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PT小说程序 > 类书文集 > 韩昌黎文集校注 > 韩昌黎文集第五卷

韩昌黎文集校注 韩昌黎文集第五卷

作者:马其昶 分类:类书文集 更新时间:2025-01-09 12:15:36 来源:本站原创

哀辞 祭文

祭田横墓文

田横初为汉将灌婴败于垓下,亡走梁,归彭越。高祖即位,惧诛,与其徒五百余人入海,居岛中。高帝闻齐人贤者多附横,恐后有乱,乃使使赦横罪而召之。横与其客二人乘传诣洛阳,至尸乡厩置遂自刭,令客奉其头从使者驰奏。高帝流涕,以王者礼葬横。既葬,二客穿其冢旁,皆自刭从之。其余客在海中者闻横死亦皆自杀。晁太史 无咎尝取公此文于续楚辞而系之,曰:唐宰相如董晋亦未足言,而晋为汴州,才奏愈从事,愈始终感遇,语称陇西公而不姓。后从裴度,亦自谓度知己,然度亦终不引愈共天下事,故愈踌躇发愤,太息于区区之横,以谓夫苟如横之好士,天下将有贤于五百人者至焉。〔补注〕沈钦韩曰:裴度事在后,如何牵连及之?晁说误矣。归有光曰:寥寥数言,而悲感之意无穷。姚鼐曰:此是公少作,故犹取屈子陈句。按:词意皆腾空际,似为横发,又似不为横发,此等文不徒以雕琢造语为工也。

贞元十一年九月,愈如东京,道出田横墓下〔一〕,感横义高能得士〔二〕,因取酒以祭,为文而吊之,其辞曰:

〔一〕“十一年”,诸本或作“十九年”。“月”下,有“十一日”字。“如东京”,或作“东如京”。洪庆善曰:“东京,洛阳也。公以贞元十一年出长安至河阳,而后如东都也。十九年秋,则公为御史,是冬即贬阳山,安得以九月出横墓下?唐都长安,亦不得云‘东如京’也。”方从阁、杭、蜀本作“东如京”,云:田横墓在偃师 尸乡,洛阳东三十里。今公自河阳道横墓下以入洛,故云“东如京”也。今按:洪庆善作“如东京”及考岁月皆是,方氏亦以京为洛阳,但据三本必欲作“东如京”为误耳。今且未须别考它书,只以其所引田横墓在洛阳东者论之,则自墓下而走洛阳,乃是西向,安得言“东如京”乎?况唐都长安,谓洛阳为“东京”则可,直谓之“京”则不可,其理又甚明。若据元和郡县志,则河阳西南至河南府八十里,其大势亦不得云“东如京”也。此又三本谬误之一证,故复表而出之。

〔二〕“士”下,或有“心”字。

事有旷百世而相感者,余不自知其何心;非今世之所稀〔一〕,孰为使余歔欷而不可禁?余既博观乎天下,曷有庶几乎夫子之所为?死者不复生〔二〕,嗟余去此其从谁?当秦氏之败乱,得一士而可王;何五百人之扰扰,而不能脱夫子于剑铓?抑所宝之非贤〔三〕,亦天命之有常〔四〕。昔阙里之多士,孔圣亦云其遑遑〔五〕。苟余行之不迷,虽颠沛其何伤〔六〕?自古死者非一〔七〕,夫子至今有耿光。跽陈辞而荐酒,魂仿佛而来享〔八〕。

〔一〕〔补注〕沈钦韩曰:“稀”当作“希”,言非今世所尚。

〔二〕“死者”,或作“死而”;“生”,方作“来”,皆非是。

〔三〕〔补注〕吴汝纶曰:退之用“抑”字,多与“意”字同。“宝之”,或作“宝者”。

〔四〕“天”,或作“大”。

〔五〕阁、杭无“其”字,非是。

〔六〕〔补注〕吴汝纶曰:“阙里”四语极变化。

〔七〕“非”,阁、杭作“皆”,非是。

〔八〕“享”,集韵“灵良反”。按“享”字,古今人用多作上声,惟前汉 礼乐志 郊祀诗云:“发梁扬羽申以商,造兹新音永久长。声气远条凤鸟翔,神夕掩虞盖孔享。”“享”作平声,退之叶韵,盖有所本也。

欧阳生哀辞

欧阳名詹,字行周,泉州 晋江人也,卒年四十余。集十卷行世,新史于艺文立传。〔补注〕方苞曰:退之文,每至亲懿故旧,存亡离合,悲思慕恋,恻然自肺腑流出,使读者气厚。曾国藩曰:前半叙述矜当,后半就“父母老矣”反复低徊,绝耐绎。

欧阳詹世居闽 越。自詹已上皆为闽 越官,至州佐县令者,累累有焉〔一〕。闽 越地肥衍,有山泉禽鱼之乐;虽有长材秀民通文书吏事与上国齿者,未尝肯出仕。

〔一〕〔补注〕沈钦韩曰:册府元龟 铨选部:唐制“黔中、岭南、闽中郡县之官,不由吏部,以京官五品以上一人充使就补,御史一人监之,四岁一往,谓之“南选”。贞元二年,勅福建选补使宜停。

今上初,故宰相常衮为福建诸州观察使,治其地〔一〕。衮以文辞进,有名于时,又作大官,临莅其民,乡县小民有能诵书作文辞者,衮亲与之为客主之礼〔二〕,观游宴飨,必召与之〔三〕。时未几,皆化翕然〔四〕。詹于时独秀出,衮加敬爱,诸生皆推服,闽 越之人举进士繇詹始〔五〕。

〔一〕“治”上,或有“往”字,非是。

〔二〕吕汲公本如此。方从阁、杭、苑、粹,“辞进”下即属“乡县”至“者”;“衮”下又有“故宰相”字,下乃属“有名”至“其民”,又属“亲与”云云:颠倒错乱,全无文理,而方云三本如此,不当轻改,其蔽如此。今定从吕本。方“主”下有“人”字;“乡县”,作“县乡”,则尚有可取云。

〔三〕“宴”,或作“讌”。“与”,读为预,或作“预”,或疑“与”如字;而“之”下当有“俱”字。

〔四〕“化”,新传作“仕”,非是。按衮传:建中初,起为福建观察使,始闽人未知学,衮至,为设学校,使为文章,亲加讲导,与为客主均礼,观游燕享与焉。由是俗一变,岁贡士与内州等。

〔五〕贞元八年,詹与公同登第,退之同年进士。此言闽人举进士自詹始,及观林蕴泉山铭叙,则谓闽 川 贞元以前未有文进者也。因廉使李成公 椅兴启庠序,请独孤常州 及为记;中有辞云“缦胡之缨,化为青衿”;其兄藻与友欧阳詹继登正第。以其年考之,则藻之登第又在詹之前。然长溪 薛令之以中宗神龙二年擢第,则又在藻之前矣。退之谓由詹始,岂考之未详耶?〔补注〕沈钦韩曰:林藻登第在贞元七年。

建中 贞元间,余就食江南,未接人事,往往闻詹名闾巷间,詹之称于江南也久〔一〕。贞元三年,余始至京师举进士,闻詹名尤甚〔二〕。八年春,遂与詹文辞同考试登第,始相识。自后詹归闽中,余或在京师他处,不见詹久者惟詹归闽中时为然,其他时与詹离率不历岁,移时则必合,合必两忘其所趋,久然后去。故余与詹相知为深。

〔一〕“久”下,或有“矣”字。

〔二〕“余”下,或有“年十九”字。“闻”,或作“则”。或云:当并出“则”“闻”二字,亦有理。

詹事父母尽孝道,仁于妻子,于朋友义以诚。气醇以方,容貌嶷嶷然〔一〕。其燕私善谑以和,其文章切深喜往复,善自道。读其书,知其于慈孝最隆也。十五年冬,余以徐州从事朝正于京师〔二〕,詹为国子监四门助教,将率其徒伏阙下举余为博士,会监有狱,不果上〔三〕。观其心,有益于余,将忘其身之贱而为之也。呜呼,詹今其死矣〔四〕!

〔一〕“嶷”,音逆。

〔二〕公为徐州节度推官。

〔三〕或无“监”字,“监”或作“詹”。

〔四〕〔补注〕方苞曰:陡入詹死,又追论其生时事,笔力矫绝。

詹,闽 越人也。父母老矣,舍朝夕之养以来京师〔一〕,其心将以有得于是而归为父母荣也〔二〕;虽其父母之心亦皆然。詹在侧,虽无离忧,其志不乐也;詹在京师,虽有离忧,其志乐也;若詹者,所谓以志养志者欤〔三〕!詹虽未得位,其名声流于人人,其德行信于朋友〔四〕,虽詹与其父母皆可无憾也。詹之事业文章,李翱既为之传,故作哀辞〔五〕,以舒余哀,以传于后,以遗其父母而解其悲哀,以卒詹志云〔六〕。

〔一〕“以”,或作“而”。

〔二〕“有得”,或作“在得”。或无“于是”字,而有复出“将以有得”字。

〔三〕〔补注〕曾国藩曰:油然入情。

〔四〕“朋友”,或作“友朋”。

〔五〕“之传”,或作“之说”,或作“之志”。“故”上,或有“余”字,非是。

〔六〕“悲哀”,或作“哀悲”。今按:上文已连有两“哀”字,不应如此重复,或当删去此“哀”字。“詹”,或作“其”。

求仕与友兮,远违其乡;父母之命兮,子奉以行。友则既获兮,禄实不丰;以志为养兮,何有牛羊。事实既修兮,名誉又光;父母忻忻兮,常若在旁。命虽云短兮,其存者长;终要必死兮,愿不永伤。友朋亲视兮〔一〕,药物甚良;饮食孔时兮〔二〕,所欲无妨。寿命不齐兮〔三〕,人道之常;在侧与远兮,非有不同。山川阻深兮,魂魄流行;祀祭则及兮,勿谓不通。哭泣无益兮〔四〕,抑哀自强;推生知死兮,以慰孝诚。呜呼哀哉兮〔五〕,是亦难忘!

〔一〕“亲视”,或作“视疾”。

〔二〕“孔”,或作“既”。

〔三〕“齐”,一作“高”。

〔四〕“益”,或作“救”。

〔五〕“哉”下或无“兮”字。

题哀辞后

或删此四字,作“题欧阳生哀辞后”。崔群及詹皆与公同年,刘伉姓名仅见于此,他无所闻。

愈性不喜书,自为此文,惟自书两通:其一通遗清河 崔群,群与余皆欧阳生友也〔一〕,哀生之不得位而死,哭之过时而悲;其一通今书以遗彭城 刘君 伉。君喜古文〔二〕,以吾所为合于古,诣吾庐而来请者八九至,而其色不怨,志益坚〔三〕。

〔一〕“友”上,或有“之”字。

〔二〕或无“书”字。或无“伉”字。下“君”字,一作“伉”。

〔三〕或无“志”字。

凡愈之为此文,盖哀欧阳生之不显荣于前〔一〕,又惧其泯灭于后也。今刘君之请,未必知欧阳生,其志在古文耳〔二〕。虽然〔三〕,愈之为古文,岂独取其句读不类于今者邪?思古人而不得见,学古道则欲兼通其辞;通其辞者,本志乎古道者也〔四〕。古之道,不苟誉毁于人〔五〕;刘君好其辞,则其知欧阳生也无惑焉。

〔一〕“哀”,一作“痛”。

〔二〕“其志”上,或有“之志”字。

〔三〕下或有“苟爱吾文必求其义”八字。八字下,又或有“则进知于欧阳生矣必时观”十一字。

〔四〕“乎”,或作“于”。方从三本无“道”字。以上下文考之,无“道”字即不成文理矣。

〔五〕此下或有“然则吾之所为文皆有实也”十一字。〔补注〕何焯曰:此专为孟简误信穆玄道之语,有为太原伎恸怨而殁之谤,又以其事不足辨,故但自明其不苟誉,则毁者之非实可见矣。

独孤申叔哀辞

申叔字子重。年二十一举进士。又二年,用博学宏词为校书郎。又三年,居父丧,未练而殁,盖贞元十八年也。柳子厚有独孤君墓碣,皇甫持正有伤独孤赋,而公作辞哀之。公尝与崔群书,“天人好恶”之说,与此语意一同,盖出太史公之伯夷传也。〔补注〕方苞曰:此文盖学天问。

众万之生,谁非天邪?明昭昏蒙,谁使然邪?行何为而怒,居何故而怜邪〔一〕?胡喜厚其所可薄,而恒不足于贤邪?将下民之好恶与彼苍悬邪〔二〕;抑苍茫无端而暂寓其间邪〔三〕?死者无知,吾为子恸而已矣!如有知也,子其自知之矣〔四〕!

〔一〕“怒”,或作“怨”,或作“思”。“怒”下,或有“邪”字。“居”,或作“为”。〔补注〕方东树曰:此即“生为居人,死为行人”之旨。“怒”,当作“怨”。“寿也者,吾不知其所慕;夭也者,吾不知其所恶”,“怜”即“慕”意,“怨”即“恶”意。

〔二〕或无“苍”字。

〔三〕“寓”下,或有“于”字。

〔四〕或无“自”字。或无“之”字。或无“自”字,而有“之”字。

濯濯其英,晔晔其光。如闻其声,如见其容〔一〕。乌虖远矣〔二〕,何日而忘!

〔一〕此句或作“如处其旁”,非是。或云:以“容”叶“光”,用古韵也。

〔二〕“乌虖”,或作“呜呼”。

祭穆员外文

为崔侍御作。晁本篇首题云:“维年月日,故人博陵 崔愬谨以清酌之奠,祭于亡友穆六端公之灵。”方云:“岂穆员邪?旧传,员卒检校员外郎;杜亚留守东都辟为从事:皆与此文合。新传,员终侍御史,故晁本称端公也。穆员字与直,怀州 河内人,秘书监宁之子,工为文。崔侍御名愬,无传。”〔补注〕陈景云曰:“宣州观察使”应作“秘书监”,为宣使者乃秘书长子赞,员外之兄也。曾国藩曰:瘦折奥峭。

於乎!建中之初,予居于嵩;携扶北奔〔一〕,避盗来攻。晨及洛师,相遇一时;顾我如故,眷然顾之〔二〕。子有令闻,我来自山;子之畯明〔三〕,我钝而顽。道既云异,谁从知我;我思其厚,不知其可〔四〕。于后八年,君从杜侯。我时在洛,亦应其招〔五〕。留守无事,多君子僚;罔有疑忌,维其嬉游。草生之春,鸟鸣之朝;我辔在手,君扬其镳。君居于室,我既来即;或以啸歌〔六〕,或以偃侧。诲余以义,复我以诚〔七〕;终日以语〔八〕,无非德声。

〔一〕“奔”,或作“归”。

〔二〕“如”,或作“无”。“眷”,或作“睠”。

〔三〕“畯”,或作“俊”。

〔四〕“知其”,或作“知而”,或作“可而”。

〔五〕贞元五年十二月,以杜亚为东都留守,亚辟员为从事、检校员外郎。愬时亦为亚所辟。

〔六〕“啸”,或作“咏”。

〔七〕“复我”,或作“我复”。今按:下文云“无非德声”,则此二句专指穆也,当作“复我”。

〔八〕“以”,或作“与”。

主人信谗,有惑其下;杀人无罪,诬以成过;入救不从,反以为祸〔一〕。赫赫有闻,王命三司;察我于狱,相从系缧。曲生何乐,直死何悲〔二〕;上怀主人〔三〕,内闵其私〔四〕;进退之难,君处之宜〔五〕!

〔一〕〔补注〕“祸”,原本作“福”,据别本校改。

〔二〕“曲”,或作“直”;“直”或作“曲”。二“何”,或皆作“可”。皆非是。

〔三〕“主”,或作“王”,非是。

〔四〕“闵”,或作“悯”,或作“关”,皆非是。

〔五〕“君”,或作“居”,非是。〔补注〕吴汝纶云:叙事朴实。

既释于囚〔一〕,我来徐州;道之悠悠,思君为忧。我如京师,君居父丧;哭泣而拜,言词不通。我归自西,君反吉服;晤言无他,往复其昔〔二〕。不日而违,重我心恻。

〔一〕令狐运为东京牙门将,亚恶其为人;会盗劫输绢于洛北,运适畋近郊,亚意其为之,命员及从事张弘靖鞠其事,无之。亚怒,囚员等,员由此知名。

〔二〕“其”,疑当作“如”。

自后闻君,母丧是丁;痛毒之怀,六年以并〔一〕。孰云孝子,而殒厥灵!今我之至,入门失声〔二〕。酒肉在前,君胡不餐;升君之堂,不与我言。于乎死矣,何日来还!

〔一〕“并”,一作“经”。

〔二〕“失”,或作“哭”。

祭郴州李使君文

公贞元十九年冬出为阳山令,过郴州,识李使君,有李员外寄纸笔及叉鱼诗,即所谓“获纸笔之双贸,投叉鱼之短韵”也。其生平契分,皆具此文。笔墨闲录云:祭李郴州文尤雄奇。〔补注〕沈钦韩曰:权德舆李伯康墓志云:“字子丰,陇西 成纪人。永贞元年十月卒。”方苞曰:此赋体也,其源出于陆机吊魏武帝文。曾国藩曰:亦不出六朝轨范,不使一秾丽字,不著一闲冗句,遂尔风骨遒上。通首不转韵,古无此体,宋人为长短句祭文,则多一韵到底。

维年月日,将仕郎守江陵府法曹参军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于故郴州 李使君之灵〔一〕。

〔一〕文苑此篇首题云:“维元和元年岁次景戌,二月乙未朔二十四日戊午,将仕郎云云使君员外三兄之灵。”考之唐历皆合。

古语有之:“白头如新,倾盖若旧。”顾意气之何如,何日时之足究〔一〕!

〔一〕“何”,或作“曷”。

当贞元之癸未〔一〕,惕皇威而左授;伏荒炎之下邑,嗟名颓而位仆。历贵部而西迈,迩清光于暂觏〔二〕;言莫交而情无由〔三〕,既不贾而奚售!哀穷遐之无徒〔四〕,挐百忧以自副;辱问讯之绸缪,恒饱饥而愈疚。接雄词于章句,窥逸迹于篆籀〔五〕,苞黄甘而致贻,获纸笔之双贸〔六〕;投叉鱼之短韵〔七〕,愧韬瑕而举秀。

〔一〕或作“酉”,今按“癸未”者,贞元十九年贬阳山令时也。

〔二〕“于”,或作“而”。

〔三〕“莫”,或作“若”,而下无“情”字。

〔四〕“遐”,或作“荒”。“穷遐”,或作“遐荒”。“徒”,或作“图”。

〔五〕“籀”,直石切。

〔六〕即李员外寄纸笔云:“莫怪殷勤谢,虞卿正著书。”

〔七〕即公叉鱼十八韵招张功曹。

俟新命于衡阳,费薪刍于馆候〔一〕;空大亭以见处,憩水木之幽茂。逞英心于纵博,沃烦肠以清酎〔二〕;航北湖之空明,觑鳞介之惊透〔三〕。宴州楼之豁达,众管啾而并奏〔四〕;得恩惠于新知,脱穷愁于往陋〔五〕。辍行谋于俄顷,见秋月之三彀;逮天书之下降,犹低回以宿留〔六〕。念睽离之在期,谓此会之难又;授缟纻以托心〔七〕,示兹诚之不谬。傥后日之北迁,约穷欢于一昼;虽掾俸之酸寒,要拔贫而为富。

〔一〕郴在衡山之阳,贞元二十一年,公以顺宗赦徙掾江陵,待命于郴云。

〔二〕“以”,一作“于”。

〔三〕〔补注〕陈景云曰:“惊透”二字,本太冲吴都赋。方言:“透,警也。”

〔四〕“啾”,或作“湫”。潘岳闲居赋:“管啾啾而并奏。”

〔五〕“穷”,或作“冤”。

〔六〕“宿留”,上音秀,下音溜。前汉:“宿留海上。”史记:“宿留之数日无所见。”

〔七〕吴 季札聘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纻衣焉。见左氏襄公二十九年。“授”,或作“援”。

何人生之难信,捐斯言而莫就;始讶信于暂疏,遂承凶于不救〔一〕。见明旌之低昂〔二〕,尚迟疑于别袖;忆交酬而迭舞,奠单杯而哭柩。

〔一〕“承”,或作“成”。“于”,一作“而”。

〔二〕“明”,诸本作“铭”。此从阁本,字见檀弓,郑注云:“神明之旌。”

美夫君之为政,不桡志于谗构〔一〕;遭唇舌之纷罗,独陵晨而孤雊〔二〕。彼憸人之浮言,虽百车其何诟〔三〕;洞古往而高观,固邪正之相寇。幸窃睹其始终,敢不明白而蔽覆。神乎来哉,辞以为侑。尚飨!

〔一〕“桡”,或作“侥”;或作“挠”,从手,皆非是。

〔二〕“陵”,一作“凌”。

〔三〕“车”,或作“年”。今按:后汉书冯衍出妻书云:“词语百车。”韩盖用此,作“年”非是。

祭薛助教文

公达字大顺,详见公所志墓云。

维元和四年岁次己丑后三月二十一日景寅〔一〕,朝散郎守国子博士韩愈〔二〕、太学助教侯继,谨以清酌之奠,祭于亡友国子助教薛君之灵〔三〕。

〔一〕“丙寅”,作“景寅”,避唐讳也。

〔二〕“散”,墓志石本作“议”。

〔三〕“继”下,或有“等”字。“薛君之灵”,晁本作“河东 薛君七官之灵”。

呜呼,吾徒学而不见施设,禄又不足以活身;天于此时,夺其友人。同官太学,日得相因;奈何永违,秖隔数晨;笑语为别,恸哭来门〔一〕。藏棺蔽帷,欲见无缘;皎皎眉目,在人目前。酌以告诚,庶几有神。呜呼哀哉,尚飨!

〔一〕“来”,或作“东”。

祭虞部张员外文

张季友也,公同王涯、崔群、许季同、庾承宣、邢册等六人者皆与张 贞元八年同年进士。时陆贽典贡举,故文有“司我明试,时惟邦彦”之语。详见公志其墓云。

维年月日,愈等谨以清酌庶羞之奠〔一〕,敬祭于亡友张十三员外之灵。呜呼,往在贞元,俱从宾荐;司我明试,时维邦彦。各以文售,幸皆少年;群游旅宿,其欢甚焉。出言无尤,有获同喜;他年诸人,莫有能比。倏忽逮今,二十余岁;存皆衰白〔二〕,半亦辞世。外缠公事,内迫家私〔三〕;中宵兴叹,无复昔时。如何今者〔四〕,又失夫子!懿德柔声,永绝心耳〔五〕。

〔一〕文苑作“元和十年”,晁本作“维元和十年月日,中书舍人王涯、考功郎中知制诰韩愈、礼部侍郎崔群、京兆尹许季同、考功员外郎庾承宣、河中节度判官殿中侍御史邢册等六人”。皆张季友之同年也。

〔二〕〔补注〕“衰”,别本作“表”,今依宋本校正。

〔三〕〔补注〕“私”别本作“之”,今依宋本校正。

〔四〕“今者”,或作“于今”。

〔五〕〔补注〕何焯曰:叙情。

庐亲之墓,终丧乃归;阳瘖避职,妻子不知。分司宪台,风纪由振;遂迁司虞,以播华问〔一〕。不能老寿,孰究其因;托嗣于宗〔二〕,天维不仁。酒食备设,灵其降止;论德叙情,以视诸诔。尚飨!

〔一〕〔补注〕何焯曰:论德。

〔二〕“托嗣”,或作“嗣托”。

祭河南张员外文

贞元十九年冬,公与张署自御史俱出南方为令。明年,顺宗即位,俱徙江陵;故凡道涂经涉,唱和契阔,皆具此文。公方从晋公讨蔡;祭其在元和十二年八月欤?张之行治,则详于公志。〔补注〕茅坤曰:公之奇崛战斗鬼神处,令人神眩。姚范曰:凄丽处独以健崛出之,层见叠耸,而笔力坚净,他人无此也。刘大櫆曰:昌黎善为奇险光怪之语以惊人,而舆张同贬,其所经山川险阻患难,适足供其役遣,故能雄肆如此。又曰:祭文退之独擅,介甫亦得其似,欧公则不免平常。

维年月日,彰义军行军司马守太子右庶子兼御史中丞韩愈,谨遣某乙以庶羞清酌之奠,祭于亡友故河南县令张十二员外之灵〔一〕。

〔一〕或无“守太子右庶子”字。

贞元十九,君为御史;余以无能,同诏并跱〔一〕。君德浑刚,标高揭己;有不吾如,唾犹泥滓。余戆而狂〔二〕,年未三纪;乘气加人,无挟自恃〔三〕。

〔一〕“跱”,或作“峙”。选潘岳关中诗:“列营棋跱。”注:“跱,立也;亦作峙。”

〔二〕“戆”,音惷。

〔三〕〔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同为御史。

彼婉娈者,实惮吾曹;侧肩帖耳,有舌如刀。我落阳山,以尹鼯猱;君飘临武,山林之牢。岁弊寒凶,雪虐风饕;颠于马下〔一〕,我泗君咷。夜息南山,同卧一席;守隶防夫,觝顶交跖〔二〕。洞庭漫汗,粘天无壁;风涛相豗〔三〕,中作霹雳;追程盲进,船箭激〔四〕。南上湘水,屈氏所沈〔五〕;二妃行迷,泪踪染林;山哀浦思,鸟兽叫音。余唱君和,百篇在吟〔六〕。

〔一〕“雪虐”,杭本作“啸虎”:以“颠于马下”言之,由虎声惧也;“风饕”,谓虎贪风而啸不已,虎近于虐,讹自此也。“饕”,或作“号”。今按:杭本全然不成文理,以上语岁弊寒凶言之,八字相偶,当为“雪虐”明甚。

〔二〕“顶”,或作“项”,非是。

〔三〕“豗”,呼回切。

〔四〕“”,或作“帆”,或作“飘”。

〔五〕“上”,或作“之”。

〔六〕〔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同南迁。

君止于县,我又南逾;把相饮,后期有无。期宿界上,一夕相语〔一〕;自别几时,遽变寒暑〔二〕。枕臂欹眠,加余以股,仆来告言,虎入厩处,无敢惊逐,以我去〔三〕。君云是物,不骏于乘;虎取而往,来寅其征〔四〕。我预在此,与君俱膺;猛兽果信,恶祷而凭〔五〕。

〔一〕〔补注〕“夕”,原本作“又”,今依宋本校改。

〔二〕“遽”,或作“复”,或作“遍”。

〔三〕“”,音“蒙”,驴子。

〔四〕“寅”,或作“夤”。今按:“寅”为辰名,“夤”乃夤缘之义,当作“寅”,说见下条。

〔五〕“兽”,蜀本作“首”,李本校作“孟首”,不知得之何本也。葛鲁卿云:“不骏,虎取之则亨矣,不待祷而有凭也。”今按:洪、谢本皆作“孟首”,谓正月孟春之首也。张言“来寅其征”,以虎为寅神,故言来岁寅月当有征验,孟首果得归也。然且作“猛兽”亦通。〔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在阳山 临武时相约会于境上。

余出岭中,君俟州下;偕掾江陵,非余望者。郴山奇变,其水清写;泊砂倚石,有遌无舍〔一〕。衡阳放酒,熊咆虎嗥;不存令章,罚筹蝟毛〔二〕。委舟湘流,往观南岳;云壁潭潭〔三〕,穹林攸擢。避风太湖,七日鹿角〔四〕,钩登大鲇,怒颊豕豞〔五〕,脔盘炙酒;群奴余啄。走官阶下,首下尻高〔六〕;下马伏涂,从事是遭〔七〕。

〔一〕楚辞云:“重华不可遌。”注“逢也”。“遌”,吾故切。

〔二〕“不存”,或作“存不”。“罚”,或作“罪”。唐人会饮,以筹记罚,刘梦得诗“罚筹长树纛”是也。今按:“令章”,谓酒令;违令则以筹记其罚也。

〔三〕“云”,或作“天”。

〔四〕“太”,或作“大”。鹿角,洞庭湖中地名。元微之有鹿角诗。湖旁至今有鹿角巡检司也。〔补注〕沈钦韩曰:鹿角,山名。水经注:湘水左迳鹿角山东。

〔五〕“豞”,或作“豹”,非是。或云“豞”,豕声。“豞”,许角切。〔补注〕沈钦韩曰:集韵:“豞,豕声,或作哮。里角切。”

〔六〕前汉:“尻益高。”苦刀切。

〔七〕〔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同掾江陵,同游南岳 洞庭。

予征博士,君以使已〔一〕,相见京师,过愿之始。分教东生,君掾雍首〔二〕,两都相望,于别何有。解手背面,遂十一年;君出我入,如相避然;生阔死休〔三〕,吞不复宣〔四〕。

〔一〕元和元年六月,公召为国子博士,署掾江陵半年,邕管奏为判官,不往。

〔二〕元和二年,公分教东都,署为京兆府司录参军。雍,州名。书:“黑水西河惟雍州。”“雍”,于用切。

〔三〕“生阔死休”,或作“生死休咎”,非是。

〔四〕〔补注〕曾国藩曰:以上自京别后,遂不复见。

刑官属郎,引章讦夺〔一〕;权臣不爱,南昌是斡〔二〕。明条谨狱,氓獠户歌〔三〕;用迁澧浦,为人受瘥〔四〕。还家东都,起令河南;屈拜后生,愤所不堪。屡以正免,身伸事蹇;竟死不升,孰劝为善〔五〕!

〔一〕或作“奋讦”,方作“许夺”。今按:“夺”,谓争执不与,犹今言“定夺公事”也。墓志云:“守法争议,棘棘不阿。”即此事也。方本无义,或本亦非。

〔二〕今按墓志:张自刑部出刺虔州,然则“昌”当作“康”。

〔三〕“獠”,音老。

〔四〕署自虔州改澧州刺史。民税出杂产物与钱,尚书有经数,观察使牒州征钱倍数经。署曰:“刺史可为法,不可贪官害民”,留牒不肯从。竟以代罢。“瘥”,病也。〔补注〕按:“人”同“民”。言为民而受累也。

〔五〕〔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张之末路,潦倒而死。

丞相南讨〔一〕,余辱司马;议兵大梁〔二〕,走出洛下。哭不凭棺,奠不亲斝;不抚其子,葬不送野;望君伤怀〔三〕,有陨如泻。铭君之绩,纳石壤中〔四〕;爰及祖考,纪德事功〔五〕,外著后世,鬼神与通;君其奚憾,不余鉴衷〔六〕!呜呼哀哉,尚飨!

〔一〕元和十二年,以宰相裴度为淮西宣慰处置使,南讨淮蔡。

〔二〕时宣武军节度使韩弘为诸军都统,使将出讨,公诣弘禀事。

〔三〕“望君”,或作“定居”,非是。

〔四〕“中”,或作“下”。

〔五〕“纪”,或作“己”。“事”,或作“著”;“事功”,作“著功”,于理亦顺,但下文便有“外著后世”,则重出“著”字,又似可疑。姑从旧本作“事”,盖纪其德、纪其事、纪其功也。又恐或是“序”字,以似而误,然无所据,不敢辄改也。

〔六〕〔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叙哀。

祭左司李员外太夫人文

谓与其子同僚,必公为职方员外郎时也。

维年月日,某官某等谨以清酌庶羞之奠〔一〕,敬祭于某县太君郑氏尊夫人之灵。

〔一〕“某等”,或作“某乙等”。

胄于茂族,配此德门,克成厥家,享有全福。为妇为母,再朝中宫,搢绅推荣,宗党是则。某等幸随令子,同服官僚;庶展哀诚,式陈醴牢。尚飨!

祭薛中丞文

一本“同李逢吉孟简张惟素张贾祭薛中丞”。薛中丞,存诚也。薛尝劾浮屠鉴虚罪,抵死。表李位无罪。事见旧史本传甚详。〔补注〕何焯曰:此非公文。曾国藩曰:无俊健之骨,当是同僚所为,而薛氏托公名为重耳。

维年月日〔一〕,某官某乙等谨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亡友故御史中丞赠刑部侍郎薛公之灵。

〔一〕文苑作“元和九年”。

公之懿德茂行,可以励俗。清文敏识,足以发身。宗族称其孝慈,友朋归其信义。累升科第,亟践班行。左掖南台〔一〕,共传故事。诗人墨客,争讽新篇。羽仪朝廷,辉映中外。长途方骋,大限俄穷。圣上轸不之悲,具僚兴云亡之叹;况某等忘言斯久,知我俱深。青春之游,白首相失,来陈薄奠,讵尽哀诚!呜呼哀哉,尚飨!

〔一〕北齐号御史台为“南台”。

祭裴太常文

裴之讳字皆不可考。〔补注〕陈景云曰:裴茝。方苞曰:韩公之文,一语出则真气动人,其辞镕冶于周人之书,而秦 汉间取者仅十一焉。祭裴 薛二篇,浅直多俗韵,在唐杂家中尚不为好,而谓公为之欤?意者同官联祭之文,他人所为,两家矜为公作,编集者莫能辨耳。沈钦韩曰:文甚鄙俗,此编集者之陋也。

维年月日,愈等谨以庶羞清酌之奠,敬祭于故太常裴二十一兄之灵〔一〕。

〔一〕文苑作元和九年,晁本“月日”下具“给事中李逢吉、给事中孟简、吏部侍郎张惟素、吏部侍郎张贾、比部郎中史馆修撰韩愈”等五人。

朝廷之重,莫过乎礼,虽经策具存,而精通盖寡。自郊丘故事,宗庙时宜,大君之所旁求,丞相之所卒问,群儒拱手,宗祝醉心;兄皆指陈根源,斟酌通变,莫不允符天旨,克协神休。至乎公卿冠昏,士庶丧祭,疑皆响答,问必实归。从我者足为轨仪,异我者无逃指笑;动为时法,言比古经〔一〕。独立一朝,高视千古,而又驱驰朋执,俛宗亲。檐石之储〔二〕,常空于私室;方丈之食,每盛于宾筵;赠必固辞,求无不应。孰云具美而不永年!某等早接游从,实钦道义,致诚薄奠,以诀终天。呜呼哀哉,尚飨!

〔一〕“比”,一作“必”。

〔二〕“檐”,诸本多作“甔”,旧本多作“檐”。公秋怀诗用“甔”字。按:后汉 明帝纪“生无檐石之储”,“檐”字本此。郭璞方言注:“甔石之储。”实用“甔”字。前汉 蒯通 扬雄传皆只作“儋”。货殖传:“酱十儋。”颜曰:“儋,人儋之也。一儋两罂。丁滥切。”

潮州祭神文

五首

晁本第一首题作“祭湖神文”,第二首题作“又祭止雨文”,第三题“祭城隍文”,第四题“祭界石神文”,第五不立题,皆元和十四年夏秋作。

其一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谨差摄潮阳县尉史虚己以特羊庶羞之奠,告于大湖神之灵。

愈承朝命,为此州长,今月二十五日至治下。凡大神降依庇贶斯人者,皆愈所当率徒属奔走致诚,亲执祀事于庙庭下。今以始至,方上奏天子,思虑不能专一,冠衣不净洁,与人吏未相识知,牲糈酒食器皿觕弊〔一〕,不能严清,又未卜日时,不敢自荐见。使摄潮阳县尉史虚己以告,神其降监,尚飨〔二〕!

〔一〕“觕”,一作“损”。“糈”,先旅切,又音所。“觕”,仓胡切。

〔二〕〔补注〕方苞曰:此篇简直可味。

其二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谨以清酌腶修之奠,祈于大湖神之灵〔一〕曰:

〔一〕礼记:“大享尚腶修。”注云:“捶脯也。”“腶”,或作“时”。今按:若作“时”,则“修”当作“羞”。“腶”,丁贯反。

稻既穟矣,而雨不得熟以获也〔一〕;蚕起且眠矣,而雨不得老以簇也。岁且尽矣,稻不可以复种,而蚕不可以复育也〔二〕,农夫桑妇将无以应赋税继衣食也。非神之不爱人〔三〕,刺史失所职也。百姓何罪,使至极也!神聪明而端一,听不可滥以惑也。刺史不仁,可坐以罪;惟彼无辜,惠以福也。划劙云阴,卷月日也〔四〕。幸身有衣,口得食〔五〕,给神役也。充上之须,脱刑辟也。选牲为酒,以报灵德也;吹击管鼓,侑香洁也;拜庭跪坐〔六〕,如法式也;不信当治〔七〕,疾殃殛也。神其尚飨〔八〕!

〔一〕或无“以获”字,非是。

〔二〕〔补注〕沈钦韩曰:晏子内篇谏下:“穗乎不得获,秋风至,殚零落。”句法本之。欧阳滁州祈雨文全仿此局。

〔三〕或无“之”字。“爱”下,一有“此”字。

〔四〕“月日”,或作“日月”,非是。“划”,忽麦切。“劙”,力支切,又音丽。

〔五〕“口”上,或有“而”字。“得”,或作“有”。

〔六〕“庭”,或作“廷”。

〔七〕〔补注〕沈钦韩曰:“当治”,言当管,自谓刺史也。

〔八〕〔补注〕方苞曰:其体出于九章及古歌谣。曾国藩曰:别出才调,岸然入古。

其三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谨以柔毛刚鬣清酌庶羞之奠,祭于城隍之神。

间者以淫雨将为人灾,无以应贡赋供给神明,上下获罪罚之故,乃以六月壬子,奔走分告乞晴于尔明神〔一〕。明神闵人之不辜,若飨若答〔二〕。粪除天地山川,清风时兴,白日显行,蚕谷以登,人不咨嗟〔三〕。惟神之恩,夙夜不敢忘怠。谨卜良日,躬率将吏,荐兹血毛清酌嘉羞〔四〕,侑以音声,以谢神贶。神其飨之〔五〕!

〔一〕下或再出“尔”字,属下句。

〔二〕“飨”,或作“响”。

〔三〕“咨”,或作“疵”。

〔四〕“羞”,一作“肴”。

〔五〕“之”,或作“兹”,或作“鉴之”。

其四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谨遣耆寿成㝢以清酌少牢之奠,告于界石神之灵〔一〕曰:

〔一〕此五字,或作“界石之神”。〔补注〕沈钦韩曰:“耆寿”即侍老,或版授县令、司马者也。

惟封部之内,山川之神,克庥于人〔一〕,官则置立室宇,备具服器,奠飨以时。淫雨既霁,蚕谷以成,织妇耕男,忻忻衎衎:是神之庥庇于人也,敢不明受其赐!谨选良月吉日,斋洁以祀,神其鉴之〔二〕。尚飨!

〔一〕“庥”,或作“庇”。

〔二〕“鉴之”,或作“鉴兹”。

其五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大湖之神。惟神降依兹土,以庇其人:今兹无有水旱雷雨风火疾疫为灾,各宁厥宇,以供上役;长吏免被其谴。赖神之德,夙夜不敢忘。谨具食饮,躬斋洗,奏音声,以献以乐,以谢厥赐,不敢有所祈。尚飨!

袁州祭神文

三首

晁本首篇题曰“祭城隍文”,次题“祭仰山神祈雨文”,次题“又祭仰山神文”。元和十五年夏作。

其一

维年月日,袁州刺史韩愈谨告于城隍神之灵〔一〕:

〔一〕或无“袁”字,下同。

刺史无治行,无以媚于神祇〔一〕,天降之罚,以久不雨,苗且尽死,刺史虽得罪〔二〕,百姓何辜?宜降疾咎于某躬身〔三〕,无令鳏寡蒙兹滥罚。谨告。

〔一〕“以”上,或无“无”字。

〔二〕下或有“死”字。今按:“死”字不当用,又上句已有,不应重出:盖因上句而误也。

〔三〕或无“躬”字。国语:“靡王躬身。”公用此也。

其二

维年月日,袁州刺史韩愈谨以少牢之奠,祭于仰山之神〔一〕曰:

〔一〕〔补注〕沈钦韩曰:一统志:仰山,在袁州府城外六十里,岁旱,望其峰云起,雨即至。

神之所依者惟人,人之所事者惟神。今既大旱,嘉谷将尽,人将无以为命,神亦将无所降依,不敢不以告。若守土有罪,宜被疾殃于其身;百姓可哀,宜蒙恩闵。以时赐雨,使获承祭不怠,神亦永有饮食。谨告。

其三

维年月日,袁州刺史韩愈谨以少牢之奠,祭于仰山之神曰:

田谷将死,而神膏泽之;百姓无所告,而神恤之;刺史有罪,而神释之:敢不有荐也。尚飨!

祭柳子厚文

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月五日卒于柳州。公其月自潮即袁。明年,自袁召为国子祭酒。此文袁州作也。故刘梦得祭子厚文有云:“退之承命,改牧宜阳,亦驰一函,候于便道。”其后序柳集又云:“凡子厚行己之大方,有退之之志若祭文在。”“祭文”,盖谓此也。〔补注〕曾国藩曰:峻洁直上,语经百炼。公文如此等,乃不复可攀跻矣。

维年月日,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亡友柳子厚之灵〔一〕。

〔一〕“维年月日”,文苑作“维某年岁次庚子五月壬寅朔五日景午”。“柳”下,或有“君”字。

嗟嗟子厚,而至然邪?自古莫不然,我又何嗟!人之生世,如梦一觉〔一〕;其间利害,竟亦何校?当其梦时,有乐有悲;及其既觉,岂足追惟!

〔一〕“觉”,故效切。下“既觉”同。

凡物之生,不愿为材〔一〕;犠尊青黄,乃木之灾〔二〕。子之中弃,天脱羁〔三〕;玉佩琼琚,大放厥辞。富贵无能,磨灭谁纪;子之自著,表表愈伟〔四〕。不善为斫,血指汗颜;巧匠旁观〔五〕,缩手袖间。子之文章,而不用世;乃令吾徒,掌帝之制。子之视人,自以无前;一斥不复,群飞刺天〔六〕。

〔一〕“为”,或作“谓”,非是。

〔二〕见庄子语。

〔三〕“”,音絷。

〔四〕“表表”,或作“表奏”,非是。

〔五〕或作“观旁”,非是。

〔六〕“飞”,或作“非”。

嗟嗟子厚,今也则亡〔一〕;临绝之音,一何琅琅。遍告诸友,以寄厥子;不鄙谓余,亦托以死。凡今之交,观势厚薄;余岂可保,能承子托。非我知子,子实命我;犹有鬼神,宁敢遗堕〔二〕!念子永归,无复来期;设祭棺前,矢心以辞。呜呼哀哉〔三〕,尚飨!

〔一〕“也则”,或作“有今”。

〔二〕“宁”,或作“予”。

〔三〕或无此四字。

祭湘君夫人文

公以元和十五年九月拜国子祭酒,未离袁州时作。

维元和十五年岁次庚子十月某日,朝散大夫守国子祭酒护军赐紫金鱼袋韩愈,谨使前袁州军事判官张得一〔一〕,以清酌之奠,敢昭告于湘君 湘夫人二妃之神:

〔一〕此上四十四字,或只作“维年月日国子祭酒韩愈谨令张得一”,今从石本。

前岁之春,愈以罪犯黜守潮州〔一〕。惧以谴死,且虞海山之波雾瘴毒为灾以殒其命〔二〕,舟次祠下,是用有祷于神。神享其衷,赐以吉卜,曰:“如汝志。”蒙神之福,启帝之心〔三〕;去潮即袁〔四〕,今又获位于朝,复其章绶〔五〕。退思往昔,实发梦寐,凡年,于今乃合〔六〕。夙夜怵惕〔七〕,敢忘神之大庇!

〔一〕“州”,或作“阳”,今从石本。

〔二〕或无“之”字。

〔三〕〔补注〕沈钦韩曰:此“帝”谓天也。

〔四〕十四年十月,自潮徙袁。

〔五〕十五年九月自袁召为国子祭酒,复赐金紫。

〔六〕“”,或作“三”,方从石本。此盖言年前常有梦寐,非以贬日言之也。今按:上文但言前岁之祷;则实发梦寐者,但谓不敢忘前岁之吉卜耳。此“”字未详其义,恐亦石本之误也。

〔七〕“怵”,或作“悚”。

伏以祠宇毁顿〔一〕,凭附之质、丹青之饰,暗昧不圭〔二〕,不称灵明〔三〕;外无四垣,堂陛颓落,牛羊入室,居民行商不来祭享:辄敢以私钱十万修而作之〔四〕。旧碑断折〔五〕,其半仆地,文字缺灭,几不可读:谨修而树之〔六〕。庙成之后,将求玉石,仍刻旧文,因铭其阴,以大振显君夫人之威神,以报灵德;俾民承事,万世不怠,惟神其鉴之。尚飨!

〔一〕“顿”,一作“损”。

〔二〕或作“暗昧不佳”,或作“昧暗不蠲”,今从石本。“圭”与“蠲”同音,集韵:“蠲,洁也,明也,通作圭。”诗“吉蠲为”,韩诗作“吉圭”。周礼:“蜡氏令州里除不蠲。”注:“读如吉圭为之圭。”陆音曰:“旧读为圭。”吕氏春秋“饮食必蠲洁”,高诱亦读作“圭”,此类非一,今作“佳”,由“圭”字讹也。

〔三〕或作“明灵”,今从石本。

〔四〕“万”下,诸本有“祈于邦伯”四字,今从石本。

〔五〕“断”,一作“中”。

〔六〕或无“谨”字。

始将既修树旧碑,仍刻其文于新石,因铭其阴。旧碑石既多破落,文不可尽识,移之于新,或失其真,遂不复刻〔一〕。

〔一〕此四十二字,石本附祭文后,诸本皆有之,方云:“此盖后人以碑本附入,阁、杭皆无之。”今按:此必公所自记,故石本有之,当附于此。方但以阁、杭本阙,遂直刊去,亦可惜也。今从诸本,而次一字书之。

祭窦司业文

窦名牟,长庆二年卒,公尝志其墓。此文公自称兵部侍郎,则是年未使王庭凑前作也。

维年月日,兵部侍郎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故国子司业窦君二兄之灵。

惟君文行夙成,有声江东,魁然厚重,长者之风。一举于乡,遂收厥功;屡佐大侯,以调兵戎〔一〕。诏曰予虞,汝为郎中;乃令洛阳,岁且四终。惟刑之慎,掌正隶僮。命守高平〔二〕,命副儒宫〔三〕。朱衣银鱼,象服以崇;锡荣考妣,孝道上穷。官不满能,亦云达通;逾七望八,年孰非翁〔四〕:在君无憾,我意不充。

〔一〕“调”,去声。

〔二〕泽州,高平郡。

〔三〕“副”,或作“制”。

〔四〕或作“逾七八年,孰非望公”,方从阁 杭苑云:“窦卒年七十四。”

君之昆弟〔一〕,三以辞雄〔二〕;刺史郎中,四继三同〔三〕;于士大夫,可谓显融。我之获见,实自童蒙;既爱既劝〔四〕,在麻之蓬。自视雏〔五〕,望君飞鸿;四十年余,事如梦中〔六〕。

〔一〕牟兄弟五人:常、牟、群、庠、巩。

〔二〕常字中行,大历十四年登第;弟巩字汝封,元和二年登第;及牟为三雄矣。

〔三〕谓牟、庠相继为泽州刺史。“四继三同”,则常、牟、群、庠皆为之也。

〔四〕“爱既”,或作“受诱”,非是。

〔五〕“”,音寇。

〔六〕诸本皆如此,阁、杭、苑及南唐本作“事半如梦”,云:“古‘梦’音平去声通;石崇诗‘周公不足梦’,与‘可以守至冲’叶。”今按:“事半如梦”,语意碎涩,不如诸本之浑全而快健。前人误改,当以重押“中”字之故,不知公诗多不避也。

分宰河 洛,愧立并躬;俱官于学,以纤临洪;惠许不酬〔一〕,报德以空;死生莫接,孰明我衷?于祭告情,文以自攻。呜呼哀哉,尚飨!

〔一〕“许”,或作“诗”。今按:“惠许”,谓上文“爱”、“劝”而又称许也。

祭侯主簿文

此谓侯喜也。蜀本注“继”字,非。详观公此文当知其为侯喜作。公贞元十七年,与喜同渔于温 洛,尝有诗云:“吾党侯生字叔起,呼我持竿钓温水。”故此又有“我钓我游,莫不我随”之语。尝荐喜于汝 州刺史卢郎中,又尝荐之于陆员外 傪,观其荐词,亦与此文“惟子文学,今谁过之”之意相表里。又公集中有赠侯主簿喜诗,用是知其非继而喜也。其曰“吏部侍郎韩愈”,即长庆二年自兵部转吏部时作。

维年月日,吏部侍郎韩愈谨遣男殿中省进马佶〔一〕,致祭于亡友故国子主簿侯君之灵。

〔一〕退之诸子有名昶者,长庆四年进士登第,小说中亦载其为集贤校理。曰符、曰爽、曰殿中省进马佶。虽载于集,而他处不见;唯符见于孟郊、张籍诗中耳。〔补注〕陈景云曰:“进马”,官名,属殿中省,见新史 百官志。沈钦韩曰:六典:“兵部郎中职,凡殿中省进马,取左右卫三卫高荫,简仪容可观者补充。”按“进马”之官,与斋郎并是荫资。

呜呼!惟子文学,今谁过之?子于道义,困不舍遗〔一〕。我狎我爱,人莫与夷;自始及今,二纪于兹。我或为文,笔俾子持;唱我和我,问我以疑。我钓我游,莫不我随;我寝我休,莫尔之私。朋友昆弟,情敬异施;惟我于子,无适不宜。弃我而死,嗟我之衰;相好满目,少年之时;日月云亡〔二〕,今其有谁!谁不富贵,而子为羁;我无利权,虽怨曷为!

〔一〕“困”,或作“罔”。“舍”,或作“拾”。皆非是。

〔二〕或作“人之云亡”。

子之方葬〔一〕,我方斋祠;哭送不可,谁知我悲!呜呼哀哉,尚飨!

〔一〕“方葬”,或作“云葬”。

祭竹林神文

公祭文二:其一祭竹林神,其二祭曲江龙,皆以旱祷。其后贺雨表亦云:“季夏以来,雨泽不降,臣职司京邑,祈祷实频。”谓此皆长庆三年为京尹时作也。

维年月日,京兆尹兼御史大夫韩愈,谨以酒脯之奠,再拜稽首告于竹林之神曰。

天子不以愈为愚不能,使尹兹大众二十三县之人。今农既勤于稼,有苗盈野,而天不雨,将尽槁以死,农将无所食,鬼神将无以为飨。国家之礼天地百祀神祇〔一〕,不失其常;惠天之人,不失其和〔二〕;人又无罪,何为造兹旱虐以罚也〔三〕?将俾尹者不仁不明,不能承帝之勑以化正其下?闻无香惟腥〔四〕,神于惠罚无差〔五〕,施罪瘠于尹愈身,是甘是宜;雨则时降,神无爽其聪明,永飨于人无愧。尚飨!

〔一〕或无“祀”字。

〔二〕“惠天”下,或有“下”字,系从阁、杭本。今按:此“人”字当为“民”字,以避讳而用“人”字也,下句同。

〔三〕“虐”,阁、杭、蜀本在“罚”字下,非是。

〔四〕“闻”,音问。

〔五〕“神于”,或作“神之”。

曲江祭龙文

维年月日,京兆尹兼御史大夫韩愈,谨以香果之奠,敢昭告于东方青龙之神。

天作旱灾,嘉谷将槁;乃于甲乙之日,依准古法,作神之象,斋戒祀祷〔一〕。神其享祐之,时降甘雨〔二〕,以惠兹人。急急如律令。

〔一〕〔补注〕沈钦韩曰:见春秋繁露 求雨篇。

〔二〕“时”,或作“将”,非是。

祭马仆射文〔一〕

马十二名总,字会元,扶风人。退之 长庆三年冬自京兆尹复为兵部侍郎,又迁吏部侍郎。其为京兆也,有举马总自代状。今祭文称“吏部侍郎”,则总以是年冬死也。

维年月日,吏部侍郎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于故仆射马公十二兄之灵。

惟公弘大温恭,全然德备;天故生之,其必有意;将明将昌,实艰初试。佐戎滑台,斥由尹寺〔一〕;适彼瓯 闽,跋踬〔二〕;颠而不踒〔三〕,乃得其地。于泉于虔,始执郡符;遂殿交州〔四〕,抗节番禺〔五〕,去其螟蠧〔六〕,蛮越大苏。

〔一〕贞元十三年四月,以姚南仲镇滑台,辟总为从事。十六年,监军使薛盈珍诬奏南仲不法,总坐贬为泉州司马。

〔二〕一作“疐”。“”,鱼列切。“”,音兀。“踬”,音致。〔补注〕沈钦韩曰:本传,福建观察使柳冕承风旨,屡欲致诸死地。

〔三〕“踒”,乌禾切。〔补注〕沈钦韩曰:集韵“踒,跌也”。

〔四〕〔补注〕陈景云曰:谓为安南都护也。诗:“殿天子之邦。”毛传:“殿,镇也。”沈钦韩曰:李希闵马公家庙碑云:以御史中丞都护日南,以国子祭酒观察于桂,以御史大夫帅于百越,征拜尚书刑部侍郎。

〔五〕“番禺”,上音“潘”,下音“愚”。

〔六〕“蠹”,或作“螣”。

擢亚秋官,朝得硕士;人谓其崇,我势始起。东征淮 蔡,相臣是使〔一〕,公兼邦宪,以副经纪〔二〕。歼彼大魁,厥勋孰似。丞相归治,留长蔡师〔三〕。茫茫黍稷,昔实棘茨,鸠鸣雀乳,不见枭鸱。惟蔡及许,旧为血仇;命公并侯〔四〕,耕借之牛;束其弓矢,礼让优优。始诛郓戎〔五〕,厥墟腥臊;公往涤之,兹惟乐郊〔六〕。惟东有猘〔七〕,惟西有虺〔八〕;颠覆朋邻,我余有几〔九〕。嵂崪中居〔一〇〕,斩其脊尾;岱定河安,惟公之韪。

〔一〕十二年十月,以宰相裴度为彰义军节度使,仍充淮西宣慰使。

〔二〕十二年,以总兼御史大夫,充淮西行营诸军宣慰副使。

〔三〕吴元济诛,总留蔡州为彰义留后,奏改彰义为淮西。十二月以总检校工部尚书、蔡州刺史,充淮西节度使。

〔四〕十三年五月,以总为许州刺史,忠武军节度使,陈、许、溵等州观察处置等使。溵旧属淮西,故云“并侯”。〔补注〕陈景云曰:方镇表:元和十三年废淮西节度使,忠武军增蔡州。时总方自蔡移许,故曰“并侯”。沈钦韩曰:通鉴:元和十三年“以淮西节度使马总为忠武节度使,陈、许、溵、蔡州观察使;以申州隶鄂岳;光州隶淮南。”按淮西节度管蔡、溵、申、光四州。今以蔡、溵隶陈、许;以申、光分属鄂岳、淮南两道:则蔡州节镇废矣。故文云“并侯”,注仅云“溵州”者,误。

〔五〕“郓”,音运。

〔六〕十四年二月,诛东平节度使李师道;三月,以总检校刑部尚书,为郓州刺史,天平节度,郓、曹、濮等州观察等使。诗曰:“适彼乐郊。”

〔七〕“猘”,狂犬也。淮南子“猘狗不自投于河”。“猘”,音制,又居例切。

〔八〕“虺”,蜇也,许韪切。

〔九〕七月,沂州军乱,杀节度使王遂。长庆元年七月,卢龙军乱,囚节度使张弘靖;成德乱,杀节度使田弘正。二年正月,魏博节度使田布自杀;三月,武宁军节度使崔群为军中所逐。“余有”,或作“有余”。今按:此用左氏“身其余几”之语,或本非是。

〔一〇〕“嵂”,音律。“崪”,慈恤切。

帝念厥功,还公于朝;陟于地官,且长百僚〔一〕。度彼四方,孰乐可据;顾瞻衡钧〔二〕,将举以付。惟公积勤,以疾以忧;及其归时,当谢之秋。贺门未归〔三〕,吊庐已萃;未燕于堂,已哭于次。昔我及公,实同危事〔四〕;且死且生,誓莫捐弃。归来握手,曾不三四,曾不濡翰,酬酢文字;曾不醉饱,以劝酒胾〔五〕。奠以叙哀,其何能致!呜呼哀哉,尚飨!

〔一〕十二月以总检校尚书左仆射,守户部尚书。

〔二〕或作“钧衡”。

〔三〕“门”,或作“问”。今按:此用“庆者在门”之语,或本非是。

〔四〕〔补注〕沈钦韩曰:越语:“战,危事也。”

〔五〕“胾”,侧吏切。

吊武侍御所画佛文

或无“吊”字。武侍御,一以为武少仪。谓公尝为太学弹琴诗序,少仪时为司业,后以太常少卿兼御史中丞使南诏,在元和五年。一以为武儒衡。据李翱集 墓志云:“故相郑余庆尹河南,奏授伊阙尉及郑公留守东都”,在元和五六年间。然姓氏及官御史皆同,未知孰是?然题曰“侍御”,其文亦曰“侍御”,后说若近之云。〔补注〕曾国藩曰:置身千仞之上,眎眛眛者,但觉可怜悯也。公诗如谢自然、谁氏子,文如与孟简书及此等,当观其卓然不惑处。此篇吊辞,亦绝古劲。

御史武君当年丧其配〔一〕,敛其遗服栉珥鞶帨于箧〔二〕,月旦十五日则一出而陈之〔三〕,抱婴儿以泣。

〔一〕“御史”,一作“侍御”。

〔二〕“鞶”,或作“縏”,方云:“縏,小囊。鞶,大带也。”今按:仪礼士昏礼:“庶母及门内施鞶。”注:“鞶,囊也,所以盛帨巾。”然则“縏”、“鞶”字通。

〔三〕〔补注〕沈钦韩曰:士丧礼:“期月奠。”注云:“自大夫以上,月半又奠。”

有为浮屠之法者,造武氏而谕之曰:“是岂有益耶〔一〕?吾师云:人死则为鬼,鬼且复为人,随所积善恶受报〔二〕,环复不穷也〔三〕。极西之方有佛焉〔四〕,其土大乐,亲戚姑能相为图是佛而礼之〔五〕,愿其往生,莫不如意。”武君怃然辞曰:“吾儒者,其可以为是!”

〔一〕阁、杭作“也”,非是。

〔二〕“所”下,一有“其”字。

〔三〕“环”,一作“旋”。

〔四〕“西”下,或无“之”字。

〔五〕〔补注〕方苞曰:“姑”当作“如”。

既又逢月旦十五日,复出其箧实而陈之〔一〕,抱婴儿以泣,且殆而悔曰〔二〕:“是真何益也!吾不能了释氏之信不,又安知其不果然乎?”〔三〕于是悉出其遗服栉佩合若干种,就浮屠师请图前所谓佛者。浮屠师受而图之。

〔一〕“其箧”,或无“其”字。〔补注〕沈钦韩曰:“箧实”,读如“俎实”及“实爵”之“实”。

〔二〕或无“且”字,或本“且”字在“悔”字下。

〔三〕或无“乎”字。

韩愈闻而吊之曰:晢晢兮目存〔一〕,丁宁兮耳言。忽不见兮不闻〔二〕,莽谁穷兮本源?图西佛兮道予勤,以妄塞悲兮慰新魂〔三〕。呜呼奈何兮,吊以兹文!

〔一〕“晢晢”,或作“皙晳”。

〔二〕“见”下,或有“不有”字;或无“兮”字。

〔三〕“新”上,或有“斯”字。

祭故陕府李司马文

李汉之父郱,雍王 会七世孙,长庆元年二月卒。详见公所志郱墓。“郱”,薄经切。一本无“故陕府”三字。

维年月日,守国子祭酒赐紫金鱼袋韩愈,谨以清酌之奠,祭于故陕府左司马李公之灵曰:公学以为耕,文以为获。发愤孤身,复续厥家〔一〕。选于吏部,亟以科进。历临大邑,惟政有声〔二〕。遂丞宗正,日朝帝庭。出辅陕都,吏畏僚慕。子妇诸孙,盈于室堂。公姑悦喜〔三〕,五福具有。大夫士家,孰不荣羡?如何不常,以至大故。呜呼哀哉!

〔一〕“孤”,或作“苦”。“续”,或作“绩”。

〔二〕“惟”,或作“为”。

〔三〕“姑”,或作“始”,非是。

愈以守官,不获吊送,昏姻之好,以哀以悲。敬致微礼,公其歆之〔一〕。尚飨!

〔一〕“歆”,或作“昭”。〔补注〕吴汝纶云:此文平仄通韵。“孙”与“堂”韵者,惜诵“明”与“身”韵之例,惟“羡”、“故”、“送”三字不用韵。

祭十二兄文

公从兄岌也。公之皇祖讳睿素,有孙八人。其孙曰会、曰介、曰愈、曰俞、曰岌,见于世系表及公集者此五人。又有弇者,以殿中侍御史死于平凉之盟。其二人则无所考见。岌以元和元年六月卒于虢州,以其年九月葬于州十里。文所谓“归女教男,反骨本源”,公盖有异时归葬于先原之意。

月日,从父弟某官某乙,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敢昭告于十二兄故虢州司户府君之灵〔一〕。

〔一〕或无“故”字。

呜呼!维我皇祖,有孙八人;惟兄与我,后死孤存。奈何于今〔一〕,又弃而先!生不偕居,疾药不亲;敛不摩棺,瘗不绕坟;趋奔束制〔二〕,生死亏恩。归女教男,反骨本原;其不有年,以补我愆。长号送哀,以荐此文。尚飨〔三〕!

〔一〕一作“今日”。

〔二〕“奔”,或作“生”,非是。

〔三〕“尚”上,或有“呜呼”二字。

祭郑夫人文

夫人,韩会之妻,而公之嫂也。公少孤而育于其嫂,文言其抚育之恩至矣。公既为之服期而祭之以文。此贞元十一年往河阳时作。

维年月日,愈谨于逆旅备时羞之奠,再拜顿首,敢昭祭于六嫂荥阳 郑氏夫人之灵〔一〕。

〔一〕“维年月日”,晁本作“贞元九年岁次癸酉九月朔日”。或无“谨于”二字。

呜呼!天祸我家,降集百殃。我生不辰,三岁而孤〔一〕;蒙幼未知,鞠我者兄〔二〕;在死而生,实维嫂恩。

〔一〕大历五年,公父仲卿卒,公时三岁。

〔二〕李翱退之行状云:生三岁,父殁,养于兄会舍。

未龀一年〔一〕,兄宦王官,提携负任,去洛居秦。念寒而衣,念饥而飧;疾疹水火〔二〕,无灾及身。劬劳闵闵,保此愚庸。年方及纪〔三〕,荐及凶屯。兄罹谗口,承命远迁〔四〕;穷荒海隅,夭阏百年〔五〕。万里故乡,幼孤在前;相顾不归,泣血号天。微嫂之力,化为夷蛮。

〔一〕“龀”,毁齿也。周礼:“未龀者不为奴。”注:“男八岁女七岁而龀。”“龀”,初靳切,又初谨切。

〔二〕“疹”,或作“沴”。疹音“戾”。

〔三〕旧史云:大历十二年五月,起居舍人韩会坐元载贬官。退之是时年十一,从至贬所,复志赋谓“当岁行之未复,从伯氏以南迁”是也。其后兄殁南方,从嫂归葬河阳,故李汉集序云:“先生生于大历戊申,幼孤,随兄播迁韶 岭;兄卒,鞠于嫂氏,辛勤来归。”

〔四〕“远”,或作“南”。大历十二年,宰相元载得罪。四月,会坐党与,自起居舍人贬韶州刺史。

〔五〕会卒于韶,年四十二。

水浮陆走,丹旐翩然;至诚感神,返葬中原。既克反葬,遭时艰难;百口偕行〔一〕,避地江〔二〕。春秋霜露,荐敬苹蘩;以享韩氏之祖考,曰此韩氏之门。视余犹子,诲化谆谆。

〔一〕“口”,或作“日”,云:从阁、杭、蜀本。今按:“百日偕行”无理,当从“口”为是。然或以祭老成文有“就食江南,零丁孤苦”之语,疑不得有“百口”,不知此亦通良贱而言阖门之众耳,未必实计百人也。

〔二〕家于宣州。建中二年,中原多故,退之避地江左,即复志赋所谓“值中原之有事兮,将就食于江南”是也。

爰来京师〔一〕,年在成人;屡贡于王,名乃有闻。念兹顿顽〔二〕,非训曷因;感伤怀归,陨涕熏心。苟容躁进,不顾其躬;禄仕而还,以为家荣。奔走乞假,东西北南;孰云此来,乃睹灵车!有志弗及,长负殷勤。呜呼哀哉!

〔一〕贞元二年,公自宣州游京师。

〔二〕“顿”,或作“钝”。汉书 陈平传:“士之顽顿嗜利无耻者。”颜读“顿”曰钝。

昔在韶州之行,受命于元兄〔一〕;曰:“尔幼养于嫂,丧服必以期!”今其敢忘?天实临之〔二〕!呜呼哀哉,日月有时;归合茔封,终天永辞。绝而复苏,伏惟尚飨!

〔一〕“于”,或作“於”。〔补注〕姚范曰:尚书正义引王肃云:“盘庚元兄阳甲。”后汉书 和帝纪:“皇太后诏曰:侍中宪,朕之元兄。”

〔二〕贞观中,魏徵、令狐德棻等议嫂叔服云:“或有长年之嫂,遇提孩之叔,劬劳鞠养,情若所生,分饥共寒,契阔偕老。在其生也,爱之同于骨肉;及其死则推而远之:求之本原,深所未谕。且事嫂见称,载籍非一:郑仲虞则恩礼甚笃,颜弘都则竭诚致感,马援则见之必冠,孔汲则哭之为位:察其所尚,岂非先觉?嫂叔旧无服,今请服小功五月。”制:“可。”公幼养于嫂,服期以报,可为士大夫之法矣。李汉序公文集及李习之状亦云。

祭十二郎文

老成,率府参军韩介之子也。介二子:曰百川、曰老成。起居舍人会无子,以老成为后。老成生湘、滂。百川死,公乃命滂归后其祖介。公及会、介皆仲卿子,至是会、介、百川皆死矣,故文云:“吾上有三兄,皆不幸早世;承先人后者,在孙惟汝,在子惟吾。”又云:“去年东野往,吾书与汝。”盖贞元十八年有送东野序,则是年为十九年,此文必其秋冬作,十二月则公谪阳山矣。斯文盖公所谓“喜往复善自道”者,在当时无对;后二百七十年,欧阳文忠公为其父作泷冈阡表,始足以追配公此作。览者当自知之。〔补注〕曾国藩曰:述哀之文,究以用韵为宜。韩公如神龙万变,无所不可,后人则不必效之。

年月日〔一〕,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乃能衔哀致诚,使建中远具时羞之奠,告汝十二郎之灵〔二〕:

〔一〕或无“日”字。文苑作“贞元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二〕文苑“郎”下有“子”字。今按:“郎子”是当时语,虽不必存,亦不可不知也。今谩补之。

呜呼!吾少孤,及长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中年兄殁南方〔一〕,吾与汝俱幼,从嫂归葬河阳,既又与汝就食江南,零丁孤苦,未尝一日相离也。吾上有三兄,皆不幸早世,承先人后者,在孙惟汝,在子惟吾;两世一身,形单影只。嫂常抚汝指吾而言曰:“韩氏两世,惟此而已!”汝时尤小,当不复记忆;吾时虽能记忆,亦未知其言之悲也!

〔一〕会责守韶州,卒于贬所。〔补注〕吴汝纶云:“中年”,谓兄殁在中年也。

吾年十九,始来京城;其后四年,而归视汝。又四年,吾往河阳省坟墓〔一〕,遇汝从嫂丧来葬。又二年,吾佐董丞相于汴州〔二〕,汝来省吾,止一岁,请归取其孥;明年丞相薨,吾去汴州,汝不果来。是年,吾佐戎徐州〔三〕,使取汝者始行〔四〕,吾又罢去〔五〕,汝又不果来。吾念汝从于东,东亦客也,不可以久;图久远者〔六〕,莫如西归,将成家而致汝。呜呼,孰谓汝遽去吾而殁乎〔七〕!吾与汝俱少年,以为虽暂相别,终当久相与处;故舍汝而旅食京师,以求斗斛之禄;诚知其如此,虽万乘之公相,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

〔一〕“往”上,或无“吾”字。

〔二〕“相”下,或有“幕”字。贞元十三年,董晋帅汴州。

〔三〕“佐”上,或有“又”字。是岁秋,张建封辟公为徐州节度推官。

〔四〕“者”上,或有“使”字。

〔五〕十六年五月,张建封卒,公西归洛阳。

〔六〕或有两“图”字,一属上句,非是。

〔七〕“谓”,或作“为”。“而”下,或有“先”字。

去年孟东野往,吾书与汝曰:“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一〕。念诸父与诸兄,皆康强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二〕!吾不可去〔三〕,汝不肯来,恐旦暮死,而汝抱无涯之戚也!”孰谓少者殁而长者存,强者夭而病者全乎!呜呼,其信然邪?其梦邪〔四〕?其传之非其真邪?信也,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汝之纯明而不克蒙其泽乎?少者强者而夭殁,长者衰者而存全乎?未可以为信也,梦也,传之非其真也〔五〕,东野之书,耿兰之报,何为而在吾侧也?呜呼!其信然矣,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矣!汝之纯明宜业其家者不克蒙其泽矣〔六〕!所谓天者诚难测,而神者诚难明矣〔七〕!所谓理者不可推,而寿者不可知矣〔八〕!虽然,吾自今年来,苍苍者或化而为白矣〔九〕,动摇者或脱而落矣,毛血日益衰,志气日益微〔一〇〕,几何不从汝而死也!死而有知,其几何离;其无知,悲不几时,而不悲者无穷期矣!汝之子始十岁〔一一〕,吾之子始五岁,少而强者不可保,如此孩提者又可冀其成立邪?呜呼哀哉,呜呼哀哉!

〔一〕邵太史曰:文用助字,柳子厚论当否,不论重复。檀弓曰:“南宫縚之妻,之姑,之丧。”退之亦曰:“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近时六一、文安、东坡三先生知之。蜀人史彦升云:退之祭文,“视荒荒”,今俗本作“茫茫”,非是。陈后山诗:“平 陈 郑 毛视荒荒。”本此也。今按:古书如“荒忽”、“茫忽”之类,皆一字也,意义多相近,当存之。

〔二〕“存”,或作“在”。

〔三〕“去”,或作“知”。

〔四〕或无“其梦邪”三字。

〔五〕“非”上,或有“者”字。

〔六〕“业”,或作“荣”。

〔七〕“明”,或作“得”,非是。

〔八〕“寿”,或作“年”。

〔九〕“苍”下,或无“者”字。

〔一〇〕“志气”,或作“气志”。

〔一一〕“十”,或作“一”。老成二子:曰湘、曰滂。滂以季子出继,则湘固宜十岁也。

汝去年书云:比得软脚病〔一〕,往往而剧。吾曰:是疾也,江南之人常常有之〔二〕。未始以为忧也〔三〕。呜呼!其竟以此而殒其生乎?抑别有疾而至斯乎〔四〕?汝之书六月十七日也;东野云:汝殁以六月二日,耿兰之报无月日〔五〕:盖东野之使者不知问家人以月日,如耿兰之报不知当言月日〔六〕,东野与吾书乃问使者〔七〕,使者妄称以应之耳〔八〕。其然乎?其不然乎〔九〕?

〔一〕“比”,或作“此”,非是。

〔二〕“南”下,或无“之”字。

〔三〕“忧”下,或无“也”字。

〔四〕“斯”下,或有“极”字。

〔五〕或作“日月”。

〔六〕或无“如”字。“言”,或作“时”。今按:陆德明经典释文序论当时语音之讹有曰“而如靡异”;则此“如”字即“而”字之转耳。“不知当言月日”者,盖言耿兰之报所以无月日者,由其不知赴告之体当具月日以报也。

〔七〕“东”上,或有“盖”字。

〔八〕“称”,一作“传”。

〔九〕或无“其不然乎”一语。

今吾使建中祭汝,吊汝之孤与汝之乳母。彼有食可守以待终丧,则待终丧而取以来;如不能守以终丧,则遂取以来。其余奴婢,并令守汝丧〔一〕。吾力能改葬,终葬汝于先人之兆,然后惟其所愿〔二〕。呜呼!汝病吾不知时,汝殁吾不知日;生不能相养以共居,殁不得抚汝以尽哀,敛不凭其棺,窆不临其穴〔三〕;吾行负神明而使汝夭〔四〕,不孝不慈,而不得与汝相养以生,相守以死;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生而影不与吾形相依,死而魂不与吾梦相接:吾实为之,其又何尤?彼苍者天,曷其有极!

〔一〕“丧”,或作“葬”。

〔二〕或无“终葬”二字。“愿”下,或有“焉”字。

〔三〕“凭”上、“临”上,或并有“得”字。

〔四〕“行”,或作“何”。

自今已往,吾其无意于人世矣。当求数顷之田于伊 颍之上,以待余年〔一〕,教吾子与汝子幸其成,长吾女与汝女待其嫁:如此而已。呜呼!言有穷而情不可终,汝其知也邪?其不知也邪?呜呼哀哉〔二〕,尚飨!

〔一〕或作“尽”。今按:或当作“待尽余年”。

〔二〕或无此句。

祭周氏侄女文

韩俞之女,适四门博士周况,于公为侄女,元和十一年卒。其详见公所志墓云。

维年月日,十八叔、叔母具时羞清酌之奠,祭于周氏二十娘子之灵〔一〕。

〔一〕或无“子”字。俞为开封尉,女名好好。

嫁而有子,女子之庆〔一〕;缠疾中年,又命不永〔二〕。今当长归,与一世违;凡汝亲戚,孰能不哀。撰此酒食,以与汝诀;汝曾知乎,我念曷阕。尚飨!

〔一〕元和三年周况登第,公以好好妻之,生一男一女。

〔二〕卒时年二十七。

祭滂文

滂,公之侄孙,老成之子也。元和十四年,公谪潮州,滂与其兄湘皆侍行。是岁冬,公移袁州,滂乃死于袁,遂葬于袁之郭南。其详见公所志墓也。

维年月日,十八翁及十八婆卢氏〔一〕,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二十三郎滂之灵曰:

〔一〕〔补注〕阎若璩曰:韩公行十八,卢于滂为叔祖母;以异姓,故别曰“卢氏”。

汝聪明和顺,出于辈流;强记好文,又少与比。将谓成长,以兴吾家,如何不祥,未冠而夭!吾与卢氏,痛伤可言〔一〕!思母之恩,连呼以绝。执兄之手,勉以无悲。情一何长,命一何短。权葬远地,孤魂无依。沥酒告情,哀何有极。尚飨!

〔一〕“可”,或作“何”。

祭李氏二十九娘子文

公之侄孙女,李干妻也。

维年月日,十八叔翁及十八叔婆卢氏遣昶以庶羞之奠,祭于李氏二十九娘子之灵曰:

汝之警敏和静〔一〕,人莫及之;姿相丰端,不见阙亏;幼而孤露,其然何为?出从于人,既相谐熙;又暴以夭,神何所疵!生杀减益,竟谁主尸?我哀汝母,孰慰穷嫠?我怜汝儿,谁与抱持?念此伤心,不能去离;奠以送汝,知乎不知?尚飨!

〔一〕“静”,或作“舒”。

祭张给事文

彻,公之从子婿也。详见公所志墓云。

维年月日,兵部侍郎韩愈谨以清酌之奠,祭于故殿中侍御史赠给事中张君之灵〔一〕:

〔一〕“御”上,或无“侍”字。

惟君之先,以儒名家;逮君皇考〔一〕,再振厥华。乡贡进秀〔二〕,有司第之;从事元戎,谨职以治。遂拜郎官,以职王宪;不长其年,飞不尽翰。乃生给事,松贞玉刚;幹父之业,纂文有光。屡辟侯府,亦佐梁师;前人是似,耋吏嗟咨。御史阙人,夺之于朝;大厦之构,斧斤未操。府迁幽都,顽悖未孚;繄君之赖,乃奏乞留〔三〕。乃迁殿中,朱衣象版;惟义之趋,岂利之践。

〔一〕考名休,尝佐宣武军。

〔二〕“贡”,或作“举”。

〔三〕长庆元年三月,以张弘靖为卢龙节度使。彻先为宣武从事,累迁监察御史,至是弘靖仍辟彻为卢龙判官。时牛僧孺奏彻为真御史,弘靖遣之,而密奏幽州不廷日久,今臣始至,须强佐乃济。行半道,有诏以彻还之。

虺豺发衅,阖府屠割〔一〕;偿其恨犯,君独高脱。露刀成林〔二〕,弓矢穰穰;千万为徒,噪欢为狂。君独叱之:上不负汝,为此不祥,将死无所!虽愚何知?惭屈变色;君义不辱,杀身就德〔三〕。天子嘉之,赠官近侍;归于一死,万古是记。

〔一〕“割”,或作“剥”。

〔二〕“刀”,或作“刃”。

〔三〕七月,军乱,都知兵马使朱克融囚弘靖于蓟门馆,杀幕僚等。以彻长者,不杀,置彻于弘靖所。居月余,迁之别馆,彻出门骂曰:“汝何敢反!”行且骂,众即击君以死。

我之从女,为君之配;君于其家,行实高世。无所于葬,舆魂东归〔一〕;诔以赠之,莫知我哀。呜呼哀哉,尚飨!

〔一〕“于葬”,或作“掩葬”。“舆”,或作“与”。

祭女挐女文

元和十四年正月,公以论佛骨贬潮州。女挐年十二,死于商南层峰驿,详见墓志及层峰驿诗。女挐公第四女。“挐”,女加、女居二反。“挐”或从“奴”。古本祭文与圹铭皆作“女挐”。董彦远曰:“‘挐’字传写之误,盖古文如纷挐等字无从‘奴’者,公最好古,名其女不应用俗字也。”今按:“挐”、“拏”通。说文,“拏”从“奴”,牵引也;“挐”从“如”,持也。古书作“拏”,盖通用。

维年月日,阿爹阿八〔一〕使汝奶以清酒时果庶羞之奠,祭于第四小娘子挐子之灵。

〔一〕南史,人歌曰:“始兴王,人之爹;赴人急,如水火。”荆土方言谓父为“爹”。“爹”,屠可切,又陟斜切。〔补注〕沈钦韩曰:广雅“毑,母也”;集韵,子野切。说文:“蜀谓母曰姐,淮南谓之社。”古作“毑”,其声与八同,“八”盖“毑”之误。广雅:“奶,母也。”今通以为乳母,始见宋书 何承天传,荀伯子呼承天为“奶母”。

呜呼!昔汝疾极〔一〕,值吾南逐。苍黄分散,使女惊忧。我视汝颜,心知死隔。汝视我面,悲不能啼。我既南行,家亦随谴。扶汝上舆,走朝至暮。天雪冰寒,伤汝羸肌〔二〕。撼顿险阻,不得少息,不能食饮,又使渴饥。死于穷山,实非其命。不免水火,父母之罪〔三〕。使汝至此,岂不缘我!

〔一〕“极”,或作“亟”。

〔二〕“天”,或作“大”。“汝”,或作“女”。古本“汝”多作“女”,通用。

〔三〕穀梁传昭十九年:子既生,不免乎水火,父母之罪也。

草葬路隅,棺非其棺;既瘗遂行,谁守谁瞻?魂单骨寒,无所托依,人谁不死,于汝即冤。我归自南〔一〕,乃临哭汝:汝目汝面,在吾眼傍;汝心汝意,宛宛可忘〔二〕!

〔一〕元和十五年九月,公自袁州入为国子祭酒。

〔二〕“宛宛”,或作“冤冤”。诗:“宛在水中央。”郑注:“宛,坐见貌。”

逢岁之吉,致汝先墓〔一〕;无惊无恐,安以即路〔二〕。饮食芳甘〔三〕,棺舆华好;归于其丘,万古是保。尚飨!

〔一〕长庆三年十月四日,公尹京兆,发其骨归葬河阳。

〔二〕“以”,一作“没”。

〔三〕“芳”,或作“柔”。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