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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二十一讲 第二讲 知识及行为的问题

作者:弗兰克·梯利 分类:外国名著 更新时间:2024-12-05 10:17:41 来源:本站原创

各种学说,必须重新建立一个巩固的基础,而回归于根本原理。知识是什么?真理是什么?什么是对的?什么是善的?什么是神之真的概念?什么是国家及人文制度的意义与目的?这些问题,后来逼着希腊思想家用新的眼光考察那些已经暂时停顿了的而今又不可忽略的老问题。什么老问题呢?即宇宙是什么?人在自然界的位置是什么?

第一章 辩士派时期

第一节 思想的进步

哲学自神统论及宇宙论之后,大有进步。旧的宇宙观及人生观因哲学之影响,大加改变;其改变之程度,由充满神话的朴素的宇宙观与原子论者的机械的宇宙观互相比较,即可明了。自由研究的精神,不仅限于各派哲学家,思想界的各方面莫不如此,并且新的观念,逐渐驱逐了旧的观念。这种变动可于希腊的戏剧诗中看出,如埃斯库罗斯(公元前525年—公元前456年)、索福克勒斯(公元前496年—公元前406年)、欧里庇得斯(公元前480年—公元前406年)诸人诗文中的人生观及宗教观,皆因批评与反省而更加深刻、宽广。史学家及地理学家的著作中亦见此状况;无稽之谈与迷信,开始为人所信任,现在皆不为人所信任;而希罗多德(生于公元前470年)开历史批评的研究之端,修昔底德(生于公元前471年)尤为古代此学中最好的代表。在医学上,旧时荒诞的思想与技术,皆为医学名家所废弃;对自然及人类的研究,感觉都必要,而哲学家的物理学说亦被应用于治疗术上——许多哲学家本人就是医生。希波克拉底(生于公元前460年),可为希腊医学之科学研究的标杆。医学的研究,对于哲学的研究贡献了一种很大的价值,因其指出观察与经验的重要性。

现在来讲希腊哲学史上伟大思想系统的建设暂时停顿的时期。这个时期中的有些思想家只是简述并发挥已存的学说;有些思想家只是在想法子综合古代哲学家与现代哲学家的学说,以成折中的思想;有些思想家专注于医学所追随的自然科学的研究;有些思想家专注于精神训练的研究,以作为道德、法律、政治的基础。贡珀茨说此时期研究学术的热忱深而且广,其所研究的问题也多种多样,举凡国家的起源与目的以及行为、宗教、美术、教育的原理等问题,都加以研究。各种专门学科的著作很多。人类各种活动,自饮食、烹饪以至艺术创造,自走路以至战争,皆立成规则,并且尽可能构成原理。哲学成了一块发酵菌。希腊初期哲学中的独立批评与思索的特有精神,侵入各种研究中,进而开了后来伟大的思想时期之先河。但在达到开明极点的时期之前,人类的心理,仍不免误入许多迷途。我们且来叙述公元前5世纪后半期的哲学——希腊史上以及一般文明史上的最重要时期。

第二节 希腊之启蒙时期

我们已经看见希腊人民在政治的、道德的、宗教的、哲学的发展中渐趋于自由与个人主义。这种对于生活及制度的批评态度,在早期的诗歌中,就已经被发现:荷马的诗中隐然有之,而赫西奥德及公元前六七世纪的诗中批评更加有力。这些诗人深思熟虑于当时的风俗习惯、社会与政治的制度、宗教的观念与仪式、鬼神之起源、性质与行动,而发挥了一种比较清纯的神祇之概念;而且在他们的神统论与宇宙论中,铺设了一条哲学降临的道路。

公元前6世纪的哲学中,独立思想的趋势几乎已相当明朗。公元前6世纪及公元前5世纪的前半期,专注于自然科学及自然哲学的研究;探究的心理转向外面的物质世界。他们全部的精神在于了解宇宙的意义:前后各种思想全在想着解决宇宙之谜,他们最大的兴趣对象是宇宙及其法则,认为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由玄学的结论来规定。

公元前5世纪,希腊人民在政治上、经济上、知识上的各种经验,最适宜于启蒙时期的精神发展。希波战争(公元前500年—公元前449年)使雅典成为海边城市霸主,执当时希腊之牛耳,并使它成为希腊商业的、知识的、美术的中心。诗人、教师、美术家及哲学家皆来雅典帮助教养其富庶的公民;建立许多伟大的建筑物及铜像,以装饰其城市;设立许多剧院,以娱乐其自足的人民。我们若想起公元前5世纪下半期雅典的许多名儒——伯里克利、阿那克萨哥拉、修昔底德、菲狄亚斯、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阿里斯多芬、希波克拉底、苏格拉底——便知道伯里克利在一个大的追悼会上的演说词——雅典是希腊之学府——不是夸张之词。

希腊秩序更新之后,经济上发生大的变动,政治上建立民主制;因此对于独立的思想与行为,给以更大的刺激;而希图权力与发生权力的事物,如财富、名誉、文化、能力、成功等欲望,亦随之而来。向来的宗教、道德、政治、哲学、科学、美术之见解,概加以批评;一切旧根基,概行估量一番,其中颇多废弃者;排斥旧文物制度之精神,遍地皆是。人民了解新文化之要求,逐渐强烈;公共生活给予擅长公开演说之人以良好机会,因而修辞、演说、辩证各术,成为实际上必需的预备。

上述情形是启蒙时期的大概。在这个时期中,人类心理的态度,自然足以鼓舞个人主义的发生。个人欲挣脱团体的威权,于是为他自己努力,为他自己思想,为他自己救济,独立于陈训之外。这种批评的思想习惯,往往不免走到极点,流为诡辩遁词或吹毛求疵之论;又不免流为主观主义:我想到是真的,就是真的;我认为是对的,就是对的。这个人的意见与那个人的意见是一样的好,这个人的行为与那个人的行为是一样的好。各有各的道理,彼此都是好的。在这种情形之下,无论何人的意见,都不是出众的,其在学理上便会发生怀疑主义,实行上便会发生自利主义,这是不足为怪的。修昔底德有一段话——这段话常被人引用——虽然也许有言之过当之处,然而也足以说明此新运动的大概。他说:凡论著之通义俱随人之兴会以为解释;最不顾利害的勇悍的人,是最可友爱之人;谨慎温和的人,是胆小的人;守规矩的人,是愚人。人之受尊敬,与其凶暴不法的行为成正比,凶暴不法的行为愈甚,愈受人尊敬,不然便愈不受人尊敬;除擅长以诈胜人的人以外,无人能在社会上出风头;如果有人想诚心免除巧诈诡计,便被认为是党中之反动分子。遵守盟誓的时期,未有长过需要的一瞬间;事实上捉弄敌人,使其相信你的话,而受摧毁则格外可乐。阿里斯多芬的喜剧中,也指出新文明之黑暗的方面。据他说:“古代的教化在当时几乎完全废弛。富人懒惰而奢侈,贫人作奸而犯科,少年动辄欺侮老辈,宗教成为嘲弄品;各阶级的人都专注于得钱,以为满足感觉的快乐之用。”这是自由思想的个人主义时代的潮流一面。但另一面,又有代表保守的旧思想者,反对新思想、新教育、新道德或竟谓之曰新罪恶。因为他们认为新文化是“非宗教的、不道德的,使青年人不类其长老的,并且连带着散漫的社会与逼促的生活”。

第三节 辩士派

新运动之代表即辩士派。“西文”中辩士派的原意,是指聪明伶俐的人。这种人各处游行,专以教育为业,微收学费以为生。他们教人以演说术、思想术,并教青年人以政治生活的预备。(“辩士”一名,原含有讥诮之意,一半因其要学费,一半因其后来的极端派侮辱守旧者太甚。)

他们操持这种职业,热度甚高。据说,普罗塔哥拉对一青年人说:“如果你来从我学,不久就要好过你未来之前。”苏格拉底问他何以有这样的力量,他答道:“如果他来从我学,他就要学得他所想学的。这只在公私事务上持以审慎周到;果能如此,就能把家务调理得极好,并能把国事治理得极顺。”辩士派以为青年人如欲事业成功,须精于辩论、文法、修辞、演说。他们以实用的目的,研究这些学科,遂开了一个研究学术的新局面。他们也注重于道德、政治的问题,所以对于伦理学、政治学的有系统的研究,给了动力。因为当时道德心衰颓,成功心强烈,后来的辩士中有些急于望其生徒之成功,不免走入极端。他们教授的目的,专注于如何用诡辩来制胜反对者;如何把坏的弄成像好的;如何利用逻辑上似是而非之论以愚弄人,使之被嘈杂大众讪笑。

这个时代的批评精神,大半是由哲学滋生的,可是反而影响到了哲学本身,引起人们对于玄学思想的暂时轻视。这是因为思想批评自己,发现自己的缺点,可以说是哲学为其自掘坟墓。关于实体之本质的问题,没有两个思想家的答案是相同的。有些哲学家说实体之本质是水;有些说是气;有些说是火;有些说是土;有些说是这四种东西的合成;有些说变化是不可能的;有些说宇宙中除变化之外,没有别的。主张有变化者说,如果没有变化,便不能有知识;因为一不能变为多,我们就不能预料事物。主张无变化者说,万事万物如果变化,也不会有知识;因为若无固定不变的事物,我们如何能预料事物?有些哲学家说,我们知道事物,是因为事物影响我们的感官,但又有人说我们不能知道什么,因为我们的感官捉不到事物之真性。这些主张的归结,即说我们人类不能解决宇宙之谜。辩士派乃主张人的心理为知识的程序中的要素。辩士派以前的思想家,曾假定人类的理智能得到真理,他们的批评很是敏锐,却忘了批评理智本身。辩士派乃着眼于认识的主体,其研究的结果,以为认识专依靠各个认识者;凡我认为真的,便对我是真的;知识中只有主观的意见,没有客观的真理。所以普罗塔哥拉说:“人是万事万物的尺度。”这就是说个人即自己知识的法则。由这种理论上的怀疑主义发展出实践上的怀疑主义,认为个人即自己行为的法规。如果知识是不可能的事,是非之知识当然是不可能的事;普遍的是非也当然是不可能的事;是非善恶,唯赖主观的良心以评断之。这种结论不是早期的辩士如普罗塔哥拉与高尔吉亚所倡导的,而是后期的极端派,如波拉斯、拉西马库斯、克勒斯及欧西德莫斯诸人所倡导的,这几个人都是柏拉图《对话录》中的对话者。他们以为道德不过是一种盟约的代表,是强者对于弱者要求的志愿。道德规则与“自然”相反。他们有些人说法律是弱者——多数人立来抵抗强者的——阻挡最适宜者得到他们应有的权利,所以法律是阻碍自然正义的原理的。自然权利原是强者的权利。有些辩士说法律是由少数的强者——特权者制定的,所以保护他们自己的利益;换言之,法律是上等人的利益,别人服从于法律,他们更便于宰割别人。

克勒斯在柏拉图《对话录》的《高尔吉亚》一篇中说:

制造法律者是多数的弱者。他们制造法律,定立赏罚,是为了获取自己的利益;他们威吓强者及彼等能占优胜者,使其不得占优胜。他们说不诚实是可耻的、不公平的。他们所说的“不公平”的意义,是指一个人希望所得多过于其邻人而言;他们自知其逊色,就欢喜平等。所以一部分人多有所得的图谋,通常叫作不公平。然而天公认为其公平,以为好者应该超越坏者,强者应该超越弱者。它在各方面表示出这种意思。人类、动物、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中,皆优者治理劣者,而且所得超出劣者之上,若薛西士之侵略希腊,或其父之侵略塞西亚人,究竟根据于何种公平的原则呢(其他的例子尚多,不及申述)?盖此等人乃依自然之道而行,而非依人为之律而行。人为之律将强者自幼从根拔去而驯之若幼狮,谓彼应以平等为满足,而平等即光荣及正义。假若强有力者出,必破坏一切罗网,推翻一切反乎自然的法律——反仆为主的法律——自然的公道,他就可照耀于人间。

拉西马库斯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有一段相似的话:公道的人与不公道的人比起来,公道的人总是受损的人。第一,在私人的合同上,不公道的人与公道的人合股营业,若是合股的事业解体,不公道的人所得常多,公道的人所得常少;第二,关于向国家纳税的事,公道的人与不公道的人所得虽相等,而缴纳所得税时,公道的人总比不公道的人所纳的多;假若有所得,不公道的人所得的,总比公道的人多。再就官吏来说,公道的人因公忘私,由此受到另外的伤害,从公众方面,一无所得,这是因为其公道的缘故。更有甚者,公道的官吏,因为不以非法的行为与朋友周旋,常被朋友怨恨。不公道的官吏,则恰恰相反。所以我以不公道为不公道的人的最大利益;如果再看那犯罪的人是最幸福的人,不做不公道事的人是最痛苦的人,此意更觉明显。试看暴虐的君主,以欺诈与强权敲剥人之财产,并不是零零碎碎地敲剥,而是整个地抢夺;其所抢夺的,不管是神圣的或凡庸的,也不管是私人的或公家的;这种行为无论是单做哪一件,若被人察觉,都要受到很大的耻辱——单做一件的,不是叫作强盗,便是叫作骗子,或叫作拆白党。而君主便不然,他剥夺了人民的金钱,还把人民用作奴仆;不仅不受责备,且被人民及听任使此不公平之事并完成的人,称为有福禄。人类谴责不公平为的是怕受其害,但非缩手而不为之。所以由我看来,不公道比公道有力些、自由些、尊贵些;公道是强者的利益,不公道是各人自己的利益。

第四节 辩士派的价值

因为有了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之仇视的批评,及若干少年辩士派之虚无论的主张,辩士派运动的价值,在思想史上蒙着长久的不白之冤。一直到了黑格尔与格罗特想给这派思想家以公正的评价之后,这派思想家才得到公正的批评。这派思想家的学说中,本有坏的成分,却也有好的成分。反省与批评,是哲学、宗教、道德、政治及一切人类思想所不可或缺的。辩士派的思想,诉之于理性是可称许的;唯不能用理性为一切建设的工具,是其短处。西塞罗说得很对,他说辩士派把哲学由天上移到了人间,不把目光投射于外面的自然,转而投射于人之本身,他们认定研究学问的对象应当是“人”。但他们的短处是未认识人之普遍性质,不认得森林是许多树的集合,不晓得集合个人是众人。他们专门宣传人之不同点,忽略了人之共同点。他们过于重视感觉之虚妄。他们专注于人类的知识与行为中偶然的、主观的、纯粹个人的成分,而对于众所公认的客观成分,未尝公平地看待。

然而他们对于知识的批评,使知识问题感觉有深沉的研究的必要。往日的思想家,老实地、独断地承认人类心理能得到真理,辩士派否认确切的普遍知识之可能,强迫着哲学去研究思想程序的本身,开了认识论之先河。他们利用种种逻辑上似是而非之论来责难别人,遂使人觉得有研究正确的思想律之必要,而促成逻辑的产生。

道德的知识与实行上,亦是如此。辩士派主张道德须诉之于个人良心:此前盲目的、无理智的、顺从风俗习惯的道德行为,经此一番批评,乃变为反省的、个人的选择行为。然而专诉之于主观的意见与个人的利益,亦有毛病。独立的思想,易流于知识的、道德的无政府状况;个人主义易流于纯粹的自私。然而辩士派的思想对于思想界终有贡献,因为他们把普遍的是非、善恶、公私、道德的概念,从根本上加以批评破坏,遂促成伦理学、政治学之深沉的研究——此种研究,不久即见非常好的效果。

辩士派运动的最大价值,即在于激发思想,使人根据理性来考察哲学、宗教、风俗、道德及各种制度。因为他们否认知识的可能,遂使知识的研究成为必要,逼迫着哲学去研究知识的标准。因为他们极端攻击传统的道德,遂使道德防备流于怀疑主义与虚无主义,而发现是非之合理的原理。因为传统的宗教信仰被他们批评破坏了,遂使许多思想家觉得有发挥比较巩固而清纯的神之概念的必要。因为国家的政治、法律遭到了他们深刻的批评,遂使思想家觉得有发挥哲学的国家学说之必要。这样一来,各种学说必须重新建立一个巩固的基础,而回归于根本原理。知识是什么?真理是什么?什么是对的?什么是善的?什么是神之真的概念?什么是国家及人文制度的意义与目的?这些问题,后来逼着希腊思想家用新的眼光考察那些已经暂时停顿了的而今又不可忽略的老问题。什么老问题呢?即宇宙是什么?人在自然界的位置是什么?

第二章 苏格拉底

第一节 苏格拉底的生平

公元前5世纪的情形,我们已经叙述过了。此时须有一个人来把这个时代的知识的、道德的混乱状态整饬一番;把真的东西从假的东西中拿出来,把本质的东西从偶然的东西中拿出来,安定人心,使人从万事万物的正当关系中来观察万事万物——他是一个调和者,可以持平于极端的保守与极端的维新之间。此人之出世,即苏格拉底。他是思想史上最伟大的人之一,他是哲学之父,他的观念与理想在西方文明史上照耀了二千多年,到现在对于思想上还有影响。

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于公元前469年生于雅典,家世贫苦,父亲为雕刻匠,母亲为接生婆。他如何受到教育的,现在不得而知,但他爱好知识,在雅典这座文明的城市中,有种种机会可以促其知识之进步,则是显而易见的。他初操其父业,后来觉得自己应该操一种神圣的事业。他有一种习惯,爱在街道上、市场上、运动场上与各种各样的男女谈话,谈论各种问题,如战争、政治、婚姻、朋友、爱情、家政、艺术、商业、诗歌、宗教、科学,尤其是道德。他对于人事无所不研究。人生及一切有关人生之事是他的研究主旨,而对于宇宙之物理方面的研究,则甚为淡然。他说他从树木与石头中学不到什么。他精细灵敏,顷刻之间即能发现辩论中似是而非之论。他谈话极为中肯,他的性情虽然温和谦让,但爱批评时务、指责弱点。

苏格拉底的行为是他所主张的道德之标准;他最能克己、自尊、勤俭、忍耐,又是一个极有豪气的人;他的欲望极少。他生平在战争中、在政治责任上表现出很多勇敢的、道德的事例。他在对他的审判案子中,表现出了道德的尊严与刚正不阿。他死于国人之手,他们诬陷他主张无神论、诱惑青年。他于公元前399年饮鸩而死。但由于他服从法律,并主张别人也应该服从法律,可以证明他尊重主权、尽忠国家。他被判决死刑后,朋友劝他逃走,他不情愿,其所根据的理由是他生平所尊重的法律,他不愿临死时不服从法律。

苏格拉底的形貌丑陋,身短而胖,烂眼塌鼻,嘴大唇厚,衣服褴褛,面不修饰。他虽有此等丑陋之点,但一到说话之时,皆能令人忘却,可见其人格之伟大、谈话之魔力。

第二节 真理的问题

苏格拉底的重要事业,在于反对辩士派,因为他们贬损了知识,动摇了道德与国家的基础。他以哲学的思想为当时之急需,认为怀疑主义若不消灭,虚无主义的人生观便不能免掉。他认定当时流行的道德上、政治上的各种谬误,是发生于荒谬的真理论,解除这些荒谬的关键,在于知识的研究。他有如此见解,并且相信人类理性的能力,能够解决当时实际上的难题,于是以此种事情为自己的使命。他的目的不在于建立一种哲学的系统,而是为了激励人们爱好真理与道德,使人思想不误、生活正当。他注重实际,而不注重悬想;他注重于取得知识的正确方法,未尝有意贡献一种方法论。他未贡献一种理论,只是在实用一种方法,借以生活,并且以身作则,劝人仿效之。

苏格拉底想到,我们如欲得到真理,切不可轻信侵入脑中的偶然意见。我们心中充满了混淆空虚的思想;我们有一堆未经考察、未经消化的意见,一堆根据信仰而承认的成见,对于这些成见,我们并不了解其意义;我们还有许多无根据的武断。实际上,我们完全无知识、无信念;我们知识的基础,建立在沙堆之上,全部的根基,遭到小小的打击,便可毁灭。我们的事业在洗清我们的观念,我们要了解名词的真意,正确地规定我们所用的概念,确切地了解我们所谈的真相。因此我们还要有理性,用以支撑我们的意见,证实我们的假设——要思想,不要猜想——用事实来证实理论、修改理论,使其合于事实。

辩士派说世上没有真理,人不能知道什么;各人彼此不同,意见彼此相反,此亦是也,彼亦是也。苏格拉底说这是不对的。思想不相同,本属实情,然学者之本分,即在于由异中寻求同,寻求共通的原理。苏格拉底的方法的目的,即在于寻求这种普遍的判断。他应用他的方法于各种讨论中。他同别人讨论一个题目,自己装作不知道什么,往往好像一无所知。他的方法是使别人觉得自相矛盾,以他为师。他虽然装作不知道什么,但谈论起来,即刻被人发现他是一个有学问的人。有一次一个听讲的人,埋怨他说:“你惯于追问你原来熟知其意义的问题。”他用层层追问的方法,把原来混乱谬误的有争论的意义,逐渐弄到清晰明了而成为形体,最后就如同一个好看的造像之出现。所以苏格拉底学习雕刻,并不是毫无裨益的。

第三节 苏格拉底的方法

苏格拉底讨论一个问题,通常以一般通俗的意见为起点。他以日常生活的事情为例证,来指出他们之无根据,来证明其有待改正。他用问答法,举出各种事例,以暗示与他对话的人,使其形成正当的意见;他不使真理逐渐发挥出来,就不停止。我们可以举一个有名的例子,以证明之。苏格拉底以精巧的发问法,使一个名叫欧西德莫斯的青年人自认为他自己要变成一个大政治家。他暗示这个青年,不可不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公道人。这个青年就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公道人。色诺芬在他的追念录中记述的这段对话如下:

苏格拉底说:

然而必须有种种公道的行为,与技巧的行为一样。

欧西德莫斯说:

自然。

苏格拉底说:

然则你必能告诉我那是公道的行为。

欧西德莫斯说:

自然,我并且能告诉你哪些是不公道的结果。

苏格拉底说:

对,我们再来设立两个相反的行列:一行记载什么是公道的结果,一行记载什么是不公道的结果。

欧西德莫斯说:

我赞成。

苏格拉底说:

虚假是什么?应列在哪一行?

欧西德莫斯说:

自然该列在不公道的一行。

苏格拉底说:

欺骗是什么?

欧西德莫斯说:

欺骗应列入不公道的一行。

苏格拉底说:

偷窃是什么?

欧西德莫斯说:

偷窃也该列入不公道的一行。

苏格拉底说:

压迫是什么?

欧西德莫斯说:

不能列入公道的一行。

苏格拉底说:

假设一个将官,讨伐一个对他的国家做了很不对的事情的敌人,他战胜了敌人,压倒了敌人,那也是不对的吗?

欧西德莫斯说:

自然不是。

苏格拉底说:

假若他用诈术,劫夺了敌人的财货,欺骗了敌人,这是什么行为呢?

欧西德莫斯说:

自然都是很好的行为。

苏格拉底说:

但我想你的意思是要欺骗虐待朋友了。那么,我们应当把这些行为放在两行里吗?

欧西德莫斯说:

我想应当如此。

苏格拉底说:

好,我们就专门来讲对朋友。假设一个将官的军队无勇气、无组织。他对他的军队说,后援队来了,使其军队信任其言,鼓起勇气,战胜敌人。这也算是欺骗朋友吗?

欧西德莫斯说:

我认为这还是公道一方面的行为。

苏格拉底说:

假设一个小孩子病了,应该吃药而拒绝吃药。他的父亲欺哄他,说是好吃的东西。他吃了,病就好了。这也算是欺骗吗?

欧西德莫斯说:

这还算是公道一方面的事。

苏格拉底说:

假设一个朋友是很癫狂的,我们把他的刀子偷偷拿走了,以免他自杀,我们也算一个扒手吗?

欧西德莫斯说:

这还是公道一方面的事。

苏格拉底说:

但是我想你说过必定不可欺骗朋友的话吧?

欧西德莫斯说:

我将要取消前言。

苏格拉底说:

对。但我还有一点要问你,你觉得有意败坏公道的人,与无意败坏公道的人,哪一个更不公道些呢?

欧西德莫斯说:

苏格拉底,由我来说,我再不能相信我的答话。因为全部事情,都与我原来所想的相反了。

苏格拉底用这种方法,借归纳的程序,演成定义。借许多事例的帮助,造就暂时假定的定义,更由别的事例来考验之、扩大之、缩小之,以应一切需要,直至得到满意的结果为止。培根所说的消极的事例,对于这种程序有很大的功用。这种方法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的根本性质,以得到清楚明了的概念。苏格拉底有时又依根本原则为正当的定义,来批评种种主张。这里的方法便是演绎法。例如你说这个人跟那个人比起来是一个较好的公民,但是若没有正当理由,你的这种言论不过是一种主观的意见,没有什么价值。你必须要知道什么是好的公民,你必须要规定你所说的意义。

当有人同他的观点相违,而又不能道出其所以然,又或者有人毫无证据地谓其所称的人比苏格拉底所称之人更聪明、更有技巧或更勇敢,则苏格拉底将以下述方式返回来辩论其基本的论题:你说你所称的人较我所称的人是个更好的市民,是吗?是的,我这样说的。那么,我们为什么不首先决定什么是一个好市民的责任呢?我们就来决定吧。

他不应该是一个办理公共财政而使国家更富的人吗?无疑是的。他不应该是一个在战场上战胜敌人的人吗?当然是。他不应该是一个奉使而能变敌为友的人吗?毫无疑义是的。他不应该是一个对众人演讲而能使各人意见调和以趋一致的人吗?我想是如此。

其讨论归结于基本的原理,遂使反对者恍悟真理之所在。

他辩论任何题目,都采取普遍承认有真实性的论说,以此可以形成他的推理的坚实基础。因此,当他讲话的时候,他最容易使听者赞成他的辩论。他常说,荷马描述尤利西斯这个决断的演说家的风度,是他的推理之形成根据于人类所公认的观点上。

总之,知识毕竟是可能的。我们如果靠正当的方法,如果确定我们的字义,如果回归第一原理,我们就能得到真理。知识是关于普遍的标准的东西,不是关于特殊的偶然的东西。辩士派不懂这一点,苏格拉底才纠正了这一点。然而苏格拉底与辩士派亦有相同之处,他也相信物理的与玄学的思辨,终归失败;也认为研究宇宙之本性、宇宙之来源及天体之成立诸问题,是搅扰脑袋的愚笨勾当。他的兴趣只在于实用的方面,不在于思辨的方面。他说:“学者之研究应当于自己或他人的利益有所裨补。若只研究万象如何发生,自己能随意创造风雨、调节时令、成为丰年吗?能为所欲为,以应其需要吗?”他自己对于各种人事问题,论究不倦。什么是虔诚?什么是不虔诚?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贵?什么是贱?什么是公道?什么是不公道?什么是廉洁?什么是放纵?什么是勇敢?什么是怯懦?什么是国家?什么是政治家?什么是治人者?什么是治人者应有之性格?类此种种问题,是他所研究不倦的。他以为有这些知识的人,应该给以贵族的特权;无这些知识的人,应该降为奴隶。

第四节 伦理学

苏格拉底对于知识及明晰而合理的思想的信心极强,乃至于认为此种信心足以医治我们的一切弊病。他应用他的方法于一切人生问题尤其是道德上,并欲为人之行为求一理性的基础。如前所述,激进的思想家,认为当时之伦理的观念与实行不过是习惯而已,即正义毕竟为强权所制造。保守派则认为此是自明的,认为行为之规律不可以理解,唯有必须服从。苏格拉底力图了解道德之意义,发现是非之原理,为测量道德之标准。他的心目中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规定我们的生活。

什么是生活之合理的规则?理性动物的人类应该如何行为?辩士派说人是万事万物的尺度,以为我认为对的,便是对的,没有普遍的善:这是不对的。其义当不止于此,必有原理或标准或善,而为一切理性动物所公认的——要研究这些问题。

什么是善,什么是至善呢?苏格拉底说,知识是至善。正当的思想,是正当行为之根本。想驾船,必须知道船之构造与作用;想治国,必须知道国家之目的与性质。同样的道理,除非人知道什么是道德,什么是克己,什么是公道,什么是勇敢,什么是虔诚,他才能成为有道德的人。但是如果知道什么是道德,必定会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世上无人有意为恶,无意为善。”“无人愿去为恶或去做他所以为恶的事。趋恶避善,非人之本性:如果遇着不可免的两种罪恶,如能避重就轻,无人不愿避重就轻。”反对者说,“世上原有了解善并赞成善反而作恶的”。苏格拉底则说没有这样的事,没有真知善而不择善而行者。他以为是非之知识,不只是理论的意见,而且是躬行实践的确信;不仅是理智的事情,而且是意志的事情。况且道德原是人类的利益。诚实而有用的行为,足以使生活快乐而不痛苦;故诚实的行为,是有益的、善的。道德与真幸福是一致的,无论何人,若非克己、勇敢、聪明、公道,绝无幸福。苏格拉底在他的《辩护篇》中说:“我别的不做,但我要劝你们老的少的不要只想子孙及财产,首先要注意你们心灵的最大进步。我告诉你们,道德不是由财富而生的,财富是由道德而生的,公私财富无不由道德而生。”他被判决死刑时,说:“我还要要求你们——原告及裁判官一件事。我的儿子长大了,我要请你们责罚他。如果他只顾及财富而不顾及道德,我请你们责备他,如同我责备你们一样;如果他实在是空虚而假充饱学之士,请你们谴斥他,如同我谴斥你们一样。你们如允我的请求,我们父子就食德不浅了。”

第五节 苏格拉底的弟子

前面已经说过,苏格拉底既未建立一种玄学的系统,也未贡献一种知识论或行为论。他的学生却根据他所立下的基础,建立了种种学说。有些学生把他的方法论所提示的逻辑问题,作为他们研究的对象;有些学生专注于他所提出的伦理问题,而建立伦理学的学说。欧几里得(公元前450年—公元前374年)所建立的麦加拉学派,融合他的道德即知识之学说,与埃利亚学派的“有”论,组成了善为万物之永久的本质之论,其他——物质运动或感官所得的变化的世界——皆非实有。所以只有一个“善”,一切外表的善,皆无价值。欧几里得的门徒,专注于苏格拉底的辩证法方面,正如埃利亚学派的芝诺及辩士派一样,钻研于辨析毫末之论。

此派学者有欧几里得、亚力息那斯、狄奥多罗斯、斯提尔波、伊里斯的斐多,他们建立埃利亚学派而极其认同于麦加拉学派。

有两个伦理的学派,皆根据于苏格拉底的学说:一个是古利奈城的亚里斯提卜(大约生于公元前435年)所建立的昔勒尼学派,一个是安提西所建立的犬儒学派。前一派以快乐为至善,后由伊壁鸠鲁派详述而完成之;后一派反对快乐说,认为道德的目的在于道德,后由斯多葛学派发扬而光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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