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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乱世佳人) 第十九章

作者:米切尔 分类:外国名著 更新时间:2025-01-15 10:10:00 来源:本站原创

在亚特兰大城遭受围攻的最初日子里,北军从不同地点对城防工事发动猛攻。斯佳丽听到炮弹的炸裂声,直吓得两手捂住耳朵,身子不住抖缩,担心每时每刻说不定会被炸到一个永恒的世界里去,她一听见那预示炮弹飞来的呼啸声,就冲进媚兰的房间,倒在她床上,两人紧紧地偎依着,把头埋在枕头里,嘴里尖叫着:“哦,哦!”普里西和韦德匆匆躲进结有蜘蛛网的地窖里,蜷缩在黑暗中,普里西高声喊叫,韦德低声啜泣,还打着呃逆。

死神在头顶呼啸,人被枕头闷得透不过气来,斯佳丽不由得暗骂媚兰,是她害得她不能到楼下安全一点的地方去躲一躲。大夫不许媚兰走动,斯佳丽只好陪着她。她害怕炮弹把她炸得粉身碎骨,又担心媚兰的孩子随时会出生。一想到这一层,斯佳丽就不免要吓出一身冷汗。万一媚兰临产,那她怎么办?现在外面的炮弹如同四月倾注的春雨,要叫她在这时候满街去找大夫,她是宁可让媚兰死掉也不干的。至于普里西,她晓得就是把她打死也是不敢出去的。万一孩子出世,她怎么办?

一天晚上,在给媚兰准备晚饭时,斯佳丽悄悄地跟普里西谈起她的心事,可是万万没有料到普里西竟然消除了她的顾虑。

“斯佳丽小姐,等媚利小姐分娩时,即使没有大夫,你也不用担心,我能对付。接生的事我全懂,我妈不是接生婆吗?她不是教我也做个接生婆吗?你把她交给我好了。”

斯佳丽知道熟手就在身边,总算松了口气,可是她仍然盼望这道难关能够早点过去。她渴望离开那不断爆炸的炮弹,早日回到宁静的塔拉。每天夜里她祷告上帝让孩子明天就来临,那时她就可以在履行她的诺言以后离开亚特兰大了。

斯佳丽一生中,无论想念什么,都没有像现在想念家乡、想念母亲那样强烈。在埃伦身边,无论发生什么事,她都不会感到害怕。每天夜里,她听完一天刺耳的炮声上床睡觉时,就下定决心第二天一早要去跟媚兰说,她再也没法呆在亚特兰大,她要回家,要媚兰搬到米德太太家去,可是,等她头一搁上枕头,脑海里就会浮现艾希礼的脸容,还是他们上次见面时那样子,他似乎怀着内心的痛苦,然而唇边挂着浅笑,对她说道:“你会照顾媚兰的,是吗?你是多么坚强……答应我吧。”当时她答应了。现在,艾希礼死了,可是不管他躺在哪里,他都在注视她,坚持要她履行诺言,她对艾希礼的忠贞生死不渝,不论付出任何代价,她绝不能背弃他。因此她日复一日留下来了。

埃伦屡次写信来央求她回家。她在回信中把围城中的危险写得少到最低的程度,说明媚兰目前的困难处境,答应等她的孩子一出生就马上回家。埃伦向来看重亲戚间的情谊,无论是本家或是姻亲都是如此,所以虽然不很乐意,还是答应她留在城里,可是要求把韦德和普里西马上送回家去,普里西自然是求之不得,她现在只要突然听见什么声音,就会吓得上下两排牙齿捉对儿厮打。而且她每天大部分时间都蹲在地窖里,若不是米德太太派她那感觉迟钝的老贝齐来,斯佳丽和媚兰简直就别想吃上一顿好饭。

斯佳丽跟她母亲一样,也急于把韦德送出城去,这不单单是为了孩子的安全,也因为看见孩子成天惊惶不安,使她心里感到恼火。韦德被炮轰吓得噤若寒蝉,即使在炮声停息的时候,也紧挨在斯佳丽身边吓得不敢出声。夜里他不敢上床睡觉,怕黑暗,怕睡着了北佬会来抓他。夜间他常常神经质地低声呜咽起来,搅得斯佳丽简直无法忍受。她自己暗地里也跟他一样害怕,可是让他那张紧张歪扭的脸时刻来提醒她害怕,却叫她生气。是的,还是叫他到塔拉去。普里西把他送去之后该马上赶回来,等孩子出生的时候她得在身边。

可是他们两人还没来得及动身回家,斯佳丽就得到消息说北佬已经转向南边,正在亚特兰大跟琼斯博罗之间的铁路沿线跟邦联军交火。倘若韦德和普里西搭乘的那次列车恰好被北佬俘虏了去——斯佳丽和媚兰想到这里,不禁脸色苍白,因为人人都知道北佬对待幼弱无依的孩子,比对待妇女还要残暴。情况既然如此,她自然不敢送他回家,韦德心惊胆战地留在亚特兰大,像个默不作声的小鬼魂,成天跟在妈妈身边,紧拽着她的衣襟,一分钟也不肯放手。

七月溽暑,围攻继续着,白天大炮轰鸣,夜晚一片阴郁不祥的寂静,亚特兰大人开始适应这种新的环境。他们仿佛觉得最坏的事已经发生,也就没有什么可以恐惧的了。他们先前怕被包围,终于还是被包围了,可是情况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样糟。生活不仅能够过得去,而且跟平常几乎差不多。他们明白他们现在是坐在火山口上,可是除了静待火山爆发以外,实在也别无良策,那么又何苦自寻烦恼?火山很可能还不至于爆发。且看胡德将军如何把城池守得固若金汤,并把北佬赶出城外去,再看看骑兵队如何把通向梅肯的铁路线牢牢地扼守住,舍曼绝不可能把它攻下来!

可是尽管他们对于炮弹纷飞、口粮短缺显得毫不在乎,也不把近在半英里之外的北佬放在心上,只是一味信赖坚守在战壕里的邦联将士,其实只是外表如此,骨子里却感到来日的命运难卜。悬念、烦恼、忧愁、饥饿以及时起时落的希望折磨得他们很有点惶惶然了。

渐渐地,斯佳丽一方面从朋友们泰然自若的神情中汲取了勇气,另一方面多亏人的天性对于无可解救必须忍受的困境有一种适应的能力,她一听见炮弹爆炸声固然还会吓得跳起来,但已经不至于一路狂奔尖叫把头埋进媚兰的枕头里了。她能够喘着气懦弱地说:“炮声很近,是吗?”

她的恐惧心理所以能够减轻,还因为生活对于她来说,已经带有一种梦幻的性质,它实在太可怕了,因此它不会是真的。她,斯佳丽·奥哈拉,怎么会陷入如此困难的境地,以至于每一小时,每一分钟都受到死亡的威胁呢?她的宁静生活,难道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竟有可能完全变了样?

清晨,蔚蓝的天空多么柔和,可是那大炮的硝烟,就像朵朵雷云,低低地挂在城市的上空,把蓝天玷污了。中午,一丛丛忍冬和一支支蔷薇正散发出诱人的香气,然而多么危险,一枚枚炮弹在街心炸裂,犹如世界末日的霹雳,弹片飞落到几百码开外的地方,把人畜炸得粉身碎骨,这些都不该是真实的,而是荒唐怪诞的。

宁静困慵的午间小睡早已没有了,因为战斗纵然有时稍稍平息,桃树街上却始终热闹非凡,声响不断,炮车和救护车隆隆地驶过,来自掩体的伤兵跌跌撞撞从这里走过,奉命增援吃紧地段的团队从城的一边以急行军的速度经过这里奔向另一边,通信兵十万火急地奔向总部,那模样像邦联的命运就由他们肩负着似的。

炎热的夜晚带来了几分安宁,但是这安宁是一种不祥的征兆。寂静的夜晚,总是过于寂静,连雨蛙、纺织娘和困倦的反舌鸟也吓得中止了惯常的夏夜大合唱,时而,从最后的防线传来啪啪的毛瑟枪声,打破那深沉的寂静。夜深灯灭,媚兰已进入梦乡,死一般的寂静笼罩全城,斯佳丽躺在床上未能成眠,这时她常常听见院门的门栓咔嗒一响,随后就传来轻轻的敲击前门的声音。

站在黑暗的门廊里总是些姓名不详的士兵,跟她说话的口音也各不相同。有时那语调很文雅:“女士,对不起,打扰了,可不可以给我和我的马喝点水?”有时是山里人硬邦邦的模糊腔调,有时是最南端的怀尔格拉斯乡下的古怪鼻音,偶尔是沿海地区徐缓而拉长的话音,那话音触动她的心弦,使她想起了埃伦。

“小姐,我有个伙伴,想送他到医院里去,可是我看他走不了那么远,你能让他进来吗?”

“女士,我得吃点儿东西,哪怕是玉米面包也行,你看有没有多余的给我一点。”

“太太,请原谅我的冒昧,能不能让我在门廊上过一夜,我看见了玫瑰,又闻到了忍冬花的香味,这里很像我自己的家,所以我斗胆——”

不,这些夜晚不是真的,是一场梦魇,这些人有的没有躯体,有的没有脸容,只是在幽冥中用倦怠的声音跟她说话,这只能在梦魇之中。送水,送食物,在前廊上放上枕头,包扎伤口,托住垂危者肮脏的脑袋,不,这些事都不该让她做的。

七月下旬的一天,又有人深夜敲门,这一回竟是亨利叔叔。如今他的雨伞和手提包都丢失了,他的大肚皮也瘪了,他的红润肥胖的脸皮像猛犬喉头的垂肉似的松弛地垂挂下来,苍白的长发污秽不堪。他身上爬满虱子,而且赤着脚,肚子空空的,可是那暴躁的脾气依然没有改变。

他嘴里尽管说:“这真是一场愚蠢的战争,连我这样的老傻瓜都得去扛枪。”可是两个姑娘都看出来,亨利叔叔还相当自得其乐。需要他就像需要一个年轻人一样,而他正在承担年轻人的工作。他还高高兴兴地对她们说,他能够跟得上年轻人,梅里韦瑟老爹就办不到。那位老爹腰疼得厉害,上尉想叫他退伍,他却不肯回家,说他宁愿挨上尉咒骂,也不想回去让媳妇悉心照料,还要让她成天不停地劝他戒掉嚼烟草,劝他每天梳洗胡子。

亨利叔叔来访的时间很短暂,他只有四个小时的假,而从城防工事步行来回就花掉了一半时间。

“孩子们,我怕要有段时间不能来看你们了。”他坐在媚兰的卧室里对她们宣告说,纵情地把一双起泡的脚在斯佳丽端来的一盆凉水里摆动着,“我的连队明天一早就要开拔了。”

“开到哪里去?”媚兰吓了一跳,抓住他的手臂问道。

“别用手碰我,”亨利叔叔烦躁地说,“我身上全是虱子,打仗要是没有虱子和痢疾,那就等于是野餐了,开到哪里去,上面没告诉我们,可是我心中有数。我们早上向南开拔,到琼斯博罗去,准没错。”

“哦,为什么要去琼斯博罗?”

“因为那里就要有一场大战,姑娘。北佬一有可能就要抢占铁路线。如果铁路线被他们占去了,那么我们就只好跟亚特兰大再见了!”

“哦,亨利叔叔,你看他们能不能把铁路线拿去?”

“呸,姑娘,拿不去的,有我在,他们怎么能拿得去?”亨利咧嘴朝那两张惊慌的脸笑了。然后,又正经地说道:“这会是一场艰苦的战斗。我们非打赢不可。你们当然晓得,北佬已经把除了到梅肯以外的铁路线全都拿去了。但这还不是全部。你们未必晓得,他们已经把所有的大路、大车道和小路全都占领了。只剩下通向麦克多诺的大路,亚特兰大好比在一只大口袋里,琼斯博罗是这只袋口的绳子。如果北佬把琼斯博罗的铁路线抢到手,就能把绳子收紧,我们也就成了装在口袋里的负鼠。所以我们的目标是绝不让铁路线落到他们的手里。我此去大概要些日子,姑娘们,所以特地来向你们道别,同时我想证实一下斯佳丽还是跟你在一起,媚利。”

“她当然跟我在一起。”媚兰亲热地说,“不用为我们担心,亨利叔叔,你自己要当心。”

亨利叔叔在碎呢地毯上把脚擦干,当他又把脚套进破鞋子里时嘴里发出呻吟。

“我得走了,”他说,“我得走五英里路,斯佳丽,你给我弄点中饭让我带着,不管什么都行。”

他跟媚兰吻别后,便下楼到厨房里。斯佳丽正把一只玉米面包和几只苹果包在一块餐巾里。

“亨利叔叔,真是——情况真是这样严重吗?”

“严重?老天,是的,别傻了,我们已经陷入绝境。”

“你说他们会不会打到塔拉?”

“怎么——”亨利叔叔见当前局势如此严峻,她还只想自己个人的事,对她这种不顾大局只管鼻子底下小事的女人心里非常恼火。可是看到她那么惊恐,神情忧伤,他的心肠又软了。

“他们当然不会,北佬要的是铁路线,塔拉离铁路还有五英里。你就像个六月里的昆虫,简直没有脑子,小姐。”他突然停住,换了个话题说,“我乘黑夜老远跑来,不光是来向你们道别。我是来告诉媚利一个不幸的消息,可是我实在不忍心跟她说,所以我想还是由你转告她吧。”

“艾希礼没有——你没听到什么——消息说他——死了吧?”

“得了,我站在壕沟里,烂泥一直没到我的大腿,怎么会听到艾希礼的消息?”老人暴躁地反问道,“不是,是关于他父亲的事,约翰·威尔克斯死了。”

斯佳丽突然坐下,手里捧着还没包好的中饭。

“我是特来告诉媚利的,——可是我没法启齿。你得告诉他,把这个也交给她。”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只沉甸甸的金表,上面挂着几枚印章,一个早已亡故的威尔克斯太太小像,以及两枚大袖扣。斯佳丽曾经上千次看到过约翰·威尔克斯手上拿着那只金表,所以马上明白艾希礼的父亲真的死了。可由于震动极大,既哭不出声也说不出话来。亨利叔叔一时手足无措,咳嗽了几声,却不敢朝她看,怕看到她流泪使他自己伤心。

“他是个英雄,斯佳丽,把这告诉媚兰,叫她写信告诉他的几个女儿。他年纪虽大,仍不失为一名好战士,是一颗炮弹击中了他,炮弹刚好落在他和他的马身上,炸断了那马的——我只好亲手开枪把它打死了。可怜的家伙。一匹多好的小牝马。你最好把这件事也写信给塔尔顿太太说一声,那马简直是她的宝贝,给我把中饭包好,孩子,我得走了。好啦,亲爱的,不要过于伤心,一个老年人做了年轻人的事,难道还有比这样的死更好的吗?”

“哦,他本不该死的,他根本不该去打仗。他应该活着看他的孙子长大,然后平平安安地死在床上,哦,他为什么要去打仗,他恨打仗,而且他本来就不赞成脱离联邦的这种主张。”

“我们中间有好多人都是那样想的,不过那又有什么用处呢?”亨利叔叔情绪恶劣地擤擤鼻子。“你以为我这样一把年纪,还喜欢叫北佬当靶子打?可是对一个上等人说来,现在别无选择。跟我吻别吧,孩子,不用为我担心。我会平平安安地挺过这场战争的。”

斯佳丽吻了他一下,听见他走下台阶,走进黑暗中去。又听见院门门栓的咔嗒声。她伫立片刻,看着手中的遗物,然后转身上楼去把这消息告诉媚兰。

到了七月末,传来了不受欢迎的消息。正如亨利叔叔所预言的,北军重新掉头直指琼斯博罗。他们曾在城南四英里外的地方切断了铁路线,但是被邦联骑兵击退了,工兵部队冒着烈日,挥汗如雨,又把铁路线修复了。

斯佳丽忧心如焚,她等待消息整整等了三天,恐惧与时俱增,后来收到杰拉尔德的来信,这才放下心来。敌军并没有到达塔拉。他们听到战斗的枪炮声,但是没有看到北佬。

杰拉尔德在信上把北佬沿铁路线被击退的情景,大肆吹嘘了一番,听起来仿佛这伟大的业绩完全是他单枪匹马完成的。他描绘军队的英勇战绩整整用了三张信笺。只在信的末尾,稍稍提了一笔说卡琳病了,奥哈拉太太说卡琳害的是伤寒,不过病情不重,叫斯佳丽不要担心,现在千万不要回家,哪怕铁路上很安全也不要回来。奥哈拉太太回想起亚特兰大刚刚被困时,斯佳丽没有带着韦德回家,现在反而觉得很高兴。她叮嘱斯佳丽一定要到教堂里去做念珠祈祷,愿圣母保佑卡琳早日恢复健康。

斯佳丽看到最后一句话,不觉良心受到谴责,因为她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上教堂去了。这要是在以前,她会感到罪孽深重,可是现在好像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她还是听母亲的话,到她自己的房间里匆匆念了一遍《玫瑰经》。等念完站起身来,也不像以往那样,觉得有什么安慰。这一阵子以来,她觉得尽管千千万万的人每天都向上帝祷告,可是上帝却并不理会她,也不理会邦联和整个南方了。

那天夜里,她坐在前廊上,把杰拉尔德的信揣在怀里,以便不时可以触摸到它,使她觉得塔拉和埃伦都跟她靠得近了一些。客厅窗口的一盏灯,把奇特的金色光影,投在藤蔓攀缘的黑暗的走廊上,纠结成块的大片黄蔷薇和忍冬花在她周围筑起一道混合芳香的屏障。夜间万籁俱寂。夕阳西下以后,连一声枪响也没有,世界仿佛沉默了。斯佳丽坐在摇椅里,前后摇晃着,感到十分孤寂和痛苦。她自从读了塔拉的来信以后,就渴望有个人和她作伴,哪怕是梅里韦瑟太太也行。可是梅里韦瑟太太正在医院里值夜班,米德太太在家里准备宴请从前线归来的菲尔,媚兰已经入睡,甚至不会有偶然来访客人的希望。最近一个星期,上门的客人一个也没有,因为凡是能走动的男人,如果不是守在壕沟里,就一定去琼斯博罗郊区追逐敌人。

像现在这种孤独的时刻她是不常有的,也是她不喜欢的,她只要一静下来,必然会左思右想,可是在这些日子里,想来想去,想不出什么叫人开心的事来。她跟别的人一样,已经养成了想过去、想死者的习惯。

今晚,亚特兰大一片寂静,寂静得使她可以闭上眼睛想象她回到了宁静的塔拉乡间,那种田园生活过去并没有改变,现在也没有改变。然而她明白县里的现实生活再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了。她想起塔尔顿家四弟兄,那一对红头发的双胞胎弟兄、汤姆和博伊德,一阵深深的悲痛哽塞在她的喉头。斯图或者布伦特本来是可能成为她的丈夫的,可是现在,战争结束以后,等她活着回到塔拉,她再也听不见他们在雪松大道上狂呼乱叫地纵马奔驰了。那舞跳得极好的雷福德·卡尔佛特,也绝不可能再邀她做舞伴了,还有芒罗家的男孩子跟乔·方丹,以及——

“哦,艾希礼!”她把头埋在两手手掌里,啜泣起来,“如果你离开人世,我是永远无法适应生活的。”

她听见院门咔嗒一响,忙抬起头来,拿手擦擦眼泪,她站起身一看,原来是白瑞德,手里拿着一顶阔边巴拿马帽,正从小道走来。她那天在五角场从他的马车上不顾一切地跳下来以后,一直没见到过他。那天她曾跟他说过,从此她再也不愿看见他。可是此刻她正想有个人陪她谈话,好叫她不要老是想着艾希礼,所以就把那回的事抛诸脑后了。白瑞德则显然已经忘掉或者假装忘掉了当初那尴尬的场面,因为他坐在她脚下的最后一级台阶上并没有提起他们上回的分歧。

“这么说你没有去梅肯逃难!我听说皮特小姐走了,以为你也一定走了。所以我看见这里有灯光,便进来看看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留在这儿?”

“陪媚兰呗。你晓得,她——嗯,她眼前不能逃难。”

“唷,”他说,她从灯光下看见他皱起了眉头,“你是说威尔克斯太太还没走吗?我从没听见过这种蠢事。她这种情况留在这里是非常危险的。”

斯佳丽没有吭声,只觉局促不安,因为媚兰的情况是不适合跟一个男人商量的。使她局促不安的还因为白瑞德竟会知道媚兰会有危险。一个单身汉具有这方面的知识总有点不太像话吧。

“你怎么不想到我也可能遇到危险呢?这未免对女性有点不够殷勤吧。”她尖刻地说。

他两眼不停地闪动着,分明很觉有趣。

“我随时准备支持你对付北佬。”

“你这么说,我不明白究竟算不算是一种恭维,”她没有把握地问道。

“不是,”他回答。“你要到什么时候才不再从男人最轻率的言谈中寻找对你的恭维呢?”

“等我死在床上的时候,”她说时面露笑容,心里想即使白瑞德从来不恭维她,她也永远不愁没有男人恭维她。

“虚荣心,虚荣心,”他说,“至少,你对这事是很坦率的。”

他打开雪茄烟盒,取出一支黑色雪茄,放在鼻子底下闻了一会儿,然后擦了根火柴,身子靠在柱子上,两手抱膝,默默地抽了一阵子。斯佳丽重又坐在摇椅里前后摇晃着,在宁静而温和的夜晚,他们周围笼罩着一片黑暗。栖息在蔷薇和忍冬花丛中的反舌鸟,从睡梦中惊醒,发出一声胆怯而清脆的啭鸣。然后,仿佛经过深思熟虑,它又沉默了。

忽然,白瑞德从走廊的阴影里,发出一声低沉、柔和的笑声。

“那么你是跟威尔克斯太太守在一起啰!这真是我遇到过的最奇怪的处境了!”

“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奇怪,”她感到有些不安,便立刻警觉起来。

“不奇怪吗?那么你未免有点不够客观。根据我这些天来的印象,你是很难容忍威尔克斯太太的。你觉得她愚昧低能,她的爱国思想令人生厌。你从来不放过机会说几句贬低她的话,所以现在你居然毫不自私地在大炮轰击声中留在这里陪伴她,自然会使我感到奇怪。那么,你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因为她是查利的妹妹——也就像是我的妹妹,”斯佳丽竭力摆出庄严的神色,可是两颊却在发热。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因为她是艾希礼·威尔克斯的寡妇。”

斯佳丽刷地站起身来,竭力压制住胸中的怒火。

“我方才正打算原谅你上回的粗野行为,可是现在我不原谅你了。我今天若不是感到心情特别郁闷,也绝不会允许你来到这走廊里的,而且——”

“你坐下,且息怒,”他说话的语气变了,伸手抓住她的手,把她拉回来坐到椅子上。“你为什么心情郁闷?”

“哦,我今天接到塔拉来的信。北佬离开家里已经很近,我妹妹害了伤寒,而且——而且——就算我能够回去,妈也不会让我去,因为怕我会染上伤寒。可是,哦,我真想回家去!”

“得了,何苦为这件事难受,”他的声音更温和了,“你在亚特兰大,即使北佬来了,也要比在塔拉安全得多。北佬不会伤害你,可是伤寒病却要伤害你。”

“北佬不会伤害我!你怎么竟跟我说这种谎话!”

“我亲爱的姑娘,北佬不是魔鬼,头上没有生角,脚下没有长蹄,跟你想象的不一样。他们无非不太懂礼貌,当然啦,发音难听一点,别的都跟南方人十分相似。”

“怎么,北佬会——”

“会强奸你吗?我想不会。不过,当然啰,他们心里是想的。”

“你要是再说这种脏话,我就马上进屋里去,”她大声嚷道,满脸通红,幸亏被阴影遮住了。

“你老实说,你心里是不是这样想的?”

“哦,当然不是!”

“噢,肯定是的,我看出你的心思,你生我的气也没用,我们南方所有心地纯洁和贤淑端庄的女性都是这样想的。她们一直都在担这种心事。我敢打赌甚至像梅里韦瑟太太那样年纪的人也……”

斯佳丽说不出话来,没有作声,她想起在这些活受罪的日子里,凡是两三个太太聚在一起,就免不了交头接耳地谈起这种事来,不过都是发生在弗吉尼亚、田纳西或者路易斯安那,从来没有发生在附近一带。北佬强奸妇女,拿刺刀戳小孩的肚皮,放火烧老人的屋子。纵使她们没有到街上去大肆宣扬,但是人人都知道确有其事。白瑞德要是多少懂得点礼貌就该知道这些都是真的,就不该去谈论它。这样的事毕竟不能拿来当作谈笑资料的。

她听见他在温和地轻声一笑。他这个人有时候很可恶。事实上他大多数时候都很可恶。女人所想的和所谈的事要是让一个男人知道,那真太可怕了。女孩子遇到这种情况,就会觉得像光着身子被男人看见一样。而这种有关女人的事,男人是只能从不正经的女人那里才听得到的。她恨他看透了自己的心思。她喜欢把自己想象成男人心目中的神秘人物,可是她晓得白瑞德把她看得像玻璃一样透明。

“说起这种事来,”他接着说道,“你屋子里是不是有个陪伴或是保护人呢?比如那可钦佩的梅里韦瑟太太或者米德太太?按照她们的看法,她们总以为我到这里来一定没安什么好心。”

“米德太太每天晚上都要来看看,”斯佳丽答道,很高兴换了个话题。“可是今晚她不能来。她儿子菲尔回来了。”

“我真走运,”他轻轻地说,“见到你一个人在这里。”

他的话音中有某种东西使她心情兴奋,心跳加快,脸上发热。她以前多次听到过男人的这种语调,知道这意味着马上要向她表白爱情。哦,多有趣!只要他说一声他爱她,她就能叫他吃点儿苦头,跟他算一算三年来讽刺挖苦她的总账。她要逗着他苦苦追求她。当年他曾偷看了她打艾希礼耳光的那一幕,如今她要洗雪前耻,然后再客客气气地告诉他,她只能做他的妹妹,这样,她就可以大获全胜,结束他们两人之间的这场战斗。想到这里,她不由得激动地笑起来。

“你不要笑,”他说着,握住她的手,把它翻过来,把嘴唇印在她的掌心上。他一触及她,就像一股洋溢着生命力的电流从他的暖烘烘的嘴上跳到了她的身上,好像有一股力量在颤抖地拥抱住她的全身。他的嘴唇从她的手心移到她的手腕,她怕他从她的脉搏觉察出她心跳加快,便想把手抽回来。她胸中升起一阵变化莫测的多情的浪潮,想拿双手去抚摸他的头发,让他的嘴唇触吻她的双唇——真糟糕,她原先并没有指望这个。

她惶惑地告诉自己,她并不爱他,她爱的是艾希礼。可是这使她双手颤抖心窝发凉的感觉又该如何解释呢?

他轻轻一笑。

“别把手缩回去!我不会伤害你的!”

“伤害我?我并不怕你,白瑞德,也不怕任何男人!”她嚷道,愤怒得使声音跟两手都颤抖起来。

“你的感情值得敬佩,可是请你小声点,免得让威尔克斯太太听见。而且我求你冷静一点,”他的语气听起来似乎他很喜欢她那激动的样子。

“斯佳丽,你喜欢我,对吗?”

这话才很有几分像她所期待的。

“嗯,有时候是的,”她谨慎地答道,“就是当你的行为不像个歹徒的时候。”

他又笑了,把她的手心贴在他结实的脸颊上。

“我觉得正因为我是个歹徒你才喜欢我的。你一直过着受庇护的生活,难得见到地道的歹徒,因此我的与众不同之处就对你产生了一种奇特的吸引力。”

这不是她所预期的转折,因此她又想把手抽回去,可是被他紧紧抓住挣脱不掉。

“不是这样!我喜欢规规矩矩的男人——行为高尚而值得信赖的男人。”

“你指的是能够任你欺侮的男人。这无非是个定义的问题。无关紧要。”

他又吻了她的掌心,她脖子后面的皮肤又有一种使她激动的痒痒的感觉。

“可是你真的喜欢我。那么你能不能爱我呢,思嘉?”

“啊!”她得意洋洋地想道,“总算被我逮住了!”于是她故意冷淡地答道:“真的,不。我是说——除非你好好改一改你的规矩。”

“可是我并不打算改。这么说你就不能爱我啰?这倒正是我所希望的。因为我虽然非常喜欢你,可是并不爱你。如果让你遭受两次单相思悲剧的苦痛,那未免太不幸了,是吗,亲爱的,我可以叫你‘亲爱的’吗,汉密尔顿太太?不过我这样问,只是因为我不得不遵守礼节,其实我要叫你‘亲爱的’,不管你喜不喜欢,我反正就这样叫了。”

“你不爱我吗?”

“不爱,说真的。你是不是希望我爱你?”

“别那么太放肆吧!”

“你是希望的,哎呀,我真不该毁了你的希望!我本该爱你,因为你很迷人,还有不少没多大用处的才能。可是跟你一样迷人、一样有才能的女人并不少,她们也跟你一样没多大用处。我真的并不爱你。可是我非常喜欢你——喜欢你良心的灵活性,喜欢你毫不掩饰的自私心,喜欢你机灵的实用主义。这最后一点,我想是你那不太久远的爱尔兰农民祖先遗传给你的。”

农民!怎么,他在侮辱她!她开始气急败坏地要说话,可是却说不出话来。

“请不要打断我的话,”他捏了捏她的手央求说,“我喜欢你是因为我具有和你相同的品质,这就叫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晓得你对那位貌似圣人其实愚不可及的威尔克斯先生依然念念不忘,他很可能躺在坟墓里已经六个月了。不过你心里总也该留给我一点儿余地吧。斯佳丽,不必挣脱!我想向你声明一下,我第一次看到你,是在十二橡树的走廊里,你正在迷惑那可怜的查利·汉密尔顿。从那时起,我一直想要你了。我想要你甚于任何别的女人,而且我等待你也比我等待过的任何女人的时间长。”

她听见他最后的几句话,惊讶得几乎透不过气来。他虽然老是侮辱她,可是心里是爱她的,只因为怕她取笑,才转弯抹角不敢直率地说出来。好吧,我得让他瞧瞧,而且要直截了当。

“你是不是想要我嫁给你?”

他放下她的手纵声大笑起来,吓得她蜷缩在坐椅里。

“上帝,不!我不是跟你说过,我是不结婚的吗?”

“可是——可是——什么——”

他站起身来,一只手按住胸口,装模作样地向她一鞠躬。

“亲爱的,”他平静地说,“我钦佩你很有见识,所以不敢先引诱你,我想求你做我的情妇。”

情妇!

她心里喊出这两个字,感到她受到可耻的侮辱。可是在最初受惊的一刹那间,她并未觉得受辱。她只觉得他竟把自己看成这样一个大傻瓜,不禁怒火中烧。他不是像她所料想的那样向她提出求婚,而是提出这样的建议,这分明是把她当傻瓜看待。愤怒、失望,加上受到伤害的虚荣心,搅得她内心一团纷乱,来不及找出道德上的理由对他加以谴责,那首先想到的话便脱口而出。

“情妇!那我除了养一群小崽子之外,还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话一出口,她马上意识到自己说错了,吓得她下巴下垂。他却笑得几乎透不过气来,他注视着她坐在阴影里目瞪口呆地用手帕紧紧捂住嘴巴。

“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你的原因!你是我所认识的唯一的最坦率的女人,也是唯一的从实际出发看待事物的女人,而不是以罪恶和道德那一套好话把问题的实质掩盖起来的女人。刚才要是换作别的女人,一定会先是一阵发晕,随后就请我出去。”

斯佳丽跳起身来,羞得满脸绯红。她刚才怎么竟会说出这种话来!她,埃伦的女儿,受过埃伦的教养,怎么竟会坐在这里,听他的那些下流话,而且还给了他一个这样无耻的回答呢?她本来应该大声尖叫起来,她本来应该昏晕过去。她应该对他的话不予理睬,冷淡地转身往里屋一走。可惜现在来不及了!

“我会请你动身的,”她大声嚷道,不顾媚兰或住在不远处的米德太太是否听见。“你给我滚开!你居然敢对我说这种话!我什么地方鼓励了你——促使你以为……滚出去,从此不许再来。这一回我说话算数。你别再拿些不值钱的别针、缎带之类的东西来想叫我原谅你。我要——我要告诉我的父亲,他会宰了你!”

他捡起帽子向她一鞠躬。她在灯光下看见他咧开嘴,露出髭须下的牙齿。他并不感到羞耻,反而觉得她的话很好玩,饶有兴味地注视着她。

哦,他真是可恶之极!她刷地转过身大步走进屋去。她抓住门,想砰的一声把它关上,可是那撑开门的钩子太重了,她费力地解钩子,没有解开,已累得气喘吁吁了。

“我来帮你好吗?”他问。

她觉得如果再在那里停留一分钟,她的血管一定会破裂,她门也不关,冲冲撞撞奔上楼去了。到达楼上时,她听见砰的一声,他殷勤地替她把门关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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