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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守一事去生活 第一辑

作者:梁实秋 分类:类书文集 更新时间:2025-01-09 13:46:10 来源:本站原创

群芳小记

“老子爱花成癖”,这话我不敢说。爱花则有之,成癖则谈何容易。需要有一块良好的场地,有一间宽敞的温室,有各种应用的器材。更重要的是有健壮的体格,和充分的闲暇。我何足以语此。好不容易我有了余力,有了闲暇,但是曾几何时,人垂垂老矣!两臂乏力,腰不能弯,腿不能蹲。如何能够剪草、搬盆、施肥、换土?请一位园丁,几天来一次,只能帮做一点粗重的活。而且花是要自己亲手培养,看着它抽芽放蕊,才有趣味。像鲁迅所描写的“吐两口血,扶着丫鬟,到阶前看秋海棠”,那能算是享受么?

迁台以来,几度播迁,看到了不少可爱的花。但是我经过多少次的移徙,“乔迁”上了高楼,竟没有立锥之地可资利用,种树莳花之事乃成为不可能。无已,只好寄情于盆栽。幸而菁清爱花有甚于我者,她拓展阳台安设铁架,常不惜长途奔走载运花盆、肥土,戴上手套做园艺至于废寝忘食。如今天晴日丽,我们的窗前绿意盎然。尤其是她培植的“君子兰”由一盆分为十余盆,绿叶黄花,葳蕤多姿。我常想起黄山谷的句子:“白发黄花相牵挽,付与旁人冷眼看。”

菁清喜欢和我共同赏花,并且要我讲述一些有关花木的见闻,爰就记忆所及,拉杂记之。

(一)海棠

海棠的风姿艳质,于群芳之中颇为突出。

我第一次看到繁盛缤纷的海棠是在青岛的第一公园。二十年春,值公园中樱花盛开,夹道的繁花如簇,交叉蔽日,蜜蜂嗡嗡之声盈耳,游人如织。我以为樱花无色无香,纵然蔚为雪海,亦无甚足观,只是以多取胜。徘徊片刻,乃转去苗圃,看到一排排西府海棠,高及丈许,而花枝招展,绿鬓朱颜,正在风情万种、春色撩人的阶段,令人有忽逢绝艳之感。

海棠的品种繁多,以“西府”为最胜,其姿态在“贴梗”“垂丝”之上。最妙处是每一花苞红得像胭脂球,配以细长的花茎,斜欹挺出而微微下垂,三五成簇。凡是花,若是紧贴在梗上,便无姿态,例如茶花,好的品种都是花朵挺出的。樱花之所以无姿态,便是因为无花茎。榆叶梅之类更是品斯下矣。海棠花苞最艳,开放之后花瓣的正面是粉红色,背面仍是深红,俯仰错落,秾淡有致。海棠的叶子也陪衬得好,嫩绿光亮而细致。给人整个的印象是娇小艳丽。我立在那一排排的西府海棠前面,良久不忍离去。

十余年后我才有机会在北平寓中垂花门前种植四棵西府海棠,着意培植,春来枝枝花发,朝夕品赏,成为毕生快事之一。明初诗人袁士元和刘德彝《海棠》诗有句云:“主人爱花如爱珠,春风庭院如画图。”似此古往今来,同嗜者不在少。两蜀花木素盛,海棠尤为著名。昌州(今大足县)且有“海棠香国”之称。但是杜工部经营草堂,广栽花木,独不及海棠,诗中亦不加吟咏,或谓避母讳,不知是否有据。唐诗人郑谷《蜀中赏海棠》诗云:“浓淡芳春满蜀乡,半随风雨断莺肠。浣花溪上堪惆怅,子美无心为发扬。”其言若有憾焉。

以海棠与美人春睡相比拟,真是联想力的极致。《唐书·杨贵妃传》:“明皇登沉香亭,召杨妃,妃被酒新起,命力士从侍儿扶掖而至。明皇笑曰:‘此真海棠睡未足耶?’”大概是海棠的那副懒洋洋的娇艳之状像是美人春睡初起。究竟是海棠像美人,还是美人像海棠,倒是一个有趣的问题。苏东坡一首《海棠》诗有句云:“林深雾暗晓光迟,日暖风清春睡足。”是把海棠比作美人。

秦少游对于海棠特别感兴趣。宋释惠洪《冷斋夜话》:“少游在横州,饮于海棠桥,桥南北多海棠,有老书生家于海棠丛间。少游醉宿于此,明日题其柱云:‘唤起一声人悄,衾暖梦寒窗晓。瘴雨过,海棠开,春色又添多少?社瓮酿成微笑,半破瘿瓢共舀。觉倾倒,急投床,醉乡广大人间小。’”家于海棠丛中,多么风流!少游醉后题词,又是多么潇洒!少游家中想必也广植海棠,因为同为苏门四学士的晁补之有一首《喜朝天》,注“秦宅海棠作”,有句云:“碎锦繁绣,更柔柯映碧,纤搊匀殷。谁与将红间白。采薰笼,仙衣覆斑斓。如有意,浓妆淡抹,斜倚阑干。”刻画得淋漓尽致。

(二)含笑

白朴的曲子《广东原》有这样的一句:“忘忧草,含笑花,劝君闻早宜冠挂。”以忘忧草(即萱草)与含笑花作对,很有意思。大概是语出欧阳修《归田录》:“丁晋公在海南,篇咏尤多,如‘草解忘忧忧底事,花名含笑笑何人?’尤为人所传诵。”含笑花是什么样子,我从未见过,因为它是南方花木,北地所无。

我来到台湾之后十年,开始经营小筑,花匠为我在庭园里栽了一棵含笑。是一人来高的灌木,叶小枝多,毫无殊相。可是枝上有累累的褐色花苞,慢慢长大,长到像莲实一样大,颜色变得淡黄,在燠热湿蒸的天气中,突然绽开。不是突然展瓣,是花苞突然裂开小缝,像是美人的樱唇微绽,一缕浓烈的香气荡漾而出。所以名为含笑。那香气带着甜味,英文俗名称为“香蕉灌木”(banana shrub),名虽不雅,确是贴切。宋人陈善《扪虱新话》:“含笑有大小,小含笑香尤酷烈。四时有花,唯夏中最盛。又有紫含笑、茉莉含笑。皆以曰夕入稍阴则花开。初开香尤扑鼻。予山居无事,每晚凉坐山亭中,忽闻香风一阵,满室郁然,知是含笑开矣。”所记是实。含笑易谢,不待隔日即花瓣敞张,露出棕色花心,香气亦随之散尽。落花狼藉满地。但是翌日又有一批花苞绽开,如是持续很久。淫雨之后,花根积水,遂渐呈枯零之态。急为垫高地基,盖以肥土,以利排水,不久又欣欣向荣,花苞怒放了。

大抵花有色则无香,有香则无色。不知是否上天造物忌全?含笑异香袭人,而了无姿色,在群芳中可独树一格。宋人姚宽《西溪丛语》载“三十客”之说,品藻花之风格,其说曰:“牡丹,贵客。梅,清客。李,幽客。桃,妖客。杏,艳客。莲,溪客。木樨,严客。海棠,蜀客。……含笑,佞客。”含笑竟得佞客之名,殊难索解。佞有伪善或谄媚之意。含笑芬芳馥郁,何佞之有?我对于含笑特有一份好感,因为本地人喜欢采择未放的含笑花苞,浸以净水,供奉在亡亲灵前或佛龛案上,一瓣心香,情意深远,美极了。有一位送货工友,在我门外就嗅到含笑香,向我乞讨数朵,问以何用,答称新近丧母,欲以献在灵前,我大为感动,不禁鼻酸。

(三)牡丹

牡丹不是我国特产,好像是传自西方。隋唐以来,始盛播于中土,朝野为之风靡。天宝中,杨贵妃在沉香亭赏木芍药,李白作清平乐词三章,有“云想衣裳花想容”之句。木芍药即牡丹。百年之后,裴度退隐,“寝疾永乐里,暮春之月,忽过游南园,令家仆童升至药栏,语曰:‘我不见花而死,可悲也。’怅然而返。明早报牡丹一丛先发,公视之,三日乃薨。”是真所谓牡丹花下死。白居易为钱塘守,携酒赏牡丹,张祜题诗云:“浓艳初开小药栏,人人惆怅出长安。风流却是钱塘守,不踏红尘看牡丹。”刘禹锡赏牡丹诗:“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其他诗人吟咏牡丹者不计其数。

周敦颐《爱莲说》:“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牡丹,花之富贵者也。……牡丹之爱宜乎众矣。”濂溪先生独爱莲,这也罢了,但是字里行间对于牡丹似有贬意。国色天香好像蒙上了羞。富贵中人和向往富贵的人当然仍是趋牡丹如鹜。许多志行高洁的人就不免要受《爱莲说》的影响,在众芳之中别有所爱而讳言牡丹了。一般人家里没有药栏,也没有盆栽的牡丹,但至少壁上可以悬挂一幅富贵花图。通常是一画就是五朵,而且颜色不同,魏紫姚黄之外再加上绛色的、粉红色的和朱红色的。据说这表示五世其昌。五朵花都是同时在盛开怒放的姿态之中,花蕊暴露,而没有一瓣是萎腇褪色的。同时,还必须多画上几个含苞待放的蓓蕾,表示不会断子绝孙。因此牡丹益发沾染了俗气。

其实,牡丹本身不俗。花大而瓣多,色彩淡雅,黄蕊点缀其间,自有雍容丰满之态。其质地细腻,不但花瓣的纹路细致,而且厚薄适度。叶子的脉理停匀,形状色彩,亦均秀丽可观。最难得的是其近根处的木本,在泡松的木干之中抽出几根,透润的枝条,极有风致。比起芍药不可同日而语。尝看恽南田工笔画的没骨牡丹,只觉其美,不觉其俗,也许因为他不是画给俗人看的,

名花多在寺院中,除了庄严佛土,还可吸引众生前去随喜。苏东坡知杭州,就常到明庆寺吉祥寺赏牡丹,有诗为证。《雨中明庆寺赏牡丹》:“霏霏雨露作清妍,烁烁明灯照欲然。明日春阴花未老,故应未忍着酥煎。”末句有典故,五代后蜀有一兵部,贰卿李吴,牡丹开时分赠亲友,附兴采酥,于花谢时煎食之。牡丹花瓣裹上面糊,下油煎之,也许有一股清香的味道,犹之菊花可以下火锅,不过究竟有些杀风景。北平崇孝寺的牡丹是有名的,据说也有所谓名士在那里吃油炸牡丹花瓣,饱尝异味。崂山的下清寺,有牡丹高与檐齐,可惜我几度游山不曾有一见的机会。

牡丹娇嫩,怕冷又怕热。东坡说:“应笑春风木芍药,丰肌弱骨要人医。”我在故乡曾植牡丹一栏,天寒时以稻草束之,一任冰雪埋覆,来春启之施肥,使根干处通风,要灌水但是也要宜排水。届时花必盛开,似不需特别调护。在台湾亦曾参观过一次牡丹展,细小羸弱,全无妖妍之致,可能是时地不宜。

(四)莲

《古乐府》:“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不只江南可采莲,凡是有水的地方,大概都可以有莲,除非是太寒冷的地方。“院荷风”是西湖十景之一。南京玄武湖里一片荷花,多少人在那里荡小舟,钻进去偷吃莲蓬。可是莲花在北方依然是常见的,济南的大明湖,北平的什刹海,都是“暑日菡萏敷,披风送荷香”的胜地,而北海靠近金鳌玉蛛一带的荷芰,在炎夏时候更是青年男女闹舡寻幽谈爱的好地方。

初来台湾,一日忽动乡思,想吃一碗荷叶粥,而荷叶不可得。市内公园池塘内有莲花,那是睡莲,非我所欲。后来看到植物园里有一相当大的荷塘,近边处的花和叶都已被人摧折殆尽。有一天作郊游,看见稻田中居然有一塘荷花,停身觅主人请购荷叶,主人不肯收资,举以相赠。回家煮粥,俟熟乘沸以荷叶盖在上面,少顷粥现淡绿色,有香气扑鼻。多余的荷叶弃之可惜,实以米粉肉,裹而蒸之,亦有情趣。其实这也是类似莼鲈之想,慰情聊胜于无而已。

小时家里种了好几大盆荷花。春水既泮,便从温室取出置阳光下,截除烂根细藕,换泥加水,施特殊肥料(车厂出售之修马掌骡掌的角质碎片)。到了夏初,则荷叶突出,荷花挺现,不及池塘里的高大,但亦丰腴可喜。清晨露尚未晞,露珠在荷叶上滚来滚去。静看荷花展瓣,瓣上有细致的纹路,花心露出淡黄的花蕊和秀嫩的莲房,有说不出的一股纯洁之致。而微风过处,茎细而圆大的荷叶,微微摇晃,婀娜多姿,尤为动人。陈造《早夏》诗:“凉荷高叶碧田田。”画家写风竹,枝叶披拂,令人如闻风飕飕声,但我尚未见有入画出饶有动态的风荷。

先君甚爱种荷。晨起辄裴回荷盆间,计数其当日开放之花朵,低吟慢唱,自得其乐。记得有一次折下一枝半开的红莲插入一只仿古蟹爪纹细长素白的胆瓶里,送到书房几上。塾师援笔在瓶上写了“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几个大字,犹如俗匠在白瓷茶壶上题“一片冰心”一般。“花如解语还多事”,何况是陈腐的题句?欲其雅,适得其反。

近闻有人提议定莲花为花莲的县花。广植莲花,未尝不好,赐以封号,似可不必。

(五)辛夷

辛夷,属木兰科,名称很多,一名新雉,又名木笔,因其花未开时形如毛笔。又名侯桃,因其花苞如小桃,有茸毛。辛夷南北皆有之。王维辋川别墅中即有一处名辛夷坞,有诗为证:“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润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北平颐和园的正殿之前有两棵辛夷,花开极盛,但我一向不曾在花时游览,仅于画谱中略识其面貌。蜀中花事夙盛,大街小巷辄有花户设摊贩花。二十八年春,我在重庆,一日踱出中国旅行社招待所,于路隅花摊购得辛夷一大枝,花苞累累有百数十朵,有如叉枝繁多之蜡烛台,向逆旅主人乞得大花瓶一只,注满清水,插花入瓶,置于梳妆台上,台三面有镜,回光交映,一室生春。

辛夷有紫红、纯白两种,纯白者才是名副其实的木笔。而且真像是毛笔头,溜尖溜尖的一个个的笔直地矗立在枝上。细小者如小楷兔毫,稍大者如寸楷羊毫,更大如小型羊毫抓笔。著花时不生叶,赭色枝头遍插白笔头,纯洁无瑕,蔚为奇观。花开六瓣,瓣厚而实,晨展而夕收,插瓶六七日始谢尽。北碚后山公园有辛夷数十本,高约二丈,红白相间,非常绚烂,我于偕友登小丘时无意中发现之。其处鲜有人去观赏,花开花谢,狼藉委地,没有人管。

美国西雅图市,家家户前芳草如茵,莳花种树,一若争奇斗艳。于篱落间偶然亦可见有辛夷杂于其内。率皆修剪其枝干不令过高。我的寄寓之所,院内也有一棵,而且是不落叶的那一种,一年四季都有绿叶,花开时也有绿叶扶持。比较难于培植,但是花香特别浓郁。有一次我发现一只肥肥大大的蜜蜂卧在花心旁边,近视之则早已僵死。杜工部句:“不是爱花即欲死,只恐花尽老相催。”这只蜜蜂莫非是爱花即欲死?

来到台湾,我尚未见过辛夷。

(六)水仙

岁朝清供,少不得水仙。记得小时候,一到新春,家人就把大大小小的瓷钵搬了出来,连同里面盛着的小圆石子一起洗刷干净,然后一钵钵地把水仙的鳞茎栽植其中,用石子稳定其根须,注以清水,置诸案头。那些小圆石子,色洁白,或椭圆,或略扁,或大或小,据说是产自南京的雨花台。多少年下来,雨花台的石子被人捡光了,所以家藏的几钵石子就很宝贵。好像比水仙还更被珍惜。为了点缀色彩,石子中间还撒上一些碎珊瑚,红白相间,别有情趣。

水仙一花六瓣,作白色,花心副瓣,作黄色,宛然盏样,故有“金盏银台”之称。它怕冷,它要阳光。我们把它放在窗内有阳光处去晒它,它很快地展瓣盛开。天天搬来搬去,天天换水,要小心地伺候它。它有袭人的幽香,它有淡雅的风致。虽是多年生草本,但北地苦寒难以过冬,不数日花开花谢,只得委弃。盛产水仙之地在闽南,其地有专家培植修割,及春则运销各地供人欣赏。英国十七世纪诗人赫立克(Herrick)看了水仙(narcissus)辄有春光易老之叹,他说:

人生苦短,和你一样,

我们的春天一样的短;

很快地长成,面临死亡,

和你,和一切,没有两般。

We have short time to stay, as you,

We have as short a spring;

As quick a growth to meet decay,

As you, or any thing.

西方的水仙,和我们的品种略异,形色完全一样,而花朵特大,唯香气则远逊。他们不在盆里供养,而是在湖边泽地任其一大片一大片地自由滋生。诗人华兹华斯有一首名诗《我孤独的漂荡像一朵云》,歌咏的就是水边瞥见成千成万朵的水仙花,迎风招展,引发诗人一片欢愉之情而不能自已,而他最大的快乐是日后寂寞之时回想当时情景益觉趣味无穷。我没有到过英国的湖区,但是我在美洲若干公园里看见过成片的水仙,仿佛可以领略到华斯华兹当年的感受。不过西方人喜欢看大片的花丛,我们的文人雅士则宁可一株、一枝、一花、一叶地细细观赏,山谷所云“坐对真成被花恼”,情调完全不同。(离骚“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我想是想象之词,不可能真有其事。)

在台湾,几乎家家户户有水仙点缀春景。植水仙之器皿,花样翻新,奇形怪状,似不如旧时瓷钵之古朴可爱,至于粗糙碎石块代替小圆石,那就更无足论了。

(七)丁香

提起丁香,就想起杜甫一首小诗:

丁香体柔弱,乱结枝犹垫。

细叶带浮毛,疏花披素艳。

深栽小斋后,庶使幽人占。

晚堕兰麝中,休怀粉身念。

这是他的《江头五咏》之一,见到江畔丁香发此咏叹。时在宝应元年。诗中的“垫”字费解。仇注根据说文,“垫,下也。凡物之下坠皆可云垫。”好像是说丁香枝弱,故此下坠。施鸿保《读杜诗说》:“下堕义,与犹字不合。今人常语衬垫,若训作衬,则谓子结枝上,犹衬垫也。”施说有见。末两句意义嫌晦,大概是说丁香可制为香料,与兰麝同一归宿,未可视为粉身碎骨之厄。仇注认为是寓意“身名隳于脱节”,《杜臆》亦谓“公之咏物,俱有为而发,非就物赋物者。……丁香体虽柔弱,气却馨香,终与兰麝为偶,虽粉身甘之,此守死善道者。”似皆失之迂。

丁香结就是丁香蕾,形如钉,长三四分,故云丁香。北地俗人以为丁钉同音,出出入入地碰钉子,不吉利,所以正院堂前很少种丁香,只合“深栽小斋后”了。二十四年春我在北平寓所西跨院里种了四棵紫丁香。“白菡萏香,紫丁香肥。”丁香要紫的。起初只有三四尺高。十年后重来旧居,四棵高大的丁香打成一片,一半翻过了墙垂到邻家,一半斜坠下来挡住了我从卧室走到书房的路。这跨院是我的小天地,除了一条铺砖的路和一个石几两个石墩之外,本来别无长物,如今三分之二的空间付与了丁香。春暖花开的时候招蜂引蝶,满院香气四溢,尽是嘤嘤嗡嗡之声。又隔三十年,现在丁香如果无恙,不知谁是赏花人了。

(八)兰

兰花品种繁多。所谓洋兰(卡特丽亚),顾名思义是外国来的品种,尽管花朵大,色彩鲜艳,我总觉得我们应该视如外宾,不但不可亵玩,而且不耐长久观赏。我们看一朵花,还要顾及它在我们文化历史上的渊源,这样才能引起较深的情愫。看花要如遇故人,多少旧事一齐兜上心来。在台湾,洋兰却大得其道,花展中姹紫嫣红大半是洋兰的天下,态浓意远的丽人出入“贵宾室”中,衣襟上佩戴的也多半是洋兰。我喜欢品赏的是我们中国的兰。

我是北方人,小时不曾见过兰。只从芥子园画谱上学得东一撇西一撇的画成为一个凤眼,然后再加一笔破凤眼。稍长,友人从福建捧着一盆兰花到北平,不但真的是捧着,而且给兰花特制一个木条笼子,避免沿途磕碰。我这才真个的见到了兰,素心兰。这个名字就雅,令人想起陶诗的句子“闻多素心人,乐与数展夕”。花心是素的,花瓣也是素的,素白之中微泛一点绿意。面对素心兰,不禁联想到“弱不好弄,长实素心”的高士。兰的香味不是馥郁,是若有若无的缕缕幽香。讲到品格,兰的地位极高。我们常说“桂馥兰熏”,其实桂香太甜太浓,尚不能与兰相比。

来到台湾,我大开眼界。友人中颇有几位善于艺兰,所以我的窗前几上,有时候叨光也居然兰蕊驰馨。尝有客款扉,足尚未入户,就大叫起来:“君家有素心兰耶?”这位朋友也是素心人,我后来给他送去一盆素心兰。我所有的几盆兰,不数年分植为数十盆,乃于后院墙角搭起一丈见方的小棚,用疏隔的竹篾遮覆以避骄阳直晒,竹篾上面加铺玻璃以防淫雨,因此还召致了“违章建筑”的罪名,几乎被报请拆除。竹篾上的玻璃引起了墙外行人的注意,不久就有半大不小的各色人物用砖石投掷,大概是因为玻璃破碎之声清脆悦耳之故。小棚因此没有能持久,跟着我的数十盆兰花也渐渐地支离破碎了。和我望衡对宇的是胡伟克先生,我发现他家里廊上、阶前、墙头、树下,到处都是兰花,大部分是洋兰,素心兰也有,而且他有一间宽大的温室,里面也堆满了兰花。胡先生有一只工作台子,上面放着显微镜,他用科学方法为兰花品种作新的交配,使兰花长得更肥,色泽更为鲜艳多姿。他的兰花在千盆以上。我听他的夫人抱怨:“为了这些捞什子,我的手指都磨粗了。”我经常看见一车一车的盛开的兰花从他门前运走。他的家不仅是芝兰之室,真是芝兰工厂。

兰本来是来自山间,有藓苔覆根,雨露滋润,不需要什么肥料。移在盆里,它所需要的也只是适量的空气和水,盆里不可用普通的泥土,最好是用木炭、烧过的黏土、缸瓦碎片的三种混合物,取其通空气而易排水。也有入主张用砂、桂圆树皮、蛇木屑、木炭、碎石子混拌,然后每隔三个月用(NH4)2SO4+KCE液羼水喷洒一次。叶子上生虫也需勤加拂拭。总之,兰来自幽谷,在案头供养是不大自然的,要小心伺候了。

(九)菊

花事至菊而尽,故曰蘜,蘜是菊之本字。蘜者,尽也。“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这是汉武帝看着时光流转,自春徂秋,由花事如锦到花事阑珊,借着秋风而发的歌咏。菊和九月的关系密切,故九月被称为菊月,或称为菊秋,重阳日或径称为菊节。是日也,饮菊花茶,设菊花宴,还可以准备睡菊花枕,百病不生,平夙饮菊潭水,可以长生到一百多岁。没有一种花比菊花和人的关系打得更火热。

自从陶渊明“采菊东篱下”之后,菊就代表一种清高的风格,生长在篱笆旁边,自然也就带着几分野趣。吕东莱的句子“短篱残菊一枝黄,正是乱山深处过重阳”,是很好的写照。经人工加意培养,菊好像是变了质。宋《乾淳岁时记》:“禁中例,于八日作重九,排当于庆瑞殿,分列万菊,灿然眩眼,且点菊花灯,略如元夕。”这是在殿堂之上开菊展,当然又是一种情况。

菊是多年生草本,摘下幼枝插在土里就活。曩昔在北平家园中,一年之内曾蕃殖数十盆,竟以秽恶之粪土培养之,深觉戚戚然于心未安。幼苗长大之后,枝弱不能挺立,则树细竹竿或秸秫以为支撑,并标以红纸签,写上“绿云”“紫玉”“蟹爪”“小白梨”……奇奇怪怪的名称。一盆一盆地放在“兔儿爷摊子”上(一排比一排高的梯形架),看上去一片花朵,闹则闹矣,但是哪能令人想到一丝一毫的“元亮遗风”?

台湾艺菊之风很盛,但是似乎不取其清瘦,而爱其痴肥。每一盆菊都修剪成独花孤挺,叶子的正面反面经常喷药,讲究从根到顶每片叶子都是肥大绿光,顶上的一朵花盛开时直像是特大的馒头一个,胖胖大大的,需要铁丝做盘撑托着它。千篇一律,朵朵如此。当然是很富态相。“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那时的黄花,一定不像如今的这样肥。

(十)玫瑰

玫瑰,属蔷薇科。唐朝有一位徐夤,作过一首咏玫瑰的诗:

芳菲移自越王台,

最似蔷薇好并栽,

秾艳尽怜胜彩绘,

嘉名谁赠作玫瑰?

春城锦绣风吹折,

天染琼瑶日照开。

为报朱衣早邀客,

莫教零落委苍苔。

诗不见佳,但是让我们知道在唐朝玫瑰即已成了吟咏的对象。《群芳谱》说:“花亦类蔷薇,色淡紫,青橐黄蕊,瓣末白,娇艳芬馥,有香有色,堪入茶、入酒、入蜜。”这玫瑰,是我们固有品种的玫瑰,花朵小,红得发紫,香味特浓。可以熏茶,可以调酒(玫瑰露),可以做蜜汁(玫瑰木樨)。娇小玲珑,惹人怜爱。玫瑰多刺,被人视若蛇蝎,其实玫瑰何辜,它本不预备供人采摘。《三十客》列玫瑰为“刺客”,也是冤枉的。

外国的蔷薇品种不一,亦统称为玫瑰。常见有高至五六尺以上者,俨然成一小树,花朵肥大,除了深绯浅红者外,还有黄色的,别有风致。也有蔓生的一种,沿着篱笆墙壁伸展,可达一二丈外。白色的尤为盛旺。我有朋友蛰居台中,莳花自遣,曾贻我海外优良品种之玫瑰数本,我悉心培护,施以舶来之“玫瑰食粮”,果然绰约妩媚不同凡响,不过气候土壤皆不相宜,越年逐渐凋萎。园林有玫瑰专家,我曾专诚程探访,畦圃广阔,洋洋大观,唯几乎全是外来品种,绚烂有余,韵味不足。求其能入茶入酒入蜜者,竟不可得,乃废然返。

北平的人家,差不多家家都有几棵相当大的树。前院一棵大槐树是很平常的。槐荫满庭,槐影临窗,到了六七月间槐黄满树使得家像一个家,虽然树上不时地由一根细丝吊下一条绿颜色的肉虫子,不当心就要粘得满头满脸。槐树寿命很长,有人说唐槐到现在还有生存在世上的,这种树的树干就有一种纠绕蟠屈的姿态,自有一股老丑而并不自嫌的神气,有这样一棵矗立在前庭,至少可以把“树小墙新画不古”的讥诮免除三分之一。后院照例应该有一棵榆树,榆与余同音,示有余之意,否则榆树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令人喜爱的地方,成年地往下洒落五颜六色的毛毛虫,榆钱做糕也并不好吃。至于边旁跨院里,则只有枣树的份,“叶小如鼠耳”,到处生些怪模怪样的能刺伤人的小毛虫。枣实只合做枣泥馅子,生吃在肚里就要拉枣酱,所以左邻右舍的孩子老妪任意扑打也就算了。院子中央的四盆石榴树,那是给天棚鱼缸做陪衬的。

我家里还有些别的树。东院里有一棵柿子树,每年结一二百个高庄柿子,还有一棵黑枣。垂花门前有四棵西府海棠,艳丽到极点。西院有四棵紫丁香,占了半个院子。后院有一棵香椿和一棵胡椒,椿芽椒芽成了烧黄鱼和拌豆腐的最好的作料。榆树底下有一个葡萄架,年年在树根左近要埋一只死猫(如果有死猫可得)。在从前的一处家园里,还有更多的树,桃、李、胡桃、杏、梨、藤萝、松、柳,无不俱备。因此,我从小就对于树存有偏爱。我尝面对着树生出许多非非之想,觉得树虽不能言,不解语,可是它也有生老病死,它也有荣枯,它也晓得传宗接代,它也应该算是“有情”。

树的姿态各个不同。亭亭玉立者有之;矮墩墩的有之;有张牙舞爪者;有佝偻其背者;有戟剑森森者;有摇曳生姿者;各极其致。我想树沐浴在熏风之中,抽芽放蕊,它必有一番愉快的心情。等到花簇簇,锦簇簇,满枝头红红绿绿的时候,招蜂引蝶,自又有一番得意。落英缤纷的时候可能有一点伤感,结实累累的时候又会有一点迟暮之思。我又揣想,蚂蚁在树干上爬,可能会觉得痒痒出溜的;蝉在枝叶间高歌,也可能会觉得聒噪不堪。总之,树是活的,只是不会走路,根扎在那里便住在那里,永远没有颠沛流离之苦。

小时候听“名人演讲”,有一次是一位什么“都督”之类的角色讲演“人生哲学”,我只记得其中一点点,他说:“植物的根是向下伸,兽畜的头是和身躯平的,人是立起来的,他的头是在最上端。”我当时觉得这是一大发现,也许是生物进化论的又一崭新的说法。怪不得人为万物之灵,原来他和树比较起来是本来倒置的。人的头高高在上,所以“清气上升,浊气下降”。有道行的人,有坐禅,有立禅,不肯倒头大睡,最后还要讲究坐化。

可是历来有不少诗人并不这样想,他们一点也不鄙视树。美国的佛洛斯特有一首诗,名《我的窗前树》,他说他看出树与人早晚是同一命运的,都要倒下去,只有一点不同,树担心的是外在的险厄,人烦虑的是内心的风波。又有一位诗人名Kilmer,他有一首著名的小诗——《树》,有人批评说那首诗是“坏诗”,我倒不觉得怎样坏,相反地,“诗是像我这样的傻瓜做的,只有上帝才能造出一棵树”,这两行诗颇有一点意思。人没有什么了不起,侈言创造,你能造出一棵树来么?树和人,都是上帝的创造。最近我到阿里山去游玩,路边见到那株“神木”,据说有三千年了,比起庄子所说的“以八千岁为春,以八千岁为秋”的上古大椿还差一大截子,总算有一把年纪,可是看那一副形容枯槁的样子,只是一具枯骸,何神之有!我不相信“枯树生华”那一套。我只能生出“树犹如此,人何以堪”的感想。

我看见阿里山上的原始森林,一片片,黑压压,全是参天大树,郁郁葱葱。但与我从前在别处所见的树木气象不同。北平公园大庙里的柏,以及梓橦道上的所谓张飞柏,号称“翠云廊”,都没有这里的树那么直那么高。像黄山的迎客松,屈铁交柯,就更不用提,那简直是放大了的盆景。这里的树大部分是桧木,全是笔直的,上好的电线杆子材料。姿态是谈不到,可是自有一种榛莽来除入眼荒寒的原始山林的意境。局促在城市里的人走到原始森林里来,可以嗅到“高贵的野蛮人”的味道,令人精神上得到解放。

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地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地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抟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吧?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唧唧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地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得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地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鸟并不永久地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蹋踏缩缩地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在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谓曰:“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的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地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见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我初到重庆,住在一间湫隘的小室里,窗外还三两窠肥硕的芭蕉,屋里益发显得阴森森的,每逢夜雨,凄惨欲绝。但凄凉中毕竟有些诗意,旅中得此,尚复何求?我所最感苦恼的乃是房门外的那一只狗。

我的房门外是一间穿堂,亦即房东一家老小用膳之地,餐桌底下永远卧着一条脑满肠肥的大狗。主人从来没有扫过地,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以及小儿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罗棋布着,由那只大狗来舐得一干二净。如果有生人走进,狗便不免有所误会,以为是要和它争食,于是声色俱厉地猛扑过去。在这一家里,狗完全担负了“洒扫应对”的责任。

“君子有三畏”,猘犬其一也。我知道性命并无危险,但是每次出来进去总要经过它的防次,言语不通,思想亦异,每次都要引起摩擦,酿成冲突,日久之后真觉厌烦之至。其间曾经谋求种种对策,一度投以饵饼,期收绥靖之觌,不料饵饼尚未啖完,乘我返身开锁之际,无警告地向我的腿部偷袭过来,又一度改取“进取乃最好之防御”的方法,转取主动,见头打头,见尾打尾,虽无挫衄,然积小胜终不能成大胜,且转战之余,血脉贲张,亦大失体统。因此外出即怵回家,回到房里又不敢多饮茶。不过使我最难堪的还不是狗,而是它的主人的态度。

狗从桌底下向我扑过来的时候,如果主人在场,我心里是存着一种奢望的,我觉得狗虽然也是高等动物,脊椎动物哺乳类,然而,究竟,至少在外形上,主人和我是属于较近似的一类,我希望他给我一些援助或同情。但是我错了,主客异势,亲疏有别,主人和狗站在同一立场。我并不是说主人也帮着狗狺狺然来对付我,他们尚不至于这样的合群。我是说主人对我并不解救,看着我的狼狈而哄然噱笑,泛起一种得意之色,面带着笑容对狗嗔骂几声:“小花!你昏了?连×先生你都不认识了!”骂的是狗,用的是让我所能听懂的语言。那弦外之音是:“我已尽了管束之责了,你如果被狗吃掉莫要怪我。”俗语说,“打狗看主人”,我觉得不看主人还好,看了主人我倒要狠狠地再打狗几棍。

后来我疏散下乡,遂脱离了这恶犬之家,听说继续住那间房的是一位军人,他也遭遇了狗的同样的待遇,也遭遇了狗的主人的同样的待遇,但是他比我有办法,他拔出枪来把狗当场格毙了,我于称快之余,想起那位主人的悲怆,又不能不付予同情了。特别是,残茶剩饭丢在地下无人舐,主人势必躬亲洒扫,其凄凉是可想而知的。

在乡下不是没有犬厄。没有背景的野犬是容易应付的,除了菜花黄时的疯犬不计外,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地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不像人家豢养的狗那样振振有词自成系统。有些人家在门口挂着牌示“内有恶犬”,我觉得这比门里埋伏恶犬的人家要忠厚得多。我遇见过埋伏,往往猝不及防,惊惶大呼,主人闻声搴帘而出,嫣然而笑,肃客入座。从容相告狗在最近咬伤了多少人。这是一种有效的安慰,因为我之未及于难是比较可庆幸的事了。但是我终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索性养一只虎?来一个吃一个,来两个吃一双,岂不是更为体面么?

这道理我终于明白了。雅舍无围墙,而盗风炽,于是添置了一只狗。一日邮差贸贸然来,狗大声咆哮,邮差且战且走,蹒跚而逸,主人拊掌大笑。我顿有所悟。别人的狼狈永远是一件可笑的事,被狗所困的人是和踏在香蕉皮上面跌跤的人同样的可笑。养狗的目的就要它咬人,至少做吃人状。这就是等于养鸡是为要它生蛋一样,假如一只狗像一只猫一样,整天晒太阳睡觉,客人来便咪咪叫两声,然后逡巡而去,我想不但主人惭愧,客人也要惊讶。所以狗咬客人,在主人方面认为狗是克尽厥职,表面上尽管对客抱歉,内心里是有一种愉快,觉得我的这只狗并非是挂名差事,它守在岗位上发挥了作用。所以对狗一面苛责,一面也还要嘉勉。因此脸上才泛出那一层得意之色。还有衣裳楚楚的人,狗是不大咬的,这在主人也不能不有“先护我心”之感。所可遗憾者,有些主人并不以衣裳取人,亦并不以衣裳废人,而这种道理无法通知门上,有时不免要慢待嘉宾,不过就大体论,狗的眼力总是和它的主人差不了多少。所以,有这样多的人家都养狗。

《五代史》四夷附录:“狗国,人身狗首,长毛不衣,手搏猛兽,语为犬嗥。其妻皆人,能汉语,生男为狗,女为人,自相婚嫁。穴居食生,而妻女人食。”语出正史,不相信也只好姑妄听之。我倒是希望在什么地方真有这么一个古国,让我们前去观光。妻女能汉语,对观光客便利不少。人身狗首,虽然不及人面狮身那样的雄奇,也算另一种上帝的杰作,我们不可怀有种族偏见,何况在我们人群中,獐头鼠目而昂首上骧者也比比皆是。可惜史籍记载太欠详尽,使人无从问津。

我们的人口膨胀,狗的繁殖好像也很快。我从前在清晨时分曳杖街头,偶然看见一两只癞狗在人家门前蜷卧,或是在垃圾箱里从事发掘,我走我的路,各不相扰。如今则不然,常常遇见又高又大的狼犬,有时气咻咻地伸着大舌头从我背后赶来,原来是狗主人在训练它捡取东西。也常常遇到大耳披头的小猎犬,到小腿边嗅一下摇头晃脑而去。更常看到三五只土狗在街心乱窜,是相扑为戏,还是争风动武,我也无从知道,遇到这样的场面我只好退避三舍绕道而行。

不要以为我极不喜欢狗。马克·吐温说过,“狗与人不同。一只丧家犬,你把它迎到家里,喂它,喂得它生出一层亮晶晶的新毛,它以后不会咬你。”我相信,所谓义犬,古今中外皆有之。《搜神记》记载着一桩义犬救主的故事;明人戏曲也有过一篇《义犬记》。养狗不一定望报,单看它默默地厮守着你的样子,就觉得它是可人。树倒猢狲散,猢狲与人同属于灵长类,树倒焉有不散之理;狗则不嫌家贫,它知道恋旧。不过狗咬主人的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那是狗患了恐水病,它咬了别人,也咬了主人,它自己是不负责任的,犹之乎一个“心神丧失”的儿子杀死爸爸也会被判为无罪一样。(不过疯犬本身必无生理,无论有罪无罪,都不能再俯仰天地之间而克享天年。)印度外道戒,有一种狗戒,要人过狗一般的生活,真个的吃人粪便,《大智度论》批评说:“如是等戒,智所不赞,痛苦无善报。”其实狗也有它的长处,大有值得我们人效法者在,吃粪是大可不必的,纵然二十四孝里也列为一项孝行。

狗与人类打交道,由来已久。周有犬人,汉有狗监,都是帝王近侍,可见在犬马声色之娱中间老早就占了重要的地位。犬为六畜之一,孟子说:“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老人有吃狗肉的权利,聂政屠狗养亲,没有人说他的不是。许多人不吃香肉,想想狗所吃的东西便很难欣赏狗肉之甘脆。我不相信及时进补之说,虽然那些先天不足后天亏损的人是很值得同情的。但是有人说吃狗肉是虐待动物,是野蛮行为,这种说法就很令人惊异。《三字经》是近来有人提倡读的,里面就说“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人饲了它是为了什么?历来许多地方小规模的祭祀,不用太牢,便用狗。何以单单杀狗便是野蛮?法国人吃大蜗牛,无害于他们的文明。我看见过广州菜市场上的菜狗,胖胖嘟嘟的,一笼一笼的,虽然不是喂罐头长大的,想来绝不会经常服用“人中黄”,清洁又好像不成问题。

狗的数目日增,也许是一件好事。“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鸡犬之声相闻,是农村不可或缺的一种点缀。都市里的狗又是一番气象,真是“鸡鸣天上,犬吠云中”,身价不同。我清晨散步时所遇见的狗,大部分都是系出名门,而且所受的都是新式的自由的教育,横冲直撞,为所欲为。电线杆子本来天生地宜于贴标语,狗当然不肯放过在这上面做标志的机会。有些狗脖子上挂着牌子,表示它已纳过税,纳过税当然就有使用大街小巷的权利,也许其中还包含随地便溺的自由。我听一些犬人狗监一类的人士说,早晨放狗,目的之一便是让它在自己家门之外排泄。想想我们人类也颇常有“脚向墙头八字开”的时候,于狗又何尤?说实在话,狗主人也偶尔有几个思想顽固的,居然给狗戴上口罩,使得它虽欲“在人腿上吃饭”而不可得,或是系上一根皮带加以遥远控制。不过这种反常的情形是很少有的,通常是放狗自由,如入无人之境。

门上“内有恶犬”的警告牌示已少见。将来代之而兴的可能是“内无恶犬”。警告牌少见的缘故之一是其必需性业已消失。黑鼻尖黑嘴圈的狼狗,脸上七棱八瓣的牛头狗,尖嘴白毛的狐狸狗,都常在门底下露出一部分嘴脸,那已经发生够多的吓阻力量。朱门蓬户,都各有其身份相当的狗居住其间。如果狗都关在门内,主人豢之饲之爱之宠之,与人无涉;如果放它出门,而没有任何防范,则一旦咬人固是小事一端,它自己却也有香肉店寻得归宿的可能。屠宰名犬进补,实在杀风景,可是这责任不该由香肉店负。

猫话

《诗·大雅·韩奕》:“孔乐韩土,川泽讦讦,鲂甫甫,麀鹿噳噳,有熊有罴,有猫有虎。”这是说韩城一地物产富饶,是好地方。原来猫也算是值得一提的动物,古时的猫是有实用价值的。《礼·郊特牲》:“迎猫,为其食田鼠也。”捉老鼠,一直是猫的特职。一般人家里也常有鼠患,棚顶墙根都能咬个大窟窿,半夜里到厨房餐室大嚼,偷油喝,啃蜡烛,再不就是地板上滚胡桃,甚至风雅起来也偶尔啮书卷,实在防不胜防,恼火之至。《黄山谷外集》卷七有一首《乞猫》,诗曰:

秋来鼠辈欺猫死,窥瓮翻盘搅夜眠。

闻道狸奴将数子,买鱼穿柳聘衔蝉。

这首诗是说家里的老猫死了,老鼠横行。随主簿家里的猫,听说要产小猫了,请求分赠一只,已准备买鱼静待小猫光临。衔蝉,俗语,猫名也。这首诗不算是山谷集中佳构,但是《后山诗话》却很推崇,“乞猫诗,虽滑稽而可喜,千岁之下,读之如新。”到底山谷乞得猫了没有,不得而知。不过山谷又有一首《谢周文之送猫儿》,诗云:

养得狸奴立战功,将军细柳有家风。

一箪未厌鱼餐薄,四壁当令鼠穴空。

周家的猫不愧周亚夫细柳营的大将之风,大概是很善捕鼠。

鼠辈跳梁,靠猫来降伏,究竟是落后社会的现象。猫和人建立了关系,人猫之间自然也会产生感情。梅圣俞有一首《祭猫诗》,颇有情致:

自有五白猫,鼠不侵我书。

今朝五白死,祭与饭与鱼。

送之于中河,况尔非尔疏。

昔尔啮一鼠,衔鸣绕庭除。

欲使众鼠惊,意将清我庐。

一从登舟来,舟中同屋居。

糗粮虽甚薄,免食漏窃余。

此实尔有勤,有勤胜鸡猪。

世人重驱驾,谓不如马驴。

已矣莫复论,为尔聊欷歔。

这首诗还是着重猫的实用价值,不过忘形到尔汝,已经写出了对猫的一份情。宋·钱希白《南部新书》:“连山张大夫搏,好养猫,众色备有,皆自制佳名。每视事退,至中门,则数十头曳尾延颈接入。以绿纱为帏,聚其内,以为戏。或谓搏是猫精。”说来好像是奇谭,我相信其事大概不假。杨文璞先生对我说,他在纽哲塞住的时候,养猫一度多到三十几只,人处屋内如在猫笼。杨先生到舍下来,菁清称他为“猫王”。猫王一见我们的白猫王子,行亲鼻礼,白猫王子在他跟前服服帖帖,如旧相识。

一般说来,猫很可爱。如果给以适当的卫生设备,他不到处拆烂污,比狗强,也有时比某一些人强。我们的白猫王子,从小经过菁清的训练,如厕的时候四爪抓住缸沿,昂首蹲坐,那神情可以入画。可惜画工只爱画猫蝶图正午牡丹之类。猫喜欢磨他的趾甲,抓丝袜、抓沙发、抓被褥。菁清的办法是不时地给他剪趾甲,剪过之后还替他锉。到处给他铺小块的粗地毯,他睡起之后弓弓身就在小地毯上抓磨他的趾甲了。猫馋,可是他吃饱之后任何鱼腥美味他都不屑一顾,更不用说偷嘴。他吃饱之后不偷嘴,似乎也比某一些吃饱之后仍然要偷的人高明得多。

猫不会说话,似是一大缺陷。他顶多是喵喵叫两声,很难分辨其中的含义。可是菁清好像是略通猫语,据说那喵喵声有时是表示饥饿,有时是要人去清理他的卫生设备,有时是期望有人陪他玩耍。白猫王子玩绳、玩球、玩捉迷藏,现在又添了新花样,玩“捕风捉影”。灯下把撑衣架一晃,影子映在墙上,他就狼奔豕窜地扑捉影子!有些人不是也很喜欢捕风捉影地谈论人家的短长么?宋·彭乘《续墨客挥犀》:“鄱阳龚氏,其家众妖竞作,乃召女巫徐姥者,使治之。时尚寒,有二猫正伏炉侧,家人指谓姥曰:‘吾家百物皆为异,不为异者独此猫耳。’于是猫亦人立,拱手而言曰:‘不敢。’姥大骇,走去。”我真盼望我们的白猫王子有一天也能人立拱手而言。西谚有云:“佳酿能使猫言。”莎士比亚《暴风雨》曾引用其意(二、二、八六),想是夸张其辞。猫不能言,犹之乎“猫有九条命”一样的不足信,命只有一条。

人之好恶不同,各如其面。尽管有人爱猫爱得发狂,抚摩他、抱他、吻他,但是仍有人不喜欢猫。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四、一、四八)就说“有些人见猫就要发狂”。不是爱得发狂,是厌恶得发狂。我起初还不大了解。后来有一位朋友要来看我,预先风闻我家有白猫王子,就特别先打电话要我把猫关起。我想这也许是一种过敏反应。《挥麈新谈》曾记猫有五德之说:“猫见鼠不捕,仁也。鼠夺其食而让之,义也。客至设馔则出,礼也。藏物虽密能窃食之,智也。每冬月辄入灶,信也。”这是鸡有五德之说的翻版,像这样的一只猫未必可爱。猫有许多可人意处,猫喜欢偎在人身边,有时且枕着你的臂腿呼呼大睡,此时不可误会,其实猫怕冷怕寂寞。有时你在寒窗之下伏案作书,猫能蹲踞案头,缩在桌灯罩下呼噜呼噜地响上个把钟头,此时亦不可误会,猫只是在享受灯光下散发出来的热气。如加呵斥,他会抑郁很久,如施夏楚,他会沮丧半天。猫有令人难以理解的嗜好,他喜欢到处去闻,不一定是寻求猎物,客来他会闻人的脚闻人的鞋,好像那里有什么异香。最令人嫌恶的是春天来到的时候猫在房檐上怪声怪气地叫嗥,东一声叫,西一声应,然后是稀里哗啦的一阵乱叫乱跑。鲁迅先生在一篇文字里说他最厌听猫叫,他被吵醒便拿起大竹竿去驱逐。猫叫春是天性,驱得了么?

有义犬义马救主之说,没听说过义猫。猫长得肥肥胖胖,刷洗得干干净净,吃饱了睡,睡醒了吃,主人看着欢喜,也就罢了,谁还稀罕一只猫对你有什么报酬?在英文里feline(猫)一字带有阴险狡诈之义,我想这也许有一点冤枉。有人养猫,猫多为患,送一只给人家去,不久就返回老家。主人无奈,用汽车载送到郊外山上放生,没过几天,猫居然又回来了。回来时瘦骨嶙峋,一身污泥。主人大受感动,不再遗弃他,养他到老。猫也识得家,不必只是狐正首丘。

英国诗人中,十八世纪的斯玛特(Smart)最爱猫,我曾为文介绍,兹不赘。另外一位诗人陶玛斯·格雷有一首有名的小诗,写一只猫之溺死于金鱼缸内。那只缸内必是一只相当大的缸,否则不至于把猫淹死。可惜那时候没有司马光一类的人在旁营救。那只猫不是格雷的,是他朋友何瑞斯·窝波耳的,所以他写来轻松,亦谐亦讽而不带感情。

诗曰:

一只爱猫之死

是在一只大瓷缸旁边,

上有中国彩笔绘染

盛开着的蓝花;

赛狸玛那只最乖的斑猫,

在缸边若有所思地斜靠,

注视下面的水洼。

她摇动尾巴表示欢喜;

圆脸庞,雪白的胡须,

丝绒般的足掌,

龟背纹似的毛衣一件,

黑玉的耳朵,翡翠的眼,

她都看到;呜呜地赞赏。

她不停地注视;水波之间

泳过两个形体美似天仙,

是巡游的女神在水里:

她们的鳞甲用上好颜料漆过

看来是红得发紫的颜色,

在水里闪出金光一缕。

不幸的女神惊奇地看到:

先是一绺胡须,随后是爪,

她几度有动于衷,

她想去抓却抓不到。

哪个女人见了金子不想要?

哪个猫儿不爱鱼腥?

妄想的小姐!她再度地

弓着腰,再度地抓去,

不知距离有多远。

(命运之神在一边坐着笑她。)

她的脚在缸沿上一滑,

她一头栽进了缸里面。

她把头八次探出水面,

咪咪地向各路水神呼唤,

迅速地前来搭救。

海豚不来,海神不管,

仆人丫鬟都没有听见,

爱猫没有朋友!

此后,美人儿们,莫再受骗,

一失足便是永远的遗憾。

要大胆也要小心。

引你目眩心惊的五光十色

不全是你们分所应得;

闪闪发亮光的不全是金!

黑猫公主

白猫王子今年四岁,胖嘟嘟的,体重在十斤以上,我抱他上下楼两臂觉得很吃力,他吃饱伸直了躯体侧卧在地板上足足两尺开外(尾巴不在内)。没想到四年的工夫他有这样长足的进展。高信疆、柯元馨伉俪来,说他不像是猫,简直是一头小豹子。按照猫的寿命年龄,四岁相当于我们人类弱冠之年,也许不会再长多少了吧。

白猫王子饱食终日,吃饱了洗脸,洗完脸倒头大睡。家里没有老鼠可抓,他无用武之地。凭他的嗅觉,他不放过一只蟑螂,见了蟑螂他就紧迫追踪,又想抓又害怕,等到菁清举起苍蝇拍子打蟑螂时,他又怕殃及池鱼藏到一个角落里去了。我们晚间外出应酬,先把他的晚餐备好,鲜鱼一钵,清汤一盂,然后给他盖上一床被毯,或是给他搭一个蒙古包似的帐篷。等我们回家的时候,他依然蜷卧原处。他的那床被毯颇适合他的身材。菁清在一个专卖儿童用物的货柜上选购那被毯的时候,精挑细选,不是嫌大就是嫌小,店员不耐地问:“几岁了?”菁清说:“三岁多。”店员说:“不对,不对,三岁这个太小了。”菁清说:“是猫。”店员愣住了,她没卖过猫被。陆放翁赠粉鼻诗有句:“问渠何似朱门里,日饱鱼餐睡锦茵。”寒舍不比朱门,但是鱼餐锦茵却是具备了。

白猫王子足不出户,但是江湖上已薄有小名。修漏的工人、油漆的工人、送货的工人,看见猫蹲在门口,时常指着他问:“是白猫王子吧?”我说是,他就仔细端详一番,夸奖几句,猫并不理会,大摇大摆而去。猫若是人,应该说声谢谢。这只猫没有闲事挂心头,应该算是幸福的,只是没有同类的伴侣,形单影只,怕不免寂寞之感。菁清有一晚买来一只泰国猫,一身棕色毛,小脸乌黑,跳跳蹦蹦十分活跃,菁清唤她作“小太妹”。白猫王子也许是以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相处似不投机,双方都常呜呜地吼,作蓄势待发状。虽然是两个恰恰好,双份的供养还是使人不胜负荷。我取得菁清同意,决计把小太妹举以赠人。陈秀英的女儿乐滢爱猫如命,遂给她带走了。白猫王子一直是孤家寡人一个。

有一天我们居住的大厦门前有两只小猫光临,一白一黑,盘旋不去,瘦骨嶙嶙,蓬首垢面,不知是谁家的遗弃。夜寒风峭,十分可怜。菁清又动了恻隐之心。“我们给抱上来吧?”我说不,家里有两只猫,将要喧宾夺主。菁清一声不响端着白猫王子吃剩的鱼加上一点米饭送到楼下去了。两只猫如饿虎扑食,一霎间风卷残雪,她顾而乐之。于是由一天送鱼一次,而二次,而三次,而且抽暇给两只猫用干粉洁身。我不由自主地也参加了送猫饭的行列。人住十二层楼上,猫在道边门口,势难长久。其中黑的一只,两只大蓝眼睛,白胡须,两排白牙,特别讨人欢喜。好不容易我们给黑猫找到了可以信赖的归宿。我们认识的廖先生,他和他一家人都爱猫,于是菁清把黑猫装在提笼里交由廖先生携去。事后菁清打了两次电话,知道黑猫情况良好,也就放心了。只剩下一只白猫独自卧在门口。看样子他很忧郁,突然失去伴侣当然寂寞。

事有凑巧,不知从哪里又来了一只小黑猫。这只小黑猫大概出生有六个月,看牙齿就可以知道。除了浑身漆黑之外,四爪雪白,胸前还有一块白斑,据说这种猫名为“踏雪寻梅”,还满有名堂的。又有人说,本地有些人认为黑猫不吉利。在外国倒是有此一说,以为黑猫越途,不吉。哀德加·阿兰·坡有一篇恐怖小说,题名就是《黑猫》,这篇小说我没读过,不知黑猫在里面扮的是什么角色。无论如何白猫又有了伴侣,我们楼上楼下一天三次照旧喂两只猫,如是者约两个星期。

有一夜晚,菁清面色凝重地对我说:“楼下出事了!”我问何事惊慌,她说据告白猫被汽车轧死了。生死事大,命在须臾,一切有情莫不如此,但是这只白猫刚刚吃饱几天,刚刚洗过一两次,刚刚失去一黑猫又得到一黑猫为伴,却没来由地粉身碎骨死在车轮之下!我半晌无语,喉头好像有哽结的感觉。缘尽于此,没有说的。菁清又徐徐地说:“事已到此,我别无选择,把小猫抱上来了。”好像是若不立刻抱上来,也会被车辗死。在这情形之下,我也不能反对了。

“猫在哪里?”

“在我的浴室里。”

我走进去一看,黑暗的角落里两只黄色的亮晶晶的眼睛在闪亮,再走近看,白须、白下巴颏儿、白爪子,都显露出来了。先喂一钵鱼,给她压压惊。我们决定暂时把她关在一间浴室里,驯服她的野性,择吉再令她和白猫王子见面。菁清问我:“给她起个什么名字呢?”我想不出。她说:“就叫黑猫公主吧。”

黑猫公主的个性相当泼辣,也相当灵活,头一天夜晚她就钻到藏化妆品的小柜橱里。凡是有柜门的地方她都不放过。我说这样淘气可不行,家里瓶瓶罐罐的东西不少,哪禁得她横冲直撞?菁清就说;“你忘了?白猫王子初来我家不也是这样么?”她的意思是,慢慢管教,树大自直。要使这黑猫长久居留,菁清有进一步的措施,给公主做体格检查。兽医辜泰堂先生业务极忙,难得有空出来门诊,可是他竟然肯来。在他检查之下,证明黑猫公主一切正常,临行时给她打了两针预防霍乱之类的药剂。事情发展到此,黑猫公主的户籍就算暂时确定了。她与白猫王子以后是否能够相处得如鱼得水,且待查看再说。

骆驼

台北没有什么好去处。我从前常喜欢到动物园走动走动,其中两个地方对我有诱惑。一个是一家茶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眺,一片釉绿的田畴,小川蜿蜒其间,颇可使人目旷神怡。另一值得看的便是那一双骆驼了。

有人喜欢看猴子,看那些乖巧伶俐的动物,略具人形,而生活究竟简陋,于是令人不由得生出优越之感,掏一把花生米掷进去。有人喜欢看狮子跳火圈,狗做算学,老虎翻筋斗,觉得有趣。我之看骆驼则是另外一种心情,骆驼扮演的是悲剧的角色。它的槛外是冷清清的,没有游人围绕,所谓槛也只是一根杉木横着拦在门口。地上是烂糟糟的泥。它卧在那里,老远一看,真像是大块的毛姜。逼近一看,可真吓人!一块块的毛都在脱落,斑驳的皮肤上隐隐地露着血迹。嘴张着,下巴垂着,有上气无下气地在喘。水汪汪的两只大眼睛好像是眼泪扑簌地盼望着能见亲族一面似的。腰间的肋骨历历可数,颈子又细又长,尾巴像是一条破扫帚。驼峰只剩下了干皮,像是一只麻袋搭在背上。骆驼为什么落到这悲惨地步呢?难道“沙漠之舟”的雄姿即不过如是吗?

我心目中的骆驼不是这样的。儿时在家乡,一听见大钢铃叮叮当当就知道送煤的骆驼队来了,愧无管宁的修养,往往夺门出视。一根细绳穿系着好几只骆驼,有时是十只八只的,一顺地立在路边。满脸煤污的煤商一声吆喝,骆驼便乖乖地跪下来给人卸货,嘴角往往流着白沫,口里不住地嚼——反刍。有时还跟着一只小骆驼,几乎用跑步在后面追随着。面对着这样庞大而温驯的驮兽,我们不能不惊异地欣赏。

是亚热带的气候不适于骆驼居住。(非洲北部的国家有骆驼兵团,在沙漠中驰骋,以骁勇善战著名,不过那骆驼是单峰骆驼,不是我们所说的双峰骆驼。)动物园的那一双骆驼不久就不见了,标本室也没有空间容纳它们。我从此也不大常去动物园了。我尝想:公文书里罢黜一个人的时候常用“人地不宜”四字,总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下台的借口。这骆驼之黯然消逝,也许就是类似“人地不宜”之故罢?生长在北方大地之上的巨兽,如何能局促在这样的小小圈子里,如何能耐得住这炎方的郁蒸?它们当然要憔悴,要悒悒,要委顿以死。我想它们看着身上的毛一块块地脱落,真的要变成为“有板无毛”的状态,蕉风椰雨,晨夕对泣,心里多么凄凉!真不知是什么人恶作剧,把它们运到此间,使得它们尝受这一段酸辛,使得我们也兴起“人何以堪”的感叹!

其实,骆驼不仅是在这炎蒸之地难以生存,就是在北方大陆其命运也是在日趋于衰微。在运输事业机械化的时代,谁还肯牵着一串串的骆驼招摇过市?沙漠地带该是骆驼的用武之地了,但现在沙漠里听说也有了现代的交通工具。骆驼是驯兽,自己不复能在野外繁殖谋生。等到为人类服务的机会完全消灭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将如何繁衍下去。最悲惨的是,大家都讥笑它是兽类中最蠢的当中的一个:因为它只会消极地忍耐。给它背上驮五磅的重载,它会跪下来承受。它肯食用大多数哺乳动物所拒绝食用的荆棘苦草,它肯饮用带盐味的脏水。它奔走三天三夜可以不喝水,并不是因为它的肚子里储藏着水,是因为它在体内由于脂肪氧化而制造出水。它的驼峰据说是美味,我虽未尝过,可是想想熊掌的味道,大概也不过尔尔。像这样的动物若是从地面上消逝,可能不至于引起多少人惋惜。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世界,大家所最欢喜豢养的乃是善伺人意的哈巴狗,像骆驼这样的“任重而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地从这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

一只野猫

流浪街头无人豢养的猫,叫做野猫。通常是瘦得皮包骨,一身渍泥,瞪着大眼嗥嗥地叫,见人就跑。英语称之为街猫,以别于家猫,似较为确切,因为野猫是另一种东西,本名lynx,我们称之为山猫,大概也就是我们酒席上的果子狸。

稀脏邋遢的孩子,在街上鬼混,我们称之为野孩子。其实他和良家子弟属于同一品种,不是蛮荒的野人的孑遗,只是缺乏教养失去了家庭温暖的可怜的孩子。猫也是一样。踯躅街头嗷嗷待哺的猫,我也似乎不该叫它为野猫,只因一时想不起较合适的名称,暂时委屈它一下称之为野猫吧。

一般的野猫,其实是驯顺的,而且很胆怯。在垃圾堆旁的野猫都是贼目鼠眼的,一面寻食,一面怕狗,更怕那些比狗更凶的人。我们在街上看见几只野猫,怜其孤苦伶仃,顶多付诸一叹,焉能广为庇护使尽得其所?但是如果一只野猫不时地在你大门外出现,时常跟着你走,有时候到了夜晚蹲在你的门前守候着你,等你走近便叫一声“咪噢”而你听起来好像是叫一声“妈”……恐怕你就不能不心动一下,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菁清最近遇到了这样的一只野猫。白毛,大块的黑斑,耳朵是黑的,尾巴是黑的,背上疏疏落落的有三五大块黑,显着粗豪,但不难看,很脏,但是很胖,也许本是家猫而被遗弃的,也许它善于保养而猎食有道。它跟了菁清几天,她不能恝置不理了,俯下身去摸摸它,哇,毛一缕缕地粘结在一起,刚鬣,大概是好久不曾梳洗。

“我们把它抱到家里来吧?”菁清说。

我断然说:“不可。”

我们家已经有白猫王子和黑猫公主,一雌一雄,其饮食起居以及医药卫生之所需,已经使我们两个忙得团团转,如果善门大开,寒家之内势将喧宾夺主。菁清听了没说什么,拿一钵鱼一盂水送到门口外,就像是在路边给过往行人“奉茶”的那个样子。

如是者数日,野猫每日准时到达门口领食,更难得的是施主每日准时放置饮食于固定之处待领。有时吆喝一声,它不知从哪里蹿了出来,欣然领受这份嗟来之食。

有好几天不见猫来。心想不妙,必是遭遇了什么意外。果然,它再度出现时,尾巴中间一截血淋淋的毛皮尽脱,露出一段细细的似断未断的骨头。它有气无力地叫。我猜想也许是被哪一家的弹簧门夹住了尾巴。菁清说一定是狗咬的。本来尾巴没有用,老早就该进化淘汰掉的,留着总是要惹麻烦。菁清说:“以后教它上楼到我们房门口来吃吧。”我看着它的血丝糊拉的尾巴,也只好点点头。从此这只猫更上一层楼,到了我们的房门口。不过我有话在先,我在这里画最后一道线,不能再越雷池一步,登堂入室是绝不可以的。菁清说:“这只猫,总得有个名字,就叫它‘小花子’吧。”怜其境遇如乞食的小叫花子,同时它又是一身黑白花。

小花子到房门口,身份好像升了一级。尾巴的伤养好了,猫有九条命,些许皮肉之伤算不了什么。菁清给它梳洗了一番,立刻容光焕发。看它直咳嗽,又喂了它几颗保济丸。它好想走进我们的房间,有时候伸一只爪子隔在门缝里,不让我们关门,我心里好惭悚,为什么这样自私,不肯再多给它一点温暖!菁清拿出一条棉絮放在门外,小花子吃饱之后,照例洗洗脸,便蜷着身子在棉絮上面睡了。小花子仅仅免于冻馁而已。它晚间来到门口膳宿,白天就不知道云游何处了。

白猫王子听得门外有同类的呼声,起初是兴奋,观察许久,发出呼噜的吼声,小花子吓得倒退。对于这不速之客,白猫王子好像不表欢迎。一门之隔,幸与不幸,判如霄壤。一个是食鲜眠锦,一个是踵门乞食。世间没有平等可言!

猫的故事

猫很乖,喜欢偎傍着人;有时又爱蹭人的腿,闻人的脚。惟有冬尽春来的时候,猫叫春的声音颇不悦耳。呜呜地一声一声地吼,然后突然地哇咬之声大作,稀里哗啦的,铿天地而动神祇。这时候你休想安睡。所以有人不惜昏夜起床持大竹竿而追逐之。相传有一位和尚做过这样的一首诗:“猫叫春来猫叫春,听他愈叫愈精神,老僧亦有猫儿意,不敢人前叫一声。”这位师父富同情心,想来不至于抡大竹竿子去赶猫。

我的家在北平的一个深巷里。有一天,冬夜荒寒,卖水萝卜的,卖硬面饽饽的,都过去了,除了值更的梆子遥远的响声可以说是万籁俱寂。这时候屋瓦上嗥的一声猫叫了起来,时而如怨如诉,时而如诟如詈,然后一阵跳踉,蹿到另外一间房上去了,往返跳跃,搅得一家不安。如是者数日。

北平的窗子是糊纸的,窗棂不宽不窄正好容一只猫儿出入,只消他用爪一划即可通往无阻。在春暖时节,有一夜,我在睡梦中好像听到小院书房的窗纸响,第二天发现窗棂上果然撕破了一个洞,显然地是有野猫钻了进去。大概是饿极了,进去捉老鼠。我把窗纸补好。不料第二天猫又来,仍从原处出入,这就使我有些不耐烦,一之已甚岂可再乎?第三天又发生同样情形,而且把书桌书架都弄得凌乱不堪,书桌上印了无数的梅花印,我按捺不住了。我家的厨师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除了调和鼎鼐之外还贯通不少的左道旁门,他因为厨房里的肉常常被猫拖拉到灶下,鱼常被猫叼着上了墙头,怀恨于心,于是殚智竭力,发明了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捕猫方法。法用铁丝一根,在窗棂上猫经常出入之处钉一个铁钉,铁丝一端系牢在铁钉之上,另一端在铁丝上做一活扣,使铁丝作圆箍形,把圆箍伸缩到适度放在窗棂上,便诸事完备,静待活捉。猫窜进屋的时候前腿伸入之后身躯势必触到铁丝圆箍,于是正好套在身上,活生生悬在半空,愈挣扎则圆箍愈紧。厨师看我为猫所苦无计可施,遂自告奋勇为我在书房窗上装置了这么一个机关。我对他起初并无信心,姑妄从之。但是当天夜里居然有了动静。早晨起来一看,一只瘦猫奄奄一息地赫然挂在那里!

厨师对于捉到的猫向来执法如山,不稍宽假,我看了猫的那副可怜相直为它缓颊。结果是从轻发落予以开释,但是厨师坚持不能不稍予膺惩,即在猫身上原来的铁丝系上一只空罐头,开启街门放它一条生路。只见猫一溜烟似的稀里哗啦地拖着罐头绝尘而去,像是新婚夫妇的汽车之离教堂去度蜜月。跑得愈快,罐头响声愈大,猫受惊乃跑得更快,惊动了好几条野狗在后面追赶,黄尘滚滚,一瞬间出了巷口往北而去。它以后的遭遇如何我不知道,我心想它吃了这个苦头以后绝对不会再光顾我的书房。窗户纸重新糊好,我准备高枕而眠。

当天夜里,听见铁罐响,起初是在后院砖地上哗啷哗啷地响,随后像是有东西提着铁罐猱升跨院的枣树,终乃在我的屋瓦上作响。屋瓦是一垄一垄的,中有小沟,所以铁罐越过瓦垄的声音是咯噔咯噔地清晰可辨。我打了一个冷战,难道那只猫的阴魂不散?它拖着铁罐子跑了一天,藏躲在什么地方,终于夤夜又复光临寒舍?我家究竟有什么东西值得使它这样的念念不忘?

哗啷一声,铁罐坠地,显然是铁丝断了。几乎同时,噗的一声,猫顺着我窗前的丁香树也落了地。它低声地呻吟了一声,好像是初释重负后的一声叹息。随后我的书房窗纸又撕破了——历史重演。

这一回我下了决心,我如果再度把它活捉,要用重典,不是系一个铁罐就能了事。我先到书房里去查看现场,情况有一些异样,大书架接近顶棚最高的一格有几本书撒落在地上。倾耳细听,书架上有呼噜呼噜的声音。怎么猫找到了这个地方来酣睡?我搬了高凳爬上去窥视,吓我一大跳,原来是那只瘦猫拥着四只小猫在喂奶!

四只小猫是黑白花的,咕咕容容地在猫的怀里乱挤,好像眼睛还没有睁开,显然是出生不久。在车船上遇到有妇人生产,照例被视为喜事,母子好像都可以享受好多的优待。我的书房里如今喜事临门,而且一胎四个,原来的一腔怒火消去了不少。天地之大德曰生,这道理本该普及于一切有情。猫为了它的四只小猫,不顾一切地冒着危险回来喂奶,伟大的母爱实在是无以复加!

猫的秘密被我发现,感觉安全受了威胁,一夜的工夫它把四只小猫都叼离书房,不知运到什么地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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