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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郎她死了 第十八章

作者:迪克森·卡尔 分类:外国名著 更新时间:2025-01-15 09:57:38 来源:本站原创

一旦你抓住了最为核心的线索,就会发现事情简单得可怕。

我在烟雾缭绕的房间里起身,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但那并不是心血管疾病的预告:如果你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猛烈跳动,那么几乎每一次,问题的根源都在胃部。

我知道该从哪里着手了。除非凶手极度谨慎,我很可能在今晚就为自己正名。但今晚就去的话,是明智的吗?或者说,是可能的吗?

如果家里有任何一个人发现我偷偷溜出去的话,汤姆肯定要对我至少说教两个星期。可是为什么不呢?如何才能无声地发动汽车,是我悄无声息偷偷溜走的最大难点。但我的车并没有停在车库里,它就停在门口。高街是一个大坡,我可以沿着它滑下去,然后掉头再开回来。

在我匆忙穿好衣服的时候,保罗·费拉尔的脸出现在我眼前,我回想起费拉尔的话,他说他完全能想象卢克医生半夜出门去做些蠢事。显然,他们比我更加了解我自己。但我必须这么做。

我穿戴整齐,除了鞋子,往口袋里装手电筒的时候,我注意到了桌上那杯被遗忘的阿华田。它已经凉透了,但我答应过贝拉要喝掉它。我一口灌下了大半杯,打开灯,开了门。

并没有人听到我下楼的声音。而且我知晓这座房子里每一块会吱嘎作响的地板,这是多年前,我出夜诊回来,为了不弄醒劳拉而习得的。黑漆漆的长廊上,钟表在吱嘎作响。我拎着鞋、踮着脚下楼,只弄响了地板一次。走到大门的时候,我忽然想起另外一件事。

证人。

我必须要为我想要证明的事找一位证人,不然的话,他们可能不会相信我发现的一切。于是我又踮着脚回到问诊室,轻轻拉开门。没必要开灯。问诊室九步就能走到头。对面墙边的书架上放着牛皮卷轴和一个骷髅头骨。沿着书架笔直走四步便是书桌和椅子。我在椅子上坐下,把手伸向电话。

我拨通了费拉尔在瑞德农场的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令人昏昏欲睡。我几乎能听到远在埃克斯穆尔的那幽灵般的电话铃声嗡嗡作响,在黑暗中不停振动。有人接起了电话。

“啊哈?三更半夜把人吵醒,你这该死的到底想干吗?”

“是你吗,亨利爵士?”

一阵漫长的停顿。

“抱歉打扰您,但这件事很重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选择了。我找到了。”

那个声音变尖锐了:“找到什么了?”

“谜底。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又是一阵停顿。

“好吧……现在,”这个声音说道,“我想过,你可能也知道了。”

“你是说你也知道了?”(他似乎在奇怪地闪烁其词。)“那么听着,你能来主路和贝克桥路交界的转角处见我吗?”

“现在吗?”

“对,现在。明天可能就晚了。我知道这对你可能是种强求,但我们或许能找到证据。亨利爵士,我知道凶手是在哪里行凶的了。”

还有另一件奇怪的事。当时周围暗极了,我根本看不清电话。这份黑暗莫名其妙地像棉絮一般包围着我,填满我的思绪,甚至模糊了电话那头的声音。

“孩子,我不能!”那从远方到来的声音咕哝道,“我这受伤的脚趾今天已经走了一天了。”

“让费拉尔开车送你。”

“费拉尔不在。”

“不在?十二点半了不在?他去哪儿了?”

“我不知道。但他出去了,而且是开车出去的。”

“那就坐着你的轮椅来!想办法!无论如何都要来!”我用狂躁而焦急的语气对着听筒小声说道,可我的声音对我自己来说却是那么遥远。棉絮变得更厚了,我的头皮有微弱的刺痛感,延伸到耳鼓,“我本不该请求你的,可这能阻止一次不公的审判!你会来吗?”

“我是个疯子,没错,我是。好吧。主路和贝克桥路的交叉口。几点?”

“越快越好!”

我挂了电话准备起身的时候,发生了两件事。

一道笔直的光微弱地出现在我面前的墙上。我身后的门被缓慢打开,有人打开了走廊上的灯。随着门的开启,那道黄色微光照射的范围逐渐变大,铺展开来。某人的影子投射在我面前置有头骨的书架依靠的那面墙上。对我而言,这一幕如同幻觉——我总能形容出令人眩晕的幻觉——那个影子的头部恰好与我对面的头骨重合,并将它覆盖。

贝拉·苏利文的声音小声说:“怎么了,医生?你要做什么?”

然后,在我要站起来的时候,晕眩感如大浪般涌了上来,一阵天旋地转。只有一小会儿,但刹那间,我双脚摇晃,差点倒下去。

“安静点!”我记得自己如此说道。

我抓住了桌前那把椅子的椅背,它轻轻地“嘎吱”响了一声,晕眩感席卷而过,在我脑中留下了棉絮般软绵绵的感觉,我口干舌燥。

“怎么了,医生?你穿戴得这么整齐是要做什么?”

她穿着一套汤姆的蓝白条纹睡衣,尽管袖口和裤脚都被卷起了几厘米,那身衣服还是太过宽大,遮盖着她小小的身体。她还穿着一双属于我的拖鞋。我记得她身形的剪影,那道微弱的光轻轻触着地上老旧的棕色油地毡。

“我要出去,”我小声回答,“必须要去。”

“为什么?”

“别管为什么。还有,请别太大声。”

“医生,您不能出去!”那低语声几乎是在哭泣,“我是说——您喝掉那杯阿华田了吗?”

“是的。”

“那里面加了点东西。”贝拉说。

这就是暗示的力量,话语纯粹的力量,那有着闪亮棕色鬈发的剪影似乎如水波般荡漾。

“汤姆给我的,但我觉得你可能比我更需要。所以我把它放在阿华田里了,想让你睡个好觉。你现在本该像个婴儿一样熟睡的。”

我摸了摸自己的脉搏,毫无疑问,它在变缓。

“是什么,”我说,“有多少?”

“我不知道!是个红色的胶囊。”

“一个胶囊吗?”

“是的。”

大概是西可巴比妥[1]。我紧紧地握着椅背,然后站直。

人类或许有可能在有限范围内,用自己的意志去抵抗安眠药的作用。在我们曾经收治过的几位有恐觉症或者无法入睡的歇斯底里症患者身上,都能证明这一点。还有,我几分钟前才服下药物,它要在很久之后才会完全发挥药效,降低我的思考能力,将我拽入旋涡。但它还是让我很难受,那是一种身体上的憎恶,或许是不甘快要到手的胜利被这么夺走。

“我还是要出去。”

“医生,我不会让你去的!”

我的表情一定是吓了她一跳,她退了回去。我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安慰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膝盖颤抖着,走路也轻飘飘的,但大脑还是十分清醒的。我走到门口,低头穿鞋,又是一阵猛烈的晕眩感。然后我溜了出去。

夜晚的空气凉爽怡人。我上了车,让车沿着反方向的下坡滑行了一会儿,直到与我家拉开了一些距离,我才发动马达。我掉头,重新上坡,开过深夜里高街两旁黑漆漆的小屋后,我把油门加到了让我再也不想重来一次的速度。

除此之外,我认识凶手。想到我们那么容易就被都认识而且喜欢的人骗过,这让我感到一阵恶心。但事实就是如此。

月亮又圆又亮,月光皎洁,人们叫这为“轰炸机之月”[2]。我在颠簸地绕过夏尔橡的大弯的时候,开始感到有“不真实”的感觉漫上我的身体:一种飞跃时间和空间,与月亮和藩篱独处的感觉。我以大概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飞驰,经过了一辆看起来隐约有些熟悉的汽车。与我做伴的只有……

小心!

一棵树突然出现在我眼前。我感觉到车猛然颠簸摇晃起来,远远传来刺耳的刹车声。然后我回到了路上,再次飞翔起来。

黑暗弥漫。

意识游离。

稳住。

前方就是贝克桥路的入口,向右转。我停下车。

H.M.不在。这个时间他肯定赶不过来,但我想的不是这个。我从车里爬出来,某种神秘力量鼓励和支持着我,让我感觉自己似乎在飘浮,那种感觉愉悦极了,除了头皮和指尖感觉有微微的刺痛。

我像个醉汉一样自言自语。大脑里闪过的所有念头都要从嘴里念出来。H.M.不在这里。我不能等了,我不能等了。

“无所谓,”我记得自己这样大声说道,似乎猛烈地想给某位隐形听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完全无所谓!他会跟上我的。”

我从来没想到他是完全不可能跟上我的。我对他说:“来主路和贝克桥路交界的转角处见我。”他肯定以为我的意思是在画室见——那个曾有许多恐怖和令人愤怒的事件发生的地方。

但我去的根本不是那里。

我没有向左转,而是拐向了右边,向着大海的方向,穿过了马路。主路和与之平行的悬崖之间有一块广阔的被废弃的土地,遍布土坡和小丘陵,风将稀疏的灌木吹得里倒歪斜。我记得自己在蹒跚越过山丘的时候大声祈祷着——像一个十七世纪的牧师那样——希望在我抵达那通向“海盗之穴”的隧道前,我的意识和理智不会消失,不会被卷入黑暗之中或枯竭殆尽。

不同于人们通常认为的是,位于我们村庄海岸线上的洞穴中从来都没有藏匿过什么走私者,只有南德文郡或者康沃尔[3]才会有那种情况出现。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时,来自法国的走私者若是抵达了北德文区,可是件十分令人为难的事。那些像蜂巢般长在悬崖上的洞穴都是自然形成的。它们都被赋予了优美的名字:暗黑灯笼洞,炼狱,风之穴,海盗之穴。

那个叫作“海盗之穴”的洞穴是我唯一的目的地。

从它位于陆地上的入口进入后,是一个通往地下大概四十英尺深处的下坡隧道。它的另一个入口在悬崖上,距其下方的岩石有至少三十英尺的距离。这个洞穴距离韦恩莱特家的大宅足足有半英里远。

我回头匆忙地看了一眼身后那被月光照亮的废墟,我停在远处的车,还有主路和贝克桥路。然后我开始向下走。

起初,一切都像噩梦一般。你必须要爬到一个似乎是山丘一侧的地方,转个身,然后走下政府部门为游人准备的三级木台阶。我带着我的小手电筒,但它的光似乎有些弱。

这个入口离悬崖边缘大概一百英尺远。走到木台阶的底部,你便可以走进隧道,但别忘了,要一直低着头。

要低头走的这段路糟透了,我大脑中满是不断翻涌的暗流。我一度十分沮丧。但我没有气得摔了那个手电筒,而且我那双在山洞中磕碰出瘀青而阵痛的双手帮我保持清醒和稳定。隧道中的空气尽管带有一些泥土的味道,但还是十分新鲜。地面的坡度让人只得踉跄地顺着沙子向下滑,但你还是能用一只手扶住潮湿的墙面来支撑自己。

一阵带着咸味的强风从黑暗中涌出,吹过我的脸。我甚至能听到那微弱的瀑布声。那时一定是将近一点了——悬崖正面的海水涨得很高。

又走了十步,我终于来到了“海盗之穴”。

向着海面的那个入口像一扇有蓝白色月光洒入的拱门,洞口弯曲,并不平整。外面阴沉的暗色海水反射着来自我手电筒的光。这里极其阴冷潮湿。这个“海盗之穴”的形状大致是个圆,十五英尺宽、十英尺高,有上面沾满水珠的肋状中空墙壁。墙上有一块形状像一个海盗和十字骨图案的岩石,那也正是它名字的来源。

手电筒的光越来越弱。我随处照了照,什么也没看见。

什么也没有。

水波声在不规则的墙面上空洞地回响,那块骷髅和十字骨状的岩石上被画出了形形色色名字的首字母;我沾满沙粒的脚下是烛油遍布、凹凸不平的石头地面——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可这里肯定有些什么!”有个声音大喊道,回声传回耳中,我脑子里一阵嗡嗡声,“一定有些什么!”

我撑不了多久了。尽管我很早就知道。那骷髅十字骨的形状在我眼里开始变得模糊,手电筒发出的光也越来越弱。我只看到墙上的棱纹间插着的一根残烛,它躲开了从外面长驱直入的风。

我试着点燃那根蜡烛,擦了五根火柴,它终于燃烧起来。火焰在我模糊的双眼里变成了好几簇,并缓缓围着彼此转动。骷髅和十字骨的图案变得更加生动清晰,或者说,变成了真正的死亡之脸。

“那把自动手枪,”那个声音在我脑海里不停重复,“开枪时,弹壳会被射向右上方。那把自动手枪开枪时,弹壳会被射向右上方。”

我把手电筒放回口袋,大声尖叫着,希望能如此集中自己的注意力,再撑五分钟,然后开始像一只失明的甲壳虫一样摸索墙壁。墙面高低起伏,凸起、凹陷、裂缝,似乎无穷无尽。

可能性似乎只有百分之一。我的手指笨拙地摸索着,触碰着,戳弄着。我终于触到那个小小的金属物件,它来自一把零点三二英寸口径的自动手枪,如今被夹在一个石缝里,我的触碰使它滚了出去。我猛烈地踉跄着追了上去,“扫荡”一番裂缝后,终于得手。

我像保护一只刚捉到的昆虫一样用两只手护着它。我跌跌撞撞地从墙边撤退,闭上一只眼,努力用我混乱的大脑控制稳定着另一只眼,看了看它。

一个零点三二口径子弹的黄铜弹壳。

但这还不是全部。我隐约记得手指扫过了另一种质地的物体表面,某个瞬间,手指曾是另一种感觉,这让我回到了墙边。过了一会儿,我拽出了像海草一样缠绕着的两件东西,那是两件我梦寐以求想要找到、却从未指望真能找到的东西。它们被狠狠地塞进了缝隙里。一定是出于罪恶感。我明智地将弹壳放在马甲口袋里。一手拿着一件新发现的东西,然后磕磕绊绊地走开了。

两件泳衣。

准确地说,是一条带有金属扣白色腰带的深蓝色男士泳裤和一件浅绿色女士泳衣,大半个莱康姆的人都能认出这件泳衣。两件泳衣都脏兮兮的,颜色变得很深,还是潮湿的。

“我们找到了,H.M.!”我大声说,“我们找到那个恶魔凶手了,我非常确定。”

有人在我背后的隧道里开了一枪。

当时我并没有辨认出那是一声枪响。可任何有过枪火经历的人都一定能认出那可怕的、如金属质地鞭子的抽打,或者如钢琴琴弦断裂般、子弹掉落在岩石上被反弹的可怕声音。

回响在山洞中炸裂,骷髅形状的墙上出现了一个小凹痕。有人又开了一枪,蜡烛灭了。

我猜我应该为此感到庆幸。但我已不记得当时是否有任何思绪或者任何感觉。我将那两件泳衣死死抵在胸前,像是保护我最为珍贵的财物般紧紧抱着它们。我在凹凸不平的地上向前走了两步,然后摔倒了。

这里暗极了,只有月光在洞穴朝向海面的入口倾泻。海水不断冲撞拍打着岩石,呈现略泛灰的黑色,一直冲刷到洞口向下大概两三英尺的位置。

终于,旋涡将我吞噬,我用两只手抓紧自己的脑袋,努力维持意识。我试着翻滚,但那坑洼的地面又滑又湿。黑暗世界在转动,我拼尽全力、集中精力。终于,我翻了个身,从口袋里拿出手电筒。尽管我那样无助——就像流光最后一滴血的人一样无助——我还是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按下手电筒的按钮。

它的光芒就像汽车大灯一样让我眩晕,那道光疯狂摇晃着,直到我将它聚焦于隧道入口。

有人站在那里。

注释:

[1]西可巴比妥,又称“速可眠”,一种安眠药。

[2]轰炸机之月,此形容源起于二战期间,指月光明亮到使轰炸机驾驶者得以看清楚目标的满月。

[3]康沃尔(Cornwall),英格兰西南部一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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