天下为一家之治。(《五代会要》二十四)

  ◎ 申着

  着,天成中少府少监。

    ◇ 未明事理不得行责奏

  伏乞指挥诸道州府,此后或显犯宪章者,候文案毕,任依格法断惩。如未明事理,不得行责情杖。(《五代会要》卷十)

  ◎ 杨知方

  知方,后唐兴唐府冠氏县尉。

    ◇ 自陈请验文书状

  光化三年明经及第,其后选授官两任。庄宗郊天年,于将作监内行事礼毕,拟授太子通事舍人,旋值错竖父母年几驳落。其年丁父忧。至天成二年又丁母忧。去年九月方服阕,今春欲赴郊天行事,又缘贫困,无财可办。今乞引验已前文书,量赐陶铸者。(《册府》六百三十三)

  ◎ 郝琼

  琼,右街使,兼判尚书考功。

    ◇ 司吏逐月支赐粮钱奏

  去年五月诏,中外官员自宰臣、节度使以下,并逐年书考课。计官员千馀,当司人吏四人,二人赴官,又公用不足。乞依三铨例,当司归司官逐月支赐纸笔粮钱。(《册府》六百三十六)

  ◎ 任赞

  《全唐文》八百五十有传。

    ◇ 勿启幸门奏

  郊天前有犯重罪合当极法者,并令推鞫断遣,无容开启幸门。(《册府》四百七十五)

  ◎ 崔居检

  《全唐文》八百五十有传。

    ◇ 大祠中祠车驾不出奏

  大祠、中祠差官行事,皇帝虽不与祭,其日亦不视朝。伏见车驾其日或出,于礼不使。今后请每遇大祠、中祠,车驾不出。(《五代会要》卷四)

  ◎ 王权

  《全唐文》八百五十一有传。

    ◇ 诸道详勘职方地图奏

  伏见诸道州府,每遇闰年,准例送尚书省职方地图者。顷因多事之后,诸道州府旧本虽存,其间郡邑或迁,馆递曾改,添增镇戌,创造城池,窃恐尚以旧规录为正本,未专详勘,必有差殊。伏请颁下诸州,其所送职方地图,各令按目下郡县镇戌城池,水陆道路,或经新旧移易者,并须载之于图。其有山岭溪湖、步骑舟楫,各得便于登涉者,亦须备载。(《五代会要》十五)

  ◎ 李象

  《全唐文》八百五十一有传。

    ◇ 散官犯罪不得当赎奏

  请今后凡是散官,不计高低,若犯罪,不得当赎,亦不得上请。

  详定院覆奏:应内外文武官,有品宫者自依品官法,无品官者、有散试官者,应内外带职廷臣宾从、有功将校等,并请同九品官例。其京都军巡使及诸道州府衙前职员、内外离任镇将等,并请准律,不得上请当赎。其巡司马步司判官,虽有曾历品官者,亦请同流外职。准津,杖罪已下依决罚例,徒罪已上仍旧当赎法。(《五代会要》卷十)

  ◎ 卢质

  《全唐文》八百五十一有传。

    ◇ 仆射上事仪注务简奏

  臣忝除官,合赴省上事,若准旧例,左右仆射上事仪注,所费极多。欲从权务简,氐取尚书丞、郎上事例,止集南省属僚及两省官送上,亦不敢辄援往例,有废官中自量力排比,兼不敢自臣隳废旧规。他时任行旧制,(《五代会要》十四)

    ◇ 王墓志铭

  (上缺)二□□居无何贼起,黄巢兵经(缺)涉险,九州版荡,唯兹全赵□□安邦一百五十年间,中外(缺)有□有恒,不潜不滥,相承四世,光辅十朝,(缺)有□及其叔世(缺五字)于□□邦是同其□,虽为常数,良(缺)山发源,始于□□,至于□代,乃有太原琅琊,分彼二流,(缺)之□也,□忠力于邦家,□捍蔽于(缺)等州观察处置等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太傅同中书门(缺)封二百户,赠太师,谥曰忠。在(缺)山(缺五字)爵为盛□□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左(缺)一寸□累赠司空、司徒、太尉、太傅在(缺)三(缺四字)封人臣之(缺)皆踵前修考终令□□曰忠穆(缺)中□四年,□授镇州兵马留后。来年起复,真拜继世焉。以(缺)太原郡开国子食邑五百户。在疚毕丧,非公事(缺)相□信睦交修。中和五年,加开府(缺)检校太保,封常山郡王。文德元年又升太傅(缺)封□百户。大顺元年,就加检校太师。未几,授泽潞邢(缺)五年,□□□书令,进封北平王,增邑共六千户,实封(缺)赐敦□□定久大功臣。来年,又册拜太师,增爵一万(缺)远图。无何,事背防萌,众迷逐末,纳羁新于(缺)由兹一□,乱构凶徒,毒流一氏,屠害全族,残(缺)夫人陇西李氏,父李全义,皇任检校工部尚书(缺)不越旬被害,(缺)守侍中,次曰昭(缺八字)部落都知兵马使检校太保,皆(缺)推官李(缺)怀□□六经大□何止于救患恤邻,五下(缺)前(缺六字)符习(缺)天十八年秋八月,大(缺四字)公舍(缺)伐□□□而终,贼男处瑾□父自立,处球□煞其兄。十九年平(缺)以(缺四字)幽冤,荩明义举。今以青乌□吉,丹有归,(缺)十二月廿□日(约缺七字)赵国夫人合葬于真定县新市乡廉颇里寿阳岗,于(下缺)。

  (铭词上缺)府。螫手之蛇,反噬之虎。枭獍与妖,恩义□□。全族尽亡,(缺)□师一兴,飞走无处。逆首就擒,属封寻抚。衅血□□,申冤告□。(下缺)(《古志石华》、《八琼室金石补正》七九)

  ◎ 李慎仪

  《全唐文》八百五十二有传。

    ◇ 请委铨曹检点选格奏

  诸道州县,皆是摄官,诛剥生灵,渐不存济。此盖郭崇韬在中书日,未详本朝故事,妄被闲人献疑,点检选曹,曲生异议,行矫枉过直之道,成欲益反损之文。其选人凡关一事阙违,并是有涉逾滥。或告敕欠少,或文字参差,保内一人不来,五保皆须并废,文书一纸有误,数任皆不勘详。且自天下乱离,将五十载,无人不遇兵革,无处不遭焚烧,性命脱免者尚或甚稀,文书保全者固应极少。其年选人及行事官一千二百馀员,得官者才及数十,皆以逾滥为中名,尽被焚毁弃逐,遂令选人或毙踣于旅店,或号哭于行途,万口一词,同为怨酷。臣等恳曾商议,坚确不回,以至二年已来,选人不敢赴集,铨曹无人可注,中书无人可除。去年阙近二千,授官不及六十。乃致诸道皆是摄官,朝廷之成泽不行,绅之禄秩皆废,御冤负屈,不敢申陈,列局分曹,莫非侥幸。且摄官只自州府,多因贿赂而行,朝廷不知姓名,所司不考课绩,皆无拘束,得资贪残。及有罪名,又不申奏,互相掩蔽,无迹追寻,遂使人户流移,州县贫困,日甚一日,为弊转多。若不直具奏闻,别为条制,不惟难息时病,兼且益乱国章。

  臣等商量,伏请特降敕文,宣布远迩,明言往年制置,不自于宸衷;比日焦劳,将颁于睿泽。兼以选曹公事,情伪极多,中书条流,亦恐未尽。望以中书所条件,及王松等(按与刑部员外郎王松同上)所论事节,并与新定选格,有轻重未尽处,并委铨曹子细点检酌量。但可以去其逾滥,革彼弊讹,不失本朝旧规,能成选曹永例者,务在酌中,以为定制,别具起请条奏。(《册府》六百三十二)

  ◎ 刘句

  《全唐文》八百五十三有传。

    ◇ 乞免行香奏

  中书以近敕祠祭行事官致斋内,唯祀事得行,其馀悉断。又宰臣行事致斋内,不押班,不赴内殿起居,不知印。臣缘判三司公事,其祀事、国忌行香,伏乞特免。(《五代会要》十三)

    ◇ 宗庙制度议

  臣等今月十三日,再于尚书省集百官详议。夫王者祖武宗文,郊天祀地,故有追崇之典,以申配享之仪。窃详太常礼院议状,唯立七庙,即并通其理,其他听论,并皆勿取。七庙者,按《礼记·王制》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七。」郑元注云:「此周制也。」详其礼经,即是周家七庙之定数。四庙者,谓高、曾、祖、祢四世也。按《周本纪》及《礼经》《大传》皆曰:「武王即位,追王太王、王季、文王,以后稷为尧稷官,故追尊为天子。」此则即周武王初有天下,追尊四庙之明文也。故自汉、魏以降,迄于周、隋,创业之君,追尊不过四世,约周制也。此礼行之已久,事在不疑。今参详都省前议状,请立四庙外,别引始祖,取裁未为定议。

  续准敕,据御史中丞张昭奏,请创立四高之外,无别封始祖之文。况国家礼乐刑名,皆依唐典,宗庙之制,须酌旧章。请依唐朝追尊懿祖宣皇帝、献祖光皇帝、太祖景皇帝、代祖元皇帝故事,追尊四庙为定。(《五代会要》卷二)

  ◎ 卢振

  《全唐文》八百五十五有传。

    ◇ 禁止织造疏薄奏

  古先哲王之制,布帛不中度,不鬻于市,比来组织之物,轻重皆有定规。近年己来,织帛之家过为疏薄,徒劳杼轴,无益公私。臣请三京、邺都、诸道州府,凡织造之家,所织绫罗纟也掉诸物,并须斤两尺度,合官定规程,不得辄为疏薄。所在官吏觉察禁止,不得更然。(《册府》五百四)

  ◎ 曹琛

  琛,长兴中起居郎。

    ◇ 文武给假许支料钱奏

  文武两班,或请假归宁,或卧疾未顿,才注班簿,便住料钱。伏乞特降敕命者。

  敕:今后文武官,请准归宁假给及病疾者,并许支给本官料钱。(《五代会要》二十八)

  ◎ 樊伦

  《全唐文》八百五十五有传。

    ◇ 请除关税奏

  耕桑未至,国多游民,关市之中,税物苛细,请稍减省,以惠疲民。百姓卖物不多,所历关市,并望除税。(《册府》五百四)

  ◎ 卢文纪

  《全唐文》八百五十五有传。

    ◇ 明定文武考校奏

  请内外文武臣寮,每岁有司,明定考校,将相乞回御笔,以行黜陟。疏下中书门下商量,宰臣奏请施行。(《册府》六百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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