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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外史 三十一 明鏡高懸

作者:高阳 分类:文学艺术 更新时间:2024-12-05 04:24:40 来源:本站原创

公事是專差送達的,由於規定了限期,每一層都不敢延誤,第五天就到了鄧州知州朱光第手裏。此人籍隸浙江湖州,字杏簪,幕友出身,敬仰他的一個同鄉先輩──乾隆年間的浙江蕭山人汪輝祖,他也是刑名幕友出身,後來中了進士,榜下即用,授職湖南寧遠知縣。那地方漢瑤雜處,而且有班外來的「流丐」,強橫不法,是有名難治的地方。汪輝祖一到任,就抓了他們的頭子,關入監獄,其餘徒黨,盡驅出境。同時親筆寫了一張告示,貼在縣衙門前,說是官民一體。官員的責任在聽訟問案,百姓的責任在完糧納賦。官員如果不勤職,咎有難辭,百姓不奉公,則法所不容。特地與百姓約定,十天工夫中,他以七天坐堂問案,兩天徵比糧賦,餘下一天,他親自辦理刑名錢穀的公文,申詳上司。如果百姓完糧納賦沒有麻煩,他就可以省出工夫精力來多管刑名了。

從來地方官辦理公文,多假手幕友,這位縣大老爺與眾不同,而且話說得極誠懇,寧遠百姓,感念他的誠意,完糧納稅,果然十分踴躍,「上下忙」徵賦,用不到一個月就徵足了。

汪輝祖亦言而有信,省出工夫來料理刑名。由於他是刑幕出身,書辦吏役的毛病,無不盡知,因此沒有人敢欺騙他。但是,汪輝祖的幕學,卻又非陳陳相因,憑律例來斷案,律窮例缺,便無所措手。他是腹有詩書的,通以經術,證以古史,有時所作的判決,不合於律例,但必深愜於情理。同時賦性愷悌,每次到非打犯人板子不可的時候,總要先喊受刑的人到公案前面,用極懇切的聲音說:「法不可恕,我不能不打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你何苦做這些犯法的事,害得你父母為你丟臉心疼?」

良心未泯的犯人,每每感激涕零,泣不可抑。汪輝祖從小是孤兒,懷念父母,亦常常陪著犯人雪涕。因此,在寧遠不到一年,訟案大減。有時兩造對質,由於理屈的一方在汪輝祖面前悔悟認罪,理直的一方反為理屈的求情。這是朱光第聽訟最嚮往的一種境界。

除此以外,汪輝祖還有許多真正便民的惠政。為民造福最深的一件事,是讓寧遠百姓由淮鹽改食粵鹽。鹽商納稅取得專賣權,行銷地區,有嚴格的規定,寧遠定例食用淮鹽,由兩淮貫下江──長江流過安徽的一段,經江西到湘南九嶷山北的寧遠,千里迢迢,運費越過鹽價不知多少倍?因此,寧遠多吃近在咫尺的廣東私鹽,幾乎家家如此,無足為奇。

但是販私鹽、買私鹽都是犯法的,鹽政衙門專有緝私的營伍,經常派出兵去抓私鹽。俗語說的是「私鹽越禁越好賣」,因為每當緝私的風聲緊急時,鹽價就會大漲,「羊毛出在羊身上」,私鹽販子的損失,到頭來都加在用戶身上。汪輝祖博咨周訪,發覺老百姓並不是想撿便宜,而是兩淮來的官鹽,貴得吃不起。其實,寧遠百姓買私鹽的錢,比廣東百姓買本省官鹽的錢還要出得多。

於是他親自擬了公文,呈請上官,說「私不可縱,而食淡可虞,請改淮引為粵引」。公文報出,還未得到答覆,他就出了一張告示:民間每戶存鹽不及十斤者暫不罰。這是因為緝私的兵丁,騷擾過甚,所以作此權宜之計。緝私營因為他斷了他們的「財路」,大為憤怒,向總督衙門告了他一狀。湖廣總督是狀元出身,愛才下士的畢沅,不理緝私營的訐告,下令支持汪輝祖的做法,凡是為了食用而零星購進的粵鹽,一律不禁。

汪輝祖做過兩部書,一部叫做《學治臆說》,一部叫做《佐治藥言》,都是服官游幕,閱歷有得的真心話。特別是《佐治藥言》,當朱光第做幕友的時候,就奉為圭臬,他治獄平直,尤善於治盜,在鄧州極受百姓愛戴。

接到南陽府轉來的公事,朱光第入眼就知道這件案子,非同小可。王樹汶臨刑鳴冤的奇事,已經通省皆知,朱光第心想:胡體安既有那樣的神通,能夠層層打通關節,以假作真,自然也會知道王樹汶所供的真情,可能先下手為強,將王季福騙走藏匿,變成無可對證。或者,本縣的胥吏,亦受了他的囑託,風聲一露,先自通風報信,等自己下令傳王季福到案時,已是慢了一步。

因此,他不動聲色,只傳諭出巡。這是常有之舉,差役都不以為意。朱光第對鄧州的地理很熟悉,到了西鄉,在一座關帝廟,召集當地父老談話,垂詢地方情形。談到一半,忽然問道:「有個叫王季福的人,可在這裏?」

「請問大老爺,」有人問道:「不知是那個王季福?」

「必是問的王老師。」另一個人接口。

原來西鄉有兩個王季福,一個務農,就是王樹汶的父親,一個卻是教蒙童為生的塾師,在村外土地廟設帳。照理,鄉下凡有紅白喜事,賣田置產,訴訟糾紛,旁及迎神報賽,只要是動到筆,或者與公眾有關,必須出個主意的事,都要請教塾師,而況像這樣縣大老爺下鄉的大舉動,更非由塾師來相陪不可。因此,這個人猜想,必是因為墊師不曾露面,縣官不解,所以動問。

「回大老爺的話,王老師今天恰好到前村替人看病去了。」先前答話的那人,看一看天色說:「也好回來了,等我馬上派人去看。」

朱光第當然聽懂了,心想,這倒誤會得好,便點點頭說:

「如果王老師回來了,便請了來敘話。」然後又裝做好奇似地問道:「另一個王季福是甚麼人?」

「種莊稼的,就住在溪那頭,王家村。是個安分良民。唉!不想──。」說到這裏,有人連連咳嗽,那人會意,便不作聲了。

朱光第自也會意,裝傻不響。談過幾句閒話,將手一招,他那心腹跟班便走了來聽候差遣。

「帶幾個人過溪,到王家村去。」朱光第貼著他的耳朵說:

「好好找了來,不准用強。」

那跟班應聲:「是!」悄悄退了下去,悄悄帶著差人到王家村去找王季福。

不過半個時辰的工夫,兩個王季福先後都到了。先到的是王老師,是個秀才,長揖不跪,滿口「老公祖」長,「老公祖」短,極其巴結。朱光第也按照敬重衣冠中人的禮數,以「老兄」相稱,相當客氣。

周旋過一陣,遙遙望見一群人迤邐而來,有他的跟班,也有差人,後面跟著大大小小十來個人。這不用說,王樹汶的父親已經找到了,所以才有這班人跟來看熱鬧。

他看到了,旁人當然也看到了,群相驚疑,不知他有何舉動?就在這時候,朱光第突然向王老師問道:「老兄可知道王樹汶其人?」

「王樹汶?」王老師當然知道,只是盜劫重案,又牽連著胡體安,怕多言賈禍,所以搖搖頭說:「上復老公祖,生員不是本地人,不知道。」

這就漏了馬腳,明明知道王樹汶是本地人。朱光第暗中好笑,同時也知道再問是多餘之事,便站起來,預備動身。

「傳轎!」差役大聲一喊。

在場的人,紛紛起立,而且很快地排成班,恭送縣大老爺。朱光第便朗聲說道:「大家聽清楚了,我帶那個王季福回城,決不會為難他。他沒有犯法,我只不過傳他去做一個證人,問明白了,大概還要送到省城去認一個人。大家可猜想得到,是去認一個甚麼人?」

於是,或者面面相覷,或者竊竊私議,卻沒有一個人敢開口。

「不要怕!」朱光第鼓勵著說,「儘管說實話。」

「老公祖,」王老師打了一躬,為他同名同姓的鄉農乞情,「這個王季福,平日安分守己,從未聽說他有為非作歹的事情。」

「我知道。看樣子是個老實人。」

然而老實人卻做了一件錯事。因為本來老實怕官,加上情虛心驚,一見了朱光第瑟瑟抖個不住,竟致自己管不住自己,癱倒在地,面色其白如紙,像要虛脫似地。

朱光第從游幕到服官,經手的刑名案件,傳訊過的犯人證人,不知多少?老實怕官的人也見得多,何致於這般模樣,心裏便有了兩三成底子,要多帶些人走了。

帶的是王家村的地保和王季福的左右鄰居。多少年來的規矩,官府傳人作證或者有所訊問,派個差人去傳喚就是,限期到案,不問此人因此耗時廢業,自貼盤纏,這就叫做「訟累」。朱光第卻格外體恤,傳集王家的鄰居,每人發了一吊制錢,讓他們進城好有食宿之費。

※※※

回衙門就開審,卻不提王季福,先傳左鄰,也姓王,「王季福是不是你同族?」他問。

「是。是小人族中弟兄。」

「那麼,王樹汶呢?」朱光第用閒話的口氣問。

「是小人的侄子。」

一下就可以確定王樹汶真的是王季福的兒子,於是朱光第又問:「你跟王季福是弟兄,又是鄰居,當然常有來往。」

「不是。小人跟王季福不和,平時不來往的。大老爺要問王季福的事,要問王天賜。」

「誰是王天賜?」

「喏,就是他。」

順著他的手指,向廊下一看,原來就是王季福的右鄰。

「好,沒有你的事了,你趁早回去吧!」朱光第打發左鄰傳右鄰:「你叫甚麼名字?」

「小人叫王天賜。」

「王季福是你甚麼人?」

「是共曾祖的弟兄。」王天賜看上去不像鄉下人,講話很從容。

「你們常有往來?」

「是弟兄嘛,又是緊鄰,當然常常往來。」

「那麼,你對王季福家的事,當然很熟悉囉?」

「也知道些。」王天賜說,「不過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有些事,小人也不便問。」

「是那些事?」

王天賜一愣,只是眨眼,是一時想不起的神情,隔了半晌才說:「回大老爺的話,總是家務事。不知道大老爺要問那一件?」

「我問他的兒子。」朱光第說:「王樹汶是他的兒子不是?」

「是的。王季福就那麼一個兒子,給了人家了。」

「既是獨子,怎麼捨得給人?」

「這就不曉得了。小人也問過他,他只是搖頭嘆氣。小人就不便再問了。」

「王季福家,平時有些甚麼人出入?」朱光第問:「你是他的緊鄰,又常有往來,他家的客人,你自然也有認識的?」

「是的,有些認識,有些不認識。認識的都是本地人。」

「這就是說,不認識的都是外路人。」

「是。」王天賜毫不遲疑地回答。

「有個胡廣得你認不認識?」

「沒有聽說過這個人。」王天賜說,「見了面也許認識。王季福是老實人,平時也不大有人往來。」

「那麼,」朱光第問道:「最近這幾個月怎麼樣?是不是常有陌生人到他家?」

「小人不知道。這一向小人也少到他家去。」

「為甚麼?」

王天賜口齒伶俐,一直對答如流,但問到這句話,卻遲疑著說不上來。這就很奇怪了,極易回答的話答不出來,是他個人有難言之隱呢,還是關礙王季福不便實說?

朱光第覺得有開導他的必要,便很懇切地說:「王天賜,你不必怕!本縣待你們怎麼樣,你們也都知道,我決不會拿你無端牽入訟累。這一案與你無關,你有甚麼,說甚麼,講完了,我馬上放你回去。如果你吞吞吐吐不肯說老實話,我要體恤你也辦不到,只有押在那裏,慢慢審問實情。你想想,這不是你自己跟自己過不去嗎?」

王天賜原是明白事理的人,不過他確是關礙著王季福不便實說,所以答應一聲:「是!」想了一下又說:「王季福家的事,一時也說不盡,想不起。不曉得大老爺要我說甚麼?」

察言觀色,朱光第懂了他的意思。要他自己源源本本地細說,怕事後王季福責他出賣弟兄,若是問一句、答一句就不礙了,因為官威之下,不容不說,是振振有詞的借口。

於是,他想了想問道:「王樹汶做了人家的頂兇,這件事你總知道?」

「是!」王天賜點點頭,「小人就為了這一層,所以少到他家去。」

「是怕惹是非?」

「是的。」王天賜低聲答道,「小人本來倒想替王季福出出主意,救他兒子一命,只是──。」他嚥了口唾沫,終於說了出來:

「有一次看到不三不四的幾個人,在他家談了一整夜。王季福眼淚汪汪,問他又不肯實說,小人心裏便有些害怕,怕不明不白惹禍上身,所以就不大到他家去了。這是句句實話,大老爺再問小人別的,小人就不曉得了。」

「很好!我派人送你到客棧住一夜,明天說不定還要問你一問,問完了就放你回去。」

「多謝大老爺體恤小人。不過小人還有句話,要請大老爺恩准。」說著,便磕下頭去。

「你說,能許你的一定許你。」

「想來大老爺要拿小人的話問王季福。請大老爺千萬不要提小人跟他對質。」

「我懂得你的意思。許了你就是。」

於是,王天賜的作證告一段落。朱光第將前後證言,細細想了一遍,對案情大概,已有領悟,然後傳訊王季福。

這個老實人,比剛才鎮靜得多了,因為朱光第嚴禁胥吏狐假虎威,不時告誡,對任何人犯都要「拿他們當人看」,這便使得初入公門的王季福,減消了好些懼意。再聽他先前作證的那個堂兄弟來告訴他:「大老爺好說話得很,問過三兩句話就放我走了。」便越發將膽壯了起來,雖還有些發抖,卻不似剛見官時那等嚇得癱倒在地。

「王季福!」朱光第首先就安慰他:「我知道你是老實人,受人所逼,沒有法子。我想你也有一肚子苦楚、委屈,巴不得有個可以替你做主的人,能讓你訴訴苦。你說是不是呢?」

聽得這幾句話,王季福雙淚交流。因為縣官的話,句句打入心坎,是他想說而說不出,「真正青天大老爺!」他放聲一慟,「小人苦啊!」

「像甚麼樣子?」差人呵斥著,「不許哭!」

「你隨他。」朱光第阻止差人干預,「他心裏的苦楚,非哭出來不可。」

不但哭出來,更要盡情吐露出來。王季福從胡廣得路過,看王樹汶伶俐懂事,願意收用他作個小徒弟開始,一直說到王樹汶被硬當作頂兇,胡體安如何派人向他軟硬兼施,一面威嚇,一面拿銀子塞他的嘴。源源本本,講了一個時辰,方始完畢。

「姓胡的給的銀子,小人埋在炕下面,不敢用。」王季福最後說道,「一共十五兩銀子,分毫不少。」

「那為甚麼?」朱光第問:「為甚麼不敢用?」

「這是賣兒子性命的錢!」王季福哭著說道:「務必求青天大老爺替小人作主,救小人兒子一命。」

「這──,」朱光第正色說道:「救你兒子,要靠你自己。我拿你解到省裏去,臬台衙門大概會拿王樹汶提堂,讓你們父子對質。那時候你不要怕,有甚麼,說甚麼。你兒子的一條命,就有指望了。」

「是!」王季福連連答應:「小人一定照大老爺的話做。」

到第二天,朱光第又派差人,將那十五兩銀子,起了出來,作為證物,然後打疊文卷,預備解送王季福上省。而就在這時候,開封陳許道任愷,派專差送了一封信來。

拆信一看,朱光第大為詫異。任愷居然要求朱光第,不必理會公事,也就是要求朱光第,不必將王季福解送省城,說甚麼「鐵案如山,豈容狡犯翻供?」而實際上,朱光第很明白,任愷是怕案子一反,他也脫不得干係,因而設法要維持原讞。

「請上復尊上。」朱光第斷然拒絕。「人命大事,我不敢馬虎。王季福已當眾傳來,我亦不能無緣無故放掉他。這件事,我只有得罪了。」

任愷當然也知道朱光第是個「強項令」,一封文書,未見得乖乖聽命,而且過去是他的直屬上司,現在升了官,管轄不同,更不見得能讓他買帳,所以託了好些人向朱光第苦苦相勸,卻是徒費唇舌,一無效果。

說客也有好有醜。好的聽了朱光第持正不阿的言論,面有慚色,改容表示愧歉,自然心無芥蒂,醜的卻以為朱光第無事生非,不通世故,過去的上司給面子請他「高抬貴手」,居然不識抬舉,豈不可恨?因而悻悻不免有些不中聽的話。朱光第一笑置之,但躲在屏風後面竊聽的家人,卻大為不安。

於是他的長子朱祖謀便婉言諫勸。朱祖謀長於文學,拙於言詞,又在嚴父面前,更加訥訥然不能出口,一句「明哲保身」還未說完,便讓朱光第喝住了。

「你『讀聖賢書,所為何事?』怎麼說出這種話來!而且,我也說過不知多少次,你讀你的書,不准你干預公務,何以又來多事?我看,你回湖州去吧,明年鄉試,也該好好用一番功,莫等到臨陣磨槍。」

河南多盜,朱祖謀自然不放心老父在此煩劇艱險之地。無奈朱光第認為他在衙門裏,一方面可能會被人利用,慫恿「大少爺」包攬是非,說合官司,像從前餘杭縣知縣劉錫彤,為了楊乃武一案,受「大少爺」之累,竟至古稀之年,投荒萬里去充軍;一方面又認為朱祖謀住在衙門裏,所見所聞的是非太多,一定靜不下心來讀書,自誤前途,所以逼著他收拾行李,派老底下人送回湖州上疆山麓的老家去閉門用功。

※※※

王季福當然要解送省城。這一案成了鄧州的新聞,茶坊酒肆,無不談論,因而也有許多謠言。朱光第有耳目在探聽,所以這些謠言無不知悉,其中離奇不經的,可以置之不理,但有一個說法,卻不能不引以為警惕。

這個說法是:王樹汶真正的身分,只有等王季福解到省城,父子對質,方能水落石出。所以王季福成了全案的關鍵。如果這案一翻,從原審的鎮平知縣到南陽府,南汝光道及河東臬司,都有極大的處分。因此,上下合謀,預備在解送王季福時,中途劫人,搞成死無對證的情勢,這一案方可以維持原審。

胡體安可能會動手劫去王季福,是在朱光第的意料之中。說上下合謀,也就是說有官員庇護胡體安打劫,似乎荒唐,可是,任愷將這一案既然看得如此之重,則此荒唐的傳說,亦不是全無可能。

因此,朱光第特別慎重,起解那天,派了二十名得力的「小隊」,夾護王季福所坐的那輛騾車,沿大道直奔開封府,規定遲行早宿,第一天住南陽府,第二天住葉縣,第三天住許昌,第四天到開封。

一到開封府就不要緊了。押解的典史格外小心,進省城雖已天黑,卻仍舊到首縣祥符縣去投文,要求寄押犯人。

祥符縣的刑書,接過公文一看,寫明的是「解送人證王季福一名」,當時便搖搖頭,將公文退回。

「四老爺,你也是懂規矩的,明明是證人,怎麼說是犯人?牢裏是關罪犯的,不是犯人,怎麼可以收監?莫非真的王法都不要了!」

縣官稱大老爺,下來是縣丞、主簿,未入流的典史排到第四位,通稱「四老爺」。四老爺專管監獄,所以那刑書說他「也是懂規矩的。」規矩自然懂,原是有意矇混,既然混不過去,還有計較。

「那麼,請在貴縣班房裏暫寄一寄。應繳的飯食銀子,我照數奉上。」

如果先就按這個規矩做,沒有辦不通的道理。祥符縣的刑書氣他懂規矩不按規矩做,便冷冷答道:「這要得罪了!這件事我做不得主,要問我們四老爺,天這麼晚了,我那裏去尋他?相國寺前,多的是客棧,那裏不好住?」

那典史無奈,到相國寺前找了家客棧住下。第二天一早到臬司衙門投文,吃過虧,學了乖,低聲下氣跟那裏的韋辦商量,無論如何要將王季福接收了去。不然住在客棧裏候審,光是護送的那二十個人的食宿,就賠累不起。

總算遇著了好人,臬司衙門書辦幫他忙,辦了一道公事,將王季福發交祥符縣看管。這一管管了十天,臬司衙門才「掛牌」,委派開封府知府王兆蘭,候補知府馬永修復訊。

到了第二天開審,先提王季福,照例問明姓名、年齡、籍貫。王兆蘭先就提出警告:「強盜不分首從,都是部裏公事一到,就綁出去殺頭的罪名。你要小心,不可以冒認,冒認一個強盜做兒子,是絲毫好處都沒有的,將來追起贓來,有你的苦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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