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PT小说程序 > 佛学宝典 > 比较宗教学 > 第二章 未开化民族的宗教

比较宗教学 第二章 未开化民族的宗教

作者:圣严 分类:佛学宝典 更新时间:2025-01-08 09:27:50 来源:本站原创

第一节 神教的分类

谁是未开化者未开化,就是尚未接受近代文明的开发,本章所举,则包括有保存着原始风气的现代各民族,他们进到近世纪以来,却仍保留着先民的习俗、信仰,及生活型态与思想观念的全部或一部,但这种情况已在渐渐改变之中。本章所据参考资料,或与目前的实际有了距离,则亦无关宏旨。

其实,已开化民族中,仍保有未开化民族的宗教意识者,依旧不少。这种原始宗教的信念,一直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所以近世宗教的进步,遥远地落在科学的进步之后。近世宗教之有若干进步,实际上是受了科学的影响而进步,因为宗教的本质有它的固定性。例如原始宗教即信大势力者为神灵的抽象,到了基督教,仍以所信奉的上帝为无上的权威者。如果将这观念修正,他们的信仰便立即落空。这一点,佛教是全然不同的,佛教一开始就以缘生法,否定了神的权威。因此,若讲宗教的进步,佛教在二千五百年前的创始之际,就已进步到了现代的 阶段。至于后期佛教之受外道的影响而又接受了若干原始宗教的东西,那当又作别论。

多神教多神教(Polytheism),已比原始人类的杂乱信仰有了程度上的升华,已将混杂无秩序的信仰,变为有系统的对各种较大之神灵的信仰,以这些较大的神灵,各自统治宇宙的一部分。例如风雨雷电气候的神、森林江河海洋的神、战争疾病死亡冥界的神,每一类均有一大神,一大神统领其自类的许多群神。佛教的八部神王,原出于印度的外道而为佛教所吸收,本也是多神的性质。例如八部之中的「干闼婆」(Gandharva),即是《吠陀经》的低级群神之一类。

在埃及,各区域都有其特别的神。希伯来人的耶和华,原是古以色列民族所奉诸神中之一个神,摩西参考了巴比仑的一神教,才把他塑成唯一的神。罗马的神很多,故有一座万神庙。中国的道教,事实上也是多神的宗教。

多神教所奉的神,多数是人形的神。这种「人神同形主义」(Anthropomorphism),出现于较高文化的社会中。在希腊,神和人的形貌相同,且也有人的欲望和人的劣性,乃至与人恋爱,争风吃醋;在中国的神话传说中,人们对于神仙的情感,不是敬畏,而是爱慕。把美女比作天仙,天仙下凡与人恋爱生子。人们渴慕能与神仙结为夫妻,神仙是人形,也是由人修成的。

依佛教的看法,多神教的神,皆是欲界的神,是地居天的神。除了他们的色身较凡人微妙,寿命较凡人为长,福报较凡人为大,其余的生活习性,实无异凡人。例如在荷马史诗及印度《大战诗》中的神,都是神人同形。他们具人形,有重量,可加以枷锁,能感觉身体之痛苦,受伤时虽无血液而有神液流出。虽不需照常人那样的进餐,却会吃牺牲。他们在心理方面,也有恐惧、怨恨、妒嫉、虚荣,乃至比人类更强;他们不是全知全能,有时也会忧愁失望;他们的社会也常发生战争,有胜有败。故以佛教衡量,多神教的最高境界,相当于欲界的第二天,即忉、利天或三十三天。

二神教二神教(Dualism)是有些民族把宇宙间的权威者,分为两类的特性而来,认为天地之间的不可测的大力者,不外乎慈悲的及凶狠的两大神灵,由这两大神灵统制着宇宙和人类。

一个神居于风平浪静、清明晴朗的地方,他有慈悲的心肠,专做救济苦难、施人恩惠的事。一个神居于风云莫测之处,性格凶暴,专做害人的事。例如他使海水暴涨,狂风大作,天地晦暗,能使气候大寒大热,降下瘟疫、洪水、猛兽、雷击、地震等等的灾祸。

慈悲的大神,专用善良、温和、可爱的精灵为其助手;凶暴的大神,专用残 酷、暴戾的精灵为其助手。因此,这种二神教,实是多神教的另一内容,只是把众神分为善恶二类,各用一位大神来统治许多的小神,不称小神为神而称精灵,乃是原始宗教生气说的进步。此与原始的部落组织有关:一个部落只有一个最有能力的人做酋长,其余的人均不得享有酋长之名;两个部落方有两个酋长。

有很多宗教,都有二神教的特征。

(一)古埃及:善神为奥息里斯(Osiris),恶神为沙特(Sat)。人民很怕恶神,对之供献时的牺牲,往往多于善神。

(二)马达加斯加:善神为占和尔(Zamhor),恶神为尼殃(Nyang)。

(三)斯堪地那维亚:有光明之神巴杜儿(Baldur),黑暗之神罗歧(Loki)。

(四)古印度:有昼间之神因陀罗(Indra)与夜间及邪恶之神韦陀罗(Vritra)的竞争。

(五)古波斯的教:以光明之神阿诃罗莫他(Ahura Mazda 或称奥姆斯达 Ormuzd),永远和黑暗之神安格拉马伊尼亚(Angra Mainya 或称阿劣曼Ahriman)斗争。当犹太人于西元前第六世纪时,被巴比仑人流放在美索不达米亚之际,接触到了波斯的教,便采纳了恶魔的信仰。

(六)犹太教:犹太教是基督教的前身。一般以为犹太教及基督教均是一神 教,其实不然。犹太教本是多神信仰而由摩西改为一神崇拜,到了与教接触之后,又成了二神教。他们的民族保护神是耶和华。破坏耶和华计画的恶神是撒旦(Satan)。此撒旦的观念是采自教的阿劣曼,他的名则取自古埃及的沙特(Sat)。迄至基督教,虽已自命为超越的一神教,实则仍是一神分裂的二神教。撒旦与耶和华处于敌对的立场,分别统治着善恶两个世界。自摩西时代乃至到王国时代的犹太教,以耶和华兼有善恶两种性格。至先知时代以后,便将恶的性格分给了撒旦的名下。

一神教一神教(Monotheism)即是唯一神教。一般均以为一神教是高级宗教。例如基督教及回教等,他们只信一个神是宇宙的主。

然而,在原始民族中,已有了一神教的信仰。例如波里尼西亚人,即信一神教。他们说:「达亚罗亚(Taaroa)是他的名」;「他独自存在而成为宇宙」;「他创造了这坚硬石头的世界,这世界便为他的妻,是万物的基础,产生了地与海。」

在耶稣纪元前一千四百年,埃及有个圣洁的王叫作亚克那顿(Akhnaton),创立了一个教派,只奉日神亚顿(Aton)为唯一的神,并向百姓宣说,亚顿是他们在天的父亲,是仁爱与和平的主宰。此神无偶像,其象征物为太阳盘(Sun Disc),但也并不崇拜此象征物。可惜因为亚克那顿酷爱和平而痛恶战争,所以失了他的国家,他的教派也就因此消失。

基督教与回教是公认的一神教,此二教均与犹太教有深厚的渊源。回教兼受基督教及犹太教的恩赐而成立。基督教受犹太教的遗产而革新。犹太教则受古巴比仑及古埃及的刺激而形成。在摩西(西元前一千五百年)之前,巴比仑(现在的伊拉克)已有了一神信仰,已有了一部二百八十五条律法的《汉摩拉比法典》,这使摩西完成了一神耶和华的崇拜及十诫的规定。到了西元前第六世纪以后,《旧约》的故事陆续编写出来,其中的许多观念,都是采自古巴比仑、埃及、波斯宗教的材料。例如创世神话、方舟神话、魔鬼神话、不拜偶像、一神信仰等等,无一不是来自其他的宗教。幸运的是,犹太教乃至基督教及回教的教会组织及思想控制,较任何原始宗教都严密,所以他们的国家可以亡,信仰却传流到今。至于其他如巴比仑、埃及的古宗教,就老早灭亡了。

基督教自以为是高级的一神教,实则,从其一元论的二分法来看(神造万物,是一元论;善恶绝对,是二分法),既可称为一神教(一神一元创造宇宙),又可称为二神教(信有义神及魔神),更可称为多神教(耶和华天父的国中有许多天使,撒旦的治下有许多魔鬼)。

根据基督徒李杕的《天神谱》:「天神分九品:至爱者、普智者、上座者、统权者、异力者、大能者、宰制者、宗使者、奉使者。九品合为三军:至爱、普智、上座为上军;统权、异力、大能为中军;宰制、宗使、奉使为下军。品越在前,则禀性越美,膺宠越隆。合九品三军则有总领天神,即弥额尔是。」这九品天神,亦即安琪儿(Angel),亦即上帝之使者。其中的「奉使」者,即守护世人的天神。据说一人即有一神守护。又在基督徒的心目中,凡是反基督及不信基督的人,都是魔鬼或魔鬼的使者。可知,中国人所谓的「漫天神鬼」,在基督教同样也可适用!如说基督教确系一神教,用此衡量中国的道教,也可算为一神教。道教虽形成多神崇拜,但最初最高则为元始天尊。

基督教是一神、二神、多神?站在任一角度,均可拉得上关系,因为它是以原始宗教的本质,套上了哲学的外衣,才化为高级的普遍宗教。但在希伯来人的构想中,把他们说成是「超神」的宗教。认为上帝创造宇宙、主宰万物,宇宙万物为上帝所有,上帝却不属于宇宙万物的同一性质,而是超然在宇宙万物之外。这是解说不通的神话,故到保罗加入基督教之后,才用希腊哲学家斯多噶派的泛神论,补充了希伯来宗教超神论的缺陷。

泛神教泛神论(Pantheism)是哲学名词,在宗教上则称为泛神教或万有神 教。古来有一些大哲学家,往往兼有虔敬的宗教信仰,但其信仰对象未必是随俗的迷信,乃依其哲学思想而构成宗教信仰,是基于理性的考察而求为情意的寄托,泛神教大致由此而来。所谓泛神教或万有神教,即是「神即世界」之教说。以神与自然是同一物,「获罪于天无所祷」(孔子语),「神是遍在的全体,无反对者」(十六世纪义大利哲学家白鲁诺之语),「神即自然」(十七世纪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之语)。此皆为泛神教观的代表者。泛神教的信仰者,只求自己顺从于神(自然),敬神而爱人,但不求神来给予赏赐。所以泛神教者,也多是最可敬的人道主义者,他们没有狂热的情绪,不会盲目的叫唤救世主,也不致恐惧末日的降临。例如斯宾诺莎即以为人应敬神,但却不能以敬神作为求神来爱人的条件。因为宇宙全体即神,人也是神的属性之一部分,除了使自己完成神性之外,别无一个另外的神可求。

可见,泛神教与超神教的观点恰好相反。超神教以为神在宇宙之外;泛神教则将神与自然同视,神含在宇宙之内,神即是宇宙。超神教以神有人格性,泛神教则否认有人格的神。

交换神教交换神教(Kathenotheism),有译作交替神教或交代神教,亦可目为单一神教的一种。这是在多神教中的一个特征,即于多神信仰之多神中,有一 位至尊的主神,余神皆为主神的从属,对余诸神,不必列为必须崇拜的对象。在多神中单奉主神者,便是单一神教。

如果在多神之中,选一神作为崇拜的对象,此神即被视为至尊的主神。到了另一时地的另一因缘而选另一位神来崇拜,同样亦视为至尊的主神,而将先前所奉的一神淡忘者,这便是交换神教。

交换神教一词,是由马克斯弥勒首创,施之于印度《吠陀经》信仰者的。因为在《吠陀经》中对诸神所用的赞歌,辄以最上最大最高最好的词句来称颂,似乎每一位大神,均是宇宙的主神。这在马克斯弥勒之外的宗教学家,也以单一神教称呼之。

无神教无神教(Atheism),在哲学上称为无神论。对于基督徒而言,「无神论者」一语,不但指的唯物主义者,乃是泛指一切不信耶稣基督的人。泛神论者固被视为无神论,在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西元一四八三─一五四六年)及喀尔文约翰(Calvin John 西元一五○九─一五六四年)的宗教改革时代,旧教徒也喊他们是无神论者。不管你信有神及无神,凡是异教(Heathenism),便是无神论者。因为他们独断专横,只以他们的神是唯一的神,其他人的神便不是神。纵然新教徒也信耶稣基督,因其反对罗马的加特力(Catholic 即天主教)教会,所以也 被罗马旧教视为是无神。

但在哲学家的幅度上,无神论是指的唯物主义、进化论、不可知论、理性主义,以及现在盛行于美国的实存主义者、经验主义者,他们专从事实的考察推论,以科学方法说明宇宙和人生,不采信神话的传说。

至于宗教上的无神教,只有印度产生了两个,那就是佛教和耆那教。此所谓无神,是指否认有宇宙的主宰神或人格的大神。佛教和耆那教同样地否认婆罗门教《吠陀经》的神圣地位,及其创造并主宰宇宙的神,但却不是唯物主义的断灭论者。因为此二宗教,同样也承认了许多的神灵(不过不是创造主而是众生之别型)。

但此二教却有不同的论点。耆那教对宇宙的看法,是「命」(精神)及「非命」(物质)的二元论者。他们对精神而言,是站在「生气说」的立场,视「命」为常住的灵魂,以苦行的修持乃使常住的灵魂生天为解脱。若不修道,灵魂固不灭,但不得生天解脱。佛教则站在缘生性空的立场,主张无我,否认有个常住的灵魂。佛教的缘生论,认为宇宙是众生共同的业力所感,众多的因缘所成,所以不信有专制魔王式的创造神。众生的本体是业所薰识,识是业的染成体,行业是刹那增减的,本体之识,也就跟着变动不已,所以没有一个常住不变的灵魂。但在 未曾以道力(八正道)断绝(解脱)业之源流时,不论善业恶业,均须在生死流转中感受果报。因此,佛教主张无神无我,但仍强调三世因果,故非唯物论者可及。佛教以缘生论观察宇宙万有的生住异灭,颇合于今日实证主义之科学的原则,故亦迥非耆那教的二元论可比。

若从宗教的实质而言,一切神教无非原始宗教及原始宗教的流类,他们都是在未开化者的基础上耕耘出来的。无神的耆那教,也未摆脱原始宗教「生气说」的意识;生气说即是精灵崇拜之一种。不论耆那教的教义,是否有近于佛教之处,它的宗教意识,却仍沦落在心物二元期的原始宗教的状态。

第二节 未开化者的迷信

魔术未开化者的迷信方式很多,大致可汇为:魔术、禁忌、占卜、祈祷、巫觋,及神话的传诵。

魔术(magic)即是法术,或称方术、术数,这是原始宗教社会通行的一种迷信方式。

魔术的根据是两条定律:

(一)类似律(Law of Similarity)或象征律(Symbolism):由此而生的称为 「模仿的魔术」(Imitative Magic)。此律有两条细则:1.同类相生(Like Causes like),即是说,类似的事物,能引起真的事物,只要模仿真的事物,便能得到真的结果。例如雕塑一个偶人,把它当作仇敌,用针刺它的双目,或刺它的心,刺它的脑门,那个仇敌也真会瞎眼、心痛、头痛。若将偶人倒置或埋葬,仇敌也真会倒运或死亡。有用纸剪成人形,写上仇敌的名字,也有同样的结果发生。2.同类相治(Like Cures Like),即是说,相类似的假事物,能制止真的事物,故利用凶物可以辟除邪怪。例如中国人在门框上,置一个老虎头的木雕物,贴门神像,端午节用昌蒲当作斩妖剑插在屋檐下,黑狗血能辟邪等皆是。

(二)接触律(Law of Contact),或称传染律(Law of Contagion),由此而生的称为「传染的魔术」(Cantagious Magic)。也有两条细则:1.凡由一全体分开的各部分,仍于暗中互相感应。例如发及爪甲虽已离身,若对之作法,仍能影响到其所离开的那个人身。2.凡曾一度接触过的两物之间,即有神秘的关系。例如人身穿过的衣服,虽已离身,若对之施术,仍能影响到那个曾经穿它之人的身体。

「模仿的魔术」最普遍,它通行于古今的许多民族中:1.北美印第安人,若要加害某敌人,便在沙灰或泥土上画一个人形,或假定某件东西为敌人的身体,然后用尖锐之物刺伤它乃至砍杀它。2.马来人则将所要加害者的指甲、头发、眉 毛、唾沬等物,各备一双,以代表那人全身的各部分,然后一一安上蜂蜡做成的偶像,每晚把蜡像在灯上烘烤,并诵咒语:「我所烘烤的不是蜡啊,我所烘烤的是某某人的心肝和脾脏啊!」如法做了七晚,即把蜡像烧掉,那个使施术的敌人也就因而亡故。3.我国民间故事中也有,例如《封神传》里的姜子牙拜死赵公明;《杨文广平南蛮十八洞》里的金精娘娘射草人;现在的我国民间,尚有用纸人写了人名八字来施术的。4.在汉朝武帝时有「女巫往来宫中,教美人度厄,埋木人祭祀;会帝病,江充言疾在巫蛊。」(《汉书》)

「传染的魔术」也有许多民族施行,例如:1.毛利人以为取得仇敌的发爪唾液等埋在土内,其人必死。2.务都(Voodoo)的神巫尝对白人说:「我若得到你的一根睫毛或一片斑屑,你的生命便在我手里。」3.我国民间,有人若被人吓出了病,便索取那吓人者的一截裤带头,泡汤一吃就好;若有青年男女因单恋而成重病,相信索取对方的一、两根体毛,泡汤一吃就好。4.在维多利亚的俄佐巴律部落的神巫,能够烘烤一个人的毡衣而使物主生病。5.普鲁士人的旧俗,将窃贼遗下的衣物痛打一顿,贼虽未被捉到,却自然会生病。

因此,未开化民族中,常将自己的指甲、头发、牙齿收藏起来,唯恐被仇人拿去施术;婴儿出生后的脐带和胞衣,也慎重地处理,唯恐影响到婴儿及产母的 命运及寿数。有的人的衣帽也小心地放妥,唯恐被人践踏或跨越而倒楣。

禁忌禁忌(taboo)是魔术的一种。不过,魔术是采积极攻略的方式;禁忌是采消极防止的方式。魔术是为要达到某种结果;禁忌是为要避免某种结果的发生。

禁忌在各未开化民族中,流行很广,大致可分数类:

(一)饮食的禁忌:澳洲土人不敢吃作为自己图腾的动物,因信与之有血缘关系。塔斯马尼亚岛人不敢吃一种小袋鼠及有鳞的鱼。我国民间有人不敢吃无鳞的鱼。印度教徒不敢吃牛肉。回教徒不敢吃猪肉。基督教的美以美会不吃动物的肉;但他们不是如佛教的素食是为慈悲众生,乃是出于禁忌的迷信。又如马达加斯加岛人,不敢吃箭猪,恐怕传染了胆小的毛病;不敢吃牛的膝,恐怕膝会变成牛的一样,不善于跑路。

(二)作业的禁忌:新几内亚的土人,编网未毕时不敢出屋,不敢与妇女有性行为,乃至饮食也限由男人供给。食时手指不敢触及食物,不敢多食,不敢高声说话;他们狩猎时,领头的人不敢沐浴,不敢睡眠,不敢说话。发令时使用拟势。他们出猎用的小艇不得和别个相触。台湾过去的原住民,出草砍人头时,家中的火不得熄灭,家人不敢借物与人,不敢说鄙猥的话。我国有航船的船家,吃 饭不得称饭(翻),进城不得称城(沈)。在澳洲及玻里尼西亚的妇女,不得和男人一起进食。在新赫布来岛不得看见初成丁而未洗浴的人。安哥拉(Angora)人,以为有女人在场,铸铁必定不成。西非洲女人不得看男人饮食,不得见祖宗的像,制油时不得被人看见。印度的阿萨姆人(Assam),在出战前不敢和妇女同床,也不敢吃女人所煮的食物。在今日的台湾尚有人在买奖券的前后,不敢让女理发师剃头。

(三)数字的禁忌:西洋人往往逢到星期五及十三号,不敢出门。星期五恰恰是十三号,更使他们困恼。乃至门牌十三号的房屋无人敢承租;旅馆十三号的房间无人敢住。这都是因为耶稣的最后晚餐的传说而起。

此外尚有妊娠期间的禁忌,例如台湾民间有孕妇的人家,不敢随便在家屋四周掘土。有生产的禁忌,例如肖什么动物的婴儿,在月子内不得见到肖相克动物者的外人。有结婚的禁忌,例如八字不合的,虽然双方同意,也不敢结为夫妻。

占卜占卜(pination)也是魔术的一个分枝,大抵是根据象征的原理,以期发现所要知道的事物的征兆。这在原始民族中极为盛行。我国于光绪二十五年(西元一八九九年)在河南安阳县发掘出来的甲骨文字,乃是刻在龟甲及兽骨上用来占卜用的祝祷词。那是殷代的都城旧址,故被称为殷墟。由甲骨文考知,殷人 凡为国家大事,都要先行龟卜。

婆罗洲的海地押克人(Sea Dyaks),凡是造屋或耕种,都要卜问七种「预言的鸟」,其有猜详的方法,鸟声的前后左右有分别。我国内地有用鸟来衔牌算命的方法;过去台湾原住民出外砍取人头时,也要听一种鸟名「丝主丝里」(Sitsusiri)的叫声,以验凶吉,如叫声悲惨,便不敢向前。

占卜的方法,主要者有四类:

(一)猜详偶发的事件:凡意外偶发的现象,均可视为预兆,应用象征的原理,以猜详其结果。此有四类:1.无生物的偶然异状。例如兵器折断,大纛倒地。2.动物异常的举动。例如狗子夜号,母鸡啼晓,战马悲鸣,老鼠群迁。3.人类自己偶发反常的动作。例如食时筷箸落地,碗盏打破,无故跌跤,突然心悸、肉跳、眼跳。4.反常的自然现象。例如桃花在夏天开放,六月里天下雪,十二月的雷雨,以及陡发的怪风,日蚀与月蚀,海啸与地震。

(二)猜详梦中所见:详梦的风俗,行于各处的未开化民族,因为梦中的特殊事物,极富于预兆性质,所以我国古代曾经特设有详梦的官。相传佛教初传中国,即是由于汉明帝「夜梦金人,顶有圆光,飞行殿庭」,详梦的大臣告知「西方有神,其号曰佛」,始遣使向西域求法。

(三)观察星象变动:此即是原始民族的天文学,在西洋的古代称为占星术(Astrology),在我国古代为星命家。以星象的明暗,星位的移动,陨星、彗星的出现等,为占卜时令及人物的祸福凶吉。此术较为复杂,故于蛮族中不甚发达。

(四)用人为的方法:此在未开化民族常用,文明的民族也不能免。例如用一个钱转起再躺平,以钱的正反面来猜详运气的好坏。西非洲的土人,满握一把坚果,然后任它坠下,再看坠下的是奇数或偶数,来猜定吉凶。也有用动物的生理构造,以验吉凶的。在巴比仑的一本古书中说:「如能懂得动物肝脏上面的纹样,便可晓得神的意见;能晓得神的意见,便晓得未来的事情。」在《云南通志》中说:「猡猓人取雏鸡雄者,生刳两髀束之,细剖其皮,骨有细窍,刺以竹签,相多寡向背顺逆之形,以占吉凶。」有很多民族用兽类的肩胛骨占卜,把骨放在火上烘,然后看其裂纹,以猜详未来之事;我国殷代也用龟甲烘出裂纹以为占卜,其法载于《史记‧龟策列传》。我在大陆曾见有人能在点燃后的香头烟路中,占卜吉凶;有人能以熔锡倒在冷水中凝结后显出的纹理上,看到所要占卜的事物;有人能以一把竹筷直立水中,以占卜吉凶;我国有起课、打卦之术,也是占卜的一门。

祈祷

祈祷(prayer)是人类在无可求愿之时的一种本能。人在危险之际及绝 望之时,即盼望能有奇迹出现。人在有了语言之后,最初的祈祷词,大概是呼叫:「妈呀,来救助我啊!」直到现代的文明人,如尚无任何宗教信仰,遇到危难之时,也会祈祷「父母的在天之灵冥中保佑」。

原始人类所想像的神灵,虽是可怕之物,为了乞怜神灵不要加害他们,仍会从内心发出诉愿的祈祷。例如在《旧约》初期犹太教的耶和华是可怖的神灵,教徒却要对他祈祷;不论祈祷是否生效,百次之中只要一、二次生效,就要大大的感恩。迄今的基督教,仍极重视祈祷,例如〈圣号经〉、〈圣三光荣经〉、〈天主经〉、〈信经〉、〈信德经〉、〈望德经〉、〈痛悔经〉、〈饭前经〉、〈饭后经〉等,都是一些重要而简短的祈祷词。甚至可说,除了祈祷,基督教便无灵修,这乃是原始宗教的特色之一。

低等的祈祷,大都是为了肉体生存的需要。例如北美印第安人,求他们的神「俄康达」(Wohkonda),保佑他们掳得野马或杀死敌人;非洲黄金海岸(Gold Coast)的黑人,求神赐他们多量的米、芋、薯、黄金。

高等的祈祷,则为满足精神方面的需要。例如请求神灵消人自己的罪愆,增加善行的鼓舞。

用祈祷的方法,达到占卜目的者,有所谓「求梦」,在神灵之前祈祷,请在梦 中告诉他们所要知道的事物。这在好多地方有专供「求梦」的房舍,例如台湾北部的仙公庙,就有专供人去求梦的房间。

在民国十六年(西元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上海《申报》,刊出一条社会新闻,大意是说当时的上海,盛行一种叫作「花会」的赌博,共有三十六门,极难押中,若中,可获赏数十倍。有一姓曹的少妇,丈夫出外经商,她先小试花会,有输也有赢,后来便倾全部家产押上,输个精光。有位老妇人告诉她「杀一生物以祈梦,可以灵验」。她初杀猫,祈之果验。她正想另外再杀一猫而不易找到,适巧她三岁的独生子因失果而号泣,她一念忿起,便用菜刀砍下了儿子的头,她不悲悔,倒是兴冲冲地把儿头包藏于枕边,焚香默祝,托儿示梦,祷毕就寝,梦见其儿持首哀号,忽而化成一只大鼠。这少妇醒来,知道儿子示梦她押「鼠」门。第二天想尽一切办法,筹得三百多元,全投鼠门,果然押中,赢了五千多元。钱是到手了,独生子却死了,丈夫也回家了,终被其夫逐出门,自缢而死!

巫觋在原始民族中,有一些自称能通神秘之奥的人,有能力对付在冥冥中的可怖的东西。这种人的名称很多,因地而异。例如巫(witch)、觋(wizard)、禁厌师(sorcerer)、医巫(medicine man),或称僧侣(priest),或称术士 (magician);西伯利亚和北亚洲及阿拉斯加等地,则称之为萨满(shaman)。但其性质类同。

巫觋们常自称能呼风唤雨,能使人生病及病愈,能预知吉凶,能变化自身为动植物等,能与神灵接触或邀神灵附身,能用符咒法物等遣使神鬼,能魇魅别人,使人生病和死亡。故在野蛮人社会中,巫觋几乎被视为万能的生活支配者。

巫觋的产生,大抵是由一些曾在梦中或病中有了神秘经验的人充任,也有是自幼承老巫觋的训练而成。他们确有一些神秘效验,在中国内地,有所谓童子(男巫)及师娘(女巫)。我亲眼见过好几位,他们并无一定的师承,往往是一个正常人,突然病了一场,就有神灵附体,自称是某神要借他在世上行道几年,或要他终身成为神巫,他就变为神人之间的媒介了。他们能看病处方,本人原不识医理及药名,竟在神附于身之时,说出医理,开出药方,病人服了也真除病;他们能预告吉凶,能为你找来亡灵和你对话,能「走阴差」到阴间查探你家亡灵的下落。在台湾流行的扶乩及乩童,大陆也有,且也确有若干程度的灵验。那些降下乩坛的神,每皆先自通名报姓,什么观音大士、关公、张飞、李白,乃至《西游记》中的孙悟空、猪八戒,《封神传》中的各路神仙,都会出现。其实,这些附身或降乩的神,都是依草附木的小小鬼神。这些鬼神,遍处都有,只是借了着名 之神的名,扬他们的威风而已。所以他们的灵验是有的,但在时间上不会久,在空间上不会大。不信其有,固不可,若坚信其可靠,那就大可不必了。

巫觋在基督教社会中是不被宽容的。欧洲人凡是提起巫觋,便联想到「妖术」(witchcraft)。基督教仇视一切异端,故将一切的罪恶,例如自然现象的变怪,天灾人祸,乃至头痛、心痛等小毛病,也都说成是巫觋们施的妖术。在基督教社会中,巫觋是魔的异名。他们的童话故事中,说到巫字,必然是可怖的精灵之类的妖怪。因此,焚死巫觋乃是他们唯恐做之不及的事。虽然《旧约》中的许多「先知」乃至《新约》中的耶稣,也类于巫觋一型的人物,但他们对于异端的武觋,特别是穷苦而有一些神秘经验的老妇,甚至凡是面皮多皱、唇上生毛、眼睛歪斜、姿势蹒跚、声音尖锐,加之独居寂处的妇人,都在基督教会的焚烧之列!不过,近代一个多世纪以来,各国的法律,已不容许基督教徒用私刑焚毙巫觋。巫觋在欧美,也不再被视为可怖之物了。基督的神之权威,已因人间的法律而退让到天国去了。

神话神话(myth)的意思是迷信或无稽之谈。它是由于人类对实在的事物,所产生之幻想的故事。例如野蛮人看见火焰飞舞,便以为它是活物;听到山谷的回响,便以为有怪物在山内作声;闻到雷声,便以为天神的车轮在空中轰 转,或以为是有天神擎着大锤捶击。

神话的大部分和宗教的迷信有关,因为神话和仪式,同为宗教的工具。没有神话,原始宗教的信仰便无依靠,因为神话能替各种信仰,寻出解释的理由来,并构成一个系统,以满足原始人类求知的愿望。虽然用科学的角度观察神话,只能产生研究其发生的背景之兴味,不能引生信仰;但在原始人,凡可解释的,即可引生信仰的情愫。

神话,可分两大主题说明之:

(一)神话的性质:据林惠祥先生说:凡神话有特性六点:

1.传袭的:它们发生于很古的「神话时代」,其后传久了,以至于忘了它们的起源为何。

2.叙述的:像历史或故事一样,用来叙述一件事情的始末。

3.实在的:在民间,神话是被信为确实的记事。

4.说明性的:神话的发生,是为要说明宇宙间各种事物的起因与性质。

5.人格化的:神话中的主人翁,不论是神灵或动植物,都是拟人的,其心理及行为,都像人类一样。

6.野蛮性的:神话是原始心理的产物,以文明人来观察它,常有不合理处, 然其乃为原始社会生活的反映,不是无理的。

(二)神话的分类:分类的标准很多,参考海思丁(Hastings)以内容为标准,分为十二类:

1.定期的自然变迁及季候:有些神话的发生,是要说明昼夜的交替及季节的变换。例如日月星的神话,司年、司季候神的神话。

2.自然物的神话:例如说明动物、植物、无生物等的形状及性质的神话。在神话中常把自然物拟人化而构成一个故事,当作人类一样。

3.反常的自然现象:例如地震,常被猜为地下有某种动物作祟。风有风伯、雨有雨师,洪水神话更是很多原始民族所有,日月蚀的神话也很普遍。

4.宇宙的起源:这又称作开辟神话,也几乎是各民族皆有。例如中国有盘古开天地,以色列有耶和华的创造宇宙。通常是以为由一个或几个神或人,把原为混沌状态的宇宙,给开创了天和地、人及万物。

5.神的起源:野蛮人中,以为神和人一样,也有诞生、家族、先世、一生事迹、成神的原因等。这在中国的《山海经》、荷马的史诗、印度的《大战诗》都有这类神话。

6.人类及动物的起源:这类神话常与宇宙起源神话相连,宇宙是由神造, 人是神的子孙。

7.变化:传说人类与动物或他物互相变化。例如某处石头原是人而化为石;某处的湖原为某人的宅,由某原因而成为湖;某种鸟原是人,由某缘故而化成鸟;某人行善放生鸟或兽等,牠们就化为人形来救他的命,或做他的妻;某种花草或树木原为人,由于某缘故而化成了植物。

8.死后的存在及冥界:此由鬼魂崇拜中发生。例如基督教的炼狱,道教的地府,印度教的耶摩界,佛教的十殿阎君及地狱。这些境界,乃由神秘经验中发现。不论其真实的程度如何,出于神秘经验的传说 ,自以神话视之。

9.妖怪:妖怪神话,大都是由动植物等的崇拜而发生。这种神话的主角,都是凶狠暴恶的,常与正直的神战争。

10.英雄、家族、民族的神话:这是各家族、各民族推溯自族的来源而起。各族自以为最初的祖先,都是神秘性的英雄。

11.社会制度及各种发明的神话:各民族的社会制度及风俗仪式,常溯源于神灵的意旨;各种发明,也都是神化了的英雄人物所为。例如我国的神农氏、有巢氏、燧人氏;又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其神秘化了的祖师爷。

12.历史事件的神话:历史的事实,相传久了常被掺入神秘色彩。历史学者 无从考察其原委,便被搜入史书。例如中国周朝以前的历史中,就有不少的神话;在犹太人的古史《旧约》中,几乎以神话淹没了史实;在印度的古代,也以神话当作历史。(以上的分类法是参考林惠祥及海思丁的着作,解释说明是由作者自行编写的)

迷信神秘的解释神秘在英文是mysticism,可以释作「神契」;它的重要涵义是「我与非我之契合」。若用mystery(神秘)一字,就没有如此恰当,因为此处的神秘,是指的人于宗教信仰中,得来的神秘经验。

对于宗教的神秘经验,近世以来已有宗教心理学家,从事科学方法的研究解释,是由心理分析,说明神秘经验。所以在宗教心理学家的研判之下,所谓神秘经验,已无何神秘可言。甚至主张:有神契经验,却不能作为断定即有上帝存在之证据;古代西洋教会中有守道贞女,自以为是上帝之妻,故有邂逅耶稣,与之拥抱的亲验,但也不得谓为耶稣肉体之复生。此等乃是以「不在为实在」(Sense of reality of absence)的心理错觉。

魔术或法术,系由宗教动作而来,它的效验是或然性的,不可能是必然性的。不过职业的法术师施术时,或然率较一般人为高。这是心力运用得纯熟之故。

禁忌,完全是出于偶然的事故。例如有人早上出门时听到乌鸦当头叫,出门后即遇到意外,此后就以为乌鸦叫是凶险的预兆,凡有乌鸦叫,便不敢出门了。

占卜,也与法术相似,有或然性而未必有必然性的效验。

祈祷的效验是发于祈祷者的精诚。祈祷灵验之效果如何?乃视思考精到之程度而定。这还是自身的心力对于外物的感应而来。所以经常祈祷的人,比起不大祈祷的人,容易得到宗教经验。

巫觋之中固有伪装着骗人的,但也确有许多巫士巫女,连他们自己也确信真有其神其事的。这在宗教心理学家的考察,认为是一种催眠作用:当他们情绪及肉体经过一阵震颤、兴奋、血管放大、血液循环加速之后,便进入催眠状态,在此忘我状态下的心不由己的语言,便以为神灵附身的语言而非他们自己的语言了。因此,学者认为:这是他们自欺欺人的一种生理病态加上心理病态的综合现象。因为人体的化学要素的变化,能引起心理的变化。所以近世的西洋有一种名叫Mescal的药草及Hasheesh的药品,人服了之后,即可产生解脱烦恼、羽化登仙的感觉;现在美国的LSD,也同样有效。

研究这种神秘现象的另一派学者,八十多年前(西元一八八二年),英国伦敦成立有一个「心灵研究学会」(Society for Psychical Research)。西元一八八五年, 美国也相继成立,不久在巴黎也成立了国际心灵学会。他们都是研究所谓「第六感觉」的,着重于「灵魂不灭」及「心灵感应」之两大问题的探讨,搜集了许多的资料,也做了许多的实验。在美国的研究者,如今称之为「副心理学」(Parapsychology),已于一九二七年以来,在杜克大学设立副心理学研究中心。他们做了「心灵感应」、「心灵动力」、「预觉」的实验。凡是心意集中的被实验者,「或然率」则较高。这也说明了佛教所说「定心能发神通」的原则是合乎科学观点的。

不过,站在佛教的立场,除了接受用科学方法分析神秘经验的心理因素之外,同时也不否认自然界确有神灵的存在及活动。唯以佛教并不重视他们的存在与活动,所以正信的佛教徒也不许迷信这些神秘现象。科学方法虽可设法解释宗教的心理现象,却仍有许多的宗教现象为科学所不能解释。例如法术之中的水遁、土遁,在道教称为「行蹻」、「变化」等的神秘性,今日心理学的程度尚未能窥其堂奥哩!因为人类的心理活动,固然是神秘经验的一大要素,除此之外,必另有客观的神灵之作用。想藉科学方法,彻底否定神鬼或研究神鬼现象之为无稽,是不可能的事。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