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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注 國語卷第三

作者:韦昭 分类:历史传记 更新时间:2025-01-13 14:38:26 来源:本站原创

  周語下   1 柯陵之會〔一〕,單襄公見晉厲公視遠步高〔二〕。晉郤錡見其語犯〔三〕。郤犨見,其語迂〔四〕。郤至見,其語伐〔五〕。齊國佐見,其語盡〔六〕。魯成公見,言及晉難及郤犨之譖〔七〕。   〔一〕 柯陵,鄭西地名也。經書:「公會尹子、單子、晉侯、齊侯、宋公、衛侯、曹伯、邾人伐鄭。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在魯成十七年。 案攷異卷一:「公序本作『公會尹子、單子、晉侯、齊國佐、邾人于柯陵,以伐鄭。』案公序本是也。『單子』係後人誤增,下注云:單襄公『時命事而不與會,故不書。』是注無此二字矣。韋宏嗣所據之經在魯成公十六年。經書:『公會尹子、晉侯、齊國佐伐鄭。』內傳云:『公會尹武公及諸侯伐鄭。諸侯之師次于鄭西。』杜預云:『柯陵,鄭西地。』然則鄭西即柯陵,內傳鄭西之師即外傳柯陵之會。下文傳云:『十一年,諸侯會于柯陵。』簡王十一年,正魯成公十六年。會柯陵在前,而盟柯陵在後,本屬兩時兩事,故韋注云『于柯陵以伐鄭』,此通內、外傳以釋之,其說當矣。明道本乃據十七年經書『同盟于柯陵』,遂誤合國語改竄韋注,不知傳、注皆不可通也。」   〔二〕 襄公,王卿士,單朝之謚也。時命事而不與會,故不書。厲公,晉成公之孫、景公之子厲公州蒲也。視遠,望視遠;步高,舉足高也。   〔三〕 郤錡,晉卿,郤克之子駒伯也。犯,陵犯人也。   〔四〕 郤犨,晉卿,郤錡之族父、步揚之子苦成叔也。迂,迂迴,加誣於人也。   〔五〕 郤至,晉卿,犨之弟子溫季昭子也。伐,好伐其功也。   〔六〕 國佐,齊卿,國歸父之子國武子也。盡者,盡其心意,善惡褒貶無所諱也。   〔七〕 成公,魯宣公之子成公黑肱也。言及晉難,語次及晉將罪己之難,及為郤犨所誣也。晉將伐鄭,使欒黶乞師於魯,成公將如會。叔孫僑如通於成公之母穆姜,欲去季孟氏,而取其室。穆姜送公,使逐季孟,公以晉難告,請反而聽命。姜怒,公子偃、公子鉏趨過,指之曰:「女不可,是皆君也。」公懼,待於壞隤,儆守而後行,故不及戰。郤犨受僑如之賂,為之譖魯於晉侯,曰:「魯侯後至者,待於壞隤,將以待勝者。」晉侯怒,不見公。故成公為單子言之也。   單子曰:「君何患焉!晉將有亂,其君與三郤其當之乎!」魯侯曰:「寡人懼不免於晉,今君曰『將有亂』,敢問天道乎,抑人故也〔一〕?」對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二〕?吾見晉君之容,而聽三郤之語矣,殆必禍者也。夫君子目以定體,足以從之〔三〕,是以觀其容而知其心矣〔四〕。目以處義〔五〕,足以步目,今晉侯視遠而足高,目不在體〔六〕,而足不步目,其心必異矣。目體不相從,何以能久?夫合諸侯,民〔七〕之大事也,於是乎觀存亡。故國將無咎,其君在會,步言視聽,必皆無謫,則可以知德矣。視遠,日絕其義〔八〕;足高,日棄其德〔九〕;言爽,日反其信〔一0〕;聽淫,日離其名〔一一〕。夫目以處義,足以踐德〔一二〕,口以庇信〔一三〕,耳以聽名者也〔一四〕,故不可不慎也。偏喪有咎〔一五〕,既喪則國從之〔一六〕。晉侯爽二,吾是以云〔一七〕。   〔一〕 故,事也。將以天道占之乎,以人事知之乎?   〔二〕 瞽,樂太師,掌知音樂風氣,執同律以聽軍聲,而詔吉凶。史,太史,掌抱天時,與太師同車,皆知天道者。   〔三〕 體,手足也。論語曰「四體不勤」也。   〔四〕 心不固,則容不正也。   〔五〕 義,宜也。   〔六〕 在,存也。   〔七〕 案:「民」,公序本作「國」。   〔八〕 謫,譴也。言日日絕其宜也。   〔九〕 人君容止,佩玉有節。今步高失儀,棄其德也。   〔一0〕爽,貳也。反,違也。   〔一一〕淫,濫也。離,失也。名,聲也。失所名也。   〔一二〕踐,履也。動履,德行也。   〔一三〕庇,覆也。言行相覆為信也。   〔一四〕耳所以聽,別萬事之名聲也。   〔一五〕喪,亡也。步、言、視、聽四者而亡其二,為偏喪。偏喪者有咎,咎及身也。   〔一六〕既,盡也。四者盡喪,國從而亡也。   〔一七〕爽,當為「喪」字之誤也。喪二,視與步也,是為偏喪,故言晉君當之。   「夫郤氏,晉之寵人也,三卿而五大夫,可以戒懼矣〔一〕。高位寔疾顛〔二〕,厚味寔腊毒〔三〕。今郤伯之語犯,叔迂,季伐,〔四〕犯則陵人,迂則誣人,伐則掩人〔五〕。有是寵也,而益之以三怨,其誰能忍之〔六〕!雖齊國子亦將與焉〔七〕。立於淫亂之國,而好盡言,以招人過,怨之本也〔八〕。唯善人能受盡言〔九〕,齊其有乎〔一0〕?吾聞之,國德而鄰於不修,必受其福〔一一〕。今君偪於晉,而鄰於齊,齊、晉有禍,可以取伯,無德之患,何憂於晉?且夫長翟之人利而不義〔一二〕,其利淫矣,流之若何〔一三〕?」   〔一〕 三卿,錡、犨、至也。復有五人為大夫,故號八郤也。   〔二〕 高者近危。疾,速也。顛,隕也。   〔三〕 厚味,喻重祿也。腊,亟也,讀若「廣」。昔酒焉,味厚者,其毒亟也。 案:「廣」,公序本作「廟」。攷異卷一:「案皆非也。此必『酋』字之誤,『酋』、『昔』俱有久義。」   〔四〕 伯,錡也。叔,犨也。季,至也。   〔五〕 掩人之美。   〔六〕 益,猶加也。三怨,陵、誣、掩也。   〔七〕 與,與於禍也。   〔八〕 招,舉也。   〔九〕 思聞過以自改。   〔一0〕言無也。   〔一一〕國德,己國有德也。鄰於不修,與不修德者為鄰也。   〔一二〕長翟之人,謂叔孫僑如也。僑如之父得臣敗翟于鹹,獲長翟僑如,因名其子為僑如。利而不義者,好利而不義。通於穆姜,欲逐季孟而專魯國也。   〔一三〕言其所利驕淫之事耳。流,放也,放之若何也。   魯侯歸,乃逐叔孫僑如。簡王十一年,諸侯會于柯陵〔一〕。十二年,晉殺三郤。十三年,晉侯弒〔二〕,於翼東門葬,以車一乘。〔三〕齊人殺國武子〔四〕。   〔一〕 簡王十一年,魯成十七年也。 案攷異卷一:「案『七』當作『六』,字之誤也。簡王十二年,晉殺三郤,在魯成十七年。十三年,晉殺厲公,在魯成十八年。然則簡王十一年為魯成十六年無疑矣。」   〔二〕 厲公既殺三郤,欒書、中行偃懼誅,執厲公而殺之於匠酈氏也。   〔三〕 翼,晉別都也。傳曰「葬之于翼東門之外」,不得同於先君也。禮,諸侯七命,遣車七乘。以車一乘,不成喪也。   〔四〕 是年,齊人又殺國佐也。齊慶剋通于靈公之母聲孟子。國佐召慶剋而謂之,慶剋以告夫人,夫人愬之於靈公,靈公殺之。殺在魯成十八年也。   2 晉孫談之子周適周,事單襄公〔一〕,立無跛〔二〕,視無還〔三〕,聽無聳〔四〕,言無遠〔五〕;言敬必及天〔六〕,言忠必及意〔七〕,言信必及身〔八〕,言仁必及人〔九〕,言義必及利,〔一0〕言智必及事〔一一〕,言勇必及制〔一二〕,言教必及辯,〔一三〕言孝必及神〔一四〕,言惠必及和〔一五〕,言讓必及敵;〔一六〕晉國有憂未嘗不戚〔一七〕,有慶未嘗不怡〔一八〕。   〔一〕 談,晉襄公之孫惠伯談也。周者,談之子,晉悼公之名也。晉自獻公用驪姬之讒詛,不畜群公子,故孫周適周事單襄公。   〔二〕 跛,偏任也。   〔三〕 睛轉復反為還也。   〔四〕 不聳耳而聽也。   〔五〕 遠,謂非耳目所及也。   〔六〕 象天之敬,乾乾不息。   〔七〕 出自心意為忠。   〔八〕 先信於身,而後及人。   〔九〕 博愛於人為仁。   〔一0〕能利人物,然後為義。易曰:「利物足以和義。」   〔一一〕能處事物為智。   〔一二〕以義為制也,勇而不義非勇也。   〔一三〕辯,別也。能分別是非,乃可以教。   〔一四〕孝於鬼神,則存者信矣。   〔一五〕惠,愛也。和,睦也。言致和睦,乃為親愛也。   〔一六〕雖在匹敵,猶以禮讓也。   〔一七〕急其宗也。   〔一八〕慶,福也。怡,悅也。   襄公有疾,召頃公而告之〔一〕,曰:「必善晉周,將得晉國。其行也文〔二〕,能文則得天地。天地所胙,小而後國〔三〕。夫敬,文之恭也〔四〕;忠,文之實也〔五〕;信,文之孚也〔六〕;仁,文之愛也〔七〕;義,文之制也〔八〕;智,文之輿也〔九〕;勇,文之帥也〔一0〕;教,文之施也〔一一〕;孝,文之本也〔一二〕;惠,文之慈也〔一三〕;讓,文之材也〔一四〕。象天能敬〔一五〕,帥意能忠〔一六〕,思身能信〔一七〕,愛人能仁〔一八〕,利制能義〔一九〕,事建能智〔二0〕,帥義能勇〔二一〕,施辯能教〔二二〕,昭神能孝〔二三〕,慈和能惠〔二四〕,推敵能讓〔二五〕。此十一者,夫子皆有焉〔二六〕。   〔一〕 頃公,單襄公之子也。   〔二〕 經緯天地曰文。   〔三〕 胙,福也。天之所福,小則得國,大得天下也。   〔四〕 文者,德之總名也。恭者,其別行也。十一義皆如之。   〔五〕 忠自中出,故為文之實誠也。   〔六〕 孚,覆也。   〔七〕 仁者,文之慈愛。   〔八〕 義所以制斷事宜也。   〔九〕 智所以載行文德。   〔一0〕謂以勇帥行,其心義。   〔一一〕所以施布德化。   〔一二〕言人始於事親,故孝為文本也。   〔一三〕慈,愛也。   〔一四〕材,用也。   〔一五〕言能則天,是能敬也。   〔一六〕帥,循也。循己之意,恕而行之,為忠也。   〔一七〕思誠其身,乃為信也。易曰「體信,足以長人」也。   〔一八〕言愛人乃為仁也。   〔一九〕以利為制,故能義也。   〔二0〕能處立百事,為智也。   〔二一〕修義而行,故能勇。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   〔二二〕施其道化而行,能辯明之,故能教。   〔二三〕昭,顯也。尊而顯之,若周公然。   〔二四〕慈愛和睦,故能惠也。   〔二五〕與己體敵,猶推先之,故能讓。   〔二六〕夫子,晉周也。   「天六地五,數之常也〔一〕。經之以天,緯之以地〔二〕。經緯不爽,文之象也〔三〕。文王質文,故天胙之以天下。夫子被之矣〔四〕,其昭穆又近,可以得國〔五〕。且夫立無跛,正也;視無還,端也;聽無聳,成也〔六〕;言無遠,慎也。夫正,德之道也〔七〕;端,德之信也〔八〕;成,德之終也〔九〕;慎,德之守也〔一0〕。守終純固,道正事信,明令德矣〔一一〕。慎成端正,德之相也〔一二〕。為晉休戚,不背本也〔一三〕。被文相德,非國何取!〔一四〕   〔一〕 天有六氣,謂陰、陽、風、雨、晦、明也。地有五行,金、木、水、火、土也。   〔二〕 以天之六氣為經,以地之五行為緯,而成之也。   〔三〕 爽,差也。   〔四〕 質文,其質性有文德也。被,被服之也。言文王質性有文德,故能得天下。晉周則被服之,可以得國也。   〔五〕 父昭子穆,孫復為昭,一昭一穆,相次而下。近者,言周子之親與晉最近。   〔六〕 成,定也。   〔七〕 德之道路。   〔八〕 端愨故信。   〔九〕 志定故能終也。   〔一0〕守,守德也。   〔一一〕言周子明於善德也。   〔一二〕相,助也。慎成端正,覆述上事,為下出也。   〔一三〕休,喜也。   〔一四〕被服文德,又以四行輔助之。非國何取,言必得國也。   「成公之歸也,吾聞晉之筮之也〔一〕,遇乾之否,曰:『配而不終,君三出焉〔二〕。』一既往矣,後之不知,其次必此〔三〕。且吾聞成公之生也,其母夢神規其臀以墨,曰:『使有晉國〔四〕,三而畀驩之孫〔五〕。』故名之曰『黑臀』,於今再矣〔六〕。襄公曰驩,此其孫也〔七〕。而令德孝恭,非此其誰?且其夢曰:『必驩之孫,實有晉國。』其卦曰:『必三取君於周。』其德又可以君國,三襲焉〔八〕。吾聞之大誓,故曰:『朕夢協朕卜,襲于休祥,戎商必克〔九〕。』以三襲也〔一0〕。晉仍無道而鮮冑,其將失之矣。〔一一〕必早善晉子,其當之也〔一二〕。」   〔一〕 成公,晉文公之庶子成公黑臀也。歸者,自周歸晉也。趙穿弒靈公,趙盾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蓍曰筮,筮立成公也。   〔二〕 乾下乾上,乾也。坤下乾上,否也。乾初九、九二、九三,變而之否也。乾,天也,君也,故曰配,配先君也。不終,子孫不終為君也。乾下變而為坤,坤,地也,臣也。天地不交曰否,變有臣象。三爻,故三世而終。上有乾,乾,天子也。五體不變,周天子國也。三爻有三變,故君三出於周也。 案:「乾,天子也」下,公序本有「五亦天子」四字。   〔三〕 一,謂成公,已往為晉吾。後之不知,不知最後者在誰也。其次必此,次成公而往者,必周子也。   〔四〕 規,畫也。臀,凥也。   〔五〕 畀,予也。三世為晉君,而更予驩之孫也。驩,晉襄公之名也。孫,曾孫周子也。自孫已下皆稱孫,詩曰「周公之孫」,謂僖公也。   〔六〕 賈侍中云:「於今,單襄公時也。晉厲公即黑臀之孫也,黑臀之後二世為君,與黑臀滿三世矣。」唐尚書云:「時晉景公在位,成公生景公,故言再。」昭謂:魯成十七年,單襄公與晉厲公會於柯陵,後三年而單襄公卒。其歲厲公弒,則襄公將死時,非景公明矣。賈君得之。 案:「魯成十七年」,攷異卷一:「案『七』當作『六』,辨見前篇。」   〔七〕 此周子者,晉襄公之孫也。   〔八〕 襲,合也。三合,德、夢卦也。   〔九〕 大誓,伐紂之誓也。故,故事也。朕,武王自謂也。協,合也。休,美也。祥,福之先見者也。戎,兵也。言武王夢與卜合,又合美善之祥,以兵伐殷,必克之也。   〔一0〕言武王夢、卜、祥三合,故遂克商有天下。今晉周德夢、卦亦三合,將必得國也。   〔一一〕仍,數也。鮮,寡也。冑,後也。〔晉厲公數行無道,晉公族之後又寡少,將失國也〕。   〔一二〕晉子,周子也。   頃公許諾。及厲公之亂,召周子而立之,是為悼公〔一〕。   〔一〕 亂,謂弒也。   3 靈王二十二年〔一〕,穀、洛鬥,將毀王宮〔二〕。王欲壅之〔三〕,太子晉諫曰:「不可〔四〕。晉聞古之長民者〔五〕,不墮山〔六〕,不崇藪〔七〕,不防川〔八〕,不竇澤〔九〕。夫山,土之聚也;藪,物之歸也〔一0〕;川,氣之導也〔一一〕;澤,水之鍾也〔一二〕。夫天地成而聚於高,歸物於下〔一三〕。疏為川谷,以導其氣〔一四〕;陂塘汙庳,以鍾其美〔一五〕。是故聚不阤崩,而物有所歸〔一六〕;氣不沈滯,而亦不散越〔一七〕。是以民生有財用,而死有所葬〔一八〕。然則無夭、昏、札、瘥之憂,而無飢、寒、乏、匱之患〔一九〕,故上下能相固,以待不虞〔二0〕,古之聖王唯此之慎〔二一〕。   〔一〕 靈王,周簡王之子靈王大心也。二十二年,魯襄公二十四年也。是歲,齊人城郟。   〔二〕 穀、洛,二水名也。洛在王城之南,穀在王城之北,東入于瀍。鬥者,兩水激,有似於鬥也。至靈王時,穀水盛,出於王城之西,而南流合於洛水,毀王城西南,將及王宮,故齊人城郟也。案:「   鬥者,兩水激,有似鬥也」,公序本「激」作「格」,又此九字在「   穀、洛二水名也」句下。   〔三〕 欲壅防穀水,使北出也。   〔四〕 晉,靈王太子也,早卒不立。   〔五〕 長,猶君也。   〔六〕 墮,毀也。   〔七〕 崇,高也。澤無水曰藪。   〔八〕 防,障也。流曰川。   〔九〕 澤,居水也。竇,決也。不為此四者,為反天性也。   〔一0〕物所生歸也。   〔一一〕導,達也。易曰:「山澤通氣。」   〔一二〕鍾,聚也。   〔一三〕聚,聚物也。高,山陵也。下,藪澤也。   〔一四〕疏,通也。   〔一五〕畜水曰陂,塘也。美,謂滋潤也。   〔一六〕大曰崩,小曰阤。   〔一七〕沈,伏也。滯,積也。越,遠也。   〔一八〕物有所歸,故生有財用。山陵不崩,故死有所葬。齊語曰:「陵為之終。」   〔一九〕短折曰夭。狂惑曰昏。疫死曰札。瘥,病也。   〔二0〕虞,度也。   〔二一〕慎逆天地之性也。   「昔共工棄此道也〔一〕,虞于湛樂〔二〕,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墮高堙庳,以害天下〔三〕。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禍亂並興,共工用滅。其在有虞,有崇伯鯀〔四〕,播其淫心,稱遂共工之過〔五〕,堯用殛之于羽山〔六〕。其後伯禹念前之非度〔七〕,釐改制量〔八〕,象物天地〔九〕,比類百則〔一0〕,儀之于民〔一一〕,而度之于群生〔一二〕,共之從孫四嶽佐之〔一三〕,高高下下,疏川導滯〔一四〕,鍾水豐物〔一五〕,封崇九山〔一六〕,決汨九川〔一七〕,陂鄣九澤〔一八〕,豐殖九藪〔一九〕,汨越九原,〔二0〕宅居九隩〔二一〕,合通四海〔二二〕。故天無伏陰〔二三〕,地無散陽〔二四〕,水無沈氣〔二五〕,火無災燀〔二六〕,神無閒行〔二七〕,民無淫心〔二八〕,時無逆數〔二九〕,物無害生〔三0〕。帥象禹之功,度之于軌儀〔三一〕,莫非嘉績,克厭帝心〔三二〕。皇天嘉之,祚以天下〔三三〕,賜姓曰『姒』、氏曰『有夏〔三四〕』,謂其能以嘉祉殷富生物也〔三五〕。祚四嶽國,命以侯伯〔三六〕,賜姓曰『姜〔三七〕』、氏曰『有呂〔三八〕』,謂其能為禹股肱心膂,以養物豐民人也〔三九〕。   〔一〕 賈侍中云:「共工,諸侯,炎帝之後,姜姓也。顓頊氏衰,共工氏侵陵諸侯,與高辛氏爭而王也。」或云:「共工,堯時諸侯,為高辛所滅。」昭謂:言為高辛所滅,安得為堯諸侯?又堯時共工,與此異也。   〔二〕 虞,安也。湛,淫也。   〔三〕 堙,塞也。高,謂山陵。庳,謂池澤。   〔四〕 有虞,舜也。鯀,禹父。崇,鯀國。伯,爵也。堯時在位,而言有虞者,鯀之誅,舜之為也。   〔五〕 播,放也。稱,舉也。舉遂共工之過者,謂鄣洪水也。   〔六〕 殛,誅也。舜臣堯,殛鯀於羽山。羽山在今東海祝其南也。 案:「祝其」下,公序本有「縣」字。   〔七〕 度,法也。   〔八〕 釐,理也。量,度也。   〔九〕 取法天地之物象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也。   〔一0〕類,亦象也。   〔一一〕儀,准也。   〔一二〕度之,謂不傷害也。   〔一三〕共,共工也。從孫,昆季之孫也。四嶽,官名,主四嶽之祭,為諸侯伯。佐,助也。言共工從孫為四嶽之官,掌帥諸侯,助禹治水也。   〔一四〕高高,封崇九山也。下下,陂障九澤也。疏川,決江疏河。導滯,鑿龍門、闢伊闕也。   〔一五〕鍾,聚畜水潦,所以豐殖百物也。   〔一六〕封,大。崇,高也。除其壅塞之害,通其水泉,使不墮壞,是謂封崇。凡此諸言九者,皆謂九州之中,山川藪澤也。   〔一七〕汨,通也。   〔一八〕鄣,防也。   〔一九〕豐,茂也。殖,長也。   〔二0〕越,揚也。   〔二一〕隩,內也。九州之內皆可宅居也。   〔二二〕使之同軌也。   〔二三〕伏陰,夏有霜雹也。   〔二四〕散陽、李梅冬實也。   〔二五〕沈,伏也。無伏積之氣也。   〔二六〕燀,焱起貌也。天曰災,人曰火。 案攷異卷一:「『焱』,補音作『猋』,文選注引作『炎』。案作『炎』是也。『炎』誤作『焱』,又誤作『猋』」。   〔二七〕閒行,姦神淫厲之類也。   〔二八〕陰陽調,財用足,故無淫濫之心也。   〔二九〕逆數,四時寒暑反逆也。   〔三0〕蝗螟之屬不害嘉穀也。   〔三一〕帥,循也。軌,道也。儀,法也。   〔三二〕謂禹與四嶽也。嘉,善也。績,功也。克,能也。厭,合也。帝,天也。   〔三三〕祚,祿也。論語曰「帝臣不蔽,簡在帝心」是也。   〔三四〕堯賜禹姓曰姒,封之於夏。   〔三五〕祉,福也。殷,盛也。賜姓曰「姒」、氏曰「有夏」者,以其能以善福,殷富天下,生育萬物也。姒,猶祉也。夏,大也。以為善福,殷富天下為大也。   〔三六〕堯以四嶽佐禹有功,封之於呂,命為侯伯,使長諸侯也。   〔三七〕姜,四嶽之先,炎帝之姓也。炎帝世衰,其後變易,至四嶽有德,帝復賜之祖姓,使紹炎帝之後。   〔三八〕以國為氏也。   〔三九〕肱,臂也。豐,厚也。氏曰「有呂」者,以四嶽能輔成禹功,比於股肱心膂也。呂之為言膂也。   「此一王四伯,豈繄多寵?皆亡王之後也〔一〕。唯能釐舉嘉義〔二〕,以有胤在下,守祀不替其典〔三〕。有夏雖衰,杞、鄫猶在〔四〕;申、呂雖衰,齊、許猶在〔五〕。唯有嘉功,以命姓受祀,迄于天下〔六〕。及其失之也,必有慆淫之心閒之〔七〕。故亡其氏姓,踣斃不振〔八〕;絕後無主〔九〕,湮替隸圉〔一0〕。夫亡者豈繄無寵?皆黃、炎之後也〔一一〕。唯不帥天地之度,不順四時之序,不度民神之義〔一二〕,不儀生物之則〔一三〕,以殄滅無胤,至于今不祀。及其得之也,必有忠信之心閒之〔一四〕。度於天地而順於時動〔一五〕,和於民神而儀於物則,故高朗令終,顯融昭明,〔一六〕命姓受氏,而附之以令名〔一七〕。若啟先王之遺訓〔一八〕,省其典圖刑法〔一九〕,而觀其廢興者,皆可知也。其興者,必有夏、呂之功焉;其廢者,必有共、鯀之敗焉。今吾執政無乃實有所避〔二0〕,而滑夫二川之神〔二一〕,使至於爭明,以妨王宮〔二二〕,王而飾之,無乃不可乎!   〔一〕 一王,謂禹。四伯,謂四嶽也,為四嶽伯,故稱四伯。豈,辭也。繄,是也。言禹與四嶽豈是多寵之人?乃亡王之後。禹,鯀之子,禹郊鯀而追王之也。四嶽,共工從孫,共工侵陵諸侯以自王。言皆無道而亡,非伯王所起,明禹、嶽之興非因之也。   〔二〕 舉,用也。   〔三〕 下,後也。典,常也。   〔四〕 杞、鄫,二國,夏後也。猶在,在靈王之世也。   〔五〕 申、呂,四嶽之後,商、周之世或封於申,齊、許亦其族也。   〔六〕 受祀,謂封國受命,祀社稷、山川也。迄,至也。至於有天下,謂禹也。祀,或為氏。   〔七〕 慆,慢。閒,代也。以慢淫之心代其嘉功,謂若桀也。   〔八〕 踣,僵也。振,救也。   〔九〕 無祭主也。   〔一0〕湮,沒也。替,廢也。隸,役也。圉,養馬者。   〔一一〕鯀,黃帝之後也。共工,炎帝之後也。   〔一二〕義,宜也。   〔一三〕儀,准也。   〔一四〕以忠信之心代其慆淫也。   〔一五〕順四時之令而動也。   〔一六〕朗,明也。終,成也。融,長也。   〔一七〕附,隨也。   〔一八〕啟,開也。訓,教也。   〔一九〕典,禮也。圖,象也。   〔二0〕避,違也。   〔二一〕滑,亂也。   〔二二〕明,精氣也。   「人有言曰:『無過亂人之門〔一〕。』又曰:『佐饔者嘗焉,〔二〕佐鬥者傷焉。』又曰:『禍不好,不能為禍〔三〕。』詩曰:『四牡騤騤,旟旐有翩,亂生不夷,靡國不泯〔四〕。』又曰:『民之貪亂,寧為荼毒〔五〕。』夫見亂而不惕,所殘必多,其飾彌章。〔六〕民有怨亂,猶不可遏,而況神乎?王將防鬥川以飾宮,是飾亂而佐鬥也,其無乃章禍且遇傷乎?自我先王厲、宣、幽、平而貪天禍,至于今未弭〔七〕。我又章之,懼長及子孫,王室其愈卑乎?其若之何?   〔一〕 亂人,狂悖怨亂之人也。過其門,干其怒也。   〔二〕 饔,烹煎之官也。   〔三〕 猶財色之禍,生於好也。   〔四〕 詩,大雅桑柔之二章。騤騤,行貌。鳥隼曰旟。龜蛇曰旐。翩翩,動搖不休止之意。夷,平也。靡,無也。泯,滅也。疾厲王好征伐,用兵不得其所,禍亂不平,無國不見滅之。   〔五〕 桑柔之十一章也。寧,安也。荼,苦也。言民疾王之虐,貪樂禍亂,安為苦毒之行也。   〔六〕 惕,惕然恐懼也。彌,終也。章,著也。言見禍亂之戒,不恐懼循省,以消災咎,而壅飾之,禍敗終將章著也。   〔七〕 弭,止也。此四王父子相繼,厲暴虐而流,宣不務農而料民,幽昏亂以滅西周,平不能修政,至于微弱,皆己行所致,故曰貪天禍,禍敗至今未止也。   「自后稷以來寧亂〔一〕,及文、武、成、康而僅克安民。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二〕,十八王而康克安之〔三〕,其難也如是。厲始革典,十四王矣〔四〕。基德十五而始平,基禍十五其不濟乎〔五〕!吾朝夕儆懼,曰:『其何德之修,而少光王室,以逆天休〔六〕?』王又章輔禍亂,將何以堪之〔七〕?王無亦鑒于黎、苗之王,下及夏、商之季〔八〕,上不象天,而下不儀地,中不和民,而方不順時,不共神祇〔九〕,而蔑棄五則〔一0〕。是以人夷其宗廟,而火焚其彝器〔一一〕,子孫為隸,下夷於民〔一二〕,而亦未觀夫前哲令德之則。則此五者而受天之豐福,饗民之勳力,子孫豐厚,令聞不忘,是皆天子之所知也。   〔一〕 寧,安也。堯時洪水,黎民阻饑,稷播百穀,民用乂安也。   〔二〕 基,始也。靖,安也。自后稷播百穀,以始安民,凡十五王,世循其德,至文王乃平民受命也。十五王,謂后稷、不窋、鞠、公劉、慶節、皇僕、差弗、毀隃、公非、高圉、亞圉、公叔祖類、太王、王季、文王。 案:「公叔祖類」,公序本作「公祖」。攷異卷一:「當是『公組』之訛,蓋韋注一本作『公組』,一本作『叔類』,今明道本誤并又誤例矣。」   〔三〕 十八者,加武王、成王、康王,并上十五。   〔四〕 革,更也。典,法也。厲王無道,變更周法,至今靈王,十四王也,謂厲、宣、幽、平、桓、嚴、僖、惠、襄、頃、匡、定、簡、靈也。   〔五〕 至景王十五世。   〔六〕 少,猶裁也。光,明也。逆,迎也。休,慶也。   〔七〕 章,明也。輔,助也。   〔八〕 鑒,鏡也。黎,九黎。苗,三苗。少皞氏衰,九黎亂德,顓頊滅之。高辛氏衰,三苗又亂,堯誅之。夏、商之季,謂桀、紂、湯、武滅之也。   〔九〕 方,四方也。謂逆四時之令也。   〔一0〕蔑,滅也。則,法也。謂象天、儀地、和民、順時、共神也。   〔一一〕夷,滅也。彝,尊彝,宗廟之器也。   〔一二〕隸,役也。   「天所崇之子孫,或在畎畝,由欲亂民也〔一〕。畎畝之人,或在社稷,由欲靖民也〔二〕。無有異焉〔三〕!詩云:『殷鑒不遠,在夏后之世〔四〕。』將焉用飾宮?其以徼亂也。度之天神,則非祥也。比之地物,則非義也。類之民則,則非仁也。方之時動,則非順也。咨之前訓,則非正也〔五〕。觀之詩書,與民之憲言〔六〕,則皆亡王之為也。上下議〔七〕之,無所比度,王其圖之!夫事大不從象,小不從文〔八〕。上非天刑,下非地德〔九〕,中非民則,方非時動而作之者,必不節矣。作又不節,害之道也。」   〔一〕 崇,高也。賈侍中云:「一耦之發,廣尺深尺為畎,百步為畝。」昭謂:下曰畎,高曰畝。畝,壟也。書曰:「異畝同穎。」   〔二〕 靖,治也。   〔三〕 唯所行也。   〔四〕 謂湯伐桀也。   〔五〕 咨,議也。   〔六〕 詩書,上「亂生不夷」之屬。民之憲言,「無過亂人之門」也。   〔七〕 案:「議」,公序本作「儀」。   〔八〕 象,天象也。文,詩書也。   〔九〕 刑,法也。德,猶利也。   王卒壅之。及景王多寵人,亂於是乎始生〔一〕。景王崩,王室大亂〔二〕。及定王,王室遂卑〔三〕。   〔一〕 景王,周靈王之子、太子晉之弟也。寵人,子朝及其臣賓孟之屬也。   〔二〕 景王無適子,既立子猛,又許賓孟立子朝,未立而王崩,單子、劉子立子猛,而攻子朝,王室大亂。   〔三〕 定王,頃王之子、靈王祖父。而言及定王,王室遂卑,非也,定王當為貞王,名介,敬王子也。是時大臣專政,諸侯無伯,故王室遂卑。   4 晉羊舌肸聘于周〔一〕,發幣於大夫及單靖公〔二〕。靖公享之,儉而敬〔三〕;賓禮贈餞,視其上而從之〔四〕;燕無私〔五〕,送不過郊〔六〕;語說昊天有成命〔七〕。   〔一〕 肸,晉大夫,羊舌職之子,叔向之名也。   〔二〕 發其禮幣於周大夫,次及單靖公。靖公,王卿士、單襄公之孫、頃公之子也。   〔三〕 饗禮薄而身敬也。   〔四〕 賓禮所以賓待叔向之禮也。送之以物曰贈,以飲食曰餞。餞,郊禮。上,位在靖公上也。視,不敢踰也。   〔五〕 無私好貨及籩豆之加也。   〔六〕 至郊而反,亦言無私也。   〔七〕 語,宴語所及也。說,樂也。昊天有成命,周頌篇名也。   單之老送叔向〔一〕,叔向告之曰:「異哉!吾聞之曰:『一姓不再興。』今周其興乎!其有單子也〔二〕。昔史佚有言〔三〕曰:『動莫若敬〔四〕,居莫若儉〔五〕,德莫若讓〔六〕,事莫若咨。〔七〕』單子之貺我,禮也,皆有焉。夫宮室不崇〔八〕,器無彤鏤,儉也〔九〕;身聳除潔〔一0〕,外內齊給,敬也〔一一〕;宴好享賜,不踰其上,讓也〔一二〕;賓之禮事,放上而動,咨也〔一三〕。如是,而加之以無私,重之以不殽〔一四〕,能避怨矣。居儉動敬,德讓事咨,而能避怨,以為卿佐,其有不興乎!   〔一〕 老,家臣室老也。禮,卿大夫之貴臣為室老。   〔二〕 一姓,一代也。   〔三〕 史佚,周文、武時太史尹佚也。   〔四〕 敬,可久也。   〔五〕 儉,易容也。   〔六〕 讓,遠怨也。   〔七〕 咨,寡失也。   〔八〕 崇,高也。   〔九〕 彤,丹也。鏤,刻金飾也。   〔一0〕聳,懼也。除,治也。   〔一一〕外,在朝廷。內,治家事。齊,整也。給,備也。   〔一二〕宴好,所以通情結好也。享賜,所以酬賓賜下也。   〔一三〕放,依也。咨,言必與上咨也。   〔一四〕殽,雜也。眾人過郊,單子獨否,所以不雜也。   「且其語說昊天有成命,頌之盛德也〔一〕。其詩曰:『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二〕。夙夜基命宥密〔三〕,於,緝熙!亶厥心肆其靖之〔四〕。』是道成王之德也〔五〕。成王能明文昭,能定武烈者也〔六〕。夫道成命者,而稱昊天,翼其上也〔七〕。二后受之,讓於德也〔八〕。成王不敢康,敬百姓也〔九〕。夙夜,恭也〔一0〕;基,始也。命,信也。宥,寬也。密,寧也。緝,明也。熙,廣也〔一一〕。亶,厚也。肆,固也。靖,龢也。其始也,翼上德讓,而敬百姓〔一二〕。其中也,恭儉信寬,帥歸於寧〔一三〕。其終也,廣厚其心,以固龢之〔一四〕。始於德讓,中於信寬,終於固和,故曰成〔一五〕。單子儉敬讓咨,以應成德〔一六〕。單若不興,子孫必蕃,後世不忘。   〔一〕 盛德,二后也,謂成王即位而郊見,推文、武受命之功,以郊祀天地而歌之也。   〔二〕 昊天,天大號也。二后,文、武也。康,安也。言昊天有所成之命,文、武則能受之。謂修己自勸,以成其王功,非謂周成王身也。賈、鄭、唐說皆然。   〔三〕 夙,早也。夜,暮也。基,始也。命,信也。宥,寬也。密,寧也。言二后蚤起夜寐,始行信命,以寬仁寧靜之。   〔四〕 緝,明也。熙,光也。亶,厚也。厥,其也。肆,固也。靖,和也。言二君能光明其德,厚其心,以固和天下也。   〔五〕 是詩道文、武能成其王德也。   〔六〕 烈,威也。言能明其文,使之昭;定其武,使之威也。   〔七〕 稱,舉也。翼,敬也。   〔八〕 推功曰讓。書曰:「允恭克讓。」賈、唐二君云:「二后所以受天命者,能讓有德也。」謂詢於八虞,訪於辛、尹之類。   〔九〕 言不敢自安逸者,是其敬百姓也。百姓,百官也。   〔一0〕夙夜敬事曰恭,書曰:「文王至于日昃,不遑暇食。」   〔一一〕鄭後司農云:「廣,當為光。」虞亦如之。   〔一二〕其始,篇之首句也。言以敬讓為始也。   〔一三〕其中,篇之中句也。帥,循也。言其恭儉信寬,循而行之,歸於安民也。   〔一四〕其終,篇之終句也。廣厚其心,美其教化,而固和之也。   〔一五〕成,成其王命也。   〔一六〕應,當也。   「詩曰:『其類維何?室家之壼〔一〕。君子萬年,永錫祚胤。〔二〕』類也者,不忝前哲之謂也〔三〕。壼也者,廣裕民人之謂也。萬年也者,令聞不忘之謂也。胤也者,子孫蕃育之謂也〔四〕。單子朝夕不忘成王之德,可謂不忝前哲矣。膺保明德〔五〕,以佐王室,可謂廣裕民人矣。若能類善物,以混厚民人者,必有章譽蕃育之祚〔六〕,則單子必當之矣。單若有闕,必茲君之子孫實續之,不出於他矣〔七〕。」   〔一〕 詩大雅既醉之六章也。類,族也。壼,梱也。言孝子之行,先於室家族類以相致,乃及於天下也。   〔二〕 祚,福也。胤,嗣也。   〔三〕 言能以孝道施於族類,故不辱前哲之人也。   〔四〕 蕃,息也。育,長也。   〔五〕 膺,抱也。保,持也。   〔六〕 物,事也。混,同也。章,明也。   〔七〕 單,單氏世也。闕,缺也。茲,此也。此君,靖公也。他,他族也。   5 景王二十一年,將鑄大錢〔一〕。單穆公曰:「不可〔二〕。古者,天災降戾〔三〕,於是乎量資幣,權輕重,以振救民〔四〕。民患輕,則為作重幣以行之〔五〕,於是乎有母權子而行,民皆得焉〔六〕。若不堪重,則多作輕而行之,亦不廢重,於是乎有子權母而行,小大利之〔七〕。   〔一〕 景王,周靈王之子景王貴也。二十一年,魯昭之十八年也。錢者,金幣之名,所以貿買物、通財用者也。古曰泉,後轉曰錢。賈侍中曰:「虞、夏、商、周金幣三等:或赤、或白、或黃。黃為上幣,銅鐵為下幣。大錢者,大於舊,其價重也。」唐尚書曰:「大錢重十二銖,文曰『大泉五十』。」鄭後司農說周禮,云:「錢始蓋一品也。周景王鑄大錢而有二品,後數變易,不識本制。至漢,唯五銖久行。至王莽時,錢乃有十品,今存於民,多者有貨布、大泉、貨泉。大泉徑寸二分,重十二銖,文曰『大泉五十』。」則唐君所謂大泉者,乃莽時泉,非景王所鑄明矣。又景王至赧王十三世而周亡,後有戰國、秦、漢,幣物易改,轉不相因,先師所不能紀。或云大錢文曰「   寶貨」,皆非事實。又單穆公云:「古者有母平子、子權母而行。」則二品之來,古而然矣。鄭君云「錢始一品,至景王而有二品」,省之不熟也。 案:「貿買物」,攷異卷一:「補音云:『「買」或當為「貨」,不然,衍字歟?』案御覽資產十五引國語注作『質貨物』。」   〔二〕 穆公,王卿士,單靖公之曾孫也。   〔三〕 降,下也。戾,至也。災,謂水旱、蝗螟之屬。   〔四〕 量,度也。資,財也。權,稱也。振,拯也。   〔五〕 民患幣輕而物貴,則作重幣,以行其輕也。   〔六〕 重曰母,輕曰子,以子貿物。物輕則子獨行,物重則以母權而行之也。子母相通,民皆得其欲也。   〔七〕 堪,任也。不任之者,幣重物輕,妨其用也,故作輕幣雜而用之,以重者貿其貴,以輕者貿其賤也。子權母者,母不足則以子平而行之,故錢小大,民皆以為利也。   「今王廢輕而作重,民失其資,能無匱乎〔一〕?若匱,王用將有所乏〔二〕,乏則將厚取於民〔三〕。民不給,將有遠志,是離民也〔四〕。且夫備有未至而設之〔五〕,有至而後救之〔六〕,是不相入也〔七〕。可先而不備,謂之怠〔八〕;可後而先之,謂之召災〔九〕。周固羸國也,天未厭禍焉,而又離民以佐災,無乃不可乎?〔一0〕將民之與處而離之,將災是備禦而召之,則何以經國〔一一〕?國無經,何以出令?令之不從,上之患也,故聖人樹德於民以除之〔一二〕。   〔一〕 廢輕而作重,則本竭而末寡也,故民失其資也。   〔二〕 民財匱,無以供上,故王用將乏。   〔三〕 厚取,厚斂也。   〔四〕 給,共也。遠志,逋逃也。   〔五〕 備,國備也。未至而設之,謂備預不虞,安不忘危也。   〔六〕 謂若救火療疫,量資幣平輕重之屬也。   〔七〕 二者先後各有宜,不相入,不相為用也。   〔八〕 怠,緩也。   〔九〕 謂民未患輕而重之,離民匱財,是為召災也。   〔一0〕言周固已為羸病之國,天降禍災,未厭已也。   〔一一〕君以善政為經,臣奉而成之為緯。   〔一二〕樹,立也。除,除令不從之患也。   「夏書有之曰:『關石、和鈞,王府則有〔一〕。』詩亦有之曰:『瞻彼旱麓,榛楛濟濟〔二〕。愷悌君子,干祿愷悌〔三〕。』夫旱麓之榛楛殖〔四〕,故君子得以易樂干祿焉。若夫山林匱竭,林麓散亡,藪澤肆既〔五〕,民力彫盡,田疇荒蕪,資用乏匱〔六〕,君子將險哀之不暇,而何易樂之有焉〔七〕?   〔一〕 夏書,逸書也。關,門關之征也。石,今之斛也。言征賦調鈞,則王之府藏常有也。一曰關,衡也。   〔二〕 詩,大雅旱麓之首章也。旱,山名。山足曰麓。榛,似栗而小。楛,木名。濟濟,盛貌也。盛者言王者之德被及也。   〔三〕 愷,樂也。悌,易也。干,求也。君子,謂君長也。言陰陽調,草木盛,故君子求祿,其心樂易也。   〔四〕 殖,長也。   〔五〕 肆,極也。既,盡也。散亡,謂無山林衡虞之政也。   〔六〕 彫,傷也。穀地為田,麻地為疇。荒,虛也。蕪,穢也。   〔七〕 險,危也。   「且絕民用以實王府〔一〕,猶塞川原而為潢汙也,其竭也無日矣〔二〕。若民離而財匱,災至而備亡,王其若之何〔三〕?吾周官之於災備也,其所怠棄者多矣〔四〕,而又奪之資,以益其災,是去其藏而翳其人也。王其圖之〔五〕!」   〔一〕 絕民用,謂廢小錢而鑄大錢也。   〔二〕 大曰潢,小曰汙。竭,盡也。無日,無日數也。   〔三〕 備亡,無救災之備也。   〔四〕 周官,周六官。災備,備災之法令也。   〔五〕 善政藏於民。翳,猶屏也。人,民也。奪其資,民離叛,是遠屏其民也。一曰翳,滅也。   王弗聽,卒鑄大錢。   6 二十三年,王將鑄無射,而為之大林〔一〕。單穆公曰:「不可。作重幣以絕民資,又鑄大鍾以鮮其繼〔二〕。若積聚既喪,又鮮其繼,生何以殖〔三〕?且夫鍾不過以動聲〔四〕,若無射有林,耳弗及也〔五〕。夫鍾聲以為耳也,耳所不及,非鍾聲也〔六〕。猶目所不見,不可以為目也〔七〕。夫目之察度也,不過步武尺寸之閒;〔八〕其察色也,不過墨丈尋常之閒〔九〕。耳之察和也,在清濁之閒〔一0〕;其察清濁也,不過一人之所勝〔一一〕。是故先王之制鍾也,大不出鈞,重不過石〔一二〕。律度量衡於是乎生〔一三〕,小大器用於是乎出〔一四〕,故聖人慎之。今王作鍾也,聽之弗及,〔一五〕比之不度〔一六〕,鍾聲不可以知和〔一七〕,制度不可以出節〔一八〕,無益於樂,而鮮民財,將焉用之!   〔一〕 景王二十三年,魯昭二十年也。賈侍中云:「無射,鍾名,律中無射也。大林,無射之覆也。作無射,為大林以覆之,其律中林鍾也。」或說云:「鑄無射,而以林鍾之數益之。」昭謂:下言「細抑大陵」,又曰「聽聲越遠」,如此則賈言無射有覆,近之矣。唐尚書從賈也。   〔二〕 鮮,寡也。寡其繼者,用物過度,妨於財也。   〔三〕 積聚既喪,謂廢小錢也。生,財也。殖,長也。   〔四〕 動聲,謂合樂以金奏,而八音從之也。   〔五〕 若無射復有大林以覆之。無射,陽聲之細者也。林鍾,陰聲之大者也。細抑大陵,故耳不能聽及也。   〔六〕 非法鍾之聲也。   〔七〕 若目之精明,所不能見,亦不可施以目也。耳目所不能及而強之,則有眩惑之失,以生疾也。   〔八〕 六尺為步,賈君以半步為武。   〔九〕 五尺為墨,倍墨為丈,八尺為尋,倍尋為常。   〔一0〕清濁,律呂之變。黃鍾為宮則濁,大呂為角則清也。   〔一一〕勝,舉也。   〔一二〕鈞,所以鈞音之法也。以木長七尺者弦繫之以為鈞法。百二十斤為石。   〔一三〕律,五聲陰陽之法也。度,丈尺也。量,斗斛也。衡,稱上衡。衡有斤兩之數,生於黃鍾。黃鍾之管容秬黍千二百粒。粒百為銖,是為一龠。龠二為合,合重一兩。故曰「律、度、量、衡於是乎生」也。   〔一四〕出於鍾也。易曰:「制器者尚其象。」小,謂錙銖分寸;大,謂斤兩丈尺也。   〔一五〕耳不及知其清濁也。   〔一六〕不度,不中鈞石之數也。   〔一七〕耳不能聽,故不可以知和也。   〔一八〕節,謂法度量衡之節也。   「夫樂不過以聽耳,而美不過以觀目。若聽樂而震,觀美而眩,患莫甚焉。夫耳目,心之樞機也〔一〕,故必聽和而視正。聽和則聰,視正則明〔二〕。聰則言聽,明則德昭。聽言昭德,則能思慮純固。以言德於民,民歆而德之,則歸心焉〔三〕。上得民心,以殖義方〔四〕,是以作無不濟,求無不獲,然則能樂。夫耳內和聲,而口出美言〔五〕,以為憲令〔六〕,而布諸民,正之以度量,民以心力,從之不倦。成事不貳,樂之至也〔七〕。口內味而耳內聲,聲味生氣〔八〕。氣在口為言,在目為明。言以信名〔九〕,明以時動〔一0〕。名以成政〔一一〕,動以殖生〔一二〕。政成生殖,樂之至也。若視聽不和,而有震眩,則味入不精,不精則氣佚,氣佚則不和〔一三〕。於是乎有狂悖之言,有眩惑之明,有轉易之名,有過慝之度。〔一四〕出令不信〔一五〕,刑政放紛,動不順時,民無據依,不知所力,各有離心〔一六〕。上失其民,作則不濟,求則不獲,其何以能樂?三年之中,而有離民之器二焉〔一七〕,國其危哉!」   〔一〕 樞機,發動也。心有所欲,耳目為之發動。   〔二〕 習於和正,則不眩惑也。   〔三〕 歆,猶嘉服也。言德,以言發德教也。   〔四〕 殖,立也。方,道也。   〔五〕 耳聞和聲,則口有美言,此感於物也。   〔六〕 憲,法也。   〔七〕 貳,變也。   〔八〕 口內五味,則耳樂五聲;耳樂五聲,則志氣生也。   〔九〕 信,審也。名,號令也。   〔一0〕視明則動,得其時也。   〔一一〕號令所以成政也。   〔一二〕殖,長也。動得其時,所以財長生也。   〔一三〕不和,無射、大林也。若聽樂而震,視色而眩,則味入不精美。味入不精美,則氣放佚,不行於身體。   〔一四〕慝,惡也。此四者,氣失之所生也。狂悖眩惑,說子朝、寵賓孟也。轉易過惡,嬖子配適,將殺大臣也。   〔一五〕有轉易也。   〔一六〕不知所為盡力也。   〔一七〕二,謂作大錢、鑄大鍾也。   王弗聽,問之伶州鳩〔一〕。對曰:「臣之守官弗及也〔二〕。臣聞之,琴瑟尚宮〔三〕,鍾尚羽〔四〕,石尚角〔五〕,匏竹利制〔六〕,大不踰宮,細不過羽。夫宮,音之主也。第以及羽〔七〕,聖人保樂而愛財,財以備器,樂以殖財〔八〕。故樂器重者從細〔九〕,輕者從大〔一0〕。是以金尚羽,石尚角,瓦絲尚宮,匏竹尚議〔一一〕,革木一聲〔一二〕。   〔一〕 伶,司樂官;州鳩,名也。   〔二〕 守官,所守之官也。弗及,弗及知也。   〔三〕 凡樂輕者從大,重者從細,故琴瑟尚宮也。   〔四〕 鍾聲大,故尚羽也。   〔五〕 石,磬也。輕於鍾,故尚角。角,清濁之中也。   〔六〕 匏,笙也。竹,簫管也。利制,以聲音調利為制,無所尚也。   〔七〕 宮聲大,故為主。第,次第也。   〔八〕 保,安也。備,具也。殖,長也。古者以樂省土風而紀農事,故曰「樂以殖財」。   〔九〕 重,謂金石也。從細,尚細聲也。謂鍾尚羽,石尚角也。   〔一0〕輕,瓦絲也。從大,謂瓦絲尚宮也。   〔一一〕議,從其調利也。   〔一二〕革,{兆豉}鼓也。木,柷敔也。一聲,無清濁之變也。   「夫政象樂,樂從和,和從平〔一〕。聲以和樂,律以平聲〔二〕。金石以動之〔三〕,絲竹以行之〔四〕,詩以道之〔五〕,歌以詠之〔六〕,匏以宣之〔七〕,瓦以贊之〔八〕,革木以節之。物得其常曰樂極〔九〕,極之所集曰聲〔一0〕,聲應相保曰和〔一一〕,細大不踰曰平〔一二〕。如是,而鑄之金〔一三〕,磨之石〔一四〕,繫之絲木〔一五〕,越之匏竹〔一六〕,節之鼓〔一七〕而行之,以遂八風〔一八〕。於是乎氣無滯陰,亦無散陽〔一九〕,陰陽序次,風雨時至,嘉生繁祉,人民龢利,物備而樂成,上下不罷〔二0〕,故曰樂正。今細過其主妨於正〔二一〕,用物過度妨於財〔二二〕,正害財匱妨於樂〔二三〕。細抑大陵,不容於耳,非和也〔二四〕。聽聲越遠,非平也〔二五〕。妨正匱財,聲不和平,非宗官之所司也〔二六〕。   〔一〕 和,八音克諧也。平,細大不踰也,故可以平民。樂和則諧,政和則平也。   〔二〕 聲,五聲也,以成八音而調樂也。賈侍中云:「律,黃鍾為宮,林鍾為徵,大蔟為商,南呂為羽,姑洗為角,所以平五聲也。」   〔三〕 鍾磬所以發動五聲也。   〔四〕 絃管所以行之也。   〔五〕 道己志也。書曰:「詩言志。」   〔六〕 詠,詠詩也。書曰:「歌永言,聲依永。」   〔七〕 宣,發揚也。   〔八〕 贊,助也。   〔九〕 物,事也。極,中也。   〔一0〕集,會也。言中和之所會集曰正聲也。   〔一一〕保,安也。   〔一二〕細大之聲不相踰越曰平,今無射有大林,是不平也。   〔一三〕鑄金以為鍾也。   〔一四〕磨石以為磬也。   〔一五〕繫絲木以為琴瑟也。   〔一六〕越匏竹以為笙管也。越,謂為之孔也。樂記曰:「朱絃而疏越。」   〔一七〕節其長短大小也。   〔一八〕遂,順也。傳曰「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也。正西曰兌,為金,為閶闔風。西北曰乾,為石,為不周。正北曰坎,為革,為廣莫。東北曰艮,為匏,為融風。正東曰震,為竹,為明庶。東南曰巽,為木,為清明。正南曰離,為絲,為景風。西南曰坤,為瓦,為涼風。   〔一九〕滯,積也。積陰而發,則夏有霜雹。散陽,陽不藏,冬無冰、李梅實之類是也。   〔二0〕罷,勞也。   〔二一〕細,謂無射也。主,正也。言無射有大林,是作細而大過其律,妨於正聲也。   〔二二〕過度,用金多也。   〔二三〕樂從和,今正害財匱,故妨於樂也。   〔二四〕細,無射也。大,大林也。言大聲陵之,細聲抑而不聞。不容於耳,耳不能容別也。   〔二五〕越,迂也。言無射之聲為大林所陵,聽之微細迂遠,非平也。   〔二六〕宗官,宗伯,樂官屬焉。   「夫有和平之聲,則有蕃殖之財〔一〕。於是乎道之以中德,詠之以中音〔二〕,德音不愆,以合神人〔三〕,神是以寧,民是以聽。若夫匱財用,罷民力,以逞淫心〔四〕,聽之不和,比之不度,無益於教,而離民怒神,非臣之所聞也。」   〔一〕 樂以殖財也。   〔二〕 中德,中庸之德聲也。中音,中和之音也。   〔三〕 合神人,謂祭祀饗宴也。   〔四〕 逞,快也。   王不聽,卒鑄大鍾〔一〕。二十四年,鍾成,伶人告和〔二〕。王謂伶州鳩曰:「鍾果和矣。」對曰:「未可知也〔三〕。」王曰:「何故?」對曰:「上作器,民備樂之,則為和〔四〕。今財亡民罷,莫不怨恨,臣不知其和也〔五〕。且民所曹好,鮮其不濟也〔六〕。其所曹惡,鮮其不廢也。故諺曰:『眾心成城〔七〕,眾口鑠金。〔八〕』三年之中,而害金再興焉〔九〕,懼一之廢也〔一0〕。」王曰:「爾老耄矣!何知〔一一〕?」二十五年,王崩,鍾不和〔一二〕。   〔一〕 財匱,故民離。樂不和,故神怒也。   〔二〕 伶人,樂人也。景王二十四年,魯昭二十一年也。   〔三〕 州鳩以為鍾實不和,伶人媚王,謂之和耳,故曰「未可知也」。   〔四〕 言聲音之道與政通也。   〔五〕 亂世之音怨以怒,故曰「不知其和也」。   〔六〕 曹,群也。   〔七〕 眾心所好,莫之能敗,其固如城也。   〔八〕 鑠,銷也。眾口所毀,雖金石猶可銷也。   〔九〕 害金,害民之金,謂錢、鍾也。   〔一0〕二金之中,其一必廢也。   〔一一〕八十曰耄。耄,昏惑也。   〔一二〕崩而言鍾不和,明樂人之諛也。   7 王將鑄無射〔一〕,問律於伶州鳩〔二〕。對曰:「律所以立均出度也〔三〕。古之神瞽考中聲而量之以制〔四〕,度律均鍾,百官軌儀〔五〕,紀之以三〔六〕,平之以六〔七〕,成於十二〔八〕,天之道也〔九〕。夫六,中之色也,故名之曰黃鍾〔一0〕,所以宣養六氣、九德也〔一一〕。由是第之〔一二〕:二曰太蔟〔一三〕,所以金奏贊陽出滯也〔一四〕。三曰姑洗,所以修潔百物,考神納賓也〔一五〕。四曰蕤賓,所以安靖神人,獻酬交酢也〔一六〕。五曰夷則,所以詠歌九則,平民無貳也〔一七〕。六曰無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軌儀也〔一八〕。為之六閒,以揚沈伏,而黜散越也〔一九〕。元閒大呂,助〔二0〕宣物也〔二一〕。二閒夾鍾,出四隙之細也〔二二〕。三閒仲呂,宣中氣也〔二三〕。四閒林鍾,和展百事,俾莫不任肅純恪也〔二四〕。五閒南呂,贊陽秀也〔二五〕。六閒應鍾,均利器用,俾應復也〔二六〕。   〔一〕 王,景王也。   〔二〕 律,鍾律也。   〔三〕 律,謂六律、六呂也。陽為律,陰為呂。六律:黃鍾、大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也。六呂:林鍾、仲呂、夾鍾、大呂、應鍾、南呂也。均者,均鍾木,長七尺,有絃繫之以均鍾者,度鍾大小清濁也。漢大予樂官有之。   〔四〕 神瞽,古樂正,知天道者也,死以為樂祖,祭於瞽宗,謂之神瞽。考,合也。謂合中和之聲而量度之,以制樂者。   〔五〕 均,平也。軌,道也。儀,法也。度律,度律呂之長短,以平其鍾、和其聲,以立百事之道法也,故曰「律、度、量、衡於是乎生」。   〔六〕 三,天、地、人也。古紀聲合樂以舞天神、地祇、人鬼,故能人神以和。   〔七〕 平之以六律也。上章曰:「律以平聲。」   〔八〕 十二,律呂也。陰陽相扶,律取妻,而呂生子,上下相生之數備也。   〔九〕 天之大數不過十二。   〔一0〕十一月,黃鍾,乾初九也。六者,天地之中。天有六氣,降生五味。天有六甲,地有五子,十一而天地畢矣。而六為中,故六律、六呂而成天道。黃鍾初九,六律之首,故六律正色為黃鍾之名,重元正始之義也。黃鍾,陽之變也,管長九寸,徑三分,圍九分,律長九寸,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故黃鍾之數立焉,為宮。法云:九寸之一得林鍾初六,六呂之首,陰之變,管長六寸。六月,律之始也,故九六,陰陽、夫婦、子母之道。是以初九為黃鍾。黃,中之色也。鍾,言陽氣鍾聚於下也。 案:「六月,律之始也」,公序本「律」上有「六」字,「律」下有「坤」字。又「九寸之一得林鍾初六」,發正卷三引項名達說:「『九寸之一』句誤,應云『黃鍾九分之六』。」   〔一一〕宣,遍也。六氣,陰、陽、風、雨、晦、明也。九德,九功之德,水、火、金、木、土、穀、正德、利用、厚生。十一月陽伏於下,物始萌,於五聲為宮,含元處中,所以遍養六氣、九德之本也。   〔一二〕由,從也。第,次也,次奇月也。   〔一三〕正月,太蔟,乾九二也。管長八寸。法云:九分之八。太蔟,言陽氣,太蔟達於上也。 案:「九分之八」,發正卷三引項名達說:「『九分』指黃鍾言,應云『黃鍾九分之八』。」   〔一四〕贊,佐也。賈、唐云:「太蔟正聲為商,故為金奏,所以佐陽發、出滯伏也。」明堂月令:正月,「蟄蟲始震。」   〔一五〕三月,姑洗,乾九三也。管長七寸一分,律長七寸九分寸之一。姑,潔也。洗,濯也。考,合也。言陽氣養生,洗濯姑穢,改柯易葉也。於正聲為角。是月,百物修潔,故用之宗廟,合致神人,用之鄉宴,可以納賓也。 案:「姑潔也」,札記卷三:「疑當作『姑故也』,與白虎通同。」攷異卷一:「『潔』,疑誤。」又「姑穢」之「姑」,公序本作「枯」;札記卷三:「疑當作『故』。」又「鄉宴」之「鄉」,公序本作「享」,攷異卷一:「案『鄉』即『饗』之字壞。」   〔一六〕五月,蕤賓,乾九四也。管長六寸三分,律長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蕤,委蕤,柔貌也。言陰氣為主,委蕤於下,陽氣盛長於上,有似於賓主,故可用之宗廟、賓客,以安靜神人,行酬酢也。酬,勸;酢,報也。   〔一七〕七月,夷則,乾九五也。管長五寸六分,律長五寸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一。夷,平也。則,法也。言萬物既成,可法則也,故可以詠歌九功之則,成民之志,使無疑貳也。   〔一八〕九月,無射,乾上九也。管長四寸九分,律長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宣,遍也。軌,道也。儀,法也。九月,陽氣上升,陰氣收藏,萬物無射見者,故可以遍布前哲之令德,示民道法也。   〔一九〕六閒,六呂在陽律之閒。沈,滯也。黜,去也。越,揚也。呂,陰律,所以侶閒陽律,成其功,發揚滯伏之氣,而去散越者也。伏則不宣,散則不和。陰陽序次,風雨時至,所以生物也。   〔二0〕案攷異卷一:「各本『助』下脫『陽』,禮記注引此有『陽』字。」   〔二一〕十二月,大呂,坤六四也。管長八寸八分。法云:三分之二,四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五十二,倍之為八寸分寸之一百四。下生律,元一也。陰繫於陽,以黃鍾為主,故曰元閒。以陽為首,不名其物,臣歸功於上之義也。大呂助陽宣散物也。天氣始於黃鍾,萌而赤,地受之於大呂,牙而白,成黃鍾之功也。 案發正卷三引項名達說:「解中『八寸八分』句誤,應作『八寸四分』。『三分之二』句欠明,『三分』應指蕤賓言。『倍之為八寸分寸之一百四』句有脫字,應云『管長八寸四分強。法云:蕤賓三分之二,下生得半律,四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五十二;倍之得全律,八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一百四。』」   〔二二〕二月,夾鍾,坤六五也。管長七寸四分,律長三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一千六百三十二,倍之為七寸分寸之一千七十五。隙,閒也。夾鍾助陽。鍾,聚也。四隙,四時之閒氣微細者,春為陽中,萬物始生,四時之微氣皆始於春。春發而出之,三時奉而成之,故夾鍾出四時之微氣也。 案發正卷三引項名達說:「是解多誤,應云:『管長七寸四分強。約法云:自夷則下生得半律,三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一千六百三十一;倍之為全律,七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一千七十五。』」   〔二三〕四月,仲呂,坤上六也。管長六寸六分,律長三寸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六千四百八十七,倍之為六寸分寸之萬二千九百七十四。陽氣越於中,至四月宣散於外,純乾用事,陰閉藏於內,所以助陽成功也,故曰正月。正月,正陽之月也。 案發正卷三引項名達說:「應云『管長六寸六分強。約法云:自無射下,生得半律,三寸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六千四百八十七;倍之為全律,六寸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萬二千九百七十四。』」   〔二四〕六月,林鍾,坤初六也。管長六寸,律長六寸。林,眾也。言萬物眾盛也。鍾,聚也。於正聲為徵。展,審也。俾,使也。肅,速也。純,大也。恪,敬也。言時務和審,百事無有偽詐,使莫不任其職事,速其功,大敬其職也。   〔二五〕八月,南呂,坤六二也。管長五寸三分,律長五寸三分寸之一。榮而不實,曰秀。南,任也。陰任陽事,助成萬物。贊,佐也。 案發正卷三引項名達說:「應云『管長五寸三分強,約為五寸三分寸之一。』」   〔二六〕十月,應鍾,坤六三也。管長四寸七分,律長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言陰應陽用事,萬物鍾聚,百器具備,時務均利,百官器用、程度庶品使皆應其禮,復其常也。月令「孟冬命工師效功,陳祭器、按程度,毋作淫巧以蕩上心,必功致為上」也。 案發正卷三引項名達說:「應云『管長四寸八分弱,約為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   「律呂不易,無姦物也〔一〕。細鈞有鍾無鎛,昭其大也〔二〕。大鈞有鎛無鍾〔三〕,甚大無鎛,鳴其細也〔四〕。大昭小鳴,和之道也〔五〕。和平則久〔六〕,久固則純〔七〕,純明則終〔八〕,終復則樂〔九〕,所以成政也〔一0〕,故先王貴之〔一一〕。」   〔一〕 律呂不變易其正,各順其時,則神無姦行,物無害生也。   〔二〕 細,細聲,謂角、徵、羽也。鈞,調也。鍾,大鍾;鎛,小鍾也。昭,明也。有鍾無鎛,謂兩細不相和,故以鍾為之節。明其大者,以大平細也。   〔三〕 大,謂宮商也。舉宮商而但有鎛無鍾,謂兩大不相和,故去鍾而用鎛,以小平大也。   〔四〕 甚大,謂同尚大聲也,則又去鎛獨鳴其細。細,謂絲竹革木。   〔五〕 大聲昭、小聲鳴,和平之道也。   〔六〕 久,可久樂也。   〔七〕 固,安也。可久則安,安則純也。孔子曰:「從之,純如也。」   〔八〕 終,成也。書曰:「簫韶九成。」   〔九〕 終復,終則復奏故樂也。   〔一0〕言政象樂也。   〔一一〕貴其和平,可以移風易俗也。   王曰:「七律者何〔一〕?」對曰:「昔武王伐殷,歲在鶉火,〔二〕月在天駟〔三〕,日在析木之津〔四〕,辰在斗柄〔五〕,星在天黿〔六〕。星與日辰之位,皆在北維〔七〕。顓頊之所建也,帝嚳受之〔八〕。我姬氏出自天黿〔九〕,及析木者,有建星及牽牛焉〔一0〕,則我皇妣大姜之姪伯陵之後,逄公之所憑神也〔一一〕。歲之所在,則我有周之分野也〔一二〕。月之所在,辰馬農祥也〔一三〕。我太祖后稷之所經緯也〔一四〕,王欲合是五位三所而用之。〔一五〕自鶉及駟七列也〔一六〕。南北之揆七同也〔一七〕,凡人神以數合之,以聲昭之〔一八〕。數合聲和,然後可同也〔一九〕。故以七同其數,而以律和其聲,於是乎有七律〔二0〕。   〔一〕 周有七音,王問七音之律,意謂七律為音器,用黃鍾為宮,大蔟為商,姑洗為角,林鍾為徵,南呂為羽,應鍾為變宮,蕤賓為變徵也。   〔二〕 歲,歲星也。鶉火,次名,周分野也。從柳九度至張十七度為鶉火。謂武王始發師東行,時殷十一月二十八日戊子,於夏為十月。是時歲星在張十三度。張,鶉火也。   〔三〕 天駟,房星也。謂戊子日,月宿房五度。   〔四〕 津,天漢也。析木,次名,從尾十度至南斗十一度為析木,其閒為漢津。謂戊子日,宿箕七度也。   〔五〕 辰,日月之會。斗柄,斗前也。謂戊子後三日,得周正月辛卯朔,於殷為十二月,夏為十一月。是日,月合辰斗前一度也。   〔六〕 星,辰星也。天黿,次名,一曰玄枵。從須女八度至危十五度為天黿。謂周正月辛卯朔。二日壬辰,辰星始見。三日癸巳,武王發行。二十八日戊午,度孟津,距戊子三十一日。二十九日己未晦,冬至,辰星與須女伏天黿之首也。   〔七〕 星,辰星也。辰星在須女,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故皆在北維。北維,北方水位也。   〔八〕 建,立也。顓頊,帝嚳所代也。帝嚳,周之先祖,后稷所出。禮祭法曰:「周人禘嚳而郊稷。」顓頊,水德之王,立於北方。帝嚳,木德,故受之於水。今周亦木德,當受殷之水,猶帝嚳之受顓頊也。   〔九〕 姬氏,周姓。天黿,即玄枵,齊之分野。周之皇妣王季母太姜者,逢伯陵之後,齊女也,故言出於天黿。傳曰:「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後太公因之。」又曰:「有星出于須女,姜氏、任氏實守其祀。」   〔一0〕從斗一度至十一度,分屬析木,日辰所在也。建星在牽牛閒,謂從辰星所在。須女,天黿之首。至析木之分,歷建星及牽牛,皆水宿,言得水類也。   〔一一〕皇,君也。生曰母,死曰妣。大姜,大王之妃,王季之母,姜女也。女子謂昆弟之子,男女皆曰姪。伯陵,大姜之祖有逄伯陵也。逄公,伯陵之後,大姜之姪,殷之諸侯,封於齊地。齊地屬天黿,故祀天黿,死而配食,為其神主,故云憑。憑,依也。言天黿乃皇妣家之所憑依也,非但合於水木相承而已,又我實出於水家。周道起於大王,故本於大姜也。   〔一二〕歲星在鶉火。鶉火,周分野也。歲星所在,利以伐之也。   〔一三〕辰馬,謂房、心星也。心星,所在大辰之次為天駟。駟,馬也,故曰辰馬。言月在房,合於農祥。祥,猶象也。房星晨正,而農事起焉,故謂之農祥。   〔一四〕稷播百穀,故農祥,后稷之所經緯也。晉語:「辰以成善,后稷是相。」   〔一五〕王,武王也。五位,歲、月、日、星、辰也。三所,逄公所憑神,周分野所在,后稷所經緯也。   〔一六〕鶉火之分,張十三度。駟,天駟。房五度,歲月之所在。從張至房七列,合七宿,謂張、翼、軫、角、亢、氐、房也。   〔一七〕七同,合七律也。揆,度也。歲在鶉火午,辰星在天黿子。鶉火,周分野。天黿及辰水星,周所出。自午至子,其度七同也。   〔一八〕凡,凡合神人之樂也。以數合之,謂取其七也。以聲昭之,謂用律調音也。   〔一九〕同,謂神人相應也。   〔二0〕七同其數,謂七列、七同、七律也。律和其聲,律有陰陽正變之聲也。   「王以二月癸亥夜陳,未畢而雨〔一〕。以夷則之上宮畢〔二〕,當辰。辰在戌上,故長夷則之上宮,名之曰羽〔三〕,所以藩屏民則也〔四〕。王以黃鍾之下宮,布戎于牧之野〔五〕,故謂之厲,所以厲六師也〔六〕。以太蔟之下宮,布令于商,昭顯文德,底紂之多罪〔七〕,故謂之宣,所以宣三王之德也〔八〕。反及嬴內〔九〕,以無射之上宮,布憲施舍於百姓〔一0〕,故謂之嬴亂,所以優柔容民也〔一一〕。」   〔一〕 二月,周二月四日癸亥,至牧野之日夜陳,陳師未畢而雨,天地神人協同之應也。   〔二〕 夷,平;則,法也。夷則,所以平民無貳也。上宮,以夷則為宮聲。夷則,上宮也,故以畢陳。周禮:「太師執同律以聽軍聲,而詔吉凶。」一曰陽氣在上,故曰上宮也。   〔三〕 長,謂先用之也。辰,時也。辰,日月之會,斗柄也。當初陳之時,周二月,昏斗建丑,而斗柄在戌,上下臨其時,名其樂為羽,羽翼其眾也。   〔四〕 屏,蔽也。羽之義,以其能藩蔽民,使中法則也。   〔五〕 布戎,陳兵,謂夜陳之。晨旦,甲子昧爽,左仗黃鉞,右秉白旄時也。黃鍾所以宣養氣德,使皆自勉,尚桓桓也。黃鍾在下,故曰下宮也。   〔六〕 名此樂為厲者,所以厲六軍之眾也。   〔七〕 商,紂都也。文,文王也。底,致也。既殺紂入商之都,發號施令,以昭明文王之德,致紂之多罪。太蔟所以贊陽出滯,蓋謂釋箕子之囚,散鹿臺之財,發巨橋之粟也。太蔟在下,故曰下宮也。   〔八〕 三王,大王、王季、文王也。   〔九〕 案:嬴內,攷異卷一:「舊音上音『媯』,下音『汭』。補音云:今案本或作『羸』,非是。古文尚書作『嬴』,與『媯』同。」   〔一0〕嬴內,地名。憲,法也。施,施惠;舍,舍罪也。無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軌儀。無射在上,故曰上宮也。   〔一一〕亂,治也。柔,安也。   8 景王既殺下門子〔一〕。賓孟適郊,見雄雞自斷其尾〔二〕,問之,侍者曰:「憚其犧也〔三〕。」遽歸告王〔四〕,曰:「吾見雄雞自斷其尾,而人曰『憚其犧也』,吾以為信畜矣〔五〕。人犧實難,己犧何害〔六〕?抑其惡為人用也乎,則可也〔七〕。人異於是〔八〕。犧者,實用人也〔九〕。」王弗應〔一0〕,田于鞏〔一一〕,使公卿皆從,將殺單子,未克而崩〔一二〕。   〔一〕 下門子,周大夫,王子猛之傅也。景王無適子,既立子猛,又欲立王子朝,故先殺子猛傅下門子也。   〔二〕 賓孟,周大夫,子朝之傅賓起也。   〔三〕 侍者,孟之從臣也。憚,懼也。純美為犧,祭祀所用也。言雞自斷其尾者,懼為宗廟所用也。   〔四〕 遽,猶疾也。賓孟有寵於王,欲立子朝,王將許之,故先殺下門子,賓孟知意,故感犧之美,念及子朝,疾歸,語王勸立之也。   〔五〕 信,誠也。雞畏為宗廟之用,故自斷其尾,此誠六畜之情,不與人同也。   〔六〕 人犧,謂雞也。為人作犧實難,言將見殺也。己,子朝。己自為犧,當何害乎?人君冕服,有似於犧,故以喻也。   〔七〕 言雞惡為人所用,故自斷其尾。可也,自可爾也。   〔八〕 異於雞也。人之美,則宜君人,事宗廟也。   〔九〕 用人,猶治人也。自作犧,則能治人也。 案:「猶治人也。自作犧」,「人」字原脫,公序本「自」上有「人」字,攷異卷一:「案『自』上『人』當在『猶治』之下,寫者誤倒。」今據改補。   〔一0〕弗應者,曉其意,畏大臣也。   〔一一〕鞏,北山,今河南縣也。   〔一二〕單子,單穆公也。克,能也。王欲廢子猛,更立子朝,恐其不從,故欲殺之,遇心疾而崩,故未能。在魯昭二十二年。   9 敬王十年,劉文公與萇弘欲城周,為之告晉〔一〕。魏獻子為政〔二〕,說萇弘而與之〔三〕。將合諸侯〔四〕。   〔一〕 敬王,景王子、悼王弟敬王匃也。十年,魯昭三十二年。劉文公,王卿士,劉摯之子文公卷也。萇弘,周大夫萇叔也。欲城周者,欲城成周也。成周在瀍水東,王城在瀍水西。初,王子朝作亂,於魯昭二十三年夏,王子朝入于王城,敬王如劉。秋,敬王居于狄泉。狄泉,成周之城,周墓所在也。魯昭二十六年四月,敬王師敗,出居于滑。十月,晉人救之,王入于成周,子朝奔楚。其餘黨儋扁之徒,多在王城,敬王畏之。於是晉徵諸侯戍周,用役煩勞,故萇弘欲城成周,使富辛、石張為主,如晉請城成周。   〔二〕 獻子,晉正卿,魏絳之子舒也。   〔三〕 說萇弘,從其求也。   〔四〕 合諸侯,以城成周也。   衛彪傒適周,聞之〔一〕,見單穆公曰:「萇、劉其不歿乎〔二〕?周詩有之曰:『天之所支,不可壞也〔三〕。其所壞,亦不可支也。』昔武王克殷,而作此詩也,以為飫歌,名之曰『支』,以遺後之人,使永監焉〔四〕。夫禮之立成者為飫〔五〕,昭明大節而已,少典〔六〕與焉〔七〕。是以為之日惕,其欲教民戒也〔八〕。然則夫『支』之所道者,必盡知天地之為也〔九〕。不然,不足以遺後之人。今萇、劉欲支天之所壞,不亦難乎?自幽王而天奪之明,使迷亂棄德,而即慆淫〔一0〕,以亡其百姓,其壞之也久矣。而又將補之,殆不可矣〔一一〕!水火之所犯〔一二〕,猶不可救,而況天乎?諺曰:『從善如登,從惡如崩〔一三〕。』昔孔甲亂夏,四世而隕;〔一四〕玄王勤商,十有四世而興〔一五〕。帝甲亂之,七世而隕。〔一六〕后稷勤周,十有五世而興〔一七〕;幽王亂之,十有四世矣〔一八〕。守府之謂多,胡可興也〔一九〕?夫周,高山、廣川、大藪也,故能生是良材〔二0〕,而幽王蕩以為魁陵、糞土、溝瀆,其有悛乎〔二一〕?」   〔一〕 彪傒,衛大夫。   〔二〕 言將歿也。   〔三〕 周詩,飫時所歌也。支,柱也。   〔四〕 監,觀也。   〔五〕 立成,立行禮,不坐也。   〔六〕 案:「典」,公序本作「曲」。   〔七〕 節,體也。典,章也。與,類也。言飫禮所以教民敬式,昭明大體而已,故其詩樂少,章典威儀少,皆比類也。 案:「典,章也。」公序本作「曲,章曲也。」又「敬式」,公序本作「敬戒」。又「章典」,公序本作「章曲」。   〔八〕 惕,懼也。以是日自恐懼,欲民知戒慎也。   〔九〕 知天地之為,謂所支壞也。   〔一0〕即,就也。慆,慢也。   〔一一〕殆,近也。   〔一二〕犯,害也。   〔一三〕如登,喻難。如崩,喻易。   〔一四〕孔甲,禹後十四世。亂夏,亂禹之法也。四世,孔甲至桀四世而亡也。   〔一五〕玄王,契也。殷祖契由玄鳥而生,湯亦水德,故曰玄王。勤者,勤身修德,以興其國。自契至湯十四世,而有天下,言其難也。   〔一六〕帝甲,湯後二十五世也。亂,湯之法至紂七世而亡也。   〔一七〕自后稷至文王,十五世也。   〔一八〕自幽王至今敬王,十四世也。   〔一九〕胡,何也。夏、殷之亂,或四世、或七世而亡。今周十有四世,無德以救之,雖未亡,得守府藏,天祿已多矣,又何可興也。   〔二0〕言周之道德禮法所以長育賢材,猶天之有山川、大藪,良材之所生也。   〔二一〕蕩,壞也。小阜曰魁。悛,止也。言幽王敗亂周之法度,猶毀高山以為魁陵、糞土,殘絕川藪以為溝瀆,無有悛止之時也。   單子曰:「其咎孰多〔一〕?」曰:「萇叔必速及,將天以道補者也〔二〕。夫天道導可而省否〔三〕,萇叔反是,以誑劉子〔四〕,必有三殃:違天,一也〔五〕;反道,二也〔六〕;誑人,三也。〔七〕周若無咎,萇叔必為戮。雖晉魏子〔八〕亦將及焉〔九〕。若得天福,其當身乎〔一0〕?若劉氏,則必子孫實有禍〔一一〕。夫子而棄常法,以從其私欲〔一二〕,用巧變以崇天災〔一三〕,勤百姓以為己名,其殃大矣〔一四〕。」   〔一〕 謂萇、劉也。   〔二〕 萇叔,萇弘字也。速及,速及於咎也。以道補者,欲以天道補人事也。   〔三〕 導,達也。省,去也。   〔四〕 誑,惑也。   〔五〕 支所壞也。   〔六〕 以天道補人事。   〔七〕 惑劉子也。   〔八〕 魏獻子也。   〔九〕 咎及之也。   〔一0〕當其身禍尚微,後有繼,故為天福也。   〔一一〕殃及子孫也。   〔一二〕棄常法,不修周法也。從私欲,欲城成周也。   〔一三〕巧變者,見周滅於西都,平王東遷以獲久長,故今欲復遷也。崇,猶益也。   〔一四〕勤,勞也。名,功也。   是歲也,魏獻子合諸侯之大夫於狄泉〔一〕,遂田于大陸,焚而死〔二〕。及范、中行之難,萇弘與之,晉人以為討,二十八年,殺萇弘〔三〕。及定王,劉氏亡〔四〕。   〔一〕 是歲,敬王十一年,魯定公之元年也。   〔二〕 田,以火田也。大陸,晉藪也。   〔三〕 范、中行,晉大夫范吉射、中行寅也。作難,叛其君也。初,劉氏、范氏世為婚姻,萇弘事劉文公,故周人與范氏。敬王二十八年,魯哀三年,晉人以讓周,周為之殺萇弘也。   〔四〕 劉氏,文公之子孫也。定,亦當為「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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