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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论 第五篇 军队

作者:克劳塞维茨 分类:外国名著 更新时间:2025-01-16 09:29:20 来源:本站原创

第一章

概要

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考察军队:

1. 军队的兵力和编成。

2. 军队在战斗以外的状态。

3. 军队的给养。

4. 军队与地形、地貌的总的关系。

也就是说,本篇要研究的只是军队的可被视为战斗的必要条件的几个方面,而不是战斗本身。它们与战斗或多或少有密切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因此我们在谈到战斗的运用时还要常常提到它们。但是在谈到它们的本质和特点时,我们必须把每个方面都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考察。

第二章

战区、军团、战局

要对这三个表示战争中的空间、数量和时间的不同事物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必须努力使这些在大多数场合惯用的术语更明确些,以免有时引起完全错误的理解。

一、战区

人们对战区实际上理解为四面有保护,从而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整个战争空间的一部分。这种保护可以是要塞或大的地形障碍,也可以是该部分距战争空间的其余部分明显较远。这样的一个部分不是整体的一个简单的组成部分,而是它本身就是一个小的整体,因此多少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在其余战场空间发生的变化对这一部分没有直接影响,而只有间接影响。如果人们想要在这里找出一个明确的标志,那么这个标志只可能是:在一个空间里,部队在前进,而在另一个空间里,部队可能在后退;在一个空间里,部队在防御,而在另一个空间里,部队可能在进攻。我们并不是到处都能进行这种区分,做这种区分只是为了指出各战区本来的行动重点。

二、军团

借助战区这个概念,我们很容易说明什么是军团:所谓军团就是在同一战区内的战斗人员。不过这显然没有包括我们使用这个术语的全部含义。1815年,布吕歇尔和威灵顿[1]虽然在同一个战区,但是他们统率的却是两个军团[2]。因此拥有一位最高指挥官是军团这一概念的另一个标志。其间,这个标志与上述军团的定义有很大的共同点,因为在同一个战区只应有一位最高指挥官,这才是组织得当的表现,而且一个专门战区的指挥官一定要有适度的独立性。

然而仅是部队的绝对人数并不像人们一眼看上去以为的那样可以决定是否使用军团这一名称。在同一个战区内和在共同的最高指挥官指挥下行动的数个军团,之所以用军团这个名称,并不是因为它们的兵力,而是因为它们保留了过去的名称(例如1813年的西里西亚军团和北方军团[3])。此外,人们虽然可以将确定留在一个战区内的大部队分为数个军,但决不能将其分为不同的军团,否则至少是不符合军团这个看上去切合实际的惯用术语的含义。另一方面,假如把每一个在遥远地区单独行动的分遣队都叫作军团,固然是书呆子式的做法,但是我们不得不注意到,当人们把法国革命[4]战争时期旺代人的部队[5]称为军团时,尽管他们的人数并不多,却没有任何人对此感到奇怪。因此军团和战区这两个概念通常是互有联系、互为补充的。

三、战局

尽管人们往往不假思索地把一年中所有战区内发生的军事活动叫作战局,但是更普遍和更确切的是将战局理解为一个战区内发生的军事活动。而如果人们简单地以一年为界限来确定战局,就更不妥当了,因为战争已经不再因为部队进驻固定和长时间的越冬营地而自然分成若干年度的战局了。由于一个战区内的军事活动自然地分为若干较大的阶段,因此,如果一方或大或小的失利产生的直接影响消失,即将开始新的冲突,那么就必须一并考虑这些自然形成的阶段,以便把属于某一年(战局)的全部军事活动都划归这个年度。任何人都不会因为俄、法两军1813年1月1日在梅梅尔河[6]畔,而认为1812年战局是在该河畔结束的,也不会把法军此后继续退过易北河划归1813年战局,因为这一退却显然只是自莫斯科[7]开始的整个退却的一部分[8]。

以上这几个概念即使确定得不十分准确,也根本不会带来什么害处,因为它们不像哲学定义那样可以作为其他定义的某种依据。确定这些概念,只是为了使我们的用语更加清晰和明确。

* * *

[1]特鲁瓦(Troyes),法国东北部一城市,位于巴黎东南,塞纳河河畔。——译者注

[2]威灵顿(Arthur Wellesley Wellington,1769—1852),公爵,英军统帅和政治家。曾任英军总司令、英国外交大臣和首相。1813年曾在西班牙的维多利亚打败法军,1815年在滑铁卢会战中与普鲁士的布吕歇尔共同击败拿破仑。——译者注

[3]1815年3月,英、俄、普、奥等国结成第七次反法联盟。联军从比利时、中莱茵、下莱茵以及意大利等方向进攻法国。其中威灵顿指挥的英国军团和布吕歇尔指挥的普鲁士军团均部署在比利时南部地区,后在滑铁卢会战中共同击败拿破仑。——译者注

[4]在1813年秋季战局中,第六次反法联盟的联军分为三个军团:主力军团,也称波希米亚军团,由联军总司令、奥地利元帅施瓦岑贝格兼任司令,部署在波希米亚;北方军团,由瑞典王储贝纳多特任司令,部署在柏林附近;西里西亚军团,由普鲁士新晋元帅布吕歇尔任司令,部署在西里西亚。1814年联军转入法国境内作战时,仍保留了这些军团的名称。——译者注

[5]指1789年开始的法国革命(对法国革命结束时间有多种说法,一种观点认为是1794年7月雅各宾派统治的结束,另有观点认为是1799年雾月政变)。这次革命摧毁了法国封建专制制度,促进了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也震撼了欧洲封建体系。——译者注

[6]法国革命战争期间,中央政府与西部保王派势力于1793—1796年进行了旺代战争。法国革命后,旺代(Vendée,法国西部的一个省,濒临大西洋)民众起初拥护革命的原则,但对外战争的惨烈、对王族的残杀,以及宗教迫害令不少民众难以接受,尤其在旺代这样一个日常生活与宗教密不可分的地区。1793年3月,法国革命后的第四年,共和政府在旺代征召青年赴边疆打仗,成了旺代战争的导火索。博卡什、莫日和布列塔尼沼泽地区的民众发起大规模暴动,一度蔓延到邻近的下卢瓦尔、马恩-卢瓦尔等省,并与里昂、马赛等地的暴动相呼应,对中央政府构成严重威胁。中央政府派军队镇压。战争持续三年,直到1796年3月,天主教保王派军队的首领之一沙雷特被处决。此后小规模暴动仍持续多年,直至1800年才基本被镇压下去。——译者注

[7]梅梅尔河(die Memel),即涅曼河,在今白俄罗斯和立陶宛境内,长937公里。——译者注

[8]莫斯科(Moskau),今俄罗斯首都,历史上曾是莫斯科公国和俄国首都,位于俄罗斯平原中部。——译者注

第三章

兵力对比

我们在第三篇第八章中已经说过数量优势在战斗中的价值,以及总的占有优势在战略上的价值。人们从中已经可以看出兵力对比的重要性。对这个问题,我们在这里还要再做一些考察。

如果我们不抱任何偏见地研究现代战史,那么就必须承认数量优势越来越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此现在必须把“在决战中尽可能多地投入兵力”这一原则提到比过去更重要的位置。

军队的勇气和精神力量在以往的各个时期都曾使军队的物质力量倍增,今后仍将是这样。但是在历史上也有些时期,在军队组织和装备上的巨大优势造就了士气上的显著优势;还有些时期,在军队机动性方面的巨大优势造就了士气上的显著优势;此后新出现的战术体系造就了士气上的显著优势。然后军事艺术陷于追求巧妙地、按照大而全的原则利用地形[1],而且有的统帅在这方面不时能够从其他统帅那里争得大的好处,但是这种追求本身已经过时,不得不让位于更自然的和更简单的行动方法。如果我们不先入为主地考察最近几次战争的经验,那么就应承认,在这几次战争中,无论是在整个战局,还是在决定性的战斗中,特别是在主力会战中,上述这些现象已经很少见了。关于这一点,读者可以参阅前一篇的第二章。

如今各国军队在武器、装备和训练方面都已经很接近,以至最好的和最差的军队之间在这些方面已经没有什么明显的差别了。当然在科学水平方面可能还有显著的差别,但这种差别大多只是造成一国在更好地组织军队方面是发明者和领先者,而另一些国家则是紧随其后的模仿者。甚至像级别较低的统帅,例如军、师一级的指挥官,在军事活动中也都抱持相当雷同的见解,采用大致相同的方法,以至除了最高统帅的才干(统帅的才干很难与国民和军队的教育程度形成固定的关系,其水平高低完全是偶然的),只有一国军队的实战经验还能造成显著的优势。交战双方在上述各方面越是处于均势,兵力对比就越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现代会战的特点就是上述均势的结果。人们只需客观地读一读博罗季诺会战史,就能了解这一点。在这次会战中,举世无双的法国军队与在组织、训练等方面远落后于它的俄国军队进行较量。在整个会战中,双方没有表现出任何高超的技巧或计谋。这是双方的一次单纯的力量较量。由于双方力量几乎相等[2],结果无非是胜利的天平缓缓倾向于指挥官毅力更大和军队实战经验更多的一方。我们之所以选择此次会战作为例子,是因为双方在这次会战中的兵力几乎相同,而在其他会战中很少有这种情况。

我们并不是说所有的会战都是这样,但是大多数会战基本上是这样的。

在一次会战中,如果双方缓慢而有条不紊地进行较量,那么兵力多的一方获胜的把握肯定要大得多。事实上,要想在现代战史中找到一场战胜兵力多一倍的对手的会战是徒劳的,但在过去更常见一些。拿破仑这位近代最杰出的统帅,除1813年德累斯顿会战[3]以外,在历次获胜的主力会战中,他总是集中优势兵力,或者是使自己的兵力至少不明显少于敌人。每当他做不到这一点时,例如在莱比锡会战、布里昂会战、拉昂会战[4]和“美好姻缘”会战中,他就会失败[5]。

不过兵力的绝对数量在战略上大多是一个既定数,是统帅无法再改变的。我们考察的结果并不是说以一支兵力显著少于敌人的军队就不能进行战争了。战争并不总是由政治随意做出的决定,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战争是很少出现的,因此在战争中任何兵力对比都是可能出现的。一个战争理论如果在最需要它的时候却不能起作用,那它就是一个奇怪的战争理论。

因此,不管理论是多么希望兵力适当,当它面对最不适当的兵力时,也不能说不允许有这样的兵力运用。在这里是无法确定兵力界限的。

兵力越少,预设的战争目的就应该越小。此外,兵力越少,战争持续的时间也应越短。因此,兵力较小的一方在战争目的和持续时间这两方面是有回旋余地的(如果我们可以这样表述的话)。在作战时,兵力的大小到底会引起哪些变化,我们只能在以后遇到此类问题时再逐步说明,在这里只要说明总的观点就够了。但是为了使这个总的观点更为完整,我们还是想做以下一点补充。

被卷入一场力量失衡的战争中的一方越是缺乏兵力,其在危险挤压下出现的内心紧张,就越要更多地成为其斗争的能量。如果情况相反,这一方没有表现出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而是丧失了勇气,那么任何军事艺术都是无济于事的。

如果能把确定目的时的明智和节制与军队的这种努力结合起来,那么就会出现既有辉煌打击又有谨慎节制的行动。这就是我们不得不钦佩弗里德里希大帝在几次战争中的表现的地方。

但是节制和谨慎所能起的作用越小,紧张和努力就必然越重要。如果兵力对比悬殊,无论怎样限定自己的目的也不能保证免于毁灭,或者危险可能持续很长时间,以致即使最节制地使用兵力也不能达到目的,那么就应该把力量尽量集中到一次殊死的战斗中去。一个陷入绝境的人,当他几乎不可能获得任何援助时,就会把他全部和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士气的优势上,因为士气优势可以使每个勇敢的人奋不顾身。他会把无比的英勇看作最高的智慧,在必要时还会求助于冒险的诡诈。即使这些努力都不能奏效,在光荣的毁灭中仍有望在未来获得重生。

* * *

[1]1812年10月19日,拿破仑率法军开始从莫斯科退却,12月底退至涅曼河畔,1813年1月渡过维斯拉河,3月退至易北河西岸,至此1812年战局才全部结束。——译者注

[2]18世纪下半期英国军事理论家劳埃德的学说就是一个例子。劳埃德认为:统帅如果熟悉地形,即使使用一支小的军队也可以与超过自己几倍兵力的军队作战;熟悉地形就像学会几何学一样,可以准确地计算作战活动,而且往往不通过战斗就可以解决战争;任何作战如果不与地形条件相适应,就是毫无意义的和可笑的;地形是一本伟大的、独一无二的兵书,无论何人,如果他不会读这本书,那他充其量只能是一名勇敢的士兵,而不可能成为将军。普鲁士的格拉韦特和马森巴赫在自己的著作中也曾着重论述过这些观点。作者曾批评他们的这些观点。——译者注

[3]在这场会战中,俄军投入12.2万人,法军投入12.4万人。——译者注

[4]1813年8月26—27日,拿破仑在德累斯顿(Dresden,今德国萨克森州首府)附近率领12万法军,与施瓦岑贝格所率22万联军展开会战并获胜(联军伤亡3万人,2万人被俘;法军伤亡约1万人,此前投靠反法联盟的原法军将领莫罗在此次会战中阵亡),但由于法军旺达姆将军在库尔姆会战中失利,拿破仑并未实现围歼联军的意图。——译者注

[5]1814年3月初,拿破仑将布吕歇尔赶过埃纳河,布吕歇尔退守拉昂(Laon,今法国埃纳省首府,西南距巴黎130公里)。9日傍晚,法军马尔蒙部在拉昂附近击败普军约克部,但在夜间受到约克袭击后败退。——译者注

第四章

各兵种的比例

我们只谈三个主要兵种:步兵、骑兵和炮兵。

我们在下面所做的分析基本上属于战术范畴。这要请大家原谅,因为要使我们的思想更加明确,就有必要做这样的分析。

战斗是由两个根本不同的部分组成的:毁灭性的火力战和白刃战(或单兵战斗)。后者有可能是进攻,也有可能是防御(进攻和防御在这里作为两个要素被提出来,应该将其理解为完全绝对的进攻和防御)。炮兵显然只通过火力的毁灭性发挥作用,骑兵只通过单个战斗发挥作用,步兵则通过上述两个途径发挥作用。

在进行单兵战斗时,防御的实质是像树扎根一样固守,进攻的实质则是运动。骑兵完全没有前一种特性,但完全具备后一种特性,因此骑兵只适用于进攻;步兵尤其具备固守的特性,但也不是完全没有运动的能力。

从不同兵种所具备的基本战斗性能中可以看出,步兵比其他两个兵种更占优势,而且更全面,因为步兵是唯一具备三种基本战斗性能[1]的兵种。而且还可以清楚地看出,三个兵种结合起来,在战争中可以更充分地发挥力量,因为人们通过各兵种的结合,可以根据需要来加强步兵所固有的战斗特性。

在现代战争中,火力的毁灭性原则显然起着重大的作用,但是除此以外,同样明显的是应该把一对一的单兵战斗看作构成战斗的真正的独立的基础。因此在战争中,如果整个部队仅仅由炮兵组成,是不可思议的;一支仅仅由骑兵组成的部队虽然是可以想象的,但是它的作战力量很小;而仅仅由步兵组成一支部队,不仅是可以想象的,而且其作战力量也较前两种可能性的力量强得多。因此,就单独作战的能力来说,三个兵种的次序应该是步兵、骑兵、炮兵。

然而当一个兵种与另外两个兵种结合使用的时候,每个兵种的重要性的次序就不是这样了。由于火力比运动起的作用更大,因此一支部队如果完全没有炮兵,其受到的削弱会大于一支完全没有骑兵的部队。

一支仅由步兵和炮兵组成的部队与一支由三个兵种组成的部队作战,虽然会处于不利的地位,但是如果有相应数量的步兵代替缺少的骑兵,并在战法上稍做改变,就仍然可以完成自己的战术任务。当然(由于缺少骑兵),它在前哨勤务方面会有相当多的困难,也永远不能畅快地追击溃败的敌人,而且退却时也会更为艰难,但是这些困难本身还不至于使这支部队完全退出战场。相反,这样一支部队在与只由步兵和骑兵组成的部队作战时,能表现得很好。而后者要抵抗住三个兵种组成的部队是难以想象的。

上面关于每个兵种的重要性的考察,不言而喻,是从所有战争案例中彼此相似的一般情况中抽象出来的,因此不能把这个真理运用于各个战斗的每一个具体情况。一个担任前哨或正在退却的步兵营,也许宁愿配给它一个骑兵连,也不愿带着数门火炮行进;在迅速追击或迂回正在溃逃的敌人时,骑兵和骑炮兵[2]可以完全不需要步兵,等等。

如果我们把这些考察的结果概括起来,那就是:

1. 步兵是各兵种中独立作战能力最强的兵种。

2. 炮兵是完全没有独立作战能力的兵种。

3. 几个兵种结合作战时,步兵是最重要的兵种。

4. 缺少骑兵的影响最小。

5. 三个兵种结合,能够发挥最大的威力。

既然三个兵种结合能够发挥最大的威力,那么人们自然要问,什么样的比例才是绝对最佳的呢?然而对这个问题几乎是无法回答的。

如果能够比较一下建立和维持每个兵种所要消耗的各种力量,然后再比较一下每个兵种在战争中发挥的作用,那么也许可以得出一个表示各兵种最佳比例的完全抽象的结论。然而这不过是个概念游戏。这个比例的第一项就很难确定。虽然其中的一个因素,即财力消耗是不难算出的,但是另一个因素,即人的生命的价值却是谁也无法用数字来表示的。

此外,三个兵种中的每一个兵种都是以国家的其他力量为基础的,例如步兵是以人口数量为基础的,骑兵是以马匹数量为基础的,炮兵是以现有财力为基础的。这种情况给确定各兵种比例带来了陌生因素。人们只要概略地看看不同民族和不同时期的历史,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因素能起主要的作用。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不能完全没有可用于比较的标准,因此我们不得不用可计算的一个因素,即所需费用来整个代替这个比例的第一项。在这方面,一般来说,人们可以相当精确地指出:根据一般经验,一个有150匹战马的骑兵连,一个800人的步兵营和一个有8门6磅火炮[3]的炮兵连,其装备费和维持费差不多是一样的。

至于各兵种比例的另一项,即每个兵种的作用比另一个兵种的作用大多少,就更难得出准确的数值了。如果这个数值仅仅是由火力决定的,那么也许还有可能把它求出来,但是每个兵种都有自己专门的使命,因此都有各自的活动范围,而且它们的活动范围也不是那么固定的,而是可大可小的,而且活动范围的大小所能引起的仅仅是战法的某些形式上的变化,并不会带来什么严重的不利之处。

人们也许常常谈到经验在这方面提供的根据,认为从战史中可以找到足够的根据来确定各兵种的比例。但是任何人都不能不承认,这只是一种空谈,因为它不是以事物的本质和必然性为依据的,因此在研究性的考察中可以不去考虑它。

即使现在能够为各兵种最恰当的比例设想出一个肯定的数值,这个数值也是一个无法求出的X,因此这样做只不过是概念游戏而已。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说明,当同一个兵种在数量上较对方占很大优势时,或处于很大劣势时,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炮兵可以增强火力,是各兵种中最可怕的兵种。部队如果缺乏它,就会显著地削弱自己的威力。从另一方面来看,它又是最不便于运动的兵种,会使部队变得不灵活。此外,炮兵因为不能进行单个战斗,所以经常需要部队保护。如果炮兵过多,导致配属的用于保护它的部队无法处处抗击敌军的进攻,炮兵往往就会落入敌人之手,从而带来一个新的不利(三个兵种中唯有炮兵有这种不利):炮兵的主要装备——火炮和弹药车可能很快被敌人用来对付我们。

骑兵可以提高部队的运动能力。如果骑兵过少,一切行动就会变慢(徒步),对各种行动就必须更为谨慎地加以组织,从而使战争要素的燃烧速度变慢。这样,胜利的丰硕果实就不能用大镰刀,而只能用小镰刀来收割了。

骑兵过多,固然不能被视为对部队的直接削弱,也不能被视为部队的内部比例失调,但是会增加部队在给养方面的困难,从而使部队受到间接的削弱。要知道,少用1万名过多的骑兵,就可以多用5万名步兵。

因某个兵种过多而产生的上述特点,对狭义的军事艺术来说尤为重要,因为狭义的军事艺术就是教导如何运用现有军队的学问。而且将现有的军队交给一个统帅指挥时,通常各兵种的比例是既定的,统帅个人在这方面无法再发挥多大作用。

因此,如果我们要研究因某个兵种比例过多而使作战特点发生的变化,那么这种变化就是:

炮兵过多必然导致作战带有更多的防御性和被动性。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更多地利用坚固的阵地和大的地段,甚至是山地阵地,以便让地形障碍来防卫和保护大量炮兵,让敌军前来自取灭亡。整个战争将以生硬而又拘谨的小舞步进行。

相反,在炮兵不足时,我们将主要遵循进攻的、积极的和运动的原则。行军和吃苦耐劳成为我们特殊的武器。于是战争变得更多样、更活跃、更曲折,大的军事行动化为很多小的军事行动。

在骑兵特别多的情况下,我们将寻找广阔的平原并乐于采取大规模的运动。我们可以与敌人保持较远的距离,使自己得到较长时间和较为舒适的休息,而不让敌人有这样的条件。由于我们拥有空间,因此敢于进行比较大胆的迂回和比较冒险的运动。只要牵制性进攻和奔袭还是有用的辅助手段,我们就能够很容易地运用它们。

如果骑兵严重缺乏,则会像炮兵过多那样削弱部队的运动能力,但不会像炮兵过多时能增强部队的火力。在这种情况下,小心和慎重就成了战争的主要特点:应始终接近敌人,以便可以一直监视敌人;避免做快速的,尤其是紧急的运动;处处以集中的兵力缓慢推进;偏重防御和选择复杂的地形,必须进攻时就直捣敌军的重心。上述这些都是在这种情况下的自然倾向。

以某一兵种为主的作战样式所形成的上述不同的变化很少会变得全面和彻底,因此人们无法仅凭这些变化或以这些变化为主即决定整个行动的方向。采取战略进攻还是防御,在这个战区还是在那个战区,进行主力会战还是采取其他作战手段,这些也许应取决于其他更重要的条件。如果人们认为不是这样,那么至少应该非常担心自己可能把次要问题当成主要问题。即便是这样,如果主要问题已经出于其他原因而定下来了,数量占优的兵种仍会有产生影响的一定空间,因为在战争的各个阶段和各个具体活动中,人们在进攻时也可能是小心的和慎重的,而在防御时也可能是大胆和富于进取的,等等。

另一方面,战争的天性也能对兵种的比例产生显著的影响。

第一,依靠后备军[4]和国民军[5]进行的人民战争,自然只能组建大量的步兵,因为在这种战争中,装备比人员缺乏,而且装备也只能是一些最必需的东西。因此,人们很容易想到,组建一个炮兵连(8门火炮)的费用不只可以组建一个,而是两三个步兵营。

第二,弱小的一方与强大的一方作战时,如果不能求助于民众武装或与此近似的后备军制度,那么增加炮兵自然就是使其数量较少的军队接近均势的最快捷的手段,因为这样既增加了人员,又提高了其军队最重要的因素,即消灭敌人的因素。兵力少的一方本来就大多受限于一个小的战区,因此炮兵这一兵种更适合他。弗里德里希大帝在七年战争的最后几年就曾采取过这种手段。

第三,骑兵是适合运动和大规模决战的兵种。因此,在战区辽阔、需要广泛机动以及意图进行大的决定性打击时,使骑兵数量超过一般的兵种比例是很重要的。拿破仑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范例。

进攻和防御本身对兵种比例并无影响,我们以后讲到军事行动的这两种形式时,才能阐述清楚这一点。在这里我们只先说明一点,即进攻者和防御者通常都是在一个空间内行动的,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他们都可能有同样的决定性的意图。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回忆一下1812年战局。

人们通常认为,在中世纪,骑兵相对于步兵要多得多,到今天才陆续减少,但这是一种误解。如果人们仔细看一下中世纪军队的比较详细的资料,那么就会确信,当时骑兵所占的比例从数量上平均来说并不是很大。我们只要回忆一下构成十字军[6]的大量步兵或者跟随德意志皇帝[7]远征罗马[8]的大量步兵就够了。但是当时骑兵的重要性大得多。骑兵是一个较强的兵种,由民族中最优秀的一部分人组成,以至其数量虽然始终比步兵少很多,但仍然被视为主要兵种,而步兵却不受重视,几乎无人提及,因此就产生了当时步兵很少的印象。当然,当时在德意志、法国和意大利等国国内发生的一些小规模军事冲突中,一支小规模的军队纯粹由骑兵组成的情况比今天常见得多。由于骑兵是主要兵种,因此这并没有什么矛盾。不过如果考虑到普遍性的话,那么我们就无法确定,规模大些的军队何时也能照搬上述这种纯粹由骑兵组成的做法。只是当战争中废止了一切依附义务[9],战争开始由募兵、佣兵和接受军饷的军人来进行,也就是说当战争开始建立在金钱和招募基础上时,即在三十年战争[10]和路易十四世的战争时期,才停止大量使用用处较少的步兵。假如不是火器训练的显著改进使步兵的重要性提高,使步兵在某种程度上保持了数量上的优势,那么人们也许就又回到完全依靠骑兵的过去了。在三十年战争和路易十四世的战争时期,步兵与骑兵的比例在步兵较少时为1:1,在步兵较多时为3:1。

此后,随着火器的不断改进,骑兵越来越失去其以往的重要性。这本身已经够清楚的了,只是火器的这一改进想必不仅是指武器本身和使用武器的技能的改进,而且也是指以这些武器装备起来的那部分部队在使用方面的改进。在莫尔维茨会战[11]中,普鲁士人的射击技能达到了最高的水平[12],而且至今还没有谁能够超过这个水平。相反,在沟壑纵横的地形上使用步兵和在步兵战中使用火器,是在这以后才发展起来的,应被视为歼灭行动中的一大进步。

因此我们认为骑兵所占的比例在数量上变化很小,但在重要性上有很大的变化。这看上去是矛盾的,但实际上并不矛盾。如果说在中世纪军队中步兵的数量很多,那么这并不是步兵与骑兵的内在比例使然,而是因为人们将那些无法编入花费要大很多的骑兵的人都编入了步兵,因此这些步兵纯粹是应急充数的;而骑兵,假如只根据其内在的价值来确定其数量的话,那么肯定是多多益善。这样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尽管骑兵的重要性在不断下降,但它仍有足够的重要性,得以维持其迄今一直保持着的比例数。

事实上,至少自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以来,骑兵与步兵的比例根本没有什么变化,始终在1:4、1:5和1:6之间摇摆,这是值得人们注意的。这种情况似乎表明,这样的比例正好满足了自然的需求,正是那个人们无法直接探究出来的数值。但是我们对这一点表示怀疑,认为骑兵的数量之所以在那些最著名的战例中那么多,显然是其他原因造成的。

俄国和奥地利就是可以说明这个问题的国家,因为它们的国家制度中还有鞑靼制度的残余。拿破仑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从不嫌兵力多。当他利用征兵制征兵到最大限度以后,就只有以增加辅助兵种[13]兵力的办法来加强其军队,这些辅助兵种更多是以钱而不是以人为基础。此外,不容忽略的是,在拿破仑军事行动规模巨大的情况下,骑兵的价值势必比在一般情况下更大。

弗里德里希大帝以精打细算而著称,以便为他的国家省下每一个新兵。尽量利用外国的力量来保持其军队的规模是他主要致力于做的。如果人们考虑到,当时他的国土本来就很小,再除去普鲁士[14]和威斯特法伦[15]各省[16],那么人们就会理解,他这样做完全是有原因的。

骑兵除了本来需要的人就比较少以外,通过征募也更容易补充,再加上弗里德里希大帝的战法是以运动优势为基础的,因此直到七年战争末期,虽然他的步兵数量减少了,但骑兵数量仍在不断增加。即便如此,在七年战争结束时,他在战场上的骑兵数量也只勉强达到战地步兵数量的四分之一强。

在刚讲到的时期里,也不乏骑兵数量非常少的军队获胜的战例。最著名的例子是大格尔申会战。如果只计算参战的师,那么拿破仑当时有10万人,其中骑兵5000人,步兵9万人;联军有7万人,其中骑兵2.5万人,步兵4万人。也就是说,拿破仑比联军少2万名骑兵,只多5万名步兵,而按理说他应该多10万名步兵[17]。既然拿破仑以如此优势的步兵取得了会战的胜利,那么人们也许会问,假如当时拿破仑的步兵与联军的步兵兵力对比是14万对4万,那么他是否根本不可能输掉会战。

当然,联军骑兵优势的巨大作用在会战后立即就显现出来了,拿破仑几乎没有收获到胜利后的战利品。因此,赢得会战并不是一切——但是赢得会战不一直是主要的事情吗?

如果我们进行了上述这些考察,那么我们就很难相信骑兵和步兵在过去80年所面对和保持的比例是自然的,是完全从其绝对价值中得出的。相反,我们更多地认为这两个兵种的比例经过多次变动以后,将来还会像目前一样继续变化,而且骑兵的绝对数量最后将会明显地减少。

至于炮兵,自从发明了火炮以后,火炮的数量自然是随着其重量的减轻和构造的完善而增加的。但是自弗里德里希大帝时代以来,炮兵与步兵的比例基本保持在每千人两门或三门火炮。这当然是战局开始时的比例。由于在战局进程中,炮兵的损失不会像步兵那样大,因此在战局结束时,火炮的占比会显著增大,可能达到每千人三门、四门,乃至五门。至于这个比例是否自然,火炮的数量能否在不影响整个战法的情况下继续增加,那就只有交由经验去决定了。

现在我们把整个考察的主要结论归纳如下:

1. 步兵是主要兵种,其他两个兵种是从属于它的;

2. 当骑兵和炮兵不足时,可以在作战指挥上通过更高超的艺术和更积极的活动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但前提是步兵比对方多得多,而且这些步兵越是精良,就越有可能弥补其他两个兵种的不足;

3. 炮兵比骑兵更加不可或缺,因为炮兵是主要的消灭敌人的因素,而且炮兵战斗是与步兵战斗更多地融合在一起的;

4. 总之,由于炮兵在消灭敌人的行动中是最强有力的兵种,而骑兵是最弱的兵种,因此人们必须经常考虑:在不至于产生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炮兵可以多到什么程度,以及骑兵可以少到什么程度。

* * *

[1]拿破仑在德累斯顿会战中以12万人对联军22万人,结果获胜。但在莱比锡会战中以16万对联军28万,在布里昂会战中以4万对13万,在拉昂会战中以5万对12万,在滑铁卢会战中以13万对22万,均以失败告终。——译者注

[2]指火力战、固守和运动。——译者注

[3]骑炮兵是一种骑兵与炮兵相结合的兵种。为了使炮兵与骑兵的推进速度相适应,18世纪中叶,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让其一部分炮兵连的炮手骑马,从而建立了骑炮兵这样一个新兵种。骑炮兵主要用于支援骑兵,就像步炮兵支援步兵一样。这一新兵种兼具骑兵的速度和炮兵的火力,具有强大战斗力,因此后来被英、法、奥等很多国家效仿。在奥地利军队中,骑炮兵不是乘马,而是乘坐特制的车辆。——译者注

[4]在滑膛炮时期和使用线膛炮的初期,欧洲各国火炮的大小是以炮弹的重量区分的,使用6磅炮弹的火炮称6磅炮。——译者注

[5]后备军(Landwehr)出现在16世纪的欧洲,由正规军以外适合服兵役的男性公民组成。在中世纪的欧洲战争中多用于预备队,尤其用于修筑防御工事和城防。在拿破仑战争期间,奥皇于1808年6月9日颁布敕令,成立后备军,作为对常备军的补充,并于1809年和1813—1814年投入作战。普鲁士后备军中的军官和士官大多为正规军的退役军人。1813年3月17日,普鲁士政府颁布由沙恩霍斯特拟定的《后备军组织法》(Verordnung über die Organisation der Landwehr),规定17—40岁未编入正规军的男子一律编入后备军。后备军的军饷和给养由所属省政府发给,如果枪支不足,每人则装备8尺长矛一支、短斧一把,服装为便服,由士兵自备。1859年取消后备军。——译者注

[6]国民军(Landsturm)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奥地利、普鲁士、荷兰、瑞典和瑞士等国出现的一种地方民众武装形式,首次出现在1797年的蒂罗尔。普鲁士在19世纪初的军事改革中,于1813年4月21日颁布《国民军组织法》(Landsturm-Edikt),规定所有未编入正规军和后备军的17—60岁男子一律编成国民军,实际上是国家最后的预备队。国民军用叉子、斧子、镰刀装备自己,当敌人侵入家乡时展开抵抗,主要任务是帮助民众转移,转移或毁掉粮食及其他可能被敌人利用的必需品,破坏桥梁和渡船,帮助部队抢护伤员,押送俘虏等,此外还应利用一切手段袭扰敌人,削弱敌方力量。——译者注

[7]1096—1291年,西欧大封建主、天主教会和意大利商人为侵占东方国家,垄断地中海的贸易并加强和扩大宗教统治,对巴勒斯坦、叙利亚、埃及和突尼斯等伊斯兰国家以及拜占庭帝国先后进行了八次远征,史称十字军东征。——译者注

[8]指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962—1806)的皇帝。——译者注

[9]951年,后来的德意志皇帝奥托一世首次远征罗马,从这时起到1250年止,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对意大利的远征达43次。——译者注

[10]依附义务(Lehnsverbindlichkeit),指欧洲中世纪时普通民众对采邑主的,以及采邑主对给予其封地的国王或皇帝的纳税、出兵等义务。——译者注

[11]三十年战争是17世纪上半叶德意志新教(基督教)诸侯同天主教诸侯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之间进行的内战,后来由于丹麦、瑞典、法国等国加入,演变为欧洲战争。战争从1618年捷克反对哈布斯堡王朝统治的起义开始,以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Westfälischer Friede)的签订告终,前后历时30年。——译者注

[12]莫尔维茨会战是第一次西里西亚战争中的首次会战,也是弗里德里希二世进行的首次会战。1740年12月16日,弗里德里希二世率普鲁士军队攻入西里西亚。1741年4月,奈佩格率领奥地利军队直逼普军后方,弗里德里希二世回头迎击。双方于4月10日在莫尔维茨(Mollwitz,即今波兰奥波莱省村庄穆瓦约维采)发生激战,普军获胜。——译者注

[13]18世纪欧洲各国使用的步枪非常简陋和笨重,装弹非常复杂,需要高超技巧。最初,火药和裹着浸油丸衣的弹丸要分别装进枪管,每分钟最多只能发射一次。后来,普鲁士步兵在装弹时采用铁通条,大大提高了装弹和射击速度,单兵射击每分钟可达4—5发,小队按口令齐射每分钟可达2—3排子弹,在当时这种水平是其他军队望尘莫及的。——译者注

[14]指骑兵和炮兵。——译者注

[15]指东普鲁士(Ostpreussen),历史上是普鲁士王国及后来德意志帝国的一个省,位于波罗的海东南海岸。——译者注

[16]威斯特法伦(Westfalen),历史上今德国威悉河与莱茵河之间的地区。弗里德里希二世时期这里分为很多小邦。——译者注

[17]弗里德里希二世即位初期,普鲁士国土的面积约为121,000平方公里,居欧洲第10位;人口约300万,居欧洲第13位;但军队达8.5万人,居欧洲第4位。远离本土的东普鲁士和威斯特法伦地区的面积共约58,000平方公里,几乎占全国总面积的一半。这两个地区在七年战争期间曾分别被俄军和法军占领。——译者注

第五章

部队的战斗序列

战斗序列是使各兵种成为整体的各个部分的划分和编组,以及其在整个战局或战争中应保持的标准的部署形式。

因此战斗序列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一个算术要素和一个几何要素,即划分和部署构成的。划分是基于部队固定的平时编制进行的,以某些部分(例如步兵营、骑兵连、骑兵团和炮兵连)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的需要,把它们编组成更大的单位,直至整体。同样,部署是基于部队平时学习和受训的基本战术进行的,这一基本战术应被视为战时也不会再有根本改变的该部队的一个特性,再结合战争中使用部队大致要求的各种条件,总体上规定出部队进行战斗部署时应该遵循的标准。

过去大部队开赴战场时都是这样,甚至有些时期把这种形式看作战斗的最主要的部分。

在17世纪和18世纪,火器的改进使步兵的数量大幅增加,使步兵在作战时向两边拉长为纵深很小的长横队。虽然当时做出战斗序列的计划因此而变得更简单了,但同时实施变得更困难和复杂了。由于当时这样一来,人们除了将骑兵部署在对手射程以外并有骑行空间的两翼,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部署骑兵的方法,因此战斗序列往往使部队成为一个封闭和不可分的整体。如果人们将这样的一支部队从中间截为两段,那么它就会像一条被切断的蚯蚓,两翼虽然还活着,还能活动,但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机能。因此部队受到整体的某种束缚,如果要分开部署其中的某些部分,每次都必须进行小规模的组织和重组。整个部队不得不进行的行军,某种程度上处于无规则状态。如果敌人就在附近,就必须以最高超的技巧组织行军,以便某一列阵或某一翼能够始终与另一列阵或另一翼保持可以忍受的距离而越过种种险阻。这种行军经常要在敌人不注意时悄悄进行,而且只有在敌人也同样受到整体的这种束缚时,才会不受到其惩罚。

因此到了18世纪下半期,人们想出了把骑兵部署在部队后面(而不再是顺着部署在部队两翼)的办法,这样骑兵同样能够很好地保护两翼,而且除了与敌人的骑兵单独对决外,也许还可用于完成其他任务,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这样,部队在其主要展开的正面上,也即其部署的宽度上,就完全由同一兵种的各部队组成了,人们可以把它们任意分成多个部分,而且各部分之间,以及各部分与整体都很相似。于是部队不再是唯一的一块了,而是成了一个由很多部分组成的整体,从而变得伸屈自如和灵活了。各部分可以毫无困难地从整体中分开,并再回到这一整体中去,而战斗序列保持不变。这样就产生了由各兵种组成的部队,就是说,出现这样的部队有了可能,因为人们很早以前就感到有这种需求。

很自然,所有这一切都是从会战的需求出发的。以前,会战就是整个战争,而且将来会战也永远是战争的主要部分。但是一般来说,战斗序列更多是属于战术而不是战略范畴的。我们通过这一推论,只是想说明战术是如何通过把整体部署成较小的整体而为战略做准备的。

部队的规模越大,分布的空间越广,其各部分交织在一起的行动越是多样,战略的作用也就越大。这样一来,按我们的定义所说的战斗序列势必与战略产生某种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主要表现在战术与战略相互接触的终点上,即部队从一般分布转换为战斗特殊部署的时刻。

现在我们从战略的观点来研究划分、兵种的结合,以及部署这三个问题。

1. 划分。在战略上,人们从来不该问一个师或一个军应该有多少兵力,而应问一个军团应该有几个军或几个师。一个划分为三部分的军团是笨拙的,而一个只划分为两部分的军团就更笨拙了,因为此时统帅就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了。

无论是出于基本战术,还是出于较高级战术的理由,在确定大小部队的兵力时,都可能有很大的令人难以置信的随意性,天知道出自这个随意性的判断是否理智。相反,为有一个独立的整体而需要有一定数量的部分,这是一件既清楚又明确的事情,因此这一想法为确定较大部队的数目并进而确定其兵力提供了真正的战略上的理由。至于确定小部队(例如连、营等)的数目及其兵力,则是战术范围的事情。

即使是一个最小的独立存在的整体,如果不把它区分为三个部分,除了中间部分外,使一个部分可以前出,一个部分可以在后行动,也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当然,如果把它区分为四个部分,那就更合适了,只要人们考虑到中间那部分作为主力应该比其他两部分中的每个部分兵力更多,自然就会明白这一点。如果经常需要把整体的一个部分作为前卫部队,三个部分作为主力(右翼、中央和左翼),两个部分作为预备队,一个部分用于向右派出,一个部分用于向左派出,那么人们就可以一直把一个整体分成八个部分。在我们看来,将一个军团分为这样的八个部分是最恰当的。我们并没有书呆子式地重视这些数字和形式,但我们认为这些数字和形式反映出了最常见的和总是反复出现的战略部署,因此是一种合适的划分。

对军团(以及任何一个整体)的指挥官来说,如果他只需向不超三个或者四个人下达命令,当然看上去要方便很多。不过为了得到这种方便,统帅要在两方面付出很大的代价:第一,命令下传的层次越多,其速度、效力和准确性损失得就越多,例如在统帅和师长中间设有军长,就会产生这种情况;第二,统帅的直接下属的影响范围越大,统帅自己原有的权力和影响就越小。一位统帅如果借助于八个师级单位指挥10万人,他的权力比假如这10万人分为三个师要大得多。这里面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是,一名指挥官往往认为对其部队的所有部分拥有某种所有权,因此如果要从他那里抽调一部分部队,不管时间长短,他几乎每次都反对。凡是有些战争经验的人都会明白这一点。

但是另一方面,为了不造成混乱,也不能把一个整体分为过多的部分。自一个军团的大本营指挥八个部分已经不容易了,因此人们大概不能让划分的数目超过十个。而在师一级,由于传达命令的手段少得多,因此划分的数目也应少一些,分为四个,最多五个部分,是比较合适的。

如果认为一个军团分为十个师,一个师分为五个旅还不够,也就是说认为旅的人数过多,那么就要增加军一级指挥部。但是人们必须考虑到,这样一来,就增加了一级新的权限,它会使其余各级的权限一下子大为减小。

但是什么才是一个人数过多的旅呢?通常人们把一个旅的人数控制在2000~5000人。一般守住5000人这一上限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人们想象一个旅是一支能由一个人直接,即在他的声音范围内指挥的部队;第二,如果一支步兵部队的兵力超过5000人,就要配备炮兵,而人们往往不愿出现这种情况,因为这样有两个兵种联系在一起的部队自然会成为一支特殊的部队,不易指挥。

我们不打算迷失在这些战术上的细枝末节里,也不打算争论全部三个兵种应该何时,以及以什么样的比例结合在一起,是应该在8000~12,000人的师里,还是应该在2万~3万人的军里实现。不过即使是最坚决反对这一结合的人也不会责怪我们的论断:只有这样的结合才能使一支部队具备独立性,因此对那些在战争中经常受命独立行动的部队来说,至少是非常希望有这种结合的。

一个20万人的军团分为十个师,每个师又分为五个旅,则每个旅为4000人。在这里,我们看不出任何不协调。当然人们也可以把这个军团分为五个军,每个军分为四个师,每个师分为四个旅,从而使每个旅有2500人。但是抽象地来看,我们认为还是第一种划分更好,因为采取第二种划分,除了多一个指挥层级外,分为五个军对一个军团来说太少,使军团不灵活;分为四个师对一个军来说,也是同样的问题,而且一个2500人的旅,兵力太少。采取这种划分,整个军团将有80个旅,而采取第一种划分只有50个旅,更简单。人们放弃第一种划分的所有这些优点,只是为了使统帅要指挥的将领减少一半。显然,兵力较少的军团分为军就更不合适了。

以上是对划分的抽象的看法,在具体情况下可能有理由做出其他决定。首先人们必须承认,如果说对八个或十个集中在平原上的师还是可以指挥的,那么在非常大的山地阵地中,对它们也许就无法指挥了。如果一条大河把一个军团分成两半,那么一个指挥官就无法指挥另一半。简而言之,最具决定性作用的局部和具体情况数不胜数,抽象的规则必须服从它们。

但是经验教导我们,这些抽象的规则仍然是最常用的,其受到局部和具体情况排斥的情况比我们也许以为的要少得多。

现在我们把上述考察的内容做一个简单的概括,并为此而把各个重点罗列出来。

我们所理解的一个整体的各个部分只是第一次划分出来的部分,即直接部分[1],因此我们说:

(1)如果一个整体划分出的部分太少,那么整体就不灵活;

(2)如果一个整体的各部分太大,那么最高指挥官的权力就会受到削弱;

(3)每增加一个新的下传命令的层次,就会从两方面削弱命令的效力,一是每经过一个层次,命令的准确性就会受到损失,二是传达命令就需要更长的时间。

所有这一切都要求尽量增加平行部分的数目和尽量减少上下的层次。而为迎合这一要求,就只有:在军团,便于指挥的部分不超过8~10个;在较小的部队,便于指挥的部分不超过4~6个。

2. 兵种的结合。对战略来说,战斗序列中兵种的结合只对于那些按一般序列经常分开部署、有可能不得不独立作战的部分才是重要的。受命分开部署的是第一级序列的部分,而且主要只是这些部分,这是事物的本性决定的,因为正如我们将在另一处看到的那样,分开部署大多是由一个整体的概念和需要引起的。

因此严格地说,战略只要求在军的范围内(如果没有军这一级,则要求在师的范围内)一直进行兵种的结合,而对一个较低序列中的各部分,只要求根据需要进行临时的结合。

但是人们也许看到,如果一个军的人数比较多(即3万~4万人),那么它很少不分开部署。因此在兵力这样大的军里,各师就需要有兵种的结合。否则如果需要先从另外一个地点(也许是相当远的地点)匆忙调一部分骑兵来配属给步兵,则必然会延误时间,更不用说会造成混乱了。如果有谁认为这种延误没什么,那么只能说他是没有任何战争经验的人。

至于有关三个兵种结合的更具体的问题,例如应该在多大范围内结合,内部应该结合到什么程度,应该按什么比例结合,以及每个兵种应该保留多少预备队等,所有这些都是纯粹的战术内容。

3. 部署。一支部队的各部分之间在战斗序列中应该按什么样的空间关系确定部署,同样完全是战术问题,只与当次会战有关。虽然也有一个战略上的部署,不过它几乎仅取决于当时的任务和要求,而其中相宜实用的内容不是一并包括在战斗序列这个词义内的,因此我们将在另一处——《部队的部署》一章[2]中研究。

因此部队的战斗序列就是对一支准备会战的部队的划分和部署。对各部分的部署应使每个部分从这一大部队中抽调出去后,在运用时既能满足当时的战术要求,又能满足当时的战略要求。如果没有了即时的需要,那么抽调出去的各部分就要回归原位。这样战斗序列就成为有效的习惯做法[3]的最初环节和主要基础,这一习惯做法在战争中就像钟摆一样调节着机件。对此我们已经在第二篇第四章中讲过了。

* * *

[1]在当时,建立一个骑兵连的费用可以用来建立一个步兵营,因此作者按骑兵和步兵1:5的比例计算,认为拿破仑少2万名骑兵,按比例应该多出10万名步兵。——译者注

[2]举例说的话,如果一个军团分为若干个师,则直接部分是师;如果一个军团分为若干个军,则直接部分是军。——译者注

[3]指本篇第六章《部队的一般部署》。——译者注

第六章

部队的一般部署[1]

从部队开始集结到战斗决心成熟(战略已经把部队带到了关键地点,战术已经给每个部分规定了位置和任务),中间这段时间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很长的;从一次决定性的惨败到另一次决定性的惨败也是这样。

以往这中间的时间在某种程度上根本不属于战争。关于这一点,我们只要看一下弗朗索瓦·卢森堡是如何设营和行军的就可以了。我们之所以提到这位统帅,是因为他以野营和行军而闻名,可被视为他所在时代的代表人物,而且我们从《佛兰德[2]战争史》[3]中对这位统帅的了解比对当时其他统帅的了解更多些。

当时营地的背面通常紧靠河流、沼泽或者深谷,这在今天看来也许是一种荒谬的做法。当时营地的正面很少是根据敌人所在的方向决定的,以至于经常出现背向敌方、面向本国的情况。对当时采取这种在今天看来不可思议的做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当时人们在选择野营的位置时,主要(甚至仅仅)考虑是否舒适。他们把在营垒中的状态看作军事行动以外的一个状态,一定程度上就像是剧院的后台,人们在这里可以无拘无束。至于说人们在设营时总是背面紧靠一道屏障,应视为人们在设营时采取的唯一的安全举措,当然这是就当时的战法而言的。如果在这样一处营地中可能被迫进行战斗,那么这种举措就完全不适用了。人们在当时不必太担心这一点,因为那时的战斗差不多都是在经过双方同意后才开始的,就像决斗要在双方抵达一个约定好的、合适的地点以后才进行一样。在当时,一方面由于部队的骑兵很多(处在其全盛时代末期的骑兵仍然被视为主要兵种,特别是在法国),另一方面由于部队的战斗序列很不灵活,因此部队不是在任何地形上都能够作战,于是部队在复杂的地形上就几乎感觉是受到了一个中立区的保护。由于部队自己很少能够利用复杂的地形,因此宁愿出去迎击前来会战的敌人。我们清楚地知道,正是弗朗索瓦·卢森堡指挥的弗勒吕斯[4]、施泰因凯尔克[5]和内尔温登[6]会战是以另一种观念进行的[7]。但是这一观念当时还只是刚刚在这位伟大统帅的影响下逐渐摆脱以往战法的影响,还没有反过来影响到设营的方法。军事艺术中的变革总是从某些有决定性意义的行动开始,并通过这些行动再逐渐扩展到其余行动的。以往人们很少把在营地中的状态看作真正的作战状态。当时当有人离开营垒去观察敌人动静时,人们往往说“他打仗去了”[8],这句话就证明了当时的这种情况。

当时人们对行军的看法与对设营的看法也没有多少不同。行军时,炮兵为了沿着较为安全和易走的道路行进,完全与大部队分开,两翼的骑兵则为了轮流享受担任右翼的荣誉,经常互换位置。

现在,也就是说主要是自西里西亚战争[9]以来,军队在战斗以外的状态已经与战斗有了极为密切的联系,它们之间产生了最密切的相互作用,以至如果人们不考虑其中一种状态,就不能全面地考虑另一种状态。如果说以往战斗是战局中的真正的武器,战斗以外的状态只是武器的握柄,即前者是钢刀,后者只是镶在钢刀上的木柄,整体是由两个本性不同的部分构成的,那么现在则应该把战斗看作是刀刃,而战斗以外的状态是刀背,整体是一块锻接在一起的金属,已经分辨不出从哪里开始是钢,到哪里为止是铁了。

今天战争中的这种战斗以外的状态,部分是由军队平时的组织和勤务规则决定的,部分是由战时的战术部署和战略部署决定的。军队可能处于的战斗以外的三种状态是:舍营、行军和野营。这三者都是既属于战术范畴,又属于战略范畴的,而且战术和战略在这里往往很接近,看上去是交织在一起的,或者实际上就是如此,以至很多部署既可以看作是战术部署也可以看作是战略部署。

现在,在我们还没有把这三种状态与特殊目的结合研究以前,我们想总的谈谈这三种状态。为此我们必须首先研究部队的一般部署,因为它对野营、舍营以及行军来说是一种更高和更全面的部署。

如果我们一般地考察军队的部署(不考虑特殊目的),那么只能把军队作为一个单位,即作为一个受命共同打击敌人的整体来考虑,因为对“一个单位”这一最简单形式的任何偏离都要有一个特殊目的为前提。这样就产生了一支军队的概念,无论其规模大小。

此外,在还没有任何特殊目的的时候,唯一的目的就是维持军队和保障军队的安全。使军队在没有特别不利的情况下保持存在,使军队在没有特别不利的情况下能够集中起来打击敌人,这是两个条件。如果把这两个条件与涉及军队存在和安全的内容进一步结合起来,那就必须考虑以下几点:

1. 便于取得给养;

2. 便于部队住宿;

3. 背后安全有保障;

4. 前面有开阔地带;

5. 阵地本身位于复杂地形上;

6. 有战略依托点;

7. 合理的分兵。

对上述各点,我们分别说明如下:

前两点要求我们寻找耕作区、大城镇和大路,更多是对军队的一般部署,而非特殊部署[10]。

至于如何理解“背后安全有保障”,我们将在《交通线》一章中论述。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最迫切和最重要的是,部队的部署地应垂直于其附近的主要退却大路。

关于第四点,一个军团平时对一个地带当然无法像它在做出会战的战术部署后那样一览无余。但是前卫部队、小规模的前出部队[11]和暗探等都是战略上的眼睛,对他们来说,在开阔地上进行观察当然要比在复杂地形上容易。

第五点则与第四点正相反。

战略依托点有两点与战术依托点不同:一是它们无须与部队直接相连,二是它们的展开范围必须大得多。原因在于,就事物的本性来说,战略本来就在比战术更大的时空范围内活动。如果一个军团部署在距海岸或者一条大河河岸1普里[12]处,那么这个军团在战略上就是以这个海岸或大河为依托的,因为敌人不会有能力利用这个空间进行战略迂回。敌人不会深入这个空间数日或数周,数普里或数日行程。相反,一个湖岸线长数普里的湖泊在战略上几乎不能被看作是障碍;在战略活动中,向左或向右数普里,很少能起到决定作用。要塞只有在本身和影响范围较大时,才能成为战略依托点。

部队或是根据特殊的目的和需要,或是根据一般的目的和需要而分兵部署。在这里我们只研究后一种情况。

第一个一般的需要是,将前卫部队连同其他观察敌人所需要的小部队前出部署。

第二个一般的需要是,规模很大的军团通常把预备队部署在其后数普里远的地方,从而造成分兵部署。

最后,为保护部队的两翼,通常需要部署专门的部队。

对于这种保护,不能将其理解为抽调部队的一部分去防御两翼所在的空间,以使敌人无法接近这个所谓的薄弱点。这一普遍存在的看法是完全错误的。如果这样理解,那么谁去防御两翼的两翼呢?两翼本身并不是一支部队的薄弱部分,因为敌军也有两翼,敌军要威胁我军的两翼,也会使其两翼受到同样的威胁。只有当情况变得不同时,当敌军比我们占优势时,当敌军的交通线比我方更有利时(参阅《交通线》一章),我军的两翼才会成为比较薄弱的部分。但是我们在这里不谈这种特殊情况,也不谈一支位于两翼的部队受命与其他部队一起确实要防御我们两翼空间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已经不再属于一般部署的范畴。

即使两翼不是特别薄弱的部分,但它们毕竟是特别重要的部分,因为两翼一旦被敌人迂回,我们在这里的抵抗就不会像在正面那样简单,要采取的举措就会变得更复杂,要求有更多的时间和准备。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人们总是有必要特别注意保护两翼免受敌人的意外行动的打击。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应在两翼部署比单纯观察敌人所需的更多的兵力。部署在两翼的兵力越多,即使他们不进行顽强的抵抗,敌人为击退他们也需要更长的时间,敌人展开的兵力也就越多,也就越容易暴露其意图。这样我们也就达到了目的: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下一步该做什么。因此人们可以将位于两翼的部队看作是侧面的前卫部队,他们可以迟滞敌人进入我们两翼以外的空间,为我们赢得时间,以便采取对策。

如果这些部队奉命调回主力部队,但不是同时做向后的运动,那么这些部队自然就不应与主力部署在同一条线上,而是应部署在前出一些的位置,因为部队即使是在不必进行一场激烈战斗的情况下开始退却,毕竟也不会完全退向部署地的侧面。

于是出于这些分兵部署的内在原因,出现了一个依预备队是否与主要部分部署在一起而由四个或五个单独部分构成的自然体系。

正如给养和舍营会影响到部队的部署,给养和舍营也会影响部队的分开部署。给养和舍营的因素与上述分开部署的内在原因是联系在一起的,我们不应为满足这一方面的要求而忽视另一方面的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支部队分为五个单独部署的部分以后,舍营和给养方面的困难就已经被克服了,不需再为此做大的变动了。

现在我们还要研究一下,这些单独部署的部分相距多远仍能保证相互支援,即还能共同作战。在这里,我们可以回忆一下在《战斗持续的时间》和《战斗胜负的决出》两章[13]中讲过的内容。由于绝对兵力和相对兵力、兵种和地形等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无法对此做出绝对的规定,而只能做一个最一般的规定,就像得出一个平均数一样。

前卫部队的距离是最容易确定的。由于前卫部队退却时是向主力运动的,因此派出前卫部队的距离最多是其不至于被迫独立作战的一日强行军的行程。但是人们不应向超出大部队安全所需的地方部署前卫部队,因为前卫部队退却时的距离越远,大部队就越不安全。

至于侧面部队的距离,如前所述,一个8000~1万人组成的普通师一般要持续战斗数小时,乃至半天,才能决出胜负,因此人们可以毫无顾虑地将这样的师部署在距大部队数小时行程,即1~2普里以外的地方。出于同样的理由,一个由3~4个师组成的军,可以部署在距大部队一日行程即3~4普里的地方。

这样,这种基于事物本性的主力部队的一般部署,即把主力部队分为4~5个部分,并按上述距离进行部署,就成了某种习惯做法。只要没有特殊目的更具决定性的要求,往往就按这种习惯做法机械地划分部队。

尽管我们一开始就假设分开部署的每个部分都适于独立作战,而且每个部分的确有可能被迫独立作战,但是决不能从中得出结论认为分开部署的本来意图就是独立作战。部队之所以必须分开部署,大多是暂时的,是当时部队的处境要求的。如果敌人已经向我军接近,以便通过一场全面的战斗决定胜负,那么战略部署的阶段即告结束,一切就都要集中到会战的这一时刻上来,分开部署的目的就已经达到和不存在了。如果会战开启,就不能再考虑宿营和给养问题了;在正面和两侧监视敌人,以及通过适当的阻击减缓敌人的运动速度等任务也已经完成。这时一切就都要转向主力会战这一大的整体。是否把分开部署只视为条件,视为迫不得已而为之的下策,而将其目的视为集中力量作战,是判定这种部署价值大小的最好标准。

注:

* * *

[1]“习惯做法”(Methodismus)是作者自创的一个词,意为“Ritual”,即“严格的程序”或“习惯做法”。以往有的中译本从字面理解,将该词译为“方法主义”或“认识论”,似不妥。——译者注

[2]一般部署(die allgemeine Aufstellung),指军队在没有具体的战斗任务之前各部队的部署。作者认为,军队根据特殊目的(有了具体任务)进行的部署,即战斗部署是战术范围的问题。——译者注

[3]佛兰德(Flandern),欧洲西部的一个地区,今分属比利时、法国和荷兰。——译者注

[4]指法国地理和测绘学者博兰(Jean de Beaurain,1696—1771)所著《1690—1694年佛兰德战争史——卢森堡元帅的几个战局》(Feldzüge des Marschalls von Luxemburg oder Militärgeschichte von Flandern 1690—1694),由滕佩尔霍夫译自法语,五卷,1783—1786年在波茨坦出版。——译者注

[5]弗勒吕斯(Fleurus),今比利时埃诺省一小镇,历史上多次成为战场。——译者注

[6]施泰因凯尔克(Steinkerque),即今比利时埃诺省城市斯滕凯尔克(Steenkerque),东北距布鲁塞尔50公里。——译者注

[7]内尔温登(Neerwinden),今比利时佛兰德布拉班特省城市兰登(Landen)的一部分。——译者注

[8]在路易十四世第一次发动对外战争时期(1667—1668),作战以机动为主,会战只能在一定的地形上进行,通常不进攻营垒。而在奥格斯堡联盟战争(1688—1697年,即路易十四世的第三次对外战争)中,战法出现了新的趋势,战争变得更加激烈。这里列举的三次会战是弗朗索瓦·卢森堡在奥格斯堡联盟战争中进行的主要的会战:1690年7月1日,弗朗索瓦·卢森堡在弗勒吕斯率4.5万名法军向神圣罗马帝国、西班牙、瑞典等国联军的左翼和背后进行迂回,同时在正面发起猛烈进攻,击败联军,随后以优势骑兵进行追击,给联军带来很大损失;1692年8月3日,弗朗索瓦·卢森堡又在施泰因凯尔克战胜由英国国王威廉三世统率的联军;1693年7月29日,弗朗索瓦·卢森堡在内尔温登再次挫败威廉三世,取得决定性胜利。——译者注

[9]“他打仗去了”这句话,作者用了法语“il va à la guerre”。——译者注

[10]指1740—1763年的三次西里西亚战争,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与英国、汉诺威及数个小侯国为一方,奥地利、法国、俄国和瑞典为另一方。双方主要是为争夺西里西亚省和格拉茨边区。其中第一次西里西亚战争(1740—1742)和第二次西里西亚战争(1744—1745)是普鲁士参与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1740—1748),第三次西里西亚战争(1756—1763)又称七年战争。——译者注

[11]指部队的战斗部署。——译者注

[12]前出部队(das vorgeschobene Korps),指在部队前方担负警戒、侦察等任务,并可独立作战的部队。——译者注

[13]1普里=7532.48米。——译者注

第七章

前卫部队和前哨部队

前卫部队和前哨部队是两个既属于战术又属于战略的问题。一方面,它们是使战斗具有一定形态和保证实现战术意图的部署;另一方面,它们又往往导致独立的战斗,而且往往部署在距离主力部队较远的地方,因此又可以把它们看作是战略链条中的一个环节。正是由于它们是这样的一种部署,我们才对它们做进一步的考察,作为对前一章的补充。

任何一支没有完全做好战斗准备的部队,为了能在敌人发现自己之前知道和查明敌人正在接近,都需要有一支先头部队,因为目力所及通常比火器的射程远不了多少。假如一个人的目力所及还没有其胳膊伸得远,那他算是个什么人呢?前哨部队犹如大部队的眼睛,人们早就这样说了。但是大部队在这方面的需求并不总是相同的,而是有不同的程度。兵力和展开程度、时间、地点、环境、战争样式,甚至巧合都会影响大部队对前哨部队的需求程度。因此当我们看到战史中关于使用前卫部队和前哨部队的记载都不是简单而明确的,而是杂乱无章的情况时,并不感到奇怪。

我们看到,部队的安全有时被托付给前卫部队的某支明确的部队,有时被托付给由单个前哨组成的长长的前哨线,有时两者并用,有时既不用前者,也不用后者,有时数路前进的部队共同派出一支前卫部队,有时每路部队各有自己的前卫部队。我们想先尝试对这个问题做一个清楚的概念定义,然后再看看能否归纳成几条可以实际运用的原则。

如果部队处于运动中,那么一支兵力或多或少的小部队构成其先头部队,即前卫部队,它在部队反方向运动时则成为后卫部队;如果部队在舍营或营垒中,那么由兵力不大的哨所[1]组成的一条线就构成其先头部队,即前哨部队。部队停下时,可以而且必须保护比运动时更大的一个地域,这是事物的本性决定的,因此在部队停下时,自然会出现前哨线[2]的概念,在部队运动时自然会出现“一支兵力集中的部队”[3]的概念。

前卫部队和前哨部队的内在兵力各不相同,可以从一个轻骑兵团到一个由各兵种组成的较大的军,也可以从仅仅是向营垒周围派出警戒哨和值班分队[4]到一条由各兵种防守、带有防御工事的坚固防线。因此这种先头部队的行动可以从单纯的观察直到进行抵抗。这种抵抗不仅可使宿营部队赢得做好战斗准备所需的时间,还可使敌人提前暴露其举措和意图,从而显著地提高观察的作用。

因此,部队越是需要时间以完成战斗准备,它的抵抗越需要根据敌人的特殊部署来加以计划和组织,它就越需要一支比较大的前卫部队和前哨部队。

弗里德里希大帝在所有统帅中称得上是行动最机敏的了,而且他几乎只用口令就率领他的部队投入会战,因此他不需要大的前哨部队。我们看到他总是在敌人眼皮底下设营,有时用一个轻骑兵团,有时用一个轻步兵营,或者从宿营地派出警戒哨和值班分队负责部队安全,而不用大的警戒部队。在行军时,数千骑兵(大多是属于第一列阵两翼的骑兵部队[5])组成前卫部队,行军结束后再回到大部队。用一支固定部队担任前卫部队的情况极为少见。

一支兵力不大的部队要想总是以其全部力量非常迅速地行动,以发挥其训练更有素和指挥更果断的特点,那就必须像弗里德里希大帝针对道恩作战时那样,几乎所有行动都在敌人的眼皮底下[6]进行。如果是部署过于谨慎,前哨体系过于烦琐,则会使这支部队的优势完全失去作用。至于弗里德里希大帝由于判断错误和做得过分而招致其在霍赫基尔希会战[7]中失利,并不能证明这种做法本身不对。相反,由于在全部西里西亚战争中,像霍赫基尔希会战这样的失败,国王只有一次,因此我们恰恰应该从中认识到国王的卓越才能。

但是我们也看到,既不缺乏精锐部队,又不缺乏果断指挥的拿破仑,在前进时几乎每次都要派出强大的前卫部队。有两个原因促使他这样做。

第一个原因是战术有了变化。这时人们已经不再把部队作为一个简单的整体,只用口令指挥它投入会战了,不再像约定一次大决斗那样,以技巧和勇敢去解决问题,而是让部队更多地适应地形和情况的特点,使战斗序列和相应的会战成为一个由多个部分组成的整体。这样一来,就要以复合的计划取代简单的决心,以较长的部署取代口令。为此就需要时间和情报。

第二个原因是近代军队的规模变大了。弗里德里希率领3万~4万人,而拿破仑则率领10万~20万人投入会战。

我们之所以选择了这两个例子,是因为我们可以肯定,这样的统帅采取某种有力的方法一定是有其道理的。一般来说,前卫部队和前哨部队的运用在近代已经很完善了,但是在西里西亚战争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弗里德里希大帝那样行动。在奥地利人身上我们就可以看到这一点,他们的前哨系统要强大得多,而且更经常地向前派出一支前卫部队。就当时奥军的处境和情况来说,这样做是有充分理由的。在最近的几次战争中,也出现了很多不同做法。甚至法国的一些元帅在率领6万~7万人的部队前进时,我们并未看到他们派出一支前卫部队,例如麦克唐纳[8]在西里西亚,乌迪诺[9]和奈伊[10]在勃兰登堡边区。

至此,我们根据前卫部队和前哨部队的不同兵力,讲述了有关问题。但是这里我们还必须阐明另一个不同点,那就是一支大部队在一定的宽度上前进或后退时,可以为所有并列而行的各路部队配备一个共同的先头部队和殿后部队,或者为每路部队配备一支专门的先头部队和殿后部队。为了在这方面得出一个明确的概念,我们必须做如下思考。

如果指定一支专门的部队担任前卫部队,那么它的任务说到底只是确保在中央行进的主力部队的安全。如果主力是沿多条相距较近的道路行进,这支前卫部队自然是控制了这几条道路,因此也就保护了这些道路,那么侧面的几路部队当然就不需要专门的保护了。

但是在距离主力较远的道路上行进的真正独立的部队则必须自己解决其先头部队的问题。甚至位于中央的主力的那些恰好由于道路位置而距中央太远的部队,也会遇到同样问题。于是一支大部队分为几路部队并列前进,就会有几支前卫部队。如果每支前卫部队的兵力比有一支共同的前卫部队的兵力小很多,那么它就更多地属于战术部署,在大部队的战略列表上就根本不会出现前卫部队。而如果中央的主力有一支兵力大很多的部队用作其先头部队,那么这支部队就是作为整个部队的前卫部队出现的,而且在很多方面确实也是这样。

给中央配备比两翼强大得多的先头部队的可能理由有以下三个:

1. 在中央行进的通常是一支人数较多的大部队;

2. 一支大部队根据其宽度所占领的地段,其中心点显然总是最重要的部分,因为一切行动计划大多是针对中心点制订的,因此战场距中心点通常也比其距两翼近。

3. 一支在中央前出的部队,即使不能作为一支真正的先头部队直接保护两翼,但毕竟能间接对两翼的安全做出很大的贡献。也就是说,敌人在一般情况下无法在一定距离内从这样一支部队的侧面通过,去对两翼中的一个采取大的行动,因为敌人不得不担心其翼侧和背后会受到进攻。即使中央的前出部队对对手的威胁不足以完全保障两翼部队的安全,但这种威胁还是适合消除两翼部队所担心的很多不利情况。

因此,如果中央的先头部队比两翼的先头部队强大得多,即是由一支专门的前卫部队组成,那么它就不再是简单地完成一支先头部队确保后面部队不受袭击的任务,而是作为一支前出部队在更广泛的战略关系方面发挥作用。

使用这样一支前出部队可以达到以下几个目的(这些目的也决定如何使用前出部队):

1. 在我们需要很多时间部署战斗的情况下,派出一支前出部队可以进行更有力的抵抗,迫使敌人在推进时更谨慎,也就是说可以提升一支普通先头部队的行动效果。

2. 如果部队的主要部分很庞大,可以把这一行动不便的主要部分部署在稍靠后的地方,把一支灵活的部队留在敌人附近。

3. 即使有其他原因迫使我们部队的主要部分远离敌人,但仍有一支部队在敌人附近对其进行观察。

有人认为,一个小的观察哨或者一支小部队同样可以很好地完成这种观察任务。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这种观察哨或小部队是多么容易被敌人击退,而且与大部队相比,它们的观察手段又是多么有限,那么就会知道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了。

4. 在追击敌人时,用一支专门的、配属了绝大部分骑兵的前卫部队,比起用整个部队来,可以更快地运动,晚上可以迟一些宿营,早晨可以早一些出发。

5. 最后,在退却时可将这支部队用作后卫部队,用于险要地区的防御。在这种情况下,中央仍然是特别重要的部分。尽管初看上去,这样一支后卫部队总是有两翼被迂回的危险,不过人们不应忘记,即使敌人向我们的两翼推进了一些距离,但如果他真的要威胁我军的中央部分,就还必须走完通往中央的那段路程,而后卫部队此时总是可以为中央进行较长时间的抵抗,并且在退却时可以留在后面。相反,如果中央比两翼退却得快,情况马上就会令人担忧,就会立刻出现被突破的印象,而这个印象本身就已经是很可怕的了。在退却时,人们对集中和团结在一起的需求是最迫切的,对此的感受也是最鲜活的,因此一般规定两翼最后仍回到中央会合。如果给养和道路条件迫使部队以相当大的宽度退却,那么退却通常仍要以在中央的一个集中部署来结束。此外,如果我们再考虑到,敌人通常的确是以主力向我军中央推进的,主要是对我军中央施加压力,那么我们就不能不承认,后卫部队对中央来说是特别重要的。

由此可见,在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派出一支专门的前卫部队都是合适的。但是如果中央的兵力并不比两翼大,那么一般就不应派出这种前卫部队了。例如,1813年麦克唐纳在西里西亚迎击布吕歇尔,以及布吕歇尔开赴易北河时就是这样。当时他们都是三个军,一般分成三路,沿不同的道路并列前进,因此这些部队也没有派出大的前卫部队。

但是这种将大部队部署成三路兵力相同的部队的做法,是不值得推荐的,部分原因在于这种部署就像把整个部队划分为三个部分一样,会使整个部队很不灵活,这一点我们在第三篇第五章[11]中已经讲过了。

部署整个部队时,如果分为中央部分和独立的两翼(我们在前一章中曾经说过,只要部队还没有特殊任务,这就是其最自然的部署方式),那么按照最简单的想法,前卫部队应该在中央部分的前面,因此也是在两翼线的前面。但是由于侧面部队对两侧所承担的任务实际上与前卫部队对正面所承担的任务是相似的,因此侧面部队经常与前卫部队位于同一线,有时甚至根据具体情况的需要把侧面部队部署得比前卫部队更靠前。

至于前卫部队的兵力,对此没有多少要讲的,因为现在人们一般已经不无道理地将整体分成的一个或多个部分用于前卫部队,并给它加强一部分骑兵。因此如果一支部队分为若干军,那么前卫部队就由一个军组成,如果一支部队分为若干师,那么前卫部队就由一个或几个师组成。

不难看出,如果部队分出的部分多一些,那么在这方面也是有利的。

至于前卫部队的前出距离,则完全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有些情况下,前卫部队距离主要部分超过一日行程;在有些情况下,前卫部队就在主要部分前面很近的地方。在大多数情况下,前卫部队距离主力1~3普里,这虽然证明部队经常需要这样的距离,但还不能成为一条必须遵循的规则。

我们在上面的考察中根本没有谈到前哨部队,现在我们还要再回来谈谈这个问题。

在一开头我们说过,前哨部队适用于停下来的部队,前卫部队适用于行进中的部队,那是为了追溯这两个概念的起源而暂时把它们分开的;但是很明显,如果我们死板地按这句话来区分它们,那只能是书呆子的做法。

如果一支行进中的部队在傍晚停了下来,以便次日晨继续前进,那么前卫部队当然也要这样做,而且每次都要派出哨兵担任自己和整个部队的警戒,但它并不因此就从一支前卫部队变成一支纯粹的前哨部队。只有先头部队的大部分已经分散成单独的哨所,仅剩下很少或者根本未集中的部队时,也就是说,一条长长的哨所线[12]的概念已经大于一支集中的部队的概念时,才能把担任警戒的部队看作与前卫部队相对应的前哨部队。

部队休息的时间越短,就越少需要完善的保护。在一夜之间,敌人根本没机会弄清我军哪里有保护,哪里没有保护。部队休息的时间越长,对所有接近地的监视和保护就必须越完善。因此当部队停留时间较长时,先头部队通常会逐渐展开,成为一条哨所线。至于先头部队应该完全展开成哨所线,还是应该以集中的部队形式为主,主要取决于两方面的情况:一是双方接近的程度;二是地形的特点。

第一是双方接近的程度。如果双方之间的距离比其展开的宽度小得多,那么一般在两军之间不再部署专门的前卫部队,而只能通过部署一系列小规模的哨所来保障其安全。

由于集中的部队较少能直接保护接近地,因此一般来说,它需要较多的时间和空间以发挥作用。这样,在部队占地很大的情况下(例如在舍营时),要想用一支集中的常备部队对接近地进行警戒,就要求与敌人保持较大的距离,例如部队的冬季舍营地就大多由一条前哨哨所线来保护。

第二是地形的特点。如果哪里有大的地形障碍提供机会,以少量兵力即可组成强大的哨所线,那么人们当然应该利用这种地形障碍。

最后,部队在冬季舍营时,前卫部队也可能因气候严寒而分散成哨所线,因为这样做可使前卫部队本身便于宿营。

在1794—1795年冬季战局[13]中,英荷联军在尼德兰[14]运用得到了加强的前哨线,达到了最完善的地步。当时的防线由多个各兵种组成的旅所设置的独立哨所组成,并得到一支预备队的支援。当时在英荷联军中任职的沙恩霍斯特把这种方法带回东普鲁士,并于1807年在帕萨尔格河[15]畔的普鲁士军队中加以运用[16]。除此以外,近年很少使用这样的警戒方法了,主要是因为战争中的运动增加了。但有时也错过了本可运用这种方法的机会,例如缪拉[17]在塔鲁季诺会战[18]中就是这样。当时,假如他把自己的防线拉长一些,恐怕就不至于在一次前哨战中损失30门左右的火炮了。

不可否认,在适当的情况下,用这种方法还是有很大好处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其他地方还要谈到。

* * *

[1] 即本书第一卷第四篇第六章和第七章。——译者注

[2]作者所用的“哨所”(Posten)概念涵盖的范围远大于一般的哨所,不仅指“哨兵或警戒分队所在的处所”,有时也指一处要塞或一座城市。——译者注

[3]指由前哨部队哨所构成的哨所线。——译者注

[4]指前卫部队。——译者注

[5]值班分队(Piketts),尤指担负夜间警戒任务的小部队,在营垒可能受到敌进攻的情况下,负责快速支援和加强警戒哨,也担负营垒入口警戒以及保持营垒之间联系的任务,多由骑兵组成。——译者注

[6]弗里德里希二世的战斗序列大多是前后两个列阵(Treffen),间距数百至千余米,每个阵内是数列士兵组成的横队,步兵居中,骑兵在两翼。——译者注

[7]此处原文为法语“sous la barbe de l'ennemi”,直译为“在敌人的胡须下”。——译者注

[8]1758年10月14日夜间,弗里德里希二世在霍赫基尔希(Hochkirch,今德国萨克森州一小镇)附近遭到奥军元帅道恩的袭击而战败。这是他在西里西亚战争中少见的一次失败。会战前,弗里德里希二世认为道恩素以优柔寡断闻名,应该不敢对他发起进攻,于是不顾部下的劝告,在敌营附近设营。——译者注

[9]麦克唐纳(Jacques Etienne Joseph Alexandre Macdonald,1765—1840),公爵,法国元帅。——译者注

[10]乌迪诺(Charles Nicolas Herzog von Reggio Oudinot,1767—1847),公爵,法国元帅。——译者注

[11]奈伊(Michel Ney,1769—1815),公爵,法国元帅。作战骁勇,被拿破仑称为“勇敢者中最勇敢的人”。——译者注

[12]原文如此,疑误。应为本篇第五章。——译者注

[13]对于“哨所线”(Kordon)这一概念,作者在本卷第六篇第二十二章有专门论述。哨所线多沿边境或越冬营地设置,主要起到警戒和防护的作用,需要时也可用于进攻,常被形象地称为“拉长了的要塞”。以往有的中文译文将该词译为“单线式防御”,这是不准确的,因为在重要地段也可设置多重哨所线(作者就曾以中国长城为例),而且哨所线也不只是用于防御。——译者注

[14]1794—1795年冬季战局包括莱茵和尼德兰两个战区的军事行动,这里指尼德兰战区的军事行动。此前,法国于1793年2月1日向英、荷宣战。1794年11月,法国北方军团在皮舍格吕指挥下挫败英荷联军,占领瓦尔河以南全部奥属尼德兰地区,12月20日进占阿姆斯特丹,次年1月,法军占领荷兰全境。——译者注

[15]“尼德兰”一词意为“低地”,指莱茵河、默兹河、斯海尔德河下游以及北海沿岸的低洼地区,包括今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国和法国北部的一小部分,面积7万余平方公里。——译者注

[16]帕萨尔格河(die Passarge),即今波兰北部的帕斯文卡河,长145公里。——译者注

[17]沙恩霍斯特早年曾在汉诺威军队任职,1793年在英荷联军中任骑炮兵连连长,1801年转赴普鲁士军队任职,1807年任普鲁士罗斯托克军的参谋长,在埃劳会战中支援俄军。埃劳会战后,法军退至帕萨尔格河左岸休整,与俄普联军隔岸对峙。——译者注

[18]缪拉(Joachim Murat,1767—1815),大公,法国元帅,那不勒斯国王(1808—1815),拿破仑的妹夫。率领那不勒斯王国1万余人参加1812年战局,并任法军骑兵司令,同年12月5日,在拿破仑因战局失利而先行回国后,代拿破仑指挥法军退却。法军在莱比锡大会战失败后,缪拉转投反法联军,以换取英、奥承认其对那不勒斯的统治。英、奥食言后,缪拉再次投靠拿破仑,后被西西里国王斐迪南一世下令处死。——译者注

第八章

前出部队的行动方式

我们刚刚谈过前卫部队和侧面部队对迫近之敌所产生的作用如何决定着大部队的安全。当这些部队与敌军主力发生冲突时,人们能想象出,它们是很弱的。因此我们需要专门探讨一下,它们如何才能既完成自己的任务,又不必担心由于兵力悬殊而受到严重的损失。

这些前出部队的任务是监视和迟滞敌人。

如果前出的是一支小部队,那么连第一项监视任务也是永远无法完成的,一方面是因为它很容易被敌人击退,另一方面是因为它的工具——眼睛看不到那么远。

此外,监视的程度也应该更高些。这些前出部队应该了解当面之敌的全部兵力情况,不仅比较清楚地了解其兵力,而且还有其计划。

如果前出部队的规模较大,那么仅是它的存在就可以起到这种作用,它只要等待敌人做好击退它的准备,就可以了解到有关情况,然后就可以开始后撤了。

但是前出部队还有迟滞敌人前进的任务,为此已然需要进行认真的抵抗。

前出部队如何做到既能等到最后的时刻,又能进行抵抗,而且不至于有受到重大损失的危险呢?主要是由于以下情况:敌人前进时也派出一支前出的前卫部队,并不是立即以整个部队的压倒性力量前进的。即使敌人的前卫部队一开始就比我方的前出部队占优势(敌人自然会这样部署),即使敌军主力距其前卫部队比我军主力距我们的前出部队更近,而且由于敌军主力正在前进,很快就能赶上来全力支援其前卫部队进攻,但我方前出部队仍然能够在与敌前卫部队(双方的兵力差不多)接触的第一阶段赢得一些时间,并有能力对对手前进的情况监视一段时间,而且不至于让自己在退却时有什么危险。

前出部队即使在适于抵抗的阵地上进行一些抵抗,也不至于带来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兵力悬殊而可能产生的各种不利结果。在抵抗优势之敌时,主要的危险永远是抵抗者有可能被敌迂回,受到围攻,从而陷入非常不利的境地。但是前出部队在适于抵抗的阵地上进行抵抗时,面临的这种危险往往很小,因为行进中的敌人从来不可能清楚我军主力距我前出部队有多远,因此会顾虑其派出的几路部队会受到两面夹击。结果是,行进中的敌军总是尽量使其各路部队齐头并进,只有在确实查明我方情况以后,才开始小心谨慎地迂回我军的这一翼或那一翼。由于敌军到处这样摸索和小心谨慎地行动,使得我方前出部队有可能在真正的危险到来以前回撤。

至于说允许这样一支前出部队对敌人的正面进攻或者敌人刚开始的迂回抵抗多长时间,则主要取决于当地地形的特点和自己援兵的远近。如果由于缺乏理智,或者由于大部队需要时间而使前出部队付出牺牲,从而使前出部队抵抗的时间超过了自然允许的限度,那么结果总是前出部队受到很大的损失。

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也就是有大的地形障碍可以利用的时候,通过认真的战斗进行抵抗才有意义。但是前出部队能进行的这种小规模会战的持续时间就其本身来看是很短的,很难为大部队赢得足够的时间。要赢得足够的时间,更多是要通过下列三种方式,这是事物的本性决定的:

1. 使对手前进时更为谨慎,从而更为缓慢;

2. 进行一段时间认真的抵抗;

3. 退却本身。

这种退却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缓慢地进行。如果有地形利于退却部队做出新的部署,则应加以利用,以迫使敌人再次为进攻和迂回做准备,从而为自己再次赢得时间。退却的部队甚至可以在这个新的阵地上接受一次认真的战斗。

人们可以看到,通过战斗进行的抵抗与后撤在内部是融合在一起的;如果战斗持续的时间不够,则应通过反复战斗来赢得时间。

这就是一支前出部队的抵抗方式。其效果首先取决于这支部队的兵力大小和地形的特点,其次取决于它退却路程的远近,以及它得到的支援和接应的情况。

一支小部队即使兵力比例与一支大部队相同,也无法像这支大部队那样进行长时间的抵抗,因为兵力越大,为完成其活动(不管是什么样的活动)所需要的时间就越长。在山地,仅是单纯的行军就已经缓慢得多,在每个阵地上进行抵抗的时间也更长,也会更安全,而且到处都有机会做出这样的部署。

一支部队前出得越远,其后撤的路程就越长,其通过抵抗所赢得的绝对时间就越多,但是由于这种部队从位置来看,其抵抗能力较弱,得到的支援较少,因此其退却的速度较快(与距离主力较近、退路较短时相比)。

前出部队能得到接应和支援,当然肯定对它能抵抗多久产生影响,因为退却时本应有的小心和谨慎往往用于了抵抗,而这种情况应通过得到接应和支援有所改变。

如果敌人在下午才出现在我前出部队的前面,那么前出部队通过抵抗赢得的时间就与在其他时间段所赢得的时间显著不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敌人很少利用夜间继续前进,因此我们通常可以多赢得一个夜间的时间。例如,1815年,齐滕[1]将军率领普鲁士第1军约3万人与拿破仑的12万人对抗,在从沙勒罗瓦[2]到利尼[3]这段还不到2普里的短短的路程上,为普鲁士大部队的集结赢得了24个小时以上的时间。齐滕将军是在6月15日上午约9时受到进攻的,而利尼会战[4]是16日下午约2时开始的。当然,齐滕将军受到了很大的损失,伤亡和被俘5000~6000人。

根据经验可以得出下面的结论,作为考察这个问题时的依据。

一个得到骑兵加强的10,000~12,000人的师,前出一日行程(3~4普里),在一般地形上能够阻挡敌人的时间(包括该前卫部队退却的时间),大约是单纯穿过退却地区所要求行军时间的一倍半;但是如果这个师仅前出1普里,那么敌人停留的时间可能是单纯行军时间的2~3倍。

以一个前卫师前出4普里为例(一般行军的时间可估计为10小时),从敌人在该师面前出现,到敌人有能力向我军大部队发起进攻,该前卫师大约可阻挡敌人15小时。相反,如果前卫部队距离大部队仅1普里,那么到敌人可能向我大部队发起进攻要超过3~4小时,而实际上可以估计在6~8小时以后(因为对手为针对我前卫部队而展开最初举措,同样需要3~4小时)。也就是说,这支前卫部队在其最初的部署中抵抗敌人的时间甚至比在一处前出很多的阵地中抵抗的时间更长。

结果是:在第一种情况下,敌人要在击退我军前卫部队的当天就进攻我军大部队是不容易的,在实际经验中大多也的确如此。甚至在第二种情况下,敌人不得不至少在上午就击退我军前卫部队,才有可能在当天还有时间与我军会战。

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黑夜对我军有利,因此可以看到,一支前出较远的前卫部队会赢得很多时间。

关于一支大部队的侧面部队的任务,我们已经讲过了。它们的行动方式在大多数情况下或多或少取决于具体运用时的情况。最简单的是把它们视为部署在大部队侧面的一支前卫部队,应该稍前出些,退却时斜向前往大部队。

这些侧面部队不是在大部队的正前方,不像一支真正的前卫部队那样,可由大部队方便地从两面接应它,因此如果不是敌军在两翼最外端的进攻力量一般会减弱一些,而且我们的侧面部队即使是在最糟糕的情况下也有退避空间的话(它们退却时不至于像前卫部队逃跑时那样会直接给主力带来危险),侧面部队就会面临较大的危险。

对前出部队的接应,最喜欢用的和最好的方法是以大量骑兵进行。这就使得人们在前出部队距大部队较远时,往往将骑兵预备队部署在大部队与前出部队之间。

最后的结论就是:前出部队的作用较少是通过它们固有的力量,而更多是通过它们切实的存在发挥出来的,较少是通过它们真正进行战斗,而更多是通过它们可能进行的战斗发挥出来的。前出部队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阻止敌人的行动,而只能像摆锤减缓和节制钟摆的行动一样,减缓和节制敌人的行动,使我们有能力正确地估计敌人的动向。

* * *

[1]1812年10月18日,缪拉指挥的2万名法军在距莫斯科西南67公里处的塔鲁季诺村附近与本宁森指挥的3.6万名俄军展开会战,法军损失2000人和38门火炮,缪拉败退。这次会战的失败促使拿破仑决定早日撤出俄国。——译者注

[2]齐滕(Hans Ernst Karl von Zieten,1770—1848),伯爵,普鲁士元帅。参加过利尼会战和滑铁卢会战。——译者注

[3]沙勒罗瓦(Charleroi),今比利时一城市,位于桑布尔河畔,北距布鲁塞尔约50公里。——译者注

[4]利尼(Ligny),今比利时那慕尔省城市松布雷夫(Sombreffe)的一部分。——译者注

第九章

野营[1]

对军队在战斗以外的三种状态[2],我们只从战略的角度来考察,也就是说对这三种状态涉及单个战斗地点、时间和兵力的因素进行考察。至于所有涉及战斗的内在部署和向战斗状态过渡的问题,则属于战术范畴。

我们所说的在野营地内的部署,指的是在舍营以外的各种宿营地内的部署,包括幕营、厂营或者露营。野营部署与受其制约的战斗在战略上是完全一致的,但在战术上未必总是一致,因为人们基于某些原因所选择的野营地并不一定是预计的战场。有关军队部署(军队的各部分应进入的地点)要谈的问题,我们已经谈过了,因此现在只是对野营做一历史的考察。

以往,即从军队的规模再次加大、战争持续的时间更长、战争的各部分相互关联更紧密的那个时候起,直到法国革命为止,部队始终是在帐篷中宿营的。这是当时的正常情况。舒适的季节一到,部队就离开营地,直到冬季来临,才又回到营地。进入越冬营地在某种意义上应该被看作是非战争状态,因为部队在越冬营地里,就像停摆的钟表一样不再起作用。部队在进入真正的越冬营地以前,为休整而进行的舍营,以及在窄小空间和短时间内进行的其他宿营,都是过渡和特殊状态。

至于部队这样有规律和自愿地停止活动,在过去和现在是如何尚能与战争的目的和本质协调一致的,由于这里不是研究这个问题的地方,因此我们以后再谈这一问题。在此我们只是说,当时的情况就是如此。

自从法国革命战争[3]以来,很多国家的军队完全不再用帐篷了,因为运送帐篷必须有庞大的辎重队。一方面,人们认为,如果在一支10万人的部队中,能省下运送帐篷的6000匹马,转而增加5000名骑兵或者200门火炮,当然更好;另一方面,在部队大规模迅速运动时,这样庞大的辎重队只能是一种累赘,而且也没多大用处。

但是取消使用帐篷,反过来产生了两个影响,即部队受到更大的损失,地方受到更大的破坏。

不管质量低劣的粗麻布帐篷顶的保护作用是多么小,人们都不能忽视,部队长时间没有帐篷会感到很不适。一天使用或不使用帐篷,差别是微小的,因为帐篷几乎不能抵风御寒,也不能完全防潮。但是如果在一年里有两三百次宿营都不能使用帐篷,那么微小的差别就变成很大的差别。部队由于疾病而减员,就是十分自然的结果。

至于部队如何由于缺少帐篷而加大对地方的破坏,就无须加以说明了。

因此人们有理由相信,取消帐篷想必会由于上述这两个影响而以另一种方式削弱了战争的激烈程度,因为部队不得不更长时间地和更经常地舍营,而且由于缺乏宿营必需品,也许就只好放弃一些本可借助于幕营而进行的部署。

如果不是战争在这同一时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从而抵消了这些微小和次要的影响,那么确实可能会出现上述情况。

战争的原始火焰变得如此不可抑制,战争的威力变得如此异乎寻常,以至上述有规律的休整时段[4]消失了,双方都以无法阻挡的力量寻求决战。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第九篇中详细论述[5]。在这种情况下,也就谈不上部队因缺少帐篷而使部队的运用发生变化。部队厂营或露营,完全不考虑气象、季节和地形因素,而这些本是整个行动的目的和计划所要求考虑的。

至于战争是否在所有时代和所有情况下都会保持这样的威力,我们以后再讲。战争的威力如果没有这样大,不使用帐篷当然会对作战产生一些影响。不过,如果说这种影响大到足以促使军队再进行幕营,那是值得怀疑的。这是因为战争要素一旦冲破很多限制,那么它只是在某些特定时段和条件下才会回到以前那种狭小的范围中去,但很快又会以其不可抑制的本性再次冲出这个范围。因此军队保留哪些制度和装备,只能根据战争的这一本性来确定。

* * *

[1]1815年6月15日,拿破仑击退齐滕率领的普军的前卫部队之后,进占沙勒罗瓦,命奈伊元帅继续向北推进,牵制威灵顿指挥的英军,命旺达姆向松布雷夫前进,拿破仑本人率领预备队居后策应。此时,布吕歇尔的三个军部署在圣阿芒、利尼和松布雷夫一线。16日下午,旺达姆率第3军进攻普军右翼,攻陷圣阿芒;热拉尔率第4军进攻利尼,遇到顽强抵抗;格鲁希则攻普军左翼。下午6时半,拿破仑将近卫军投入战斗,最后击败了普军。——译者注

[2]“野营”(Lager),与“舍营”(在屋舍中宿营)相对,指利用帐篷、棚盖宿营(分别称幕营和厂营),或露天宿营(露营)。——译者注

[3]根据作者前文所述,这三种战斗以外的状态是野营、行军、舍营。——译者注

[4]也称革命战争,指第一次和第二次反法联盟与法国之间的战争(1792—1802)。——译者注

[5]指进驻越冬营地。在拿破仑战争以前,军队在冬季一般都要进入越冬营地休整。——译者注

第十章

行军

行军只是部队从一个部署地点向另一个部署地点的移动,其中包含两个主要要求。

第一个要求是部队的舒适性,以避免无谓地消耗本应有效使用的力量;第二个要求是运动的准确性,以便部队准确无误地抵达目的地。如果让一支10万人的部队成唯一一路,并沿着一条大路不间断地行军,那么这路部队的首尾绝不可能在同一天抵达目的地。在这种情况下,部队要么不得不非常缓慢地前行,要么像落下的水柱溅成很多水滴一样,四下散开,加上这路部队很长,会使最后的部分过度劳顿,使全军很快陷入混乱状态。

与这种极端情况相反,一路部队的人数越少,行军就越容易和越准确。于是就产生了分兵的需求,这种分兵行军的需求与分兵部署所引起的那种分兵毫无关系,因此虽然在一般情况下,部队分为若干路行军是根据部队部署的需要进行的,但并不是在每个具体情况下都是如此。要把一支大的部队集中部署到某一地点,在行军时就有必要分兵。但即使是分兵部署导致分兵行军,在行军过程中也可能有时以满足部署的要求为主,有时以满足行军的要求为主。例如,如果一支部队的部署目的只是休息,而不是在休息中等待战斗,那么行军时满足行军的要求就是主要的,而这些要求主要就是选择路况良好、已经开辟出来的大路。考虑到这些不同情况,人们有时要根据舍营和野营的情况选择道路,有时则根据道路的情况选择舍营和野营的地点。如果人们预期要进行一次会战,问题的关键是要以一支大部队抵达合适的地点,那么必要时就得毫不犹豫地让这支部队通过最难走的小道前往。相反,如果大部队尚在通往战区的途中,那么就应该为各路部队选择最近的大路,并尽量在大路附近寻找舍营和野营地点。

不管是上述两种行军方式中的哪一种,近代军事艺术的一个总的原则是:在可能发生战斗的任何地点,即在真正作战的整个范围内,组织行军时必须使每路部队能够独立作战。为满足这个要求,就要把三个兵种结合起来,就要对整体进行有机的划分,而且要任命合适的总指挥官。由此可见,主要是行军促使产生了新的战斗序列,并且从新的战斗序列中得到了最大的好处。

在18世纪中叶,特别是在弗里德里希二世的战区中,人们开始把运动视为作战的一个专门要素,开始利用出敌不意的运动来赢得胜利。当时还没有出现有机的战斗序列,因此部队在行军时就不得不进行极为复杂和困难的部署。部队要想在敌人附近实施运动,就必须时刻做好战斗准备,而如果整个部队没有集中在一起,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因为只有整个部队集中在一起,才能形成一个整体[1]。翼侧行军[2]时,第二列阵为保持与第一列阵不太远的距离,即不超过1/4普里,必须特别熟悉当地地形,不顾艰辛地越过各种险阻前进,因为人们在1/4普里的距离内很难找到两条开辟好的并行小路。当部队垂直开向敌人时,两翼的骑兵就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行军队列中有了炮兵(它需要有步兵保护的单独的大路),就会产生新的困难,因为步兵列阵必须由多条连续的散兵线组成,而炮兵会使本来已经拉得很长的步兵纵队拉得更长,从而打乱纵队内步兵各部分的间隔。人们只要读一读滕佩尔霍夫的译著《七年战争史》中列出的行军部署,就可以了解这些情况,并知道战争因此而受到的种种束缚。

然而近代军事艺术允许部队进行有机的划分,各主要部分可被视为小的整体,在战斗中能发挥大的整体所能发挥的一切作用,唯一的区别是小的整体的活动持续的时间较短。自那以来,各路部队在行军时不必再靠得很近,以达到在战斗开始以前就能够集中的程度,而只要在战斗过程中集中起来就够了。甚至为了进行一次集中兵力的打击行动也不必事先在行军时集中了。

一支部队的人数越少,就越便于运动,就越不需要为避免大部队行动不便而进行分兵(这里指的不是为分兵部署而事先进行分兵)。一支小部队沿一条大路行进时,如果要成数条散兵线前进,会很容易在附近找到数条小路,完全可以满足这支小部队的需要。但是部队的人数越多,就越需要分兵,行军纵队的数目就越多,就越需要有开辟好的小路甚至大路,各路部队的间隔也就越大。这种分兵需求与分兵带来的危险,用算术术语来说就是成反比。分兵越多,各部分就越需要相互支援;分兵越少,各部分独立行动的时间就越长。我们只要回忆一下前一篇涉及该问题的有关论述,并考虑到在耕作区内距主要大路数普里的范围内,总可以找到几条平行的开辟好的小路,那么我们就很容易了解,在组织行军时,没有什么非常大的困难会使部队的迅速前进、准确抵达与适当的兵力集中发生矛盾。在山地,虽然平行的大路最少,各条大路之间的联系也最困难,但是每路部队的抵抗能力也大得多。

为使这个问题更加明确,我们想举个具体例子说明一下。

根据经验,在一般的情况下,一个8000人的师连同其炮兵和其他一些车辆行进时所占道路长度相当于1个小时的行程。因此如果两个师沿一条大路前进,第二个师将在第一个师抵达1小时后抵达指定地点。我们在第四篇第六章中已经说过,一个兵力这样大小的师即使对一个优势之敌也应该有能力抵抗数小时。因此甚至在最不利的情况下(第一个师被迫立即开始战斗),第二个师在1个小时后抵达也不算太晚。而且在欧洲中部的耕作区,在大路1小时左右的行程内,部队大多能够找到可供行军用的小路,而不必像七年战争时期那样常常需要穿越田野行军。

此外,经验告诉我们,对一支由4个步兵师和一个骑兵预备队组成的部队来说,即使在不好走的小路上行军,其先头部队通常在8小时内也可以行军3普里。如果每个师的行军长度按1小时行程计算,骑兵预备队和炮兵预备队的行军长度也同样按1小时行程计算,那么整个行军时间将是13个小时。这个时间并不算太长,但在这种情况下,还是有近4万人要沿同一条道路行进。当然对这支大部队来说,他们也可以寻找和利用其他小道,从而很容易缩短行军的时间。假如沿一条大路上行进的部队比上述部队还多,那么整个部队就不一定都要在当天抵达目的地,因为现在这样的大部队绝不可能在遭遇敌人后立即进行会战,而是通常要到次日。

我们谈到上述这些具体情况,并不是为了穷尽这类情况,而只是为了把问题阐述得更清楚一些,并根据经验说明:在现在的战争中,组织行军已经不再那么困难了;现在组织最迅速和最准确的行军,已经不像弗里德里希大帝在七年战争中那样需要专门的技巧和精确的地理知识了;现在借助于部队的有机划分,行军几乎可以自动进行,至少不需要拟制大的计划了。以往单凭号令就可以指挥会战,而组织行军却需要制订长长的计划;现在确定会战序列需要制订长长的计划,而组织行军却几乎只凭号令就可以了。

众所周知,行军分为垂直行军和平行行军。平行行军又称翼侧行军,会改变部队各部分的几何位置:并列部署的各部分在行军时就成了前后部署,反之亦然。尽管此时直角内的所有角度都可能成为行军的方向,但毕竟要根据行军的样式来确定行军的序列。

只有在战术上才有可能彻底改变各部分的几何位置,也只有在战术上进行所谓“三人并排行进”[3]时才能做到这一点,而大部队是不可能做到三人并排行进的,在战略上更不可能这样做。在以往的战斗序列中,只有在两翼的部队和列阵可以变换其几何关系;在近代的战斗序列中通常是第一层级部队,即军、师或旅(视整体的划分而定)可以变换其几何关系。不过我们在前面谈到近代战斗序列时所得出的结论对此也是有影响的。由于现在已经不需要像以前那样,在战斗开始前把整个部队集中在一起,因此人们更加关心的是使已经集中在一起的各部分自成整体。假如有两个师,其中一个师在另一个师的后面,作为预备队,现在要求这两个师沿两条道路开向敌人,那么没有人会让其中一个师分开沿两条道路行进,而是会毫不迟疑地让两个师各沿着一条道路并列行军,并且让每个师长各自组织预备队以备发生战斗时使用。统一的指挥比部队原来的几何位置关系重要得多。如果两个师在行军中未经战斗就抵达了指定的阵地,那么它们仍然可以恢复原来的位置关系。如果两个并列的师沿两条道路平行行军,那么人们就更不会让每个师后面的列阵或预备队沿后面的道路[4]行进,而是会让每个师沿一条道路行进,也就是说在行军过程中把其中一个师视为另一个师的预备队。如果一支大部队由4个师编成,其中3个师部署在前面,1个师作预备队,并以这样的序列开向敌人,那么人们自然应该给前面的三个师各规定一条道路,而让预备队跟在中间那个师的后面。如果这三条道路之间的距离不合适,部队也可以毫不犹疑地沿两条道路行进,这并不会带来什么明显的不利。

在与平行行军相反时,也是这样。

另一个问题是行军纵队应向右还是应向左开始行军。在平行行军时,这个问题自行就解决了。任何人欲向左面运动时,都不会向右开始行军。部队在向前或向后行军时,其实应该根据道路与未来开进线的位置关系来确定行军序列。在战术上,这在很多情况下也是能够做到的,因为战术上的空间较小,对几何关系更容易一览无余。在战略上,这就完全不可能了。如果我们仍不时看到有人把战术上的东西照搬到战略上去,那么这纯粹是书呆子的做法。由于过去部队在行军时也保持为一个不可分的整体,而且只设想进行一次整体战斗,因此整个行军序列纯粹是个战术问题,尽管如此,当什未林[5]在1757年5月5日从布兰代斯[6]地区出发时,还是无法知道未来的战场是在他的右边还是左边,因此最后不得不进行著名的“四对舞式的行军”[7]。

如果一支按照旧战斗序列的部队成四路开向敌人,那么第一列阵和第二列阵两翼的骑兵就构成靠外的两路,两个列阵两翼的步兵就构成中间的两路。这样这四路部队就可以整体向右或者向左出发,或者右翼向右、左翼向左出发,或者左翼向右、右翼向左出发。对最后一种情况,人们可称为“出自中央”的出发。尽管所有这些形式应与未来开进战场的队形有关,但实际上恰恰是在这方面并没有什么关系。弗里德里希大帝进入洛伊滕会战战场时,以每一翼成四路向右出发,从而非常轻松地过渡为成列阵出发(这一做法受到所有历史著作家们的赞叹),因为国王要进攻的恰好是奥军的左翼。假如当时他要迂回奥军的右翼,那么他就不得不像在布拉格附近那样进行一次“四对舞式的行军”了。

如果说这些形式在当时就已经不适应行军的目的了,那么今天看来,这些形式对行军的目的来说纯粹是一种儿戏。人们现在同样不了解未来的战场与行军道路的位置关系,即使由于出发时的次序有误而损失了一些时间,也远不像以前那样重要了。在这方面,新的战斗序列同样起到了好的作用。哪个师应先抵达,哪个旅应先投入战斗,已经完全没有什么差别了。

在这种情况下,部队向右和向左出发的作用,只是通过左右交替开始行军,平衡各部队的疲劳程度。这就是大体上仍保持这两种出发次序的唯一的且非常重要的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自中央出发”只能偶尔采用,自然就不再是行军的一种固定次序了。而且从战略上来看,一路纵队从中央出发已经是不合理的了,因为这种出发是以有两条道路为前提的。

其实,行军次序更多属于战术范围,较少属于战略范围,因为它只不过是把整体分为若干部分,行军结束后这些部分又重新成为一个整体。但是由于人们在近代军事艺术中已经不再注重各部分必须完全集中在一起,而是愿意各部分在行军过程中相距更远些,并独立行动,这样就更容易出现各部分单独进行的战斗,而且每一个这样的战斗都应被视为整体战斗。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这个问题做上述这么多的说明。

另外,我们在本篇第二章[8]中已经看到,在没有特殊目的的情况下,三个部分并列部署是最自然的,因此行军时采用三路大的纵队也是最自然的。

现在我们在这里仅还需要指出,一路部队的概念不仅是指沿一条道路行进的一支部队,而且人们在战略上也把在不同日期沿同一条道路行军的部队称为一路部队,因为人们将大部队分为数路部队的目的主要是缩短行军时间和便于行军,因为小部队总是比大部队行军更快和更方便。如果大部队不是沿不同的道路,而是在不同的日期沿同一条道路行军,也可以达到行军更快和更方便的目的。

* * *

[1]原文如此,疑误。本书并没有第九篇。——译者注

[2]弗里德里希二世时,采用列阵式战术,作战时整个部队往往分成两至三个机械的、完整的战斗队形,依据正面之敌距离不同,分别称作第一列阵或第二列阵,第三列阵往往用作预备队。行军时,每个列阵的部队成纵队,进入战斗前又成横队,而且各列阵的士兵不能打乱原来的相对位置,因此行军部署非常复杂。同时,各部分不能独立作战,要集中在一起才能组成战斗序列。——译者注

[3]翼侧行军(Flankenmarsch),部队改变原垂直行进的方向,向左或向右转向翼侧的行军。请注意与侧面行军(Seitenmarsch,在另一行军队伍侧面的行军)的不同。——译者注

[4]原文“Rottenmarsch”,即每三名士兵一排组成纵队行进。——译者注

[5]指两条道路中距部队较远的那条道路。——译者注

[6]什未林(Kurt Christoph von Schwerin,1684—1757),伯爵,普鲁士元帅。弗里德里希二世最主要的统帅之一。1757年5月6日,在七年战争初期的布拉格会战中阵亡。——译者注

[7]布兰代斯(Brandeis),波希米亚一城市,位于布拉格东北,在伊泽拉河与易北河的汇合处附近。——译者注

[8]“四对舞式的行军”,原文“Kontremarsch”。1757年布拉格会战前,弗里德里希二世与什未林在奥军阵地前会合,因敌阵地在布拉格东面的高地上,难以从正面进攻,于是弗里德里希二世决定对奥军右翼进行迂回。这样普军必须向右展开,而什未林是以右翼开始行军的,左翼在后,根据当时对战斗序列的要求,只能向左展开。因此什未林不得不命令部队在行进中,排在纵队尾部的士兵逐个出列,前往排头位置,从而使左翼在前,右翼在后,然后向右展开。由于整个过程形似跳四对舞,非常耗时,故作者在此形象地将此次行军称为“四对舞式的行军”。——译者注

第十一章

行军(续一)

对一次行军的行程和走完这一行程所需要的时间,自然应遵照一般的经验来确定。

对于我们现在的军队来说,一般一日行程为3普里,这是早就明确了的;长途行军时,为了在途中有一些必要的休息日进行休整,一日行程甚至要减至2普里。

一个8000人的师,在平坦地形上沿中等路况道路行军时,走完一日行程需要8~10小时,在山地则需要10~12小时。如果数个师编成一路行军纵队,即使不算后面数个师的出发时间,行军时间也要多出数个小时。

由此可见,走完这一行程几乎要占用一整天;士兵负重行军10~12小时的劳顿程度是不能与平常徒步行走3普里相比的(单个人沿着普通的道路步行3普里只要5小时就够了)。

在不是连续行军的情况下,一日行程5普里,最多6普里;在连续行军的情况下,一日行程4普里。这些都属于强行军。

一次5普里的行军,中间就已经需要停下来休息数小时了,而一个8000人的师要走完这一行程,即使有状况良好的道路,也不会少于16小时。如果行程为6普里,而且是数个师在一起行军,那么至少需要20个小时。

这里所说的行军是指集中在一起的数个师从一个营垒到另一个营垒的行军,因为这样的行军是战区内常见的形式。如果多个师以一路纵队行军,那么应该让最前面的数个师提前一些集合和出发,它们也会同样提前一些进入目的地的营垒。但是提前的这段时间毕竟从来不能达到一个师走完其行军长度所需要的时间,即不能达到法国人很形象地说的“流过”[1]一个师所需要的时间,因此通过这种行军方法减轻不了多少士兵的劳顿,而且部队数量的增多会使行军时间延长很多。一个师也用类似的方式让它的各个旅在不同的时间集合和出发,只在极少数情况下是可行的,这就是我们把师作为行军单位的原因。

部队分为小部队,在不设集结点的情况下从一个舍营地向另一个舍营地长途行军时,其行程当然可能增加,事实上,仅由于绕道去舍营,其行程就已经增加了。

如果部队每天都要以师,甚至以军为单位集结在一起,而且还要行军去舍营,那么这种行军花费的时间最多。只有在富庶的地区和部队人数不太多的情况下才建议这样行军,因为部队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得到较好的给养和舍营地,足以补偿长途行军带来的劳顿。1806年,普鲁士军队在退却途中为了取得给养,每夜都进行舍营,这无疑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其实部队如果野营(露营),同样能够搞到给养,部队就不至于在过度疲惫的情况下在14天内行军大约50普里。

在难走的道路和山地行军时,上述关于时间和行程的一切规定就会有很大的改变,以至在某一特定情况下,人们难以有把握地估算出一次行军所需要的时间,更不用说做出一般的规定了。因此理论只能提醒人们注意有犯这种估计错误的危险。为避免犯这种错误,必须特别谨慎地进行计算,为无法预料的耽搁多留出一些时间。同时还要考虑到天气和部队状况对行军的影响。

自取消帐篷以及自部队采取就地强征粮秣的给养方式以来,部队的辎重显著减少了。这一情况的最大影响自然首先表现为部队的运动加快了,也就是说部队的每日行程加大了。当然只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这样。

战区内的行军很少因为辎重减少而得到加快,众所周知,在行军的目的要求行军速度超过一般标准的所有情况下,人们或者把辎重留在后边,或者让其先行,通常在整个运动过程中总是与部队保持一定的距离。因此辎重一般来说对部队的运动没有什么影响,而且只要辎重不再是部队的一个直接的累赘,不管它在部队运动过程中可能受到多大的损失,人们一般不再去考虑它。因此在七年战争中有几次行军的速度是很快的,就是在今天也很难超过。我们可以拉齐1760年的行军[2]来证明这一点。他当时是为支援俄国人对柏林的佯攻而进行这次行军的。他从施韦德尼茨[3]出发,穿过劳西茨,抵达柏林,在10天内行军45普里,平均每天4.5普里。一支1.5万人的大部队能够达到这样的行军速度,就是在今天也是很不寻常的。

从另一方面来看,正是由于给养方式的改变,近代军队的运动又有了一个迟缓的因素。部队不得不自己解决一部分给养,这是经常出现的,而这比起从面包供应车上领取现成的面包自然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此外,在长途行军时,为了更容易让部队得到休整,不能让大量部队在一个小地方宿营,而是必须让各师分开设营。最后,经常遇到的情况是,一部分部队,具体说就是骑兵,是必须舍营的。所有这一切总的来说会导致行军速度显著减慢。因此我们看到,1806年拿破仑追击普鲁士军队和欲切断其退路时,以及1815年布吕歇尔带着同样的意图追击法军时,在10天之内都只走了约30普里。而弗里德里希大帝自萨克森前往西里西亚,再返回萨克森时,尽管携带着全部辎重,其行军也达到了这一速度。

其间,由于辎重的减少,大小部队在战场上的机动性和便捷性(如果我们可以用这两个词表述的话)还是显著增加了。一方面,在骑兵和火炮数量不变的情况下,马匹数量减少了,不必经常担心饲料不够了;另一方面,人们不必总是顾及拖在后面的长长的辎重队了,在阵地中不是那么受困了。

1758年,当弗里德里希大帝放弃围攻奥尔米茨[4]后率领部队行军时,曾带有4000辆辎重车。他把一半军队分散成单独的营和排,以保护这些辎重车。在今天,这样的行军即使碰上最胆小的敌人,也不会再成功。

在长途行军时(例如从塔霍河[5]直至涅曼河),由于辎重减少了,部队当然感到轻快。由于要携带余下的辎重,部队仍只能维持日行军的一般里程,但在紧急情况下毕竟可以以较小的代价行军,超出一般的日行军里程。

总之,辎重减少的意义更多在于节省力量,较少在于加快运动。

* * *

[1] 原文如此,疑误。应为本篇第五章。——译者注

[2]“流过”一词,作者用了法语“dècollement”。——译者注

[3]1760年秋,托特列宾率俄军经奥得河向普鲁士首都柏林进军。奥地利为支援俄军,派拉齐率1.8万人从西里西亚的施韦德尼茨出发,连续行军,于10月2日抵达柏林以南7公里的滕佩尔霍夫村,10天行军320多公里。——译者注

[4]施韦德尼茨(Schweidnitz),即今波兰城市斯韦德尼察(Swidnica),东北距布雷斯劳50公里。——译者注

[5]1758年5月1日,弗里德里希二世率普军从西里西亚攻入摩拉维亚,11日在奥尔米茨(Olmütz,即今捷克城市奥洛穆茨)附近占领阵地,因缺乏攻城辎重,推迟至22日才开始围攻。奥地利统帅道恩为营救在奥尔米茨的奥军,于7月1日突然出现在奥尔米茨附近。此前一天,奥军一部在奥尔米茨东北截获普军大批弹药辎重。弗里德里希二世因后方交通线受到威胁,被迫停止围攻,向波希米亚退却。普军退却时因携带大量辎重,速度极慢,7天只走了60公里,但奥军并未进行追击。——译者注

第十二章

行军(续二)

现在我们来研究一下行军对部队的损害作用。这种作用是如此之大,以至必须把它当作一个除了战斗以外对部队造成损害的专门因素。

一次适度的行军并不会使军队这一工具受到什么损害,但是连续数次这样的行军就会使军队受到损害,如果是连续数次困难的行军,那么对军队的损害自然就更大。

在战争这个舞台上,缺乏给养和宿营地,道路条件差或破损严重,部队不幸地要一直做好战斗准备,这些都会造成部队力量的过度消耗,从而使人员、牲畜、车辆和被服受到损失。

人们习惯说,长时间的休息并不利于一支部队保持体力,此时的病员人数比采取适当行动时的病员人数更多。当然,如果让士兵挤在狭小营舍的上下铺里,可能而且必然会使他们患病,但是士兵在行军途中的营舍里也是会患病的,缺少新鲜空气和运动从来不是患这些疾病的原因,因为人们行军时是很容易得到新鲜空气和运动的。

人们只需要考虑一下,一个士兵在野外泥泞的道路上冒雨负重行军时生病,与在营房里生病相比,身体受到的损害和削弱会有什么不同。一个士兵即使是在营垒中生了病,也还是可以很快被送到附近村镇的,不至于完全得不到医治。但如果他在行军中生了病,则先要在路旁无助地躺倒数个小时,然后成为掉队者,拖着病体行走数普里。在这种情况下,有多少小病被耽误成了重病,又有多少重病导致了丧生!请再想一想,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和夏日灼热的阳光下,即使是一次适度的行军也会使士兵感到酷热难当,使他们在极度口渴的折磨下扑向生水而狂饮,从而患病甚至死亡。

我们做这一考察的意图,不是要减少战争中的活动。工具就是为了使用的,而使用就会造成损耗,这是事物的本性决定的。我们只是想看到一切都做得恰如其分。我们反对那些理论上的空谈,这些理论宣称,高度的出敌不意、最迅速的运动、毫不停歇的行动不会付出任何代价,把这些运动描述成丰富的矿藏,称统帅们由于懒惰而未利用它们。这些理论家对待挖掘这些矿藏的态度,就像对待金矿和银矿一样,只看到产品,而不问开采这些矿藏要付出多少劳动。

在战区外长途行军时,尽管行军的条件通常比较好,每天的损失比较小,但是即使是最轻的病号通常也会长时间地落在后边,因为初愈的人不可能赶上不断前进的部队。

在骑兵方面,受鞍伤的马匹和蹶马会不断增多;在车辆方面,会有一部分因损坏而无法前行,出现混乱。因此我们经常看到,一支部队行军100普里或者更远,抵达目的地时已经受到很大的削弱,特别是马匹和车辆。

如果部队必须在战区内,即在敌人的眼皮底下长途行军,那么战区行军和长途行军的两种不利情况就会同时出现。在人数较多,而且其他条件不利时,部队的损失就可能达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

现在我们只举几个例子,来证明上述论点。

当拿破仑于1812年6月24日渡过涅曼河时,他准备接下来攻打莫斯科的庞大的中央部队有30.1万人。8月15日,他在斯摩棱斯克[1]附近向其他地方派出了1.35万人,按理说他还应该有28.75万人,而他当时实际只有18.2万人,也就是说已经损失了10.55万人[2]。我们知道,在这之前只发生过两次著名的战斗,一次是达武与巴格拉季翁[3]之间的战斗,另一次是缪拉与奥斯特曼-托尔斯泰[4]之间的战斗[5],这样我们对法军在这两次战斗中的损失顶多可以估计为1万人,也就是说法军在52天内径直推进约70普里的情况下,仅因病员和掉队就损失了9.5万人,占了总兵力的1/3。

三周之后,在博罗季诺[6]会战时,法军的损失已经达到14.4万人(包括在战斗中的损失)。又过了8天,在法军抵达莫斯科时,其损失已经达到19.8万人。法军中央部队在当时每天的损失大体是:在第一时段[7]占初始总兵力的1/150,在第二时段占初始总兵力的1/120,在第三时段占初始总兵力的1/19[8]。

拿破仑从渡过涅曼河直到莫斯科的运动当然可以称得上是连续行军,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这一行军用了82天,只走了约120普里,而且法军在途中还正式休整了两次:一次在维尔纳[9]附近,约14天,另一次在维捷布斯克[10]附近,约11天。在休整期间,一些掉队的士兵就有时间重新归队。在这14周的推进期间,季节和道路不能算是最坏的,因为当时是夏天,所走的道路大多是沙土路。但是庞大的部队集中在一条道路上,给养不足,而且对手虽在退却,但并不是在溃逃,这些是造成法军行军困难的因素。

关于法军退却,或者更准确些说,关于法军从莫斯科推进到涅曼河的情况,我们就根本不想谈了,但是我们也许可以指出,追击法军的俄军从卡卢加[11]地区出发时为12万人,抵达维尔纳时是3万人,而众所周知,俄军在这一时期的战斗伤亡是很少的[12]。

现在我们再从1813年布吕歇尔在西里西亚和萨克森的战局中举一个例子。这次战局不是以长途行军,而是以多次往返运动著称的。布吕歇尔的约克军于8月16日以约4万人开始这次战局,10月19日抵达莱比锡[13]附近时还有1.2万人。根据最可靠的著作家们的记载,该军在戈尔德贝格[14]、勒文贝格[15]、卡茨巴赫河[16]畔、瓦尔滕堡[17]和默肯[18](莱比锡)的主要战斗中,大约损失了1.2万人,其余的非战斗减员在八周内达到1.6万人,占总兵力的2/5。

因此如果人们想要进行一场频繁机动的战争,那就必须做好自身兵力因此将受到大量损失的准备,并据此制订其余的计划,首先要制订好后续的增援计划。

* * *

[1]塔霍河(der Tajo),比利牛斯半岛上最长的河流,横穿西班牙和葡萄牙中部,在里斯本附近流入大西洋,长1007公里。——译者注

[2] 斯摩棱斯克(Smolensk),今俄罗斯西部一城市,靠近白俄罗斯边境,位于第聂伯河畔,西北距维捷布斯克130公里。——译者注

[3]所有这些数字都摘自尚布雷(Georges de Chambray,1783—1848,侯爵,法国炮兵将军和军事理论家,著有《远征俄国史》[Histoire de L'Expedition de Russie])的著作。——作者注

[4]巴格拉季翁(Pyotr Ivanovich Bagration,1765—1812),亲王,俄军统帅。曾多次随著名统帅苏沃洛夫出征。在1812年战局中任西线第二军团司令,在博罗季诺会战中阵亡。——译者注

[5]奥斯特曼-托尔斯泰(Aleksandr Ivanovič Ostermann-Tolstoi,1770—1857),伯爵,德裔俄国将军,曾参加俄国对波兰和土耳其战争,在1812年战局中任第四军军长。——译者注

[6]这两次战斗发生在1812年战局的初期。1812年7月20日,拿破仑为切断巴格拉季翁军团和巴克莱军团会合的去路,派达武指挥法军前进到莫吉廖夫。23日,达武与巴格拉季翁指挥的俄军进行战斗,俄军退却。25日,缪拉指挥的法军在奥斯特罗夫诺与俄军前卫部队遭遇,激战两日,俄军败退。——译者注

[7]博罗季诺(Borodino),今俄罗斯西部一村庄,东距莫斯科约100公里,位于莫斯科河右岸。——译者注

[8]作者在本书第七卷中将1812年俄国战局分为两大部分,分别是法军的推进和退却。其中第一部分又分为两个阶段,而每个阶段又分为两个时段。第一时段从法军推进至维尔纳附近到第一次停顿(6月24日—7月中);第二时段从第一次停顿结束到第二次停顿(7月中—8月8日);第三时段从俄军主力试图进攻到莫斯科失守(8月8日—9月15日);第四时段从法军攻下莫斯科到退却(9月15日—10月23日)。——译者注

[9]详见本书第七卷。——译者注

[10]维尔纳(Wilna),即今立陶宛首都维尔纽斯(Vilnius)。——译者注

[11]维捷布斯克(Witebsk),今白俄罗斯北部一城市,位于道加瓦河畔。——译者注

[12]卡卢加(Kaluga),今俄罗斯卡卢加州首府,北距博罗季诺150公里,东北距莫斯科约190公里,位于奥卡河畔。——译者注

[13]作者的意思是,在俄军损失的9万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追击途中患病或掉队损失的。——译者注

[14]莱比锡(Leipzig),今德国萨克森州最大城市,位于莱比锡盆地中心,白埃尔斯特河、普莱瑟河、帕尔特河交汇处。——译者注

[15]戈尔德贝格(Goldberg),即今波兰城市兹沃托雷亚(Złotoryja),位于卡茨巴赫河畔。——译者注

[16]勒文贝格(Löwenberg),即今波兰希隆斯克地区勒武韦克(Lwówek),位于布布尔河畔。——译者注

[17]卡茨巴赫河(die Katzbach),即今波兰卡什扎瓦河,下西里西亚境内奥得河的一条支流,流经兹沃托雷亚、莱格尼察,长84公里。——译者注

[18]瓦尔滕堡(Wartenburg),今德国萨克森-安哈尔特州城市肯姆贝格(Kemberg)的一部分,位于易北河畔。——译者注

第十三章

舍营

在近代军事艺术中,舍营又成为必不可少的了,因为无论是帐篷还是一个完备的运输体系都不能使部队放弃舍营。而厂营和露营,不管改进到何种程度,毕竟不能成为一种常用的宿营方法,如果常用这种方法,部队迟早(这取决于气候变化的情况)要发生疾病,从而过早地消耗力量。在1812年俄国战局中,法军在十分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整整6个月几乎完全没有进行舍营,这是出现这种情况的少数战局之一。但是这种可说是狂妄的努力(当然,说这个行动的政治意图是狂妄的更恰当)又得到了什么样的后果呢!

有两种情况妨碍部队舍营,即敌人就在附近,以及自己的快速运动。因此只要临近决战,部队就不得不放弃舍营,而且不到本次决战结束,就不能再舍营。

在近年的战争中,也就是在我们过去25年来所看到的全部战局中,战争要素以其全部能量发挥了它的威力。凡是在战争中可能进行的活动和可能发挥的力量,在这些战局中大多都发生了。但是这些战局持续的时间都不长,很少有达到半年的,大多只需数月就达到了目的,也就是说失败者很快就被迫停战甚至媾和了,或者是胜利者很快就用尽了力量。在这样高度紧张的几个月期间,很少谈得上什么舍营,因为即使是在乘胜追击的过程中,如果不再有什么危险,部队运动速度就会很快,不可能进行这种舒适的舍营。

如果战事的进程由于某种原因不是很激烈,如果双方力量更多是在进行较平稳的较量,那么把部队安顿在屋舍内,就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主要问题。这种对舍营的需求对于作战指挥本身也有一些影响:一方面,部队在舍营时会试图部署兵力较强的前哨系统,以及前出更远和规模更大的前卫部队,以赢得更多的时间和安全;另一方面,部队在舍营时会更多倚重当地的富庶和农作物,而较少倚重战术上的地形优势或者线和点的几何关系。一座有两三万居民的商业城市,一条沿途有很多大村庄和繁华城市的大路,是如此地便于大部队集中部署,而这种集中部署给部队提供的便捷性和活动余地又是如此之大,以至其足以抵得上一个有更好位置的地点所能带来的好处。

关于舍营部署的形式,我们只做几点说明,因为这一问题大多属于战术范畴。

部队的住宿分为两类:一类是作为部队的主要事务,另一类是作为部队的次要事务。如果部队在战局中仅仅是出于战术和战略上的原因进行部署,并为便于这一部署而要求部队在部署地点附近舍营(特别是经常要求骑兵一同舍营),那么舍营就是次要事务,是用来代替野营的,因此部队必须在能够保证及时抵达部署地点的范围内舍营。如果部队是为了休整而舍营,那么住宿就是部队的主要事务,其他举措(当然也包括部署地点的选择)就必须以这个主要事务为准。

这里需要考虑的第一个问题是整个舍营区的形状。它通常是一个拉得很长的矩形,等同于把战术上的战斗序列扩大了;部队的集结点设在舍营区的前面;大本营设在它的后面。但恰恰是这三项规定非常妨碍整个部队在敌人到来之前进行可靠的集结,几乎是与之对立的。

舍营区越是接近正方形乃至圆形,部队就越能迅速地集中到一个点即中心点。集结点越靠后,敌人抵达这个点就越迟,留给我军用于集结的时间就越多。设在舍营区后面的一个集结点是绝不会陷入危险的。而反过来,大本营越是前移,我军就越能早一些得到情报,指挥官就越能更好地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尽管如此,上面讲的三项规定也不是没有根据的,也还是多少值得考虑的。

有人主张通过扩大舍营区的宽度来保护可能被敌人用于征用物资的地区。不过,这一理由既非完全正确,又非很重要。这一理由对舍营部队的最外翼来说还是正确的,但是如果各部队大多在集结点周围舍营,那么对两个部队之间出现的中间地带来说,这个理由就站不住脚了,因为敌军的小部队是不敢进入这个中间地带的。我们之所以说这个理由不是很重要,是因为要防止敌人在我们附近地区征用物资,有比分散部署部队更简单的方法。

把集结点设在舍营区前面的意图是保护舍营区。这与下述理由有密切联系:首先,如果把集结点设在舍营区的后面,那么当部队匆忙拿起武器跑向集结点时,总会在舍营区留下一个很容易落入敌手的尾巴,即掉队的士兵、病员、辎重、物资等等;其次,舍营部队应防备,如果敌人以骑兵绕过其前卫部队,或者干脆突破了前卫部队,那么敌人就会攻入其分开舍营的团和营。而如果敌人遇到的是一支部署好的部队,那么即使这支部队人数少,最后肯定会被敌人打垮,但它毕竟可以阻挡住敌人,赢得一些时间。

至于大本营的位置,人们认为,怎么保障其安全也不为过。

根据上述不同的考虑,我们认为,舍营区的形状最好是一个接近正方形或圆形的矩形,集结点设在中央,当兵力较大时,大本营设在第一线。

我们在《部队的一般部署》中谈到的关于保护翼侧的一些问题,在舍营时也是适用的,因此主力部队派往左右两侧的部队,如果意图和主力共同作战,那么其舍营时集结点的位置应与主力所在位置平行。

如果我们考虑到,地形的本性一方面通过有利的地段决定着部队自然的部署地点,另一方面通过城镇和村庄的分布情况决定着部队舍营的位置,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在确定部署地点和舍营位置时,几何形状极少能起到决定性作用。但是我们还是要提请注意几何形状的影响,因为它和所有的一般法则一样,时而突出、时而不怎么突出地贯穿于一般事务。

至于对舍营地的有利位置还有什么要说的,我们可以指出,部队应该选择一个有保护作用的地段,以便在它的后面舍营,同时可派出很多小部队监视敌人;或者在要塞后面舍营,在这种情况下,敌人无法摸清要塞守军的兵力,必然会对要塞更加敬畏和小心。

对于得到加固的冬季舍营地,我们将在专门的一章中进行论述[1]。

一支常驻部队舍营与一支行军部队舍营的不同在于,为避免多走路,行军部队的舍营很少展开,而是沿着行军道路舍营,只要舍营地的规模不超过一日短行军的舍营要求,并且对迅速集结没有不利影响即可。

在距敌很近的情况下(术语所说的“敌前”),也就是在双方前卫部队之间相距不远的情况下,舍营区的大小和部队集结所需要的时间决定前卫部队和前哨部队的兵力与位置;或者,如果前卫部队和前哨部队的兵力与位置是根据敌情和其他情况决定的,那么舍营区的大小反过来应根据先头部队抵抗能赢得多少时间来决定。

至于应该如何设想前出部队的抵抗,我们在本篇第三章[2]中已经谈过。从前出部队的抵抗时间中,必须减去后传敌情和舍营部队准备出发的时间,剩下的时间才是舍营部队可用于开赴集结点的时间。

最后,为了在这里也把我们的观点概括成为一个符合一般情况的结论,我们想指出,如果舍营区的半径相当于前卫部队的派出距离,而且集结点基本上就在舍营区的中央,那么即使前卫部队不用烽火和信号弹等类似手段,而是用递骑[3](只有这种方法才是可靠的)后传敌情,其抵抗敌人所赢得的时间中,可以用来后传敌情和舍营部队准备出发的时间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够用的。

因此,当前卫部队前出3普里时,约30平方普里的区域可供舍营。在中等人口密度的地区,这样大的面积上大约有1万户人家。一支5万人的大部队,减去前卫部队,平均每户人家大约要容纳4人,是很舒适的。部队的人数如果多一倍,平均每户要容纳9人,也还不是很拥挤。相反,如果前卫部队无法前出1普里以上,那么舍营区的面积就只有4平方普里,这是因为,尽管前卫部队赢得的时间不会随着其前出距离的缩短而同比例减少,大部队在距前卫部队1普里时,仍可指望赢得6小时的时间,但是在距敌如此近的情况下,不得不加强戒备。在这样的一个区域内,一支5万人的部队只有在人口密度很大的地区才能勉强找到住处。

从这里可以看出,大的或者至少比较大的城镇对部队舍营起着怎样的决定性的作用。它们可以让1万~2万人几乎在同一个地点舍营。

根据这个结论,我们可以说,如果我们距敌不是过近,而且派出了适当的前卫部队,那么即使针对敌人一支集结在一起的部队也可以停留在舍营区中。1762年初弗里德里希大帝在布雷斯劳附近,1812年拿破仑在维捷布斯克附近都曾这样做过。不过即使由于我们距集结在一起的敌人有适当的距离,并且已经采取了适当的举措,从而不必担心自己部队集体舍营时的安全,但我们毕竟不能忘记:我们这样一支随时准备紧急集结的部队做不了什么其他事情,没有能力迅速利用可能出现的有利时机,因此我们的行动能力是大打折扣的。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只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一支大部队才能完全进入舍营区:

1. 如果敌人也在舍营;

2. 如果部队的状况要求必须舍营;

3. 如果部队接下来的任务仅限于防守一处坚固阵地,因此只要求部队能够及时集结在该阵地。

关于舍营部队集结的问题,1815年战局提供了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例子。齐滕将军率布吕歇尔的3万人的前卫部队在沙勒罗瓦附近,距军团预定的集结地点松布雷夫[4]只有2普里。该军团大部队最远的舍营区距松布雷夫约8普里,即舍营区的一端过了锡奈[5],另一端直到列日[6]方向。尽管如此,过了锡奈舍营的部队在利尼会战开始前数小时还是已经集结在了松布雷夫附近,向列日方向舍营的部队(弗里德里希·冯·比洛[7]军)如果不是因为偶发情况和组织得错误百出的通联,本来也是会及时抵达的。

普鲁士军队这样舍营,对其大部队安全的考虑无疑是不够的。但是我们必须说明的是,当普鲁士军队这样舍营时,法军舍营的区域也很大;普鲁士军队的错误只是在于,当他们接到情报,知道法军已经开始运动和拿破仑已经抵达军中时,没有立刻改变原来的舍营部署。

但是普鲁士军队在敌军开始进攻前本还是有可能在松布雷夫附近完成集结的,这始终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布吕歇尔在14日夜间,即在齐滕将军确实受到敌进攻之前12小时,就接到了敌人推进的情报,并开始集结他的部队。但是当齐滕将军于15日9时已受到敌猛烈进攻时,在锡奈的蒂尔曼[8]将军才接到向那慕尔[9]开进的命令,于是蒂尔曼不得不先以师为单位集结他的军,然后在24小时之内行军6.5普里,抵达松布雷夫。假如弗里德里希·冯·比洛将军能适时接到命令,他也是可以在同一个时间抵达的。

而拿破仑却未于16日下午2时以前对利尼发起进攻,因为他担心一面要对付威灵顿,另一面要对付布吕歇尔,换句话说,力量不对称使他行动迟缓了。由此可见,在较为复杂的情况下,甚至最果断的统帅也难免要谨慎地试探着行动,从而导致行动迟缓。

这里提出的一些思考显然有一部分更多属于战术范围,而非战略范围,但是为了避免论述不清,我们宁愿超出战略范围多讲一些。

* * *

[1]默肯(Möckern),今德国萨克森州首府莱比锡的一个城区,东南距市中心5公里。——译者注

[2]参阅本书第二卷第六篇第十三章。——译者注

[3]原文如此,疑误。应为第八章。——译者注

[4]负责传递命令和敌情的骑兵小分队,一般由1名士官和4—8名士兵组成。——译者注

[5]松布雷夫(Sombreffe),今比利时那慕尔省一城市。——译者注

[6]锡奈(Ciney),今比利时那慕尔省一城市,西北距松布雷夫53公里。——译者注

[7]列日(Lüttich),今比利时列日省省会,西距松布雷夫78公里,西南距锡奈60公里。——译者注

[8]弗里德里希·冯·比洛(Friedrich Wilhelm Freiherr von Bülow,1755—1816),男爵,普鲁士将军。普鲁士军事理论家亚当·冯·比洛之兄。多次参加反对拿破仑的战争,从未打过败仗,有“福将”之称。——译者注

[9]蒂尔曼(Johann Adolf Freiherr von Thielmann,1765—1824),男爵,普鲁士将军。——译者注

第十四章

给养

在近代战争中,给养的重要性比以往大得多,其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原因是,军队的规模总的来说毕竟比中世纪甚至法国旧制度[1]时的军队规模大得多。尽管历史上偶尔有一些国家的军队在规模上等同或者远超过近代军队,但这毕竟是很少见的、暂时的现象,而自路易十四世以来的近代战史中,各国军队的规模一直都十分庞大。第二个原因更为重要,而且更是近代特有的,这就是我们的战争的内在联系更为紧密,进行战争的军队必须经常处于临战状态。在古代,大多数的战争是由一些单个的、没有联系的军事行动构成的,各次军事行动之间都有停顿。在这些停顿中,战争要么实际上已经完全停止,仅在政治上存在;要么双方军队至少相隔很远,以至各自可以只顾从事自己要做的事情,而不必顾虑对方。

由于各国政府的努力,近代战争,也就是自《威斯特伐利亚和约》[2]以来的战争已经变得更有规则、更有内在联系了。战争的目的高于一切,因此要求在给养方面建立能够处处满足战争需要的制度。17世纪和18世纪的战争虽然也有接近完全停战的长时间的休战状态,即有规律地进驻越冬营地,但进驻越冬营地仍旧是从属于战争目标的。当时这样做并不是为了部队的给养,而是因为季节不好。随着夏季的到来,照例要结束冬季宿营,因此至少在良好的季节中,要求采取不间断的军事行动。

在这方面,也像在其他任何方面一样,从一种状态和行为方式向另一种状态和行为方式过渡,总是逐步实现的。在针对路易十四的战争中,联军为便于取得给养,尚习惯让部队到较远的省份去进驻越冬营地,而在西里西亚战争中,已经不再有这种现象了。

军事行动主要是在各国以雇佣兵取代封臣提供的军队[3]后,才开始有可能变得有规则和有联系。这时封臣所承担的提供军队的义务已转变为税赋,人身服役或者完全取消,代之以募兵制,或者仅存于很少的民众层级,贵族将其入伍视为一种税赋,视为一种人头税(像目前在俄国和匈牙利还实行的那样)。我们在别处已经说过,不管怎样,这时的军队已经成为政府的一个工具,其开销主要靠国库或政府的财政收入。

随着军队的部署和不断的兵员补充所出现的变化,军队的给养也必然发生同样的变化。如果某些阶层的人为免除兵役已经缴纳了赋税,那么就不能简单地再让他们负担军队的给养了,因此政府、国库必须负担军队的给养,在本国内不能让地方负担军队的维持费用。政府必须把军队的给养完全看作是自己的事情。这样,军队的给养在两方面变得更加困难了,一方面,给养已成为政府的事情;另一方面,军队又总是面临敌人的威胁。

这样,不仅形成了专门从事战争的军队,而且形成了专门的军队给养制度,而且这种制度正在尽可能地趋于完善。

给养所需的粮食,无论是采购来的还是国家的领地提供的,不仅要由远方运来,储存在仓库里,而且还要借助专门的运输队从仓库运送到部队,在部队附近由专门的面包房烤成面包,然后再借助部队自己的另一支运输队从面包房取走。我们之所以考察这种制度,不仅是因为它可以说明实行这种制度的战争的特点,而且也是因为这种制度绝不会完全废止,其中的个别部分还会一再出现[4]。

这样,军事组织就趋于减少对国家和民众的依赖。

结果,战争虽然因此而变得更有规则,更有内在联系,更加从属于战争目的,也就是更加从属于政治目的,但它的运动却受到更大的限制和束缚,其威力受到极大的削弱,因为这样一来,部队受到物资库和运输队活动范围的限制,在整个活动中很自然地要考虑尽量节约给养。只能吃到可怜的一小块面包的士兵,经常虚弱得像个影子般晃来晃去,在这一挨饿的时刻,没有任何改变这种状况的希望来安慰他们。

如果有人认为士兵得到这样可怜的给养是件无所谓的事,只看到弗里德里希大帝依靠这种缺乏给养的士兵也成就了很多事,那么他就是没有公正地看待这一问题。能忍饥挨饿的确是士兵的最重要的素质之一,如果没有这种素质,军队就谈不上有什么真正的尚武精神。但是忍饥挨饿必须是暂时的,只能是迫于环境,不能成为一种可怜的供给体系或对部队必需品抽象和苛刻计算的结果。否则每个士兵的身心一定会不断地受到削弱。我们不能把弗里德里希大帝用他的军队所获得的成就作为标准,这一方面是因为与之对峙的一方采用的也是这种给养制度;另一方面,假如条件允许他像拿破仑那样供给军队,不知道他能多做多少事情。

人们只是从来不敢把这种复杂的给养制度用到马料的供应上,因为马料的量大,在运输上有更多的困难。一日份饲料比一日份口粮重约10倍,而军中马匹的数量不是人数的1/10,而是仍占到人数的1/4~1/3,在以前更是占到1/3~1/2,也就是说马料要比口粮重3倍、4倍或者5倍。因此人们力图用最直接的方法,即就地自行收割鲜饲料或掠走干饲料的方法来满足这种需要。但是这种方法以另一种方式使作战受到很大的限制:一方面,统帅在制订行动计划时,由于受到这种方式的限制,就要考虑尽量在敌占区作战;另一方面,由于采用这种方式,部队就不能在一个地方久留。其间,在西里西亚战争时期,已经很少采用这种方法了,因为人们发现用这种方法会使部队所在地区受到很大的破坏和消耗,远不如通过供货和征用的方法能更好地满足需要。

当法国革命一下子又把一支民众力量带上战争舞台时,各反法政府的手段就显出不足了。有关国家脱胎于这些有限手段、同时又以这些有限手段为保障的整个战争体系被粉碎了。我们在这里讨论的这个部分即给养体系,也随着整个战争体系崩溃了。革命的领导者们不怎么关心物资库建设,更不会考虑建立这种像钟表一样复杂的给养体系(这一体系就像钟表的齿轮一样,推动着运输体系中不同的运输队前行)。他们把士兵们送上战场,驱使将军们进行会战,通过征用、劫取和掠夺其所需的东西来供给、加强、鼓舞和刺激军中的一切。

拿破仑进行的和针对拿破仑进行的战争均处于上述两种极端之间的中间位置。也就是说,在这些战争中,两种方法中的任何手段只要适用就被采用。今后大概仍会如此。

近代军队在取得给养方面,尽量利用当地所能提供的一切,而不考虑它的所有权。方法共有四种:屋主供给、部队强征、定期征用以及仓库供给。这四种方法通常是综合使用的,通常以某一种方法为主,但有时也只采用其中的一种。

1. 屋主或村镇供给,这两者是一样的。如果考虑到,一个村镇即便像大城市那样居住的都是消费者,也一定会存有几天的粮食,那么就不难看出,即使是人口最稠密的城市,无须特别准备也能供给几乎与居民人数相等的部队一天,如果部队的人数少很多,就可以供给好几天。这样,在大城市中可以取得令人非常满意的结果,因为一支大部队可以在一个地点取得给养。然而在较小的城镇甚或农村中,是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的,因为在这里平均每平方普里有3000~4000居民已经相当稠密了,但只能供给3000~4000名军人,这就要求人数多的部队分散到很广的范围,以至部队很难顾及其他条件。不过在平坦的地区,甚至在小城镇中,战争中极为需要的给养的数量却比大城市多得多。一般来说,一位农民的面包储量平均起来可供其全家食用8~14天,肉类每天都能得到,蔬菜通常可以吃到下季收获期。因此在还没有驻过部队的地方,居民供给相当于自己3~4倍的部队数日是没有困难的,这又是个令人非常满意的结果。由此可见,一路3万人的部队如果不能在较大的城镇宿营,那么它在每平方普里平均2000~3000人口的地方宿营时,大约需要4平方普里的地区,即每边宽2普里。因此,如果一个9万人的军团(其中约7.5万人是战斗人员)分三路并列前进,在有三条道路的情况下,只要有6普里的宽度就够了。

如果随后有多路部队进入这一舍营区,那就需要地方当局采取特别的举措,但这对增加一天或两天的必需品供应并不是什么难事。因此,即使驻9万人后又有同样多的部队在第二天抵达,后来的部队也不会有什么困难,而这已经是一支有15万战斗人员的大部队了。

至于马匹的饲料,困难就更少了,因为饲料不需要磨碎和烘焙。在乡下,农民为自己的马匹储存的饲料可以一直用到下季收割期,因此即使部队在厩舍饲养牲畜很少的地方宿营,也不会缺饲料。当然,只是应注意要求村镇,而非屋主提供饲料。此外,在组织行军时人们显然要考虑到地区的特点,不要恰恰让骑兵到商贸、工厂所在地和地区去舍营。

从上述粗浅的考察中可以得出结论:在中等人口密度的地区(每平方普里约2000~3000居民),一支拥有15万战斗人员的大部队在展开很小且不排除要共同战斗的情况下,通过屋主和村镇供给就可以取得一两天的给养。也就是说,这样一支大部队在连续行军时,即使没有物资库和其他给养准备也是可以维持的。

法国军队在革命战争时期和在拿破仑指挥下的行动,就是以这个结论为依据的。他们自阿迪杰河[5]推进至多瑙河[6]下游,自莱茵河推进至维斯瓦河[7],几乎只采用了屋主供给的方法,但在给养上并没有出现什么困难。由于他们的行动是建立在物质和精神优势基础上的,伴随着确定无疑的胜利,至少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因优柔寡断和小心谨慎而迟疑不前,因此他们在胜利道路上的运动大多是由不间断行军形成的运动。

如果环境不是很有利,当地居民并不是很多,或者手工业者比农民多,土地贫瘠或者已经多次驻过部队,那么取得给养的结果当然会差一些。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把一路部队的舍营区每边从2普里提高到3普里,舍营区的面积就立刻可以增加1倍以上,即不再是4平方普里,而是9平方普里,而且这种营区的大小在一般情况下仍可保证共同进行战斗,那么就可以知道,即使在不间断运动的不利情况下,这种取得给养的方法仍然是有可能继续存在的。

但是如果部队要停留多天,而又没有采取其他方法早做准备,那就会发生极大的困难。即便是现在,一支较大的部队如果不采取下列两项举措早做准备,也是无法停留多天的。第一项举措是给部队配属运输队,携带数天(3~4天)最必需的给养——面包或面粉。这样,再加上士兵自己携带的3~4天的口粮,那么8天最必需的给养总是可以得到保障的。第二项举措是设置适当的军需机关,以便任何时刻都能从远方给正在休整的部队运来粮食,以至部队可以随时由屋主供给的方法改用另一种给养方法。

屋主供给这种方法有很多优点,因为它不需要任何运输工具,而且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能做到。当然,这要以部队一般都进行舍营为前提。

2. 部队强征。如果一个单独的步兵营要进驻一处营垒,那么它应尽量选在一些村庄附近,这样就可以指定这些村庄为其提供给养。从这一点看,这种取得给养的方法实质上与前一种方法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像常见的那样,如果在一个地点设营的部队人数非常多,那么为了供给一个较大的整体(如一个旅或一个师)所需要的给养,除了集体从一些地区强征,然后再分配外,没有别的办法。

人们一眼就可以看出,用这种方法不可能为较大规模的部队取得必要的给养。在一个地区强征到的粮食比部队在该地区舍营时所能得到的粮食要少得多,因为在舍营时三四十个士兵进入一户农民家,必要时能够把农民家最后一点粮食都弄到手;可如果派一名军官带领几个士兵去强征,他们既没时间,也没办法把一切存粮都搜出来,而且经常缺乏运输工具,因此只能搞到现有粮食中的很少一部分。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大量部队如此密集地在一个地点野营,那么对整个部队的需要来说,很快能够征到给养品的那些地区就显得太小了。一支3万人的部队,在半径为1普里的范围内,也就是在3~4平方普里的面积内强征给养品会有多少收获呢?即便是这样的强征,他们也很难做到,因为大多数邻近村庄已有零星部队宿营,他们是不会让村民把给养交出来的。最后,这种方法造成的浪费是最严重的,因为个别的部队得到的东西超过了他们的需要,很多东西没有食用就扔掉了,等等。

我们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用这种强征的方法解决给养问题,只有在部队不太大时(大体上对一个8000~1万人的师来说),才能收到成效。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强征也只能当作一种迫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

一切直接在敌前行动的部队(例如前卫部队和前哨部队),在向前运动时,通常不可避免地要采用这种方法,因为在他们要抵达的地点根本不可能事先准备好粮秣,而且他们通常距为其余大部队所征集的粮秣太远。此外,独立行动的小规模袭扰部队也只能采用这种方法。最后,在碰巧没有时间和手段采用其他给养方法的一切情况下,也不可避免地要用这种方法。

部队越是适于采取定期征用给养的方法,时间和环境越是允许采用这种方法,取得给养的结果就越好。但是部队大多没有时间定期征用给养,而部队用强征的方法直接取得给养可以快得多。

3. 定期征用。无可争辩,这是筹备给养的最简单和最有效的方法,也是一切近代战争的基础。

这种方法与前一种方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定期征收是在地方当局参与下进行的。这时,部队不再是恰好找到存粮后即以暴力强取,而是借助于合理的分派,要民众有序地交出存粮。这种分派只有地方当局能做好。

这里一切都取决于时间。时间越多,分派范围就越广,压给民众的负担就越轻,征收的效果就越理想,甚至也可以把现金采购作为辅助手段。这样一来,这种定期征用就接近于第四种方法了。在本国内集结部队时,采用这种方法是没有困难的,一般在部队后撤时也不会遇到什么困难。相反,部队在进入一个尚未占领的地区时,留给这种征用的时间就很少。前卫部队通常只比大部队先到一天。前卫部队对地方当局提出要求,要求其在这里和那里准备多少份粮秣。由于这些粮秣只能从附近地区,即某地周围数普里的范围内筹集和征收到,因此对人数较多的部队来说,如果自己不携带数天的给养,而只靠在匆忙中征收的粮秣,是远远不够用的。因此,军需机关的任务就是掌管这些粮秣,把它们只分发给那些没有任何粮秣的部队。但是困难是会逐日减少的,因为随着能够征收到粮秣的距离一天天地扩大,地区的面积也随之扩展,收获也会随之增加。如果可以提供粮秣的地区在第一天只有4平方普里,那么在第二天可能有16平方普里,在第三天可能有36平方普里。也就是说,第二天比第一天增加了12平方普里,第三天又比第二天增加了20平方普里。

当然,这里所谈的只是大致的情况,因为能提供粮秣的地区的扩大受到很多情况的限制,其中最主要的是大部队刚刚宿营过的地区不可能像其他地区那样提供很多粮秣。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人们也应考虑到,能提供粮秣的地区的半径每天有可能扩大2普里以上,也许能扩大3~4普里,有些地方还可能更多。

为了能把分派的粮秣(至少是其中的大部分)确实征收到手,当然需要配属给地方当局的征粮队行使权力,但更重要的是要使全体民众担心承担责任,以及害怕受到惩罚和虐待。部队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把这一切当作普遍的压力压向全体民众。

我们不可能叙述军需机关和给养制度的复杂的全部细节,我们只关注结果。

这一结论是正常人的理智对一般情况进行考察后得出的,并为法国革命以来历次战争的经验所证实,即使是一支规模较大的部队,如果它自带几天的粮食,采用这种抵达某地后才开始征用的方法无疑是可以解决给养问题的。部队首先在附近地区采用,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扩大征收地区的范围,而且由越来越高的当局负责安排。

除非当地的力量已经枯竭、非常贫困或受到严重破坏,否则这种方法总是可以使用的。部队驻留的时间较长时,对给养的征用要求可以一直提到地方最高当局,它在安排时自然会尽力让负担尽量平均分配,还可以通过收购粮秣来减轻压力;而且即使是交战国的部队,如果它较长时间在我们的国土上,通常也不会那么粗暴和肆无忌惮地把给养的全部负担压在当地民众身上。于是这种征收方法逐渐自行接近于仓库供给的方法,但不会因此就完全变为另一种方法,它对军事活动的影响也不会有显著的变化。这是因为以下两种情况是截然不同的:一是尽管人们可以从较远的地方运来粮秣,对一地进行补充,但是当地政府仍是部队得到给养的真正的源泉;二是如果部队如同在18世纪战争中一样,自行解决给养,地方政府一般与之毫无关系。

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前一种征用给养是利用地方的运输体系和地方的面包房。由此,军队运输体系中那一庞大的总是妨碍作战的辎重队就消失了。

尽管现在任何一支大部队仍不能完全没有给养运输体系,但是规模已经小多了,多半只是用来运输当日剩余的、供第二天使用的粮食。即使是在近代,特殊情况(例如1812年俄国战局中的情况)仍会迫使部队使用庞大的辎重队和携带野战面包房。不过首先这是一个例外,因为30万人几乎沿着一条大路推进130普里,而且是在波兰和俄国这样的国家,又是在青黄不接的时期,这是很少有的;其次,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对部队本身采取的一些举措也只能视为辅助手段,而就地征用则始终应被视为全部给养的基础。

自法国革命战争最初的几次战局以来,这种提供给养的体系始终是法国军队解决给养的基本体系,甚至与之对峙的联军也不得不改用这种方法,而且看来将来也很难废除这种给养体系。无论从便于战争发挥威力的角度来看,还是从保证军队轻便作战的角度来看,任何其他体系都不能像这种体系取得这样的结果。由于不管部队转向哪个方向,在最初的三四周,给养通常是不会遇到困难的,而此后就可以依靠仓库供给,因此可以说,战争通过这种给养方法可以获得最充分的自由。尽管部队在一个方向上遇到的困难会比在另一个方向上遇到的困难大,这在考虑选择方向时是会起一定作用的,但是这种困难绝不会大到绝对不能选择该方向的程度,对给养问题的考虑绝不会起决定性的作用。在这方面只有一种情况是例外,那就是在敌国退却。此时,很多对给养不利的条件叠加在一起。部队的退却是连续的,通常不会专门停留下来,因此也就没有时间征粮;部队在敌国退却时,面对的情况大多已经非常不利了,部队不得不始终保持集中,通常根本谈不上分开舍营或分为几路纵队;敌国的环境不允许部队只通过分派而没有行政机关支持即能征收到粮食;最后,在这种退却的时刻尤其能够引起当地民众的反抗和恶意。所有这一切通常都会把退却中的部队限制在已经建成的交通线和退却线上。当拿破仑1812年准备开始退却时,他确实只能沿着来时的道路退却,就是因为给养问题。假如他沿着任何其他道路退却,其失败会来得更早和更为肯定。因此所有对他在这一点上的责难,甚至是法国著作家们的责难都是极不合理的。

4. 仓库供给。这种给养方法,只有当它与17世纪最后30年和18世纪实行过的给养制度一样时,才不同于前一种给养方法。这种制度还会再次出现吗?

如果人们想到,在尼德兰、莱茵地区[8]、上意大利[9]、西里西亚以及萨克森等地,有关国家以大量的部队在同一地点进行了7年、10年和12年之久的战争,那么人们当然就很难想象还能用什么别的方法筹集给养。在这样长的时间中,哪个地区能够始终是双方军队给养的主要来源而不枯竭,不逐渐失去承担这一任务的能力呢?

但是,这里自然会产生一个问题:是战争决定给养制度,还是给养制度决定战争呢?我们的回答是:只要战争所依赖的其他条件允许,开始是给养制度决定战争;但当这些条件开始越来越多地抵触时,战争就反过来对给养制度发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战争就决定给养制度。

以就地征粮这种制度为基础的战争,比单纯采用仓库供给制度的战争更有优越性。相比之下,后一种战争好像是另外一种工具了。因此现在没有一个国家敢用后一种战争对抗前一种战争。即使一个愚昧无知的国防大臣无视这些关系的普遍的必然性,在战争开始时仍让部队用旧的给养方法,现实情况的威力也会迫使统帅放弃这种方法,就地征用的方法会自然而然地出现。如果人们再考虑到仓库供给制度需要巨额的开销,则必然会缩小军备的规模,减少军队的人数(因为任何国家的财力都不是绰绰有余的)。除非交战双方在外交上达成协议(这只能看作是想象的游戏),否则这种给养制度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

因此今后的战争在开始时大概都要采取征用的给养方法。至于某个政府愿意做多少,以便用复杂的给养制度作为这种方法的补充,减轻本国的负担等,我们可以不去探讨,因为政府能做的事情不会太多,在这样的时刻,政府首先考虑的总是最迫切的需要,而复杂的给养制度不再是这种最迫切的需要。

但是如果一场战争取得的成果并未像其本性所应有的那样具有决定性,其运动并未像其本性所应有的那样走得很远,那么征用制度将使部队所在地区的资源枯竭,以至不得不缔结和约,或者不得不采取措施,以减轻地方负担,使部队的给养独立。拿破仑统率的法国人在西班牙时就是后一种情况。但是人们更常见的还是第一种情况。在大多数战争中,国家的力量急剧消耗,以至这些国家不愿进行花费巨大的战争而宁愿媾和,因此这也是促使近代战争缩短时间的一个原因。

虽然如此,我们并不想一概否认用旧式给养制度进行战争的可能性。如果交战双方情况的本性要求采取旧式制度,而且有其他有利的条件,那么这种旧式制度也许会再度出现。但是我们决不能认为这种给养方式是自然合理的制度,它更多只是在特殊环境下的一种不正常的状态,绝不是从战争的本义中产生出来的。我们更不能因为这种办法比较仁慈一些,就认为它使战争趋向完美,因为战争本身就不是什么仁慈的行为。

无论采用何种供给方法,在富庶和人口稠密的地区总比在贫瘠和人烟稀少的地区更容易取得给养,这是很自然的。我们在此提到人口疏密的问题,是因为它与当地现有的存粮有两方面的关系:首先,人口多、粮食消耗大的地方,存粮也一定多;其次,人口多的地方,通常产出也比较多。当然在这方面,以工人居多的地区是例外,特别是位于山谷之中、周围土地十分贫瘠的工人居多的地区更是如此(这种情况还不少)。但是一般情况下,人口稠密的地区总比人烟稀少的地区更容易满足部队的给养需求。住有40万人口的400平方普里的地区,即使土地非常肥沃,也一定不如住有200万人口的400平方普里的地区更容易为10万人的部队提供给养。再加上在人口很多的地方,陆路和水上交通也更发达和便利,运输手段也更丰富,商贸联系也更容易和可靠。一句话,在佛兰德供给一支部队,比在波兰要容易得多。

结果是,拥有四个吮吸器官[10]的战争最喜欢沿交通要道、人口众多的城镇、富饶的河谷或者沿通航的海岸进行。

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部队的给养问题对作战的方向和形式,对战区和交通线的选择是有普遍影响的。

至于这种影响的程度有多大,筹备给养的难或易对作战能起多大影响,当然取决于进行战争的方式。如果战争是按其最固有的精神进行的,也就是说,战争要素发挥了它的不可抑制的威力,双方迫切要求和需要进行战斗和决定胜负,那么部队的给养固然重要,但却是从属的问题。如果双方形成均势,双方大部队多年来在同一地区进进出出,那么给养往往就成为主要问题了,统帅成了军需官,指挥作战成了管理辎重车辆。

这样在很多战局中,往往什么事情也没有做,任何目的也没有达到,无谓地消耗了力量,却把一切都归咎于缺乏给养品。相反,拿破仑习惯说:“不要跟我谈给养问题!”[11]

当然,这位统帅在俄国战局中的做法清楚地表明,人们有可能过于忽视给养问题。虽然他的整个战局不仅仅是由于缺乏给养而失败的(因为这毕竟只是一种推测),但是他的部队在推进时之所以遭受前所未闻的损失,在退却时又之所以几乎全军覆灭,无疑是他忽视给养的缘故。

尽管人们不能否认拿破仑是一个经常敢于走向疯狂极端的狂热的赌徒,但是还是要说,是他和他以前的革命军统帅们在给养问题上破除了顽固的偏见,并指出给养问题只应被视为一个条件,即决不应被视为目的。

此外,在战争中,缺乏给养与劳顿和危险一样,统帅在这方面可能对部队提出的要求,是没有固定界限的。一位性格强硬的统帅会比一位柔弱而重感情的统帅提出更多的要求而且部队的表现也是不同的,这是因为士兵的意志和力量不同(这取决于战斗习性、作战精神、对统帅的信赖和爱戴或者对祖国事业的热忱)。但是以下这一点大可作为一条原则提出来:无论给养的缺乏和困苦有多么严重,永远只应将此视为暂时的状态,这种状态应促使人们给部队提供充足的给养,甚至要提供绰绰有余的给养。如果我们想到,成千上万的士兵穿得破破烂烂,背负三四十磅重的行李,不顾天气和道路的好坏,一连数天拖着疲乏不堪的脚步行军,冒着健康和生命的危险,为此却无法以干面包充饥,还有比这更令人感动的事吗?人们即使知道,这在战争中是屡见不鲜的,但实际上几乎无法理解,为什么这种情况没有更多地引起意志和力量的衰竭,为什么单凭人们心中的一种理想就能够长久地激发和支持这样不懈的努力。

凡是为了伟大的目的而不得不要求士兵忍受给养极度缺乏的人,无论是出于感情或出于明智,随时都应该想到在有其他机会时给予他们补偿。

现在我们还要谈一谈给养在进攻和防御中的区别。

防御者在防御行动中可以不断地利用事先为部队所做的给养方面的各种准备。因此防御者应该不会缺乏必需品,在自己国土上这一点特别明显,即使是在敌国国土上也是这样。而进攻者则远离其给养源头,只要他继续前进,甚至在停下来的最初数周内,每天都不得不筹备必要的给养,在这种情况下,很少能不感到缺乏或困难。

这种困难在下述两种情况下会变得特别严重。

第一,进攻者在胜负未分前的推进途中。这时,防御者的给养都在他自己手里,而进攻者却只能把自己的给养放在后面,进攻者必须将其大量部队集中在一起,因此不能占据大的地区,而且只要会战行动一开始,甚至无法让自己的辎重队再跟上来。此时如果事先没有做好准备,就容易出现部队在决定性的会战开始前几天缺乏给养的情况,这对于部队进入会战可不是件好事。

第二,进攻者在即将抵达胜利的终点时。此时,交通线开始变得过长,特别是当战争在贫瘠、人烟稀少,而且民众或许怀有敌意的国家中进行时就更是如此。从维尔纳到莫斯科的交通线,与从科隆[12]经列日、勒文[13]、布鲁塞尔[14]、蒙斯[15]、瓦朗谢讷[16]、康布雷[17]到巴黎的交通线相比,其区别是多么大啊!在前一条线上,取得每一车粮食都必须动用武力,而在后一条线上只要一份商业合同或一张汇票,就可以得到数百万份日需给养。

这种给养困难的后果往往是,即使是最伟大的胜利,其光芒也会消失,力量耗尽和退却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此后真正大败的各种症候陆续显现。

至于饲料,正如我们说过的那样,在开始时很少会感到缺乏,但在当地的力量枯竭时,首先缺乏的就是饲料,因为饲料的需要量很大,最难从远方调运,而在缺乏粮秣的情况下,马匹比人死得更快。出于这一原因,过多的骑兵和炮兵可能成为一支大部队真正的负担和一个真正削弱力量的因素。

* * *

[1]那慕尔(Namur),今比利时那慕尔省省会,东南距锡奈28公里。——译者注

[2]“法国旧制度”(die alte Welt),指1789年法国革命前的路易十四世统治时期。当时法国陆军人数接近40万,是欧洲规模最大的陆军。——译者注

[3]《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是三十年战争(1618—1648)结束后一系列和约的总称,签约双方是统治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帝国的哈布斯堡皇室和法国、瑞典以及神圣罗马帝国内勃兰登堡、萨克森、巴伐利亚等邦国。双方自1643年7月在威斯特法伦谈判,1648年5月15日至10月24日签订和约。和约条款繁多,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首先,和约保证了胜利者获得大片领土。同时,条约正式承认瑞士脱离神圣罗马帝国,成为独立国家;正式承认40年前荷兰从西班牙获得的独立。其次,和约确定了德意志的宗教关系,规定路德和卡尔文教与天主教具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最后,和约削弱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权力,承认各诸侯国有独立的外交权。总之,该和约削弱了哈布斯堡皇室的统治,加深了德意志政治上的分裂,改变了欧洲政治力量对比。法国实力大增,为后来称霸欧洲打下基础;瑞典获得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重要港口,成为北欧强国。此外,该和约创立了以国际会议解决国际争端的先例,确定了国际关系中应遵守的国家主权、国家领土与国家独立等原则,对近代国际法的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一些史学家也将1635年的《布拉格和约》和1659年的《比利牛斯和约》视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体系的一部分。——译者注

[4]封臣提供军队是采邑制的主要内容。采邑制是中世纪在西欧实施的一种土地占有制度。大封建主对于提供兵役或执行其他任务的臣属,以封赐土地或金钱等作为恩赏,称作采邑,供终身享用,但是不能世袭。此后,这些封臣又分赐采邑给其下属,从而形成一个以土地为纽带的领主与下属之间的关系。作为采邑封赏给下属的主要是土地,但也包括伯爵等国家官职和教会职务。采邑制的一些惯例包括:领主担负保护下属土地的责任,下属则有义务效劳,为领主作战,否则收回采邑;采邑享用期以封君或封臣在世时为限,双方任何一方离世,采邑都应交回。采邑制在当时对于提高国家的战斗力很有帮助,而且通过采邑制逐渐形成了一种封建等级制度。由于得到采邑的封臣都力图把采邑变成自己世袭占有的土地,到了11世纪,采邑制基本上消失。——译者注

[5]仓库供给的给养方式是在17世纪后半叶路易十四时代产生的,当时实行所谓的“五日行程制度”,作战部队一般距仓库不超过五日行程,只有建好新的仓库以后,部队才继续前进。面包房设在部队与仓库之间,距部队两日行程,距仓库三日行程。部队每五日领取一次新鲜面包。据说,到18世纪末欧洲各君主国干涉法国革命时,普鲁士将军布伦瑞克公爵仍坚持实行这种制度。——译者注

[6]阿迪杰河(die Etsch),意大利北部一条河流,流入亚得里亚海,长415公里。——译者注

[7]多瑙河(die Donau),欧洲第二大河,流经今德国、奥地利、斯洛伐克、匈牙利等国,流入黑海,长2858公里。——译者注

[8]维斯瓦河(die Weichsel),波兰最长的河流,发源于喀尔巴阡山脉,流入波罗的海,长1,047公里。——译者注

[9]“自阿迪杰河推进至多瑙河下游”,指1797年拿破仑从北意大利向奥地利施泰尔马克的进军;“自莱茵河推进至维斯瓦河”,指1806年普法战争中,拿破仑率法军从莱茵河出发,在耶拿和奥尔施泰特会战中击败普军,并一直追击到维斯瓦河。——译者注

[10]莱茵地区,泛指中莱茵河(由宾根至波恩)和下莱茵河(由波恩至莱茵河三角洲)两岸地区。——译者注

[11]上意大利(Oberitalien),又称北意大利,即亚平宁山脉以北的内陆地区,包括阿尔卑斯山区和波河平原,是意大利物产丰富的地区。——译者注

[12]指部队给养的四种方式。——译者注

[13]作者引用拿破仑的这句话,用的是法语“qu´on ne me parle pas des vivres”。——译者注

[14]科隆(Köln),今德国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一城市,位于莱茵河畔。——译者注

[15]勒文(Löwen),今比利时佛兰德布拉班特省省会。——译者注

[16]布鲁塞尔(Brüssel),今比利时王国首都,位于比利时中部斯海尔德河的支流桑纳河畔。——译者注

[17]蒙斯(Mons),今比利时艾诺省省会。——译者注

第十五章

行动基地

如果一支大部队从它组建的有关地点出发行动,无论是进攻敌人及其战区,还是到本国的边境进行部署,它都会保持对这些地点作为力量源泉的必要的依赖性,从而必须保持与这些地方的联系,因为它们是这支大部队存在和延续的条件。这支大部队的人数越多,对这些地点的这种依赖性的程度和范围就越大。但是这支大部队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总是与整个国家保持直接的联系,而是只要与正好位于其后方,从而也受到其阵地保护的那部分地区保持联系即可。在这部分地区内,必要时可为存放物资建立专门的设施,并为部队经常性的人员补充采取一些措施。这一地区就是部队及其所有行动的基地,应把它和部队看作一个整体。如果为了更安全而把物资存放在筑有防御工事的地点,那么一处基地的概念就会因此而得到加强,但基地这一概念并不是因此才出现的,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基地是没有防御工事的。

敌国的一块领土也能构成一支大部队的基地,或至少成为基地的一部分,因为一支大部队进入敌国以后,很多必需品要从占领的地区取得。但这时必须具备一个条件:这支大部队必须确实控制了这个地区,也就是说,要确定这个地区会服从这支大部队的摆布。但是这种服从通常相当有限,不过是用多个小规模的驻军和来回巡逻的小部队维持对当地民众的震慑而已。结果是,就部队的需要而言,在敌国国土上能够取得各种必需品的地区是很有限的,大多是不能满足需要的,于是本国就必须提供大量必需品。因此人们必须考虑将部队背后的那部分本国地区作为基地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人们必须将一支大部队的需要区分为两类,一类是任何耕作区都能提供的,另一类是只能从部队组建的源头地区运到部队的。第一类主要是给养,第二类主要是各种补充。第一类也可由敌国提供,第二类则通常只能由本国提供,如人员、武器,往往还有弹药。尽管这种区分在个别情况下有例外,但这种例外的情况很少见,是无关紧要的。这种区分总是非常重要的,并再次证明部队与本国的联系是必不可少的。

无论在敌国还是在本国,给养大多存放在不设防的地方,因为一方面没有那么多的要塞用于接纳大量的不时在这里或那里需要、而且消耗很快的给养;另一方面给养即使有了损失,也比较容易得到补充。相反,各类补充品,例如武器、弹药和装具不能轻易存放在战区附近不设防的地点,而是宁可从较远的地方运来,但在敌国境内则只应存放在要塞内。这一情况也说明,基地对补充品的重要性大于对给养品的重要性。

这两类必需品在运抵使用地以前,越是集中到大的仓库里,从各方面来的补给品越是汇集到大的储存地,这些储存地就越可以被视为整个国家的代表,基地这个概念指的就越是这些大的储存地。但是人们决不能因此就认为这些储存地本身就是基地。

如果补充品和给养品的来源十分丰富,也就是说,如果有些地区广阔而富庶;如果为使这些补充品和给养品更快地发挥作用,已将其集中到几个较大的补给点;如果这些补给点受到某种方式的保护;如果补给点距大部队很近,有良好的道路通达,而且分布在大部队的后面,甚至部分就在大部队的周围,那么这样一方面可以给部队带来更大的生命力,一方面可以给部队的运动带来更大的自由。有人曾想用唯一的一个概念,即行动基地的大小来概括部队的这一有利位置,想以基地与行动目标的位置关系,即基地两端与这个目标(把目标想象为一个点)所形成的角度,来表达给养品和补充品来源地的位置和特点等给一支部队带来的全部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1]。然而很明显,这种几何学上的奥妙不过是一种游戏,因为它是以一系列的概念替换为基础的,而这些替换是以损失真理为代价的。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一支大部队的基地依该部队所处位置分为三个层次:当地的补给物资,在各个地点上建立的物资库,以及这些物资出自的地区。这三个层次就其地点来说是分开的,不能合而为一,更不能用一条代表基地展开宽度的线来表示,因为这条线大多数情况下完全是随意想出来的,要么是从一个要塞到另一个要塞,要么是从一个省城到另一个省城,要么是沿国境线,等等。而且这三个层次之间的关系也是无法确定的,因为它们的本性实际上总是或多或少地混合在一起的。有时一些原本只能从远方运来的补充品在部队周围地区就可以获得;而有时甚至连粮食都不得不从远方运来。有时部队附近的一些要塞是大规模的点兵场、港口和商埠,可以容纳整个国家的部队;而有时要塞不过是一个物资匮乏、几乎不能自给的土墙围子。

结果人们从行动基地和行动角的大小所得出的全部结论,以及根据这些结论建立的整个作战理论,只要它们是几何学本性的,则在实际的战争中从未受到过任何重视,在理论界也只是导致一些错误的研究方向。但是由于这些概念的基础是真实存在的,错的只是研究过程和结论,因此这种见解往往很容易反复出现。

因此我们认为,人们在此必须承认基地对部队行动的影响,不管基地是大是小,以及以什么方式产生影响。但没有一个手段除了提供几个概念外,还能把这一影响简化成有用的规则,而是应在每个具体情况下同时考虑我们列举过的几个方面。

如果人们在某一特定地区已经为部队某一特定方向的行动做了补充和给养准备,那么即使是在本国境内,也必须只将该地区视为大部队的基地。由于变换基地总是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的,因此即使是在本国境内,大部队也不可能在一天之内即变换基地,因此大部队的行动方向也总是或多或少受到限制的。在敌国境内行动时,如果想把本国毗连敌国的全部边疆视为部队的基地,那么一般只有在到处都能够建立各种设施的情况下才是可能的,但是边疆并不是到处都有这样的设施,因此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成为部队的基地。在1812年战局初期,当俄军在法军的进攻面前退却时,由于俄国幅员辽阔,部队转向任何方向都有辽阔的区域,因此当然可以把整个俄国视为俄军的基地。这种设想并不是幻想,当后来其他俄军大部队从数个方向反击法军时,这一设想也的确成了事实。但是就战局的每一个具体时间段来说,俄军的基地并没有那么辽阔,而是主要位于部队来往运输物资的大路上。俄军由于受到这种限制,在斯摩棱斯克附近交战三天后不得不继续退却时,除了向莫斯科退却外,无法退向其他方向,无法像人们此前建议的那样突然转向卡卢加,以便把敌人从莫斯科引开。只有早就预做准备,才有可能如此突然地改变方向。

我们说过,部队的规模越大,其依赖基地的程度和范围就越大,这是不言而喻的。部队好比是一棵树,从它借以生长的土壤中汲取生命力。如果是棵小树,或者只是一簇灌木,那么要移植它还是很容易的;但是树长得大,移植它就很困难,而且越大越困难。一支小部队也有其生命源泉,但在任何地方都容易生根,而一支人数众多的大部队就不是这样了。因此在谈到基地对行动的影响时,所有设想都必须总是考虑到部队规模所给出的尺度。

此外,就部队眼前的需要来说,给养更为重要,但就较长时间的维持来说,补充则更为重要,因为后者只能从特定来源获得,而前者可以通过多种方法取得,这是存在于事物的本性之中的。这又进一步确定了基地对行动的影响。

无论这种影响能有多大,人们毕竟不可忘记:这种影响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产生决定性的作用,而在这段时间内有可能发生很多事情。行动基地的价值很少一开始就对人们选择什么样的行动有决定性的影响,而只是当人们要求做不可能成功的事情时,它就会有决定性的影响了。对这方面可能产生的困难,人们应将其与其他有效的手段列在一起做个对比;在要争取决定性的胜利时,这些阻碍的作用往往就消失殆尽了。

* * *

[1]瓦朗谢讷(Valenciennes),今法国诺尔省一城市,位于斯海尔德河畔。——译者注

第十六章

交通线

从部队所在地到部队给养和补充源主要汇集地点的那些道路,在一般情况下也是部队前往其退却点所选择的道路。因此这些道路有双重意义:首先,它们是交通线,用于不断地补给部队;其次,它们是退却路。

我们在前一章中说过,虽然按照目前的给养方式,部队主要是在当地取得给养,但是仍应将部队及其基地视为一个整体。交通线是这个整体的一部分,构成基地和部队之间的联系,应该被看作是部队的生命线。这些道路沿线布满各种补给品、弹药车、来往的分遣队、驿车和信使、医院和物资库、弹药库、行政机关,它们总的价值对部队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

这些生命线既不能长时间中断,也不能过长和难以通行,因为路途过长总会使力量受到一些损失,结果就会使部队处于一种虚弱的状态。

就交通线的第二重意义,也就是作为退却大路来说,交通线实际上形成了部队的战略后方。

这些道路在其两种意义中的价值大小取决于它们的长度、数量、位置(它们总的方向和它们在部队附近时的方向)、状况,以及地形上通行的难度、当地民众的情况和情绪,最后还取决于它们有无要塞或地形障碍保护。

然而并不是所有从部队所在地通往其生存和力量源的道路都是其真正的交通线。当然这些道路必要时可以用作交通线,可被视为交通线体系的辅助,但是这一体系只限于那些为此建有专门设施的道路。只有那些设有物资库、医院、兵站和邮局,指定了负责沿线警备的指挥官,派有宪兵队和守备部队的道路,才可被视为真正的交通线。在这个问题上,部队的交通线是在本国境内还是在敌国境内,这之间有一个十分重要但却容易被忽视的区别。部队在本国境内固然也有专门设置的交通线,但它根本不受这些交通线的限制,必要时可以离开这些道路,选用任何其他现有的道路,因为部队在本国境内到处都像在自己家里,到处都有自己的政府机关,到处都可以得到善意的帮助。即使其他道路不太好,对部队不太适用,但仍然是可以选用它们的,因此如果部队认为被敌人迂回,必须转向时,也不会认为不可能利用这些道路。相反,部队在敌国境内通常只能将自己推进时走过的那些道路视为交通线。在这方面,一些微小的、至少是不起眼的原因可能就会导致极其不同的结果。在敌国境内推进的军队,只能在大部队前进过程中和在大部队的保护下设置一些构成交通线的设施,使当地民众出于害怕军队的心理而产生一种印象,觉得这些设施是不可改变和无法避免的,甚至使他们把这些设施看作是对普遍存在的战争灾难的一种减轻。大部队沿途不时留下小规模的守备部队,以支援和维持整个交通线。相反,如果大部队把它的军需官、兵站指挥官、宪兵、战地邮局,以及其他维持秩序的机构派往大部队没有到过的偏远的道路上去,那么当地民众就会把这些设施和人员看作是原本完全可以摆脱的负担。如果敌国还没有彻底失败,还没有陷入惊慌失措的状态,那么这些派出的官员就会被当作敌人对待,就会头破血流地被赶走。因此要想控制新的道路,首先要有守备部队,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守备部队的规模要比一般情况下更大,但守备部队仍然面临当地民众反抗的危险。总之,在敌国境内推进的部队没有能使当地民众服从的任何工具,必须首先设置自己的行政机关,具体是通过以武力树立起来的权威,但它无法随时随地做到这一点,也不是没有牺牲和困难的。由此可见,大部队在敌国境内比起在国内更不能通过变更交通线体系来变更基地(在国内必要时还是可能的);一般来说,大部队在敌国境内运动时会受到更大的限制,更担心被敌人迂回。

即使是选定交通线和沿交通线建立设施,也从来就是有很多条件限制的。作为交通线的道路一般来说不仅要比较宽阔,而且从很多方面的要求来看,道路越宽阔,沿线人口稠密和富裕的城镇越多,可提供保护的要塞越多,就越为合适。此外,作为水路的河流和作为渡河点的桥梁,对交通线的选择也起到很大的作用。因此交通线的位置和大部队进攻时选择的道路只在一定程度上有选择的自由,其具体位置则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

上述因素共同决定一支大部队与它的基地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如果我们把得出的结论与敌军和基地之间的联系程度做一个对比,就可以看出,交战双方中哪一方更有可能切断对方的交通线甚至退路,那么用常用的术语来说,谁就更有能力迂回对方。除了精神上或物质上的优势以外,只有交通线比对方优越的一方,才能有效地迂回对方,因为否则的话,另一方就会以迂回进行报复,从而以最快捷的方式确保自己的安全。

由于道路有双重的意义,因此这样的迂回也可以有双重的目的:一是可以袭扰或切断敌交通线,以削弱和困绝敌军,迫其退却;二是可以切断敌退路。

关于第一个目的,应该指出,在现行给养制度下,如果只是让敌人的交通线暂时中断,则很少会让敌人感到难受。要让敌人难受,必须在一段时间内这样做,使敌人遭受一系列零星的损失。在采用复杂的给养制度的时代,成千上万辆面粉车往返运输,一次翼侧行动就可以使对方受到决定性的打击。但是现在即使翼侧行动很成功,也起不到什么作用,因为它顶多中断一次运输,使敌人受到一些削弱,但不会迫使敌人退却。

结果是,本来就是在书本中比在现实中更为流行的翼侧行动,现在看上去更不切合实际了。因此人们可以说,只有很长的交通线在情况不利时(特别是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受到民众武装袭击时),才会给交通线带来危险。

至于切断退路,人们也不应该夸大退路因受到限制和威胁而出现的被切断的危险,因为最近的作战经验告诉我们,切断一支由大胆的指挥官指挥的优良部队的退路并俘虏他们比突破这支部队更困难。

缩短较长的交通线,以及确保较长交通线安全的手段极少。在部队部署地点附近,以及沿着部队退却路占领一些要塞(如果没有要塞,可对适当地点进行加固),善待当地民众,在古罗马人修建的军用大路上执行严格的军纪,在沿线配备高素质的警察,努力整修道路,这些是仅有的手段。用这些手段可以减少不利,但自然不会完全消除不利。

此外,我们在谈给养问题时所说的关于部队如何优先选定道路的内容,也特别适用于选择交通线。经过最富庶的城镇和通过耕作区最多省份的宽阔道路是最好的交通线。即使部队为利用这些道路要走很多弯路,也值得优先选择,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道路对进一步确定大部队的部署有影响。

第十七章

地形和地貌

地形和地貌与部队的给养是有关系的,这是一方面。此外,它们与军事行动也有十分密切和从来不可或缺的关系,即它们无论是对战斗过程本身,还是对战斗的准备和运用都有决定性的影响。现在我们根据它们与军事行动的关系,也就是说从法语“地形”[1]这个词的全部词义上来研究这个问题。

地形的作用绝大部分体现在战术领域,仅其结果体现在战略领域。一场山地战斗就其带来的结果来看,与一场平原战斗是完全不同的。

但是只要我们还没有把进攻和防御分开,还没有转而对二者做进一步的考察,就还不能考察地形的主要组成部分的影响,而只能谈谈这些组成部分的一般特点。地形和地貌通过其三个特点影响军事行动,即妨碍通行、妨碍视线和对敌方火力的防护。地形和地貌的一切影响都可以归结到这三个特点。

地形的这三重影响无疑会带来一个趋势,使军事行动变得更加多样,更加错综复杂和更需要技巧,因为它们显然是影响军事行动各要素中又增加的三个要素。

在现实中,只有对很小的部队来说,才存在纯粹的、绝对开阔的平原的概念,也就是说才存在对军事行动毫无影响的地形的概念,而且即使是这样的小部队,也只是对它的某一时刻的行动来说才存在这样的地形概念。对较大部队和持续时间较长的行动来说,地形的各个组成部分必然会混合在一起影响到它们。对一整支大部队来说,即使是在某一时刻,例如在会战时,地形不发生影响的情况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地形的这种影响始终存在。当然,根据一地特点的不同,地形的影响或大或小。

如果观察一下大量的现象,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开阔和无障碍的平原以外的地形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表现出其与平原的不同:首先是通过地貌,也就是通过地势的高低;其次是通过林地、沼泽和湖泊等自然物;最后是由于耕作带来的地形变化。地形在这三个方面与平原不同的程度越大,对军事行动的影响就越大。如果我们对所有这三个方面进行一定程度的探讨,那么就会发现有三种地形:山地,很少耕作的林地和沼泽地,以及深度耕作地。在所有这三种地形上,战争变得更加复杂和更加需要技巧。

至于耕作地,当然并非所有类型的耕作地对作战的影响都一样大。对作战影响最大的是那些在佛兰德、霍尔施坦因[2]和其他地区所常见的耕作地。在这些地区,土地被很多沟渠、栅栏、围篱以及土堤断开,到处散布着住户和小灌木丛。

平坦和耕作适度的地区最便于作战。不过这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而且完全没有把防御者利用地形障碍的情况考虑在内。

这三种地形中的每一种都在通行、监视和对敌火力的防护三方面产生影响,而且是以自己的方式。

林地主要是妨碍视线,山地主要是妨碍通行,深度耕作地则取两者中间。

在一个多林地的地区,大部分地带都不便于运动(因为除了通行困难以外,还完全不能进行监视,不能利用每一个通过的手段),这一方面使行动简单了,但另一方面也给行动造成了同样多的困难,因此在这种地形上,统帅很难在战斗中充分地集结兵力,但也不必像在山地和极其复杂地形中常见的那样过于分兵。换句话说,在这种地形上,分兵是不可避免的,但分散的程度比较小。

在山地,主要是通行受到妨碍,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不是到处都能通行;即使在可以通行的地方,部队的运动也一定比较缓慢,比较费力。因此在山地,各种运动的速度受到很大的限制,整个行动要花费更多的时间。但是山地地形也具有一个其他地形没有的特点,即从某一地点可以瞰制另一地点。我们将在下一章中专门谈论制高,在这里只是指出,正是山地的这种特点促使统帅在山地中很分散地用兵,因为有些地点不仅是由于其自身而重要,而且也由于它们能够对其他地点产生影响而重要。

正如我们在别处所说过的那样,所有这三种极具特点的地形和地貌都会起到一个作用,即使最高统帅对战斗结果所起的作用降低,同时使下属军官直至普通士兵的作用提高。不言而喻,分兵程度越高,观察越困难,每个行动者就越要独立行动。在部队层级划分比较多、行动方式比较多样、情况比较复杂的时候,智者的影响一般来说虽然是应该增加的,而且最高统帅此时也应该有能力展示其较他人更强的判断力,但是在此我们也要回到此前说过的一点:在战争中,各个成果的总和比这些成果相互联系的形式更有决定意义。因此,如果我们把这里的考察一直进行到最大限度,设想一支大部队分散成一条长长的散兵线,每一位士兵都在发起他的小会战,那么这支大部队能否取胜,更多地取决于每位士兵所取得的单个胜利的总和,而不是这些胜利相互联系的形式,因为良好的综合举措只能从积极的结果中产生效果,而不能从消极的结果中产生效果。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勇气、机敏和士气能决定一切。只有在双方军队的素质相同,或者双方军队的特点不相上下时,双方统帅天分和判断力的高低才又有可能变得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样一来的结果是:民族战争和民众武装等(在这里尽管每个士兵在勇敢和机敏方面并不一定占优势,但是他们每个人的士气至少总是十分高昂的)在兵力十分分散,即地形非常复杂的情况下往往拥有优势,但他们也只有在这种地形上才会是这样,因为这类武装通常缺乏一支较大部队集中作战时所不可或缺的一切特点和素养[3]。

军队的属性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也是经过很多层次逐渐变化的,因为在保卫本国的情况下,一支大部队即使完全是一支常备军,也会带上一些民族武装的特点,因此也就更多地适合于分兵作战。

一支军队越是缺乏这些特点和条件,对手在这些方面越是优越,那么这支部队就越害怕分兵,就越要回避复杂地形。不过能否避开复杂地形,很少能够由它自己选择,人们不能像挑选一件货物那样试来试去地挑选战区。我们常常看到,一些根据其特点,在集中兵力作战上具备优势的部队总是千方百计地尽量按自己的这一战法作战,而违背地形的特性。这时,他们不得不忍受其他方面的不利,例如给养不足和困难,宿营条件差,在战斗中经常受到来自各方面的进攻等。不过,如果他们完全放弃自己本来的长处(集中兵力作战),则会带来大得多的不利。

集中兵力和分散兵力是两种相反的倾向,其程度取决于部队的特点是倾向这一方面还是那一方面。然而即使在最紧要的情况下,适于集中兵力的部队也不能始终集中在一起,适于分散兵力的部队也不能单靠分散行动取得成果。即使是适于集中兵力的法国人,其在西班牙也不得不分兵,而西班牙人借助民众起义的方式保卫国土时,也曾有必要集中一部分兵力进行大规模的战斗。

除去地形地貌与军队的一般特性的关系,尤其是与军队的政治特性[4]的关系外,地形地貌与兵种比例的关系就是最重要的了。

在所有很难通行的地区,无论是山地、林地,还是耕作区,都不便使用大量的骑兵,这是显而易见的。同样,密林区不适于使用炮兵,因为这里往往缺乏充分发挥炮兵威力的空间,缺乏可供拖炮通行的道路和缺乏马匹所需的饲料。深度耕作区对炮兵来说,不利的因素要少一些,而山地对于炮兵的不利因素最少。山地和深度耕作区这两种地形虽然针对火力可以提供保护,从而对主要靠火力发挥作用的兵种是不利的,而且这两种地形也使处处畅行无阻的步兵得以让笨重的火炮常常陷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不过在这两种地区从不缺乏可供大量使用炮兵的空间,而且炮兵在山区有一个很大的好处:敌军运动较慢,从而加大了炮兵的使用效果。

不可否认,在每一种难以通行的地形上,步兵都比其他兵种拥有明确的优越性,因此在这种地形上,步兵的比例可以显著超出一般的兵种比例。

* * *

[1]康布雷(Cambrai),今法国诺尔省一城市,史上为要塞,位于斯海尔德河畔。——译者注

[2]指普鲁士军事理论家亚当·冯·比洛(Adam Heinrich Dietrich Freiherr von Bülow,1757—1807)的理论,可参阅本书第一卷第二篇第二章《关于战争理论》中的“基地”一节。——译者注

[3]“地形”一词,作者用了法语“Terrain”。——译者注

[4]霍尔施坦因(Holstein),历史上德国北部的一个公国(1474—1864)。——译者注

第十八章

制高

“支配”这个词在军事艺术中有其独特的魅力。地形对部队使用的影响,有很大一部分,也许有一半以上实际上是受到“支配”这个因素的影响。军事学识中的一些法宝,诸如控制性阵地、关键位置、战略机动等,究其根源都是欲通过它们而使自己处于支配地位。我们要仔细而又不至于烦琐地考察这个因素,来辨明它的真假虚实。

任何自下而上的发力,都比反向困难。同理,战斗想必也是如此,这有三个明显的原因:第一,任何一处高地都可视为通行的障碍;第二,自上向下射击虽然不会显著地加大射程,但是从各种几何关系来看,明显比反向射击时更容易命中目标;第三,自上向下更便于观察。至于这一切在战斗中如何结合在一起,不是我们这里要谈的问题,我们只是把由于制高而得来的战术上的全部好处归纳为一个,并把它看作是战略上的第一个好处。

但上述有利条件中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在战略上必然还会再出现一次,因为与在战术上一样,人们在战略上也是要行军和观察的。如果说较高的位置对低处的部队构成了通行上的障碍,那么这就是战略可以从制高中获得的第二个好处,而从中得到的便于观察就是第三个好处。

正是这些因素构成了支配、制高和控制的力量,这也正是一支在山顶的部队看到敌人在自己下面时产生优越感和安全感的源泉,同时也是在下面的部队感到处于劣势并为自己担忧的源泉。这一给人的总的印象甚至可能比它实际本应有的印象更强烈,因为制高带来的好处比形成这些好处的环境更多地与人的感觉交织在一起,也许超过了实际情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必须把想象力的作用看作增加制高效果的一个新的因素。

当然,便于运动这一好处并不是绝对的,较高处的部队不是总拥有这一好处,只是当敌人想接近它时,它才拥有这一好处。如果一个大的谷地把双方隔开,那么在高处的一方就没有这一好处了。如果双方想从山地下到平原进行会战(霍恩弗里德贝格会战[1]),那么对较低处的部队来说,它甚至更拥有这一好处。同样,观察也有其很大的局限:位于部队下方的一片林地,以及部队所处的山脉本身,都很容易妨碍观察。人们按照地图选定瞰制阵地,在现地寻找其有利之处,但往往是徒劳的,甚至找到的反而是不利之处,这种情况不胜枚举。不过这些局限和条件并不能抵消高处的部队在防御和进攻中所具有的优越性。下面我们只想简略地谈谈处于高处的部队在防御和进攻时是以什么方式拥有这种优越性的。

制高在战略上有三个有利方面:战术上更具优势、敌人难以抵近,以及自己便于观察。其中前两个有利方面实际上只是对防御者而言的,因为只有谁停下来,谁才能利用它们,而另一方在其运动中是无法带走并利用它们的。至于第三个有利方面,则是进攻者和防御者都可以利用的。

由此可见,制高对防御者是多么重要。由于显然只有在山地阵地上才能获得制高,因此防御者尤其偏爱山地阵地。至于说这一点由于其他情况的影响而有了变化,我们将在《山地防御》一章中阐述。

在这里有一点要区别清楚,即我们谈的不只是一个点(例如一处阵地)的制高问题,否则战略上的有利方面就几乎只表现为一次有利的会战这样一个战术好处了。如果人们把一片较大的地区(如整个省)想象为一个斜面,就像是常见的分水岭的斜坡一样,人们可以在上面行军数日而始终瞰制前面的地区,那么战略上的有利方面就加大了,因为这时制高不仅有利于单个战斗中的兵力运用,而且有利于多个战斗的综合运用,而防御往往就是由多个战斗组成的。

至于进攻,它同样可以享用防御从制高得到的某些有利方面,因为战略进攻不像战术进攻那样只是一次单独的行动。进攻者的推进进程不像齿轮运转那样连续不断,而是通过多次行军实现的,各次行军之间都有或长或短的停顿,而在每次停顿时,进攻者与他的对手一样是处于防御状态的。

在便于观察方面,无论是在防御中还是在进攻中,制高都能产生一定的有利效果,这种效果也是我们必须加以考虑的。它体现在便于派出小部队行动这一点上,因为整个部队从这一制高阵地中可以得到的好处,其每个部分也是可以得到的。因此,一支大的或小的派出部队有这种好处时比没有时更有力,而且人们在部署这些部队时,也会比在没有这种控制性阵地时更敢于部署。至于这些派出的小部队能带来什么好处,我们将在其他地方研究。

如果我方既在制高方面,又在其他地理条件方面比对手有利,而对手除了没有制高外,其运动还由于其他原因而受到限制(例如距一条大河很近),那么其位置带给他的不利条件就有可能变得很严重,以至他会尽快离开。任何一支部队,如果没有占领大河河谷两侧的高地,都不可能扼守住这个河谷。

由此可见,制高有可能成为真正的控制,而且这一看法的现实意义也是不容否认的。但是这并不妨碍,如果控制性的地区、保护性的阵地、国土的锁钥等名词只是根据地势高低确定的,那么它们大多只是一个空壳,缺少了一个健康的内核。为了给军事行动看上去平凡的外表添些佐料,人们总是倾向于抓住这些理论上的高贵因素,于是这些名词成了那些博学军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成了战略魔法师们手中的魔杖。但是这种空洞的概念游戏和它们与实际经验的种种矛盾未能使作者和读者们相信,他们这样做无异于达那伊得斯往无底桶里注水[2]。人们把条件当成了事物本身,把工具当成了使用工具的手;认为占据这样一个地区和阵地是力量的表现,就像是劈砍或前刺;认为这样一个地区和阵地本身是一个真实的要素。其实占据这样一个地区和阵地只不过是为了戳刺或击打而抬起胳膊,地区和阵地本身无非是一种毫无生机的工具,不过是一种只有在某个客体上才能体现出来的特性,是一个还缺少数值的正号或者负号。而这种戳刺和击打,这个客体,这个数值就是胜利的战斗,只有它才真正算数,人们只有用它才能计算。无论是对书本中的内容进行评判,还是在战场上行动,人们都必须永远记住这一点。

因此,既然只有胜仗的数量和重要性才起决定作用,那么显而易见,首先要考察的还是双方军队及其指挥官的素质对比情况,而地形影响所起的作用只能是次要的。

* * *

[1]“素养”,原文“Tugenden”,在此应取其来自“taugen”一词的基本词义,即“能力”“素养”,而不应取其引申词义“品德”或“德行”。以往有的中文版本将此译为“武德”,可能是参考了日文译法。“武德”在中文里意为“习武之人应有的品德”,显然与作者原意不符。——译者注

[2] 此处指军队既是民众武装也是常备军的双重特性。——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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