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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哀经 十八不共法品第二十一之一

作者:匿名 分类:佛学宝典 更新时间:2025-01-10 12:41:02 来源:本站原创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至真。而无缺漏。智者愚者,得未误失所行正法。所以者何。如来至真身行无阙,则为至真平等之觉。威神巍巍端正殊绝。威仪礼节视瞻举动。顺於等行。被服法衣手执应器。行步进止往来周旋。经行坐立猗卧出入。郡国州城大邦县邑聚落。足不蹈地。千辐相文自然轮现。柔软殊妙香洁莲华而现乎地。如来之足践於其上。其有虫蚁含血之类。遇如来足昼夜七日而得安隐。寿终之後复生天上。其法衣被自然四寸不扌亲其体。随蓝之风不能动衣。其傍众生皆得获安。是故言曰如来之身无有缺漏。又族姓子。如来至真。有所演辞未曾有短。智者愚者,不能得便求瑕阙者,所以者何。如来至真所言以时。演辞至诚如实无虚。应谊合法顺如律教。所言平等言行相应。语无违失应不应时口所说者,皆悦一切众生之心。无有复重。谊理美要成就庄严。口演一音。悉应众生志性所念。各得闻知忻然解达。是故名曰如来至真言辞无短。

又族姓子。如来至真心之所念亦无误失。而令智者及与愚者求得便者,心念法失。所以者何。如来常定无有不寂。怀众生类得其心本。除诸误失而为说法。是为如来十五诸业。佛於是颂曰:

其尊大人,无有阙漏,身行口言:胜心所念,其世吼护,无短无罪。愍哀入中,怜伤等现,欲求佛失。一切悉无,以此经法,示人令寂。

使皆弃此,诸瑕阙行,是为最胜。十五之业。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至真。无有粗教。所宣音响而令诸魔及与官属,并外异学裸形露精殊别异术而得便者,如来无言亦无有声。离诸猗著。如来难说一切众生。咸皆启受不以有为。亦复不处在於无为。如来身行靡不究畅。口言无短而今所行。人得其便不与世诤。是故如来无有音响。常顺空行。如来无我亦无所受。复无贪业离一切趣。是故如来无有诤讼。设无音响。因此蠲除众生音响。而为说法。是为如来十六之业。佛於是颂曰:

若闻谘嗟,不以动悦,若闻毁呰。亦不愁慼,除诸所著,亦无猗望。本修善行,行无所著,最胜谛修。常顺空行,无我无受,彼无憎爱。

如其所住,讲说经法,是为至诚。所说尊业。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常念未曾忽忘亦无愦乱。意不迷慌而违远法也。如来常定为一切智诸通之慧,则以脱门定意正受以无能忘。普见一切众生心行之所住处。观察其本。便以应谊而为说法。不违法谊辩才开明。随顺无逆。其不忘者,去来今慧无所罣碍。咸见三世因其己身。自以其心未曾忽忘。慈愍十方一切众生。亦复如是,殷勤念济而为说法。是为如来第十七业。佛於是颂曰:

导师所念,未曾忽忘,顺从法禅。脱门为行,一切众生,志性所行。应其所之,而为说法,所分别了。未曾忘失,达於三世,应无所犯。

设无所忘,应其说法,是诸大圣。所行之业。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至真。心常静然无有不定。坐起行步卧寐饮食言辞寂然常以一心。如来至真三昧微妙所度无极。越乎彼岸。禅思一心初无阴蔽。普察众生诸有形类。行定者不定者,永无敢睹察如来思惟念所见心也。除其如来神圣所建。作其威灵乃能见耳。设如大圣常定一心三昧亦然。不可上下为人说法不复观察。所以者何。常见一切众生心故。佛之圣慧巍巍如是,不可攀逮。玄如虚空无有表里靡不通达。是为如来第十八业。佛於是颂曰:

佛无进退,心常永定,行步住止。坐卧寝食,言辞寂然,无能乱者,最胜常定,莫敢迷惑,八方上下。终无得便,亦无敢知,其心所定。

因其所定,为人说法,常演道谊。

是最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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