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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写作 如此欢乐童年

作者:奥威尔 分类:外国名著 更新时间:2025-01-17 17:30:16 来源:本站原创

我到了圣塞浦里安学校以后不久(不是马上,而是过了一两个星期,我似乎逐渐适应学校生活的常规的时候),我就开始尿床了。我当时已经八岁了,因此这是回到了我至少在四年以前就已经不再有的习惯。

我相信,在这样的情况下尿床,如今是被视作很自然的事。这是离开自己的家到了一个陌生地方的孩子的正常反应。但是,在那时候,这被认为是这个孩子有意犯的可恶的罪行,正确的治疗就是揍一顿。在我来说,我不需要别人告诉我这是犯罪。我一夜又一夜地祈祷,虔诚的程度是我以前的祈祷中从来没有的,“哦,主啊,请你不要让我尿床!哦,主啊,请你不要让我尿床!”但是这一点也没有作用。有几夜不尿床,有几夜仍尿床。你身不由主,没有知觉:只是在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床单已是湿淋淋的。

两三次以后,我受到了警告,下一次再犯就要挨揍了,不过我是以一种奇怪的迂回方式接到这警告的。一天下午,我们喝完茶鱼贯而出时,校长的妻子W太太坐在一张长桌子的一头在同一位太太聊天。这位太太我不认识,只知她是那天下午到学校里来的客人。她的样子像个男人,令人望而生畏。她身穿一套骑马的服装,或者说我当它是骑马服装。我正要离开房间时,W太太把我叫了回去,好像是要把我介绍给那位客人。

W太太的外号叫“翻脸”,我这里就叫她这个名字,因为我很少是用别的名字想到她的。(不过,在正式场合,大家叫她夫人,模仿公立学校的学生叫他们舍监妻子的方式。)她体格壮实,脸色红润,额头平坦,眉毛粗浓,眼睛深陷,神情多疑。尽管很多时候她都假装热心,用男人的口气跟大家说笑(“加把劲,老伙计”,诸如此类),甚至叫你教名而不道姓,但是她的眼睛从来没有失去过焦急的责备的神情。要面对面地看着她而不感到心虚是很难做到的,即使是在你并没有做什么亏心事的时候。

“就是这个小男孩,”翻脸说,向那位陌生太太指着我,“他每天夜里尿床。要是你再尿床,你知道我会怎么样吗?”她转过来向我说。“我会让六班来打你一顿。”

陌生太太装出极其吃惊的样子,嘴里叫道“我想该这么做!”童年时代的日常经验里常常发生想象不到的、近乎荒唐的误会,这里就是一次这样的误会。六班是一帮年纪大一些的学生,他们被认为有“胆量”,因此被选出来赋予打较小孩子的权力。我在此以前还不知道他们的存在,我把“六班”一词错听为“班太太”[1]了。我以为指的就是这位陌生太太——我以为她的名字是叫班太太。这不像个名字,但一个小孩子在这种事情上是没有判断力的。因此,我以为派来打我的就是她。我当时并没有觉得奇怪,这样的一个任务竟然交给一个与学校毫无关系的偶然访客来完成。我只是推想,“班太太”大概是个喜欢打人的严厉的训导主任之类的人(她的外表似乎有些证明这一点),我的脑际立刻浮现了她为此目的身穿骑装手执马鞭前来的可怖样子。我到今天还能感觉得到当时的我,一个穿着条绒束腿裤的圆脸小孩,站在那两个女人面前羞愧得几乎要晕过去的心情。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我觉得如果班太太要打我,我宁可死。但是我主要的感觉不是害怕,甚至不是怨懑,而只是羞愧,因为又多了一个人,而且是女人,知道了我这丢人的事。

稍后,我忘记了我是怎么弄清楚了不是“班太太”来负责打我。我记不得是不是就在那天夜里我又尿床了,反正我又很快尿了床。唉,那种绝望,那种在做了这一切祈祷和决心以后仍旧不见效的委屈伤心情绪,马上又在又冷又湿的床单之间苏醒过来!根本没有机会掩藏我做的事。名叫玛格丽特的脸色严峻、身材高大的女舍监到宿舍里来专门检查我的床。她揭开床单,直起腰来,那句令我担心的话似乎像一阵响雷似的从她的嘴里隆隆发出来:

“早餐后自己去向校长报告!”

“自己去报告”这几个字我在这里用了大写字母,因为它们在我的脑海中就是以大写字母出现的。我不知道我在圣塞浦里安学校最初几年中这句话我听过多少遍。只有极少的几次这句话没有带来一顿揍。这话在我的耳朵里总有一种不祥的声音,就像发闷的鼓声或者死刑判决词一样。

我到校长那里自己去报告时,翻脸已在书房外间的发亮的长桌边上忙着什么事情了。在我走过的时候,她不安的眼光搜索着我。在书房里,外号叫傻包的校长在等着。傻包是个有着圆圆的肩膀,样子蠢得奇怪的人,他的个儿不大,但是动作笨手笨脚,胖乎乎的脸像个生长过快的婴儿,常常挂着笑容。他当然知道为什么把我送去见他,因此他已经从柜子里取出一条骨头把的短马鞭。但是作为自己去向校长报告的惩罚的一部分,你得用自己的嘴,亲口报告你所犯的过错。我说了我该说的话以后,他对我作了一番简短但是煞有介事的训话,然后抓住我的后颈,把我按着,开始用短鞭揍我。他有一边揍你一边继续训话的习惯,我还记得“你——这——脏——小子”这句话同短鞭一下一下揍下来配合着节奏。这顿揍并不痛(也许这是第一次,他揍得并不重),我出去时感到好多了。揍得不觉得痛本身是一种胜利,一部分抹去了尿床的耻辱。我甚至有失谨慎到脸上挂着微笑。有几个小孩子等在书房外室门外的过道里。

“你挨揍了吗?”

“揍得不痛。”我骄傲地说。

翻脸把什么都听到了。她的尖叫声立刻向我追来。

“过来!马上过来!你说什么来着?”

“我说揍得不痛,”我期期艾艾地回答。

“你怎么敢那么说?你认为该说那样的话吗?进去,再去自己作报告!”

这次傻包动了真格。他继续揍了很长一段时间,吓坏了我,也使我感到吃惊——似乎有五分钟之久——结果打断了短鞭。骨头做的柄飞到了屋子那头。

“瞧你逼我做了什么!”他生气地说,举着断了的短鞭。

我倒在椅上,有气无力地抽噎着。我记得这是我童年时代仅有的一次给打得真的掉眼泪,而奇怪的是,我所以哭甚至不是因为痛。第二次鞭打也不是十分痛。害怕和羞愧似乎为我施了麻醉。我所以哭,一部分是因为我感到这是他们期望我做的事,一部分是因为出于真诚的悔恨,但是一部分也是因为一种只有童年才有而不容易说清楚的更深的悲痛:一种凄凉的孤独无助的感觉,一种不仅给锁在一个充满敌意的世界中而且给锁在一个非常邪恶的世界中,而这个世界里的规则实际上是我所无法照办的感觉。

我知道尿床(一)不好,(二)我又无法控制。第二点是我亲身意识到的,而对于第一点我并不置疑。因此,完全可能,你犯了一件你自己也不知道已经犯了的罪过,这罪过你并不想犯,但又不能避免不犯。罪过不一定是你干的事:它可能是碰巧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我并不想说,这个想法是在这个当儿,在傻包的鞭打下,突然闪过我的脑海的完全新鲜的想法:甚至在我离家之前我一定已有所察觉了,因为我的早期童年生活过得并不完全快乐。但是不管怎么样,这是我在童年永远记住的最大教训:我如今是在一个我不可能做个好孩子的世界里。这次双重鞭打是个转折点,因为这使我第一次清醒地认识到我被丢进去的环境是多么严酷。生活比我所想的更加可怕,而我自己也比我所想的更坏。反正,就在我坐在傻包书房里的椅子边上抽噎,在他向我大声训斥而我甚至没有站起来的自持能力时,我有了什么是罪过、什么是蠢事、什么是软弱的概念,而这是我从来不记得以前曾经感觉过的。

一般来说,你对任何时期的记忆总是随着这一时期的逐渐离去而必然慢慢淡忘的。你不断地在学到新的事实,老的事实就必须让位于新的事实。在二十岁的时候,我能够以现在完全不可能的准确性来写我学生时代的历史。但是也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经过一段较长时间以后,你的记忆反而更加锐利了,因为你是在用新的眼光来看过去,因而能够把以前毫无区别地存在于一大堆事实中的某些事实孤立出来,好像才注意到。这里有两件事情,在某种意义上说我是记得的,但是到最近我才觉得奇怪或者有意思。一件是,第二次鞭打当时在我看来似乎是正当的合理的惩罚。挨了一顿揍,接着因为不知趣地向别人表示第一顿揍得不痛而又挨了第二顿更重的鞭打——这是十分自然的。天神们都是性好妒忌的,你交了好运就不应该声张。另一件是,我把鞭子打断视为是我的过错。我到现在还记得我看到鞭子把手掉在地毯上时的感觉,一种做了一件不该做的蠢事,损坏了一件贵重东西的感觉。是我打断了它的,傻包这样告诉我,我也这样认为。这样接受罪责的感觉在我的记忆中保留了二三十年而从未察觉。

尿床的事就说这么多。不过还有一件事要说,那就是我不再尿床了——至少,我只又尿过一次床,又挨了一顿揍,从此之后,这毛病就停止了。因此,这个野蛮的治疗方法也许的确奏效,尽管代价很高,这一点我没有疑问。

圣塞浦里安是一所昂贵和势利的学校,当时正处在越来越势利和我认为越来越昂贵的过程之中。与它有特殊关系的公学[2]是哈罗公学,但是在我就读期间,越来越大比例的学生升学到伊顿公学去了。他们大多数是有钱父母的孩子,但是总的来说,他们是非贵族出身的有钱人,是住在布恩茅斯或者里士满的灌木环绕的大房子里的那种人,他们有汽车,有男管家,但是没有乡间庄园。他们之中有少数几个异国子弟——几个南美孩子,阿根廷牛肉大王的儿子,一两个俄国人,甚至一个暹罗王子,或者有人称为王子的人。

傻包有两个野心。一是吸引贵族子弟来入学,另一个是训练学生考上几所公学的奖学金,特别是伊顿公学的奖学金。我在那里上学快结束的时候,他真的吸引到了两个有真正英国爵位的男孩来上学。我记得其中一个是个流鼻涕的小可怜虫,几乎是个缺乏天然色素的白化病患儿,视力不济的眼睛朝上翻着,长长的鼻尖上总是有一滴露珠似的鼻涕要掉下来。傻包在同第三者谈话提到他们时总是不忘他们的头衔,他们刚到的头几天他真的当面称呼他们是“某某爵爷”。不用说,有什么客人来学校给带着到处去参观时,他总是想方设法引起客人对他们的注意。我记得有一次那个白头发的小孩子吃饭的时候呛了,鼻子里流出的鼻涕掉到了他的盘里,样子真难看。要是换了别的出身稍次的人,他们就会骂他是个肮脏的小畜生,而马上赶出饭厅去。但是,傻包和翻脸却以“孩子毕竟是孩子”的态度一笑置之。

所有非常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不加掩饰的照顾。这所学校仍有一点维多利亚时代的“私塾”味道,收有“特别寄宿生”,我后来在萨克雷的小说中读到这种学校时就立刻看到了相似之处。有钱人家的孩子每天上午的课间有牛奶和饼干吃,每周还专门有一两次骑马课。翻脸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孩子宠,叫他们的教名,而尤其是,他们从来不挨揍。除了南美孩子以外(因为他们的父母远在他方,不必担心),我怀疑傻包有没有揍过随便哪个父亲一年收入在两千镑以上的孩子。但有时为了学业成绩的声誉,他是愿意牺牲经济利益的。偶尔,他会作出特殊安排,大大减免收费,录取一些有可能赢得奖学金从而为学校带来声誉的学生。我自己就是根据这样的条件进圣塞浦里安的。否则,我的父母无力供给我进这样昂贵的一所学校。

我起先不知道我是减免一部分学费给录取的,到了大约十一岁时,翻脸和傻包才开始让我明白这个事实。我在头两三年里受的是一般的教育课程的训练;接着,我开始学希腊文(一般学生八岁开始学拉丁文,十岁开始学希腊文)不久,我给换到奖学金班上去,在这班上,就古典学科而言,大部分是傻包自己教的。奖学金班上的学生在两三年的时间内要像圣诞节的填鹅那样被无情地填塞大量功课。而填的又是什么功课!使有天赋的孩子的前途决定于一场他年方十二或十三岁的时候就参加的竞争激烈的考试,这怎么说也都不是一件好事,但是看来的确有一些预备学校,送学生到伊顿、温切斯特等等公学去,并没有教他们用分数来看一切。在圣塞浦里安,整个事情是露骨地当作一种骗人把戏来准备的。你的任务就是只学那些能给考官一种你仿佛知识很渊博的印象的东西,尽可能不要让你的脑子再装别的东西。没有考试价值的学科如地理就几乎完全不予重视,而如果你是“古典班上的学生”,那么数学也是不予重视的,科学不管是什么形式的课程一概不教——它甚至可以说受到极大的鄙视,以致根本不鼓励学生对博物课哪怕有一点兴趣——甚至在课余也鼓励你只读那些着眼于“英语试卷”而选的书籍。奖学金班的主要课目拉丁文和希腊文才是重要的课目,但甚至这些课程都有意采取一种华而不实的教授方式。例如,我们从来没有从头到尾读过,哪怕只有一本,希腊或拉丁作家的作品,我们只读一些短片断,它们所以被挑选出来是因为它们可能被出成“即席翻译”的试题。在我们去参加奖学金考试之前的最后一两年内,我们的时间大部分就只用在复习前几年的试卷上了。傻包有大量这样的试卷题目,得自每一所著名的公学。但是最最荒唐的还是历史课的教授。

那时候有一件无聊的事叫做哈罗历史奖,是许多预备学校都参加的年度竞赛。每年都赢这奖是圣塞浦里安的传统。我们确是可以得奖的,因为我们集中精力学习了自从设奖以来的每一份试卷,而可能出到的试题的来源并不是永远取之不尽的。它们尽是些那种只要答一个名字或者一句引语就行了的蠢问题。谁劫掠了印度穆斯林贵妇?谁在一只敞舱船上给砍了脑袋?谁趁辉格党徒在洗澡的时候偷走了他们的衣服?我们的几乎全部历史课教授都是这个水平。历史成了一系列没有互相关系、不可理解然而听起来总是词句铿锵响亮的重要事实,但是从来没有向我们解释过重要性何在。迪斯累里[3]用荣誉取得了和平。克莱夫[4]对他的节制感到惊异。皮特[5]请新世界来改变旧世界的平衡。还有年代日期,和熟记的诀窍!翻脸教高年级的历史课,对这种东西最来劲,我至今还记得那些年代答问操练的热烈场面,热心的孩子在他们的位子上一会儿站起一会儿坐下抢着回答正确的答案,但同时对他们所答的神秘事件的意义一点也没有感到有什么兴趣。

“一五八七年?”

“圣巴塞洛缪节大屠杀[6]!”

“一七〇七年?”

“奥朗则布[7]去世!”

“一七一三年?”

“乌得勒支条约[8]!”

“一七七三年?”

“波士顿倾茶案!”

“一五二〇年?”

“哦,夫人,请你——”

“夫人,请你让我告诉他,夫人!”

“好吧! 一五二〇年?”

“旌旗辉煌的相会地!”

诸如此类等等。

但是历史和这种次要课目并不是完全不好玩的。真正伤脑筋的是“古典”课。现在回顾起来,我觉得当时用的功比后来都要大得多,然而在那时候,你作的努力似乎永远不可能满足别人对你的要求。我们围坐在一张光洁的长桌四周,那是用一种颜色极淡的硬木做的,由傻包驱赶着我们,他又是威胁,又是劝导,有时还开开玩笑,极偶尔赞扬我们几句,但他总是驱啊,赶啊,要我们的脑子保持极端集中注意的状态,就像你用针来刺一个昏昏欲睡的人让他保持清醒一样。

“接着念,你这个小懒虫!接着背,你这个游手好闲没用的小鬼头!你的毛病就是懒到了骨髓里去了。你吃得太多,这就是你发懒的原因。你吃饭顿顿吃得撑破肚皮,到这里来上课就已经快要睡着了。接着来,把全力投进去。你没有在用脑子。你的脑子不出汗那怎么行?”

他用银管铅笔敲你的脑袋,在我的记忆中,这支铅笔似乎有香蕉那么粗,重得可以在你头上敲起一个包。或者他会揪你耳朵边上的短头发,有时偶尔还伸腿到桌下去踢你的胫骨。碰到什么都不对劲的日子,他会说:“那么,好吧,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你一上午就在盼望这个了。来吧,你这个没用的小懒虫。到我书房里来。”于是,唿,唿,唿,唿,然后你回来继续上课,满脸通红,全身发痛。后来几年,傻包丢掉马鞭不用,改用一根细细的藤杖,打起来更痛。这样的情况不是经常发生的,但是我的确记得曾不止一次在背一句拉丁文的中途被叫出课堂,去挨一顿打,然后又马上回来继续背这句子,事情就是这样。不要以为这种方法不奏效,那你就错了。这种方法在其特定目的上是非常有效的。说真的,没有体罚,我怀疑以前是否有过或者是否能够有古典教学成功的经验。孩子们自己是相信体罚的效力的。有个名叫比查姆的孩子,根本没有什么脑筋可言,但显然迫切需要考上奖学金。傻包就像鞭打一匹劣马一样驱赶他朝着目标前进。他去参加了厄平姆公学的奖学金考试,回来时自己也知道考得很不好,一两天后因为懒惰而挨了一顿狠揍。“要是考前挨了那顿揍就好了,”他悲哀地说。这句话真让我瞧不起,但是我又充分理解。

奖学金班上的学生不是全都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的。如果是有钱父母的儿子,对他来说,减免学费并不那么重要,那么傻包就会对他采取一种比较像父亲那样的态度来鞭策他,开开玩笑,戳点戳点胸口,偶尔用铅笔拍打一下,但是从来不揪头发或者鞭打。吃苦头的是没有钱而“聪明的”学生。我们的脑袋成了金矿,他投资下去就必须从我们那里挤出回报来。在我理解到我与傻包的经济关系的性质很早之前,他们就让我明白,我同大多数其他孩子的地位是不同的。实际上学校里有三个等级。少数学生是贵族或富翁出身,也有孩子是郊区普通的有钱人家的子弟,这部分学生占全校人数的大部分,而只有极少数像我这样的穷小子、教士、驻印度文官、经济拮据的寡妇等等的儿子。这些穷学生是不让参加像射击和木工这样的“额外课程”的,常常因为衣服和行囊简朴寒酸而受羞辱。例如,我从来没有能够弄到一根自己的板球棒,因为“你的父母没有能力供给”。这话在我在校期间一直跟着我。在圣塞浦里安,我们是不许保留从家里带回来的钱的,必须在学期头一天就“上缴”,然后可以定期在监督下花用。我和同样处境的一些孩子总是得不到许可买模型飞机那样的昂贵玩具,即使我们存有必要数目的钱。特别是翻脸,她总有意向那些穷学生灌输谦卑的人生观。“你以为这是像你这样的孩子该买的那种东西吗?”我记得她那样对一个孩子说——而且她在全校学生面前这么说:“你知道你长大了不会有钱。你们家不富裕。你得学会安分守己。不要不自量力!”还有每周零花钱,我们是折成糖果领取的,由翻脸在一张大桌子上分发。富家子弟一周六便士,一般的三便士。我和一两个别的孩子只有两便士。我的父母并没有关照这么做。可以想象,每周省一便士对他们没有什么意义。但这是地位的标志。更糟糕的是生日蛋糕的分发。每个孩子在他生日那天一般会有一只插有蜡烛的裱花大蛋糕,在喝茶时间同全校一起分吃。这是按规矩提供的,开销记在父母的账单上。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蛋糕,虽然我的父母肯定是会愿意付账的。一年又一年,我一直不敢问,只是可怜巴巴地希望今年会出现一只蛋糕!有一两次我甚至迫不及待向同伴们假装这次我会有一只蛋糕了。但是吃茶的时间到了,没有蛋糕出现,我就更加没有人缘了。

很早的时候我就有这样的印象,除非我考上公学奖学金,我是没有机会有个像样前途的。我要是得不到奖学金,十四岁就得离校,用傻包爱说的话,成了“一年只挣四十镑的办公室小当差的”。处在我的情况下,我很自然是相信这个预言的。说真的,在圣塞浦里安,大家普遍认为,除非你上了一个“好”公学(能归在这一类的只有十五所左右),否则,你的一辈子就完了。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要让一个成人理解这种紧张的感觉并不容易:随着考试日期的慢慢临近——十一岁,十二岁,然后是十三岁,这命运攸关的一年——你得拼命努力准备这场决定一切的可怕的战斗!在大约两年的时间里,在我醒着的时候,我简称为“考试”的那件事,几乎没有一天不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它总是出现在我的祷告里。不论我是折到一块较大的希望如愿骨[9],还是捡到一块马蹄铁,还是向新月七鞠躬,还是经过一扇祝愿门而不碰到门的两边[10],我心中的祝愿总是一成不变地希望“考试”顺利通过。然而,奇怪的是,我也有一种几乎无法抗拒的不想用功的冲动。有些日子,我一想到等着我做的功课,心里就厌烦极了,在最简单的难题面前,我像一头动物一样呆呆站着。假日里我也不能安心做功课。有些考奖学金的学生从一位名叫巴契勒先生的那里得到额外的辅导,他是个毛发浓密、和蔼可亲的人,衣服肥大松垮,住在城里一个典型的单身“窝”里,四壁都是书,屋子里充满烟味。逢到假日,巴契勒先生常常送来拉丁作家的作品片断要我们翻译,我们按规定要一星期送一叠作业回去。但是我没有心思做这作业。躺在桌上的空白作业纸和黑色拉丁文字典,还有逃避了明摆着的责任所引起的内疚,破坏了我悠闲的心情。但是不知怎么的我仍不能动手开始,到假日结束时,我往往只送五十行或一百行回去给巴契勒先生。没有疑问,一部分原因是傻包和他的藤杖不在身边。但是在学期里,也是这样,我常常一阵子又一阵子地过懒散而又愚蠢的日子,越来越丢人现眼,我甚至采取了一种死乞白赖的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态度,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过错,但是又不能或者说不愿——我不知究竟是前者还是后者——改正。于是傻包或者翻脸就会把我叫去,这次就不止是一顿揍了。

翻脸会用她的恶毒的眼光搜索着我。(她的眼睛到底是什么颜色?我也不知道。我记得是绿色,但是实际上人的眼睛没有绿色的。也许它们是淡褐色的。)她会以一种她特有的又哄骗又诈唬的方式开始,这没有不成功的,总是能够越过你的防范而打动你善良的天性。

“你这么做太不像话了,是不是?你这样一个星期接着一个星期,一个月接着一个月虚度你的时光,对得起你的母亲和父亲吗?你真的要把你的大好机会扔掉吗?你知道你家并不富裕,是不是?你知道你的父母不能像别的孩子的父母那样供养你。你要是不考上奖学金,他们怎么能供你上公学?我知道你母亲为你感到多么骄傲。你想令她失望吗?”

“我想他是不想上公学了,”傻包会接着说,他是对着翻脸说的,假装我不在那里。“我想他已经放弃这个念头了。他想将来当个一年只挣四十镑的办公室小当差的。”

这时,忍不住要流眼泪的难受感觉——胸口一阵发胀,鼻子里面一阵发酸——已向我袭来。翻脸趁此打出了她的王牌:

“你认为你的这种表现对得起我们吗?我们帮了你多少忙,你还这样对待我们?你是知道我们帮了你多少忙的,是不是?”她的眼光会深深地刺透我,虽然她从来没有直说,但我是知道的。“我们这几年收你在这里——我们甚至在假期里让你在这里呆一个星期好让巴契勒先生给你辅导。我们不想把你打发走,你知道,但是我们不能让一个孩子留在这里一个学期接着一个学期光吃饭不读书。我想这是很不对的,你的这种表现。你认为这是对的吗?”

我除了可怜巴巴地回答个“不,夫人”或“是,夫人”——看情况而定——以外,没有别的话可说。很明显,我这样表现是不对的。到时候,说不定什么时候,我不想流的眼泪总是会从我的眼角里流出来,顺着我的鼻子,扑的掉了下来。

翻脸从来没有直说我是个免费生,毫无疑问,那是因为像“我们帮了你多少忙”之类含糊其词的话有更深沉的感情力量来打动你。不过,傻包并不想得到学生的爱戴,说话更加干脆伤人,这符合他说话一贯盛气凌人的作风。“你是靠我的慷慨资助生活的”,这是他在这种场合最喜欢说的一句话。至少,我有一次在鞭打声中听到过这话。不过我必须指出,这种场面并不经常出现,除了一次以外,没有当着别的孩子面前发生过。在公开场合,他们只是提醒我,我很穷,我的父母“没有能力供我”这个或者那个,但是他们没有直接提醒我的依赖地位。这只有在我功课实在特别差的时候当作一种刑具似的提出来而使我无辞以对的最后论据。

要了解这种事情对一个十岁或十二岁的孩子的影响,你必须记住,孩子很少有比例感和概率感。一个孩子可能遍体都是以自我为中心,全身都是反骨,但是他没有经验的积累可以使他对自己的判断有信心。总的来说,他会接受你告诉他的话,而且他对周围大人的知识和力量的确信到了极其荒诞可笑的程度。这里就有一个例子。

我在上面说过,在圣塞浦里安,我们不许自己保存钱。但是,总有办法藏一两个先令的,有时,我常常偷偷地买些糖果,藏在爬满了操场墙上的常青藤后面。有一天我被派出去给他们跑腿,我就到离学校一英里外的一家糖果铺里买了几块巧克力。我走出店门时,看见对面人行道上有个模样精明的小个子似乎在盯着我校服的帽子看。我全身马上感到一阵恐惧。这个人是谁?没有疑问,他是傻包布置在那里的密探!我装作若无其事地转过身,然后两条腿不由自主地笨拙地跑了起来。不过到了下一个拐角,我又强迫自己放慢了脚步,因为奔跑是心虚的表现,显然,镇上别的地方到处还有密探布置在那里。那一天和第二天,我一直等着校长把我叫到书房去,但使我奇怪的是,他没有来叫我。我当时没有想到,一家私立学校的校长怎么会有能力派出一批密探,而且我也根本没有想到,要派密探他得付他们钱。我以为任何大人,不论校内校外,都是会自愿合作,防止我们破坏校规。傻包是权力无比的;他有密探分布在各处,是很自然的事。这事发生的时候,我想我已经过了十二岁。

我憎恨傻包和翻脸,这是一种带有惭愧和悔恨心情的憎恨,但是我没有想到要怀疑他们的判断力。他们告诉我,我如果考不上公学的奖学金,到了十四岁就要去当办公室的小当差,我相信这的确是摆在我面前的不可避免的选择。尤其是,我相信傻包和翻脸说的他们是我的恩人。当然,我现在认识到,从傻包的观点来看,我是一项很好的投机。他在我的身上投下了钱,他指望在声誉上得到回报。有的有培养前途的孩子往往会忽然“倒退”起来,如果我也像他们那样,我想他肯定会马上把我打发掉的。后来我为他考上了两次奖学金,毫无疑问,他在他的学校简介上充分利用了这一点。但是一个孩子很难认识到一所学校主要是一种商业投资。孩子相信学校之所以存在是为了进行教育,学校校长管教他是为了他好,或者是有威吓孩子的癖好。翻脸和傻包选择了同我友好的方针,他们的友情包括鞭打、责骂、侮辱,这是为了我好,免得我去当办公室听差。这是他们的观点,而我相信这一观点。因此很清楚,我欠了他们很大的人情。但是我并不感激,这一点我是十分明白的。相反,我憎恨他们两个人。我不能控制我的主观感情,而且我也不能对自己掩饰这种感情。不过,憎恨你的恩人是不对的,是不是?我是这样受教育的,也是这样相信的。孩子总是接受别人教给他的行为准则,即使他在破坏这些准则的时候也是如此。从八岁,或者甚至更早的时候起,负罪感就一直没有离开过我。如果说我极力装得似乎麻木不仁和桀骜不驯的样子,这只是薄薄的一层表面,用来遮盖我内心的羞耻和消沉。我在童年期间始终深信我是没有出息的,我是在虚度时光,斲伤我的才能,行为愚蠢、邪恶、忘恩负义——所有这一切看来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我生活在像地心吸力规律一样绝对的准则中间,而我又无法遵守这些准则。

任何人回顾他的学校生活时都不能够真的说这些日子是过得完全不快乐的。

我对圣塞浦里安的许多不快的记忆中间也有愉快的记忆。在夏季的下午,有时穿过丘陵地带到一个叫比林口的村庄或者到海滩尽头去远足是很好玩的,我们可以在石灰岩的岩石中间冒险游泳,回来身上到处划伤。仲夏的晚上还有更好玩的事,作为特殊优待,我们不像平时那样给赶到床上去睡觉,而是在徘徊不去的暮色中,在操场上游逛,最后在大约九点钟的时候跳到游泳池中一游。还有在夏季早晨很早醒来,在阳光已经照了进来,但大家还熟睡未醒的宿舍里,不受打扰地读一小时小说的快事(我儿童时代喜爱的作家有伊恩·海[11]、萨克雷、吉卜林和赫·乔·威尔斯)。还有打板球,我打得并不好,但是却无可救药地钟情于此,一直到大约十八岁。还有一件乐趣是养毛毛虫——绿色和紫色的光滑如绸缎一样的天社蛾,颜色惨绿的杨蛾,大得像中指一样的女贞蛾,这些标本都是可以在镇上一家小铺里用六便士就偷偷买到的。还有在校长“出去散步”时可以有足够时间偷偷到丘陵地带的人造露水池中捞橘红色肚子的水螈所带来的兴奋。外出散步既有无穷的乐趣,令人迷醉,但又要在老师一声吆喝下马上回来,就像一只给绳子拴着的狗一样,这成了学校生活的一个重要特色,无形中加强了许多孩子原来就已有的强烈信念:你最想做的事总是做不到的。

极其偶然,每个夏季也许有那么一次,可以完全逃脱学校里这种军营式的气氛,那是副校长布朗获准带一两个学生到几英里以外的一块公地上去逮蝴蝶的下午。布朗白发苍苍,脸色红润得像只草莓,他精通博物学,擅长做模型、浇石膏、放幻灯等等诸如此类的玩意儿。他和巴契勒先生是学校里仅有的两个我不讨厌或害怕的大人。有一次他带我到他屋里,信任地给我看了他藏在床底下箱子里的一支左轮手枪,枪把上镶有珍珠。他把它叫作是他的“六响枪”。啊,这些偶尔举行的远足带来多少欢乐!在一条没有人迹的支线上坐两三英里的火车,手里拿着绿色的大网来回奔跑追逐一个下午,在草尖上飞翔的美丽的大飞蜥,气味熏人的杀虫瓶,然后在一家酒店的店堂里坐下来喝茶,吃大块淡颜色的蛋糕!这一切的关键是火车旅行,因为它似乎在你和学校之间造成了神奇的距离。

翻脸可想而知是不赞成这种远足的,尽管没有当真禁止。“你们去逮那些小蝴蝶?”我们回来时她会这样用带有恶意的取笑口气说,声音尽量装得像个小孩子。从她的观点来看,博物学(她大概会叫它是“逮小虫”)是小孩子的玩意儿,应该尽早让男孩子知道这样会让人笑话而不再沉迷其间。而且博物学总归使人感到有点没出息,它一向是那些戴眼镜而不擅长运动的男孩子干的事,它对你通过考试并没有什么帮助,而尤其是,它有些科学的味道,因此有可能威胁到古典教学。接受布朗的邀请需要相当大的精神上的勇气。我真怕这种什么“小蝴蝶”的讥笑!但是,布朗是自从建校之初就来学校的,他已建立了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他似乎只跟傻包打交道,而根本不理翻脸。如果碰上两人都不在,布朗就以代理校长身份行事,在这样的时候,早上礼拜时他就不诵读指定的那天的课文,而给我们读《伪经》[12]中的故事。

我童年时代的美好回忆,一直到我大约二十岁的时候,大部分同动物有某种关系。而且现在回顾起来,就圣塞浦里安来说,似乎我的所有美好回忆都是同夏季有关。到了冬季,你不断地流鼻涕,你的手指冻僵,连衬衫也扣不上(星期天特别苦恼,我们要穿伊顿硬领),还有每天令你发怵的足球——那寒冷,那泥泞,那向你迎面飞来的肮脏的球,那大孩子们撞你的膝盖和踩你的靴子。还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在大约十岁以后一到冬季就很少有健康的时候。我的支气管有毛病,好多年以后才发现一爿肺叶上有个病灶。因此我不仅长期咳嗽,而且奔跑对我来说是一种折磨。但是,在那时候,他们管这叫“气喘”,或者“胸闷”,认为纯属想象,或者基本上当作神经过敏来看待,那是吃得过饱而引起的。“你呼哧呼哧像一台手风琴,”傻包站在我的椅后不高兴地说:“你老是拼命塞肚子,原因就是这个。”我的咳嗽被说成是“肚皮咳嗽”,这听起来又难听又该责骂。治疗的办法是跑步,如果你能长期坚持,最后便能“清除你的胸腔”。

在那个时期里,上层阶级的学校里把这种情况——我不敢说是实际的折磨,但至少是腐败和玩忽现象——视为天经地义的程度,实在令人奇怪。几乎像在萨克雷时代一样,一个八岁或十岁的小孩子成为一个流着鼻涕的小可怜虫,脸上永远是肮脏的,双手皲裂,指甲不齐,手帕又脏又湿,屁股常常紫一块青一块的,似乎是自然不过的事。就是因为这种肉体实际上受苦的前景,使得你在假期最后几天中一想到就要回学校去,就像一块铅压在你的胸中。关于圣塞浦里安的记忆中,最典型的一个记忆就是学期开始头一天晚上睡到床上去时,你觉得你的床铺出奇的硬。由于这是一所收费昂贵的学校,我上这所学校无异在社会地位上提高了一层,但是它的舒适程度从各方面来说都远远低于我自己的家,而且的确可以说远远低于一个富裕的工人阶级的家。例如,你一个星期只能洗一次热水澡。伙食不仅吃得不好,而且吃不饱。我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在面包上抹得这么薄的黄油或果酱的,以后也从来没有看到过。我认为我不可能是在捏造吃不饱的事实,因为我仍记得我们为了要偷些吃的伤了多少脑筋,费了多少力气。我记得有几次在半夜两三点钟偷偷地爬下好像没有尽头的黑暗楼梯和过道,到食物储藏室去偷陈面包。我们打着赤脚,走一步就要停下来一会儿,听听有没有响动,对傻包、鬼、小偷都同样怕得要死。老师们同我们一起吃饭,不过他们的伙食稍好,我们只要稍有机会就往往在他们的盘子端开的时候偷他们吃剩的熏肉皮或炸土豆片吃。

像平常一样,我没有认识到这样不给吃饱在商业上有充分的理由。总的来说,我接受傻包的看法,孩子们的胃口这么大是一种病态的生长,应该尽可能加以抑制。在圣塞浦里安,他们常常向我们反复教导的箴言是,吃过饭站起来时感到肚子像刚坐下去吃时那样饿是健康的表现。还在一辈人之前,学校开饭时以一份不加糖的板油布丁作第一道菜是很普通的事,他们还老实地说,这是为了“倒孩子们的胃口”。但是在预备学校里,不给吃饱大概不像公学里那样明目张胆,因为在预备学校里学生是完全靠校方的伙食的,而在公学里学生可以自己买额外的东西吃,而且也是期望他们这么做的。在有些学校里,如果自己没有鸡蛋、香肠、沙丁鱼等等的经常供应,你几乎就没有足够的东西来填饱肚子,父母得为此另外给孩子一些钱。例如,在伊顿,吃过中饭以后学生就没有一顿正经饭吃了。他们的下午茶只有面包、黄油和茶,到了八点钟,只给一盘可怜的稀汤或炸鱼当晚餐,更经常的是面包和奶酪,喝的是水。傻包曾到伊顿去看望他的大儿子,回来时对于那里的学生们生活的奢侈表示出一种十分势利的得意模样。“他们给孩子们吃炸鱼当晚餐!”他高声说,胖乎乎的脸容光焕发,笑容满面。“世界上没有学校能这样。”炸鱼!这是最穷的工人阶层惯吃的晚餐!在任何一家收费低廉的寄宿学校里,吃的肯定更差。我的一个非常早期的记忆就是在一所文法学校里看到给寄宿生——大概是那些农民和小店主的儿子——吃水煮的肺脏。

不论是谁写自己童年的回忆,都必须注意切莫夸张和自怜。我不敢说我是个受难者,或者圣塞浦里安是一所多思博爱[13]学校那样的学校。但是如果我没有照实地记载这些基本上都是令人极其不快的记忆,那我就是在弄虚作假了。据我所能记忆的,我们所过的过分拥挤、吃不饱肚子、洗不干净身子的生活的确是令人极其不快的。如果我闭上眼睛说一声“学校”,第一个在我脑际浮现的当然便是实际的环境:平坦的操场和它的板球更衣室,步枪射击场边的小屋,到处灌穿堂风的宿舍,咯吱咯吱响的积了尘土的过道,体育馆前面的沥青广场,它后面的看上去表面粗糙的松木小教堂。几乎在每一个角落都有什么脏的地方和东西惹你注意。例如我们用来盛稀粥的锡碗,都有突出的卷边,卷边下面总有剩粥结了嘎巴,可以长条长条地剔下来。稀粥本身总有什么成团结块的东西,或者头发和说不清是什么的黑色东西,多得使你觉得怎么会那样,除非是有人有意放进去的。不先检查一下就喝那稀粥是不安全的。浴池只有十二或十五英尺长,全校学生每天早晨就要跳进去洗澡,浴池里的水黏乎乎的,我怀疑是不是经常换水,还有那些毛巾总是湿漉漉的,有一种馊奶酪臭味。冬季偶尔到本地的浴室里去洗澡,混浊的海水是直接从海滩引来的,有一次我曾在海滩上看到有一团人粪在漂浮。还有更衣室里的汗臭味和尽是污垢的洗脸盆,除此之外,还有那排肮脏破旧的厕所,门上没有任何可以关严的插闩,你坐在那里时总是有个人会冒冒失失地冲进来。我一想起我的学校生活几乎不可能不闻到一阵寒冷发臭的味道——一种臭袜子、脏毛巾、过道上传过来的屎尿臭、没有洗干净食物残渣的刀叉、炖羊肉等的混合味儿,还有厕所门的碰撞声,寝室夜壶的咚咚撒尿声。

不错,我从本性来说是不宜群居的,在大批的人挤住的一块小空间里,生活中公共厕所和肮脏手帕的一方面,必然是很突出的,就像在军队里一样糟,而且毫无疑问,在监狱里更是如此。此外,少年时代是什么都感到厌恶的年龄。你有了区别的能力以后,在你变得麻木不仁之前,比如说七岁到十八岁之间,你就好像永远是在激流深渊上面走钢索。但是,我并不认为我夸大了学校生活的阴暗肮脏一面,因为我记得他们怎么忽略了健康和清洁,尽管他们侈谈什么新鲜空气、凉水和坚持艰苦训练。接连好几天便秘是很普遍的事。因为惟一通用的通便剂是蓖麻籽油或者另外一种叫甘草粉的几乎同样难以下咽的药水,因此说实在的,很少有人有勇气这样来保持大便通畅的。你每天早上该去浴池洗澡,但是有些孩子接连几天不去洗,铃声一响就躲了起来,或者跟着大家到池边,用地板上的一点脏水弄湿头发,就此了事。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子是很少知道自己保持清洁的,除非有人督促他。有个新来的学生叫哈兹尔的,长得很漂亮,是妈妈的心肝宝贝,他在我离校以前不久才来。我注意到的他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他的牙齿像美丽的珍珠一样光亮洁白。到了那个学期结束,他的牙齿就显得特别黄。显然,在那个时期里,没有人对他有足够的关心,告诉他要刷牙。

不过,当然,家里和学校的不同不仅仅在于物质上。在学期开始第一天晚上躺在硬床板上常常使我有一种蓦然惊醒的感觉,一种“这是现实,这就是你要面对的东西”的感觉。你自己的家可能谈不上完美,但是至少这是一个充满爱而不是充满害怕的地方,你在那里不需要时刻警惕着防范你周围的人。你才八岁大,就给突然带出了这温暖的窝,投进了一个暴力、欺诈和诡秘的世界,就像一条金鱼给投进了一个满是尖刺的水缸。对你的欺压,不论是什么程度,你都没有办法。你只有靠打小报告来自卫,但是除了极少数严格限定的情况以外,打小报告是不能宽恕的罪过。写信回家要求父母把你带回去,甚至是更不可想象的,因为这么做无异承认你不快活和不合群,这是孩子们决不会承认的。孩子都是埃瑞洪人[14]式的人物,他们认为身遭不幸是丢人的事,必须不惜代价加以掩饰。也许可能有人认为可以向父母诉怨吃得不好,或者冤枉挨了一顿打,或者由老师而不是由同学对你的欺侮。傻包从来不打富家子弟,这一事实说明,这种诉怨偶尔有人提出。但是像我自己这样的具体情况,我绝不可能要求我父母为我出面干涉。甚至在我明白了减免学费的事以前,我就理解到他们是欠了傻包某种人情的,因此无法保护我。我已经提到过,我在圣塞浦里安的几年里,我从来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板球拍。他们告诉我这是因为“你的父母没有能力供给”。有一天在假期里,他们在谈话中偶然泄露,他们出了十个先令为我买一个,而我却没有得到。我没有向我父母说,更不用说向傻包提出这个问题了。我怎么能够呢?我是依赖他的,十个先令同我欠他的比起来只是小小一部分。当然,我现在认识到,傻包极不可能把钱吞了。毫无疑问,他一定是忘了。但问题是,我当时断定他吞了这钱,而且我认为他是有权这样做的。

一个小孩子要有自己的独立态度是何等困难,可以从我们对待翻脸的行为上看出来。我想确实可以说,学校里的孩子个个都又恨她又怕她。但是我们都极其奴颜婢膝地阿谀奉承她,我们对她的感情的最上面一层是越是做贼心虚越是忠诚。学校里的纪律主要是靠她而不是靠傻包来维持,但是她往往连表面上维持公正执法的样子都不装。她就是那样露骨地喜怒无常,任意处置。今天可能给你带来一顿鞭打的行为,明天却可能当作孩子淘气而一笑置之,或者甚至受到赞扬,因为这“表示你有胆量”。有些日子里,人人都在她那双深陷的尖利的眼睛之前索索发抖,但在另外一些日子里她又像受到弄臣面首包围的搔首弄姿、打情骂俏的女王一样,慷慨大度地封官许愿(“要是你得了哈罗历史测验奖,我送你一只照相机新盒套!”),偶然甚至带上三四个宠爱的学生坐她的福特汽车到镇上咖啡馆去,让他们喝咖啡吃蛋糕。在我的心目中,翻脸不可分解地同伊丽莎白女王纠缠在一起,女王同莱斯特、埃塞克斯和雷利[15]的关系从我很小的时候起就使我不解。我们在说起翻脸的时候经常用的一个词就是“宠”。我们会说,“我得宠了”或者“我失宠了”。除了少数有钱或者有贵族头衔的子弟,没有人是永久得宠的,但另一方面,即使被冷落的孩子有时也会得到一些恩赐。因此,虽然我对翻脸的记忆基本上是敌视的,我也记得有好多次沐浴在她的微笑的阳光下,她叫我“老伙计”,用我的教名称呼,让我借她的私人藏书,我是在那里初次结识《名利场》的。得宠的最高级别标志是在星期天晚上翻脸和傻包有客来吃晚饭时给叫去端菜。在收碗盘时,你当然有机会把剩菜残羹吃掉,不过站在就餐的客人椅子后面,听到要你端什么时恭顺地奔上前去,也有一种做奴婢的乐趣。你只要有机会拍马,你总是会拍马的,一看到对方的笑容,你的憎恨就会化为一种献媚的热情。凡是能有机会让翻脸发笑,我就感到得意。在她的命令下,我甚至写过应景的打油诗来庆祝学校生活中值得纪念的事件。

我很希望表明,我不是个叛逆,除非为环境所迫。我接受客观存在的行为准则。有一次,在我就读时期快结束的时候,我甚至向布朗揭发一件有同性恋嫌疑的案件。我并不十分明白同性恋是怎么回事,但是我知道有这种事发生,知道这是一件坏事,而且这就是应该打小报告的那种事情。布朗告诉我,我是个“好家伙”,这使我感到十分惭愧。在翻脸面前,你像在弄蛇者面前的一头蛇一样无能为力。她的赞扬和责骂的词句几乎千篇一律,全部是套话,每句都会引起你对应的反应。比如“加把劲,老伙计!”你听了就来了劲,精神百倍;“你别傻了!”(或者,“这多差劲!”)就使你感到自己是个天生的白痴;“你这就不够老实了!”总使你几乎惭愧得要掉泪。然而,在你的心底里,你一直总是感觉到,好像有个不可腐蚀的内在自我,知道你不论干什么——不论是笑,还是哭,还是因为一些小恩小惠而感激涕零——你的惟一真正的感情是憎恨。

我在这一生很早就知道,你可能做出你本来不想做的错事来,不久我又知道,你做错事的时候可能还不知道你做的是什么,或者为什么这么做是错的。有些罪过太微妙了,不容易说清楚,也有一些罪过是太可怕了,连提也不能明白地提。例如,性的问题,它总是给压制在表面之下,但是在我十二岁的时候,它突然爆发了,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在有些预备学校里,同性恋不是问题,但是我认为圣塞浦里安可能由于有南美学生的存在而有了一种“坏校风”,他们比英国孩子也许早熟一两年。在我那个年龄我对这是没有兴趣的,因此实际上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我想可能是集体手淫。反正,有一天,风暴突然在我们头上爆发了。有人给叫了去,受到查问,于是招供、鞭打、忏悔、庄严的训话,你对这些训话一点也不懂,只明白有人犯了一种叫做“肮脏的兽行”的罪过。团伙头子之一,一个叫霍恩的学生给抽了一顿鞭子,据目击者说,连续不断抽了一刻钟,然后给开除了。他的呼号声响彻屋宇。不过我们都或多或少受了牵连,或者自己觉得受了牵连。犯罪感像一股烟似的悬在空中。一个面容严肃、一头黑发的低能儿教师(后来还当上了议会议员)把年纪稍大的孩子带到一间与外面隔离的屋子,作了一番关于人体神圣的讲演。

“你们知不知道你们的身体是一件怎么了不起的东西?”他严肃地说,“你们常常谈什么汽车发动机,什么劳斯莱斯汽车,什么戴姆勒汽车。你们难道不知道没有任何发动机可以同你们的身体相比?而你们却动手毁了它,毁了它一辈子!”

他把深陷的黑色眼睛转过来停在我身上,十分伤心地补充了一句:

“而你,我一直以为你也算得上是个规矩的孩子,我却听说你是最坏的孩子中间的一个。”

一种这下子可完了的感觉向我袭来。原来我也是有罪的。我也做了那件不管是什么反正一辈子毁了你的灵魂和肉体的错事,最后结果不是自杀,就是进疯人院。在此之前,我一直希望我自己是清白的,而如今,相信自己一定已经犯了罪的想法支配了我,而由于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做了什么错事,这种信念就更强了。我是那些遭到查询和鞭打的孩子之一,一直到风波过后很久,我才知道把我的名字牵涉进去的那件小事。即使在那时候,我也一点不懂。一直到两年以后我才充分明白那次关于人体神圣的训话的含义指的是什么。

在当时,我还是处在几乎无性的状态,这在那个年龄的孩子中间是很正常的,或者说,是很普通的。因此对于一般叫做“生活的事实”的那件事情,我是处在同时知道而又不知道的状态。五六岁的时候,像许多孩子一样,我经历了性感的一个阶段。我的小朋友们是大路那头一个水暖工的子女,我们有时常常玩一种令人模糊地感到引起性感的游戏。一个游戏叫“看病”,我记得用一只玩具喇叭当作听诊器按在一个小姑娘的肚子上时所感到的一阵轻微的,但是肯定是刺激的快感。在这同时,我深深地爱上了——那是一种我从此以后从来没有对别人有过的那么崇拜的爱——一个名叫爱尔西的女孩,她也是在我就读的修女办的学校上学。在我看来她好像是个大人,因此我现在想她一定有十五岁了。在此以后,像常见的情况那样,所有有关性的感觉似乎都离开了我,如此有许多年。十二岁的时候,我知道了比小的时候所知道的更多东西,但是我懂的却更少了,因为我不再知道这个基本事实:在性的活动中有一种愉快的东西。在大约七岁到十四岁之间,这整个问题对我来说似乎引不起兴趣,有时为了某种原因我不由得想到它时,也觉得令我厌恶。我的有关所谓“生活的事实”的知识是从动物那里得到的,因此是受到扭曲的,而且是断断续续的。我知道动物交配,还有人类的身体同动物的类似;但是人类也交配这一点我可以说是不自觉地知道的,那是,也许是圣经里的一句话,迫使我想起了这一点。我没有欲望,因此我没有好奇心,愿意让许多问题悬在那里,不求答案。例如,我在原则上知道婴儿怎么钻进女人的身体,但是我不知道它怎么又从里面出来,因为我从来没有对这个问题追根究底。我知道所有的脏话,在我不痛快的时候,我会对自己说这些脏话,但是我不知道那些脏话中最脏的那一句是什么意思,而且也不想知道。它们的坏是抽象的,是一种骂人的咒语而已。在我处于这种状态的时候,我很容易对于我身边周围发生的任何性方面的不良行为不闻不问,一无所知,而且在风波爆发后仍没有知道得更明白些。至多,通过翻脸、傻包和其余的人的隐含的吓人的威胁,我知道我们都有份的罪过多少与性器官有关。我曾经注意到,你的生殖器有时会自动竖起来(这在你有任何有意识的性欲之前很早就开始发生了),但是我并不感到很大兴趣,我相信,或者有点相信,这次罪行大概就是这个。反正,这同生殖器有关——我懂得的就这么多。毫无疑问,许多别的孩子同样是蒙在鼓里。

在关于人体神圣的训话以后(好多天以后,回想起来,这次风波似乎继续了好多天),我们十多个孩子在翻脸的低垂的眼睛的监督下,围坐在傻包用来给奖学金班上课的光亮的长桌边。这时楼上什么地方的一间屋子里传来一声凄惨的哭叫。一个名叫罗纳兹的非常小的孩子,年龄不超过十岁,也因某种牵连而遭到了鞭打,或者是在鞭打后正在哭叫。翻脸一听到这哭叫声,她的眼睛就在我们脸上搜索,最后停在我的脸上。

“你瞧,”她说。

我不敢说她说的是“你瞧你干了什么”,但就是这个意思。我们都羞愧得低下头来。这是我们的过错。反正是我们把可怜的罗纳兹带坏了:他的痛楚和他的毁身,我们是有责任的。这时翻脸的眼光转到了一个名叫希思的孩子。那已是三十年以前的事了,我已经不太清楚她仅仅是引用《圣经》中的一句诗,还是确实拿出一本《圣经》来叫希思朗读;反正她指出的诗句是:“凡是如此伤害这些相信我的小孩之一者,他不如在脖子上挂一石磨,淹死在海底。”

这也太可怕了。罗纳兹就是这些小孩之一,我们伤害了他;我们不如在脖子上套一石磨,淹死在海底。

“你有想到过吗,希思——你有想到过这是什么意思吗?”翻脸说道。希思失声痛哭起来。

另一个孩子比查姆,我在上面已经提过,他同样因为受到“眼睛有黑圈”的指责而羞愧难当。

“比查姆,你最近照过镜子没有?”翻脸说。“你带着这么一张脸到处走不觉得羞愧吗?你以为大家不知道小孩子眼睛有黑圈是什么意思吗?”

心虚和恐惧的重负又一次压到我身上。我的眼睛有没有黑圈?过了一两年以后我才明白这被认为是一种可以识别手淫者的症状。但是,当时我并不知道,却已接受黑眼圈是堕落的明确迹象,某种堕落的明确迹象。有许多次,甚至在我明白了这种假定的意义之前,我曾经不安地望着镜子,寻找这种可怕的污点的最初痕迹,秘密犯罪者写在自己脸上的自白供词。

这些恐惧慢慢消退了,或者说只是断断续续偶然出现了,并没有影响到我的一般所谓的正式信仰。关于疯人院和自杀者的坟墓的恐惧仍旧存在,但是已不是那么恐怖了。几个月以后,我碰巧又见到了霍恩,就是被鞭打和开除的那个犯罪集团头目。霍恩是受冷落的孩子之一,父母是下层中产阶级,毫无疑问这是傻包这样不客气对待他的原因之一。他被开除后的那个学期,他进了伊斯特布恩学院,那是当地一所很小的公学,在圣塞浦里安被极为瞧不起,认为“事实上谈不上是”一所公学。圣塞浦里安毕业的学生只有极少数上那里,傻包谈起他们时总是带着一种鄙视的可怜的口气。如果你上那种学校,你根本不会有什么前途:至多你的命运是当个小职员。我当时认为霍恩刚刚十三岁就已经丧失了有个像样的前途的一切希望了。不论从身体、精神和社会上来说,他都完了。此外,我还认为,他父母只有送他上伊斯特布恩学院,因为在他那么丢脸之后,没有一所“好”学校会接受他入学。

在下一学期里,我们出去散步时在街上遇见霍恩。他看上去完全正常。他体格强壮,一头黑发,是个英俊的少年。我马上注意到他看上去比我上次见到他时气色要好多了,原来脸色有些苍白,如今红润多了。他见到我们并没有不好意思的样子。显然,他对于自己被开除和上了伊斯特布恩并不感到羞愧。从我们鱼贯走过他身边时他看我们的样子中,如果你能得出什么印象的话,那就是他对于自己能逃离圣塞浦里安是感到高兴的。但是这次邂逅对我的印象不深。从原来肉体和灵魂都毁了的霍恩如今看上去似乎很高兴而且身体健康的这个事实中,我没有作出什么可想而知的推论。我仍旧相信傻包和翻脸教我的有关性的神话。神秘的可怕的危险仍在那里。说不定哪一天的早晨黑圈会出现在你的眼睛周围,那时你就知道你也是迷途者之一了。只不过它似乎已不再怎么重要了。这种矛盾是很容易存在于一个孩子的心中的,这是因为孩子本身的生命力。他接受——除此之外,他还能做什么?——他听到的成人的胡说八道,但是他的年轻的身体,物质世界的甜美,告诉他的却是另一回事。关于地狱,也是这样,在十四岁以前我是正式相信的。几乎肯定有地狱的存在,有时,绘声绘色的布道会把你吓得灵魂出窍。但是这种情况从来没有维持得很长久。等待你的火是真正的火,它会像你烧伤手指一样烧伤你,而且是永远地烧伤你,但是在大多数时间里,你能够在想到它的时候不必怎么放在心上了。

圣塞浦里安有各种各样的准则——宗教上的、道德上的、社交上的和学识上的——如果你弄清楚了它们的含义的话,你就会发现它们常常是互相矛盾的。基本的矛盾是十九世纪禁欲主义传统和一九一四年以前那个时代实际存在的奢侈和势利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是低教会派[16]信奉圣经教义和禁欲主义,坚持辛勤工作,重视学业成绩,不赞成自我放纵;另一方面是对“书卷气”的轻视,崇拜运动,鄙视外国人和工人阶级,对贫穷几乎有一种病态的恐惧,而尤其是,认为金钱和特权不仅是重要的,而且最好是继承而来而不是必须靠工作所得。笼统地说,要求你既是基督教徒又在社会上获得成功,但这是不可能同时做到的。当时我没有认识到向我们提出的各种理想互相抵消。我只看到就我而论,它们是完全,或者说几乎是完全达不到的,因为它们不仅全都取决于你的作为而且也取决于你的出身。

我在很早的时候,只有十岁或十一岁的时候,就已得出了一个结论。没有人告诉我,但另一方面我也不是完全用自己的头脑想出来的,不过它存在于我呼吸的空气中,这个结论就是:没有十万英镑,你就是个窝囊废。我把数目定在这个数字上大概是因为读了萨克雷的结果。十万英镑的利息是四千镑一年(我把利率定在百分之四,这样保险一些),这看来就是你要跻身于真正的社会上层,即住在乡间宅邸中的人中间的最低限度收入。不过很清楚,我是永远不可能找到进入这个天堂的途径的,因为除非是出生在这天堂,你并不能算真正属于这天堂。如果你能办得到,你只能用一种叫做“到城里去”[17]的神秘活动赚钱,你从城里出来时,腰缠你赚来的十万英镑,可是你已身体发胖,年纪衰老。而上层精华分子真正令人羡慕的事是,他们年轻的时候就很富有。对于像我这样的人,不甘清贫的中产阶级,靠考试晋升的人,只有一种成功是可能的,那就是要吃苦耐劳,努力奋斗。你靠奖学金往上爬,挤进文官系统或者印度文官系统,或者可能当上了律师。但是一旦你稍有“放松”,或者“倒退”,在往上爬的阶梯上踩空了一脚,你就成了“四十镑一年的办公室小当差”。但是即使你爬到了最高一层那个向你开放的神龛,你仍只是个当差的,供真正有权有势的人使唤的仆从。

我即使没有从傻包和翻脸那里学到这一点,我也会从其他孩子那里学到。现在回顾起来,真是令人十分吃惊:我们当时全都是那么势利虚荣,对于贵族的姓名地址那么熟悉,对于讲话口音和行动举止还有衣服的剪裁都能那么快的一眼就看出不同来。有些孩子甚至在冬季学期中途最寒冷难熬的时候毛孔里也淌着铜钱臭。特别是在学期开始和结束的时候,大家都虚荣得天真地谈论着什么瑞士,什么苏格兰沼泽地,什么“我叔叔的游艇”,什么“我们在乡下的房子”,“我的小马驹”和“我老爸的旅行车”等等。我想,在世界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时候,单纯的金钱财富的庸俗——而且没有任何贵族的优雅气质来作一些补救——有像在一九一四年以前那些年那样显眼的。在那个时代里,发了疯一样的百万富翁头戴高礼帽,身穿淡紫色背心,在泰晤士河上华丽的游艇上举行香槟酒会,那是玩空竹和穿窄底裙的时代,头戴灰色圆礼帽、身穿燕尾服的“公子哥儿”的时代,《快活寡妇》、萨基的小说、《彼得·潘》和《彩虹尽头处》[18]的时代,什么巧克力、雪茄、真开心、真痛快、棒极了挂在人们嘴边的时代,是他们到布赖敦海滨度那愉快的周末,到特罗克大饭店吃丰盛的茶点的时代。在一九一四年以前的整整十年里,似乎散发着一种更加庸俗、幼稚的奢侈气味,一种生发油、薄荷甜酒和软心巧克力的味道,弥漫着一种在绿色的草坪上听着伊顿赛船歌的曲调,吃那吃不完的草莓冰淇淋的气氛。令人奇怪的是,人人都理所当然地以为,这种英国上层和上层中产阶级的不断鼓胀和四溢的财富会永远维持下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到了一九一八年以后,情况就不再是从前那样了。势利风气和浪费习惯当然又回来了,不过这种风气和习惯有些感到不自然,处于防守的地位。在战前,金钱崇拜完全是不假思索的,没有因为任何良心的谴责而感到内疚。金钱之有用就像健康或美丽之有用一样是明白无误的,而一辆崭新发亮的汽车,一个贵族头衔,一批奴仆,在人们的心目中与什么才是实际道德善行的理念混同起来了。

在圣塞浦里安,在学期中,生活的普遍简朴单调强制实行了一定程度的民主,但是一提起假日,和由此而来的关于汽车、管家、乡间别墅的攀比,立刻唤出了阶级区别的存在。学校里弥漫着一种对苏格兰的奇怪崇拜,这就使我们的价值标准显出了根本矛盾。翻脸自称祖先是苏格兰人,她偏爱苏格兰学生,鼓励他们穿他们祖传的格子呢的裙子,而不是校服,她甚至给她的小儿子起了一个盖尔语[19]的名字。我们表面上要做出敬佩苏格兰人的样子,因为他们总是“铁板着脸”和“阴沉着脸”(恰当的字眼也许是“严峻”),而且在战场上所向无敌。在学校大教室里,有一幅铜版画,是苏格兰灰骑兵在滑铁卢的冲锋场面,看上去似乎个个都很来劲。我们关于苏格兰的印象是由小溪、山坡、褶裥裙、毛皮袋、双刃刀、风笛等等组成的,不知怎么的全都与稀粥、新教教义、寒冷气候等等振奋精神的效果有些交杂在一起了。不过在这一切的下面有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对苏格兰的崇拜的真正原因是:只有非常有钱的人才能在那里消夏。假装相信苏格兰的优越性只是一种掩护而已,为了掩盖占领者英格兰人的感到内疚的良心,他们把苏格兰高地的农民赶出他们的农田,而把这些农田改为猎鹿的森林,然后又逼迫他们作佣仆来报答他们。翻脸说到苏格兰的时候,脸上总洋溢着天真的得意笑容。有时她说话还装腔作势地带上一点苏格兰口音。苏格兰是他们私有的天堂,只有少数宠儿才能谈论,使得外人自惭形秽。

“这次假期你去苏格兰吗?”

“当然去!我们每年都去。”

“我老爸在那里有三英里的河。”

“我老爸要给我一支新枪当十二岁礼物。我们去的地方有很好玩的黑琴鸡。出去,史密斯!你听着干什么?你从来没有去过苏格兰。我敢说你连黑琴鸡是什么样儿也不知道。”

接着便是学叫雄性黑琴鸡的啼叫,牡鹿的哮叫,“我们的男仆”的口音等等等等。

社会出身可疑的新学生有时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询问,这种问题提得十分具体,存心使你感到难堪,实在令人惊异,特别是你考虑到提问的人只有十二或十三岁!

“你老爸一年挣多少?你住伦敦哪一区?是骑士桥还是肯辛顿[20]?你们家的房子有几间浴室?你们家有多少仆人?你们家有管家吗?那么,好吧,你们家有厨子吗?你的衣服是哪儿做的?假期里你去看了几场戏?你身上带了多少零用钱回来?”如此等等。

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新来的小孩,才不过八岁,就拼命说谎应付这种询问:

“你们家有汽车吗?”

“有。”

“哪一种车?”

“戴姆勒。”

“多少马力?”

(停顿了一会儿,接着瞎猜。)“十五匹马力。”

“什么灯?”

小孩不解。

“哪一种的灯?用电的还是乙炔?”

(停顿很久,又一次瞎猜。)“乙炔。”

“哈!他说他老爸的汽车用乙炔的灯。那早就淘汰了!那车一定老掉牙了。”

“胡说!他是瞎编的。他根本没有车。他不过是个穷光蛋。他老爸是个穷光蛋。”

如此等等。

根据我周围流行的社会标准,我是没出息的,而且也不可能有出息。但是,各种不同的美德似乎神秘地互有关联,而且在基本上是属于同一种人的。举足轻重的不仅是金钱,还有力量、美丽、魅力、运动员气魄和精神,以及一种叫“胆量”或者“性格”的东西,在实际上,这意味着把你的意志强加于人的力量。这些品质,我一点也没有。例如,在运动方面,我是一无所长。我游泳还可以,板球也不是完全不行,但是这些都没有什么增添威望的价值,因为孩子们只重视需要力量和勇气的运动。受到重视的是足球,但是对这运动我是个懦夫。我不喜欢这项运动,因为我看不出它有什么好玩或者好处,我很难对它表示出什么勇气来。在我看来,足球似乎不是真正为了踢球的乐趣而玩的,而是一种争斗。足球的爱好者都是吵吵嚷嚷的出身贵族的大孩子,他们擅长于把小一些的孩子踢倒在地并且在他们身上踩踏过去。这就是学校生活的模式——强者不断胜过弱者。美德在于取胜:在于比别人身材高大、强壮、英俊、有风度、有人缘,能够不择手段,在于支配别人,威吓别人,使他们吃到苦头,显得愚蠢,在各方面都胜过他们。生活是有等级的,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是对的。强者有资格取胜而且总是取胜,弱者只配失败而且总是失败,永远如此。

我对流行的标准没有提出怀疑,因为就我所能看到的而言,没有别的标准。有钱的、强壮的、优雅的、时髦的、有势的人怎么会错呢?这个世界是他们的世界,他们为这世界制订的规则一定是正确的规则。但是,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意识到不管怎样从主观上做到从俗随流是不可能的。在我的内心之中,我的自我总是觉醒的,在向我指出道德义务与心理事实之间的不同。在所有的问题上都是如此,不论是此世的还是来世的。以宗教为例。你应该爱上帝,这一点我不怀疑。一直到十四岁左右,我都是信奉上帝的,而且相信关于他的记述都是真实的。但是我也很清楚,我并不爱他。相反,我恨他,正如我恨耶稣和希伯来长老。如果说我对《旧约》中任何人物有什么同情的话,这是对该隐、耶洗别、哈曼、亚甲、西西拉[21]这样的人物。在《新约》中,如果有的话,我的朋友是亚拿尼亚、该亚法、犹大、彼拉多[22]。但是整个宗教问题似乎充满了心理学上不可能的事。例如,祷告书告诉你要爱上帝和畏上帝,但是你怎么可能爱一个你畏惧的人呢?你的个人爱憎也是如此。你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感情这是很清楚的,但是实际的感情却并非是听命于他人而得。显然,我有义务对翻脸和傻包表示感激,但我却没有这种感激之情。同样清楚,你应该爱你父亲,但是我很明白,我就是不喜欢我自己的父亲,我在八岁以前很少见到他,我只记得他是个老是粗声粗气说不许这样不许那样的上了年纪的人。这不是因为你不希望有正确的品质或者有正确的感情,而是你做不到。正确的事和可能的事似乎永远不能吻合。

有一句诗,确切地说我并不是在圣塞浦里安时读到的,而是在一两年以后,但它似乎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沉重的回声。它就是:“不可改变的法则的大军。”我完全明白做路西法[23]意味着什么,他是被打败的而且是理当被打败的,没有复仇的可能。带着教鞭的教员,在苏格兰拥有城堡的百万富翁,头发卷曲的运动员,他们都是不可改变的法则的大军。在那个时期,很难认识到这个法则事实上是可以改变的。而根据那个法则,我是注定失败的。我没有钱,我体弱,我丑陋,我没有人缘,我咳嗽不愈,我胆小,我身上有气味。我应该再加一句,这幅图像不是太吸引人的。我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孩子。即使我以前并不是这样,圣塞浦里安也很快把我弄成了这样。但是一个孩子相信自己有什么缺点并不完全决定于事实。例如,我相信我身上有气味,但这完全是根据一般的可能性。大家都认为令人讨厌的人身上有气味,因此我假定自己也有。再如,在我离开学校以前,我一直认为我是异乎寻常的丑陋。这是我的同学告诉我的,而我又没有其他权威可以请教。我不可能成功这个信念在我心中埋藏之深足以影响到我成年以后很久的所作所为。在我三十岁以前,我在计划我的生活时一直是从下述假定出发的:不仅任何重大举措必然会失败,而且我只能预期再多活几年而已。

不过这种自惭形秽和注定失败的感觉被别的什么东西给抵消了:那就是生存的本能。即使一种软弱、丑陋、怯懦、体臭而且无论如何再没有生存理由的生物,仍希望按其自己的方式生存下去并保持快乐。我不能逆转现有的价值天平,或者使自己成功,但是我可以接受失败,反过来使它为我所用。我可以自己认命,然后努力在这种条件下求生存。

求生存,或者至少是保持任何哪种独立性,基本上是犯罪性质的,因为这意味着要违反你自己承认的规则。有个名叫强尼·哈尔的孩子好几个月来一直欺负我颇甚。他个儿大,力气大,脸颊红润,一头鬈发,长得粗犷,有男性美。他总是在扭别人的胳膊,拧别人的耳朵,用短鞭打别人(他是“六班”成员),或者在足球场上表演绝技。翻脸很喜爱他(因此她总是用他的教名叫他),傻包赞扬他是个“有性格”,“能维持秩序”的孩子。他的后面总是跟着一批马屁精,他们叫他是“强人”。

有一天,我们在更衣室脱掉大衣时,哈尔存心找我岔。我“还了他一句嘴”,他就抓住我的手腕,把我的胳膊拧到背后,痛得我要命。我还记得他的露出蔑视的红脸凑到我的脸上。我想,除了他身体极其强壮以外,他的年龄也比我大。在他松手放开我的当儿,我心中痛下了决心。我要在他不备的时候狠狠地揍他,出我这口恶气。当时正好就是这么一个关键时刻,因为出去散步的老师几乎马上就要回来了,等他一回来就打不成了。我大概等了一分钟,尽量装出不存恶意的样子向哈尔走过去,然后倾我全身的力气,一拳打在他的脸上。他给这一拳打得站不住脚,身子往后退了几步,打了一个趔趄,嘴角上流了血。他的一向红润的脸气得发青。他转过身去到洗脸盆前漱口。

“好吧!”老师把我们带出去时他咬牙切齿地对我说。

在这以后好几天里他总跟着我,要我同他干一仗。我虽然吓破了胆,但是坚决拒绝。我说他脸上吃的那一拳是他罪有应得,这事就此了结。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在当时和当地干脆就向我动手,他如果这样做,舆论大概也会支持他的。这样,这件事就慢慢地不了了之了,最后没有打架。

应该说,按照我自己的行为准则同按照他的行为准则一样,我的行为都是错误的。趁他不备揍他是错误的。但是后来由于知道如果打起来的话他一定会打败我而拒绝打架,那就更加错了,因为这是懦夫行为。如果我是因为不赞成打架而拒绝,或者我真诚地认为此事已经了结而拒绝,那就没有什么了。但是,我仅仅是因为我怕打不过他而拒绝。这甚至使我当初的报复也显得空洞而没有意义了。我当初打那一拳是在一时气愤之下的不假思索的暴力行为,存心不顾前后,只求一时之快的报复,根本没有考虑会有什么后果。我后来有时间认识到我做得不对,但是这是一种你能够得到一些满足的犯罪行为。如今一切都抵消了。我的第一个行动还可以说是一种勇气的表现,而我后来的怯懦表现却把这勇气都抹得一干二净了。

有一个事实我根本没有注意到,那就是哈尔虽然正式向我挑战,但是他并没有真的对我动手。相反,他在挨了那一拳以后就不再欺侮我了。我过了大约二十年才发现这件事的意义。当时,我只能看到在一个由强者统治的世界里弱者所面临的道德难题,除此之外,我看不到更远。这个难题就是:不违反规则就得灭亡。我没有看到,那样的话,弱者也有权为自己定一套不同的规则。因为,即使我想到了这样一个念头,在我的环境中是没有人能为我确认这一点的。我当时是生活在男孩子的世界里,他们是群居的动物,对任何事情从不提出疑问,接受强者的法则,把自己受到的屈辱转嫁到比自己小的孩子身上去,以此作为报复。我的处境就是无数别的孩子的处境,如果从潜在因素来说我比大多数孩子更其具有叛逆的性格的话,这仅仅是因为按照孩子的标准我比他们更穷。但是我在思想上从来没有叛逆过,只是在情绪上才这样。除了我的顽强的自我利益考虑,我的不能够——不是不能够蔑视自己而是不能够不喜欢自己,我的求生存的本能以外,我没有任何东西帮助我自己。

在我揍了强尼·哈尔脸一拳之后大约一年,我永远地离开了圣塞浦里安。那是冬季学期结束的时候。我带着一种从黑暗中出来见到阳光的感觉,系上了我的校服领带,整装待发。我很清楚地记得我把那条崭新的真丝领带系在我脖子上的感觉,一种解放的感觉,好像这条领带既是成人的标志又是对付翻脸的唠叨和傻包的鞭子的护身符。我这是从束缚下逃出来。这并不是说我预期或者甚至打算在一所公学里能够比在圣塞浦里安成功一些。但是,我还是逃脱了束缚。我知道,在公学里会有更多的独处机会,更加没有人管,更加游手好闲、放纵自己和堕落。多年以来我已下定决心——开始时是不自觉的,后来是自觉的——一旦得到了奖学金,我就要“放松下来”,不再死背硬记那么用功。这个决心得到了充分的实现,在十三岁到二十二或二十三岁之间,能够躲避的功课,我很少去做。

翻脸同我握手告别。她甚至为此称呼我的教名。但是在她的脸上和话声里有一种恩施甚至嗤笑的成分。她说再会的口气几乎就是她以前说“小蝴蝶”的口气。我考上了两个奖学金,可我还是个失败者,因为成功不是用你的成就而是用你的出身来衡量的。我并“不是好的一类孩子”,不可能为学校带来荣誉。我没有什么性格或者勇气或者力量或者金钱,甚至没有彬彬有礼的举止,而这是显出你是绅士的本钱。

“再见,”翻脸的告别微笑似乎在说,“如今犯不着争吵了。你在圣塞浦里安的时间里并没有获得很大成功,是不是?我也不认为你到了公学里就会有很好的成绩。说真的,我们犯了一个错误,在你身上浪费了我们的时间和金钱。这样一种教育对于一个有你那样的背景和前途的孩子来说是没有很大作用的。哦,别以为我们不了解你!我们全都知道在你的脑袋瓜里的那些思想,我们知道你不相信我们教导你的一切东西,我们知道你一点也不感激我们为你做的一切。但是如今一点也没有必要把这再提出来了。我们对你不再负有什么责任了,我们不会再见到你了。我们就干脆承认你是我们的一个失败例子,不伤感情地分手吧。好吧,再见。”

至少这是我在她脸上看到的东西。然而,在那个冬天的早晨,当火车把脖子上系着晶晶发光的真丝领带(深绿、淡蓝和黑色,如果我记忆正确的话)的我送走的时候,我仍是多么地高兴啊!世界在我面前展开,只有那么一点儿,就像灰色的天空现出一条蓝色狭缝一样。公学要比圣塞浦里安好玩多了,不过从根本上来说,是同样的格格不入。在一个以金钱、贵族家庭、对运动的爱好、定制的衣服、梳得整齐的头发、迷人的笑容为成功的必要条件的世界里,我是没有出息的。我所得到的只不过是一个喘息的空间。一点点安静,一点点自我放纵,一点点喘息,不再死记硬背——然后是毁灭。到底是什么样的毁灭,我不知道;也许是在殖民地或者在办公室当差;也许是坐牢,或者早夭。但是开始一两年,我可以“放松一下”,享受一下自己的罪过所带来的好处,就像浮士德博士。我坚定地相信我不会有好下场,但是我极其快活。这就是十三岁的好处:你不但可以只图眼前活得痛快,而且是充分意识到这一点的,预见到将来会是怎么样,但是满不在乎。下学期我要到威林顿去了,我在伊顿也考上了奖学金,但是那里有没有名额的空缺,没有把握,因此我先到威林顿去。在伊顿,你一人有一间屋子——一间甚至可能有壁炉的屋子。在威林顿,你有自己的小卧室,晚上可以自己做可可。个人的清静,成长的优越性!那里还有图书馆可以给你逗留徘徊,在夏天的下午,你可以躲开运动,单独到乡间去漫游,没有老师带着你。同时,还有节假日。还有,我有一支上次假日买的0.22口径步枪(名叫克莱克肖,花了二十二先令六便士),而且下星期就到圣诞节了。敞开吃喝的乐趣使我想起一种特别松软的奶油松饼,在我们镇上的铺子里两便士就可以买一个。(那是一九一六年,食品配给还没有开始。)甚至我的旅途费用稍许算错了一点,也使我感到无比幸福——多出了一先令,可在路上给我喝一杯事先没有想到的咖啡,吃一两块蛋糕。在未来的厄运降临之前,还有时间可以享受一点点幸福。但是我知道,未来是黑暗的。失败、失败、再失败——既有失败在后,又有失败在前——这是我随身带着的最最深刻的信念。

所有这一切都是三十多年以前的事了。问题是:现在的学校儿童是不是还有那种同样的遭遇?

我相信,惟一诚实的回答是,我们没有把握知道。当然,很明显,今天对教育的态度比过去富有人性得多,合理得多了。虚荣势利曾经是我受到的教育的组成部分,在今天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培育它的那个社会已经死亡了。我记得在我离开圣塞浦里安前一年发生的一次谈话。一个体格肥大,头发淡黄,大概比我大一岁的俄罗斯孩子问我:

“你父亲一年收入多少?”

我把我猜想的数目告诉他,这是在实际数目上再加上几百镑,这样听起来好一些。那个俄罗斯孩子有做事一丝不苟的习惯,他摸出铅笔和小记事本来,作了演算。

“我父亲的钱比你父亲多两百倍,”他高兴地用一种轻蔑的口气宣布。

那是在一九一五年。我不知道,过了一两年他父亲的钱的下落如何。我更不知道,这样的对话如今是不是仍出现在预备学校里。

显然,甚至在庸碌的没有思想的中产阶级中间,世界观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可以说是“开明化”有了普遍的发展。例如,宗教信仰在很大程度上消失了,其他各种没有意义的东西也随之消失。我想如今不会有什么人再向一个孩子说什么如果你再手淫最后就会进疯人院。体罚也已声誉扫地,在许多学校里甚至都已放弃了。不给孩子吃饱也不再被认为是一件正常得几乎是值得赞许的行为。如今没有人会公开那样做:尽量不给学生吃饱或者告诉他们吃完饭站起来时同坐下去时一样感到肚饿是有益健康的。孩子们的整个地位改善了,一半是因为孩子生得比较少了。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哪怕是一点点的传播也使家长和教师不容易再以纪律为名肆意虐待孩子了。这里有一件事,不是我亲身遇到的,但是是我一个可以担保他人格的人遇到的,而且发生在我们自己的时代里。有个小女孩,她是一个牧师的女儿,到了应该不再尿床的年龄还是继续尿床。为了要惩罚她,她的父亲把她带到宾客众多的花园茶会上,当众宣布她是个尿床的女孩。而且为了要强调她是个坏孩子,事先还把她的脸涂黑。我并不是说翻脸和傻包实际上也会干出这样的事情来,但是我敢说,这不会使他们感到惊讶。毕竟,情况变了。然而——!

问题不是星期天是否还要孩子们系伊顿硬领,或者告诉他们婴儿是从醋栗丛下挖出来的。我承认,这样的事情已经不再发生了。但是真正的问题是,让一个学童多年生活在没有理性的恐怖和精神错乱的误解里,是否正常?这里,我们遇到了一个极其困难的问题:怎么知道孩子自己的真实感受和想法?一个表面看来好像很快活的孩子可能在事实上遭到了他不能也不愿泄露的可怕的事。他生活在一种陌生的水底世界里,我们只能用记忆或猜想来探明。我们的主要线索是,我们自己曾经是孩子,但是许多人似乎完全忘记了他们自己童年时代的气氛。比如想一想把孩子送回学校去时让他穿着花纹不对的衣服而且不肯看到这对他来说是一件事关紧要的事,这样做对孩子造成的不必要的苦恼!在这样的问题上,有时孩子会表示抗议,但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他的态度是隐忍不发。不向成年人表露自己真实的感情从七八岁起似乎成了一种本能。甚至你对孩子的爱,你想要保护和珍视他的愿望,也会成为误会的原因。也许,你能够比爱成人那样更加爱一个孩子,但是不能由此就仓促断定孩子会对你有任何爱的回报。我回顾自己的童年,在婴孩时代过去以后,我认为我对任何成人都没有感到过爱,除了我母亲,而且即使对她,我也不是信任的,理由是羞怯使我对她掩藏了许多真实感情。爱,那种自发的,没有条件的感情,我只能对年轻的人感到。对于那些年老的人——要记住对一个孩子来说,三十岁以上,或者甚至二十五岁以上就算“年老”了——我可以有敬畏、尊重、钦佩或者惭愧的感情,但是似乎有一层由害怕和羞怯夹杂着人体上的厌恶织成的薄纱把我同他们隔绝开来。人们太容易忘记孩子是不愿同成人发生身体上接触的了。成人那么大的个子,他们的笨拙僵硬的身体,他们的粗糙多皱的皮肤,他们的厚厚松弛的眼皮,他们的发黄的牙齿,他们的发霉衣服、汗水、啤酒、烟草交杂的气味动不动就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在孩子的心目中成人之所以丑陋,一部分是由于孩子往往得抬头看他们所造成的,很少脸孔从下往上看时是处在最佳状态的。此外,在皮肤、牙齿和脸色上,由于自己很稚嫩白净,因此孩子对这方面有高得难以达到的标准。但是最大的障碍是孩子对年龄的错误概念。孩子很难设想三十岁以后的生活,因此在判断别人的年龄时会犯很荒唐的错误。他会把二十五岁的人看作四十岁,把四十岁的人看作六十五岁,依此类推。例如,我爱上爱尔西时正把她看作是个大人。我再见到她时,我十三岁,她大概才二十三岁;可是她在我看来好像已是个中年妇女了,过了她的最佳年华。而且孩子把年龄增长看成是几乎到了令人憎厌程度的灾难,而由于某种神秘的原因,这是永远不会发生到自己身上的。所有过了三十岁的人都是一点没有乐趣的怪物,总是咋呼着没有重要意义的事情,为了不值得活的原因——从孩子方面来看——而活着。只有孩子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自以为受到学生爱戴和信任的老师事实上背后是受到他们的学样和嘲笑的。一个成人如果不显得危险,那就几乎总是显得可笑的。

我的这些概括都是以我记忆所及的自己童年时代的看法为根据的。记忆虽然靠不住,但是在我看来,它似乎是我们要弄清孩子是怎么想的主要手段。只有唤起我们自己的记忆,我们才能认识孩子对世界的看法是怎么的扭曲,甚至到了不可相信的程度。例如,如果我按现在这个年龄回到圣塞浦里安去看它在一九一五年的情况,在我的心目中,圣塞浦里安会是怎么一个样子呢?对傻包和翻脸这两个可怕的权力无比的妖魔,我会有什么想法呢?我会把他们看成是一对愚蠢、浅薄、无足轻重的夫妇,一心一意要在社会阶梯上向上爬,而任何一个有头脑的人都可以看到这个阶梯快要垮了。我不会再害怕他们,就像我不会害怕睡鼠一样。此外,在那些日子里,我觉得他们已经十分老了,而我想——虽然我没有十分把握——他们大概比我如今还年轻一些。而那个胳膊像个铁匠,满脸讥嘲的强尼·哈尔又会是什么样子呢?只不过是个邋遢的小孩子,与其他成百上千的邋遢的小孩子没有什么区别。这两套事实可以并存在我的脑海里,因为这都是我自己的记忆。但是我很难用其他孩子的眼光来看,除非借助于想象,但这是可能把我引入歧途的。孩子和大人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如果是这样,我们就不能有把握说,学校,至少是寄宿学校,对许多孩子来说,不像过去那样可怕了。撇开上帝、拉丁文、教鞭、阶级差别和性的禁忌不谈,恐惧、憎恨、势利和误解可能仍都留在那里。必须看到,我自己的主要问题是完全缺乏任何的比例感或概率感。这使我接受和相信荒诞,为了实际上毫不重要的事情感到痛苦。光是说我“傻”,说我“应该聪明些”是不够的。回顾你自己的童年时代,想一想你曾经相信的胡说八道和能使你痛苦的琐事。当然,我自己的情况有我个人特有的细微差别。但是基本上这也是无数其他孩子的情况。孩子的弱点是他是以一张白纸开始的。他既不理解也不怀疑他所生活的社会,由于他的轻信,别人可以影响他,使他有自卑感,使他害怕违反神秘的可怕的准则。也许,我在圣塞浦里安遇到的一切,在最“开明”的学校里也可能发生,虽然可能在形式上含蓄一些。但是,有一件事情我是感到相当有把握的,那就是寄宿学校比走读学校更糟糕。一个孩子就近有自己的家当避难所,他的境遇就会好一些。我认为英国上层和中层阶级的特有的缺点可能一部分是由于孩子八九岁甚至七岁的时候就离家到寄宿学校去,这种做法直到如今才不那么普遍。

我从来没有回到圣塞浦里安去过。校友重逢、校友聚餐等等这种活动,即使在我记忆是友好的时候,使我感到的反应也不仅仅是冷淡而已。我甚至从来没有去过伊顿,在那里的时候,我还是比较快活的。有一次,在一九三三年,我曾经经过那里,我很有兴趣地注意到,似乎什么都没有变,除了商店如今在出售收音机了。至于圣塞浦里安,多年之中我憎厌这个名字到了这么深的程度,以至我不能以足够超然的态度来看我在那里遇到的事情的意义。可以说,只是在过去的十年中,我才真正地想过我的学生时代,尽管它的生动记忆一直浮现在我的脑际。我相信,如今我如再去看那地方,如果它还存在的话,它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了。(我记得几年前传说它已被烧毁了。)如果我要路过伊斯特布恩,我是不会故意绕过不去那学校的;如果我正好经过学校,我甚至可能会在它的低低的砖墙(墙边有一条很陡的河岸)旁驻足,望过平坦的操场,看一眼那丑陋的校舍和它前面铺有沥青的广场。而且如果我进去,重新闻到那间大教室的霉味,教室里的松香,澡堂的浊水味和冰凉的厕所的尿臊味,我想我只会感到你在重访童年时代任何情景时都会有的感觉:一切都变小了,而我自己又是老得多么厉害!但是事实是,多年来我没有再看它一眼的心情。除非出于十分不得已的必要,我是不会再踏上伊斯特布恩这地方的。我甚至对苏塞克斯也形成了偏见,因为它是圣塞浦里安所在的那个郡,长大以后我只到过苏塞克斯一次,作短期访问。但是,如今,这个地方已永远对我不再有任何影响了。它的魔力已不再灵了。我甚至对它再也没有足够的敌意而希望翻脸和傻包早死,或者学校被烧毁的传说是确实的。

写于一九四七年五月;刊于一九五二年

九至十月号《党见评论》

* * *

[1] 英语“六班”是“Sixth Form”,与“Mrs. Form”(班太太)音很近,故有此误会。

[2] 英国的所谓公学其实是私立的贵族学校,只有贵族和富家子弟才有经济实力入学。

[3] Benjamin Disraeli(1804—1881),英国政治家,现代保守党创建人。

[4] Robert Clive(1725—1774),英国殖民统治者,确立英帝国在印度统治地位的首要功臣。

[5] William Pitt the Younger(1759—1806),英国政治家,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任英国首相。

[6] 巴黎新教徒遭大屠杀的日子。

[7] Aurangzeb(1618—1707),印度莫卧儿王朝的皇帝。

[8] The Treaty of Utrecht,该条约结束了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

[9] 西俗,两人如同时吃到一块禽类叉骨,一起折断,得到较大一块者的希望可以如愿以偿。

[10] 以上三端均是与上述习俗相同的西俗。

[11] Ian Hay(1876—1952),英国小说家约翰·海·比思(John Hay Beith)的笔名。

[12] 或译《次经》,《新约外传》,《旁经》,都指《圣经》中未收录的基督教早期著作。

[13] 狄更斯的名著《尼古拉斯·尼克尔贝》中纯粹以赢利为目的、专以虐待学生为乐的可怕学堂。

[14] 塞缪尔·巴特勒(Samuel Butler,1835—1902)所著小说《埃瑞洪》中的人物,英文书名“Erewhon”为“Nowhere”(乌有之乡)的倒拼。这是一部用乌托邦观点批评当时社会不公的作品。

[15] Robert Dudley,1st Ear of Leicester(1532—1588),Robert Deverewx,2nd Earl of Essex(1567—1601),Walter Ralegh(1554—1618),皆为其宠臣。

[16] 圣公会中的一派,主张简化仪式,反对过分强调教会的权威地位,较倾向于清教徒,与高教会派相对。

[17] 这里的“城”指伦敦金融区,就像纽约的华尔街一样,“到城里去”意即做股票交易。

[18] 《快活寡妇》,当时流行的一部轻歌剧;萨基(Saki,1870—1916),英国作家赫克托·休·芒罗的笔名,以短篇小说闻名于世;《彼得·潘》,英国剧作家詹姆斯·巴里(James Barrie,1860—1937)的五幕剧和小说,其主人公永远不会长大;《彩虹尽头处》,英国一九一二年上演的一出风靡一时的幻想剧。

[19] 又叫凯尔特语,为苏格兰、爱尔兰等地凯尔特人使用的语言。

[20] 这些地方都是伦敦有钱人的住宅区。

[21] 该隐是亚当和夏娃的长子,杀其弟亚伯;耶洗别是以色列国王之妻,以邪恶淫荡著名;哈曼是波斯宰相,欲杀犹太人,阴谋败露被高架吊死;亚甲为亚玛力国王,被扫罗战败;西西拉为反对以色列人的迦南将领。

[22] 亚拿尼亚因私扣变卖田产之所得哄骗圣灵而死;该亚法为主审耶稣的大祭师;犹大为出卖耶稣的门徒;彼拉多为罗马驻犹太巡抚,下令在十字架上钉死耶稣。

[23] Lucifer,原意晨星,早期基督教著作中对撒旦堕落前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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