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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荟萃 第十九则 正见的把握

作者:冈波巴 分类:佛学宝典 更新时间:2025-01-06 11:47:28 来源:本站原创

敬礼上师!

大宝上师曾经这样教诲说:

总的,一个具有大乘种性的修行人,为了获得正等圆满的大觉佛陀之果,那么,在“道位”这个阶段,就必须将“见”、“修”、“行”三者组合在一起,而把它们互相连贯、不相分割地转为道用,来进行踏实地实修。

另外,应该这样修持的原因是:打个比方说:

◆ “见”,就像是高瞻远瞩的远大目光一样;

◆ “修”,就像是(透过反复地熟修而成为一种)习惯一样;

◆ “行”,就像是护送的使臣一样;

◆ “果”,就像是如意宝珠一样啊!

因此,在最初的时候,具有一个并非是与实相南辕北辙、背道而驰的正见,是极其重要的。

倘若没有悟到、没有抉择出这样的“实相之见”,那么,所谓的“修”,也只不过是流于一厢情愿的善良心愿罢了呀!

假使仅仅流为了这样的一厢情愿的“修持心愿”,那么,所谓的“行”,也就不可能不会变成装模作样的、作秀的形式了;

如果成了这种作秀的形式,那么,也就不可能荣获“三身之果”了。

为了获得“三身之果”,因此,在最初的时候,我们就应了解见解的真情、认识见解的实相;假如了解并认识了见解的真相,此时,对于轮回中的一切苦乐之事,我们也就不会再感到悲惨和害怕了。

如果具有了这样的“正见把握”,那就如同狮子一般。

打个比方说,狮子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一、狮子具有宏大的力量;

二、没有其他猛兽比狮子的力量更强大;

三、狮子的力量没有增减的变化;

四、从本元、本始、本初上,本来就有强大的力量。

基于上述缘故,因而,老虎、棕熊、马熊等一切凶猛的动物,在见到狮子的时候,无不慌恐怖畏;而无论狮子处于什么地方,它都可以无所恐惧、无所怖畏地从容游弋了。

同样道理,那些具有证悟潜力的修行人,在最初了解见解的真情、认识见解的实相的时候,也应该懂得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四法]:

一、一切“声、色”万物的法性,是无生的;

二、一切“声、色”万物的法性,又是没有“中”、“边”,并远离有为戏论的;

三、一切“声色”万物的法性,在一切时候,都是没有增减或变化的;

四、一切“声色”万法的法性,从本元、本始、本初上本来就是至极清净的、就是自然任运地成办了的。

如果证悟了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容,那么,我们不但可以拋弃一切迷谬的显境,而且,也可以拋弃造成这些迷谬显境的深藏的种子习气了,这个时候,我们就会犹如勇敢的狮子一般,不但不再会惧怕轮回的苦难,而且,也不再会向往涅槃的安乐了。

基于这种缘故,因而,以下开示这个“犹如狮子般的”教授。

这个“犹如狮子般的”、具有“正见把握”的、无畏的教授,共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教授之一:我们应将一切诸法,都确断为法性。

这则教授的意思是说:

由于已经将一切的“声色”万物的法性,证悟成了无生,因而,在这种法性无生的状态之中,就连能作比喻的名字也没有,因而是“本自清净”的啊!

基于这种缘故,因而,对于所有的这些外显的境相,我们都可以理解为是“清净本觉的幻变”,或者,也可以理解为是“来自法性本身的信息”呀!

打个比方说,这种状况,也就如同抵达了“大宝金州”一样。

假如抵达了大宝金州,那么,我们眼前所显出的一切事物,都会显现为黄金的本性,除此之外,就连叫做“泥土”和“砂石”的名字,也是不存在的啊!同样道理,对于已将“显境”证悟为“法性”的修行人来说,(所显现的一切,)除了“法性的理趣”之外,就连叫做“有法”{86}的名字,也是不存在的啊!

教授之二:我们应该懂得:一切“声、色”万物的法性,是没有“中”、“边”的,而且是远离一切有为戏论的。

这则教授的意思是说:

法性的道理,就好像是虚空一样。比方说,纵然我们如何地试图去求得虚空的边际,也是绝对不可能如愿以偿的;如果我们找不到虚空之“边”,那与之相对的一边——“中”,也就绝不可能被找到了,基于这种缘故,因而,虚空也就是“远离中边”的了啊!

也像那虚空远离“有”、“无”等一切(二元对立的)有为戏论诸边一样,那法性的道理,也是远离“有”、“无”等一切(二元对立的)有为戏论诸边的,也因而,“法性的道理”,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啊!

教授之三:我们应该懂得:一切“声、色”万物的法性,是没有增减变化的。

这则教授的意思是说:

那“法性的旨趣”,由于存在于具有证悟的瑜伽士身心之中也不会变得更好,所以是“不增”[在圣不增]的;同时,又由于存在于未曾证悟的普通有情的身心之中也不会变得更坏,所以是“不减”[在凡不减]的呀!

实际上,法性的旨趣,是无所变迁的,它就如同大地的精华——黄金一样。

打个比方说,就算我们把黄金塞到烂泥沼里,那黄金也不会因此而变得更坏;同时,就算我们把它从烂泥之中重新取出,并擦拭洗净,黄金的本性也不会因此而变得更好啊!同样道理,“法性”,既不会由于存在于有情的身心之中而变得更坏,也不会由于存在于佛陀的身心之中而变得更好,因此是“无所变迁”的呀!

教授之四:我们应该懂得:一切“声、色”万物的法性,从本元、本始、本初上本来就是存在的、本来就是远离一切有为戏论的,如同太阳一样,连“所断”的名字也是没有的啊!由于它从本以来就是清净的,因而,也就是从本元上就是清净的呀!

有关这层道理,在萨惹哈的《道歌》之中,有偈亦云:

应持此心如虚空。

我们应当把这个“心”呀, 看作是如同虚空一般, (本来清净。)

接着,又说:

于此本净虚空性, 观而察之灭其见。

对于“心”所具有的 这种本来清净的虚空的本性, 反复不断地去观察它吧! 经过再再地观察之后, 那“见”, 也就会自然而然地灭去了。

打个比方说,这就如同太阳一样。那太阳,从本性上就是光明璀璨、熀耀万丈的,在太阳那里,连所谓“黑暗”的名字,也是不存在的;同样道理,那“法性”,从本性上也便是至极清净的,因而,在法性那里,既没有所应断除的“不善的事件”,也不会“获得”以前未曾获得过的“所得的功德”啊!

有关这层道理,如《宝性论》中有偈亦云:

于此无所除, 建立毫许无; 于如实性如实观, 于如实见得解脱!

对于这(内念与外境), 没有任何东西是应该除去的, 也没有一点儿 是应该建立起来的。 对于这种真实(的法)性本身, 真实地去观察它吧! (透过再再地观察,) 一旦真实地见到了这种 (法性的)真实, 我们也就会获得解脱了呀!

——怙主月光童子教敕之《吉祥荟萃第二辑·倾城佳丽》第十九则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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