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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浅注补正 傷寒論淺註補正卷一下

作者:唐宗海 分类:玄学五术 更新时间:2025-01-08 12:05:02 来源:本站原创

辨太陽病脈證篇

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反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以醫吐之過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饑、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醫吐之所致也,此為小逆。

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吐傷中氣,津液外泄而自汗出,汗出而外證亦微。不惡寒發熱,脾胃之氣不足。而關上之脈見微細虛數者,此非本病,以醫者吐之之過也。一二日吐之者,以二日為陽明主氣之期,吐之則胃傷,而脾未傷,故脾能運而腹中饑,胃不能納而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以四日為太陰主氣之期,吐之則脾傷而胃未傷。脾傷則不勝穀,故不喜糜粥。胃未傷,仍喜柔潤,故欲食冷食。朝為陽,胃為陽土,胃陽未傷,故能朝食。暮為陰,脾為陰土,脾陰已虛,故至暮吐。所以然者,以醫誤吐之所致也。前傷胃而不傷脾,後傷脾而不傷胃,非脾胃兩傷之劇證,此為小逆。

此一節言病由誤吐,一時氣逆使然。後人擬用大小半夏湯,然卻不知仲師無方之妙法。

[述]此章凡四節,皆言吐之失宜,而變證有不同也。

太陽病吐之,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此為吐之內煩也。

太陽病不當吐而吐之,但太陽病原當惡寒。今吐後反不惡寒,不欲近衣者,此為吐之傷上焦心主之氣,陽無所附而內煩也。

此一節言吐之不特傷中焦脾胃之氣,亦能傷上焦心主之氣也。

病人脈數。數為熱,當消穀引食。而反吐者,此以發汗,令陽氣微,膈氣虛,脈乃數也。數為客熱,不能消穀。以胃中虛冷,故吐也。

病人脈一息六七至,其名曰數。數為熱證,與虛冷之證不同,故數果為熱。熱當消穀而引食,而反見作吐者,此非熱也。以過發其汗,令陽氣外微。陽受氣於胸中,故膈中之氣亦虛,脈乃數也。數為外來之客熱,非胃中之本熱,無熱不能消穀,以胃中虛冷故吐也。

上二節之吐,言以吐致吐。此節之吐,言不以吐而致吐也。

[補曰]此與《金匱》「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同義。蓋陽氣微,是指陽明胃中之氣微,膈是胸前膈膜,通於胃脘之處,膈膜由胸前上通於心包。心火之所以生土者,皆由心包傳入膈膜,以熏化胃中之飲食。而心又主血脈,西醫言心體跳動不休,脈即應之而動。今以膈氣虛,心火不能生胃土,而客氣乘虛入於膈中,擾亂心主之血脈,乃見數象。是此數脈,非陽明胃中本熱,乃乘虛外來,侵膈中之客熱也。客熱在膈,不在胃中,故胃中仍虛冷,所以吐也。《淺註》隨文敷衍,未能了晰。又西醫之說,詳吾《醫經精義》,與《內經》論脈相合,讀者當參考之。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鬱微煩。先此時自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若不爾者,不可與。但欲嘔、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湯證,以嘔,故知極吐下也。調胃承氣湯。

病證在疑似不可定之際,必求諸病人之情。太陽病既已過經不解,當辨其病留於何經之分,而不必泥於所值之氣。約計十有餘日,或留於陽明之分,則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以心下與胸中為陽明之所主也。或留於太陽之分,則大便反溏而腹微滿,以大便與腹為太陽之所主也。胃絡上通於心脾,脈又上膈注心,脾胃不和,故鬱鬱微煩。然以上諸證或虛或實,不無疑議,必須審病人之情。先此十餘日之時,自料其病,若得極吐極下,而後適其意者,此胃實也,可與調胃承氣湯微和胃氣。若不爾者為虛證,則不可與。若但欲嘔而無心下溫溫證,但胸中痛而無鬱鬱微煩證,但微溏而無腹滿證者,此且非柴胡證,況敢遽認為承氣證乎?然則為承氣證,從何處而得其病情乎?以其嘔即是溫溫欲吐之狀,故知先此時自欲極吐下也。

此一節言病證在疑似之間,而得其欲吐之情為主,兼參欲下以定治法。甚矣,問證之不可不講也。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硬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裏故也。抵當湯主之。

太陽病,六日已過,而至七日,正當太陽主氣之期,表證仍在,脈則宜浮。今脈微而沉,是邪不在表而在裏矣。太陽之病內傳,多是胸膈,今反不結胸,是病不在上而在下矣。其人發狂者,邪熱內盛,逼亂神明也。此證以熱在下焦,少腹當鞕滿。然小便與血皆居小腹,蓄而不行,皆鞕滿。若小便自利者,知不關膀胱之氣分,而在於衝任之血分,必用藥以下其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之表熱隨經,而瘀熱在少腹之裏故也,以抵當湯主之。

此與桃核承氣證不同,彼輕而此重,彼為熱結膀胱,乃太陽肌腠之邪從背膂而下結於膀胱。此為瘀熱在裏,乃太陽膚表之邪,從胸中而下結於少腹也。

[補正曰]狂為實證,微為虛脈,何以脈微反主狂哉?蓋狂雖是實,乃陰分血實,非陽分氣實也。《金匱》言:「陽氣虛者為狂」,謂狂為陰分之血實,而陽分之氣以形其虛,此脈之微,亦正是陽分氣虛。知病不在氣分也,沉脈應病在裏,承上文太陽證來則太陽之氣出入於胸中,脈應在裏,當結胸。今反不在上焦胸前之膈膜中,不為結胸,而其人發狂者,《內經》云:「血在下如狂。」以熱在下焦膜網夾室之內,是為血室,血結為死魄,魄亂其魂,是以狂也。血室後連大腸,前連膀胱,正當小腹之間,故小腹當鞕滿。設熱結在膀胱,則小便不通。今小便自利者,知不在膀胱,乃在血室中,當攻下其結血,使從大腸濁道而出乃愈。所以然者,以血室之油膜,上連板油而著於背膂,太陽經行身之背,隨經瘀熱從背膂入血室之裏,不從胸入,故不結胸。不在膀胱中,故小便自利,背膂連油膜從血分入,故入血室。若夫熱結膀胱,是從胸前上焦氣分,從水道決瀆之路而入,故入水府。修園不知三焦膀胱原委如此,是以從入之路被其倒亂也。

抵當湯方

水蛭(三十個,熬)虻蟲(三十個,熬去翅)桃仁(三十個,去皮尖)大黃(三兩,酒浸)。

上四味,銼如麻豆,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再服。

[張令韶曰]太陽有經與氣之分,亦有外與表之別。桃仁承氣證,熱結膀胱,乃太陽肌腠之邪從背膂而下結於膀胱,故曰外不解者,尚不可攻。肌腠為外也,抵當證瘀熱在裏,乃太陽膚表之邪從胸中而下結於小腹,表氣通於胸,故曰表證仍在,反不結胸。皮毛為表也,蓋太陽之氣從胸而出入。太陽之脈循背膂之下絡,膀胱經病,外邪從背而入,結於膀胱者,詳於桃仁承氣湯方註。而氣病表邪,從胸而入,不涉於膀胱,故不曰熱結膀胱,而曰「反不結胸,熱在下焦」,蓋下焦即胞中衝任二脈之所起也,衝脈起於氣衝,任脈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亦居小腹,故前章曰小腹急結,此章曰小腹鞕滿。急結者,急欲下通之象,不必攻之,故曰下者愈,只用桃仁承氣足矣。此曰鞕滿,全無下通之勢,故不曰血自下,而曰下血乃愈,言必攻而始下也,非抵當不可。二證之分別如此。又曰太陽病六七日,正當太陽主氣之期,表證仍在,脈當浮,今微而沉者,氣隨經絡沉而內薄也。內薄於胸,當結胸,今反不結胸者,知表邪從胸而入,下於陰分,陰不勝陽故發狂,熱在下焦故小腹鞕滿。鞕滿而小便自利,便知其不在無形之氣分,而在有形之血分也。方用虻蟲、水蛭,一飛一潛,吮血之物也,在上之熱隨經而入,飛者抵之。在下為血,為熱之瘀,潛者當之,配桃核之仁,將軍之威一鼓而下,抵拒大敵,四物當之,故曰抵當。

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硬、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抵當湯主之。

血之與水,以小便之利與不利分之,請再申其說。太陽病,從胸而陷於中土,故身黃,脈沉結,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乃脾氣不能轉輸,水聚於少腹,為無血也。而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非水聚,為血聚,血證諦也。必諦審其果是血證,方可以抵當湯主之,否則不可姑試也。

此一節申明上文小便自利之義也。

[喻嘉言云]此條乃法中之法也,見血證為重病,抵當為重藥,後人辨證不清,不當用而誤用,與夫當用而不用,成敗在於反掌,故重申其義也。

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不可餘藥,宜抵當丸。

《內經》云:「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傷寒有熱,至於所有之熱皆歸於少腹,故少腹鞕滿,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熱歸血海,為有血也。但血結陰位,卒難蕩滌,投藥過多,恐傷中氣,故當緩緩下之。然又恐藥力太微,病根深固難拔,故應用之藥,宜盡數以與之,不可更留餘藥。宜抵當丸。

此一節變湯為丸,分兩極輕,連滓而服,又法外之法也。

抵當丸方

水蛭(二十個,熬)虻蟲(二十五個,熬去翅)桃仁(二十個,去皮尖)大黃(三兩,酒浸)。

上四味杵,分為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之,晬時當下血。若不下者更服。晬時,周時也。

[陳修園曰]抵當之脈,浮取微而沉取結。按曰:「微而沉,非沉微也,故又以沉結申之。」抵當之證發狂,小腹鞕滿,小便自利,其中又有發黃病。審其小便不利,為膀胱之氣不化。小便自利,非膀胱之氣不化,為下焦之瘀不行,以此方之難用,又不可不用,不得不重申其義也。然此為抵當湯丸二證,公共之辨法也。師又以抵當丸方法者,著眼在「有熱」二字。以熱瘀於裏,而仍蒸於外,小腹又滿,小便又不利。而反自利,其證較重,而治之不可急遽,故變湯為丸,以和洽其氣味,令其緩達病所。曰不可餘藥者,謂連滓服下,不可留餘,庶少許勝多許,俟晬時下血,病去而正亦無傷也。

太陽病,小便利者,以飲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裏急也。

雖然辨蓄血者,既以小便利為斷矣,然不詳審其主證而並辨其兼證,恐專執小便利之一說,概認為血證,亦非辨證之法。《內經》云:「飲入於胃,游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故太陽病,小便利者,以其人飲水之多,夫飲水多而小便利,則水氣不泄,應無心下悸之病矣。若不下泄而上凌,必心下悸,心惡水制也。是以小便少者,氣不施化,必苦裏急也,豈獨血證然哉。

[正曰]《淺註》以心下悸與小便少者作一串說,反形迂曲。蓋上節以小便利不利分有血無血,此又以小便利不利,分水之在上在下,謂小便利者,水不結在下,以飲水過多,必停在胸膈間,上凌心火而心下悸。是水在上,故膀胱不裏急也。若小便不利者,以飲水多,不停胸膈間,必下結於膀胱,無上凌心悸之證,必有苦裏急之證矣。詞甚爽真,讀者當玩。

[張錢塘云]上節以小便不利而辨其血之有無,此又以小便之多少而驗其水之有無,總結前三節之意,以見不可概認為血證,其章法之精密如此。

問曰:「病有結胸、有臟結,其狀何如?」答曰:「按之痛,寸脈浮、關脈沉,名曰結胸也。」

問曰:「吾聞太陽主開,病竟有不能出入內外,而固結於胸為結胸。少陰主樞,竟不能樞轉出入,而固結於藏為藏結,其病狀何如?」答曰:「結有正有邪,太陽之正氣與邪氣共結於膈胸有形之間,故按之則痛。寸以候外,太陽主皮毛,故寸脈浮。關以候中,病氣結於胸中,故關脈沉,此名曰結胸也。」

[張錢塘云]此章論結胸、藏結、痞氣之證,直至病脅素有痞方止,其中有經氣之分、陰陽之異、生死之殊,學者所當細心體會也。

何謂臟結?答曰:「如結胸狀,飲食如故、時時下利。寸脈浮、關脈小細沉緊,名曰臟結。舌上白苔滑者,難治。」臟結,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舌上苔滑者,不可攻也。

何謂藏結?答曰:「胸雖不結,陰邪逆於心下,其外如結胸之狀,而內則發於少陰,不如結胸之發於太陽也。上不涉於胸胃,故飲食如故,下干於藏氣,故時時下利。寸脈浮,為少陰之神氣浮於外也。關脈小細,為少陰之臟氣虛於內也。沉緊為少陰之藏氣結於內也,若此者名曰藏結。舌為心之外候,其舌上白胎滑者,陰寒甚於下,而君火衰於上也,病為難治。藏結之狀既明,而藏結之證不可不講,藏結發於少陰,少陰上火下水,本熱標寒,必得君火陽熱之化則無病。今不得其熱化,則為藏結無陽證。少陰主樞,今病不見往來寒熱,是少陰之陽氣不能從樞以出也。陽動而陰靜,故其人反靜。舌上胎滑者,為君火衰微而陰寒氣盛,不得不切戒之曰不可攻也。」

此承上文而言藏結之證也。

[正曰]藏結,是言下焦膜油中之夾室,即血室丹田之中也,與《金匱》婦人臟燥之臟,皆指此言,非泛言五臟也。血室胞宮,其膜上通胸脅,下通大腸,故上如結胸,而下則時時下利。兩面夾寫出藏結之所在,凡血室有熱,則發於膜腠之間而為往來寒熱,藏結皆是陰結,無陽證也,故不往來寒熱。仲景此章,歷言胸膈脅膜下焦膜油,而並詳丹田之結通身膜網已詳矣。修園於此尚欠分曉。又詳於下,痛引少腹入陰筋節。

少陰上火而下水,其氣交會於陽明中土,故脈現於關沉,與結胸無異,而小細緊為臟陰虛寒結證所獨也。

[按程郊倩云]:浮為寒傷表脈,沉為邪入於裏脈。上節單言沉,沉而有力也,此節兼沉小細緊而言,脈之分別如此。

病發于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病發于陰,而反下之,因作痞也。所以成結胸者,以下之太早故也。結胸者,項亦強,如柔痓狀,下之則和,宜大陷胸丸。

今試言結胸之因,並詳其狀而及其治。病發於太陽,太陽主外,宜從汗解。而反下之,則熱邪乘虛而入,結於胸膈有形之間,因作結胸。病發於少陰,少陰主裏,當救其裏,而反下之,邪若結於下,則為藏結矣。今不結於藏而結於心下,因而作痞。痞證發於陰,原無下法,不以下之遲早論也。其證治另詳於後。陽證之所以成結胸者,以下之太早故也。試再由其因而更詳其狀:太陽之脈上循頭項,今結胸者,氣結於內,遂不外行於經脈,以致經輸不利,其項亦拘緊而強,有如柔痓反張之狀,下之令內之結氣一通,則外之經輸自和,宜大陷胸丸方。

[張錢塘云]此言結胸藏結之所因,而於藏結之中,復又推言痞結,以見痞之同發於陰,而不與藏結同者,藏結結於下,而痞結結於上也,結下者感下焦陰寒之氣,結於上者感上焦君火之化也。

大陷胸丸方

大黃(半斤)葶藶(半升,熬)芒硝(半斤)杏仁(半升,去皮尖,熬黑)。

上四味,搗篩二味,納杏仁、芒硝,合研如脂,和散,取如彈丸一枚,別搗甘遂末一錢匕,白蜜二合,水二升,煮取一升,溫頓服之,一宿乃下。如不下,更服,取下為效,禁如藥法。

[蔚按]太陽之脈上循頭項,太陽之氣內出於胸膈,外達於皮毛,其治法宜從汗解。今因汗而反下之,則邪氣因誤下而結於胸膈之間,其正氣亦隨邪氣而內結,不能外行於經脈,以致經輸不利而頭項強急,如柔痙反張之狀。取大黃、芒硝,苦鹹以泄火熱,甘遂苦辛,以攻水結。其用杏仁、葶藶奈何?以肺主皮毛,太陽亦主皮毛,肺氣利而太陽之結氣亦解矣。其搗丸而又納蜜奈何?欲峻藥不急於下行,亦欲毒藥不傷其陽也。

結胸證,其脈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則死。結胸證悉具,煩躁者亦死。

然亦有不可下者,當以脈為斷。結胸證,寸脈浮,關脈當沉。今診其脈竟浮而大者,浮為在外,大為正虛,邪結於中而正氣反虛浮於外,定不可下。若誤下之,裏氣一泄,正氣無所依歸,外離而內脫,則渙散而死。

此言結胸證,乃太陽之正氣合邪氣而結於內。若脈見浮大,是邪實固結於內,正虛反格於外也。

[張錢塘云]正者主也,客者邪也,正邪並結者,客留而主人仍在,故可下之。邪結於中而反正格於外者,主人去而客留,故不可下也。

太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動則為痛、數則為虛。頭痛、發熱、微盜汗出,而反惡寒者,表未解也。醫反下之,動數變遲,膈內拒痛,胃中空虛,客氣動膈,短氣躁煩,心中懊憹,陽氣內陷,心下因硬,則為結胸,大陷胸湯主之。若不結胸,但頭汗出,餘處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身必發黃。

太陽中風之病,診其脈浮而動數。風性浮越,故浮則為風,風為陽邪,故數則為熱,陰陽相搏,故動則為痛,邪盛則正虛,故數則為虛。病太陽之膈表則頭痛,得標陽之熱化則發熱。凡傷風必自汗,汗少則惡風,汗出多亦必惡寒。原無盜汗之證,盜汗亦無惡寒之證。今微盜汗出而反惡寒者,乃中風稽久之證,雖不若初中之重,而要其表邪未嘗解也。醫反下之,表邪乘虛內入,故動數之脈變遲,邪氣與膈氣在內相拒而痛,胃中被下而空虛。客氣無所顧忌而動膈,膈上為心肺,主呼氣之出,膈下為肝腎,主吸氣之入。今為客氣動膈,則呼吸之氣不相接續故短氣,上下水火之氣不交故煩熱,煩躁之極則心中懊憹。此皆太陽之氣隨邪氣而內陷,心下因硬,則為結胸,以大陷胸湯主之。若不結胸而陷於太陰濕土之分,則濕熱相並,上蒸於頭,但頭汗出,津液不能旁達,餘處無汗,劑頸而還。若小便不利,濕熱因無去路,鬱於內而熏於外,身必發黃也。

此一節言中風誤下而成結胸也。

[正曰]脈動應頭痛,脈浮應發熱,數為虛則應盜汗。若果內虛則不惡寒,今反惡寒者,乃表邪未解,非內虛也。在表宜散,醫者不知表散而反下之,則動數快利之脈反變出艱遲之象,此非虛寒脈遲,乃因下後阻抑其脈,使不快利,脈被其阻則不易出。況胸膈間為正氣往來之路,為邪所入,正氣拒之,則為拒痛。蓋正氣生於氣海,上於胸膈,尤賴胃中氣實有以托之,則正氣外出,邪不得入。今下後胃中空虛,不能扶托正氣,遂令客熱之邪得入膈中,行動不止,正氣因與相拒也。膈中者,呼吸之路道也,邪正相拒,則呼吸之路不通利故短氣,邪內犯則煩,正難出則躁,煩躁之極,心中懊憹。所以然者,人之元氣生於膀胱水中,透入氣海而上於胸膈,氣生一水,為邪所阻,陷於胸中,則仍化為水,與邪熱結,是為水火交結,心下因硬,則為結胸。此仲景自行註解之文,《淺註》不知膈間膜油下達氣海,內通心包,上達口鼻,外通皮毛,是以註多不晰。又下文若不結胸,是胸前之膈通利,則氣得上出,故但頭汗出,餘處無汗。是邪熱從周身皮毛陷於肥肉膏油之內,則周身膜油氣不得出,故無汗。若小便利,則水得下瀉,不與熱蒸。小便不利者,水壅於內,必與熱蒸,從肥肉肌腠中必發出黃色。是黃證乃邪熱阻於通身之油中,陷胸是邪熱阻於胸前之膜中。陷胸是水火相結,發黃是水火相蒸,必知邪正水火之理,又必知膜油之別,然後知仲景連及黃證,是與陷胸互相發明也。

大陷胸湯方

大黃(六兩,去皮)芒硝(一升)甘遂(一錢匕)。

上三味,以水六升,先煮大黃取二升,去滓,納芒硝,煮一兩沸,納甘遂末,溫服一升,得快利,止後服。

[蔚按]大黃、芒硝,苦鹹之品,借甘遂之毒,直達胸間之飲邪,不專蕩胃中之邪穢也。湯與丸分者,丸恐下之太急,故連滓和蜜服之,使留中之邪從緩而下,湯恐下之不急也。取三味之過而不留者,蕩滌必盡也。陳師亮曰:「結胸者,結於胸中而連於心下也。身之有膈,所以遮上下也。膈能拒邪,則邪但留於胸中,膈不能拒邪,則邪留胸而及於胃,胸胃俱病,乃成結胸。如胸有邪而胃未受邪,則為胸脅滿之半表半裏證;如胃受邪而胸不留,則為胃家實之陽明病,皆非結胸也。故必詳辨分明,庶無差誤。」

傷寒六七日,結胸熱實,脈沉而緊,心下痛,按之石硬者,大陷胸湯主之。

結胸亦有不因下而成者。傷寒六日,為一經已周,至七日,又當來復於太陽,不從表解而結於胸,則傷寒之邪鬱而為熱實,其證重矣。又診其脈沉而且緊,沉為在裏,緊則為痛為實。今心下痛,按之如石之硬者,非他藥所可攻,必以大陷湯主之。

此一節,言傷寒不因下而亦成結胸也。

[補曰]「熱實」二字,見另有寒實結胸,不在此例,詳於下文,醫者當細辨也。又凡緊脈,今法只斷為寒,不知緊是絞結迫切之形,無論寒熱,但是絞結迫切等證,皆能見此脈形,通考仲景脈法自見。

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裏,復往來寒熱者,與大柴胡湯。但結胸,無大熱者,此為水結在胸脅也。但頭微汗出者,大陷胸湯主之。

太陽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裏,蓋胸中為太陽之裏也。蓋得少陽之樞轉,復作往來寒熱者,乃太陽藉樞轉之機,仍欲外出,可與大柴胡湯,迎其機以導之。若不往來寒熱,但結胸而無大熱者,此為太陽寒水之氣,不行於膚表而內結在胸脅也。身上俱無汗,但頭上微汗出者,水逆於胸而不能外泄也。以大陷胸湯主之,令水氣泄於下,而正氣運於上,則樞轉亦利矣。蓋大柴胡湯為樞轉之捷劑,而大陷胸湯為泄邪之峻藥,雖不能轉樞,然邪去而樞轉,亦何難之有。

[補曰]熱結在裏則似結胸矣。使不往來寒熱,而但見煩痛大熱等證,便當用大陷胸湯。今復有往來寒熱,則熱邪雖入結於胸中,而正氣尚欲達於身外也,宜用大柴胡湯,有大黃以奪其結熱,有柴胡湯以達其正氣,為表裏兩解之法。若但結胸,無往來寒熱之證,且無陷胸等煩躁之大熱證者,此為水結在胸脅間,非熱結也。使純是水則火不上蒸,無頭汗矣,便不得用大陷胸矣。乃雖無大熱而尚有熱,雖火不結而尚能上蒸為頭汗出,則不但水結,尚兼火證矣。故宜以陷胸湯,奪去其水,兼瀉其火。大柴胡證是邪結而正欲出,此證是水結而火尚炎,《淺註》將水結以下盡解作水證,與文法、方治均未合。

[張錢塘云]此言太陽不能從樞以外出,以致水逆於胸,而成結胸也。太陽寒水之氣,內出於胸膈,外達於皮膚,從樞以外出,則有往來寒熱之象,不能從樞以出。而結於胸膈有形之間,則無形寒水之氣,遂結而為有形之水矣。

太陽病,重發汗而復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所小有潮熱,從心下至少腹硬滿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湯主之。

太陽病,重發汗,而復下之,亡其津液,津液亡於下,故不大便。自大便不起計有五六日,又值陽明主氣之期,津液亡於上,故舌上燥而渴。陽明旺於申酉,日晡所小有潮熱,是兼見陽明之燥證。然從心下至少腹鞕滿而痛不可近者,則知陽明又不如此危惡,承氣湯恐不能四面周到,以大陷胸湯主之。

此一節言汗下亡其津液,而成燥結胸之證也。

[張錢塘云]《內經》謂:「二陽為維。」謂陽明統維於胸腹之前也。夫太陽由胸膈而出入,是胸膈為太陽出入之門戶,心下至少腹,又陽明之所綱維,兩經交相貫通,故病太陽兼有陽明潮熱之證也。

[補曰]從心下至少腹鞕滿而痛,是指胸膈連中下焦之膜中皆有結熱。又兼日晡潮熱,不大便,則大腸中亦有結熱也。凡言潮熱,皆應大腸燥金申酉旺時而熱。大腸與下焦膜網相連,大腸既有燥熱鞕滿,又抵少腹,則在下焦膜網之中,與大腸熱氣相合矣。仍用大陷胸湯,使膜中腸中之結並除乃愈。上文結胸而心中懊憹者,是邪從上焦膈膜而上合心包,此節結胸而日晡潮熱者,是邪從下焦膜油而下合大腸。讀者互勘,可得三焦與臟腑相連之理矣。

小結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則痛,脈浮滑者,小陷湯主之。

然結胸證又必有大小之分也。小結胸病,止從胸而結於胃絡,正在心下,不比大結胸之高在心間,且不在少腹也。邪在絡脈,按之則痛,不比大陷胸之痛不可按也。脈浮而滑者,浮為在外,滑則為熱,裏雖結熱,而經氣仍欲外達之象,以小陷胸湯主之。

此從結胸證中而又分出小結胸證也。

[正曰]大結胸證,仲景止言心下鞕滿,並未言其高在心間,誤添此語,蓋不知心下是指膈膜言。心火下交於血室,要從此膈中行,膀胱水中元氣,上於肺為呼吸,亦從此膈中行,水火交結於膈中,即為結胸。無分大小結胸,皆是水火結於膈間,膈間正當心下。凡仲景書所謂心下,皆指此膈間而言也。膈間結而分大小之名者,小結胸止在心下,不連腹脅;大結胸則下連脅腹,皆指膈與脅腹之膜言之。修園不知膈與中下之膜相通,又不知正在心下之文,是承上節從心下至少腹言,此不至少腹而正在心下也。是水火之結較輕,故攻水不用甘遂,而止用半夏,攻火不用硝、黃,而止用栝蔞、黃連,且栝蔞瓤格似膜,故入膈膜。《淺註》言結於胃絡,亦未盡合。

小陷胸湯方

黃連(一兩)半夏(半升,洗)栝蔞(大者一個)。

上三味,以水六升,先煮栝蔞取三升,去滓,納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張令韶曰)氣分無形之邪,結於胸膈之間,以無形而化有形,故痛不可按,而為大結胸證。結於胸中脈絡之間,入於有形之經絡,而仍歸於無形,故正在心下,按之則痛,而為小結胸證。方用黃連以解心下之熱,半夏以疏脈絡之結,栝蔞延蔓似絡,性寒涼而實,下行所以導心下脈絡之結熱,從下而降也。若大結胸胸證亦用此湯,藥不及病,多死。又曰:「氣,無形者也,經,有形者也。以無形之邪結於胸膈之內,故用大黃、甘遂輩,從有形之腸胃而解結於脈絡之間,又用黃連、半夏輩,從無形之氣分而散其經氣,互相貫通之理。」

[徐靈胎曰]大承氣所下者燥屎,大陷胸所下者蓄水,此所下者為黃涎,涎者輕於蓄水而未成水者也。審證之精,用藥之切如此。

太陽病,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脈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結胸,未止者,四日復下之,此作協熱利也。

小結胸之病,雖曰止至於胸,而經氣則上下而相通。太陽病過二日而至三日,正當少陽主氣之期,而不能得少陽樞轉,無以自達,遂覺臥不安而不能臥,起不安而但欲起。病氣不能外轉,心下必至內結。診其脈微弱者,此太陽之本有寒分也,何以言之,太陽本寒而標熱,病反其本,治亦反其本。今病還是本寒,醫者誤認為標熱,而反下之,若利止,邪不下而即上,必作小結胸。利未止者,當四日太陽主氣之期,復下之,氣隨下陷,變本寒而為標熱,則太陰脾家之腐穢遂從此發作,而協太陽之標熱而下利也。

此一節言小結胸而復推上下之經氣相通也。

[正曰]解本有寒分為純寒,解協熱利為寒變熱,詞理牽強,而於必作結胸之故更不明矣。不知寒分之「分」作「股分」解,謂不能臥,但欲起,心下結,已具太陽之標熱,有六七分矣。熱則脈不當微弱,今脈微弱者,此是熱證中兼有太陽本寒二三分也。兼有寒,便不當下,醫反下之,若熱不下陷而利止,寒反上湊而相結,則為寒熱結胸。若利未止,又下之,則寒水不上湊,而標熱盡下陷,是為協熱利也。寒熱水火進退之情如此。

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也。脈浮者,必結胸;脈緊者,必咽痛;脈弦者,必兩脅拘急;脈細數者,頭痛未止;脈沉緊者,必欲嘔;脈沉滑者,協熱利;脈浮滑者,必下血。

經氣不獨上下相通,而內外相通,可因脈而知其證。太陽病外證未罷,必不可下,若誤下之,其邪陷入,變證不一。若其脈促,為陽邪甚於內,欲出不能出,雖不作結胸者,胸中必有邪戀。言不結者,易於散越,此為欲解而未解也。若脈浮者,病干上焦,其脈道近,此太陽病下之太早,故必結胸也。脈緊者,傷寒脈緊,此因下而不下,迫於咽喉,故必咽痛。脈弦者,是邪陷於胸,樞機不轉,故必兩脅拘急。脈細數者,細屬陰,數主熱,是陽邪陷入少陰,為兩火相炎,頭痛未止。脈沉緊者,沉屬裏,緊主寒,太陽寒邪侵入陽明,故必欲嘔。脈沉滑者,沉屬裏,滑為水,太陽之邪陷於太陰,水流濕也,故協熱利。脈浮滑者,浮主風,滑主熱,風性浮動,干動厥陰,故必下血。

上節言上下經氣之相通,此節言內外經氣之相通也。

病在陽,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潠之。若灌之,其熱被劫不得去,彌更益煩,肉上粟起,意欲飲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瘥者,與五苓散。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

內因之水結而不散,則為結胸之證,而外因之水,入於皮膚,亦有小結胸之患。病在太陽之表,應以汗解之,醫者反以冷水潠之,若於病人通身澆灌之,其在表之陽熱,被冷水止卻不得去,較未用水之前,彌更熱而益煩。熱因水阻則汗孔閉,而肉上結粒如粟起。熱卻於內,故意欲飲水。外寒制其內熱,反不作渴者,宜服文蛤散滲散其水氣。若不差者,與五苓散助脾土以轉輸,仍從皮膚而散之。如水寒實於外,陽熱卻於內,而為寒實結胸,無肌表之熱證者,與三物小陷胸湯,苦寒泄熱,為反治之法。至若白散,辛溫散結,為從治之法,亦可服。

此一節於小結胸外,又補出寒實結胸證也。

[正曰]潠之是外澆冷水,灌之是內飲冷水。其熱被外之冷卻,則不得出,被內之冷卻,又不得入,遂止於肌肉之間,進退兩難,故彌更益煩。水氣與熱結於皮肉間,而起粟粒,是熱與水不結胸中,而結在軀殼之皮肉間也。熱在軀殼,故意欲飲水。胃中無熱,故反不渴,與但欲漱水不欲飲水同意。但欲漱,是熱在經脈,不在胃中,此是熱在皮肉,不在胃中也。故用文蛤,殼上起紋,有疙瘩者,今之蚶子是矣,用其殼以治人身軀殼外之粟粒,滲水利熱,形象皆合。《淺註》解灌、潠皆是外澆冷水,不知「反以」字、「若」字,顯分兩層,肉上又實指出是軀殼外,文蛤亦是用殼,故能解皮肉間之熱與水也。若不差,與五苓散,亦正是散熱利水,行皮肉間之藥,此皆熱與寒水,結在外者也。若因寒水灌潠,熱去寒留,不結於皮肉間,而內結於胸中,為寒實結胸。無煩欲飲水之熱證者,又當專溫其裏,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皆溫其寒,不得用大小陷胸湯矣。按三物小陷胸,必另是一方,非小陷胸湯也,《淺註》即作小陷胸湯解,於「寒實」二字不合,且上文有結胸熱實之文,正與此對。又本節承接轉換,一線到底,《淺註》亦欠分曉。

文蛤散方

文蛤(五兩)。

上一味,為散,以沸湯和一錢匕服,湯用五合。

[男元犀按]太陽病不以發汗,而以水潠之,致在表之陽,反退卻於內而不得去。師取文蛤為散,味鹹質燥,以滲散其水氣。若不瘥者,用五苓助脾以轉輸之,俾仍從皮膚而散也。柯韻伯謂此等輕劑,恐難散濕熱之重邪。《金匱要略》云:「渴欲飲水不止者,文蛤散主之。」又云:「吐後渴欲得水而貪飲者,文蛤湯主之,兼主微風脈緊頭痛。」審證用方,則彼用散,而此則用湯為宜。附文蛤湯:文蛤五兩,麻黃、甘草、生薑各三兩,石膏五兩,杏仁五十枚,大棗十二枚。水六升,煮取二升,溫服,一升汗出即愈。

[張令韶曰]前論內因之水,結於胸脅而為大陷胸湯證,此論外因之水,入於皮膚而肉中粟起,或為小結胸證。如水寒實於外,陽熱卻於內,而為虛寒結胸。無肌表之熱證者,與小陷胸以解其內之熱結,白散辛溫,可以散水寒之氣。總之寒實於外,熱卻於內,或用苦寒以解內熱,或用辛熱以散外寒,隨時制宜,無不可也。

白散方

桔梗(三分)巴豆(一分,去皮心,熬黑,研如脂)貝母(三分)。

上三味為散,納巴豆,更於臼中杵之,以白飲和服,強人半錢匕,羸者減之。病在膈上必吐,在膈下必利。不利,進熱粥一杯;利過不止,進冷粥一杯。身冷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若水以潠之洗之,益令熱卻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則煩,假令汗出已腹中痛,與芍藥三兩,如上法。

[蔚按)巴豆辛熱,能散寒實而破水飲,貝母開胸結,桔梗開肺氣。不作湯而作散,取散以散之之義也。進熱粥者,助巴豆之熱勢以行之也。進冷粥者,制巴豆之熱勢以止之也。不用水而粥者,藉穀氣以保胃氣之無傷也。

太陽與少陽併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硬者,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肝俞,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脈弦,五日譫語不止,當刺期門。

既有結胸之證,亦即有如結胸之證。太陽與少陽併病,二陽之經脈交會於頭項,受邪則頭項強痛。二陽之經脈,皆起於目而行於頭,受邪則目或旋暈而眩,頭如復戴而冒。夫病在太陽則結胸,病在少陽則脅下痞硬。今兩陽併病,原非結胸之證。而時如結胸,不為脅下痞硬,而為心下痞硬者,當刺大椎第一間,以泄太少併病之邪。不已,更刺肺俞以通肺氣,斯膀胱之氣化行,而邪自不留。復刺肝俞以瀉少陽之邪,蓋以膽與肝相表裏也,慎不可發汗以竭其經脈之血津。倘若誤發其汗,則經脈燥熱而譫語,相火熾盛而脈弦。若五六日譫語不止,六日值厥陰主氣之期,恐少陽之火與厥陰之風相合,火得風而愈熾矣。當刺肝之期門,迎其氣以奪之。

此一節言太陽少陽併病,涉於經脈而如結胸,宜刺以瀉其氣也。併者,猶秦併六國,其勢大也。按《圖經》云:「大椎一穴,在第一椎上陷中,手足三陽督脈之會,可刺入五分,留三呼,瀉五吸。肺俞二穴,在第三椎下,兩旁相去一寸五分,中間脊骨一寸,連脊骨算,實兩旁相去各二寸,下仿此。足太陽脈氣所發,可刺入三分,留七呼,得氣即瀉,肥人可刺入五分。肝俞二穴,在第九椎下,兩旁相去各一寸五分,宜照上實折,可刺入三分,留六呼。」期門二穴見上章。

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而脈遲、身涼、胸脅下滿,如結胸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也,當刺期門,隨其實而取之。

病在經脈而如結者,不獨男子也。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當表邪方盛之際,而經水適來,蓋經水乃衝任厥陰之所主,而衝任厥陰之血,又皆取資於陽明。今得病之期,過七日而至八日,正值陽明主氣之期,病邪乘隙而入,邪入於裏,則外熱除而脈遲身涼,已離表證,惟衝任厥陰俱循胸脅之間,故胸脅下滿,如結胸之狀,而且熱與血搏,神明內亂而發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也。治者握要而圖,只取肝募,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何以謂之實?邪盛則實也。

此節合下一節,皆言婦人熱入血室,病在經脈,狀如結胸者,正可以互證而明也。

[正曰]《淺註》言衝任厥陰循胸脅之間,不知衝任厥陰起於血室,而血室即下焦油膜中一大夾室也,上連兩脅之板油又上連胸膈間之油膜。熱入血室,連及板油,胸膈則脹滿如結胸狀。但論脈而不論膜,未知仲景歷言胸脅之旨矣。又期門穴,在肋骨盡處,當胸前膈膜之端,膈膜前連胸,後連肝,故稱期門穴,為肝募,募即膜也,當膜之端而瀉之也,知此則知結胸、血結所以相似之故矣。

婦人中風,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者,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

經水未來,因病而適來者,既明其義矣。而經水已來,因病而適斷者何如?婦人中風七八日,業已熱除身涼,而復續得寒熱,發作有時,其經水已來而適斷者,果何故哉?蓋以經水斷於內,則寒熱發於外。雖以經水適來者不同,而此亦為熱入血室,其血為邪所阻,則必結,結於衝任厥陰之經脈,內未入藏,外不在表,而在表裏之間,仍屬少陽,故使如瘧之狀,發作有時。以小柴胡湯主之,達經脈之結,仍藉少陽之樞以轉之,俾氣行而血亦不結矣。

此一節承上文而言,中風熱入血室,其經水已來而適斷,當知異中之同,同中之異,各施其針藥之妙也。

[正曰]在表裏之間,仍屬少陽,此不但與血證未明,且於瘧證亦不明矣。蓋邪在表裏之間,只能往來寒熱,而不發作有時,惟瘧證邪客風府,或瘧母結於脅下膜油之中,衛氣一日一周,行至邪結之處,欲出不得,相爭為寒熱,所以發作有時也。夫衛氣者,發於膀胱水中,透出血分,血為營,氣為衛,此證熱入血室,在下焦膜網之中,其血必結,阻其衛氣,至血結之處,相爭則發寒熱。衛氣已過,則寒熱止是以發作有時,與瘧無異。原文「故使」二字,明言衛氣從膜中出,血結在膜中,故使衛氣不得達也。用柴胡透達膜膈而愈,知熱入血室,在膜中,即知瘧亦在膜中,膜透出肌肉為腠理。修園但言半表半裏,知外之腠理,不知內之膜油,於仲景精意未明。

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了,暮則譫語,如見鬼狀者,此為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

熱入血室,不獨中風有之,而傷寒亦然。婦人傷寒,寒鬱而發熱,當其時經水適來,過多不止,則血室空虛,而熱邪遂乘虛而入之也。晝為陽而主氣,暮為陰而主血,今主氣之陽無病,故晝日明了,主血之陰受邪,故暮則譫語,如見鬼狀者。醫者當於其經水適來而定其證,曰此為熱入血室,非陽明胃實所致也。既非陽明胃實,則無以下藥犯其胃氣及上二焦。一曰胃脘之陽,不可以吐傷之,一曰胃中之汁,不可以汗傷之,惟俟其經水盡,則血室之血,復生於胃府水穀之精,必自愈。慎之,不可妄治以生變端也。

此一節言女人傷寒之入於血室也。郭白云云:「前證設不差,服小柴胡湯。」柯韻伯云:「仍刺期門。」

[正曰]註經水適來為過多不止,熱乘虛入。觀上節經水適斷,不是過多不止,熱亦入血室,便知此解非也。且下文必自愈。正是經水不止,熱隨經血而下瀉,故其熱必自愈,修園解為血復生於胃,非自愈之確解也。不知無犯胃氣及上二焦,是明血室在下焦膜中,不可妄治中上焦也。又譫語見鬼,《淺註》言因經水適來,始能辨其陽明證。不知仲景陽明篇並無見鬼之文,如見鬼狀,專屬熱入血室,陽明證只譫語不見鬼也。鬼者,魄也,人之魂屬氣,魄屬血,血死即為死魄,魄掩其魂,故如見鬼。男子傷寒亦有此證,皆是熱入血室。蓋譫訓多言妄語,言為心聲,陽明熱合心包,故多言妄語。不干魄氣,故亦不見鬼,熱入血室乃見鬼也。修園此節不免有誤。

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肢節煩痛、微嘔、心下支結、外證未去者,柴胡桂枝湯主之。

再由此而推言乎諸節,傷寒六日已過,至於七日,又值太陽主氣之期。發熱,病在太陽之標氣,微惡寒,病在太陽之本氣,病氣不能從胸而出入,結於經脈之支、骨節之交,故肢節煩痛。經氣鬱欲疏,故微嘔。不結於經脈之正絡,而結於支絡,故心下支結。外證未去者,以其寒熱猶在也,以柴胡桂枝湯主之,取其解外,又達太陽之氣,而解支節之結。

此一節言太陽之氣化,而結於經脈之別支也。

[正曰]發熱惡寒,四支骨節疼痛,即桂枝證也。嘔而心下支結,即心下滿,是柴胡證也。「外證未去」句,以明柴胡證,是病將入內,而桂枝證尚在,不得單用柴胡湯,宜合桂枝湯治之,義極顯明。而陳註支結是外結於經脈之支絡,註心下支結亦是支絡。然考仲景書,所謂肢節皆言四肢,而心下支結之「支」字,又與四肢不同。若皆指作支絡解,試問肢節疼屬何經之支絡?心下支結又屬何經之支絡哉?語涉含糊,只生葛藤耳。蓋支結即支滿、支飲同義,心下指膈中言,膈中行氣行水,管竅支分派別,西洋醫書,圖出管竅,則真如樹枝貫串。支結者,即指此膈間管竅不通也,柴胡湯之胸滿亦是此意,註家何必扯雜。

柴胡桂枝湯

柴胡(四兩)桂枝、黃芩、人參(各一兩半)甘草(一兩,炙)半夏(二合半,洗)芍藥(一兩半)大棗(六枚擘)生薑(一兩半,切)。

上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

[蔚按]小柴胡湯解見本方。此言傷寒六七日,一經已周,又當太陽主氣之期,其氣不能從胸而出入,結於經脈以及支絡,故取桂枝湯,以除發熱惡寒,藉小柴胡湯,以達太陽之氣從樞以轉出。

傷寒五六日,已發汗而復下之,胸脅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者,此為未解也,柴胡桂枝乾薑湯主之。

支結之外又有微結,傷寒過五日而至六日,為厥陰主氣之期,《經》云:「厥陰之上,中見少陽。」已發汗,而復下之,則逆其少陽之樞,不得外出,故胸脅滿,不似結胸證之大結,而為微結,氣不得下行,故小便不利,《經》云:「少陽之上,火氣治之。」故渴。無樞轉外出之機,故渴而不嘔。熱結在上而不在下,故別處無汗,而但頭汗被蒸而出。少陽欲樞轉而不能,故為往來寒熱。心煩者,少陽與厥陰為表裏,厥陰內屬心包而主脈絡故也。總之太陽之病,六日而涉厥陰之氣,不能得少陽之樞以外出,若此,此為未解也,以柴胡桂枝乾薑湯主之。此湯達表、轉樞、解結、止渴、理中,各絲絲入扣。

此一節言太陽病,值厥陰主氣之期而為微結也。

柴胡桂枝乾薑湯方

柴胡(半斤)桂枝(三兩)乾薑(二兩)栝蔞根(四兩)黃芩(三兩)牡蠣(二兩)甘草(二兩,炙)。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微煩,復服汗出便愈。

[張令韶曰]傷寒五六日,厥陰主氣之期也。厥陰之上,中見少陽。已發汗而復下之,則逆其少陽之樞,不得外出,故而脅滿微結。不得下行,故小便不利。少陽之上,火氣治之,故渴。無樞轉外出之機,故不嘔。但頭汗出者,太陽之津液不能旁達,惟上蒸於頭也。少陽欲樞轉而不能,故有往來寒熱之象也。厥陰內屬心包而主脈絡,故心煩。此病在太陽,而涉厥陰之氣,不得少陽之樞以外出,故曰此為未解也。用柴胡、桂枝、黃芩,轉少陽之樞而達太陽之氣。牡蠣啟厥陰之氣,以解胸脅之結。蔞根引水液以上升,而止煩渴。汗下後,中氣虛矣,故用乾薑、甘草以理中。

[正曰]已發汗,則陽氣外泄矣,又復下之,則陽氣下陷,水飲內動,逆於胸脅,故胸脅滿微結,小便不利。水結則津不升故渴,此與五苓散證同一意也。陽遏於外,不能四散,但能上冒為頭汗出。而通身陽氣欲出不能,則往來寒熱,此與小柴胡證,同一意也。此皆寒水之氣閉其胸膈腠理,而火不得外發,則返於心包,是以心煩。故用柴胡以透達膜腠,用桂、薑以散撤寒水,又用栝蔞、黃芩以清內鬱之火。夫散寒必先助其火,本證心煩已是火鬱於內,初服桂、薑,反助其火,故仍見微煩,服則桂、薑之性,已得升達而火外發矣,是以汗而出愈。原註稍涉含糊。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細者,此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裏也。脈沉,亦在裏也。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不得復有外證,悉入在裏,此為半在裏半在外也。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微結中又有陽微結之不同,於陰結者,不可不知。傷寒太陽證,五日為少陰主氣之期,而六日為厥陰主氣之期,氣傳而病不傳,仍在太陽之經,太陽之氣上蒸,故頭汗出。太陽之本氣為寒,故生惡寒。太陽標陽之氣,不外行於四肢,故手足冷。此皆太陽在表之證也。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此皆太陽傳裏之證也。太陽之脈不宜細,今竟見脈細者,何也?細為少陽之脈,今以陽而見陰,則陽轉微,此為陽微結。故見證必有表之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復有裏之心下滿不欲食,大便硬也。由此言之,隨證以審脈則可,若舍證以言脈,則同類之可疑者不少。不獨脈細而在裏,即脈沉亦為在裏也,雖然,隨證審脈,既不可以板拘,而病證互見,又何以自決?惟於切實處決之,今於頭汗出一證,即可定其結為陽微。假令為少陰之純陰結,不得復有外證,悉入在裏,而見痛引少腹入陰筋之證矣。此證猶幸為半在裏,半在外也,脈雖沉緊,究不得為少陰藏結之病。所以然者,三陰之經絡劑頸而還,少陰證不得有頭汗,今頭汗出,故知為太陽之樞滯,非少陰之藏結也,可與小柴胡湯以助樞轉,而裏外之邪散矣。設外解而裏不了了者,胃氣不和也,得屎而解,此陽微結之似陰,而要不同於陰結者如此。此可變小柴胡湯之法為大柴胡湯。

此一節言陽微結之似陰,雖見裏脈,而究與少陰之純陰結有辨也。

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證仍在者,復與柴胡湯。此雖已下之,不為逆,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若心下滿而硬痛者,此為結胸也,大陷胸湯主之。但滿而不痛者,此為痞,柴胡不中與之,宜半夏瀉心湯。

小柴胡證、大陷胸證既各不同,而痞證更須分別。太陽傷寒至五日,少陰為主氣之期,六日為厥陰主氣之期,大抵五六日之間,是少厥太三經之交也。太陽主開,嘔而發熱者,欲從樞外出之象,其餘皆為柴胡湯證悉具,醫者不用柴胡,而以他藥下之,下之猶幸其不下陷,所具之柴胡證仍在者,可復與柴胡湯。此雖已下之,卻不為逆,服藥之後,正氣與邪氣相爭,正氣一勝,則邪氣還表,必蒸蒸而振。蒸蒸者,三焦出氣之象,振者,雷出地奮之象。卻發熱汗出而解,少陽樞轉,氣通於天也。若下之,心下滿而硬痛者,此為結胸也,宜大陷胸湯主之。但滿而不痛者,乃病發於陰,誤下之後而成此為痞,痞證感少陰之熱化,無少陽之樞象,柴胡不中與之,宜半夏瀉心湯。

此一節復以小柴胡證、大陷胸證夾起痞證,言大陷胸不可與,即柴胡亦不可與也。特出半夏瀉心湯一方,以引起下文諸瀉心湯之義。

[正曰]《淺註》以小柴胡證、陷胸證夾起痞證。不知此三證原是一串,故仲景連及之,並非借賓定主也。蓋小柴胡證是表之腠理間病,腠理是赤肉外之膜油,若從外膜而入內膜,聚於胸膈,則為陷胸。蓋胸膈乃內膜之大者,為上下之界,故邪入於內,多於正氣,結於此間,正氣不升,飲水亦停於膈,是為有形之水飲;邪氣內陷,並心包之火,阻於胸膈,則為有形之痰血。血生於心火,火行則血行,火阻則血阻,血與水交結,則化為痰。是為結胸實證,當奪其實,用大陷胸湯。但滿而不痛,則無血與水,無凝聚成痰之實證,只水火無形之氣塞於胸膈,和其水火之氣而痞自解,不必攻下有形之物也。柴胡是透膈膜而外達腠理,陷胸是攻膈膜而下通大腸,瀉心等湯則只和膈膜以運行之。皆主膈膜間病,而有內外虛實之分,故仲景連及言之其示人也,切矣。修園註痞是病發於陰證,尚欠分曉。

半夏瀉心湯方

半夏(半升,洗)黃芩、乾薑、甘草(炙)人參(以上各三兩)黃連(一兩)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蔚按]師於此證,間日即云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柴胡證俱在者,五六日乃厥陰主氣之期,厥陰之上,中見少陽,太陽之氣,欲從少陽之樞以外出。醫者以他藥下之,心下滿而硬痛者為結胸,但滿而不痛者為痞。痞者,否也,天氣不降,地氣不升之義也。芩、連大苦以降天氣,薑、棗、人參,辛甘以升地氣,所以轉否而為泰也。君以半夏者,因此證起於嘔,取半夏之降逆止嘔如神,亦即小柴胡湯去柴胡加黃連,以生薑易乾薑是也。古人治病不離其宗如此。

太陽、少陽併病,而反下之,成結胸,心下硬,下利不止,水漿不下,其人心煩。

結胸痞證,由於誤下所致,可知下之不可不慎也。太陽少陽併病,宜從少陽之樞轉。醫者不知樞轉之義,而反下之,逆其樞於內,則成小結胸,心下硬。樞逆於下,則下焦不合,而下利不止;樞逆於上,則上焦不納,而水漿不下;樞逆於中,則中焦之胃絡不和,故其人心煩。此併病誤下之劇證也。

此一節言太陽少陽併病,誤下之劇證也。

[受業薛步雲云]誤下後,太少標本水火之氣,不能交會於中土,火氣不歸於中土,獨亢於上,則水漿不下,其人心煩;水氣不交於中土,獨盛於下,則下利不止。此不可用陷胸湯,即小柴胡亦未甚妥,半夏瀉心湯庶幾近之。

脈浮而緊,而復下之,緊反入裏,則作痞。按之自濡,但氣痞耳。

知併病之不可以誤下也,亦知陰證更不可以誤下乎。傷寒病在表則脈浮,而在陰則為緊,浮中見緊者,可以定其為少陰之表證矣。何以言之?少陰篇云:「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其汗。以二三日無裏證,故微發汗是也。」醫者不知微發其汗,而復下之,其緊初見於浮分者,旋而反入於裏,變為沉緊。病發於陰而誤下之,則作痞,痞之所由來也。但痞與結胸異,彼以按之自硬,此以按之自濡;彼為有形之結痛,此但無形之氣痞耳。

此一節申言痞證之因。

[正曰]緊是少陰證,與仲景少陰證之脈法不合。蓋緊脈是寒被其火,浮緊主在表,則為皮毛肌腠間病,沉緊主在裏。曰反入裏者,謂本浮而反沉,主從外而入內,故主陷入胸膈而為痞也。又曰但氣痞耳,則是仲景自行註解,言痞止是寒熱無形之氣,不似結胸,是水火有形之痰也。讀者當辨。

太陽中風,下利、嘔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汗出,發作有時,頭痛、心下痞硬滿、引脅下痛、乾嘔、短氣、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解裏未和也,十棗湯主之。

痞證間有風激水氣而成者,自當分別而觀。太陽中風,動其寒水之氣,水氣淫於下則下利,水氣淫於上則嘔逆。然風邪在表,須待表解者,乃可從裏攻之。若其人內水滲溢,則漐漐汗出。水有潮汐,則汗出亦發作有時,水搏則過顙,水激則在山,故為頭痛。水飲填塞於胸脅,則心下痞而硬滿,又引脅下而作痛。水邪在中,阻其升降之氣,上不能下則乾嘔,下不能上則短氣。歷歷驗之,知裏證之未和,惟此汗出、不惡寒之另為一證者,即於不惡寒中,知表證之已解,因而斷之曰,此表解裏未和也。以十棗湯主之。

此一節於痞證外論及太陽中風,激動其寒水之氣而為痞也。漐,音蟄,汗出如小雨不輟貌。

[正曰]發作有時,是何緣故?何得比為水有潮汐?頭痛亦何比得為水激在山?蓋水停胸脅,在膜油中,與瘧邪之客於募原同也。募原今人不知,蓋即三焦之油膜也,邪在膜中,正氣過此,與之相爭,則瘧發作。此節水留膈膜之間,衛氣與爭則發作,衛氣已過則止,與瘧之發作有時,其理正同。衛氣爭而得出,則漐漐汗出。寒水之氣,隨太陽經脈上攻於頭,則為頭痛。故但用十棗湯,攻其水而諸證解。又有此「硬滿」二字,與但氣痞者不同,仲景欲人互參,故繼上章而詳此也。

十棗湯方

芫花(熬)甘遂、大戟、大棗(十枚,擘)。

上上三味等分,各別搗為散,以水一升半,先煮大棗肥者十枚,取八合,去滓,納藥末。強人服一錢匕,羸人服半錢,溫服之平旦服。若下少病不除者,明日更服,加半錢,得快下利後,糜粥自養。

[蔚按]太陽為天,天連於水,太陽中風,風動水氣,水氣淫於上則嘔逆,水氣淫於下則下利,水氣聚於心下則為痞,且硬滿引脅而痛也。其人漐漐汗出,頭痛乾嘔,短氣汗出等證宜辨。若惡寒為表未解,不可攻之;若不惡寒,為表解而裏未和,宜用此湯。第三味皆辛苦寒毒之品,直決水邪,大傷元氣,柯韻伯謂參、朮所不能君,甘草又與之相反,故選十棗以君之,一以顧其脾胃,一以緩其峻毒。得快利後糜粥自養,一以使穀氣內充,一以使邪不復作。此仲景用毒攻病之法,盡美又盡善也。

太陽病,醫發汗,遂發熱、惡寒,因復下之,心下痞,表裏俱虛,陰陽氣並竭。無陽則陰獨,復加燒針,因胸煩、面色青黃、膚瞤者,難治。今色微黃,手足溫者,易愈。

痞證間有汗下,虛其陰陽而成者,亦當分別而觀。太陽病,在肌腠者,宜桂枝湯以解肌。醫者誤以麻黃湯發汗,徒傷太陽之經而虛其表,遂致發熱惡寒比前較甚。若再用桂枝湯啜熱稀粥法,則愈矣。醫者不知,因復下之,更甚太陰之藏,而虛其裏,心下作痞,責之表裏俱虛,陰氣與陽氣並竭,並竭則不交而為痞矣。且夫陰陽之為義大矣哉!自其淺言之,則氣陽也,血陰也;自其深言之,陽有陽氣,而陰亦有陰氣,陰氣為無形之氣,隨陽氣循行於內外,不同於有形之陰血,獨行於經脈之中也。陰血止謂之陰,陰氣謂之為陰,亦可謂之為陽。此證無陽則陰獨,其理雖奧,醫者不可以不明。倘復加燒針,以強助其陽,火氣因攻於胸而為煩,土敗而呈木賊之色,其面色青黃。脾傷而失貞靜之體,其肌膚瞤動而不安者,難治。今面色不青而微黃,是土不失其本色也。手足溫者,猶見土氣灌溉於四旁也,病尚易愈。

此一節言汗下傷陰陽之氣而成痞者,不可更用燒針也。今閩粵江浙醫輩,不敢用麻黃湯,而代以九味羌活湯,香蘇飲加荊、防、芎、芷、炮薑之類,視麻黃湯更烈。

[正曰]陰氣謂之為陰,又云亦可謂之為陽,則混淆矣。陰陽氣並竭,與無陽則陰獨實為難通。吾於此頗有意會,然仍不敢解,恐未合聖師心法也,故闕之以待考。

心下痞,按之濡,其脈關上浮者,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

痞發於陰,實感少陰君火之氣而成,故其病心下不通而痞,以手按之,卻不硬而濡,此病在無形之氣也,診其脈卻不同誤下入裏之緊。關脈之上浮者,以關上為寸,浮為上升,此少陰君火亢盛之象。以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瀉少陰亢盛之火而交於下,則痞結解矣。

此一節言痞感少陰君火之氣而成,出其正治之方也。此外各瀉心法,皆因其兼證而為加減也。

[補曰]結胸瀉心,所謂胸心,皆指膈膜而言,心包之火,隨血下行,要從此過。膀胱之水,從胃而滲入三焦,膈膜是上焦,乃水之上源,三焦決瀆之水,要從此過。其膀胱所化之氣,透入氣海,循下焦油膜而上出口鼻,充皮毛,均要從膈膜中過。是以膈間有結胸、痞氣之證,結胸是有形之實證,痞氣是無形之虛氣。結胸有寒熱並結者,又有寒實熱實之殊。痞證有水火交痞者,又有單水痞、單火痞之異,十棗湯單是水痞,此湯是單火痞。仲景對舉之,正欲令人互勘。

大黃黃連瀉心湯方

大黃(二兩)黃連(一兩)。

上二味,以麻沸湯二升漬之,須臾絞去滓,分溫再服。

[蔚按]心下痞,按之濡而不鞕,是內陷之邪與無形之氣,搏聚而不散也。脈浮在關以上,其勢甚高,是君火亢於上,不能下交於陰也。此感上焦君火之化而為熱痞也,方用大黃、黃連大苦大寒以降之,火降而水自升,亦所以轉否為泰法也。最妙在不用煮而用漬,僅得其無形之氣,不重其有形之味,使氣味俱薄,能降而即能升,所謂聖而不可知之謂神也。

心下痞,而復惡寒、汗出者,附子瀉心湯主之。

痞為少陰本熱火亢,而有復呈太陽本寒為病者,亦須分別。心下痞,為少陰君火內結之證,而復惡寒,乃得太陽本寒之氣,而且汗出者為太陽本寒之甚,而標陽又虛。難以自守之象。以附子瀉心湯主之。蓋以太陽少陰標本相合,水火相濟,本氣中自有陰陽水火。非深明陰陽互換之理者,不可以語此。

[補曰]瀉心皆是水火虛氣作痞,惟此是火氣實,水氣虛,水中化氣,即衛外之陽氣也,故用附子補水分之陽氣。

附子瀉心湯方

大黃(二兩)黃連、黃芩(各一兩)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別煮取汁)。

上四味切三味,以麻沸湯二升漬之,須臾絞去滓,納附子汁,分溫再服。

[蔚按]心下痞,是感少陰君火之本熱也,復惡寒者,復呈太陽寒水之本寒也。汗出者,太陽本寒甚,而標陽大虛,而欲外撒也。治傷寒以陽氣為主,此際豈敢輕用苦寒。然其痞不解,不得不取大黃、黃連、黃芩之大苦大寒,以解少陰之本熱。又恐亡陽在即,急取附子之大溫,以溫太陽之標陽。並行不悖,分建奇功如此。最妙在附子專煮,扶陽欲其熟而性重;三黃湯漬,開痞欲其生而性輕也。

本以下之,故心下痞,與瀉心湯,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煩、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

水火不交,其作痞固也,而土氣不能轉運者,亦因而作痞,太陽之本寒也。傷寒中風,但見惡寒之本病,不見發熱之標病,汗之宜慎,而下更非所宜。醫者不知其病止在本,汗後復以承氣之類下之,故心下痞。與瀉心湯欲瀉其陽痞,而痞竟不解。所以然者,汗傷中焦之汁,下傷中宮之氣,脾虛故也。脾虛不能上升而布津液,則其人渴而口中躁煩。脾虛不能下行而調水道,則其人小便或短赤,或癃閉而不利者,以五苓散主之。

上節言水火不交而成痞,此言土不灌溉,而亦成痞也。

[補曰]痞是水火虛氣,然亦有單水痞之實證,十棗湯是也。又有單水痞之虛證,五苓散是也,辨證細密之至。又原文「本」字下,當有脫簡。

傷寒汗出解之後,胃中不和,心下痞硬,乾噫食臭,脅下有水氣,腹中雷鳴下利者,生薑瀉心湯主之。

脾不和者,既因以成痞矣,而胃不和者亦然。傷寒汗出,外邪已解之後,惟是胃中不和。不和則氣滯而內結,故為心下痞硬,不和則氣逆而上衝,故為乾噫。蓋胃之所司者,水穀也,胃氣和則穀消而水化矣。茲則穀不消而作腐,故為食臭。水不化而橫流,故為脅下有水氣。腹中雷鳴下利者,水穀不消,糟粕未成,而遽下,逆其勢則不平,所謂物不得其平則鳴者是也。以生薑瀉心湯主之。

上節言脾不轉輸而成痞,此節合下節,皆言胃不和而亦成痞也。

[正曰]以「物不得其平則鳴」解腹中雷鳴,牽強之至。豈知“水氣”二字,仲景明言有水復有氣,若有水不有氣,則水停而氣不鼓之,不雷鳴矣。有氣不有水,則氣行而水不激之,亦不雷鳴矣。惟水與氣爭趨,是以雷鳴下利。又按諸瀉心證,皆是痞結膈膜之間,西醫言膈膜有管竅,通於胃中,《內經》言胃有大絡,是指紋絡,其實絡中有管竅也。胃絡通於膈,故各瀉心湯治膈間,皆用和胃之藥,借胃氣以運行其膈間也。但各節是言膈病而兼治胃,此節是言胃病而兼及膈也。病當在膈,則食管中無病,故不食臭,腸中亦無病,故不下利。惟因胃中水火不和,而兼膈痞者,不但火逆之氣出於膈間而為乾噫,必且食物在胃脘亦穢逆而為食臭。不但水與氣從膈侵及脅下,而且復中大小腸,與胃連為一體者,亦為水氣攻衝而雷鳴下利。細觀此節,便知腸胃、膈膜之別,並知火逆、水瀉之原矣。

生薑瀉心湯方

生薑(四兩,切)甘草(三兩,炙)人參(三兩)乾薑(一兩)黃芩(三兩)半夏(半升,洗)黃連(一兩)大棗(十二枚,擘)。

上八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二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男元犀按]太陽為寒水之經,寒水之氣傷於外者,可從汗而解之,寒水之氣入於裏者,不能從汗解之,汗出解後,而後現之證,俱屬水氣用事,為本條之的證。惟心下痞硬,為諸瀉心法統共之證。

[陳平伯云]君生薑之辛溫善散者,宣泄水氣。復以乾薑、參、草之甘溫守中者,培養中州。然後以芩、連之苦寒者,滌熱泄痞。名曰生薑瀉心,賴以瀉心下之痞,而兼擅補中散水之長也。倘無水氣,必不用生薑、半夏之辛散,不涉中虛,亦無取乾薑、參、草之補中。要知仲景瀉心湯有五,然除大黃黃連瀉心湯正治之外,皆隨證加減之方也。

傷寒中風,醫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數十行,穀不化,腹中雷鳴,心下痞硬而滿,乾嘔,心煩不得安。醫見心下痞,謂病不盡,復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以胃中虛,客氣上逆,故使硬也。甘草瀉心湯主之。

然而胃不和中,又有誤下之虛證。太陽病,或傷寒或中風,不應下者,醫反下之,虛其腸胃,則水寒在下而不得上交,故其人下利,日數十行,穀不化,腹中雷鳴。火熱在上而不得下濟,故其人心下痞硬而滿。乾嘔心煩,不得安,此上下水火不交之理,本來深奧,醫者不知,只見其心下痞,謂邪熱之病不盡,復誤下之,則下者益下,上者益上,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誤下以致胃中虛,客氣乘虛上逆,故使心下硬也。以甘草瀉心湯主之,此交上下者,調其中之法也。

此一節承上節胃不和而言胃中虛之證也。

甘草瀉心湯方

甘草(四兩)黃芩(三兩)乾薑(三兩)半夏(半升,洗)大棗(十二枚,擘)黃連(一兩)。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陳平伯曰]心下痞本非可下之實熱,但以妄下胃虛,客熱內陷,上逆心下耳,是以胃氣愈虛,痞結愈甚。夫虛者宜補,故用甘溫補以虛;客者宜除,必藉苦寒以泄熱。方中倍用甘草者,下利不止,完穀不化,此非稟九土之精者,不能和胃而緩中。方名甘草瀉心,見泄熱之品,得補中之力,而其用始神也。此伊尹湯液所制,治狐惑蝕於上部則聲嗄者,方中有人參三兩。

傷寒服湯藥,下利不止,心下痞硬,服瀉心湯已。復以他藥下之,利不止。醫以理中與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赤石脂禹餘糧湯主之。復不止者,當利其小便。

痞不特上中二焦之為病也,即下焦不和亦能致痞。傷寒服攻下之湯藥,下後則下焦之氣下而不上,故下利不止。上焦之氣上而不下,故心下痞硬。伊聖瀉心湯,所以導心下之火熱而下交也。服瀉心湯已,則心下之痞滿既除,而上中之氣亦和矣。復以他藥下之,則下焦之氣益下而不能上,故利不止。醫又認為中焦虛寒,以理中湯與之,利益甚。蓋理中者,溫補脾胃,其效專理中焦。此利不在中焦而在下焦,當以赤石脂禹餘糧湯主之。復利不止者,法在分其水穀,當利其小便。

此一節言下焦不和以致痞,發千古所未發。

[正曰]下焦不和以致痞,誤矣。下焦是大腸胱膀間之膜油,主通利水道,入膀胱,又主收止大腸之氣,並以膏液潤大腸也。此處病,萬不能上胸膜而作痞證,且原文言此利在下焦,並未言此痞在下焦,何得妄扯而反自鳴得意哉。蓋此節是治痞而致利,服瀉心湯己,是已治其痞硬,而反下之,是又誤下之也,遂利不止,是痞已去,只是利不止也。故下文但言治利,不言治痞。修園於文法未細玩,故誤,只緣不知三焦是何物耳。仲景曰:「理中者,理中焦。」是理小腸脾胃間之膜油。此利在下焦,是指大腸膀胱間之膜油,故以赤石餘糧止塞大腸。若仍利者,當利小便,是當從油膜而分消之,使從小便去,則水不侵入大腸矣。識得下焦之膜油,則知利小便即是治大便之利,並知治中焦之誤,且知下焦不能為胸痞,並知痞證誤下,所以能致下利也。會通結胸痞滿各證,皆在上焦膜膈中,或時連及中下焦與腠理者,皆因以膜相連之故,同而不同之理,皆可明矣。

赤石脂禹餘糧湯方

赤石脂(一斤,碎)禹餘糧(一斤,碎)。

上二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三服。

[張令韶曰]石性墜下,故以治下焦之利,非僅固澀也。下焦濟泌別汁,而滲入膀胱,故利不止者,又當利其小利,以分別其水穀焉。夫心下痞屬上中二焦,此復言不特上中二焦不和而成,即下焦不和而亦能成痞也。

[柯韻伯曰]甘、薑、參、朮,可以補中宮元氣之虛,而不足以固下焦脂膏之脫。此利在下焦,故不得以理中之劑收功矣。乃大腸之不固,仍責在胃,關門之不閉,仍責在脾。二石皆土之精氣所結,實胃而澀腸,急以治下焦之標者,實以培中宮之本也。要知此證土虛而火不虛,故不宜於薑、附。若濕甚而虛不甚,復利不止者,故又當利小便。又曰:「凡草木之藥,皆稟甲乙之氣,總不若稟戊己之化者,得同氣相求之義,又有爐底補塞之功。」

傷寒吐下後,發汗,虛煩,脈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脅下痛、氣上衝咽喉、眩冒、經脈動惕者,久而成痿。

下後致痞,言之詳矣。而發汗在吐下之後而成痞者,奈何?傷寒吐下後,又發其汗,則奪其經脈之血液而為汗矣。心主血,故虛煩,心主脈,故脈甚微。八月值陽明主氣之期而從闔,九日值少陽主氣之期,而不能樞轉,故心下痞硬,而脅下亦痛。甚至陰虛陽亢,虛氣上衝於咽喉,血不上榮頭目,時形其眩冒,經脈動惕者,以吐下之後而汗,則經脈之血告竭,而筋遂無所養也。久而不愈,恐肢體不為我用而成痿。

此一節,雖吐下與汗並言,卻重在誤汗一邊。

傷寒發汗、若吐、若下,解後,心下痞硬,噫氣不除者,旋復代赭湯主之。

汗吐下後病已解,而尚有痞噫之證未除者,不可不備其治法。傷寒發汗,若吐若下,解後,心下痞硬,噫氣不除者,此中氣傷而虛氣上逆也,以旋覆代赭湯主之。

此節言治病後之餘邪,宜於補養中,寓散滿鎮逆之法。

旋覆代赭石湯方

旋覆花(三兩)人參(二兩)生薑(五兩,切)代赭石(一兩)大棗(十二枚,掣)甘草(三兩,炙)半夏(半升,洗)。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俞麟州曰]此即生薑瀉心湯之變法也。夫二條皆有心下痞硬句,而生薑瀉心湯,重在水氣下趨而作利。旋覆代赭湯,重在胃虛挾飲,水氣上逆而作噫。取治水氣下趨而利者,必用生薑以散水;胃虛挾飲而噫者,必用赭石以鎮逆。二條對勘,益見仲景制方之妙。

[羅東逸云]此方治正虛,氣不歸元,則承領上下之聖方也。蓋發汗吐下後,邪雖去,而胃氣之虧損亦多,胃氣既虧,三焦亦因之而失職,陽無所歸而不升,陰無所納而不降,是以濁邪留滯,伏飲為逆,故心下痞硬,噫氣不除。方中以人參、甘草養正補虛,薑、棗和脾養胃,所以定安中州者至矣。更以赭石,得土氣之甘而沉者,使之斂浮鎮逆,領人參以歸氣於下;旋覆之辛而潤者,用之開肺滌飲,佐半夏以蠲痰飲於上。茍非二物承領上下,則何能除噫氣而消心下之痞硬乎?觀仲景治下焦水氣上凌,振振欲擗地者,用真武湯鎮之;利在下焦,大腸滑脫者,用赤石脂禹餘糧湯固之;此胃虛於中,氣不及下,復用此法領之,而胸中轉否為泰。其為歸元固下之法,各極其妙如此。

下後,不可更行桂枝湯,若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

下之太早,為結胸,為痞,此證之常也,而證之變者,又當別論。太陽溫病、風溫證,熱自內發,宜用涼散而托解之,不宜下之太早也。下後雖不作結痞等證,而下之太早,其內熱尚未歸於胃腑,徒下其屎,不下其熱,熱愈久而愈甚矣。欲解其熱,必不可更行桂枝湯以熱增熱。須知溫病、風溫證,為火勢燎原而莫戢。若火逼於外,則蒸蒸而汗出,火逆於上,則鼾齁而作喘。內熱已甚,而外反見其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順其勢而涼解之,此下後不干結痞,而另有一證也。

此一節因上下文,皆言下後之證,亦姑備此證以參觀也。諸本皆疑其錯簡,或謂其傳寫之誤。然漢季及晉,為時未久。不可與秦以前之書並論。余讀書凡有遇不能曉悟之處,皆自咎識見不到,不敢輒以錯簡等說自文。

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協熱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裏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

下後表證未解而作痞,不無裏寒內熱之分,試言其裏寒。太陽病,不用桂枝湯解肌,外證未除,醫者魯莽而數下之,致虛胃氣,虛極則寒,中氣無權,既不能推托邪熱以解肌,遂協同邪熱而下利。利下不止,胃陽愈虛,而陰霾之氣,愈逆於上,彌漫不開,故心下痞硬。此為表裏不解者,以桂枝人參湯主之。

此一節合下節,皆言太陽表裏不解而成痞也。弟賓有按:此「協熱」二字,與別處不同,蓋由肌熱不從外解,故其方不離桂枝。

桂枝人參湯

桂枝(四兩)甘草(四兩,炙)白朮(三兩)人參(三兩)乾薑(三兩)。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四味,取五升,納桂,更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

[蔚按]太陽外證未除而數下之,未有不致虛者。裏虛則外熱內陷,故為協熱利不止。協,合也,同也,言但熱不虛,但虛不熱,皆不足以致此也。太陽之氣出入於心胸,今太陽主陽之氣,因誤下而陷於下,則寒水之陰氣,反居於陽位,故為心下痞硬,可與甘草瀉心湯。此條非熱結,但以「胃中虛,客氣上逆,故使硬」句互參。方用人參湯以治裏虛,桂枝以解表邪。而煮法桂枝後納者,欲其治於裏藥中越出於表,以解邪也。

[沈丹彩曰]此與葛根黃連湯,同於誤下而利不止之證也,而寒熱各別,虛熱對待,可於此互參之。彼因實熱而用清邪,此因虛邪而從補正;彼得芩連而喘汗安,此得理中而痞硬解;彼得葛根以升下陷而利止,此藉桂枝以表解邪而利亦止矣。

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

試言其內熱:傷寒,大下之後,復發其汗,則太陽之氣逆於心胸,故心下痞。而惡寒之證仍在者,為表未解也。夫從外而內者,先治其外,後治其內,故不可攻痞,當先解表,必俟不惡寒之表證盡解,乃可以攻其痞。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

此一節,汪苓友謂其重出,而不知仲師繼上節而復言之,以見表之邪熱雖同,而裏之變證各異。且表裏同治,有用一方而為雙解之法,雙解中又有緩急之分,或用兩方而審先後之宜,兩方中又有合一之妙。一重復處,開出一新境,不可與讀書死於句下者說也。

傷寒發熱、汗出不解,心中痞硬、嘔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湯主之。

今試即痞證而總論之,可以從中而解,亦可以從外而解也。傷寒發熱,汗出不解,邪結心中而心下痞硬。然邪雖已結聚,而氣機仍欲上騰,故嘔吐。不得上出,而復欲下行,故嘔吐。而又下利者,當因其勢而達之,達之奈何?用大柴胡湯從中上而達太陽之氣於外,以主之。治痞者,不可謂瀉心湯之外無方也。

此一節,所以結痞證之義也。按此證宜用大柴胡湯之無大黃者。

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硬、氣上衝喉咽不得息者,此為胸有寒也。當吐之,宜瓜蒂散。

又即結胸之證而總論之,以見大小陷胸湯外,又有吐法以補其所未及也。病如桂枝證,但頭不痛,項不強,知其病不在太陽之經脈矣。寸脈主上而微浮,設是風邪,當從胸以及於頭而俱痛。今頭項如故,惟胸中痞硬,何也?胸中乃太陽出入之地,本寒之氣塞其道路故也。氣上衝咽喉,喘促而不得自布其鼻息者,此為胸有寒也,《內經》云:「太陽之上,寒氣主之。」寒氣結凝於胸,則太陽之氣不能從胸以出,當吐以從高越之,宜瓜蒂散。此可見結胸之證不一,因下而成者固多,因汗而成者亦復不少,不因汗吐下而成者亦有之,因其欲吐不得吐而成者亦有之。其治法,示不專主於大小陷胸等方也。

瓜蒂散方

瓜蒂(一分,熬黃)赤小豆(一分)。

上二味,各別搗篩為散。已合治之,取一錢匕,以香豉一合,用熱湯七合,煮作稀糜,去滓取汁,和散頓服。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乃止。諸亡血虛家,不可與瓜蒂散。

[蔚按]太陽之脈連風府,上頭項,今云不痛不強者,不在經脈也。太陽之氣出入於心胸,今云胸中痞硬,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是邪氣欲從太陽之氣上越也。寸脈微浮者,氣欲上越之象也。然欲越而不能遽越,其寒水之氣不在經,亦不在表,而惟在於胸中,故曰胸中寒。方取瓜蒂之苦涌,佐以赤小豆之色赤而性降,香豉之黑色而氣升,能使心腎相交,即大吐頃,神志不憒,此所以為吐法之神也。又論云:「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饑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諸家解互異,惟徐靈胎以邪在胸中,陽氣不能四達解之,甚為簡妙。

病脅下素有痞,連在臍旁,痛引少腹,入陰筋者,此名臟結,死。

又即藏結之證而總論之,在少陰止為難治,止為不可攻,在厥陰則為不治。病人脅下,平素有痞,其痞連在臍傍,為天樞之位,此脾氣大虛而肝氣自旺,總為腎家真陽衰敗,致胸中為氣不布,肝木之榮失養,三陰部分皆虛矣。又值寒邪內入,則藏真之氣結而不通,其痛從臍旁引及少腹,以入陰筋者,以少腹陰筋皆厥陰之部,厥陰為陰中之陰,不得中見之化,此名藏結,必死。可知結在少陰,無君火化者,止曰難治,曰不可攻,以少陰上有君火,猶可冀其生也;結在厥陰,兩陰交盡,絕不見陽,必死無疑矣。

此一節,所以結藏結之義也。

[正曰]「臟」字如《金匱》婦人臟躁之臟,指血室胞宮而言。凡男子女人皆有血室胞宮,乃下焦一大夾室也,此夾室之膜,上則連脅下之板油,其下則有竅,通於前陰,故痛引陰筋。仲景此章,歷言胸膜、脅膜、脾胃及下焦膜中各證,而又言及下焦夾室內之臟結,上中下三焦詳矣。修園不知三焦為何物,是以有天樞之位、脾氣之說。不知胞宮乃腎肝所司,腎肝陽敗而始結,何得摭言天樞脾氣哉。蓋以臟結即今人所謂縮陰證也,入陰筋者,將陰筋引入於內,即縮陰證是也。上文「引」字與此句「入」字緊連,故知其為引之使入也。曰少腹,曰陰筋,則其所謂臟結,為指胞宮,更無疑矣。

傷寒若吐若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裏,表裏俱熱,時時惡風、大渴、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病在絡,與在經者不同,《金匱》既有熱極傷絡之論矣。太陽之病氣在絡,即內合於陽明之燥化。傷寒病,若吐若下後中氣受傷,至七日,又當太陽主氣之期,八日又當陽明主氣之期。其病不解,則太陽之標陽,與陽明之燥氣相合而為熱,熱結在裏,表裏俱熱。熱傷表氣故時時惡風,熱傷裏氣故大渴,感燥熱之化故舌上乾燥而煩。推其燥而與煩之情形,欲飲水數升而後快者,必以白虎加人參湯,清陽明之絡熱而主之。

[張錢塘云]邪之中人,必先於皮毛,次入於肌,次於絡。肺入主皮毛,脾主肌,陽明主絡。太陽病氣在於皮毛,即內合於肺,故麻黃湯所以利肺氣;在於肌,即內合於脾,故桂枝湯、越婢湯所以助脾氣;在於絡,即內合於陽明,故白虎湯所以清陽明之氣。然均謂之太陽病者,以太陽為諸陽主氣,皮毛肌絡,皆統屬於太陽也。合下共三節,言太陽病在於絡,合於陽明,而為白虎之熱證也。此章三節,論燥熱火之氣,下章風濕相搏兩節,論風寒濕之氣。所謂《傷寒論》一書,六氣為病之全書也。

[補曰]熱結在裏,對皮毛之表而言,非胃中也,張陳註為熱在陽明之絡,然《金匱》云:「熱傷陰絡則下血,傷陽絡則衄血。」此未言血。且註「絡」字,又不指出為何物,安能的確?又「經絡」二字混稱,後人遂以直脈為經,橫脈為絡。《內經》又言,胃有大絡,脾有大絡,五臟又皆有絡,然則絡是何物哉?蓋人身內外之微絲血管也,西醫名管。凡通氣行血之竅道,皆油膜微絲血管,《內經》所謂脈絡,西醫皆名為管也。是絡乃行氣行血之路道,在內通於腸胃,而在外則行於肌肉之中。此證熱在肌肉,肌者肥肉,肉者瘦肉,熱在此間,從絡通於腸胃,故見口舌乾燥。瘦肉屬血分,肥肉屬氣分,皆脾與胃之所司,故能內合於胃也。

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傷寒病,太陽之標熱,合陽明之燥氣,熱盛於內,而外反無大熱。陽明絡於口,屬於心,故口燥渴而心煩。太陽循身之背,陽明循身之面,熱俱併於陽明,則陽明實而太陽虛矣。可即於其背之微惡寒者,以知為陽明之燥熱益盛焉。白虎加人參湯所以主之。

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雖然,解絡熱者,白虎為其所長,而表熱則不可以概用。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者,與絡無與也,不可與白虎湯。若渴欲飲水,為熱極傷絡,可以直斷其無表證者,以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此申明白虎湯能解絡熱,而不能解表熱也。

[受業侄道著按]白虎證,其脈必洪大。若浮而不大,或浮而兼數,是脾氣不濡,水津不布,則為五苓散證。

[魏子乾曰]入於肌絡者,宜桂枝湯;肌氣之在裏者,宜越婢湯;絡氣之入裏者,宜白虎湯。

太陽、少陽併病,心下硬、頸項強而眩者,當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太陽少陽併病,心下硬,頸項強而眩者,是太陽之病歸併於少陽。少陽證汗下俱禁,今在經而不在氣,經則當刺大椎、肺俞、肝俞,以泄在經之邪,慎勿下之。小結胸篇戒勿汗者,恐其譫語。此戒勿下者,恐其成真結胸也。

此三節,言太陽合併於少陽而為病也。

[同學周鏡園曰]此言太少併病,證在經脈,不在氣化。病經脈者,當刺少陽經脈,下頸,合缺盆。太陽經脈還出別下項,故頸項強。太陽起於目內眥,少陽起於目銳眥,故目眩。太陽經隧在膀胱,其都會在胸肺,肺脈還循胃上口,上通心膈之間。膽脈由胸貫於膈,脈絡不和則心下鞕,故刺大椎以通經隧之太陽,刺肺俞以通都會之太陽,又刺肝俞以通少陽之脈絡,諄諄戒以勿下者,以病在經脈,宜刺不宜下也。

太陽與少陽合病,自下利者,與黃芩湯。若嘔者,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主之。

合病又與併病不同,併病者彼併於此,合病者,合同為病也。太陽與少陽合病,太陽主開,少陽主樞,今太陽不能從樞以外出,而反從樞而內陷,其自下利者,內陷之故。與黃芩湯,清陷裏之熱,而太陽之氣達於外也。若嘔者,乃少陽之樞,欲從太陽之開以上達,宜順其勢而利導之,用黃芩加半夏生薑湯,宜其逆氣而助其開以主之。

黃芩湯方

黃芩(三兩)甘草(二兩,炙)芍藥(二兩)大棗(十二枚,擘)。

上四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夜一服。若嘔者,加半夏半升、生薑三兩。

[蔚按]仲景凡下利證俱不用芍藥,惟此方權用之,以泄陷裏之熱,非定法也。

[張令韶曰]此治太陽與少陽合病而下利與嘔也。合者彼此合同,非如併者之歸併於此也。太陽主開,少陽主樞,太陽不能從樞以外出,而反從樞以內陷,故下利。與黃芩湯清陷裏之熱,而達太陽之氣於外。若嘔者,少陽之樞,欲從太陽之開以上達也,故加半夏、生薑,宣達其逆氣,以助太陽之開。

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欲嘔吐者,黃連湯主之。

太陽之病,既歸併於少陽,則以少陽為主矣。然亦知少陽三焦之氣,游行於上中下者乎?上焦主胸,中焦主胃,下焦主腹。傷寒胸中有熱,逆於上焦也;胃中有寒邪之氣,逆於中焦也;腹中痛,逆於下焦也;欲嘔吐者,少陽三焦之氣,逆於上中下之間,欲從樞轉而外出也。治宜取小柴胡轉樞之意而加減之,俾寒熱宣補,內外上下,絲絲入扣則愈,以黃連湯主之。

黃連湯方

黃連、甘草(炙)乾薑、桂枝(各三兩)人參(二兩)半夏(洗,半升)大棗(擘,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一服,夜二服。

[王晉三曰]此即小柴胡湯變法,以桂枝易柴胡,以黃連易黃芩,以乾薑易生薑。胸中熱,嘔吐,腹中痛者,全因胃中有邪氣,阻遏陰陽升降之機,故和人參、大棗、乾薑、半夏、甘草專和胃氣,使入胃之後,聽胃氣之上下,敷布交通陰陽。再用桂枝宣發太陽之氣,載黃連從上焦陽分瀉熱,不使其深入太陰,有礙虛寒腹痛。

[補曰]胸中是言胸膈之內,乃指心包而言,不知膈膜,則不知胸中是何物也,且不知胸中與胃界限不同也。此證惟心包有熱,其餘胃中、腹中、大小腸皆有寒氣,故只用黃連一味,清心包之熱,而其餘則皆治寒也。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者,桂枝附子湯主之。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去桂加白朮湯主之。

風濕相搏,有從寒傷所致者,其證奈何?傷寒八曰當陽明主,期氣之九日當少陽主氣之期,宜從少陽之樞而外出也。乃不解,而復感風濕,合而相搏,寒邪拘束,故身體疼。風邪煽火,故心煩。濕邪沉著,故不能自轉側。邪未入裏,故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者,以浮虛為風,澀則為濕也。此風多於濕,而相搏於外,以桂枝附子湯主之。若患前證,其人脾受濕傷,不能為胃行其津液,故大便硬。愈硬而小便愈覺其自利者,脾受傷,而津液不能還入胃中故也。此為濕多於風,而相搏於內。即於前方去桂枝,加白朮湯主之,濕若去,則風無所戀,而自解矣。

此節合下節,言風濕相搏之病也。但此節宜分兩截看:「風濕相搏」至「桂枝附子湯主之」,作一截,言風濕相搏於外也。「若其人」至「去桂加白朮湯主之」,又作一截,言風濕相搏於內也。要知此節桂枝附子湯,是從外驅邪之表劑;去桂加白朮湯,是從內撤邪之裏劑;下節甘草附子湯,是通行內外之表裏劑也。

[正曰]仲景書凡「風寒」二字,有通稱不分別者,蓋外感或系寒隨風至,或系風挾寒來,故二字往往通用。此風濕是寒風,非熱風也,修園執定風為陽邪,謂是後感於風,風邪煽火,與上文方治不合,須玩此「煩」字不是心煩,乃骨節煩疼,謂其發作煩頻也。風欲行而濕阻之,故煩疼。濕甚則筋脹,不能掉動,故不可轉側。蓋筋生於瘦肉兩端,而膜網則包著瘦肉,西醫以筋是連網所生也。連網者,中國所謂膜肉也。膜油即脾之物,脾主濕,故濕能從膜油而犯其筋節。膜又是三焦所司,至行小便,故三焦陽虛,則能小便自利。脾之油受濕,不運行,則大便反硬。會得此理,乃與仲景方相合也。

桂枝附子湯

桂枝(四兩)附子(三枚,去皮,炮,破八片)生薑(三兩切)甘草(二兩,炙)大棗(十二枚,擘)。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此方藥品,與桂枝去芍加附子湯同,但分兩之輕重不同,其主治亦別。仲景方法之嚴如此。

桂枝附子去桂加白朮湯

白朮(四兩)甘草(二兩,炙)附子(三枚,炮)大棗(十二枚,擘)生薑(三兩)。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初服,其人身如痹,半日許復服之,三服盡,其人如冒狀,勿怪。此以附子、朮並走皮內,逐水氣,未得除,故使之爾。當加桂枝四兩,此本一方二法也。

[蔚按]師云: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者,風濕之邪盛也。濕浮於中,無上達之勢,故不嘔。濕為陰邪,無陽熱之化,故不渴。邪盛則正虛,故脈浮虛而澀。但前方主桂枝,為風勝於濕。風為天之陽邪,主桂枝之辛以化之。後方去桂加術,為濕勝於風。濕為地之陰邪,主白朮之苦以燥之。或問苦燥之品,不更令大便硬,小便自利乎?曰太陰濕土,喜燥而惡濕,濕傷脾土,則不能輸其津液以入胃,師所以去解表之桂,而加補中之術也,且濕既去,而風亦無所戀而自除。經方無不面面周到矣。

風濕相搏,骨節疼煩,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風濕相搏之病,見證較劇者,用藥又宜較緩。風濕相搏,業已深入,其骨節煩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此風寒濕三氣之邪阻遏正氣,不令宣通之象也。汗出氣短,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衛氣、榮氣、三焦之氣俱病,總由於坎中亢陽之氣失職也。務使陽回氣暖而經脈柔和,陰氣得煦而水泉流動矣。以甘草附子湯主之。

此一節,承上節言風濕相搏,病尚淺者利在速去,深入者妙在緩攻,恐前方附子三枚過多,其性猛急,筋節未必驟開,風濕未必遽走,徒使大汗出而邪不盡耳,故減去一枚,並去薑、棗,而以甘草為君者,欲其緩也。此方甘草止用二兩而名方,冠各藥之上,大有深義。余嘗與門人言:「仲師不獨審病有法,處方有法,即方名中藥品之先後亦寓以法,所以讀書當於無字處著神也。」受業門人答曰:「此方中桂枝,視他藥而倍用之,取其入心也,蓋此證原因心陽不振,以致外邪不撤,是以甘草為運籌之元帥,以桂枝為應敵之先鋒也。彼時不禁有起予之嘆,故附錄之。」

[補曰]煩疼掣痛,不得屈伸,即上節不能轉側,同一理也,皆是筋脹之故。自己且不能動,況他人近之,有所觸動,不更劇乎。寒風傷衛,則汗出惡風,不欲去衣。濕停則為水,故小便不利,身微腫。故用附子、桂枝振其衛陽,白朮、甘草行其脾濕。此節淺而易解,而註家多不明也。

甘草附子湯方

甘草(二兩,炙)附子(二枚,炮去皮,破)白朮(二兩)桂枝(四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則解。能食,汗止復煩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為妙。此言初服之始。

[王晉三云]甘草附子湯,兩表兩裏之偶藥,風淫於表,濕流關節,治宜兩顧。白朮、附子顧裏勝濕,桂枝、甘草顧表勝風。獨以甘草冠其名者,病深關節,義在緩而行之。若驅之太急,風去而濕仍留,反遺後患矣。

傷寒脈浮滑,此以表有熱、裏有寒,白虎湯主之。

是故不知證者,不可以言醫,不知脈者,亦不可以言醫,脈之不可不講也。脈之緊要者,散見各證之中,不能悉舉也,亦不必贅舉也。然太陽總諸經之氣,而諸脈之同者異者,似同而實異者,似異而實同者,有同中之異,異中之同者,雖曰不可言傳,而亦無不可以意會矣。今欲舉一以為偶反。即以太陽傷寒言之,太陽本寒而標熱,若診其脈象浮滑,浮為熱在表,滑為熱在經,此為表有標熱,便知其裏有本寒,《內經》所謂凡傷寒於為熱病是也,病宜以白虎湯主之。憑脈辨證之法,從此比例之思過半矣。

[張錢塘云]上八節以風寒濕熱燥火之氣,結通篇太陽之病,以見傷寒一論,六淫之邪兼備,非止風寒也。此三節,以浮滑結代之脈象,結通篇太陽之脈,以見太陽總統諸經之氣,而諸脈之死生,亦俱備於太陽中也。

白虎湯方

知母(六兩)石膏(一斤,碎)甘草(二兩)粳米(六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蔚按]白虎湯,《傷寒論》凡三見:太陽條治脈浮滑,厥陰條治脈滑而厥,又治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而面垢,譫語遺尿等證。而原本此方列於太陽條甘草附子湯之下者,言外見風寒濕燥火之氣,俱括於太陽之內,且下一條炙甘草湯,亦即潤燥之氣。可知《傷寒論》非止治風寒二氣也。

[柯韻伯曰]陽明邪從熱化,故不惡寒而惡熱,熱蒸外越故熱汗自出;熱灼胃中,故渴欲飲水;邪盛而實,故脈滑,然猶在經,故兼浮也。蓋陽明屬胃,主肌肉。雖有大熱而未成實,終非苦寒之味所能治也。石膏辛寒,辛能解肌熱,寒能勝胃火,寒性沉降,辛能走外,兩擅內外之能,故以為君;知母苦潤,苦以瀉火,潤以滋燥,故以為臣;用甘草、粳米調和於中宮,且能土中瀉火,作甘稼穡,寒劑得之緩其寒,苦藥得之化其苦,使沉降之性,背得流連於中也。得二味為佐,庶大寒之品無傷損脾胃之慮也。煮湯入胃,輸脾歸肺,大煩大渴可除矣。白虎為西方金神,所以治渴,秋金得令,而炎暑自解矣。

傷寒,脈結代、心動悸,炙甘草湯主之。

浮滑恆脈之外,又有劇脈曰結,危脈曰代,不可不知。夫傷寒之脈何以結代?非洞悉乎造化陰陽之本者,不可與言。蓋脈始於足少陰腎,生於足陽明胃,主於手少陰心。少陰之氣不與陽明相合,陽明之氣不與少陰相合,上下不交,血液不生,經脈不通,是以心氣虛,常作動悸。以炙甘草湯主之,補養陽明,從中宮以分布上下。

[陳師亮曰]代為難治之脈,而有治法者何?凡病氣血驟脫者,可以驟復,若積久而虛脫者,不可復。蓋久病漸損於內,臟氣日虧,其脈代者,乃五臟無氣之候。傷寒為暴病,死生之機,在於反掌,亦有垂絕而不可救者。此其代脈,乃一時氣乏,然亦救於萬死一生之途,而未可必其生也。

炙甘草湯方

甘草(四兩,炙)生薑(三兩,切)桂枝(三兩)人參(二兩)生地黃(一斤)阿膠(二兩)麥門冬(半升)麻子仁(半升)大棗(三十枚,擘)。

上九味,以清酒七升,水八升,先煮八味,取三升,去滓,納膠,烊消盡,溫服一升,日三服。一名復脈湯。

[蔚按]周禹載云:「本條不言外證,寒熱已罷可知,不言內證,二便自調可知。第以病久,正氣大虧,無陽以宣其氣,更無陰以養其心,此脈結代、心動悸所由來也。方中人參、地黃、阿膠、麥冬、大棗、麻仁,皆柔潤之品,以養陰,必得桂枝、生薑之辛,以行陽氣,而代結之脈乃復。尤重在炙甘草一味,主持胃氣,以資脈之本原。佐以清酒,使其捷行於脈道也。其煮法:用酒七升,水八升,只服三升者,以煎良久,方得爐底變化之功,步步是法。要之師言結代者用此方以復之,非謂脈脫者以此方救之也,學者切不可泥其方名,致誤危證。推之孫真人制生脈散,亦因其命名太夸,庸醫相沿,貽害豈淺鮮哉。」

[男元犀按]此證必緣發汗過多所致。汗為心液,心液傷則血虛不能養心,故心動悸;心液傷則血不能榮脈,故脈結代。取地黃、阿膠等,為有形之品,補有形之血,另立法門。

脈按之來緩,時一止復來者,名曰結。又脈來動而中止,更來小數,中有還者反動,名曰結,陰也。脈來動而中止,不能自還,因而復動者,名曰代,陰也,得此脈者必難治。

其結代之脈狀何如?結能還而代不能還也。脈按之來緩,不及四至,而時一止復來者,是陰氣結,陽氣不能相將,此名曰結。然不特緩而中止為結,又脈來動而中止更來,小數中有還者反動,是陰氣固結已甚,而陽氣不得至,故小數而動也,亦名曰結,此為陰盛也。結脈之止,時或一止,其止卻無常數。若脈來動而中止,止有常數,既止遂不能自還,陽不能自還而陰代之,因而復動者,儼如更代交代之象,名曰代,此獨陰無陽也,得此脈者必難治。此毫釐之分,學者於此判之指下,則可言脈矣,豈獨太陽已哉。

此一節,復申明結代之脈狀,毫釐千裏,務分仿佛中也。

[正曰]後世脈訣益詳,而脈理益昧,因分脈辨證,不能會通脈之理也。試思脈訣只二十八脈,而病證不止二十八門,若不貫通脈之全理,安能即二十八脈而斷盡百病哉。故人謂仲景脈法不詳,而不知仲景論脈,皆是以一貫萬,舉一反三,則脈理無不通矣。故此三節,特舉浮滑結代以明脈理,知此而各脈之理無不通也。蓋脈是血脈,血生於心,西醫言心有血脈管,心體跳動不休,則脈應之而動。《醫林改錯》言脈是氣管,氣方能動,非血管也,此說大謬。使脈是氣管,則一呼當一動,一吸當一動,何以一呼二動,一吸二動,明明與呼吸相反哉,則知其決非氣管。《脈經》云:「脈為血府。」仲景復脈湯又全是大補心血,則知脈生於心血,其應心而動為無疑矣。故凡遲數結代,三部均見,斷無寸遲尺數,尺結代而寸不結代者。以脈管只一條,數則均數,遲則均遲,結代則均結代,皆是應心而動,故無三部之分。知此則知凡系脈管中事,如細散芤澀革弱等,理均可識矣。故拈結代二脈,以總明脈管所主之理也。脈管外是肌肉油膜也,乃三焦氣分所往來,氣附脈行,《內經》云:「衛氣一日行盡周身,而復大會於手太陰肺。」故脈動而氣亦應之,氣升則脈浮,氣降則脈沉,氣盛則脈洪,氣衰則脈微,氣盈則脈滑,皆是隨氣呈露,故有寸浮尺沉、寸洪尺微之異,隨氣之部分,而異其強弱,所以有三部之別。知此則知凡脈管外氣分所主之事,如弦緊牢濡等理,均可識矣。故拈浮滑二脈,以總明脈管外氣分所主之理也。讀仲景此三節,則於脈理可以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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