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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欧洲史 第五卷 学问复兴

作者:何炳松 分类:历史传记 更新时间:2025-01-06 12:15:45 来源:本站原创

第二十章

百年战争

第一节

百年战争前之英国

十四、十五两世纪之欧洲史,吾人依下列之次序而叙述之。第一,英国王有要求法国王位之举,且有百年间之战争,二国之纷乱及其改革,颇有互相关联之处,故英国、法国两国史,用合叙之法。第二,再述教会及其改良之计划。第三,继述文明之进步,尤重意大利诸城,盖诸城固当日文明之领袖也。并旁及印字机之发明,及十五世纪后半期地理上之非常发见。第四,再继述十六世纪初年西部欧洲一带之状况,使读者了然于宗教改革之由来。

兹先叙述英国之情形。Edward第一(一二七二年至一三○七年)以前之英国君主仅领有大Britain岛之一部分。在英国之西者,有Wales,为土著Briton种人所居之地,其地多山,日耳曼种人不能征服也。在英国之北者有苏格兰王国,独立以与英国对峙,其王偶然有承认英国为上国者。Edward第一即位以后,竟能永远征服Wales,暂时征服苏格兰。

数百年来,英国人与Wales人每有边疆之战事,William the Conqueror不得已在Wales边境之上,设伯爵封土数处为防御之用,Chester,Shrewsbury,及Monmouth诸城,皆昔日Normandy人驻兵之地也。Wales人屡有骚扰英国边境之事,故英国王有屡次用兵之举。然欲永久征服之,实不可能。盖Wales人往往败退入山,英国兵士一无所得,每废然而返故也。Wales人之力能抵抗英国人之侵入者,虽地势有险可守使然,然其地诗人提倡爱国热忱之功,亦正不少。若辈每以为其同胞将来必有恢复英格兰之一日。

英国王Edward第一既即位,令Wales亲王Llewellyn来行臣服之礼。Llewellyn本桀骜不驯者,不奉命,英国王乃率兵征之,凡二次而败之。Llewellyn于一二八二年阵亡,Wales遂入附于英国。Edward第一分其地为区,传入英国之法律及习惯,其调和政策,颇著成效,故百年之间,仅叛一次。Edward第一不久封其子为Wales亲王,此种称号至今尚为英国王太子所沿用。

苏格兰之征服,较Wales尤难,苏格兰之古代史,极其复杂。当Anglo及Saxon种人入侵英格兰时,Forth湾以北之山国,有Celt种人曰Pict者居之。当时在苏格兰西岸者有小王国为爱尔兰之Celt种人所建,其族名曰Scot。十世纪初年,Pict种人承认Scot种人之王为其主,编年史家渐以Scot种人之地名其王国,故有苏格兰之称。他日英国王每以边疆之地予苏格兰王,其地介于Tweed河及Forth湾之间,即今日之“低区”也。此区之人种及语言皆与英国同,至于“高区”则仍属Celt种,而用Gael语言。

苏格兰王居于低区而以Edinburg为其首都,在苏格兰史上极为重要。William the Conqueror入侵英国以后,英国人及Normandy贵族之不满于英国王者,多遁入苏格兰之低区,而成他日之望族,如Balliol及Bruce等,均能力争苏格兰之自由。当十二、十三两世纪时代,苏格兰因受Anglo种人及Normandy人文明之影响,颇为发达,在南部尤甚,城市亦日形发达。

至Edward第一在位时代,英格兰及苏格兰之战争方始。当一二九○年苏格兰之王统中断,其时要求王位者不一其人。若辈为免除内乱起见,故折衷于英国王。英国王允之,唯要求新王须承认英国王为其天子。苏格兰人无异议,英国王乃决令Robert Balliol为苏格兰王。然Edward第一忽有逾分之要求,苏格兰人怒,其王并宣言不再称英国王之附庸。而且苏格兰人并与英国王之敌法国王Philip the Fair同盟。嗣后英国法国间每有争端,苏格兰人必援助英国之敌。

一二九六年Edward第一有亲征苏格兰之举,以平其地之叛乱。宣言Balliol既有叛逆之迹,故没收其封土以直隶于英国王,并迫其地贵族之臣服。英国王为巩固其权利起见,故将苏格兰王行加冕礼时所用之石座日Scone石者,携之归国。苏格兰屡叛,Edward第一思有以合并之。遂开此后三百年间英格兰与苏格兰间之战祸,至一六○三年苏格兰王James第六入英国为王,称James第一时方止。

苏格兰之能维持其独立者,Robert Bruce之功居多,彼能合贵族与人民而为一,自为其首领。当一三○七年时Edward第一率兵北上,以平Bruce之叛,卒因年老力衰,中道去世。其子Edward第二柔弱无能,承继王位。苏格兰人乃承认Bruce为王,败Edward第二于Bannockburn地方,时一三一四年也。然英国人至一三二八年方被迫而承认苏格兰之独立。

当英国与苏格兰战争时,低区之苏格兰人渐与北部高区之人民联合。又因苏格兰独立之故,故英国与苏格兰两国之民族,遂有互异之点。吾人试读苏格兰诗人如Burns,小说家如Scott及Stevenson辈之著作,即可想见苏格兰人特性之如何。

第二节

百年战争之开始

所谓百年战争者,为英国法国君主间之战事,为期虽久,而屡次中辍。其起源约如下述:英国自其王John有不德之行,失去欧洲大陆之Normandy及其他Plantagenet朝领土之一部分。然英国王仍保有Guienne公国,而承认法国王为天子。此种状况,当然非产生困难不可。盖法国王正在压制国内诸侯以伸张其王室权力故也。为英国王者当然不愿法国王有直辖英国领土Guienne之举,而法国王Philip the Fair以后诸君,则正常有此种要求,两国冲突之举,遂不能免。

英国与法国之战争本不可免,至Edward第三要求法国王位后,其势益迫。盖Edward第三之母Isabella为法国王Philip the Fair之女。一三一四年Philip the Fair死后,其三子相继即位,然均无嗣,故Capetian朝之直系,至一三二八年而中绝。法国人宣言据法国成法,女子不得入即王位,并不得传其位于其子,故Edward第三之要求实不正当。法国人乃以Philip the Fair之侄Philip第六为王,是为法国Valois朝之始。

其时英国王Edward第三年尚幼稚,故对于法国王位之解决,并无异议,并为领有Guienne之故,愿为法国王之附庸。然不久英国王知Philip第六不但有伸其势力于Guienne之举,并有遣兵援助苏格兰人之事,乃提出入继法国王位之要求。

英国王既宣布其要求,Flanders诸城,颇表示援助之意。盖法国王Philip第六曾力助Flanders伯平定诸城之叛乱,以阻止其独立之建设也。至是诸城闻英国有要求法国王位之举,莫不思叛法国以助英国王。当是时也,Flanders工商业之发达,实为西部欧洲之冠。Ghent城之工业,Bruges城之商业,莫不独步一时。然诸城之兴盛,大都有赖于英国羊毛之输入,纺之织之以销售于各国。一三三六年Flanders伯,或系受Philip第六之指使,下令监禁英国人之在Flanders者。英国王亦下令禁止羊毛之输出与纺织品之输入以抵制之。同时并保护Flanders工匠之来英国者,使之居于Norfolk一带地,从事纺织之业。于此可见Flanders人之希望Edward第三入王法国,原在于维持其与英国通商之关系。若辈曾劝英国王入侵法国,至一三四○年英国王并以法国王徽百合花加诸英国王狮徽之上。

Edward第三虽无骤然兴兵之举,然英国之海军屡败法国之舰队于海上。至一三四六年,英国王率兵在Normandy地方登陆,既蹂躏其地,乃沿Seine河而上几达巴黎,中途为法国军队所阻,不得已北退而驻于Crécy地方,与法国军队大战于此。英国军队大胜;世人乃晓然于曾经训练之步兵,如设备完全行动一致者,必能战胜封建时代之骑士。法国之骑士,虽能勇往直前,然不能进退自如,故英国兵士箭飞如雨,法国军队不能支,死者无算。是役也,英国王太子功独大,因身穿黑色之甲胄,故世称之为“黑太子”。

英国王既败法国军队,遂围Calais城,不久陷之,逐其地之居民而以英国人实之。此城嗣后附属于英国者凡二百年之久。十年之后,战事重启,黑太子再大败法国军队于Poitiers;法国王John被虏,英国王携之入伦敦,时一三五六年也。

第三节

百年战争中英法两国之状况

法国军队既屡败于Crécy及Poitiers,国民均归罪于君主及朝廷官吏之无能。故第二次战败之后,全级会议有实行监督政府之计划,盖是时法国王因增加军费,不得不求国民之允许,故有召集国会之事也。全级会议中之有城市代表,始于Philip the Fair时代,至是人数较教士及贵族尤多,乃提出改革之案,就中最重要者为全级会议无论法国王召集与否,开会须有定期;国帑之征收及支出,不应尽由法国王处置之,应受国民代表之监督。巴黎人民闻之喜,乃起而援助之,然因举动过于激烈,反阻改革计划之实行,而法国遂一返昔日君主独裁之旧。

此次法国政治改革之失败,有可注意之端二:第一,此次改革党之目的及巴黎暴民之举动,与一七八九年之革命颇为相仿。第二,法国全级会议之历史,与英国国会之历史绝然不同。法国王遇需款时,每有召集全级会议之举,然其目的在于征求同意以便易于征收而已。为法国王者始终主张君主有不征民意而征税之权利。至于英国,则自Edward第一以后,为英国王者每承认征收新税须得国会之同意。至Edward第二时,则凡关系国家安宁之事,无不征求人民代表之意见。故当法国全级会议渐形失势之日,正英国国会渐形得势之秋。每遇英国王有征收新税之举,则国会必申改革秕政之请,英王之政策,因之遂受国会之拘束矣。

英国王Edward第三深知黑太子虽著战功,法国王虽为俘虏,然欲征服法国,实不可能。故于一三六○年与法国订Bretigny之约,规定英王不但不再要求法国之王位,并不再要求Normandy及Loire河以北之旧日领地。同时法国王以Poitou, Guienne, Gascony诸地及Calais城予英国,许英国王不必再承认法国为上国。英国王领土之在法国者,至是占有法国领土三分之一。

然此次和约,实难持久。黑太子奉其父命统治Guienne,横征暴敛,大失民望。当法国王Charles第五(一三六四年至一三八○年)入侵英国领土时,势如破竹;盖是时英国王Edward第三年老力衰,而黑太子又复大病垂危也。故当一三七七年Edward第三去世时,英王领土之在法国者,仅留Calais一城及Bordeaux迤南一带狭长之地而已。

Edward第三死后三十年间,英国法国间之战事,实已中止。法国所受之损失,较英国为巨。第一,所有战争,均在法国领土中行之;第二,自Bretigny和约以后,法国兵士多赋闲无事,流为盗贼,奸淫虏掠,人民苦之。Petrarch曾于此时游历法国,尝谓不信此时之法国竟凋零至此。“吾所见者可怖之荒凉及极端之贫困,荒芜之田地及颓废之居室而已。即在巴黎附近一带,亦多见火焚兵劫之迹。路上无人,通衢生草。”

战争之后,加以一三四八年之黑死病疫。是年四月,疫传至Florence;至八月而入法国与德国;再传入英国自西南而北,在一三四九年英国全部均受其害。此种疫疠,与天花、霍乱诸病同,均自亚洲传入。染病者二三日即死。欧洲人之染疫而死者,其数不可知。相传法国某地之人民,生存者仅得十分之一,又某地则十六分之一;巴黎某医院中日死五百人云。至于英国则染疫死者约占全国人口二分之一。Newenham寺中本有修道士二十六人,仅存住持一人及修道士二人,死者既众,故地价大落。

第四节

英国佃奴制度之废止

当时英国之农民颇有不满政府之意,盖原于染疫而死者之为数太多,而英国政府又有重征于民为继续战争之举也。是时为农民者大都隶属于封土,负有封建之徭役及租税。其时自由农民之得以自由工作者为数本不甚多。自经黑死疫以后,工人之数大减,工资骤增,而自由工人遂渐形重要。故工人不但有要求加薪之举,而且有随时易主之行也。

此种增薪之要求,在当时甚以为异,政府有下令禁止要求加薪之举。凡工人不愿领大疫以前所定之工资而工作者,则处以监禁之刑。一三五一年颁发工人律,嗣后百年间同样法律之颁发者不一而足,然遵守者盖寡。佃奴与工人之要求增薪者,仍时有所闻。即此可见国会干涉供给与需要之定律,固难望其成功也。

旧日之采邑制度,至是渐废。旧日之佃奴,多往来各地,自谋生活。渐疾视昔日之徭役及租税。一三七七年,地主中曾有向国会请愿者,谓佃奴已不愿纳其习惯上之租税及尽其佃奴之义务云。

人民不满之象,渐普及于全国。试读《农夫Piers之幻想》一诗,即可见当日农民状况困苦之一斑。此不过一例而已。当日以韵文及散文所著之小册著作不一而足,均以描摹人民苦况为主。工人律之实行益增地主与工人之恶感。加以征收新税,人民益恨,盖一三七九年时,英国政府规定凡年在十六岁以上者,均须纳丁口税;次年又有征税以备与法国战争之举也。

一三八一年,Kent与Essex两地之农民叛,决意向伦敦进发,沿途农民及工人之加入者,不一而足。不久英国之东南部,群起叛乱。地主及教士之居室,颇有被焚者,凡丁口税册及封建租税清册,尤尽力销毁之以为快。伦敦城中之表同情于叛党者开门以迎,官吏有被执者,叛党杀之,平民中有思拥少年英国王Richard第二为其领袖者。英国王殊无援助之意;唯出与叛党遇,允废佃奴制度,叛党遂四散。

英国王虽食言,然佃奴制度,骤形衰败。为佃奴者类以金钱代工作,佃奴制度之特点,至是消灭。为地主者或佣人以耕其地,或租其地以与人。租地而种者,每不能迫令其地中之租户纳封建之租税。故英国自农民之叛以后六七十年,佃奴类皆变为自由民,佃奴制度,废止殆尽。

第五节

百年战争之后半期

英国王Edward第三死后三十年间,英国法国间之战争,几乎中辍。黑太子之幼子Richard第二,继其祖父之王位,国内贵族争雄,迄无宁岁。英国王不得已于一三九九年被逼退位。Lancaster族之Henry第四(一三九九年至一四一三年)入承大统。新王殆因得位不正,故不敢放纵;至其子Henry第五(一四一三年至一四二二年)时,方有与法国继续战争之举。其时法国内部纷扰,故英国王于一四一四年有要求法国王位之事。

法国王Charles第五,英明有为,恢复国土于英国人之手,至一三八○年卒。Charles第六即位,不久即染疯疾,王族中人群起以争王位。其时国内分二党:其一以Burgundy公为领袖,雄据德国法国间之地。其二以Orleans公为首领。一四○七年Orleans公为Burgundy公所惨杀,两党之间遂起内乱。而Orleans公入侵英国之计划,亦为之中辍。

英国王Henry第五之要求法国王位,本无真正之根据。Edward第三之与法国开战,一因法国王有侵犯Guienne及援助苏格兰之举,一因英国王得Flanders诸城之援助也。至于Henry第五之与法国开战,纯欲立功国外以冀得国民之欢心而已。然其第一次战役于一四一五年在Agincourt地方大败法国军队,其光荣不亚Crécy或Poitiers之二役。英国之步兵手携弓箭,再败法国之骑兵。英国军队乃征略Normandy一带地,再向巴黎而进。

法国Burgundy党及Orleans党,鉴于英国人之得势,正有携手言和之意,不意Burgundy公方跪而与王太子之手接吻时,为仇人所刺而死。其子Philip the Good袭其父爵,以为其父之被杀,太子实与谋,故与英国人合以反攻太子。法国王不得已于一四二○年与英国王订Troyes和约,规定法国王Charles第六卒后,法国王位必传诸英国王Henry第五。

二年之后,英国王Henry第五及法国王Charles第六均先后去世。Henry第五之子Henry第六,生仅九阅月,据和约彼当承继英国与法国之王位。然其时法国人之承认Henry第六为王,仅北部之地。幸其叔Bedford公统治有方,故不数年间,英国人竟征服法国Loire河以北之地;至于南部之地,则仍属Charles第六之子Charles第七治下。

法国王Charles第七尚未加冕。故法国人仍以太子称之。优柔而骄慢,既不能力阻英国人之侵略,亦不知激起人民爱国之热忱。未几法国东境某村中有女子曰Arc之Joan者出。此女本天真烂漫,与常人无异者,然鉴于国家大难之方殷,忽发悲悯之想。彼常见幻象及音声,令其出而勤王,携太子赴Rheims行加冕之礼。

当彼以彼之使命告人时,莫或之信,彼欲见太子,亦莫或为之先容。然彼自信极笃,卒排除各种疑虑及障碍,得法国王之信任,率兵驰赴Orleans以解其地之围。此城本为南部法国之锁钥,英国人围困之者已数阅月,城中人已力尽不能支。Joan乘马披甲而往,勇往直前,士气大壮,遂大败英国人,Orleans之围乃解。彼乃挟太子至Rheims在大礼拜堂中行加冕之礼,时一四二九年七月十七日也。

Joan至是以为大功告成,急欲引退。法国王不允,不得已再继续从军。然因战功太著,忌者渐多,即其所率之兵士,亦颇以居女人下为耻。当一四三○年五月中Joan防守Compiégne时,忽落于Burgundy公之手,遂售诸英国人。英国人恨甚,思有以报复之,乃宣言Joan实女巫,与鬼为伍者。由教士审判之,判以信奉异端之罪,焚之于Rouen城,时一四三一年也。此女之勇敢及其沉毅,见者无不心折,即行刑者亦为之感动。英国兵士某曾大呼曰:“吾人失败矣——吾人焚死一圣人。”英国人在法国之势力,果自此失败,盖有Joan之精神及模范,法国军队中之士气为之复壮也。

英国国会因英国军队屡次失败,不愿再予政府以军费。Bedford本治国有方者,至一四三五年去世;Burgundy公Philip the Good遂脱离英国之同盟复与法国王Charles第七合。Philip新得Netherlands之地,领土大增,实力雄厚,既与法国王和好,英国人战胜法国之举,益无希望。自此以后,英国人在法国之势日衰。一四五○年失Normandy。三年之后,南部法国之英国领土亦入于法国王之手。百年战争至是告终。英国人虽尚保有Calais城,然英国人之不能再伸其势力于欧洲大陆之上,则已不成问题矣。

第六节

英国之玫瑰战争

英国自百年战争告终之后,即继以玫瑰战争,盖王族争夺王位之战也。英国王Henry第六所属之族曰Lancaster,以红色玫瑰为徽,至于York公之族人,思夺王位者,则以白色玫瑰为徽。两族各有富而有力之贵族援助之。此期之英国史,无非贵族间争胜、阴谋、叛离、暗杀等陈迹之纪载。为贵族者每因遗产或婚姻种种关系,广拥领土。国内公伯,每与王室有密切之关系,故遇王室纷争之日,若辈即混入政潮中也。

当时王族之势力,已不再依赖其附庸。若辈与君主同,每募兵以自卫。其时国内之游民甚多,只求有室可居,有酒可饮,莫不趋之若鹜,而为贵族之“扈从”(Retainer)。其主人凡遇扈从有困难时,有援助之义务,而为扈从者则对于有害主人利益之人,有恫吓或暗杀之责任。百年战争终止之后,社会中之不良分子,返国而为贵族之扈从,极为当时人民之患。威吓司法之官吏,操纵国会议员之选举,均若辈之职务也。

此次战争之陈迹,吾人不必细述之。战端启于一四五五年,至Tudor朝之Henry第七即位时止,先后迁延凡三十年之久。数战之后,York族之领袖Edward第四于一四六一年即英国之王位,国会承认之,并宣布Henry第六及其先人为僭主。Edward第四精明强悍,故能维持其王位至一四八三年去世时。

Edward第四卒,其子Edward第五(一四八三年)冲龄即位。其叔Gloucester公Richard摄政。不三阅月而有篡位之举,称Richard第三(一四八三年至一四八五年)。Edward第四之二子,均被杀于伦敦塔中。此种暗杀之举,大失人望。其时有觊觎王位者,又有阴谋篡夺之举。Richard第三于一八四五年在Bosworth Field战场之上战败阵亡。英国王位遂入Tudor朝Henry第七之手。Henry第七虽其母为Edward第三之后,然对于英国王位,初无要求之权利。彼乃急求国会之承认,并娶Edward第四之女为后,遂合Lancaster与York两族而为一。

玫瑰战争之结果,极其重要。国内极有势力之贵族,均因参预战争之故,或阵亡,或被戮,死者大半。国王之权力,因之益大,竟能操纵国会,使为己用。此后百余年间,Tudor朝之君主无不大权独揽,唯其意之所欲为。昔日Edward辈及Lancaster朝诸君所建之自由政府,因之暂行停顿矣。

第七节

百年战争后之法国

法国自百年战争之后,君主有常备军之组织,故权力大增。当时封建制度中之军队,早已废止。即在百年战争以前,法国贵族之从军者,已领有相当之军费,不再负供给军队之义务。然当时之军队,虽由君主所命之官吏统率之,而其实则无异独立。盖军饷发放无定期,故为兵士者每有虏掠之举。战事将终,兵士之骚扰尤烈,其勒索方法,惨酷备至,故人民至以“剥皮之人”称之。一四三九年,全级会议赞成法国王消灭此种恶风之计划。规定此后凡不得君主许可者,不得召募军队,凡军官由君主任命之,至于兵士之人数,及军器之性质,亦由君主规定之。

全级会议承认法国王得征收一种永久之税曰Taille者,为边防军费之用。此实国民代表失策之尤。盖君主此后不但拥有常备军,而且有征收赋税之权利也。故法国王与英国王异,不必时时向国民代表求其许可,而政府收入,自然源源而来也。

法国王如欲组织强有力之国家,非先消灭国内诸侯之势力不可,盖若辈广拥封土,每与君主分庭抗礼也。旧日之封建诸侯,在十三世纪时,大部分为法国诸君所削夺,St. Louis之功业尤盛。然St. Louis及其子孙,每分封行省与其王子为“食邑”,以抵制异姓之诸侯。因此法国之旧封建制未尽废止,而新封建制又复发生,巨室如Orleans, Anjou, BourbonAnjou, 及Burgundy诸族,莫不威震国中。吾人试观当日之地图,即可知当日法国君主伸张势力之不易。贵族之权力,虽早就减削,如贵族不得铸币、拥常备兵及征税;中央司法之权力亦已伸入诸侯之领土中。然巩固中央政权之事业,至Charles第七之子Louis十一(一四六一年至一四八三年)在位时,方告厥成功也。

法国王附庸中之最有势力者,莫过于Burgundy公Philip the Good(一四一九年至一四六七年)及其子Charles the Bold(一四六七年至一四七七年)法国王Louis十一即位前百年,Burgundy公绝嗣,一三六三年,法国王John第二以其地封其幼子Philip。嗣因婚姻关系及种种意外之事,领土大增,至Philip the Good时代,Burgundy之领土已包有Franche-Comte, Luxembourg, Flanders, Artois, Brabant,及其他在荷兰、比利时之城市等。

Charles the Bold当其父未去世以前,曾与国中其他之附庸联盟以反抗法国王Louis十一。称公之后,乃一意于二事之实行。第一,征服Lorraine,盖此地介于Franche Comte与Luxembourg之间,中分其领土为二部也。第二,拟建国于法国德国之间,而自王其地。

此种雄心,当然为法国王及德国皇帝所不愿闻。Louis十一尽其力以破坏其计划;而德国皇帝则当Charles the Bold前赴Trier加冕时,竟不愿代为举行。然Charles the Bold所受之耻辱,尤有较甚者。彼因瑞士人有助敌之举,思有以报之,不意为瑞士人所败者再,时一四七六年也。

次年Charles the Bold又有强占Nancy城之举,未成功而死。传其领土于其女Mary,不久即赘德国皇太子Maximiliam为婿。法国王Louis十一本已占有Burgundy公国,至是乃大为懊丧。此次联姻之结果在于Netherlands地方入于奥地利,其重要至皇帝Charles第五时代而益著。

Louis十一之功业,尤有较摧残封建诸侯与恢复Burgundy领土为尤巨者,即伸张王权是也。彼设法以承继法国中南两部——如Anjou, Maine, Provence等——之领土,至一四八一年诸地均入于法国王之手。凡昔日与Charles the Bold联盟之诸侯,彼皆一一克服之。拘禁Alençon公;杀Nemours公。法国王之政治目的,固甚可佩;然其方法则殊卑鄙。有时彼似以奸雄之奸雄自豪也。

英国、法国,经百年战争之后,莫不较昔为强。两国之君主,皆能扫荡国内之巨族,封建制度之危险,因之排除殆尽。中央政府之权力,日形扩大。工商诸业,渐形兴盛,中央之军政各费,有所取资,故能维持全国之秩序,实行中央之法律。为君主者不必再有赖于诸侯。总而言之,英国与法国,至是渐成为民族之国家,人民皆具民族之感情,承认君主为其行政之元首。

君权巩固,其影响遂及于中古教会之地位。盖当时教会不仅一种宗教机关而已,而且具有政治职权之国际国家也。兹故再述十三世纪末年至十六世纪初年之教会史。

第二十一章

罗马教皇与宗教大会

第一节

法王Philip the Fair与教皇之争权

中古时代教会与教皇之势力所以能远驾当时政府之上者,一部分原于当日无强有力之君主,能得人民之援助以与之对垒也。当封建制度风行时代,欧洲实无政府之可言,故维持秩序,施行法律,保护懦弱,提倡学问诸责,均由教会负之。然一旦近世国家有发达之象,种种困难,随之而起。为教士者当然不愿弃其久享之特权,而信此种权力为若辈所应有。至于国家方面,既有统治之能力,自能保护其国民,对于教士及教皇之干涉,渐不能忍。俗人之有学问者渐形增加,为君主者不必赖教士以进行其政务。故君主不愿教士之独享特权,亦不愿教士之广拥财产。此种状况,卒引起教会与国家关系之问题,欧洲人之解决此问题,实始于十四世纪,至今尚未完全解决也。言其要者,有下列数端:

(一) 选举主教与住持之权,应属于教皇乎?抑应属于国王乎?教皇与国王,当然均愿援引其戚友以厚一己之势力,而且教皇对于教士,每可令其输款;为国王者,当然存嫉忌之心。

(二) 国王征税于教会财产,其限制如何?教会财产常有增加,对于国库,可无供献乎?教会中人,以为财产虽富,然办理教育,执行教务,维持教堂,救济贫苦等,所费甚巨。唯据教会法律之规定,国用极窘时,教士得自由“乐助”耳。

(三) 此外国家与教会,又有关于司法上之争执。盖当日教会有法院,而教士则独隶于教会之法庭者也。尤为不堪者,则教徒可上诉于教皇,而教皇每一反国王之判决是也。

(四) 最后又有教皇干涉各国内政之问题。盖当时人均知教皇之权力甚巨,然究竟有无限制,则虽教会中人,亦复不明。

教皇与皇帝之争权,吾人上已略述之矣。至于教会维持权力之困难,以法国王Philip the Fair与教皇Boniface第八之争权为最著之例。Boniface第八于一二九四年就任,抱有雄心,且具有能力者也。教会与君主之争执,始于英国与法国君主之征税于教士。盖其时君主既征税于犹太人及城市之民,而封建之租税,又复搜罗已尽,则其注意于拥有巨资之教士,亦势所必至者。英国王Edward第一因国用不支,于一二九六年有征收教士不动产五分之一之举。法国王Philip the Fair则始有征收教士及俗人财产百分之一之举,俟又改为征收五十分之一。

教皇Boniface第八对于此种教士俗人不加区别之征税方法,提出抗议,即一二九六年之有名教皇命令曰Clericis laicos者是也。宣言俗人本常有仇视教士之举,法国王此举,实忘其无管理教士及其财产之权,而足以表示此种仇视之态度。故教皇下令凡教士,包括修道士在内,不得教皇允许者,无论有何理由,不得以教会之收入或财产之一部分纳诸君主。同时禁止君主或诸侯不得征税于教士,否则逐之于教会之外。

当教皇下令禁止教士纳税于国王之日,正法国王Philip the Fair下令禁止金银输出国外之秋。教皇收入之大源为之中断,盖法国教会因之无从输款于教皇也。教皇不得已乃放弃其逾分之主张。次年彼乃宣言彼实无意干涉教士之纳其封建租税于国君或贷款于政府。

是时教皇虽有与国王争执之事,然教皇势力之宏大,实莫逾于此时,观于一三○○年教皇Boniface第八所举行之百年庆典,即可见其梗概。相传是年欧洲各地人民之赴罗马城观礼者有二百万人,城中街道虽已加广,而拥挤毙命者颇不乏人。人民之布施金钱于St. Peter墓前者不计其数,故教皇不得已佣二人手执草耙以拾之。

然不久Boniface第八即知基督教诸国虽仍视罗马城为宗教之中心,而民族国家则已不承认教皇为政治之元首。当彼遣使赴法国命其王Philip the Fair释放Flanders伯时,法国王宣言教皇使者之出言不逊,罪同叛逆,竟遣法学家一人赴罗马请教皇削其使者之职而惩戒之。

Philip the Fair多任法学者为廷臣,故法学者实统治法国。若辈研究罗马法律有素,故极慕罗马皇帝之专权。以为世界之上,唯政府为独尊,教皇有傲慢之行为,理宜加以惩戒。Philip the Fair乃于一三○二年召集全级会议以讨论之,代表中不但有教士及贵族之代表,而且并包有城市之代表。全级会议既闻政府之报告,乃决议力助政府。

Philip the Fair之法学顾问中,有名Nogaret者,愿往见教皇。既抵意大利乃募兵向居于Anagni之教皇Boniface第八而进。当教皇正拟驱逐法国王于教会之外时,Nogaret率兵侵入教皇之宫中,加教皇以侮辱。罗马城中人迫Nogaret于次日退出城外,然教皇之气已为其所夺,不久去世,时一三○三年也。

Philip the Fair思永除教皇之患。于一三○五年阴使人选Bordeaux大主教为教皇,唯教皇机关须移入法国。新教皇乃召教皇内阁员赴Lyons城,加冕称Clement第五(一三○五年至一三一四年)。Clement第五始终居于法国,往来于各寺院中。奉法国王命,不得已行审判已故教皇Baniface第八之举,定其有罪,废止其命令之大部分。凡昔日曾攻击教皇者均赦免之。不久教皇Clement第五为取悦于法国王起见,又有审判神庙骑士团之事,废其团,没收其在法国之财产以予法国王。于此可见国中而有教皇,利益殊大。一三一四年教皇Clement第五卒。以后之教皇遂移居当时法国边境外之Avignon城。建宏大之皇宫于其地,教皇居此者先后凡六十年。

第二节

移居Avignon之教皇与Wycliffe

教皇之离罗马城而久居于外,自一三○五年起至一三七七年止。世人因教皇远居,教会受祸甚巨,故名之为“巴比伦俘囚”(Babylonian Captivity)。此期中之教皇,类皆良善而诚恳者;然皆法国人为之,且因其居处与法国朝廷相去不远之故,故人多疑教皇为法国王之傀儡。加以教皇宫中,颇染奢淫之习,教皇之信用,益形堕落。

教皇既移居Avignon,其意大利领土中之收入,当然较居罗马城时为少。不敷之数,不得不取资于赋税之增加,而教皇宫中之费用,为数尤巨。教皇筹款之方法不当,尤为时人所不满,如以教会中之要职予其近臣;凡要求教皇之“法外施恩”者,及主教授职时或大主教收受领带时,莫不征收巨费,凡上诉于教皇法院者亦然。

教会中之位置如主教及住持等,每年收入,甚为可观,故教皇为增加其收入起见,每尽力于收任命权为己有。又遇教会官吏出缺时,教皇每保留补充后任之权。彼有时欲市恩于某人,则先许以某地主教或住持之位置,俟现任者去世时则实授之。凡用此法被任之人曰“候补者”(provisors),极为时人所不喜。此辈每系外国人,故人民均疑若辈之目的在于巨大之进款而已,初无热心教务之意也。

反抗教皇之暴敛者以英国为最力,因当时英国法国间正在战争之中,英国人皆以教皇为赞助法国者也。一三五二年,英国国会通过议案,规定凡夤缘教皇而得教会中之位置者均以不法之徒论,无论何人,均得自由加害之。受害者既为君主及国家之敌,不得要求赔偿。英国虽有此种法律之规定,然终不能阻止教皇之任命教会官吏。英国教士之输款于Avignon教皇者仍源源不绝也。一三七六年英国国会曾宣言教皇在英国所征之税,实五倍于英国王之收入。

是时批评教皇及教会政策之最著者,为牛津大学教员John Wycliffe其人。彼约生于一三二○年;至一三六六年教皇Urban第五因英国王John曾誓愿为教皇之附庸,故有要求英国入贡之举,吾人方知有Wycliffe其人。英国国会宣言国王之举动,并未经国民之同意,无束缚人民之权利。Wycliffe乃始尽力以证明英国王John与教皇所订之契约为无效。十年之后,彼主张如教会财产有滥用时,国家有处置之权,教皇除根据《福音》而行动外,别无他种权利,教皇闻之乃下令反对之。不久Wycliffe竟进而攻击教皇机关、赎罪券、朝拜圣地及崇拜圣人等;最后并反对变质原理之真确。

然Wycliffe之事业,并不以攻击教士之主张及行动为限。彼创设“朴素牧师”(Simple Priests)团,往来行善,且以身作则以挽回一般教士之堕落。

Wycliffe急欲传播其思想于人民之中,并养成其高尚之精神生活,故有翻译《圣经》为英国文之举。彼并用英国文著法谈多篇。彼为英国散文之始祖,曾有人谓“其文句短而健劲,其情感之绮靡,讽刺之尖刻而雅致,与其热忱之豪勇颇足以弥补英国文之不足,至今尚令读者生一种美感也”。

时人多以Wycliffe及其“朴素牧师”有煽动人民之嫌,卒酿成农民之叛。此种论调无论其正确与否,而Wycliffe之贵族同志则渐有离异之迹。然彼卒能于一三八四年善终。其同志虽受虐待,然其主张竟由John Huss传入Bohemia,为他日教会之患。欧洲学者之攻击教皇及教会,当推Wycliffe为首。彼死后百五十年,方有Martin Luther改革宗教之举。

第三节

教会之分离与Pisa宗教大会

一三七七年教皇Gregory十一返驻罗马城,教皇之远居外国者,至是盖已七十年,教皇之势力及威信,大为减少。然教皇返驻罗马城后所失之威信,较居于Avignon时所失尤有大者。

Gregory十一返罗马城后一年而去世,内阁员乃有集会选举教皇之举,阁员中法国人居多。若辈一面目击罗马城中状况之萧条及秩序之紊乱,一面又念及Avignon之安乐,颇为惆怅。乃决意选一愿居于Avignon者为教皇。当若辈在教皇宫中密室内讨论之时,罗马城中人之围聚宫外者,大声要求选举罗马城中人,或至少意大利人,为教皇。阁员不得已选举意大利之修道士Urban第六为教皇,以为彼必能孚阁员之希望也。

不意新教皇并无移居Avignon之意。对待阁员,甚为严厉,并提议改革若辈之恶习。诸阁员不能忍,乃退入罗马附近之Anagni城,宣言若辈因受罗马城中人之威胁,故不得已而选出可厌之Urban第六。诸阁员乃另选新教皇,称Clement第七,仍移居Avignon。Urban第六对于阁员之叛离,并不介意,竟另任二十八人为阁员。

此次两教皇之选举,实为“大分离”(Great Schism)之始。此种状况,延长至四十年之久,教皇之地位,益受世人之攻击。昔日教皇二三人并存之事,不止一次,然皆由皇帝拥戴之,谁为正统之教皇,极易辨别。至于此次之选举,欧洲人对于阁员被迫而选Urban第六之言,颇难断定其真伪,故无人能断定二人之中,谁系合法之教皇。同时所谓教皇内阁团者,又有二组。因之意大利人则赞成Urban第六,而法国人则服从Clement第七,英国人则因恨法国人之故而承认Urban第六,苏格兰人则因与英国为仇之故而援助Clement第七。

教皇二人,似均有同等之权利,各以基督之代表自命;各欲享教皇之特权,互相痛骂,互欲废立。教皇既现分离之象,主教住持亦遂有分裂之情,每有主教二人各得一教皇之承认者,彼此纷争,莫衷一是。教会内容,益不堪问。种种弊窦,至是益著,益予攻击教会者如Wycliffe辈以口实。时人目击此种情形,实难再忍,议论纷起,不但对于教会分离之补救方法,有所讨论,即教皇机关之性质及应否存在,亦成问题。教会分离四十年间之讨论,遂成十六世纪新教革命之先声。

二教皇与两方内阁员之间屡有彼此协商之举,然当时人鉴于二方之自私自利,结果毫无,遂渐生召集大会以资解决之想。以为宗教大会既代表西部欧洲基督教之国家,则其地位当然居于教皇之上也。此种大会,当罗马帝国末造,在东部已屡次举行,始于皇帝Constantine时代之Nicæa大会,规定教皇之原理及教徒教士应守之法规。

当一三八一年时,巴黎大学已主张召集大会以解决二教皇之纷争,使西部欧洲之教会仍合为一。因此遂生出宗教大会之地位是否居于教皇之上之问题。主张宗教大会之地位应在教皇之上者,以为教皇内阁员选举教皇之权本由教会中人全体所付予;今阁员既有分裂教皇机关之举,则教会全体,当然有干涉之权;且全体宗教大会系受圣灵之陶铸,其权力当然在教皇之上。其时反对此种主张者,则谓教皇之权力直接受诸基督,故其地位在教会全体之上;而且教皇虽不常行使其最高之职权,曾予大会以自由,然教皇自始即有最高之权力。故宗教大会不得教皇之承认者,不得视为大会,盖大会无教皇,断不足以代表基督教徒全体也。更有进者,教皇本系最高之立法者;教皇得取销大会之议决案与前任教皇之命令;教皇可以判断他人,而不受他人之判断。

二教皇间之交涉及讨论,为时甚久,卒无结果。二方之阁员不得已于一四○九年决定在Pisa地方开宗教大会以解决之。其时教士之赴会者虽不一其人,各国之君主虽亦颇为关切,然大会之举动,仓猝无方。大会议决召一四○六年所选之罗马教皇Gregory十二及一三九四年所选之Avignon教皇Benedict十二前赴Pisa。不意二教皇均不应召而至,大会乃定以违命之罪议决废之。再由大会另选新教皇一人,不期年而卒,乃以素著恶名之John二十三为教皇。大会所以选彼为教皇者,以彼著有勇武之名故。以为教皇而欲保护其领土以抵抗Naples国王,非教皇雄武不可,盖当时Naples国王曾宣言欲夺教皇之领土也。不意被废之二教皇,均不遵大会之议决,自称教皇如故。故Pisa大会不但不能解决教会之分离,而且反使教皇增出一人,成鼎足三分之势云。

第四节

Constance宗教大会

Pisa大会既失败,乃不能不另开宗教大会。教皇John二十三听皇帝Sigismund之劝告,不得已允开宗教大会于德国皇城Constance地方。Constance大会于一四一四年秋间开会,为最有关系之一国际公会。开会凡三年,当日欧洲全部人民无不注目。与会者,除教皇与皇帝外,有教皇阁员二十三人,大主教及主教三十三人,住持一百五十人,公伯一百人,其他下级教士与贵族无算。

此次大会应解决之问题有三:(一) 废立三教皇另选一人以统一教会,挽救分离。(二) Bohemia一带因受Huss主张之影响,异端之势颇盛,足为教会之患,应设法以扑灭之。(三) 教会流弊,甚为显著,应加以一般之改革。

(一) 此次大会之成功,当以挽救教会之分离为最重要。教皇John二十三在大会中极形局促。彼深恐大会中不但有废立教皇之举,或且有调查一己过去劣迹之事。乃于次年三月间,微服遁走,留其阁员于大会中。大会中人闻教皇遁走,大为惊恐,盖恐教皇脱身走,必有解散大会之举也。大会乃于一四一五年四月六日颁布其最有名之议决案,宣言大会之地位应在教皇之上。以为宗教大会之权力,直接受自基督,无论何人凡不奉大会之命者,应受相当之惩罚。

大会中宣布教皇John二十三之罪状并议决废止之。John二十三因孤立无助,不得已而屈服。罗马教皇Gregory十二,事理较明,故自愿于七月中辞职。至于Benedict十三则较为刚愎,竟不允辞职。其时援助Benedict十三者仅有西班牙人,至是大会中人令西班牙人叛其教皇,并遣代表赴大会。一四一七年七月Benedict十三被废。是年十一月,大会中之教皇阁员,选举新教皇称Martin第五。教会分离之事至是乃告终止。

(二) Constance大会开会第一年,即有扑灭异端之讨论。先是英国王Richard第二于Wycliffe未死以前娶Bohemia之女公主为后,英国与Bohemia之交通因之颇为繁密,英国改革家之著作遂多流传于Bohemia中,为其地之宗教改革家所注意。Bohemia地方之改革家以John Huss(约生于一三六九年)为最著,彼对于Bohemia之利害及教会之改革,极具热忱,故在Prague大学中,势力甚大。

Huss主张基督教徒对于有罪过之教士,不能自登天堂者,不应服从之。此种主张,当然为教会中人所不容,以为有破坏秩序之险。反对Huss者,则谓凡正式任命之教士,为教徒者均应服从之,盖教士之统治教徒,以法律为根据,不能问其贤否也。总而言之,Huss不但辩护Wycliffe之主张,而且宣传危及政府与教会之议论。

Huss自信必能使大会中人信其主张之正当,故自愿前赴Constance。彼于赴会以前,曾领有皇帝Sigismund所予之护照,说明无论何人,不得加害于Huss之身,并许Huss得随时离开Constance。不意一四一四年十二月,彼竟被大会所拘禁。即此可见中古时代对于异端态度之一斑。皇帝Sigismund提出抗议,大会乃答以凡异端均不在君主法权之内,故法律不能承认给予异端之护照。大会并宣言对于有害教会之信誓,均不应遵守之。盖当时人以为异端之罪,甚于杀人,袒护异端,实为大恶,故虽以皇帝之尊,亦不能庇一Huss也。

大会对待Huss之方法,在吾人视之,虽甚严酷,然在大会中人视之,则已甚宽大。大会特允公开审判,颇望Huss取消其主张,而Huss终不允。大会乃依当日之习惯,要求Huss自承其主张之谬误,取消其主张,而且宣传与其主张相反之原理。大会中对于彼之主张之是非,并未加以深究,仅决定其主张是否与教会见解相同而已。

最后大会定Huss以异端之罪。一四一五年七月六日置Huss于城门之下,再予以悔过自新之机会。彼仍不顾,乃褫其牧师之职,交诸政府。政府中人不再加审讯,以火焚而杀之。投其尸灰于Rhine河中,以免为其同志所崇拜。

Huss之被焚,反促进Bohemia地方异端之传布。自一四一九年至一四三一年间,德国人有屡次兴兵进攻Bohemia之举。两种民族间之恶感,因之大增,至今尚未消解。Bohemia之异端,类皆勇武善战,不但败退德国人而且侵入德国境内。

(三) Constance大会之第三件大事,为教会内部之改革。大会自教皇John二十三遁走后,曾有改革教会之议决。当时欲改革教会,虽不可骤冀,而教会流弊之减少,则机会甚好。盖大会本一甚大之代表机关,而当时人又极望大会之能实行改革教会之举也。其时抨击教士陋习之小册书籍,不一而足。所举恶行,类皆多年之积习,前数章中已述及之,兹不再赘。

然当时虽人人承认教会之流弊,而大会迄无救济之方法。讨论研究者,凡三易寒暑,大会中人渐生厌倦之心,知改革之无望。最后于一四一七年十月九日,通过议案,宣言昔日因不能常常召集宗教大会之故,以致教会之中,弊端百出,故嗣后每十年应开宗教大会一次。以为如此则教皇之大权有所限制,与英国王之权力为国会所限制相同也。

此外并条举教会中流弊之应改革者,提交新教皇与大会中一部分会员研究而实行之。就中如教皇阁员之数目、性质及国籍;教皇有权任命之教士;教皇法院得以审判之案件;废立教皇之理由及方法;扑灭异端之方法;以及“法外施恩”之赎罪券等。

总而言之,Constance大会,除恢复教会之统一以外,无甚结果。Huss虽被焚,而异端并不因之而消灭。改革教会之事,虽讨论三年,卒无实行之能力。日后教皇虽有下令改革之举,而教会之腐败亦并不因之稍减也。

第五节

Basel及Ferrara宗教大会

Bohemia之异端有竭力抵抗武力征服之举,遂激起西部欧洲一带之注意及同情。一四三一年最后之十字军为Bohemia之异端所败。教皇Martin第五不得已召集宗教大会筹议扑灭之方法,即史上之Basel大会是也。此次大会之会期,延长至十八年之久。最初大会之势力甚巨,实驾教皇之上,至一四三四年大会并有与Bohemia异端中之温和者媾和之举,其势力可谓已达极点。然大会始终与教皇Eugene第四为难,教皇乃于一四三七年下令解散之,并另召集大会于Ferrara。Basel大会遂议决废教皇另选一人以继之。此种举动,颇失时人对于大会之信用。大会之威信渐渐丧失,至一四四九年仍复承认旧日之教皇为正统。

同时Ferrara大会于一四三八年开会,专心讨论东西两教会合一之问题。其时东部罗马帝国因有Ottoman土耳其人之入逼,危在旦夕。政府中人力劝东部皇帝急与西部罗马教会言和,以为如此,则罗马教皇必能设法供给军械与军队以资防御。当东方教会代表赴Ferrara大会时,两方对于教义上之不同,无甚出入,然教会领袖当属何人,则争持难决。最后东方教会竟承认罗马教皇为首领,唯东方主教之权利及特权,应属例外。

罗马教皇Eugene第四有复合东西两教会之功,极受西部欧洲人民之赞颂,而希腊教士东归后,则备受东部人士之唾骂,以为此种让步,罪同忤逆。此次大会之结果,言其重要者如下:(一) 罗马教皇虽经Basel大会之反对,乃恢复其宗教上领袖之地位。(二) 希腊学者中颇有留居西部欧洲者,西部欧洲人研究希腊文学之热忱,益为之激起。

此后终十五世纪之世,再无宗教大会之召集,为教皇者亦类皆专心于教皇领土之整理。自教皇Nicholas第五(一四四七年至一四五五年)以后,多能以提倡文化为己任。自一四五○年至宗教改革时前后凡十七年,实教皇最专心于政治上之利害及罗马城之装饰之时代也。

第二十二章

意大利诸城及学问复兴

第一节

Venice城

当英国法国间有百年战争之日,与德国内部小邦纷扰之秋,意大利实为欧洲文化之枢纽。意大利诸城如Florence, Venice, Milan及其余诸城,莫不景况隆盛,文物灿然,为西部欧洲诸国梦想所不到。诸城中文学美术之进步,有异寻常,故欧洲史中名此期为Renaissance,即“复生”之意。当时意大利诸城,与古代希腊诸城同,实系小邦之性质,各城各有特异之生活与制度。吾人于研究学问复兴以前,不能不略述当日诸城之状况何似。

十四世纪初年之意大利与Hohenstaufen诸帝在位之日同。可分为三部:南部有Naples王国。中部有教皇之领土,在教皇领土之西北者则为城邦林立之地,即学问复兴之中心也。

意大利诸城中之最著名者,莫过于Venice,其重要在欧洲史上与巴黎、伦敦相等。此城位置于Adriatic海上离大陆约二英里许一群小岛之上。岛外有狭长之砂洲,足障风浪。此种位置,本不宜于巨城之建设;然当五世纪中叶,意大利居民因其地荒僻而孤立,故多避匈奴人之难于此。日久之后,渐知此地实宜于商业,故当十字军未兴以前,Venice已有与他国通商之迹。其势力渐向东发展,在东方一带获有领土。吾人试观有名之St. Mark礼拜堂,其圆顶与装饰,颇似Constantinople之建筑,亦可见其与东方交通影响之一斑。

Venice之伸其势力于意大利大陆,实始于十五世纪初年。盖该城与北部欧洲之交通,端赖Alps山之栈道,若任其劲敌Milan城所独占,危险殊甚也。而且Venice或愿自邻近诸地输入食粮,不愿再仰给于海外之领土。加以当日意大利诸城,除Venice以外,莫不领有附郭一带地。Venice名虽共和,然有少数人把持政权之倾向。约一三○○年时,城中人民,除少数望族外,均已不能参预代表人民之“大议会”(Grand Council)矣。

一三一一年,Venice始设著名之“十人会议”(Council of Ten)会员任期一年,由“大议会”选举之。一切政务,无论外交内政,均由十人会议与公(doge)一人主持之,而对于大议会负责任。故城中政权实操诸少数人之手。十人会议之内容,极其秘密,绝不如Florence城之公开讨论,反足以引起无数之革命。盖Venice人类皆专心于商业,无参政之余暇。故十人会议之种种政策,虽近专制,绝不若其他诸城每有叛乱之倾向。Venice之政府,自一三○○年至一七九七年为Napoleon所灭时,实无甚变更也。

第二节

Milan城

意大利诸城中,大都由专制僭主统治者居多,而以Milan城为最著。当十四世纪初年,曾经组织同盟以抵抗Frederick Barbarossa之诸城,颇有变成专制政体者。各城君主,互相征伐,迄无宁岁。Milan城中僭主Visconti族之事迹,极足以代表当日意大利僭主之政策也。

Visconti族之势力,实为Milan之大主教所建设。彼于一二七七年将当日城中握有政权之望族拘于三铁笼之中。乃设法请皇帝任其侄Matteo Visconti为皇帝之代表。不久Milan人承认Matteo为其统治者。Matteo死,乃传其位于其子。Visconti族中人之统治Milan城者,先后凡一百五十年。

Visconti族中最著名之僭主,首推Gian Galeazzo(一三八五年至一四○二年)。彼先毒杀其叔而得位。即位之始颇有征服意大利北部之势,然为Florence共和国所阻。不久Gian Galeazzo亦死。吾人观于Gian Galeazzo一生之行动,实最足代表意大利僭主之特点。长于政治,能组织完备之政府;召集国内之文人,随侍左右;兴造美丽之建筑,足见其热忱美术之一斑。然彼之行事,绝无原理,凡城市之不能以武力征服或金钱购买者,则不惜用极卑劣之方法以得之。

意大利僭主之性情残忍者不一而足。然吾人须知若辈本非正统之君主,故其势力之能否维持,以能否压制人民及能否抵抗邻城僭主之侵略为衡。因之诸城之僭主类多聪慧之人,治国有方,提倡文学与美术,不遗余力。然为僭主者,每树敌于国中,故猜疑之心极盛。盖彼深知一己之地位,甚为危险,随时可以被刺或被毒也。

意大利诸城间之战事,类皆以雇佣之军队任之。战事将起,僭主即与备雇佣军队之领袖曰Condottieri者,预商酬资。此种军队对于战争,本无利害关系,故战斗不甚出力。盖两方之目的,仅在于虏人而已,初无虐待之必要也。

有时被雇之军官既得一城,每占为己有。如一四五○年Milan城之事,即其一例。其时Visconti族已绝嗣,城中公民乃雇军官名Francesco Sforza者以抵抗Venice城之入侵。Sforza既败Venice人,遂盘踞Milan城而不去,并传其位于其子若孙。

吾人试读Florence城之历史家Machiavelli所著之《君主》( The Prince )一书,即可晓然于意大利僭主之地位及其政策之为何。Machiavelli著书之意,殆备当日君主参考之用。关于僭主维持地位之方法,讨论极详。甚至僭主食言之程度及僭主可杀之人数,亦复加以研究。Machiavelli以为不遵信誓及排除政敌之僭主,其所得利益每较具有天良之劲敌为优也。

第三节

Florence城

意大利诸城中之最重要者,当推Florence城,其历史与Venice及Milan二城异。在Florence城,各阶级中人均有参政之权利。因之引起宪法上之变更及党争之纷纠。得势之政党,每逐其政敌于城外。盖Florence人视其城为其母邦,视被逐为最可痛心之刑罚也。

至十五世纪中叶,Florence城之政权入于巨族Medici之手。族中人类皆开明之辈,每监视选举,隐操选择官吏之权。故人民虽有参政之名,而Medici族则握有政权之实。此族中之最有名者为Lorenzo he Magnificent(一四九二年卒)。在位之日,实Florence城中文学美术极盛之时代也。

吾人试游今日之Florence城,每得一种学问复兴时代之矛盾印象。城中巨族之宏大居室,雄踞道旁。其下层每用巨石造成,有同堡垒。窗牖之上,护以铁栅,则又似监狱。然试入其室中,则陈设每极其奢华而美丽。盖其时城中之秩序虽乱,而人类美术之发达,实以此时为最也。

Florence实近世知识之城。其他民族之天才曾有胜于意大利人者。……然除希腊之Athens城外,唯有Florence之人民观念最富,天性最慧,眼光最锐,最机警,最精密。意大利人之细密精神实存于Florence人精气之中。Florence之优胜即罗马人,Lombardy人,及Naples人,亦莫不知之。……至于Florence人在文学上、美术上、法学上、学问上、哲学上及科学上之领袖地位,意大利人均承认之。

第四节

Dante

十三世纪实为欧洲人热心求学之一时代,吾人曾述及之矣。诸大学蔚然兴起,西部欧洲之学子,趋之若鹜,著名思想家如Albertus Magnus, Thomas Aquinas及Roger Bacon辈,皆著有宗教、科学及哲学之大著作。一般人民亦莫不乐闻各国方言所著之诗歌及传奇。建筑家发明新式之建筑,加以雕刻家之援助,宏丽无伦。然则吾人何以独称十四及十五二世纪为学问复兴,抑若西部欧洲一带至十四世纪方研究文艺耶?

案“学问复兴”四字,本系不明白十三世纪事业之著作家所创。若辈本极推崇希腊、罗马之著作者,故以为不研究古文,则文化之程度,断不能达于绝顶。至于今日,则研究历史者,类皆了然于十三世纪之欧洲,实具有知识与美术之野心。

故吾人对于十四、十五二世纪学问复兴之见解,不能不异于百年前之历史家。唯当十四世纪中叶时,西部欧洲之思想、风尚、书籍、建筑、图书等,实发生一种重大之变化,吾人实应仍称之为学问复兴。吾人欲明其性质如何,莫若研究十四世纪时二大名家之著作,所谓二大名家,即Dante与Petrarch是也。

Dante(一二六四年至一三二一年)在历史上为著名之诗人,故世人每与Homer, Virgil, Shakespeare辈相提并论。然历史家之所以不能不研究Dante,则并不在其设想之新奇,与其声韵之悦耳。彼之学问,极其渊博;彼实一学者与科学家,不仅为一诗人而已。吾人读其著作,即可知一三○○年时思想家所见世界之状况如何,及当日思想家知识范围之广狭。

Dante与十三世纪之学校哲学家不同,并非教士。彼实Boethius以后之第一世俗学者,能以知识贯输于不识拉丁文之俗人。彼虽长于拉丁文,然其名诗The Divine Comedy,独用意大利文所著。意大利文为近世重要文字之最后起者,殆因意大利之拉丁文为多数意大利人所深谙者为时最久之故。然Dante以为纯用拉丁文为著作之用,在当时已有矫揉造作之病。彼并信当日意大利人之仅谙意大利文者,不但喜读其诗篇,并且喜读其科学之著作,故其科学名著 The Banquet 亦用意大利文著成。

吾人试读Dante之著作,即知中古学者对于宇宙,并不一无所知。若辈虽仍信宇宙以地球为中心,日月星辰四面环绕,然亦习知天文现象上之重要者数种。若辈已知地球为圆球形,并略知其大小。亦知凡物质之有重量者皆有向心力。故人在地球之下面,可无下堕之虞。若辈并知地球此方为昼时,则彼方为夜。

Dante虽颇喜研究当日风行之神学,并仍推崇Aristotle为“唯一哲学家”(the philosopher),然同时极崇拜其他希腊、罗马之名著作家。当彼幻想游行阴世时Virgil实为其向导。彼因得瞻古代异教名人之风采,并面觌名诗人Horace, Ovid及诗人泰斗Homer其人。当彼曲肱而卧于绿色草原之上时,并遇多数之古代名士——Socrates, Plato及其他希腊哲学家,caesar, Cicero, Livy, Seneca及其他罗马之文人。彼因厕身于此辈名人之间,光荣逾度,故名人间之言论,彼竟嗒然无一字以传之。彼对于若辈之信奉异教,并不介意,彼虽以若辈为不能上登极乐之天堂,然若辈所居之地亦正既安且适,群现无忧无喜之色,互相谈论于其中。

第五节

Petrarch

尊崇古代著作家之热心,始于Dante,至Petrarch而益著,世人多称Petrarch为“第一近世人”(the first modern man)。西部欧洲学者之完全脱离中古之学问,与使人赏识希腊、罗马之文学,当推Petrarch(一三○四年至一三七四年)为第一。当中古时代,大学中所研究者,以论理学、神学及Aristotle著作之训诂为主。十二及十三两世纪之学者,虽尝读古代拉丁之著作,然绝无赏识之能力,且不知以此种著作为高尚教育之根据。

Petrarch尝谓当彼幼年读Cicero之著作时,虽不明其意为何,然爱其声韵铿锵,不忍释手。日后彼遂以搜集罗马古书为其一生之目的。彼不但为好学不倦之人,而且以身作则,具有激起他人求学精神之力。彼使学者生研究拉丁古文之兴味;而且始终尽力于搜罗散佚,以激起当时人藏书之热忱。

吾人须知Petrarch及学问复兴初年诸人所遇之困难,实属不一而足。其时希腊、罗马之著作,并无曾经校正之佳本。偶获断简残篇,即视同吉光片羽,引为生平幸事,而书中之是否舛谬百出,又无法可以证明。Petrarch鉴于当日抄写古书之谬误过多,尝谓假使Cicero或Livy有复生之日,披读旧作,必废然曰,此非吾之文也,此或某蛮人所著之文也!

Petrarch影响之遍及西部欧洲,当世实无伦匹,与后世之Erasmus及Voltaire同。彼不但与意大利之学者书札往还,讨论学问,即意大利以外之名士,亦复与之时相切磋。吾人试读其信札,颇可窥见当日之知识生活状况也。

据上所述,可知Petrarch不但提倡拉丁名著之研究,亦且有功于推翻当日大学中所通行之学问。彼之图书馆中,竟不愿藏有十三世纪学校哲学家之著作。彼与Roger Bacon同,极不喜当时学者崇拜Aristotle著作之谬误译本。至于论理学一科,彼以为少年人固可习之,若以成年之人而习此种学问,实为可厌。

Petrarch虽以意大利文所著之诗著于世,然与Dante不同,不信国语之可用。彼竟谓彼以意大利文所著之短诗,实彼幼年时所作之游戏文章,鄙不足道。盖彼本热心于研究拉丁文学者,其藐视国语,势所必至。在彼心目之中,意大利之文字语言,实属简陋,以之为普通人民日用之需固有余,若与拉丁文相提并论,则实有天渊之别。而且当日意大利人之崇拜拉丁著作,正与今日英国人之崇拜Chaucer与Shakespeare著作同,颇有依依不舍之象。故十四、十五两世纪之意大利学者,不过仍奉古代本国之文学为其模范,尽力以摹仿古文为事耳。

第六节

古文学者

中古文人之摹仿古文者,始以罗马之文学为模范,继以希腊之文学为典型,后人称此辈为“古文学者”(humanists)。若辈不再研究Peter Lombard所著之《意见》一书。对于神学,兴味渐少,每专心研究Cicero之著作以求得文人雍容娴雅之习。

自此以后,凡希腊、罗马之文学,总称之为“古文”(humanities)。自Petrarch卒后百年间,意大利人之研究古文者,有同宗教。吾人欲知当时何以重视古代之文学,必先知当日西部欧洲所有之名著本无如吾人今日所有之名著之多。今日欧洲各国各有以国语所著之文学,尽人能解。除译有古籍之佳本外,并有无数之名家著作,如Shakespeare, Voltaire及Goethe等,皆四百年前之所无。故吾人生于今日,虽不识希腊、拉丁之文,而古今之名著,不难接近。至于中古时代,则绝无此种之利益。一旦对于神学、论理学及Aristotle著作之研究生有厌心,则其热心研究罗马、希腊之文学为其文体与生活之模范,亦势之不得不然者矣。

古文学者自私淑异教之著作家以后,对于中古时代此生与来世关系之见解,渐生排斥之心。若辈每向往Horace之主张。而以修道士之牺牲一己为可笑。以为人生行乐须及时,未来之世界正无庸鳃鳃过虑为也。有时古文学者,并公然攻击教会之主张;唯外貌上则多示忠顺教会之意,而古文学者之为教皇廷臣者,亦正不一其人也。

当日考古之精神既盛,所谓高尚教育之观念,大生变化。当十六世纪时,德国、英国、法国之学校,因受游学意大利者之影响,始以拉丁及希腊之文学为教授之根据,以代中古之科目。至十九世纪末年西部欧洲大学中,方渐以科学与历史等科目,代昔日之希腊文与拉丁文;而至今欧洲学者尚有以古文之价值远在其他科目之上者。

十四世纪之古文学者,类不谙希腊文。西部欧洲方面希腊文之知识当中古时代虽不绝如缕,然始终不闻有人思读Plato, Demosthenes, Aeschylus,或Homer诸人之著作者,而此种著作,亦为当时图书馆中所无。Petrarch及其同志见Cicero及Horace之著作中,尝有提及希腊文学之处,故对于希腊文学之兴味,遂油然发生。Petrarch去世未几,Florence城有聘请Constantinople人Chrysoloras来任该城大学希腊文教授之事。

其时Florence城中有少年学生名Leonardo Bruni者,闻Chrysoloras之将至也,曾有自问之言,传诸后世。“尔若不能领略Homer, Plato, Demosthenes及其他大诗人、哲学家与雄辩家之著作,尔宁不失去尔之最良利益耶?尔亦可与若辈相往还以若辈之知慧染尔之身。尔将任此种黄金机会之失去耶?盖意大利人之不谙希腊文学者已七百年,而吾人均知所有语言文字实来自希腊。尔亦知熟悉希腊文大有裨益于知识之增进与快乐之增加否耶?罗马法之教员,到处有之,尔毋虑无继续研究之机会,然教希腊文者,则仅有一人而已,尔若交臂失之,尔将无师可以受业矣。”

其时学子之习希腊文者甚多,Chrysoloras乃著近世第一部希腊文法一书以备学生之用。不久希腊之名著,渐形普及,与拉丁名著不相上下。意大利人甚至有前赴Constantinople专习希腊文者;自东方教会为欲抵抗土耳其人起见与西方教会时相往还以后,希腊学者颇有前赴意大利者。当一四二三年时,有一意大利学者携希腊书籍二百三十八册以抵Venice,希腊文学至是遂迁入沃壤焉。当时手抄及校订希腊、罗马之书籍者不一而足;而宏丽之图书馆亦多建筑于此时。如Medici族、Urbino公及教皇Nicholas第五,莫不尽力于此。即在今日教皇图书馆中图书之丰富,尚名满世界也。

第七节

近世科学之发端

Roger Bacon宣言,假使吾人专心研究普通之事物,而不习古书,则科学之发明,必能远驾于魔术所能者之上。彼谓将来人类,必能飞翔空际,有如飞禽;必有无马之车,其行甚速;必有无桨之船,其驶如飞;必能造桥,而不用支柱。

Roger Bacon之言,至今已验。近世科学家及发明家之受赐于希腊人及罗马人者甚寡。希腊哲学家,虽亦有注意自然之科学者,然无意于实验,或发明仪器,以资研究之用。若辈对于自然律,知之甚少,而谬见甚多。Aristotle以为宇宙以地球为中心,日月星辰,环而绕之,永远不变。又以为重体下坠较轻者为速。世界万物,均由四质造成,即土、气、水、火是也。希腊人与罗马人,绝不知有所谓指南针、火药、印字机及水蒸气之用途,更无所谓机器。

当十三世纪时代,人类史上,有种种大发明。自指南针发明以后,航海者多远游无虑。凹镜与凸镜之原质亦发明于此时。至十三世纪末,已有眼镜。吾人今日之望远镜、显微镜、分光器及摄影机之发达,莫不以凸凹镜为根据,有功于科学上者极巨。亚拉伯之数字,至是亦起而代昔日繁笨之罗马数字。Roger Bacon已知硫磺、火硝与木炭之混合物,有炸裂之性。彼死后三十年,火药之用遂始。在Florence城中,有一三二六年时之文字一篇,详言铜炮及子弹之制造方法,至今尚存。至一三五○年,德国之火药厂至少已有三城有之。法国与英国之书中,亦尝提及火药之用途。

然在一百五十余年后,火药方起代昔日之武器。至一五○○年时,诸侯之城堡已失其保卫之能力,遂一变而为君主之王宫与诸侯之别墅。昔日甲胄、弓箭、枪镖、城堡、城墙等,至是均无所可用。

自指南针、凸凹镜、火药等发明以来,世界文明,为之一变。此外尚有一种发明,其关系甚大,即印字机是也。

十五世纪之意大利学者,颇能激起时人研究希腊、罗马古籍之热忱,从事于古书之搜集,抄传校订翻译,不遗余力。同时德国及荷兰之人士,则尽力于印字机之发明。希腊人、罗马人及中古时代人,欲得新籍,端恃手抄。抄书之专家,每能运用翮笔,舒展自如,笔迹精细整齐,与印刷者无异。然用此种方法抄书,进行定必甚慢,当Lorenzo the Magnificent之父Cosimo拟设立图书馆时,曾与书商约雇抄书者四十五人。二年之间,得书仅二百卷而已。

而且印字机未发明以前,欲二书之形式一致,实不可能。抄书者虽极其谨慎,尚难免错误之虞,其不谨慎者,则亥豕鲁鱼,定必触目皆是。故当时大学中规定凡学生在教科书中见有错误之处,须报告于教师以改正之,以免读者之误会。自印字机发明以后,在短时间内能印出同样之书多册。故果能慎于排印,则同版所印之书,均校正可信矣。

自回教徒征服埃及之后,欧洲纸草之来源中断,故中古时代人多以羊皮纸(parchment)代之。唯因价值甚贵之故,故即使印字机早已发明,为用亦难甚广。唯自十三、十四两世纪以后,回教徒仿中国人造纸之法,传入欧洲,故欧洲在印字机未发明以前,已以普通之纸代昔日之羊皮纸矣。

用印字机所印之大书,当以一四五六年在Mayence地方所印之《圣经》为最早。一年之后,有名之Mayence《圣诗篇》印成,书上之印有年月者,此为第一。然小册书籍之以木刻活板印成者,尚有较此为古者。在德国诸城中,印书者仍沿用昔日抄书者所用之字体,谓之Goth体,或称“黑体”。至于意大利,则第一印字机实设于一四六六年,不久应用一种形似古代罗马碑刻之体。此体与今日普通所行用者颇同。意大利人亦发明一种斜行体(italic type)所占纸面空间较少,故一页之字数,能较普通体所印者为多。当时印书之人,颇能悉心从事,故其印工之精良,几与今日之佳本无异。

第八节

十四世纪之美术

当日之爱美精神及对于人与天然之兴趣,以学问复兴时代意大利之美术上所表现者为最著。中古时代美术上习惯之束缚至是打破。绘画家与雕刻家虽仍多从事于宗教上之作品,然十四世纪时代意大利之美术家,渐受古代美术残品之陶铸,并受生气勃发及美丽可爱之世界之影响。与昔日美术家尤异者,则十四世纪美术家之想象,远较昔日为自由。美术家本人之志趣及理想,渐成为作品上之重要原质,不似昔日之强行压制之。学问复兴时代之美术史,乃一变而为美术家史。

Goth式之建筑,在意大利方面,始终无根深蒂固之观。意大利人建筑礼拜堂,仍沿用昔日之罗马式。故Goth式风行于北部欧洲之日,正学问复兴时代意大利之建筑家尽力于发挥罗马式之秋。若辈之细工,颇有仿自古代者,如柱头与飞檐等,而意大利建筑之淳朴与结构之美丽,则真可谓得希腊、罗马建筑之神髓。意大利既受古代文学之遗产,则其受古代建筑之影响,亦固其所。故学问复兴时代之建筑,以结构整齐,细工美丽著于世。

古代美术之影响,以及于雕刻上者为最早而最著。其时为新派雕刻之领袖者,当推Pisa之Niccola(一二○六年至一二八○年)。彼曾悉心研究古代雕刻之残片——在Pisa地方所发见之石棺及大理石刻花瓶各一件。彼之杰作,首推Pisa浸礼堂中之讲台,其所刻之人物,直仿古人模范。唯雕刻之术,受古代美术之影响,虽称最早,而进步殊慢;直至十五世纪时,意大利之雕刻方向独立创造方面发展云。

学问复兴初年之绘画,大抵壁画居多;所谓壁画,即直接绘诸教堂或王宫石膏壁上之画。此外亦有画诸神坛周围之木板上者,唯为数甚少。至于用画架在布上或木板上所绘之画,则至十六世纪时方风行一世。

当十四世纪时,意大利之绘画,非常发达,实第一大绘画家Giotto(约一二六六年至一三三七年)提倡之功。当彼未出世以前,所有壁画类皆与手抄书中之画饰同,板滞无生气,自Giotto出世以后,绘画之术为之一变。其时古代绘画之品,本已不传,Giotto实无所凭藉,故不能不独立以研究绘画问题,而彼当然仅能开其解决之端而已。彼所绘之树木风景,有似讽刺画;所绘面貌,大致相同;所绘衣裳之褶纹,亦平直板滞。然彼之目的在绘前人所想不到之画——即绘有生气、有思想、有感情之男若女是也。而且彼之材料亦不仅以《圣经》中之人物为限。彼所绘之画,以描写St. Francis之一生为最著名,此种材料实最足以感动十四世纪时之人民与美术家者也。

Giotto在十四世纪美术上影响之大,殆因彼不但以善绘著名,亦且长于建筑,有时并计划凸景备雕刻之用。以一美术家而兼习各艺,固学问复兴时代特点之一也。

第九节

十五世纪之美术

十五世纪,世人称之为学问复兴之初期时代,其时意大利之美术,发达进步,稳而且速。至十六世纪乃达于最高之点。中古时代之陈规至是完全脱去,古代美术之模范,亦已研究无遗。艺术既日臻精美,故美术家理想之表示于作品上者,遂远较昔日为自由。

Florence城在十五世纪时,实为美术之中心。当时最著名之雕刻家,大部分之绘画家与建筑家,或生于该城,或成其最佳之作品于此。当十五世纪初半期,雕刻术复为当时美术界之领袖。Ghiberti在Florence所雕之浸礼堂铜门,约至一四五○年方告成功,为学问复兴时代雕刻品中之最美者。Michael Angelo宣言此种铜门实合极乐园门之用。试与十二世纪Pisa大礼拜堂之门相较,则前后变化之迹,一望可知。与Ghiberti同时者,有Luca della Robbia(一四○○年至一四八二年)其人,以善雕凸景于玻璃砖及大理石上著名,至今在Florence城中尚有存者。

十五世纪初半期之有名绘画家,修道士Fra Angelico实居其一。彼在San Marco及他处寺院所绘之壁画,极足反照其一种爱美与乐道之忱。

第十节

十六十七两世纪之美术

Florence城为美术中心后,至Lorenzo the Magnificent秉政时代,因提倡甚力之故,其美术遂达于极盛之境。一四九二年Lorenzo卒,Savonarola继起,美术中心遂移入罗马城而为欧洲大都会之一。教皇Julius第二与Leo第十,性爱美术,用尽心力广延当日之著名美术家与建筑家,从事于St. Peter礼拜堂与Vatican皇宫之建筑及装饰。

以圆顶为礼拜堂之观念,极动学问复兴时代建筑家之心。此种观念之实现,至重修St. Peter礼拜堂而造于绝顶。重修之举,始于十五世纪,至一五○六年教皇Julius第二再继其工作,终十六世纪之世,至十七世纪而工竣。主持工程者皆当日极有名之美术家,如Raphael及Michael Angelo皆在其内。其计划屡经变更,最后乃决用拉丁式之十字架形,上盖圆顶,其直径达一百三十八尺。规模宏大,望之令人生畏。昔日罗马教皇之居于Lateran宫中者,凡千余年。自教皇由Avignon返罗马后,遂废而不用。另于St. Peter礼拜堂之右,造Vatican宫,为起居之所。宫中之室,大小凡数千间,以意大利名绘画家之画装饰之,或以古代偶像实之。吾人试游今日之Venice, Florence及罗马诸城,每得目睹当日美丽之建筑图画等美术品也。

当十六世纪时,学问复兴时代之美术,乃达最盛之域。此期中最有名之美术家凡三人——即Leonardo da Vinci, Michael Angelo及Raphael是也。Leonardo与Michael Angelo并长建筑、雕刻及绘画三种美术,而造诣极深。若辈作品之美丽重要,实非数言可尽。Raphael与Michael Angelo之壁画与画品,至今遗留者尚多,Michael Angelo并留有造像,吾人正不无赏鉴之资。至于Leonard之作品,完全传下者甚少。其影响之及于当时美术上者,殆较Raphael与Michael Angelo为尤大,盖彼之艺术,极其渊博,多出自心裁,且始终专心于新法之发明及应用。彼实一试验家也。

Florence城虽已非美术之中心,而美术家则仍不一而足,就中尤以Andrea del Sarto为最著。然当十六世纪时,美术中心除罗马外,当推Venice。Venice绘画之特点,为光耀夺目之颜色。Titian(一四七七年至一五七六年)之画,实为代表。

意大利美术之名既大著于世,北部欧洲诸国之美术家遂多游学于意大利,学成而返国。Giotto卒后百年间,有Flanders美术家兄弟二人名Van Eyck者,不但绘画之术,可与意大利人媲美,即其着色之方法,亦远在意大利人之上。不久,当意大利绘画达于极盛之日,正德国之Albrecht Dürer(一四七一年至一五二八年)及Hans Holbein与意大利之Raphael及Michael Angelo争胜之时。Dürer之艺术,尤以铜板之雕刻名于世,至今尚无人能驾而上之者。

当十七世纪时,Alps山南之绘画,渐形衰替,而荷兰与Flanders之美术家则正从事于绘画之美术,就中以Rubens(一五七七年至一六四○年)与Rembrandt(一六○七年至一六六九年)为最著。又有Flanders之绘画家名Van Dyck者,以善绘肖像著名。至于西班牙,则在十七世纪时有名绘画家一,其艺术之精美,甚至远驾意大利最大美术家之上,其人为谁,即Velasquez(一五九九年至一六六○年)是也。其艺术与Van Dyck同,亦以擅长肖像著于世。

第十一节

地理上之发见

自印字机发明以后,大有利于知识之传播。不久又有多次之海上航行,引起他日地球全部之探险。西部欧洲之知识界限,为之大扩。古代希腊人及罗马人之地理知识,仅以欧洲南部、非洲北部及亚洲西部为限;至于中古时代人,则并此而忘之。十字军人曾远赴埃及与亚洲之叙利亚。当Dante生时,曾有二Venice商人Polo兄弟东游中国,备受元代君主之优待,第二次东游时,Polo兄弟中有一人并携其子名Marco Polo者同行。游行亚洲凡二十年,至一二九五年返国。Marco乃著游记行于世,读者莫不惊奇。书中虽盛称日本为黄金之岛屿,及Moluccas群岛与锡兰岛之香料市场,然绝不能起西部欧洲人东游之兴趣也。

约当一三一八年时,Venice与Genoa直接由海道与Netherlands通商。商船往来,每经Lisbon,因之激起葡萄牙人之商业热忱。至十四世纪中叶,葡萄牙之航海家发见Canary群岛、Madeira群岛及Azores群岛。前此无人敢探非洲之海岸以达于Sahara瘠地以外者。非洲本不易探险者,既无良港,而当时又信热带之地难以居人。然至一四四五年,航海家忽于海边沙漠之外,望见一草木繁茂之区,遂名其地为“绿角”(Cape Verde)。非洲南部皆属沙漠之观念,至是消灭。

此后三十年间,葡萄牙人继续南向而进,以冀发见非洲之南端而觅得直通印度之航路。至一四八六年Diaz环绕好望角。十二年之后(一四九八年)Vasco da Gama鉴于Columbus之发见新大陆,乃有环绕好望角渡过印度洋以达印度Calicut之举。

亚拉伯之香料商人,对于西部欧洲之航海家颇怀猜忌之意,盖深知欧洲人之目的,在于建设直通印度之航路也。前此地中海与南洋群岛间之香料贸易,本为回教徒所垄断,再由意大利商人转售于西部欧洲各国。然回教徒始终不能阻止葡萄牙人与印度土酋之缔约与商埠——如Goa及其他地方——之建设。一五一二年,葡萄牙之航海家抵Java与Moluccas群岛,并建炮垒于其地。至一五一五年,葡萄牙已成为海上商业强国之一,东方香料,源源输入Lisbon。意大利诸城之商业,至是遂一蹶不振。

欧洲人全球探险之最大原因,莫过于获得香料之希望。因之航海家有多次之航行以冀得直达东方之路。有环绕非洲者,有一直向西而行者。自美洲发见以后,则有环绕美洲之南北两端者,甚至有环绕欧洲北岸者。当时欧洲人对于香料之热忱,何以如此之烈,吾人实难索解。实则当时食物运输既缓,冰之为用,又不通行,故保存之方,唯香料之是赖。且食物之易腐败者,加以香料,即可入口。故欧洲人之视香料,有同珍宝,非无故也。

其时有思想之人,多以为向西航行,必可直抵印度。当时对于地球之大小及形式,仍以纪元后一五○年间天文家Ptolemy之著作为标准。据彼之计算,地球之面积约小于今日吾人所知者六分之一。又因Marco Polo极道东游道途之遥远,故西部欧洲人以为向西赴日本,其路程必较近。

第一次西航之计划,似始于Florence之医士名Toscanelli者其人,彼于一四七四年将其计划陈诸葡萄牙王。至一四九二年,有Genoa之航海家名Columbus者(生于一四五一年),航海之经验本甚丰富,得西班牙王之助,携船三艘向西而进,冀于五周后达日本。自离Canary群岛三十二日后,乃抵San Salvador岛,自信已抵东印度群岛中。再进而发见Cuba岛,以为此即亚洲之大陆。再达Haiti岛,误为日本。嗣后Columbus虽西航三次,并沿南美洲海岸南下至Orinoco河口止,然至死尚自信为已直达亚洲也。

自Vasco da Gama及Columbus航海成功之后,英国人Magellan于一五一九年至一五二二年间有环航地球之举。欧洲人对于新地之状况,渐形明了。探险于北美洲沿岸一带地者,英国人居多,若辈之希望觅得西北航路以达香料群岛者,先后凡百余年。

自新大陆发见以后,西班牙人Cortez有征服美洲之举,而以一五一九年征服墨西哥之Aztec帝国为始。不数年间,Pizarro建设西班牙之势力于秘鲁。欧洲人对待土人,极其残忍,每不以人类视之。至是西班牙遂继葡萄牙而雄霸海上。当十六世纪时新世界之财富源源输入西班牙,故西班牙之富强,为当日西部欧洲诸国之冠。至十六世纪末年,“西班牙大陆”一带(The Spanish Main)——即南美洲之北岸一带地——冒险者接踵而至,其性质乃商而兼盗者也。就中英国人居多,他日英国海上商业之发达,此辈人实肇其基。

第二十三章

十六世纪初年之欧洲

第一节

皇帝Maximilian第一与Hapsburg族领土之扩充

十六世纪初年,欧洲史上有重要之事实二。(一) 因种种婚姻关系,西部欧洲大部分之领土,入于一人统治之下,即皇帝Charles第五是也。彼所受之遗产有Burgundy,西班牙、意大利之一部,及奥地利之领土;至一五一九年被选为皇帝;领土之广,自Charlemagne帝国以后,此为第一。在其领土之中者,有Vienna, Brussels, Madrid, Palermo, Naples, Milan诸名城,甚至墨西哥城,亦在其内。其领土之创设与瓦解,实近世欧洲史上之大事。(二) 当Charles第五入即帝位之日,正宗教革命开始之秋。其结果则教会破裂,分成二大派,新旧对垒,以迄于今。本章之目的在于说明Charles第五帝国之由来,范围及性质,以便读者了然于新教革命之影响于政治上者为何。

吾人于叙述Charles第五统一帝国之先,不能不注意二事:第一,须知Charles第五所属之Hapsburg族如何兴起;第二,此后之西班牙何以渐形得势于西部之欧洲。

德国诸君不能如法国王Louis十一与英国王Henry第七之建设强有力之国家。自称“皇帝”以来,名号虽尊,而困难实巨,吾人上曾述及之。一面皇帝欲合德国与意大利而为一,一面教皇与皇帝之敌联合以来攻,德国皇帝几有一败涂地之势。加以帝位不能世袭罔替,权力益弱。盖德国之帝位,虽有父子相传之迹,然新帝必经选学而后可。故国内诸侯每于选举皇帝时,必多方设法限制皇帝之权力,以免其干涉若辈之特权与独立。其结果则自Hohenstaufen族衰亡以后,德国国内,四分五裂,诸邦之中,无一大者,而有极小者。

德国经过一期之虚君时代,至一二七三年Hapsburg之Rudolf被选为皇帝。Hapsburg族发祥于瑞士之北部,其城堡至今尚存。Rudolf为该族之第一能者;自强占奥地利与Styria二公国后,其地位与势力,遂乃巩固,两地为他日奥地利领土之中坚。

Rudolf去世百五十年后,德国之诸侯每选奥地利领土中之君主为皇帝,故德国帝位,事实上无异为Hapsburg族所世袭。然Hapsburg族之皇帝,类皆专心致志于本族领土之扩充,而对于徒有虚名之神圣罗马帝国,则颇为漠视。故Voltaire尝谓所谓神圣罗马帝国,已非“神圣”,亦非“罗马”,亦非“帝国”。

十六世纪初年之皇帝为Maximilian第一(一四九三年至一五一九年),专心从事于国外领土之扩充,不甚注意国内政权之巩固。彼与其先人同,必欲得北部意大利之地以为快。因与Charles the Bold之公主结婚,遂得Netherlands之地。较此尤为重要者,则Hapsburg族之势力及于西班牙是也。

第二节

西班牙之兴起及Charles第五之称帝

西班牙自被回教徒征服之后,其历史与西部欧洲其他各国大不相同。其最大结果之一,即为西班牙人民大部皆改奉回教。当十世纪时,西部欧洲一带,黑暗异常,独西班牙之亚拉伯文明,极其隆盛。其时西班牙之人种,有罗马人、Goth种人、亚拉伯人及Berber种人,虽甚复杂,久已同化。农工商诸业以及艺术与科学,无不蒸蒸日上。Cordova一城,人口有五十万众,有宏大之王宫,有大学,有回教礼拜寺三千处,有公共浴场二百处,规模宏大,实冠西部之欧洲。当西部欧洲教士仅能读书写字之日,Cordova大学之学生,数以千计。然此种隆盛之景象,为期仅百年而止。至十一世纪之中叶,Cordova之回教王国,土崩瓦解。不久非洲方面又再有入侵西班牙之举。

同时基督教之国家,仍存在于西班牙北部之山中。自一○○○年以来,即有基督教小国——Castile, Aragon及Navarre——之建设。就中Castile王国尤能南向以排挤日就堕落之亚拉伯人,至一○八五年恢复Toledo城。Aragon亦合并Barcelona之地与Ebro河流域,国土大扩。至一二五○年,基督教徒与回教徒经过多年之战争,Castile之领土竟达西班牙半岛之南端,而包有Cordova与Seville诸大城。至于葡萄牙之领土,是时已与今日无异。

西班牙之回教徒世称为Moor,此后二百年间,尚能维持其势力于Granada山国中与半岛之南部。盖当此期中,西班牙之王国以Castile为最大。国内有王位之争,同室操戈,无暇外顾也。

西班牙君主中之第一有名者,当推Castile女王Isabella其人。彼于一四六九年与Aragon王太子Ferdinand结婚,其结果则Castile与Aragon两国合而为一,西班牙乃始为欧洲史上之重要国家。此后百年间,西班牙武力之强,实为西部欧洲各国之冠。Ferdinand与Isabella颇能从事于半岛之征服。一四九二年攻陷Granada城,回教徒在西班牙之根据地,至是荡然无存。

同年Columbus得女王Isabella之助,发见新大陆,西班牙之海外富源,因之开辟。十六世纪之西班牙,富强甲天下,大都原于美洲金银之流入。Cortes与Pizarro之劫夺墨西哥及秘鲁诸城,与新世界银矿之开拓,皆足以使西班牙之隆盛景况独步一时。

不幸西班牙之基督教徒,有虐杀犹太人及回教徒之举,此二种人本皆以勤俭著名,而西班牙人之生活,实此两种人之工作有以维持之。Isabella之排除异教徒,极具热诚,故有恢复异端裁判所之举。此后数十年间,异端之被逮及被焚者不知凡几。西班牙之恶名,遂因之与异端裁判所以共传。至一六○九年,西班牙之回教徒,驱除已尽。虐杀之结果,则有用之国民为数大减,而国家元气亦为之大伤。十六世纪时富强之机会,因此坐失。

德国皇帝Maximilian第一既得Burgundy之地,尚为不满。彼并令其子Philip娶西班牙Ferdinand与Isabella所生之女Joanna为妻。Philip于一五○六年卒,其妻Joanna忧郁过度,乃得疯疾,难继大统;其冢子Charles遂有继统之望。即他日之Brabant公、Antwerp边防使、荷兰伯、奥地利大公、Tyrol伯、Castile, Aragon及Naples与西班牙美洲领土之王也。——此尚不过举其重要称号之一部分而已。

一五一六年,Ferdinand去世,Charles年仅十六岁,本生长于Netherlands,至是入即西班牙之王位。西班牙人多骄慢而猜忌,颇不喜Charles之官吏。西班牙诸邦中,颇示反对之意,盖是时西班牙本非统一之邦也。诸邦中均要求Charles先承认其权利并允许其改革之要求,方允承认Charles为王。

是时Charles欲为西班牙王,似甚棘手。然年未二十,又有较大之称号与责任,加诸其身。Maximilian第一向抱有以其孙入继帝位之志。一五一九年,Maximilian卒,诸侯乃选Charles为皇帝,法国王Francis第一曾欲入继帝统而不得。Charles从未到过德国,且不谙德国语,而当彼入即帝位之日,又值Luther叛离教会之秋,国内纷争,不易解决。此后吾人改称西班牙王为皇帝Charles第五。

第三节

法王Charles第八之入侵意大利

吾人欲明了Charles第五在位时代之欧洲,与其一生之战事,不能不先明白当日各国君主所注意之问题。意大利半岛何以忽成为西班牙、法国,与德国之战场,吾人尤不能不加以研究。

法国王Charles第八(一四八三年至一四九八年)之政才,远不若其父Louis十一。彼抱有远征土耳其人以夺得Constantinople之雄心。因欲实现其计划,乃先着手于Naples王国之占领,以为Naples虽属于Aragon,于理应为其父之遗产。遂率兵入意大利。意大利虽不愿有强国入并其半岛之南部,然诸小邦实无联合御侮之倾向。而意大利诸邦中,且反有怂恿Charles第八之入侵者。

假使Lorenzo the Magnificent尚存,则彼或有组织同盟从事抵抗之举,然彼已于一四九二年去世,正当Charles第八入侵之前二年。Lorenzo之子不能维持其父之权力;其时有Dominic派之托钵僧名Savonarola者,因热心传道之故,在Florence城中,颇占势力。彼自以为先知者,宣言意大利之罪恶甚大,上帝不久有惩罚之举;又谓如欲逃上帝之怒,莫如从速放弃罪过与快乐之生活。

当Savonarola闻法国王有入侵意大利之举,以为此即“上帝之鞭”,虽足为教会之患,然亦足以澄清教会之流弊。至是彼之预言,似乎已应,闻者莫不惊惶。Charles第八将近Florence之时,城中人群起作乱,劫掠Lorenzo之王宫,逐其三子而出之。建设共和,Savonarola乃大得势。Florence城中人开门迎Charles第八入城,不意法国王面目可憎,身材短小,大为失望。若辈遂表示不愿屈服于法国王之意,并谓如法国人欲占据Florence城作久居计者,则若辈必尽力以反抗之。Savonarola向法国王言曰:“尔居Florence,城中人实苦之,而尔亦徒耗光阴而已。上帝命尔改革教会者也,尔其进行尔之高尚使命矣。恐上帝一旦加怒于汝,必且另选他人以代尔实行其计划也。”法国军队因之驻于Florence城中者仅一周,即南下。

Charles第八在意大利所遇之第二人,为教皇Alexander第六,其性情适与Savonarola相反。自教会分离与宗教大会以后,为教皇者,每从事于意大利中部领土之组织。当时之教皇几与普通意大利之国君无异。然教皇之政治计划,进步甚慢,盖因为教皇者每系老耄之人,时间甚促,实现为难;而且每专心于亲友之援引,反置领土之组织于不顾。自教皇有此种私心自用,荡矩逾闲之方法后,教会之信用,益形堕落。

教皇Alexander第六(一四九三年至一五○三年)系出西班牙之Borgia族,其公然放荡,为意大利所罕见。彼竟公然为其子孙谋长久之计,抑若自忘其所处之地位为何。彼曾欲在Florence之东方,建设公国以予其子caesar Borgia。而caesar之罪恶,则较其父尤巨。彼不但残杀其仇敌,并令人刺死其弟,投其尸于Tiber河中。时人均以教皇父子二人为精于用毒药以杀人之术者。Machiavelli所著之《君主》中,极推崇caesar Borgia之为人,以为彼之性质,实可以代表成功之君主云!

教皇闻法国王之入侵,惊惶殊甚,彼虽身为基督教之首领,竟与信奉回教之土耳其王商议抵抗法国王之法。然卒不能阻止法国王之入罗马城,不久法国王再南向Naples而进。

法国军队,所向披靡,虽Naples亦不久即入于其手。然法国王与其军队,渐形骄纵,妇人醇酒,相习成风,军队因之解体。同时法国王之敌,亦有联合来攻之举。Aragon王Ferdinand既虑Sicily岛之沦亡,皇帝Maximilian第一亦雅不欲法国之征服意大利。Charles第八渐陷入危险之境,至一四九五年,一败之后,即返法国,亦可谓见机者矣。

Charles第八远征意大利之结果,骤视之似乎甚微,而其实则甚巨。第一,欧洲人恍然于意大利内部之瓦解。自此至十九世纪后半期,意大利之地,多为外国君主所领有,奥地利与西班牙之势力尤巨。第二,法国人颇羡慕意大利美术与文化之高尚。为贵族者类皆改其昔日之城堡为安乐之别墅。意大利之学问,不但传入法国,而且传入英国与德国。故意大利此后不但在政治上为外国之牺牲,即其学问复兴以来所占文化上之盟主地位,亦永远失去云。

自法国王离开Florence后,Savonarola仍继续其改革之事业,冀将Florence城造成模范之邦,为意大利中兴之领袖。其始彼之计划,通行无阻,当一四九六年举行四旬斋前祭典(Carnival)时,不复如昔日Lorenzo the Magnificent时代之奢华而尽欢。次年并令城中人聚所有阻人入圣之“浮华”——淫书、图画、珠宝、玩物等——于城政府公署前旷地上焚毁之。

然Savonrola之仇敌甚多,虽同派中之托钵僧亦有恨之者。至于Francis派之托钵僧,则因Savonarola声望甚隆之故,颇怀猜忌之心,谓彼实非真先知者。其敌人中反对最力者,尤以教皇Alexander第六为首推,盖彼本不喜Savonarola改革之主张,且力劝Florence城中人仍与法国王联盟者。不久城中人亦渐不信任Savonarola之为人。一四九七年教皇下令逮捕之,定以异端并藐视教皇之罪。次年绞杀之,焚其尸身于一年前焚毁“浮华”之物之处。

同年法国王Charles第八去世,无子,其远亲Louis十二入继大统,有再入侵意大利之举。其祖母系出Milan之Visconti族,故Louis十二不但要求Naples而且要求Milan为其领土。彼乃率兵入攻Milan城而陷之。并于一五○○年密与Aragon王Ferdinand缔结瓜分Naples之约。法国与西班牙联合出兵以征服Naples。不久二国之意见相左,四年之后,法国王售Naples之权利于Ferdinand。

第四节

十六世纪初年欧洲之政情

一五○三年教皇Julius第二就任,其性质与其前人实无大差别。好勇善战,曾亲身披甲胄率兵以赴前敌。Julius第二本Genoa人,故怀有仇恨Genoa之商业劲敌Venice之心。Venice曾占据教皇领土北界之数城,益触教皇之怒,誓将Venice城变成渔村。Venice之使臣答曰:“至于尔,圣父,如尔再无理者,吾人将使尔变为村中之牧师。”

一五○八年教皇有提倡组织Cambray同盟之举,以灭Venice为目的。德国、法国、西班牙及教皇商订瓜分Venice大陆领土之法。其时德国皇帝Maximilian第一,甚欲获得与奥地利毗邻之地,法国王Louis十二则思扩充其Milan公国之领土,至于教皇与Ferdinand,则各欲得其应得之领土。

四强合力征服Venice,本属易如反掌之事,Venice人惧,急与教皇言和,教皇许之。教皇虽与诸侯订有同盟之约,至是竟誓以扑灭外国之“蛮族”为己任。反与Venice同盟,并嗾使英国王Henry第八入攻法国。至于德国皇帝,教皇宣言彼实“与新生之婴孩无异,无能为患”。此次对法国之“神圣同盟”卒使法国损失Milan城,并于一五一二年逐法国人于意大利之外。然意大利内部之纷纠,并不因此而解除也。

教皇Julius第二卒于一五一三年,Lorenzo the Magnificent之子继其任,称Leo第十(一五一三年至一五二一年)。彼与其父同,极喜美术与文学,然绝无宗教上之感情。极欲继续用武,以备分封其侄之用。

法国王Louis十二卒,Francis第一(一五一五年至一五四七年)即位,抱有恢复Milan之志。新王即位时,年仅二十岁,为人和蔼可亲,行动任侠,故国人以“雅王”称之。彼与教皇Leo第十及英国王Henry第八同,提倡文化,不遗余力,故法国当时之文学,灿然可观。然彼实非政治家,不能有一定之政策,Voltaire谓彼之“行事无不或作或辍也”。

Francis第一即位之始,即立功于国外。彼率兵越峻岭而入意大利,败瑞士人于Marignano地方。乃进占Milan城,遂与教皇订约。教皇允法国王可保留Milan,法国王亦赞成教皇将Florence城复入附于Medici族之计划。不数年后Florence共和国一变而为Tuscany大公国。自是以后,Florence之文化,不复如昔日之盛矣。

法国王Francis第一与皇帝Charles第五,本甚和好,然因种种关系,二人之间,尝起战争。法国在当日介于Charles第五领土之间,并无天然疆界。而且法国王与德国皇帝均要求Burgundy公国与Burgundy伯国(即Franche-Comté)为己有。Charles第五又以为根据彼之祖父Maximilian第一之权利,Milan城应属于彼。三十年间两君间之战争,连年不息,实为他日法国与Hapsburg族二百年间战事之先声。

当德国与法国战争将起之际,均以获得英国王之援助为事。盖英国王之援助,在当时有举足轻重之势,而英国王亦颇欲参预欧洲之事也。英国王Henry第八于一五○九年继其父Henry第七之王位,年仅十八岁。彼与法国王Francis第一同面貌美而庄,和蔼可近。彼曾杀死强迫国民“贷款”之官吏二人,因之颇得民心之向往。而且以有学问著于世。彼始娶Charles第五之姑Aragon之Catherine为后,并任Thomas Wolsey为大臣,以备顾问。

一五二○年Charles第五起程赴德国,在Aix-la-Chapelle地方行加冕礼。中途入英国,冀阻止英国与法国之联合,纳贿于Wolsey,盖Wolsey至是已由教皇Leo第十任为阁员,又极得英国王之信任也。Charles第五许Wolsey以年金。事竣后离英国而入Netherlands行加冕之礼,再入德国召集Worms公会,此实Charles第五入德国之第一次。此次公会中之重要事件为讨论大学教授Martin Luther反对教会问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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