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PT小说程序 > 类书文集 > 师复文存 > 答李进雄

师复文存 答李进雄

作者:师复 分类:类书文集 更新时间:2025-01-09 11:11:52 来源:本站原创

(1914年5月30日)

来书云:“读民声第五号《中国社会党之现状》一则……云云。余持此以质诸江君,据云‘无政府共产主义虽未敢决其可行与否,然亦未尝有只字明白宣言无政府共产主义之非也’。云云。据此则贵报所载,不知何所据而云然?抑有所误会也?”答曰:本报谓“江氏对于无政府共产主义已表示不赞成。”盖据江亢虎通讯片第三期江氏演说谓“共产主义恐未易遽见施行”,是表示不赞成共产。又谓“无机关,无组织,无契约之说所未敢深信”,是表示不赞成无政府。本报又谓“江氏从前尚未敢明白宣言无政府共产主义之非,(于其发起“三二学社”自称研究无政府共产主义见之)今则论调一变”。三二学社之发起,虽有“能否实现”之疑词;然既结社研究,则自然是赞成一方面为多,故谓未敢明白宣言无政府共产之非。今则曰未易遽见施行,曰未敢深信,是俨然研究有得,知其不易施行,知其不可深信矣。非论调一变而何?然则本报之言,安能谓之无据,又何尝有所误会耶?

顾以上所举江氏前后矛盾之论,不过随手举示一节耳。实则江氏一生言论,几乎处处矛盾。本报以社会主义之在中国幼稚已甚,闻者不察,遽以江氏之言为的论,贻误后学,实非浅影,故特著论与之商榷,以期真理渐明,并非好为非难江氏也。足下试读本报第六号《孙逸仙、江亢虎之社会主义》一论。当可略知本报之旨趣矣。顾是论所举,仍有未尽之意,今请再为足下言之。

江氏最近之论,谓共产未易施行,谓无机关无契约之说未敢深信,显为不赞成无政府主义共产主义之证。夫赞成,反对,均为江氏个人之自由,他人何由干涉。独可怪者,江氏往日持论,尝谓共产主义为社会主义之中坚,为社会主义不视之宗,又尝著论倡三无主义(无政府无宗教无家族),又自称倡尊社会主义以二各(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五非(非私产主义,非家族主义,非宗教主义,非军国主义,非祖国主义)为究竟;又自夙所主张无政府社会主义,又自称愿为无政府党一学子(以上均见《洪水集》)。据此数节,江氏固俨然一宗旨极定之无政府共产党也。乃一方面又曰未易施行,曰未敢深信,且声明“非无政府党”(见通信片第一期)。请江氏试平心思之,其能免矛盾否耶?然江氏又或自辩曰,余但谓恐未易遽见施行耳,非不赞成也,非反对也,但谓未敢深信耳,亦非不赞成也,非反对也。若然,吾亦有说以证明之:

按江氏谓共产未易遽见施行,并未说明理由,颇难测其命意,然以上下文参观之:江氏谓“均产集产均非尽善之法,共产亦恐未易遽见施行,鄙人首倡恋爱自由,教育平等,遗产归公之说……”是明明谓均产集产共产均不如其所倡之善而易行矣。是非不赞成共产而何?又以江氏平日持论证之,则其反对共产,更有明据。江氏尝曰:“……共产主义……与记者平昔所主持者颇相迳庭。”又曰:“共产主义之精言,不外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二语。而徒取所需,而不尽所能者将何以待之?若制定规条,过于繁密,则措施之际,必多烦难,近于无事自扰,且甚妨害个人之绝对自由。否则无比较,无竞争,无希望,孟子所谓巨屦小屦同价,谁则为之?其于人类进化似颇阻滞矣!若夫不劝而兴,不惩而戒,无所为而为之者,又恐非一般人之程度所能及也。”又曰:“有主张共产论者,财归公业,力出私人,各取所需,各勤所职,然徒取所需而不勤所职者当奈何?……况人之性行,既有能有不能;其见之操行,又有力有无力。故曰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若尽十分义务者得十分权利,而尽一分义务者亦得十分权利(原文作亦得一分权利,然以文义考之,一字当是十字之误)。就所得之权利言,看似平等;就所尽之义务言,实是不平等。且无比较即无竞争,无竞争即无进化,意美而法殊未良也。”(以上亦见《洪水集》)凡所云云,皆极端反对共产主义之论。江氏尚谓未尝有只字言其非耶?夫思想言论各有自由。反对共产斯反对共产耳,又何必模棱两可,忽而推崇共产主义为社会主义不视之宗;忽而自称倡导二各五非;又忽而结社研究三无二各耶?抑江氏既谓共产不易施行,复有种种反对共产之议论,吾辈即不能不辞而辟之,以解世人之惑。江氏之对于共产斤斤以为虑者,即“徒取所需而不尽所能者当奈何?”一语也。吾共产党可简单直捷答之曰:倘有此者吾人可竭诚劝戒之,戒之不听,可以众意屏之社会之外。此非刑罚也,非法律也,天然之公理而已。吾党有一格言曰:“必已尽其力之所能者,方谓清偿宿债之人。”又曰:“无业者请他往!”而克鲁泡特金先生亦曰:“众人协合而为群,无须条约,无须罚律,无须裁判,惟公众之热诚行之,有悖谬者可为众人所屏斥!”此种格言在共产之世,即为天然之法律。而无肯犯之者。何也?良心使之然也。夫良心之失,由于恶劣社会迫之使渐就撕灭耳(如诈伪者乃得衣食,正直者必日就穷蹙,饥寒所迫,则流为强劫杀人,此其最显之证也。)若共产之世,无私利之可谋,无金钱之可争,吾人本来之良心,自然发达。相互扶助,各事其事,以工作为幸乐,以无业为耻辱,断无不尽所能而徒取所需之人。即万一有之,吾人惟恻然告以“无业者请他往!”一语而已。固无待繁密之规条,苛刻之刑罚者也。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未有不趋而救之者,在律书中固未尝有“不救孺子入井者处某刑”之条也。然而无肯不救之者何也?良心使之然也。各尽所能之理亦然。不必设“不尽所能者处某刑”之条,而人自无肯不尽所能者,亦良心使之然也。共产之世,无物足以蔽其良心故也。况乎工作轻易,时间短少,每日劳动数小时,与游艺无异:人又何苦而不工作耶?至谓人有能有不能,有力有不力,尽十分义务者得十分权利,尽一分义务者亦得十分权利,实为不平等云云。此尤不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之意义者也。在江氏之意以为人有智愚巧拙之不同,智者巧者所作多,愚者拙者所作少。而所得权利未尝有异,于是谓之不平。不知智巧愚拙,乃由遗传与感化而来,而非其人之功罪。同是人类,智者巧者非天然当驾乎愚者拙者之上者也。(今日之地狱社会智者才者辄欲居愚民之上此实最劣之心理)人乃有理性之动物,己有所长,当以助他人之所短。岂有自恃智巧而与愚拙计较权利之理?况天下事万汇千门,有宜于智巧者;亦有适于愚拙者。分工任事,相需以成,及其成功,则皆相等。如建一屋也,智巧者可任绘图测量之事,愚拙者岂不能胜运砖斫石之劳?及其落成,则绘图测量,与运砖斫石,皆为构成此屋之要素,而绝无轩轾于其间也。然则无论何人,苟既尽其所能,即为尽十分义务,纵有弱者拙者竭其能力所作终属无多,然亦不能不谓之已尽一分义务也。彼所谓尽一分义务,亦得十分权利之说,果何自来平?至谓无比较即无竞争,无竞争即无进化,此语尤谬。天演家谓“自由竞争为进化之母。”攻击社会主义者几无不借此为口实。社会主义家则力辟其说,有以社会主义废衣食住之竞争,而仍存道德名誉之竞争者。论据未免薄弱。易其说者,则谓人类进化与一切生物不同。生物之生存竞争,以个体为单位,人类则个体之外,兼有其公共心与社会性。以社会共同进化为目的,而非特个人之自由竞争。至克鲁泡特金先生更以生物学证明“互助为进化之母”之原则。谓生物之集而成群,必相互扶助乃能生存。所谓“适者生存”一语,且能互助者能生存之谓。而指出赫胥黎优胜劣败说之谬;且证明达尔文学说原意并无优胜劣败之论。自是天演学中乃辟一新纪元。自由竞争为进化之母之说,论据全失。而反对社会主义者遂亦无所借口。不料反对者用以攻社会主义而遭失败之论,江氏乃拾之以攻共产主义。得不令人失笑耶?以自命中国五十万社会党人之代表,而竟承认自由竞争为进化之母。又几何不轻支那而羞天下之党人耶!至其所主张财产独立,营业自由云云,其根本谬误,即由于误认个人竞争为进化之母,遂至倡为是说。而不知已大背乎社会主义之原则,视集产主义尚远不能及。记者于民声第六号断定其为社会政策,而不认其为社会主义,非苛论也。夫社会主义何自起?起于经济之不平等也。富人垄断生产机关(土地机器),生享大利,工人则为之奴隶,仰给其工资以度活,不平莫甚于此!社会主义乃从根本上改革之,推翻资本家,取回生产机关,由劳动者自掌之,自用之,此实社会主义共同不易之原则。无论其为何派之社会主义几皆同此主张。苟非然者,即不能谓之社会主义。今江氏号称社会主义,独于生产机关公有一问题不敢置一辞,而但曰财产独立,营业自由,虽有遗产归公之言,而私产之存在如故,地主资本家之存在如故,资本势力之跋扈亦必如故。无资本无土地者(即平民),仍须服役于资本家以谋糊口。与今日之资本制度何异,与社会主义之精神相去奚止千里。足下侨居美洲当知美洲托辣斯之害。彼托辣斯之资本,岂必由遗产而来耶?其资本主之多慾无厌,又岂徒为长子孙之计者耶?若但为子孙遗产计,则煤油大王一分钟之收入,已足坐享数十世而有余。又何必耽耽逐遂,甘与世界公理为敌耶?于此足见遗产归公,终不能绝资本制度之流毒明矣。江氏乃欲窃共产之美名,谓共产主义之真精神亦不外乎是。是直不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为何物者耳!

江氏之反对共产,前段既论之矣。今当再论其反对无政府之谬。江氏通信片谓“鄙人非绝对否认政治者。……若无机关无组织无契约之说所未敢深信也。”据此以为江氏反对无政府之证,江氏或尚有遯辞。吾今再举其《洪水集》之言以互证之。江氏曰:“无政治即无系统,无契约,无机关。如此之世界,试以吾人设身处地思之,能安居乎?能进化乎?”痛诋无政治之流弊至于不能安居,不能进化,谓非反对无政府而何?江氏尚有辞可遯否?无政府何以不能安居,何以不能进化?江氏并不能道出只字。而惟信口讥议,既不研究无政府之学说,而一概字之曰无系统,无契约,无机关。又不审所谓无契约,无机关之意义,而以为纷纭扰乱之谓。其武断为可恶,其鄙陋抑又可怜矣!无政府之学说,千条万绪,有主张无契约说者,高得文、托尔斯泰、司梯尔等是也。有主张有契约说者,蒲鲁东、巴枯宁、克鲁泡特金等是也。重理想者主无契约说,而重实行者,则大抵主有契约说,今请举克鲁泡特金之学说以代表之。克氏曰:“无政府之世,众人结合而同活于社会中,不本于强权之管辖,而本于众人之协约。”又曰:“无政府之世,法权全灭,信权不灭,仍有契约为众人志愿所认可,保此信权者,共同工作,互相协助,虽有不肖,不敢犯众也。”又曰“众人协约组合而为群,无须强为协约之条款。无罚律,无裁判,惟以公共之工作,大众之热诚行之。有不践行者,可为众人所屏斥。”于此可见无政府之真意。江氏乃以无契约三字抹杀无政府主义,吾党岂能承认乎?至无机关无组织云云(机关即组织可不必分二语)。尤非无政府主义之本旨。无政府所排斥者强权之机关,若自由之组织,则固无政府主义之所尚也。蒲鲁东之国民银行,巴枯宁之公民会,固为有目共见之组织。而克鲁泡特金言无政府之组织尤精。克氏曰:“无政府之世,以自由组织为社会组织之新法。各业皆有公会,如食品衣物以及技艺皆然。无论何种出产,互取所需而无界限。道路,铁轨,学校,机器,物具,均由工作者自经营之,自组织之。将来之社会,即阻代今日之政府。”于此足见无政府自由组织之大意。曾何无机关无组织之有乎?至于无系统云云,更不解其何谓,以意测之,其殆纷乱而不统一之谓乎?夫无政府固非纷乱,前已言之。若统一者,乃国家统治机关之所尚,政权统一即强权集中之谓。无政府党之极端排斥者即在于此。以此责无政府,吾党固顺而受之,然不统一即不能安居,不能进化。其理由又何在乎?今世之所谓立宪国家,可谓达统一之极轨矣。其人民果皆安居否耶?果得真正之进化否耶?江氏又分政治为官治与自治。谓“自治如教育,实业等当取积极手段俾日进于完密。”其下即接以“若无机关,无组织,无契约之说所未敢深信也。”语意之间,一若无政府主义惟有破坏,对于教育,实业亦不措意也者。其不知无政府主义之本旨而误会以为如此耶,则是盲吠也,明知其不然而故为此语耶,则是诳语欺人。其心更可诛矣。夫无政府主义排斥政治法律,何尝排斥教育实业,排斥国家统治,何尝排斥人民自治。无政府之组织,以各尽所能,共同工作为社会之基础生活之本原。工作者即今世之所谓农也工也,即江氏之所谓实业也。教育更无政府之所重,主张人人皆受完全高等之教育,其时任教育者亦不啻工作之一种。安见其不日进于完密,更安见其不取积极手段耶?抑岂必有政府然后能完密能积极耶?吾党常曰:无政府者,人民自治而不用政府统治之谓也。江氏一孔之见乃以为无政治即不能自治又何其陋耶!吾今更以简单数语总括江氏言论之大谬点条列于下:

一、江氏不主张生产机关公有。不主张废私产。违背社会主义之原则。故江氏所主张非社会主义。

二、江氏对于政治主张限制军备,采用单税。对于产业,主张营业自由,财产独立。皆属国家的社会政策,故决不能窃社会主义之名。

三、江氏既主张社会政策,与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相去太远。故不惜诋共产为阻滞进化,诋无政府为不能安居,不能进化。因是之故,吾人不能不认为反对党。

江氏如不承认,则请取《民声》第六号之论及此次答李君书一一解答。记者亦断不偏执己见,自以为是。倘江氏有圆满之理由,为记者之浅学所不识者,当即为之更正,或更当舍己见以相从。若不能以圆满之答辞。则请江氏自今以后,慎尔出话。勿再鼓其簧舌,以荧惑海外华侨之观听。盖江氏之言,在国内已无价值,而在海外则为患方长。哀我华侨!方失望于政治革命之无效,忽闻有所谓五十万社会党员之代表者不先不后,应时而至。遂举其信政治革命者而信之,而不悟其患视政治革命为尤甚。此吾所以不避好辩之名而亟亟与之商榷也。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