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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 老子第五十六章

作者:老子 分类:玄学五术 更新时间:2024-12-05 05:36:13 来源:本站原创

原文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①。塞其兑,闭其门②;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③,是谓玄同④。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⑤;故为天下贵。

译文

聪明的智者不多说话,而到处说长论短的人就不是聪明的智者。塞堵住嗜欲的孔窍,关闭住嗜欲的门径。不露锋芒,消解纷争,挫去人们的锋芒,解脱他们的纷争,收敛他们的光耀,混同他们的尘世,这就是深奥的玄同。达到“玄同”境界的人,已经超脱亲疏、利害、贵贱的世俗范围,所以就为天下人所尊重。

注释

1、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此句是说,知道的人不说,爱说的人不知道。另一种解释是,聪明的人不多说话,到处说长论短的人不聪明。还有一种解释是,得“道”的人不强施号令,一切顺乎自然;强施号令的人却没有得“道”。此处采用第二种解释。

2、塞其兑,闭其门:塞堵嗜欲的孔窍,关闭起嗜欲的门径。

3、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此句意为挫去其锐气,解除其纷扰,平和其光耀,混同其尘世。

4、玄同:玄妙齐同,此处也是指“道”。

5、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这几句是说“玄同”的境界已经超出了亲疏、利害、贵贱等世俗的范畴。

引语

四十二章和前一章讲的都是“和”,这一章接续前章,重点讲的也是“和”。四十二章说“冲气以为和”,是讲事物矛盾着的双方,经过斗争而达到和谐与统一。前一章讲的“知和曰常”,即以和为事物的常态。本章讲怎样可以保持常态的和。这三章之间层层深入,逻辑性极强,向人讲述了“和”的最高道德境界。不过这一章文字蕴含很深,这就不仅仅是指执政之人,而且也包括世间人们处事为人的人生哲理。他要求人们要加强自我修养,排除私欲,不露锋芒,超脱纷争,混同尘世,不分亲疏、利害、贵贱,以开豁的心胸与无所偏的心境去对待一切人和物。如此,天下便可以大治了。

评析

在老子看来,得“道”的圣人,即修养成理想人格的人,能够“挫锐”、“解纷”、“和光”、“同尘”,这就达到了“玄同”的最高境界。对此,车载评论说:“锐、纷、光、尘就对立说,挫锐、解纷、和光,同尘就统一说。尖锐的东西是容易断折不能长保的,把尖锐的东西磨去了,可以避免断折的危险。各人从片面的观点出发,坚持着自己的意见,以排斥别人的意见,因而是非纷纭,无所适从,解纷的办法,在于要大家从全面来看问题,放弃了片面的意见。凡是阳光照射到的地方,必然有照射不到的阴暗的一面存在,只看到了照射着的一面,忽略了照射不着的另一面,是不算真正懂得光的道理的,只有把‘负阴’、‘抱阳’的两面情况都统一地加以掌握了,然后才能懂得‘用其光,复归其明’的道理。宇宙间到处充满着灰尘,人世间纷繁复杂的情况也是如此,超脱尘世的想法与做法是不现实的,众人皆浊我独清的想法与做法是行不通的,这些都是只懂得对立一面的道理,不懂得统一一面的道理。只有化除成见、没有私心的人,才能对于好的方面,不加阻碍地让它尽量发挥作用,对不好的方面,也能因势利导,善于帮助它发挥应有的作用,‘同其尘’,是对立的统一道理的较高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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