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PT小说程序 > 类书文集 > 中年 > 辑七 红楼释疑

中年 辑七 红楼释疑

作者:俞平伯 分类:类书文集 更新时间:2024-12-05 09:12:37 来源:本站原创

漫谈红学

《红楼梦》好像断纹琴,却有两种黑漆:一索隐,二考证。自传说是也,我深中其毒,又屡发为文章,推波助澜,迷误后人。这是我生平的悲愧之一。

红学之称,本是玩笑

《红楼》妙在一“意”字,不仅如本书第五回所云也。每意到而笔不到,一如蜻蜓点水稍纵即逝,因之不免有罅漏矛盾处,或动人疑或妙处不传。故曰有似断纹琴也。若夫两派,或以某人某事实之,或以曹氏家世比附之,虽偶有触着,而引申之便成障碍,说既不能自圆,舆评亦多不惬。夫断纹古琴,以黑色退光漆漆之,已属大煞风景,而况其膏沐又不能一清似水乎。纵非求深反惑,总为无益之事。“好读书,不求甚解”,窃愿为爱读《红楼》者诵之。

红学之称本是玩笔,英语曰Redology亦然。俗云:“你不说我还明白,你越说我越糊涂了。”此盖近之。我常说自己愈研究愈糊涂,遂为众所诃,斥为巨谬,其实是一句真心语,惜人不之察。

文以意为主。得意忘言,会心非远。古德有言:“依文解义,三世佛冤。离经一字,便同魔说”,或不妨借来谈“红学”。无言最妙,如若不能,则不即不离之说,抑其次也。神光离合,乍阴乍阳,以不即不离说之,虽不中亦不远矣。譬诸佳丽偶逢,一意冥求,或反失之交臂,此犹宋人词所云“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也。

夫不求甚解,非不求其解也。曰不即不离者,亦然浮光掠影,以浅尝自足也。追求无妨,患在钻入牛角尖。深求固佳,患在求深反惑。若夫张为幻,以假混真,自欺欺人,心劳日拙已。以有关学术之风气,故不惮言之耳。

更别有一情形,即每说人家头头是道,而自抒己见,却未必尽圆,略如昔人诗云“鲍老当筵笑郭郎,笑他舞袖太郎当;若教鲍老当筵舞,能更郎当舞袖长”,此世情常态也,于“红学”然。近人有言:“《红楼梦》简直是一个碰不得的题目。”余颇有同感。何以如此,殆可深长思也。昔曾戏拟“红楼百问”书名,因故未作——实为侥幸。假令书成,必被人掎摭利病,诃为妄作,以所提疑问决不允恰故。岂不自知也。然群疑之中苟有一二触着处,即可抛砖引玉,亦野人之意尔。今有目无书,自不能多说。偶尔想到,若曩昔所拟“红学何来”?可备一问欤?

百年红学,从何而来?

红学之称,约逾百年,虽似诨名,然无实意。诚为好事者不知妄作,然名以表实,既有此大量文献在,则谓之红学也亦宜。但其他说部无此诨名,而《红楼梦》独有之,何耶?若云小道,固皆小道也。若云中有影射,他书又岂无之,如《儒林外史》《孽海花》均甚显著,似皆不能解释斯名之由来。然则固何缘有此红学耶?我谓从是书本身及其遭际而来。

最初即有秘密性,瑶万所谓非传世小说,中有碍语是也。亲友或未窥全豹,外间当已有风闻。及其问世,立即不胫而走,以钞本在京师庙会中待售。有从八十回续下者可称一续,程、高拟本后,从百二十回续下者,可称二续,纷纷扰扰,不知所届。淫辞语,观者神迷。更有一种谈论风气,即为红学之滥觞。“开口不谈《红楼梦》,此公缺典定糊涂”,京师竹枝词中多有类此者。殆成为一种格调,仿佛咱们北京人,人人都在谈论《红楼梦》似的。——夸大其词,或告者之过,而一时风气可想见已。由口说能为文字,后来居上,有似积薪,茶酒闲谈,今成“显学”,殆非偶然也。其关键尤在于此书之本身,初起即带着问题来。斯即《红楼梦》与其他小说不同之点,亦即纷纷谈论之根源。有疑问何容不谈?有“隐”岂能不索?况重以丰神绝代之文词乎。曰猜笨谜,诚属可怜,然亦人情也。索隐之说于清乾隆时即有之(如周春随笔记壬子冬稿一七九二)可谓甚早。红学之奥,固不待嘉道间也。

从索隐派到考证派

原名《石头记》。照文理说,自“按那石上书云”以下方是此记正文,以前一大段当是总评、楔子之类,其问题亦正在此。约言之有三,而其中之一与二,开始即有矛盾。甄士隐一段曰“真事隐去”,贾雨村一曰冒“假语村言”(以后书中言及真假两字者甚多,是否均依解释,不得而知),真的一段文辞至简,却有一句怪话:“而假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着此一言也,索隐派聚讼无休,自传说安于缄默。若以《石头记》为现实主义的小说,首先必须解释此句与衔玉而生之事。若斥为糟粕而摒弃之,似乎不能解决问题,以读者看《红楼梦》第一句就不懂故也。人人既有此疑问,索隐派便似乎生了根,春风吹又生。一自胡证出笼,脂评传世,六十年来红学似已成考证派(自传说)的天下,其实仍与索隐派平分秋色。蔡先生晚年亦未尝以胡适为然也。海外有新索隐派兴起不亦宜乎,其得失自当别论。假的一段稍长,亦无怪语,只说将自己负罪往事,编述一集以告天下;又说“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使其泯灭。——此即本书有“自传说”之明证,而为我昔日立说之依据。话虽如此,却亦有可怪之处。既然都是真(后文还有“亲睹亲闻”、“追踪蹑迹”等等),为什么说他假?难道就是“假作真时真亦假”么?即此已令人坠入五里雾中矣。依上引文,《红楼梦》一开始,即已形成索隐派、自传说两者之对立,其是非得失,九原不作,安得而辨之,争论不已,此红学资料之所以汗牛充栋也。“愚摈勿读”,似属过激,尝试览之,是使读者目眩神迷矣。

书名人名,头绪纷繁

此段文中之三,更有书名人名,即本书著作问题,亦极五花八门之胜。兹不及讨论,只粗具概略。按一书多名,似从佛经拟得。共有四名,仅一《石头记》是真,三名不与焉?试在书肆中购《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固不可得也。又二百年来脍炙人口《红楼梦》之名变不与焉,何哉?(脂批本只甲戌本有之,盖后被删去。)顾名思义,试妄揣之,《石头记》似碑史传;《情僧录》似禅宗机锋;《风月宝鉴》似惩劝淫欲书;《金陵十二钗》当有多少粉白黛绿、燕燕莺莺也。倘依上四名别撰一编,特以比较《红楼梦》,有“存十一于千百”之似乎?恐不可得也。书名与书之距离,即可窥见写法之迥异寻常。况此诸名,为涵义蕴殆借以表示来源之复杂,尚非一书多名之谓乎。

人名诡异,不减书名。著作人三而名四。四名之中,三幻而一真,曹雪芹是也。以著作权归诸曹氏也宜。一如东坡《喜雨亭记》之“吾以名吾亭”也。虽然归诸曹雪芹矣,乌有先生亡是公之徒又胡为乎来哉!(甲戌本尚多一吴玉峰)假托之名字异于实有其人,亦必有一种含义,盖与本书之来历有关。今虽不能遽知,而大意可识,穿凿求之固然,视若无睹,亦未必是也。作者起草时是一张有字的稿纸,而非素纸一幅,此可以想见者。读《红楼梦》,遇有困惑,忆及此点,未必无助也。

其尤足异者,诸假名字间,二名一组,三位一体。道士变为和尚,又与孔子家连文,大有“三教一家”气象。宜今人之视同糟粕也。然须有正当之解释与批判。若径斥逐之,徒滋后人之惑,或误认为遗珠也。三名之后,结之以“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云云,在著作人名单上亦成为真假对峙之局,遥应开端两段之文,浑然一体。由此视之,楔子中主要文字中,红学之雏形已具,足以构成后来聚讼之基础,况加以大量又混乱之脂批,一似烈火烹油也。

若问:“红学何来?”答曰:“从《红楼梦》里来。”无《红楼梦》,即无红学矣。或疑是小儿语。对曰:“然。”

其第二问似曰:“红学又如何?”今不能对,其理显明。红学显学,烟墨茫茫,岂孩提所能辨,耄荒所能辨乎。非无成效也,而矛盾伙颐,有如各派间矛盾,各说间矛盾,诸家立说与《红楼梦》间矛盾,而《红楼梦》本身亦相矛盾。红学本是从矛盾中发展壮大起来的。固不足为病。但广大读者自外观之,只觉烟尘滚滚,杀气迷漫,不知其得失之所在。胜负所由分,而靡所适从焉。

昔一九六三年有吊曹雪芹一诗,附录以结篇:

艳传外史说红楼,半记风流得似不。

脂砚芹溪难并论,蔡书王证半胡诌。

商谜客自争先手,弹驳人皆愿后休。

何处青山埋玉骨,漫将卮酒为君酬。

一九七八年九月七日

红楼释名

《红楼梦》已盛传海内外,蔚成显学,而红楼何指未有定论。唐诗中习见,是否与之有关,亦不明确。如甲辰本梦觉主人序文云“红楼富女,诗证香山”即为一例。以本书言,写楼房甚少,若怡红、潇湘、蘅芜皆只平屋耳。

“红楼”典故

《资治通鉴》卷二六三叙五代建事曰:“建作府门,绘以朱丹,蜀人谓画红楼。”画者,美辞。红楼即朱门也。又《成都古今记》云:“红楼,先主所建,彩绘华侈……城中人相率来观,曰看画红楼。”是当时确有一金碧交辉之楼,补鉴文所未及,记时人语,多一“看”字尤妙。

夫王建据蜀,虐使其民,大兴土木,拟皇居,君门九重,其中宫室之美,彼行路人安得群观而赞叹之,恐不过遥瞻而已。史文虽简,盖得其实,却别有一解。吾人习见前清王府款式,而古代朱门,不必皆然,或于门上起楼,雕镂华彩,是朱门亦即红楼也。二说并通,而折衷之论固不足“红楼”解惑。撰人即非泛引唐诗,亦未必抹此故事也。窃谓有虚实二意。

就虚者言之,“红”字是书中点睛处,为书主人宝玉有爱红之病而住在怡红院,曹雪芹披阅增删《石头记》则于悼红轩。此红字若与彼红字相类,自当别含义蕴,非实指也。上一字既虚,下一字亦然,不必以书中某处楼屋实之。若泛指东西二府,即朱门之谓耳。

楼在何处?

或病斯义,虚玄惝,必求某地以实之,其天香楼乎?在本书中亦无其他之楼可当此称者。今本第一回楔子中并无《红楼梦》之名,独脂批甲戌本有之。其辞曰:“吴玉峰题为《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审其语气,此《红楼梦》盖接近《风月宝鉴》,然今传八十回之谓也,其重点当在于梦游幻境与秦可卿之死。此句何以被删?不得而知,而关系匪鲜,兹不具论。

第五回之回目与正文,并载《红楼梦》之名,但指一套散曲,非谓全书;见于梦中,又非实境。宝玉梦入太虚幻境在秦氏房中,本书详言所在,而于室内铺陈有特异之描写,列古美人名七,殆已入幻境,非写实也。(此种笔墨与后迥异,于本书为仅见,疑是《风月宝鉴》之原文。)又记:

秦氏笑道:“我这屋子,大约连神仙也可以住得了。”

疑此即“红楼”也。是否即天香楼,无明文,亦可想象得之。惜第十三回“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之文,被删已佚,无助于了解,剩得未删之句:

另设一楼于天香楼上……打四十九日解冤洗孽醮,然后停灵于会芳园中。

是天香楼在会芳园中而秦氏即死于此楼之明证。其是否为可卿卧室,尚未能定。靖应藏本畸笏评语有“遗更衣诸文”六字,是天香楼盖为秦氏所居,即宝玉前日入梦之地,亦即所谓红楼也。虽非定论,聊益谈资,遂记之以诗云:

仙云飞去迷归路,岂有天香艳迹留。

左右朱门双列戟,争教人看画红楼。

一九七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空空道人十六字闲评释

援“道”入“释”

余以“色空”之说为世人所诃旧矣。虽然,此十六字固未必综括全书,而在思想上仍是点睛之笔,为不可不知者,故略言之。其辞曰:

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

由空归空,两端皆有“空”字,似空空道人之名即由此出,然而非也。固先有空空道人之名而后得此义。且其下文云“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可见十六字乃释氏之义,非关玄门。道士改为和尚,事亦颇奇。其援道入释,盖三教之中终归于佛者,《红楼》之旨也。若以宝玉出家事当之,则浅矣。以下试言此十六字。

固道源于心经,却有三不同。“色”字异义,一也;经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此言由空而色,由色而空,二也;且多一情字,居中运枢,经所绝无,三也。情为全书旨意所存。情色相连,故色之解释,空色之义均异心经。三者实一贯也。

“色”之异义,“空”有深旨

先谈色字之异义。经云色者,五蕴之色,包括物质界,与受想行识对。此云色者,颜色之色,谓色相、色情、色欲也。其广狭迥别,自不得言色即是空,而只云由色归空。短书小说原不必同于佛经也,他书亦有之。

如《来生福弹词》第廿八回德晖语:“情重的人,那色相一并定须打破。……心经上明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把这两句参透了,心田上还有恁不干净处?”下文说:“累心的岂止色相一端”,盖于心经之文义有误解,故云然。但云情重之人须破色相,殆可移来作此十六字注脚也,“来生福”不题撰人名,盖在《红楼梦》之后。

窃依文解义,此所谓“空”只不过一股空灵之义,然有深旨,如“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类是也。空空道人者,亡是公耳,即今之无名氏。四句中上两“色”字读如色相之色,下两“色”字读如色欲之色。而“情”兼有淫义,第五回警幻之言曰:

好色即淫,知情更淫。

语意极明,无可曲解,色情淫固不可分也。若强为解释,又正如她说:

好色不淫……情而不淫……此皆饰非掩丑之语也。不论于理是否圆足,即此痛情直捷,已堪千古。前有《临江仙》词云:“多少金迷纸醉,真堪石破天惊”,盖谓此也。

未尽之意,请详他篇。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日

漫说芙蓉花与潇湘子

芙蓉累德夭风流,倚枕佳人补翠裘。

评泊茜纱黄土句,者回小别已千秋。

秋后芙蓉亦牡丹

余前有钗黛并秀之说为世人所讥,实则因袭脂批,然创见也,其后在笔记中(书名已忘)见芙蓉一名秋牡丹,遂赋小诗云:“尘网宁为绮语宽,唐环汉燕品评难。哪知风露清愁句,秋后芙蓉亦牡丹。”(记中第六十三回笺上注云:“自饮一杯,牡丹陪饮一杯。”)盖仍旧说也。

此记仅存八十回,于第七十九回修改《芙蓉诔》,最后定为“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书上说:

黛玉听了,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外面却不肯露出,反连忙笑着点头称妙。

芙蓉一花,双关晴黛。诔文哀艳虽为晴姐,而灵神笼罩全在湘妃。文心之细,文笔之活,妙绝言诠,只觉“神光离合”尚嫌空泛,“画龙点睛”犹是陈言也。石兄天真,绛珠仙慧,真双绝也,然已逗露梦阑之消息来。下文仅写家常小别:

黛玉道:“我也家去歇息了,明儿再见罢。”说着,便自取路去了。

平淡凄凉,自是书残,非缘作意。黛玉从此不再见于《红楼梦》矣。曲终人去,江上峰青,视如二玉最后一晤可也,不须再读后四十回。旧作《红楼缥缈歌》曰:

芙蓉累德夭风流,倚枕佳人补翠裘。

评泊茜纱黄土句,者回小别已千秋。

即咏其事。晴为黛影,旧说得之。晴雯逝后,黛玉世缘非久,此可以揣知者也。未完之书约二三十回,较今续四十回为短,观上引文,有急转直下之势,叙黛玉之卒,其距第八十回必不远。或即在诔之明年耶?其时家难未兴,名园无恙,“亭亭一朵秋花影,尚在恒沙浩劫前”,又如梅村所云“痛知朝露非为福”也。

黛先死钗方嫁,但续书却误

芙蓉又为夭折之征。《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纪晓岚悼郭姬诗自注:“未定长如此,芙蓉不耐寒,寒山子诗也。”上述姬卒于九月。按《芙蓉诔》称,“蓉桂竞芳之月”,即九月也。盖晴黛皆卒于是月,虽于后回无据,以情理推之,想当然耳。于六十三回黛玉掣得笺后:

众人笑说:“这个好极。除了他,别人不配作芙蓉。”黛玉也自笑了。

书中特举,可见只有黛玉,别人不配作芙蓉。那么怎又有《芙蓉诔》呢?岂自语相违,形影一身故。上文悬揣,非无因也。

怡红夜宴,擎花名笺,书中又一次预言,钗黛结局于焉分明。牡丹芳时已晚,而况芙蓉。花开不及春,非春之咎,故曰“莫怨东风当自嗟”也。黛先死而钗方嫁,此处交待分明,无可疑者。续书何以致误,庸妄心情,诚为叵测。若云今本后四十回中,或存作者原稿之片段,吾斯之未能信。

蛾眉善妒,难及黄泉

后回情节皆属揣测,姑妄言之。黛玉之死,非关宝玉之婚;而宝钗之嫁,却缘黛玉之卒。一自潇湘人去,怡红院天翻地覆,挽情海之危澜,自非蘅芜莫可。即依前回情节,诸娣归心,重闱属望,宝钗之出闺成礼已届水到渠成,亦文家之定局,盖无所施其鬼蜮奇谋也。但木石金玉之缘,原有先后天之别,凡读者今皆知之,而当时人皆不知,且非人力所能左右。三十六回之梦话,宝玉亦未必自知。及其嫁了,如宾斯厮敬,鱼水言欢,皆意中事,应有义。而玉兄识昧前盟,神栖故爱,夙业缠绵,无间生死,蛾眉善妒,难及黄泉。宝钗虽具倾城之貌,绝世之才,殆亦无如之奈何矣。若斯悲剧境界,每见于泰西小说,《红楼》中盖亦有之,借余韵杳然,徒劳结想耳。“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终身误》一曲道出伊行婚后心事。窥豹一斑,辄为三叹。

作者于蘅潇二卷非无偏向,而“怀金悼玉”之衷,初不缘此而异。评家易抑扬为褒贬,已觉稍过其实,更混以续貂盲说,便成巨谬。蘅芜厄运,似不减于潇湘也。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宗师的掌心

一切红学都是反《红楼梦》的。即讲的愈多,《红楼梦》愈显其坏,其结果变成“断烂朝报”,一如前人之评春秋经。笔者躬逢其盛,参与此役,谬种流传,贻误后生,十分悲愧,必须忏悔。

开山祖师为胡适。红学家虽变化多端,孙行者翻了十万八千个筋斗,终逃不出如来佛的掌心 。虽批判胡适相习成风,其实都是他的徒子徒孙。胡适地下有知,必干笑也。

何以言之?以前的红学实是索隐派的天下,其他不过茶酒闲评。若王静安之以哲理谈“红”,概不多见。胡氏开山,事实如此不可掩也。按其特点(不说是成绩)有二:1.自叙说。曹家故事。2.发见脂批(十六回本)。

顷阅戴不凡《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一文似为新解,然亦不过变雪芹自叙为石兄自叙耳。石兄何人?岂即贾宝玉?谜仍未解,且更混乱,他虽斥胡适之说为“胡说”,其根据则为脂批。此即当年胡适的宝贝书。既始终不离乎曹氏一家与脂砚斋,又安能跳出他的掌心乎。

一九七九年三月十一日晨窗

甲戌本与脂砚斋

在各脂评本中,甲戌本是较突出的,且似较早。甲戌本之得名由于在本书正文有这么一句:“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现存的胡适藏本却非乾隆甲戌年所抄,其上的脂批多出于过录。

这本的特点,在此只提出两条:一早一晚,都跟脂砚斋有关。所谓早,即上引语,甲戌为一七五四年,早于己卯、庚辰约五六年,今本或出于传抄,但其底本总很早,此尚是细节;本文出脂砚斋,列名曹雪芹之后,于“红学”为大事。此各本所无,即我的八十回校本亦未采用。以当时不欲将脂砚之名入“正传”,即诗云“脂砚芹溪难并论”之意也。其实并不必妥,姑置弗论。

脂砚“绝笔”在于甲戌本吗?

此本虽“早”,却有脂斋最晚之批,可能是绝笔,为各脂本所无,这就是“晚”。这条批语很特别,亦很重要,载明雪芹之卒年而引起聚讼。我有《记夕葵书屋<石头记>批语》一文专论之,在此只略说,或补前篇未尽之意。

此批虽甲戌本所独有,却写得异常混乱,如将一条分为两条而且前后颠倒,文字错误甚多,自决非脂砚原笔。他本既不载,亦无以校对。在六十年初却发现清吴夕葵书屋本的批语。原书久佚,只剩得传抄的孤孤零零的这么一条。事甚可怪,已见彼文,此不赘,径引录之,以代甲戌本。

此是第一首标题诗,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赖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愿造化主再出一脂一芹,是书有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原矣。甲申八月泪笔此批中段“每思”以下又扯上青埂峰、石兄、和尚,极不明白;石兄是否曹雪芹亦不明,似另一人。首尾均双提芹脂与本书之关系,正含甲戌本叙著作者之先提雪芹继以脂砚斋,盖脂砚始终以著作人之一自命也,此点非常明白。又看批语口气,称“余二人”,疑非朋友而是眷属。此今人亦已言之矣,我颇有同感。牵涉太多,暂不详论。

曹雪芹非作者?

甲戌本还有一条批语,亦可注意: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弊(当作蔽)了去,方是巨眼 。

当是脂砚斋所批。我当时写甲戌本后记时亦信其说,而定本书之作者为曹雪芹,其实大有可商者。学作巨眼识英雄人或反而上当。芹既会用画家烟云模糊法,脂难道就不会么?此批之用意在驳倒“批阅增删”之正文而仍归诸芹,盖其闺人之心也。一笑。

脂斋为什么要这样批呢?原来当时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未被肯定,如裕瑞《枣窗闲笔》、程高排本《序言》皆是,此批开首“若云”句可注意,说雪芹披阅增删,即等于说不是他做的,所以脂砚要驳他。但这十六字正文如此不能否定,所以说它是烟云模糊法。其实这烟云模糊,恐正是脂砚的遮眼法也。是否如此,自非综观全书与各脂批不能决定。这里只不过闲谈而已。

红楼迷宫,处处设疑

还有一点很特别,《红楼梦》行世以来从未见脂砚斋之名,即民元有正书局石印的戚序本,明明是脂评,却在原有脂砚脂斋等署名处,一律改用他文代之。我在写《红楼梦辨》时已引用此项材料,却始终不知这是脂砚斋也。程、高刊书将批语全删,脂砚之名随之而去,百年以来影响毫无。自胡适的“宝贝书”出现,局面于是大变。我的“辑评”推波助澜,自传之说风行一时,难收覆水。《红楼》今成显学矣,然非脂学即曹学也,下笔愈多,去题愈远,而本书之湮晦如故。窃谓《红楼梦》原是迷宫,诸评加之帷幕,有如词人所云“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也。

一九七九年四月廿日写

宝玉之三妻一爱人

在记中前八十回宝玉之婚配迄无定论,后四十回云云可备一说耳。姑妄言之,期在通俗,无取繁词,以甲乙等示之。

甲、可卿,主婚者警幻。第五回曰:“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与汝,今夕良时即可成姻”是也。

在人世为私情,天上是合法的,其人也“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固合钗黛为一身者。

乙、宝钗,主婚者元妃。第二十八回“薛宝钗羞笼红麝串”。端午节所赐,宝玉与钗同黛异。且恐人不注意又明点一句:“怎么林姑娘的倒不同我的一样,倒是宝姐姐的同我一样?”回末借以写艳,黛玉有“呆雁”之喻,神情绝妙,岂续貂恶札所梦见。

丙、湘云。今传本记安排她嫁卫若兰,其订婚见第三十二回袭人语。但此恐只是一种稿本。宝湘婚姻,在“红学”之传说中还未停止,如所谓“旧时真本”等。依事理推测,枕霞是贾母的娘家侄女,黛玉卒后老人属意于她,亦有可能。特别是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语,若非宝湘结合,则任何说法终不圆满也。此属于本书稿本参错问题,今不具论。

丁、黛玉。有前生之情缘,无今生的婚姻,这在书中是最明显的。但所谓前因,依第一回之记叙却非常糊涂,神瑛顽石是一是二,惝迷离。程排本以神瑛侍者为警幻赐顽石之美称,自非抄本之误,盖亦出于不得已。若如脂本,两故事平行而不交叉,绛珠自以眼泪还侍者甘露之惠耳,与顽石又何干?而曰“木石前盟”耶?是“楚则失之,齐亦未为得也”。若此疑难由于稿本之错杂,非空言所能解决也。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