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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式谋杀的衰落 为佩·格·沃德豪斯辩

作者:奥威尔 分类:外国名著 更新时间:2024-12-05 10:33:15 来源:本站原创

一九四〇年初夏德军通过比利时境内迅速向前推进时,他们的俘获物中有佩·格·沃德豪斯先生[1],在战争初期他一直生活在勒土基的别墅里,直到最后一分钟为止,似乎都没有意识到他已身处危境。当他被俘带走时,据说他说了这么一句话:“也许在这以后我要写一本严肃的书。”他暂时处于软禁之下,从他后来说的话看,他似乎受到了相当友善的对待,驻在附近的德国军官常常来“串门洗个澡或者参加社交聚会”。

一年多以后,在一九四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有消息传来沃德豪斯已经获释,住在柏林的阿德隆饭店。第二天,大家都惊异地获悉,他已同意在德国电台作几次“非政治”性质的广播。到今天为止仍不容易弄到这些广播的全文,但是沃德豪斯在六月二十六日到七月二日之间似乎一共作了五次广播,后来德国人又不要他再作了。第一次广播是六月二十六日,不是在纳粹电台上作的,而是采取接见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代表哈里·弗莱纳里的访问的形式,当时该公司在柏林仍派有记者。沃德豪斯也在《星期六晚邮》杂志发表了一篇文章,那是他还被关在拘留营时写的。

那篇文章和广播主要是谈沃德豪斯被拘留的经历,不过它们的确包含了几句关于战争的话。下面是一些大致的内容:

我对政治从来不感兴趣。我很难发作任何一种好斗的情绪。就在我对某一国家开始感到一些好斗的情绪时,我就会遇到一个正派的家伙。我们一起出去,这样就失掉了任何好斗的想法或情绪。

不久之前,他们看了一下我们列队行进,得到了正确的结论;至少,他们把我们送到了当地的疯人院。我在那里呆了四十二个星期。可以为拘禁说许多好话。它使你不上酒店,让你有时间读书。主要缺点是你很久不能回家。我再见到妻子时,为了保险起见,最好随身带一封介绍信。

在战前的日子里,我身为英国人不免感到有些自豪,但是如今,我在这个英国人成堆的疯人窝里呆了几个月,我就不大有把握了……我要求德国作的惟一让步是给我一块面包,并且告诉大门的守卫闭一只眼睛,其余就不必管我了。作为回报,我准备交出印度,一套签名的书,以及在暖气管上烤土豆片的秘诀。这个建议的有效期一直到下星期三。

上述第一段引语引起了极大反感。有人还攻击沃德豪斯(在接见弗莱纳里时)用了“不管英国赢不赢战争”这样的话,而且他在另一次广播中谈到同他一起被拘的一些比利时俘虏的不卫生习惯,反而把事情弄得更糟了。德国人把广播录了音,反复播放了几次。他们对他谈话的监督似乎很随便,不仅让他对拘禁带来的不便讲笑话,而且说:“在特罗斯特营中的所有被拘者都衷心相信英国会获得最后胜利。”但是,这些谈话的总体印象是,他没有受到虐待,而且他不怀恨意。

这些广播在英国立即引起舆论大哗。议会中有人提出了质询,报纸上出现了愤怒的社论,作家同行纷纷写信异口同声地表示谴责,尽管有一两个人建议最后不要匆促作出判断,有几个还申辩说沃德豪斯大概没有认识到自己在干什么。七月十五日,英国广播公司国内部广播了《每日镜报》上刊载的“卡桑德拉”[2]写的一段猛烈的“附言”,攻击沃德豪斯“卖国”。这段附言随意用了“卖国贼”和“崇拜元首”等等的话。攻击的主要内容是沃德豪斯同意为德国做宣传以交换自己从拘留营中获释。

“卡桑德拉附言”引起了相当多的人的抗议,但总的来说,它似乎加深了大家对沃德豪斯的反感。其中一个结果是,许多出租图书馆都从书架上抽下了沃德豪斯的作品,停止流通。下面这条消息是典型的例子:

在听到了《每日镜报》专栏作家卡桑德拉的广播以后二十四小时,北爱尔兰波特唐市区委员会禁止下属图书馆出借佩·格·沃德豪斯的书。爱德华·麦坎恩先生说,卡桑德拉的广播给事情定了性。沃德豪斯不再幽默可笑了。(《每日镜报》)

除此以外,英国广播公司禁止广播沃德豪斯写的歌,一两年以后还是如此。晚到一九四四年十二月,议会中还有人要求,应该把沃德豪斯当作卖国贼加以审判。

有一句老话说,你向人扔脏土扔多了,总有一点脏土会沾在他身上的,扔在沃德豪斯身上的脏土沾得有些特别。留下的印象是,沃德豪斯的谈话(这并不是说有什么人记得他说了些什么话)表明他不仅是个卖国贼而且是个在意识形态上的纳粹主义拥护者。甚至在当时就有几封写给报纸的信声称,在他的书中可以察觉出“法西斯主义的倾向”,这个指责以后重复了好几次。我在下面要分析一下这些书的心理氛围。但是必须认识到,一九四一年的事件并不能判定沃德豪斯除了愚蠢以外还有什么过错。真正令人感到兴趣的问题是,他为什么会这么愚蠢。当弗莱纳里一九四一年六月在阿德隆饭店见到沃德豪斯(他虽然已被释放但仍受看管)时,他立刻看出他在同一个政治上天真的人打交道,他在准备广播访谈时必须提醒沃德豪斯不要说不该说的话,其中之一是稍许有反俄含义的话。事实是,“不管英国赢不赢这场战争”这句话却给漏过了。访谈以后不久,沃德豪斯就告诉他,他还要在纳粹电台上广播,显然没有认识到这一行动有什么特殊意义。弗莱纳里评道:

到这时,“沃德豪斯方案”的意图已十分明显。这是纳粹战时宣传的最佳手法之一,第一次从人情的角度……普拉克(戈培尔的助手)到格莱维茨附近的营地去看沃德豪斯,发现这位作家一点没有政治头脑,于是就有了一个主意。他向沃德豪斯建议,作为从俘虏营放出来的回报,他写一系列广播稿谈谈他的经历,不会有什么检查,他可以亲自上电台播出。普拉克提出这次建议证明他很了解他手头掌握的这个人。他知道,沃德豪斯在他所有的小说里都取笑英国人,他很少用别的方式写东西,他仍旧生活在他所写的那个时代里,对纳粹主义以及它的一切含义都没有任何概念。沃德豪斯是他自己的伯蒂·伍斯特[3]。

沃德豪斯和普拉克达成了实际的交易似乎只是弗莱纳里自己的解释。这项安排也许不是这么明确,而且从广播稿本身来判断,沃德豪斯作广播的主要想法是要同他的读者保持接触和——这是喜剧家的凌驾一切的感情——博得一笑。显然,这些广播不是伊兹拉·庞德[4]或约翰·艾默里[5]那一类型的卖国贼说的话,也许,也不是能了解吉斯林主义[6]性质的一个人。他还说,沃德豪斯(虽然在一次广播中曾自称是英国人)似乎把自己看成是美国公民。他曾考虑过归化,但从来没有填写必要的表格。据弗莱纳里说,他甚至说了这么一句话:“我们没有同德国作战。”

我的面前有一份沃德豪斯著作书目表。它列举了大约五十本书,但肯定是不完全的。最好是说老实话,我一开始就应该承认沃德豪斯的许多作品——也许占总数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我没有读过。要把一个一般以廉价版形式出版的流行作家的全部作品都读过,的确是不容易的事。但是我从一九一一年八岁那一年起是相当紧随不舍地读他的作品的,对他作品的特殊精神气质相当熟悉——这种气质当然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从一九二五年起很少变化。从我在上面引用的弗莱纳里书中的一段话里,有两句话一定会立即引起留心阅读沃德豪斯的读者的注意。一句话大体上是说,沃德豪斯“仍生活在他所写的那个时代里”,另一句话是,纳粹宣传部利用他是因为他“取笑英国人”。第二句话所根据的是个错误的概念,我稍后就要提到。但是弗莱纳里那另一句话却是相当真实的,其中包含了了解沃德豪斯行为的一部分线索。

关于沃德豪斯的小说,人们往往很容易忘记的一点是,这些小说中比较有名的几部是多久以前写的了。我们在某种意义上把他看作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的可笑性格的代表作,但是事实上,大家最记得的他所创造的场景和性格都是在一九二五年以前出现的。普斯密斯首次出现是在一九〇九年,他被早期的学校生活小说中的其他人物掩盖了。布兰丁斯城堡和其中住的巴克斯特和埃姆斯沃恩伯爵是一九一五年在作品中出现的。杰弗斯—伍斯特系列小说是一九一九年开始的,这两人在以前也曾短暂出现过。尤克里奇出现在一九二四年。你若翻阅一下沃德豪斯从一九〇二年起的著作书目,就可以看到有三个界限相当明显的时期。第一个时期是学校生活小说时期,包括像《金球棍》、《波特亨特一家人》等,以《麦克》(一九〇九)为高峰。次年出版的《金融界的普斯密斯》也属于这一类,虽然它并不直接写学校生活。第二阶段是美国时期。沃德豪斯从一九一三年到一九二〇年似乎住在美国,有一阵子在用字和看法方面表现出有美国化的倾向。在《有两只左脚的人》(一九一七)所收的几篇故事中看来受到欧·亨利的影响,在这一时期写的其他作品都有美语出现(如以“highball”代替“威士忌”掺苏打水),而英国人一般是不会用在有适当身份的人身上的。尽管如此,这个时期几乎全部作品都以英美举止不同的对比来取得效果。英国人物出现在美国的环境中,或者倒过来;也有一定数量的纯英国小说,但很少纯美国小说。第三个时期可以恰当地称为乡下别墅时期。到二十年代初期,沃德豪斯大概收入颇丰,他的人物的社会地位相应上移,尽管尤克里奇小说是部分例外。如今典型环境是乡间巨宅,或者豪华舒适的单身公寓,或者花费昂贵的高尔夫俱乐部。早期作品中学童体育活动逐渐淡出,板球和足球让位于高尔夫球,滑稽闹剧的成分更加突出。没有疑问,后来的许多作品如《夏日雷电》是轻喜剧而不是闹剧,但是在《新闻记者普斯密斯》等作品和一些学校生活故事中可以看到的偶尔在道德上表现出热诚来的尝试已不再见。麦克·杰克森变成了伯蒂·伍斯特。不过,这并不是十分令人意外的蜕变,而且,沃德豪斯最令人注目的一件事是,他缺乏发展。在本世纪开始几年写的作品如《金球棍》和《圣奥斯丁教堂的故事》已经有了我们熟悉的气氛。他后来的作品中有了多少公式化的成分,可以从下面这个事实看出来:虽然在他被拘禁前十六年中他一直生活在好莱坞和勒土基,但他却始终继续写英国生活的小说。

《麦克》如今已很难找到未经删节的版本了,它肯定是英国描写学校生活的最佳“轻松”作品。但是,书中发生的事虽然基本上都是闹剧性质,却绝不是对公学制度的讽刺。而《金球棍》、《波特亨特一家人》更不是。沃德豪斯是在杜尔维治受教育的,然后在银行工作,他是经过非常低级廉价的新闻写作发展成写小说的。显然,多年之中他仍“钟情”于学校生活,厌恶一点也不浪漫的工作和自己所处的下层中产阶级生活环境。在他的早期作品中,公学生活的“时髦”(球类比赛、高年级学生使唤低年级学生、围炉喝茶等等)受到了过分的渲染,而“随俗从流”的道德规范是未经很多保留地加以接受的。沃德豪斯想象中的里金公学是一所比杜尔维治时髦的学校,你的印象是,在《金球棍》(一九〇四)和《麦克》(一九〇八)之间,里金公学的费用更加昂贵了,离伦敦更远了。从心理上说,沃德豪斯的早期作品中最能说明他的心态的是《金融界的普斯密斯》。麦克·杰克森的父亲突然亏了老本,麦克像沃德豪斯本人一样才十八岁就不得不到一家银行去做收入不高的低级职员。普斯密斯也是做同样的工作,不过不是出于经济所迫。此书和《新闻记者普斯密斯》(一九一五)所以不平常是在于它们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政治觉悟。普斯密斯在这个阶段自称社会主义者——在他的心中,而且无疑也在沃德豪斯的心中,这不过意味着不看重阶级区分——而且有一次,两个学生参加了克拉帕姆公园的露天集会后与一个上了年纪的社会主义演说家一起回家去喝茶,那人寒酸的家是写得相当准确的。但是这本书最令人注目的特点是麦克没有能力与学校的气氛告别。他去参加工作,一点也不装作有什么热情,他的主要欲望不是像你可能所想象的那样找一个比较有趣和有用的工作,而只是玩板球。当他得为自己找个住处时,他选择住在杜尔维治,因为他可以离一所学校近一些,可以听到板球棍击到球时的悦耳声音。本书的高潮是麦克有机会在县里一场比赛中打球,为此就随便离了职,值得注意的是沃德豪斯在这里是同情麦克的:的确,他认同麦克,因为很清楚,麦克同沃德豪斯的关系就如于连同司汤达的关系。不过他也创造了许多基本上是相同的其他主人公。在这一时期和下一时期的书中,有整整一系列的年轻人,对他们来说,打球和“保持身体健康”就是一生有意义的工作。沃德豪斯简直不能想象还有更合适的工作。最主要的事是要有自己的钱,如果做不到,就找个待遇优厚的工作。《新鲜事儿》(一九一五)中的主人公给一个消化不良的富翁充当体育锻炼的教练,从而逃脱了低级新闻工作;这被认为不论在精神上和经济上都升了一个档次。

在第三阶段的作品中,再也没有顾影自怜的成分和严肃认真的插曲了,但是隐含的道德和社会背景比乍看之下的变化要少得多。如果你把伯蒂·伍斯特同麦克相比,或者甚至同早期学校生活故事中踢足球的班长相比,你可以看到他们之间的惟一真正不同是,伯蒂更有钱,更懒惰。他的理想与他们的几乎相同,但是他没有能够实现他的理想。在《阿却的不慎》(一九二一)中,阿却·莫法姆是介乎伯蒂和早期主人公之间的一种类型:他是个蠢货,但是他诚实、心肠好、爱运动、有勇气。沃德豪斯从头至尾都把公学行为准则视为天经地义的事,不同的是,在他后期比较成熟的作品中,他喜欢让他的人物违背这个准则,或者违心地遵守这个准则:

“伯蒂!你不会扔下哥们不管吧?”

“是的,我会的。”

“可咱们是一起上学的呀,伯蒂。”

“我才不在乎呢。”

“咱们的母校,伯蒂,母校!”

“嘿,去他妈的!”

伯蒂是个懒洋洋的堂吉诃德,不想持矛去刺风车,但是当荣誉要求他这么做的时候他是不会想到拒绝的。沃德豪斯当作令人同情的角色来写的人物大多数是寄生虫,他们有些人简直是低能儿,但是只有很少几个可以称为不道德的。甚至尤克里奇也是一个虚幻的而不是实际的恶棍。沃德豪斯的人物中最不道德的,或者应该说最非道德的是杰弗斯,他是当作品格相对高尚的伯蒂·伍斯特的陪衬出现的,英国人认为聪敏和奸诈完全是一回事,他也许是作为这种普遍信念的象征。沃德豪斯坚信传统道德到什么程度可以从下面这个事实看出来:他的作品中没有任何地方出现过任何有关性的笑话一类的东西。这对一个滑稽作家来说是一种很大的牺牲。不仅是没有荤笑话,而且几乎没有什么可以招人物议的场景:戴绿帽子的情节完全避免。当然,大多数长篇小说总含有“爱情因素”,但总是保持在轻喜剧的水平上:偷情事件总是不断发生,还有它所带来的连带后果以及它的浪漫场面,但是正如俗话所说:“结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有意思的是,沃德豪斯按其本性是一个闹剧作家,他居然能够与伊恩·海伊不止一次地合作,后者是一个表面诙谐而寓意严肃的作家,而且是极其愚蠢可笑的“洁身自好的英国人”传统的拥护者。

在《新鲜事儿》中,沃德豪斯发现了英国贵族身上的喜剧因素,于是随之出现了一系列的滑稽可笑但是——除了极少数例外——实际上并不令人可鄙的男爵、伯爵以及诸如此类的人物。这造成了一种相当令人奇怪的效果:使得沃德豪斯在国外被认为是英国社会的入木三分的讽刺家。因此才有弗莱纳里说沃德豪斯“取笑了英国人”的话,这大概是他会对德国读者甚至美国读者造成的印象。在柏林广播后,我曾与一个印度民族主义者讨论这些广播,他为沃德豪斯作了热烈的辩护。他视为毫无疑问,沃德豪斯已投向敌人一边,而从他的观点来看,这是应该做的正确的事。但是使我感到有趣的是我发现他把沃德豪斯看成是一个反英作家,因为让英国贵族现了原形而做了一件好事。这是一种错误,一个英国人是很难犯这种错误的,这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一本书,特别是幽默的书到了外国读者那里会失掉它们的比较细微的含义。因为十分清楚,沃德豪斯不是反英的,也不是反上层阶级的。相反,从他的全部作品中都可以觉察到一种无害的、老式的势利虚荣心态。正如一个有见识的天主教徒能够看到波德莱尔或乔伊斯的亵渎词句并不真正损害到天主教的信仰一样,一个英国读者能够看到,沃德豪斯创造了名字叫做希尔德布兰德·斯宾塞·邦斯·德伯格·约翰·汉纳赛德·康比—克隆比的第十二世德里佛伯爵这样的人物,并不是当真在攻击社会等级制度。说真的,一个真正鄙视贵族封号的人是不会这么热衷于写它们的。沃德豪斯对英国社会制度的态度是同他对公学道德准则的态度一样的——温和的玩笑下面掩盖着不假思索的接受。埃姆斯沃恩伯爵之所以可笑是因为做伯爵的应该更有尊严,而伯蒂·伍斯特不可救药地要依赖杰弗斯之所以可笑,一半是因为仆人不应该胜过主人。美国人可能把这两个人,以及其他像他们的人,错当了被加以恶意丑化的人物。因为美国人本来早就是讨厌英国人的,而这两人符合他们关于没落贵族的先入之见。伯蒂·伍斯特和他的鞋罩[7]和手杖是传统的舞台上常见的英国人形象。但是任何一个英国读者都可以看出,沃德豪斯是把他写成一个令人同情的人物的,而沃德豪斯的真正罪过是把英国上层阶级写成比他们实际要好得多。在他的全部作品中,有些问题始终给避免了。几乎无一例外,他的有钱的年轻人都是态度随和容易相处的,一点也不贪得无厌:普斯密斯为他们定了调子,他保持了他自己的上层阶级的外表,而对所有人都叫“哥们”,这样就填补了社会地位的鸿沟。

但是,在伯蒂·伍斯特身上还有一点很重要:他已经过时。伯蒂是在一九一七年左右构想出来的,实际上属于比这更早的时代。他是一九一四年以前的时期的“公子哥儿”。沃德豪斯喜欢写的那种生活,俱乐部会员或者场面上的人的生活,腋下夹着手杖、襟上插着康乃馨花、整个上午在皮卡迪利[8]闲逛的时髦年轻人,很少能延续到二十年代。有意思的是,沃德豪斯在一九三六年还能够出一本叫《脚穿鞋罩的年轻人》。因为在那时候还有谁仍穿鞋罩呢?鞋罩在十年前早已不流行了。但是传统的“公子哥儿”,皮卡迪利哥们,应该穿鞋罩,正如哑剧中的中国人应该拖辫子一样。幽默作家是不需要跟上时代的,沃德豪斯碰巧找到了一两条好矿脉,就继续经常利用它们,对他来说,这么做只有更加方便些,因为他在被拘禁前十六年中没有登上过英国土地。他的英国社会的图像是在一九一四年形成的,这是一种天真的、传统的,但是实质上是令人留恋的图像。他也从来没有真正美国化。我在上文已经指出,在中期的作品中确有来得自然的美语出现,但是沃德豪斯仍有足够的英国人气质,觉得美国俚语是一种很好玩但有些叫人吃惊的新鲜玩意儿。他喜欢在瓦尔杜街英语[9]中插进一句美国俚语或者一件粗野生硬的事儿。但是这种手法在他与美国有任何接触之前就形成了,他断章取义引用别人的话是英国作家常用的伎俩,可以追溯到菲尔丁。约翰·海华德先生指出,沃德豪斯熟读英国文学,获益匪浅,特别是莎士比亚的作品。显然,他的作品的对象不是高雅读者,而是受一般教育的读者。例如,当他描写某人叹了一口“普罗米修斯在兀鹫扑下来饱餐一顿时可能叹出的气”时,他假定他的读者知道一些希腊神话。他早期钦佩的作家大概是巴里·潘恩、杰罗姆·克·杰罗姆[10]、威·怀·杰可布斯、吉卜林和F·安斯推,而且他一直比较接近他们,胜过像林·拉德纳[11]或达蒙·鲁尼恩[12]这样节奏快的美国喜剧作家。沃德豪斯在接见弗莱纳里的广播谈话中表示,他不知道“我写的那种人和那种英国是否能活到战后”,其实他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当时已经是鬼魂了。弗莱纳里说,“他仍生活在他所写的那个时代里”,这话的意思也许是指二十年代。但他的时代实际上是爱德华国王时代,而且伯蒂·伍斯特如果真有其人的话在一九一五年左右就已经被打死了。

如果我对沃德豪斯心态的分析可以接受,那么他在一九四一年是有意识帮助纳粹宣传机器的看法就不能成立了,而且甚至是滑稽可笑的。可能他是因为答应早日释放他(他是在几个月后快到六十岁生日时获释的)的诱惑而作广播的,但是他当初不可能认识到他这么做会有损英国利益。我在上面曾经设法说明,他的道德观仍是一个公学学生的道德观,而依照公学行为准则,战时叛国行为是所有罪行中最不可宽恕的。但是他怎么可能不了解他干的事会在宣传上使德国人大大得利,而且会为自己招来一阵猛烈谴责呢?要回答这一问题,有两点你必须考虑到。一是沃德豪斯完全缺乏——从他出版的作品来看——政治意识。说什么他的书中有“法西斯主义倾向”完全是胡说八道。书里一点也没有一九一八年后的各种倾向。在他的作品中,对于阶级区别问题始终有一种不安的意识,在不同时期里都零星分散地提到过社会主义,虽然他对社会主义是无知的,但不是完全不友好的。在《傻瓜的心》(一九二六)中,有一个关于一个俄国作家的很可笑的故事,似乎是受到当时苏联国内的激烈宗派斗争的启发。但是书中提到苏维埃制度的话都只涉及不足道的小事,而且考虑到时间,并不十分有敌意。沃德豪斯的政治意识就大概到此为止,这是就他的作品中能发现的而言。就我所知,他在任何地方都没有使用“法西斯主义”或“纳粹主义”这种词汇。在左翼圈子里,甚至在任何一种“开明的”圈子里,在纳粹电台上发表广播讲话,同纳粹打任何交道,在战时就像在战前一样令人震惊。但是这是一种在几乎十年期间里同法西斯主义进行意识形态斗争中养成的思想习惯。你应该记住,大部分英国人民近到一九四〇年的时候,对那场斗争还一直是麻木无知的。阿比西尼亚、西班牙、中国、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一长串的罪行和侵略都在他们的意识旁边滑过,或者只是隐约地被注意到,因为外国人之间的争吵“不关咱们的事儿”。这种普遍的无知状态,你可以从下面这一事实中衡量出来:普通英国人把“法西斯主义”视为完全是意大利的事,当这一词用在德国时,他们竟感到迷惑不解。沃德豪斯的作品中没有任何东西表示他了解得比他的一般读者更多一些,或者对政治更有兴趣一些。

还有一点不能忘记:沃德豪斯正好是在战争达到绝望阶段时被俘的。我们如今都已忘记这些事情了,但是在这以前,关于战争的情绪一直特别淡漠。说不上有什么仗在打,张伯伦政府不得人心,著名的政论家暗示我们应该尽快作出妥协媾和,全国各地的工会和工党分部都在通过反战决议。当然,后来情况有了变化。军队历经艰辛从敦刻尔克撤离,法国垮台,英国孤立无援,伦敦弹如雨下,戈培尔宣布要把英国“夷为平地”,使之成为“一片废墟,陷于贫困饥饿”。到一九四一年年中,英国人民明白了他们面对的是什么,抗敌情绪要比以前强烈得多。但是沃德豪斯在这一年里是在拘留营中度过的,他的俘获者待他似乎不错。他错过了战争的转折关头,在一九四一年,他的反应仍是一九三九年的。在这方面,不止他一个是如此。在这个时期里有好几次德国人把被俘英国兵带到话筒前面,他们之中有一些人讲了至少同沃德豪斯一样失策的话。但是,他们没有引起注意。甚至像约翰·艾默里那样的不折不扣的英奸后来引起的义愤也比沃德豪斯少。

为什么?为什么一个上了年纪的小说家说了一些无害的蠢话会引起这样的喧嚷?你必须在宣传战的肮脏需要中去寻找可能的答案。

在沃德豪斯的广播方面有一点几乎肯定是有意义的——那就是日期。沃德豪斯是在发动对苏联的进攻前两三天获释的,在那时候,纳粹党的高级领导一定已经知道了进攻迫在眉睫。尽量拖延美国参加战争极其重要,事实上,大概就在这个时候,德国对美国的态度确是变得比以前更加和解了。德国很难希望打败俄国、英国和美国加起来的力量,但是如果他们能很快地把俄国解决掉——他们大概是这么打算的——美国就可能永远不会插手了。释放沃德豪斯只是个小动作,但是对美国孤立主义者却是不错的小让步。他在美国有名气,而且他——至少德国人是这么计算的——在憎厌英国的美国公众中间是很吃香的,因为作为一个“漫画家”,他取笑脚穿鞋罩、眼戴独目镜片的可笑而又愚蠢的英国人。在话筒之前,可以相信他能多少破坏一些英国的声望,而他的获释可以向世人表明,德国人不错,知道怎样以绅士风度对待他们的敌人。他们的计算大概是这样,虽然沃德豪斯只广播了大约一个星期,这一点说明他不负他们的期望。

但在英国一边,也在打同样的虽然是相反方向的算盘。在敦刻尔克后两年来,英国的士气主要依赖于这样的感觉:这不仅是一场保卫民主的战争,而且也是一场普通老百姓必须靠自己的努力来取胜的战争。上层阶级由于他们的姑息政策和一九四〇年的败绩而声誉扫地,一种拉平社会地位的过程似乎已经发生。在人们的心目中,爱国主义和左翼情绪是连在一起的,许多能干的记者都在努力把这种联系系得更紧。普里斯特利[13]一九四〇年的广播和《每日镜报》上“卡桑德拉”的专栏文章是当时风行一时的鼓动宣传的很好例子。在这种气氛中,沃德豪斯成了一个理想的替罪羊。因为大家普遍觉得有钱人是奸诈不忠的,而沃德豪斯正像“卡桑德拉”在他的广播中竭力指出的那样是个有钱人。但他又是那种可以随意攻击而无虞后果的有钱人,攻击他对社会结构不会有造成损害的危险。谴责沃德豪斯不像谴责比弗布鲁克[14]。他不过是个小说家,不论他的进账可能有多大,不是属于拥有阶级。即使他的进账一年达五万英镑,他也不过在外表上像个百万富翁。他是个圈外的幸运儿,碰上了财运,通常是极为短暂的财运,就像赛马中了头彩。因此,沃德豪斯的失言成了很好的宣传缺口,可以有机会“揭露”一个有钱的寄生虫而不至引起人们对真正举足轻重的任何寄生虫的注意。

在当时绝望的处境中,对沃德豪斯所做的事表示愤慨是可以原谅的,但是在事过境迁之后三四年再写他,而且让大家仍保持他有意识叛国的印象,那就不可以原谅了。在这场战争中,很少有比目前追查叛徒和英奸的事更加令人在道德上感到恶心了。从最好的方面来说,这基本上是有罪的人惩罚有罪的人。在法国,各种各样的小耗子——警官、卖文为生的记者、同德国兵睡过觉的女人——受到了追捕,而大耗子却毫无例外地逃脱了。在英国,对英奸进行最激烈攻击的是在一九三八年执行姑息政策的保守党人和在一九四〇年主张这一政策的共产党人。我在这篇文章中竭力要想说明,可怜的沃德豪斯只是因为作品成功和侨居国外使他有可能在思想上仍停留在爱德华国王时代,以致成了一场宣传试验中的试验品,我认为现在应当是结束这个事情的时候了。如果伊兹拉·庞德被美军当局逮到枪决,这会产生确立他诗人名声几百年的效果;即使在沃德豪斯身上,如果我们把他逼得远走美国并且放弃英国国籍,我们就会造成自己痛感羞耻的结果。与此同时,如果我们真的要惩罚在关键时刻败坏国民士气的人,那么就在国内,就有别的罪人更值得花力气追查。

写于一九四五年二月,刊于

一九四五年七月第二期《风车》

* * *

[1] P. G. Wodehouse(1881—1975),生于英国的小说家,后入美籍,以描绘爱德华国王时代英国绅士的滑稽小说著称。

[2] 《每日镜报》一专栏作家的笔名。卡桑德拉是希腊神话中作悲观预言的特洛伊国王之女。

[3] 沃德豪斯几部小说中的主人公,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没有他的贴身男仆杰弗斯简直寸步难行。

[4] Ezra Pound(1885—1972),美国诗人,长期旅居意大利,对海明威等一代作家极有影响,二战时为法西斯广播,战后以叛国罪受起诉,后被作为精神错乱病人拘禁,代表作有《比萨诗篇》等。

[5] John Amery(1912—1945),英国右翼政治家,为一九四〇至一九四五年任印度大臣的保守党爱国议员利奥·艾默里之子。热烈崇拜希特勒,战时在德国广播,号召英国战俘为德国对英俄作战,并在欧洲占领区各地为德国政权公开辩护。一九四五年十二月被英军以叛国罪处决。——原注

[6] 挪威政客维德康·吉斯林(Vidkun Quisling, 1887—1945)在二战初期德军入侵后与德合作,任傀儡政府首脑,德国投降后以叛国罪被处决,“吉斯林”后为“卖国贼”的同义词。

[7] 当时英国上层阶级流行在皮鞋上面盖有呢制鞋罩保暖。

[8] 伦敦繁华中心。

[9] 瓦尔杜街昔日是假古董店集中的地方,今为英国电影业中心。瓦尔杜街英语意为仿古英语或老式英语。

[10] Jerome K. Jerome(1859—1927),英国幽默作家,著名作品有《三人同舟》。

[11] Ringgold ‘Ring’ Lardner(1885—1933),美国幽默作家、剧作家。

[12] Alfred Damon Runyon(1880或1884—1946),美国短篇小说家,作品多以百老汇为背景,下层社会人物为刻画对象。

[13] J.B.Priestley(1894—1984),英国小说家、剧作家,作品以倒换时空关系著称,代表作《巡官登门》。

[14] William Maxwell Beaverbrook(1879—1964),英国报业巨子,拥有《每日快报》等多家报纸,战时曾任飞机生产大臣和供应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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