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PT小说程序 > 佛学宝典 > 持心梵天所问经 > 等行品第十四

持心梵天所问经 等行品第十四

作者:匿名 分类:佛学宝典 更新时间:2024-12-06 01:03:08 来源:本站原创

尔时于彼众会之中。有一天子。名现不退转。白世尊曰:何谓奉法遵经典者,世尊告曰:天子欲知奉法遵经典者,能崇顺诸法。是则名曰奉遵。于法若能崇顺一切法者,此则名曰奉修于法。所以者何。其不崇顺于诸法者,则不造法亦无不造。有所作者为无所作。斯则名曰奉修于法。若不遵修诸善德本亦无不善。斯则名曰奉修于法。亦不有漏亦无不漏。亦无有罪亦无不罪。亦非世俗亦非度世。亦非有形亦不无形。亦非生死亦非灭度。亦无所行亦无不行。斯则名曰奉修于法。若能奉行一切诸法。斯则名曰奉修于法。无有法想而奉行法。斯则名曰奉修于法。其自说言:吾遵行法不为奉行。其奉法者而悉蠲除一切诸法,则为奉法。其于所行而无所行奉行于法。斯则名曰奉修于法。于时现不退转天子白世尊曰:假使大圣而于此中不行至诚。斯等之类不为遵奉不应顺法。所以者何。奉至诚者无有终没不住生路。何所奉行。住平等路乃为行耳。唯然大圣。奉行平等者则无邪法。所以者何。一切诸法皆悉平等而无殊特。于是持心梵天问现不退转天子。尔为奉行于此行乎。答曰梵天。吾当奉行。假使世尊说三行者,便当奉行于二事矣。有所行者,若所行已则无所行。又复梵天。吾已奉行离诸二行犹若诸法。奉行诸法亦复如是,遵法亦如所修亦如斯,则名曰奉修法矣。又问天子。未曾得见此佛土乎。答曰:吾未曾见于斯佛土。又问。岂为不想斯佛土乎。无应不应。于所见者而无所见。答曰梵天。今者吾身亦不有想。亦无不想无应不应。吾以曾见亦未曾见。又问天子。天子所见为云何乎。答曰:吾未曾见诸贤圣士。一切凡夫愚戆之类。度诸恶趣亦复不度。如是梵天。其平等者则得度矣。名曰正见。睹未曾见。亦无有名。亦无所趣。眼不别识。耳鼻口身意。意不别识。亦复如是,其有所见如无本者,其如眼者吾我亦然。其无本者则无所见。斯平等见。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